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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江苏省总队医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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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江苏省总队医院武警医院食堂主副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详情

武警江苏省总队医院武警医院食堂主副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附件1武警医院食材招标公告(二次).doc附件2武警医院食材采购招标文件(公开招标二次).doc

项目概况 武警医院食堂主副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扬州市广陵区渡江南路110号江南左岸2号楼11层1105#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JWJSYY-W1033

项目名称:武警医院食堂主副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项目名称:武警医院食堂主副食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2020-JWJSYY-W1033
  • 项目概况:

1、本项目年度采购量总金额约240万元,拟入选两家合格供应商进行交替供货。

2、本项目不设分标段,供货产品包含食堂日常所需全部主副食材料。

3、招标控制价:米面油类(含牛奶):让利幅度不小于10%;

鲜肉活禽类(含鲜活水产品):让利幅度不小于10%;

干货调味品类:让利幅度不小于5%;

蔬菜水果类:让利幅度不小于20%;

投标报价让利幅度费率不得低于公告要求,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货能力;

4. 三证合一 的工商营业执照(营范围满足实际需求)、银行基本账户季末对账单(近1年)、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近1年内连续6个月)、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近1年内连续6个月);

5.供应商成立时间满3年;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资信良好,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8.供应商必须是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需包含与项目需求有关的产品类别(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五)1、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六)供应商具有冷链配送能力(提供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照片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 2020 年 12 月 2 日至 12 月 9 日(08:30 12:00,14:00 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 扬州市广陵区渡江南路110号江南左岸2号楼11层1105#。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四)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 投标开始时间: 2020 年 12 月 22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12 月 22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 投标地点: 扬州市广陵区渡江南路110号江南左岸2号楼11层1105#开标室 。
  •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电汇、本票、汇票或支票)

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扬州渡江桥支行

账 号:90120188000045426

(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采用本票或者汇票方式,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简称或编号。投标截止日前一天递交保证金电汇、本票、汇票或支票原件扫描件至邮箱472101912@qq.com。未缴纳保证金的,不予接受投标。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还。)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0 年 12 月 22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 扬州市广陵区渡江南路110号江南左岸2号楼11层1105#开标室。
  •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中国招标投标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武警江苏省总队医院

电 话: 18021339119王助理

代理机构: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 15751675800 王工

招标人:武警江苏省总队医院

代理机构: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2 日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2日 至 2020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扬州市广陵区渡江南路110号江南左岸2号楼11层1105#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扬州市广陵区渡江南路110号江南左岸2号楼11层110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警江苏省总队医院

地址:扬州市江都南路8号

联系方式:18021339119王助理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渡江南路110号江南左岸2号楼11层1105#

联系方式:15751675800 王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15751675800

招 标 文 件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武警医院食堂主副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0-JWJSYY-W1033

招标人:武警江苏省总队医院

二〇二〇 十二


特别提示: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特别留意招标文件上载明的投标开始截止时间,提前或逾期送达(含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非现金形式提交。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书的有效期和审核信息。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要求盖单位公章、签名、签署日期、胶装成册、密封。投标文件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签署。

带★号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指标要求,必须全部响应。若有一项带“★”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价格文件》一式5份,单独装订,密封在一个信封内,在信封表面标明“价格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等信息,投标时单独递交。投标人如未按上述要求单独递交《价格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投标文件中除《价格文件》外,其他部分不得有任何涉及本次投标报价的信息,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供应商发现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目 录

TOC \o "1-3" \h \z \u

TOC \o "1-3" \h \u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5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8

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 32

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40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武警医院食堂主副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0-JWJSYY-W1033

项目概况:

1、本项目年度采购量总金额约240万元,拟入选两家合格供应商进行交替供货。

2、本项目不设分标段,供货产品包含食堂日常所需全部主副食材料。

3、招标控制价:米面油类(含牛奶):让利幅度不小于10%;

鲜肉活禽类(含鲜活水产品):让利幅度不小于10%;

干货调味品类:让利幅度不小于5%;

蔬菜水果类:让利幅度不小于20%;

投标报价让利幅度费率不得低于公告要求,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货能力;

4.“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营范围满足实际需求)、银行基本账户季末对账单(近1年)、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近1年内连续6个月)、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近1年内连续6个月);

5.供应商成立时间满3年;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资信良好,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8.供应商必须是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需包含与项目需求有关的产品类别(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五)1、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六)供应商具有冷链配送能力(提供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照片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 2020 12 2 日至 12 9 日(08:3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 扬州市广陵区渡江南路110号江南左岸2号楼11层1105#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四)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投标开始时间: 2020 12 22 9 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2020 12 22 9 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扬州市广陵区渡江南路110号江南左岸2号楼11层1105#开标室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电汇、本票、汇票或支票)

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扬州渡江桥支行

账 号:90120188000045426

(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采用本票或者汇票方式,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简称或编号。投标截止日前一天递交保证金电汇、本票、汇票或支票原件扫描件至邮箱472101912@qq.com。未缴纳保证金的,不予接受投标。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还。)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0 12 22 9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扬州市广陵区渡江南路110号江南左岸2号楼11层1105#开标室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武警江苏省总队医院

电 话: 18021339119王助理

代理机构: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 15751675800 王工

招标人:武警江苏省总队医院

代理机构: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0 12 2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一、服务内容

1、配送内容:本次食堂用食品原材料,主要包括四大类为①米面油类(含牛奶)②鲜肉活禽类(含鲜活水产品)③干货调味品类④蔬菜水果类。

2、配送地点:扬州市江都南路8号,武警江苏省总队医院食堂。

3、年度采购金额约240万元(以实际供货量结算)。

4、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一年,供货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选定两家中标单位,两家供应商商定每月交替配送。

二、采购程序

原材料每日配送,当日配送种类与数量以前一天采购方书面或电话菜单为准,采购方根据需求开出每日菜单的品种及数量,供应方须在收到菜单当日内做出响应,如有某些菜品出现市场断档,收到菜单当日及时告知采购方,以便采购方做出必要调整,供应方保证配送当日上午8:30前将配送清单内各类物品配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原材料没有按时按要求配送到位,影响采购方食堂正常开餐的,以当日采购所有物品需求计划总量两倍价款赔付当日损失,同时采购方将对责任原材料供应商进行处罚。

三、数量确认及费用结算

1、根据每天供应金额每月支付一次价款,乙方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发票(须附经管理及收货部门认可并有签字,双方一式3份的详细送货清单)和甲方验收确定的配送清单,提交给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审查后待审批完(通常15个工作日),通过转账的方式付清款项。在结算过程中出具虚假发票、不完整支付凭证和不真实文件资料的供应商,将被列入黑名单,终生不得参与军队采购活动,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予以公示;

2、供货数量以甲方核定的数量为准(经甲方确认的清单作为附件),乙方凭核定数量向甲方结算。按报价时所报的费率计算后的价格进行结算,费率基准价由食堂管理方、供应方、食堂伙食保障方三方人员结合参照当地大型超市及市场(华润苏果、大润发、扬州价格通网站(菜篮子每日菜价栏目)等)普通菜价的平均价格,每半个月询价一次。以上所述无配送品价格的,参照当地农贸市场价格确定单价,每半月询价一次。

3、合同签订开始配送后,采购人按实际配送清单,次月与配送单位进行结算并支付100%货款。出现违约情况的,从当日货款中扣除相应罚款。

四、质量、验收要求

1、原材料验收由采购方、供应方、制作方,三方现场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三方在当日送货单(一式三联)签字,各自留存。

2、米面油类大米须一级粳米,大米、面粉应为当年新米、面。食用油必须是非转基因食用油。不得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包装:封口严密,防潮材质;外包装描述清楚,且一定要有“QS”标识,无破损。

2、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3、畜肉类(鲜)必须保证供应为当日生产的产品,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禽肉类(鲜)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畜肉、禽肉类不得使用冻品。蛋类须保证3日内的产品。

4、水产类须保证鲜活、大小基本统一,现场宰杀,水产类净菜须保证处理干净、表面无鳞片、血迹、内脏清理彻底、无异味。

5、干货类须保证配送种类、品牌、规格,质量完全符合采购方要求,生产日期至供货日期天数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内,包装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

6、调味品、牛奶、小食品须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采购方要求,大小包装规格齐全、生产日期至供货日期天数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内,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

7、原材料供应商须保证所供原材料均为符合国家卫生、质量检验标准的正规产品,保证配送品种完全满足采购方要求。

8、原材料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供应商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货物,新送货物在当日上午9:30前到位,更换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采购方有权对供应商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9、任何因原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在确认导致问题的原材料品种后,由该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除对采购方进行赔付外,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0、所供主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

11、有正规合法的配送车辆,保证配送的主副食品新鲜优质,肉禽、水产类、部分水果和奶制品类需要使用专业配送冷藏车辆运输。配送车辆需符合扬州市区通行和绿色环保标准要求(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保险凭证)。

12、送达货品不符合要求,更换货品应按需求单位指定时间内送达。

13、每次送达的货物需有检验合格证,检验复印件,货物还需做好48小时实物留样,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说 明

概述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参与招标投标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和军队商业、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定义

1.“采购项目”系指本招标文件描述的所需采购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2.“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 武警江苏省总队医院

3.“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中标人”系指经过招标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5.“货物”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所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设备、产品、备品备件、工具、手册等;

6.“服务”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承担的运输、配送等义务。

合格的投标人

1.能够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招标的有关规定;

2.符合《招标公告》所述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特定资格条件;

3.能够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1.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

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委托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18)。

付款及结算方式

根据每天供应金额每月支付一次价款,乙方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发票(须附经管理及收货部门认可并有签字,双方一式3份的详细送货清单)和甲方验收确定的配送清单,提交给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审查后待审批完(通常15个工作日),通过转账的方式付清款项。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招标人均通过“中国招标投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将会增加投标风险,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内容

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人须知、合同样本、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等内容构成。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写。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版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出现不一致时,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应当视情以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答复。如有必要,在不标明问题查询来源情况下,招标人可将答复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招标文件的修改

1.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修改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

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时间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需要推迟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投标文件编制

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全部内容后,依法真实编制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投标文件和来往信函均以中文书写。确有需要时,相关内容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但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译文为准。

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投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组成(包括3部分:价格文件、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

价格文件包括:

开标一览表

投标书包括不限于:

投标函(原件)

技术指标参数响应偏离表

主要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服务方案

售后服务承诺

保密承诺书

近3年中标成交案例及同类项目案例

投标产品相关检验报告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内容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除必须要求原件外,其他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均可):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供应商具有冷链配送能力(提供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照片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

最近连续6个月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审计报告主要内容,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办理本票或汇票的原件开标时上交)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原件携带到投标现场备查)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必须按上述统一格式及顺序向招标人提供《价格文件》《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的格式规定和签署

投标文件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胶装成册、标注页码。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开始部分应当有目录,以及方便评标委员会评审使用的项目索引。

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日期。投标人名称应当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价格文件、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须单独封装。其中,价格文件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 4 份;投标书一式 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 4 份;资格证明文件一式 5 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 4 份。在每一份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需提供电子版文件。

投标人应自带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以防损坏。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光盘刻录1份;

(2)光盘应加贴标签,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单独密封;

(3)电子投标文件为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价格文件除外)的PDF格式或DOC格式文档,目录与相应内容具有链接索引功能,文件名格式:“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必须打印或用黑色、蓝黑色墨水填写。

开标一览表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投标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之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述不清以及复印件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180日内保持有效。

投标文件有效期需要延长的,招标人可与投标人进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相应延长。投标人拒绝延长有效期不影响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时,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投标报价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所有单价和总价按照开标一览表格式要求填报。报价应包括货款、运输、配送、服务等费用和税金。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各项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人不接受以上修正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对同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种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者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每个项目各品种物资报价进行评定。若五分之四以上评委认定报价或者重要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低价恶意竞争,其投标报价无效。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交纳万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须采取非现金方式交纳,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到达招标人账户内,未到账的投标将被拒绝。采取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的,仅需1份原件,投标时单独递交。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正式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投标人干扰开标、评标活动,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

虚假投标、串通投标的;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

其他违反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行为的。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密封及标记

价格文件须单独密封、单独递交,与其他文件合并封装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统一装入密封袋内,封口处应当有投标人单位公章,封袋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明确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电报、电话、电传、邮寄等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招标人将拒收。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招标人将不接受对投标文件内容的实质性修改。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并在封面上标明“投标修改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投标人撤回投标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采取电报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的,必须补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盖章的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投标人的书面撤回通知送达招标人时间为准。

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开标与评标

开标

投标人不足6家的不得开标。资格审查通过不满足4家的按流标处理。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开标大会由招标人主持,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大会。

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或监标人,或者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公布检查结果。对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密封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宣读开标一览表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唱出的内容。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场作出答复。招标人同时做开标记录。

评标

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根据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分为技术评审组和商务评审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标原则

评标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对所有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一视同仁;

综合比较货物性能、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等因素,确定评审排序结果;

报价最低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和第二的投标人作为预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评标委员会成员技术、商务(不含价格因素)最终评分偏离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评分均值±20%的,该成员的评分将被剔除,以其他评委的评分均值计算,作为该成员的评分计入总分值;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均超出±20%时,直接以全体成员评分均值计算,不再剔除。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时,投标人报价高于全体有效投标人报价平均值40%以上的,不得推荐为预中标人。投标人的技术、商务(不含价格因素)得分低于全体有效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得分平均值30%以上的,不得推荐为预中标人。


一、评审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和第二的投标人作为预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成员技术、商务(不含价格因素)最终评分偏离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评分均值±20%的,该成员的评分将被剔除,以其他评委的评分均值计算,作为该成员的评分计入总分值;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均超出±20%时,直接以全体成员评分均值计算,不再剔除。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时,投标人报价高于全体有效投标人报价平均值40%以上的,不得推荐为预中标人。投标人的技术、商务(不含价格因素)得分低于全体有效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得分平均值30%以上的,不得推荐为预中标人。

供货商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质量标准

★本评标办法仅适用于本军队及其附属机构的采购项目

项目

内    容

分值

商务评审62分

价格

米面油类(含牛奶)价格分值9分;

鲜肉活禽类(含鲜活水产品)价格分值12分;

干货调味品类价格分值7分;

蔬菜水果类价格分值12分;

各品类分值计算按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各投标人所报最高下浮比例为基准价,其他得分=(其他供应商所报综合下浮比例/基准价)×各类分值×100%;

总分值40分,为各类分值之和。

所有商品单价包含税金、运费等一切费用。

40

生产企业规模

1.根据投标产品生产企业上年度纳税总金额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1分。满分1分。

2.根据投标产品生产企业近三年平均净资产总额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1分。满分1分。

3.根据投标产品生产企业近三年平均资产总额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1分。满分1分。

4.根据投标产品生产企业近三年缴纳社保人数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1分。满分1分。

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核的近三年财报、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

业绩

1.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与军队单位签订食材类供货合同,年配送额50万以上,每份得2分;具有与企事业单位签订食材类供货合同,年配送额50万以上的业绩,每提供1份得1分,累计最高为10分。

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对应的销售合同,合同里需有销售金额体现。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投标产品销售业绩包含此次需求的所有食材类别。

10

生产企业财务状况

1.根据投标企业近三年平均净利润金额由大至小排序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1分。满分1分。

2.根据投标企业近三年年均营业收入金额由大至小排序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2分。满分2分。

3.根据投标企业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低于50%(含)的得标准分,50%-70%(含)得0.5分,70%以上得0分。满分1分。

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核的近三年财报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

生产企业信誉

根据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资质,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4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

技术评审38分

配送能力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配备的货车(车辆类型以行驶证所载类型为准)进行打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自有食品配送专用货车和冷藏车得5分,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近三个月连续支付证明得2分,没有不得分,满分为5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年审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车辆注册用户须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名称一致,车辆类型以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行驶证所载类型为准;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5

资质

1投标单位自产、或经销的蔬菜类和肉制品类在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备案可查(2分)。经销商需提供对应产品的授权证书。

2.投标单位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有一项产品获得相关一种认证得1分,累积最高得8分)。

3.投标单位具备独立检验检测相关资质及设备(提供设备的采购发票证明材料)得2分,没有不得分。

12

服务

1.针对本项目的经营服务方案,从供应能力、仓储能力、运输条件、服务方案、服务承诺及质量等方面综合考虑,

A.方案详细,具有可操作性,得4 分;

B.方案详细,可操作性不强,得2分;

C.方案简单,且无可操作性,得 1 分。其余不得分。

2.根据投标人提供产品品种的安全的标准、安全控制措施、组织架构、质量保证措施等进行综合评价。

A.措施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 4分,

B.措施较合理、严密、描述较为详细,得 2 分,

C.措施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得 1分, 其余不得分。

3.根据投标人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的具体,全面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价。

A.应急措施方案完善、程序规范、操作性强的得4分;

B.应急措施方案基本完善、程序较为规范、操作性较强的得2 分;

C.应急措施方案不够完善、程序不够规范、操作性不够强的得 1分。其余不得分

12

服务团队

供应商具有质量检验员证书得2分,具有食品安全员培训证书得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

售后服务

承诺无条件接受军队授予的应急生产任务,并提供完整应急保证措施,售后服务措施(如出现供货质量不合格需要补货、退货、提货及优惠等情况)的详细描述方案和承诺保证。详细、完整、实用得5分;较详细、完整、实用得3-4分;一般、完整性一般、实用性一般得1-2分;其他不得分。

5


评标委员会评审程序

审阅招标文件。重点审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无效投标条款、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细则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规定要求。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解释与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做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能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包括投标报价、质量标准、交货期限等主要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

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

投标人解释澄清出场顺序,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倒序进行。投标人澄清材料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全权代表签字确认。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

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者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招标人书面解释。招标人应当给予书面解释,但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评审。

商务、技术评审。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含价格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

价格评审。待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工作人员再将价格文件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存在低价恶意竞争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前款(六)投标报价有关要求认定;不存在低价恶意竞争的,由商务评委依据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价格文件进行评审。

复核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对评审过程资料和文件逐一进行复核。对排名前3名的预中标人、报价最高且预中标的、报价最低未预中标的、超预算以及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废标的和终止评审等情形,进行重点复核、分析原因,并在评标报告中注明。

评标委员会依据经过复核的评审结果,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并推荐预中标人。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主要内容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逐页签字确认。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只签字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只写明不同意见未说明理由的,视为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评标报告的有效性。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开标日期和地点;

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名单、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方法;

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评标结果和候选中标人排序、报价汇总表,以及推荐候选中标人的理由,尤其是报价最高且预中标的、报价最低未预中标的情形,超预算以及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废标的和终止评审等情形,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重点复核、分析原因,并在评标报告中注明。

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宣布评标结果。评标结果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在评标现场向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当场公布,且不得更改。公布的内容至少应包含预中标人名称、排序和投标报价,以及无效投标人名称和无效投标理由。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疑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现场予以解答。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密封、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但其他方面符合要求,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投标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密封时未加盖、少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密封章,但是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投标供应商名称且得到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现场认可的;

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超过2个且占应签字地方的比例不超过20%)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授权代表有效签字的;

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供应商(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在商务评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或其制造商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投标人参与项目前期咨询或招标文件编制的;

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的;

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的;

投标人的投标书、资格证明材料未提供,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招标文件要求的;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方案或者投标报价的,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加注星号(“”)的关键商务条款要求的;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否决投标的其他商务条款的。

技术评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多项数的;

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中一部分的;

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否决投标的其他技术条款的。

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前述第5条情形除外);

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或保证金金额不足的;

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其他未满足对投标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要求的情形。

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不符合要求的;

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参加军队或省级以上政府采购活动,致使该供应商受到处罚期间,该代理人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

代理人同期(180天以内)代理2家以上供应商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对串标人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的;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的;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其他联合行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对串标人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对串标投标人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的;

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采购预算、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的;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的;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的;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的;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其他串通行为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的;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的;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的;

提供虚假信用状况的;

提供虚假样品或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

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废标处理:

出现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

开标后对下列情况,招标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按照《军队物资采购评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经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只有2家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分析原因。评标委员会(五分之四以上评委)认定投标人报价客观合理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注明,可直接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按照至少2轮谈判、供应商3次报价程序,采用原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组织评审。

经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有1家时,评标委员会(五分之四以上评委)认定投标人满足单一来源条件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注明;招标人应当将该项目在军队采购外网上公示1周(涉密项目除外),无其他供应商响应时,报采购管理部门申请变更采购方式。

评标委员会(五分之四以上评委)认定采购项目技术指标参数、采购预算编制等方面存在问题,或者认定采购竞争不够充分的,应当予以废标,并在评标报告中注明;招标人应当报采购管理部门处理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投标人报价均超采购预算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分析原因;一般情况下视为需求部门(单位)不能支付,应当予以废标。评标委员会(五分之四以上评委)认定投标人报价客观合理的,可以继续评审,并出具评标报告。

部分投标人报价超采购预算的,应当继续进行评审。第一中标候选投标人报价未超采购预算的,评审结果有效;第一中标候选投标人超采购预算的,报采购管理部门处理,应当在评标报告中注明。

同一需求部门(单位)同一经费来源的同类物资,部分产品单价或者金额超采购预算,但中标总金额未超采购预算的,不视为需求部门(单位)不能支付。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实名质疑、投诉,其质疑、投诉应当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及证明其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和投诉,匿名质疑、投诉不受理。

质疑由招标人设立的质疑处理机构受理,投诉由军队采购投诉处理办公室受理。供应商投诉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未质疑的事项,投诉不予受理。

招标人质疑处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

邮 编: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排他性条款,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设立的质疑处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和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认为下列事项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向招标人设立的质疑处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和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人或者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采购程序违反军队采购相关规定的;

投标人之间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存在串通行为的;

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的;

违反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其他事项。

书面质疑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质疑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质疑的采购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联系方式等;

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质疑处理机构不予受理:

未按规定程序和渠道提出质疑的;

超过质疑限期的;

书面质疑的形式和内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提出的质疑事项已经明确答复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条件。

质疑处理机构应当自质疑签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答复内容同时通知与处理结果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质疑处理机构在作出书面答复之前,可以采取现场解答的方式向质疑人通报初步处理结果。供应商认可处理结果的,可在出具书面申请后撤回质疑或者放弃质疑,质疑处理机构不再进行书面答复。

供应商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质疑,质疑处理机构应当驳回质疑:

无具体的质疑事项,或者质疑事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质疑内容涉及评审工作细节、其他供应商投标资料等保密事项且无法提供信息的合法来源的;

质疑已经处理并明确答复后,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起质疑且未提供新的有效证据的。

质疑处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无效质疑情况记录存档。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干扰军队采购活动的,质疑处理机构可以申请上级采购管理部门作出处罚。

对质疑处理机构的书面答复及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质疑处理机构未答复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军队采购投诉处理办公室提出投诉。

定标

确定中标人

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在“中国招标投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招标项目中标人,对按中标比例确定中标人的采购项目,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中标人数量,按照评审排序依次确定2家投标人为中标人;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按照本须知“质疑与投诉”规定的程序处理。

排名第一的预中标人有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剔除出库),或者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评审结果等违法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排序结果依次确定其他预中标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招标人有权根据采购任务变更等实际情况调整中标数量。

中标通知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未中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草案的依据。若合同草案未获批准,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草案。《中标通知书》及签订的合同草案不能作为中标人启动生产或备货的依据,应待正式合同签订后再启动生产备货,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须在与招标人签定正式合同前,向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共计10000元,两家中标人各收取5000元

3.评标费按实收取,现金支付。

中标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方式或者现金方式支付。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人未按上述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且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和拒签合同。

签订合同

中标人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草案,合同草案经批准后签订正式合同。未经招标人同意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将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补充投标文件、澄清承诺、说明、补正和《中标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向他人转让或委托加工。

本次招标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捌万元整。

受到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罚的供应商,起始时间自有关机关批准之日起计算。处罚起始时间之前,经有关机关批准签订的正式采购合同,可以继续执行。自处罚起始之日起,采购机构发给相关供应商的中标通知书及签订的合同草案自动失效。

解释权限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

需求单位(甲方):武警江苏省总队医院

供货单位(乙方):

签订地点:武警江苏总队机关

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署本合同,供甲、乙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履行期

服务期限一年,供货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乙方与另一家入选供应商商定每月交替配送。

第二条 质量、验收要求

1、必须是质优、无污染、无变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产品,产品经食品质量安全QS认证,公司具食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

2、所供应的品种不符合要求,出现质量问题时,供方负责退货或换货,问题严重时,需方有权中止本协议,造成后果的,供方承担全部责任;

3、原材料验收由采购方、供应方、制作方,三方现场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各自留存;

4、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5、畜肉类必须保证供应为当日生产的产品,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且为非冷冻肉;禽肉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蛋类须保证3日内的产品;

6、水产类须保证鲜活、大小基本统一,水产类净菜须保证处理干净、表面无鳞片、血迹、内脏清理彻底、无异味;

7、干货类须保证配送种类、品牌、规格,质量完全符合采购方要求,生产日期至供货日期天数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内,包装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

8、调味品、牛奶、小食品须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采购方要求,大小包装规格齐全、生产日期至供货日期天数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内,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

9、原材料供应商须保证所供原材料均为符合国家卫生、质量检验标准的正规产品,保证配送品种完全满足采购方要求;

10、原材料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供应商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货物,更换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采购方有权对供应商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11、任何因原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在确认导致问题的原材料品种后,由该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除对采购方进行赔付外,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2、所供主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

第三条数量确认及费用结算

1、根据每天供应金额每月支付一次价款,乙方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发票(须附经管理及收货部门认可并有签字,双方一式3份的详细送货清单)和甲方验收确定的配送清单,提交给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审查后待审批完(通常15个工作日),通过转账的方式付清款项。在结算过程中出具虚假发票、不完整支付凭证和不真实文件资料的供应商,将被列入黑名单,终生不得参与军队采购活动,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予以公示;

2、供货数量以甲方核定的数量为准(经甲方确认的清单作为附件),乙方凭核定数量向甲方结算。按报价时所报的费率计算后的价格进行结算,费率基准价由食堂管理方、供应方、食堂伙食保障方三方人员结合参照当地大型超市及市场(华润苏果、大润发、扬州价格通网站(菜篮子每日菜价栏目)等)普通菜价的平均价格,每半个月询价一次。若供应商报价低于询价的,按供应商报价进行结算。

3、招待所临时性任务需求,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及时配送食品,此项价格不在报价折扣内,乙方可按照周边市场价进行与甲方进行结算。

4、合同签订开始配送后,采购人按实际配送清单,次月与配送单位进行结算并支付100%货款。出现违约情况的,从当日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罚款。

第四条采购程序

原材料每日配送,当日配送种类与数量以前一天采购方书面或电话菜单为准,采购方根据需求开出每日菜单的品种及数量,供应方须在当日内做出响应,如有某些菜品出现市场断档,当日及时告知采购方,以便采购方做出必要调整,供应方保证当日上午8:30前将各类主副食品配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

(一)配送要求

(1)需按照需求单位要求时间之前送达,如遇需求单位特殊工作需要(例如:临时任务),接通知后1小时内送达;

(2)原材料验收由供应方、食堂使用方,双方现场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收货,双方在供货清单上签收确认后;

(3)粮油(如有需要)类由需求单位根据需求,提前书面(传真或邮件)告知供应商需求计划,供应商须在当日做出响应,当天配送;

(4)蔬菜类每日配送,当日配送种类与数量以前1天需求单位指定专人书面(传真、邮件或短信、电话等联络方式)菜单为准,根据需求开出每日菜单的品种及数量,供应方须在当日内做出响应,如有某些菜品出现市场断档,当日及时告知需求单位,以便需求单位做出必要调整,供应方保证当日7点前将各类蔬菜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5)肉禽、蛋类、水产类、水果类每日配送,由需求单位根据菜谱需求,提前1天书面(传真、邮件或短信、电话等联络方式)告知供应商肉禽、蛋类、水产类、水果类需求计划,供应商须在当日做出响应,如有某些菜品出现市场断档,当日及时告知需求单位,以便采购人做出必要调整,肉禽、蛋类、水产类、水果类供应商根据菜谱上的每日需求;

(6)调味品类、奶制品、干货类、豆制品、小食品由需求单位根据菜谱及其他需求,提前1天书面(传真或邮件)告知供应商,供应商须在当日内书面(传真或邮件)告知需求单位准备情况;

(7)有正规合法的配送车辆,保证配送的主副食品新鲜优质,肉禽、水产类、部分水果和奶制品类需要使用专业配送冷藏车辆运输。配送车辆需符合扬州市区通行和绿色环保标准要求(签合同后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保险凭证);

(8)送达货品不符合要求更换货品应按需求单位指定时间内送达;

(9)每次送达的货物需有检验合格证,检验复印件,货物还需做好48小时实物留样,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二)服务内容

1、配送内容:食堂用食品原材料,主要包括四大类,涵盖粮油、牛奶、蔬菜水果、肉蛋、水产冻品、干货调味品、小食品各个方面。(1)蔬菜水果-当季各类新鲜蔬菜水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水果;(2)肉禽蛋类-包括猪肉、牛肉、羊肉等畜类,鸡鸭鹅等禽类,禽蛋;(3)水产品类-常见鱼虾贝类等;(4)干货类-各类常见干货,水发制品、调味品-油盐酱醋等各类常用调味品、小食品类。

配送地点:扬州市江都南路8号,武警江苏省总队医院食堂。

★供应方保证当日8:30前将各类主副食品配送至采购人以上指定地点,乙方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现场过称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

遇到重大恶劣天气及市场供货困难等特殊情况,供应方也需要保证供货,如果无法提供采购人要求的产品,需要提前与采购人协商,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种类,总量必须稳定供应。

(三)供货、验收标准和价格

1、质量要求严格达标。

2、原材料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供应商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货物,一月内更换3次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需求单位有权对供应商处以5000元以内的罚款。

3、如果退货率较高,次数较多,新鲜度、质量不达标的,采购人将开具告诫单,连续两次(含)以上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任何因原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在确认导致问题的原材料品种后,由该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除对采购人进行赔付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价格:以下浮率作为合同签订价,具体如下:

序号

品 类

报价单位

投标下浮率

备注

1

 

2

 

3

 

……

 

(四)其他要求

采购需求单位对配送的供应商服务能力进行每月随机1次抽样考核,考核办法详见附件:《配送服务考核办法》,若考核不通过或供货出现明显瑕疵的,取消中标供应商一个月的配送服务,由另一家中标供应商继续配送服务。

采购人如遇特殊工作需要(例如:担负重大临时性紧急任务,配送点临时调整),供应商接通知后1小时内送达指定地域(扬州市内),如若不能按时送达影响采购人保障任务完成,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处以3000元以内的罚款。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前5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采取转账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服务质量保证金)捌万元整,汇至甲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供方在合同期内违反合同需承担经济责任的,则先行从保证金中扣。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供方延期向需方供货,延迟60分钟以内,一个月出现第1次处以罚金500元,第2次处以罚金1000元,第3次以上处以罚金2000元;延迟60分钟以上,一个月出现第1次处以罚金1000元,第2次处以罚金2000元,第3次以上或直接造成部队食品供应中断的,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2、供方应遵守需方规章制度,建立良好的供需关系,不得向需方人员馈赠任何物品、现金等,如有违反则向需方偿付5000元违约金;

3、服务过程中,固定送货人员未经同意每缺勤(或更换)一次偿付1000元违约金,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出现三次以上,需方有权利终止合同,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若供应食品存在质量以及假货的问题,影响工作的,经部队会同地方质检部门裁定后属实的,第一次处以供货款的3倍以上罚款,第二次处以所提供货款的5倍以上罚款,第三次扣除当月所供货款(上月货款未结算时扣除上月货款),终止合同。

5、采购人如遇特殊工作需要(例如:临时保障任务),供应商接通知后1小时内送达指定地域(扬州市内),如若不能按时送达影响采购人保障任务完成,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处以3000元以内的罚款。

6、甲方在第三方食品质量检测机构随机抽样检测中,出现食品质量问题的,根据问题轻重处罚10000至100000万元。

7、如发生自然危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物价大幅上涨、食物严重短缺等情况,影响供需关系时,由双方协调折中解决。

第七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纠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对主副食品配送负主要责任,乙方承担供货期间的市场风险2、关于本次供应材料的招标文件和中标文件均为本合同附件。

3、在甲方接收主副食品前,乙方对其承包的所有主副食品负责保护,保护的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损坏、被盗等,乙方自行考虑补救措施或赔偿受损方损失。

第九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经协商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 话: 电 话: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配送服务考核评分办法

年 月 供应商名称:

考核评分细则

扣分情况

货物配送的及时程度,每逾期一次扣3分,逾期三次直接取消配送服务

粮食

外包装标识清晰度(1分)、外包装是否符合食品质量安全认证(1分)、是否超过质保期(1分)

食用油

外包装的清洁(1分)、外包装标识清晰度(1分)、外包装是否符合食品质量安全认证(1分)、是否超过质保期(1分)

调味品

奶制品

小食品

禽类新鲜度(0-5分)

猪肉类新鲜度或来源不明(0-5分)

水产鱼类新鲜度(0-5分)

豆制品新鲜度(0-5分)

干货类无异味、无污染残留农药(0-5分)

蔬菜类新鲜度和农药残留是否超标(0-5分)

水果类新鲜度和农药残留是否超标(0-5分)

采购单位发现货物不符合供货标准提出整改意见,并未及更换处理的(0-20分)

中标供应商发现问题未及时与采购单位汇报或协商(0-10分)

因中标单位发生严重事故的(0-10分)

总 分

备注:

1、本表由武警江苏省总队医院,保障处具体负责实施,适用于管辖范围内的主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的日常考核。

2、以每月一个考核单位,满分为100分。当考核得分在85分及以上为优秀;84分至75分为良好;74分至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停止一个月的供货服务,整改后方可继续供货。停止供货的月份由备选中标供应商进行供货服务。

3、本表一式三份,配送单位存档一份,供货单位科室一份,管理单位一份。

收货单位负责人: 供应单位(盖章)


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

(正或副本)

项 目 名 称:

编 号:

供应商名称 :

日 期 :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投标文件组成(包括3部分:价格文件、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

一、价格文件包括:

(1)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书包括不限于:

(1)投标函(原件)

(2)技术指标参数响应偏离表

(3)主要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4)服务方案

(5)售后服务承诺

(6)保密承诺书

(7)近3年中标成交案例及同类项目案例

(8)投标产品相关检验报告

(9)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内容

三、资格证明文件包括(除必须要求原件外,其他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均可):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供应商具有冷链配送能力(提供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照片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

(6)最近连续6个月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9)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审计报告主要内容,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10)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办理本票或汇票的原件开标时上交)

(1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13)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原件携带到投标现场备查)

(1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5)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附件1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开标一览表

食材品种

价格下浮率(%)

米面油类(含牛奶)

鲜肉活禽类(含鲜活水产品)

干货调味品类

蔬菜水果类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函

(采购机构名称):

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采购活动,并对(包号或货物名称)进行投标。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正本 份和副本 份,电子版投标文件 份。其中,《价格文件》5份单独密封提交。

我方已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自愿接受并执行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

本投标文件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180日内有效。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仔细研究了招标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

我方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部要求,提供与招标有关数据或信息。

我方承诺自愿遵守、执行军队采购管理法规制度及政策规定。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电话: 传真:

地 址: 邮政编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主要技术性能参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物资名称

技术参数

执行标准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