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招标文件(定稿).doc |
诸暨市融媒体中心报业大楼食堂委托第三方运营管理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2020034)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诸暨市融媒体中心
代理机构:浙江浣江传媒集团招标办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四章 招标需求
第五章 诸暨市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003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浙江浣江传媒集团招标办受诸暨市融媒体中心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融媒体中心报业大楼食堂委托第三方运营管理招标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规模:
食堂地点:诸暨市融媒体中心报业大楼B1楼,餐位200 多个,就餐人数满员时300人左右(不包括包厢6只)。
目前基本需求:提供早、中、晚三餐。包厢可对外开放,由中标单位自主经营。
详见招标文件。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具有良好信誉的独立法人;
3、有二年以上独立经营餐厅的经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20年12月2日-2020年12月14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huji.gov.cn/col/col1388385/)/镇街部门交易信息/交易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六、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原件、身份证原件;
2、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为法人代表本人的,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20年12月23日上午10: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浙江浣江传媒集团招标办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3日上午10:00时
开标地点:浙江浣江传媒集团开标室(诸暨市江东路39号广电大楼二楼)。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诸暨市融媒体中心:
宣建军:联系电话:0575-89713866
代理机构联系人:浙江浣江传媒集团招标办:
杨叶平:联系电话:0575-89713877(带传真)
诸暨市融媒体中心
浙江浣江传媒集团招标办
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诸暨市融媒体中心报业大楼食堂委托第三方运营管理招标项目 |
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3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4 |
报价要求 |
详见第四章商务报价说明 |
5 |
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具有良好信誉的独立法人; 3、有二年以上独立经营餐厅的经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7 |
标的划分 |
本次招标共1个标的,招标人将整体择定中标人。 |
8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9 |
招标文件的 获取 |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20年12月 2日-2020年12月14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huji.gov.cn/col/col1388385/)/镇街部门交易信息/交易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
10 |
投标时应提供资料 |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原件、身份证原件; 2、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为法人代表本人的,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
原件资料的完整性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原件资料的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
||
11 |
投标保证金 |
本次招标免收投标保证金。 |
12 |
技术文件 |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除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外,格式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情况介绍; (4)相关资质证明或文件复印件(如有,加盖单位公章); (5)成功案例和业绩证明(如有); (6)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包括:功能说明、性能指标及设备选型说明(如需要); (7)投标设备详细配置清单和技术偏离表; (8)招标文件标明的影响投标人资格的其他证明文件(如主要设备材料的原厂商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本地化服务能力证明); (9)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力量及技术措施(如需要); (10)投标人建议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法或方案(如需要); (11)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如需要); (1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投标人在“技术文件资料”中应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该项内容将作为评标重要指标。 要求提供原件备查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按要求提供,逾时拒绝接收,未提供原件的按相关要求处理。 |
13 |
商务文件 |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4 |
现场演示 |
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
15 |
投标样品 |
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
16 |
投标文件份数 |
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商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
17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如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必要,可延长投标有效期。 |
18 |
签订合同时间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
19 |
转包与分包 |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
20 |
履约保证金 |
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向采购单位交入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5日内无息退还。 |
2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年12月23日上午10:00时整 |
22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浙江浣江传媒集团招标办开标室(诸暨市江东路39号广电大楼二楼) |
23 |
开标时间 |
2020年12月23日上午10:00时整 |
24 |
开标地点 |
浙江浣江传媒集团招标办开标室(诸暨市江东路39号广电大楼二楼) |
25 |
质疑与答疑时间 |
投标人应在2020年12月14日上午12时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答复。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招标人将在2020年12月14日下午17时前将答疑内容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自行在网上查阅、下载答疑回复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
26 |
其他 |
本次评审采用竞争择优入围方式。取技术标得分前三名入围(入围单位末名得分出现并列的,并列单位均入围,下同),进行商务标评审(未入围的投标人不再进行商务标评分,且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在商务标评审环节出现废标的,按上述择优入围办法重新排定入围单位重新进行商务标评审。 |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
2.定义
2.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单位诸暨市融媒体中心。
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 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2.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2.7本招标文件所述设备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方也可根据招标文件得要求参考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其他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进行方案优化。所投产品不在参考品牌范围内的,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小组在投标文件评审时集体讨论决定。
3.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4.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获得招标文件和编制、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6.特别说明:
6.1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
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产品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同一家原生产厂商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当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多家代理商均在技术评分中入围时,取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
6.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6.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单位,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6.5直接或者间接受采购单位控制的当事人,或者与采购单位受共同上级控制的当事人,为本次采购进行设计或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当事人,或者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进行设计或编制规范、其他文件的个人、企业、招标人或其附属机构有关联关系的当事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6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和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归采购人所有。
7.质疑和投诉
7.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7.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7.3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招标人将答疑内容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7.4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构成。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8.1招标公告;
8.2投标须知;
8.3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8.4采购需求;
8.5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8.6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9.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0.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0.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要求招标人澄清。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招标人将答疑内容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投标人可以通过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以确认已阅知该澄清或修改内容,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0.2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或公告或通知为准。
10.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网站发布补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通知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修改的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10.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公告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推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0.5补充公告须向浙江浣江传媒集团招投标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三、投标文件编制和提交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二部分组成。详见前附表。
1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2.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12.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13.2投标报价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投标报价(包括单价、总价等)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100.88元)。投标人必须报有合理单价,其将作为设备增减的主要依据。
13.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3.4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3.5投标人若有方案和报价未被唱标,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采购代理机构宣读,否则是投标人自己的风险,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4.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投标有效期。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14.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4.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15.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内容和份数编制投标文件。并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当投标文件未注明“正本”和“副本”且出现不一致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投标人出现选择性投标而认定其为无效投标。
15.2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15.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公章必须是投标人全称的公章,不得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
15.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5.5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文本格式,如表格不够用,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5.6投标文件必须统一用A4纸(除特殊项目外),文件内容均要求打印(除注明要求签字或提供复印件外)。
15.7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或开标一览表中报价进行手写的,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16.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6.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同时在封面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名称(写全称),并由投标人盖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6.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有可能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6.3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规定,酌情推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16.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16.5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16.6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17.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7.1在符合性审查和资格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7.1.1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投标的;
17.1.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17.1.3投标文件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17.1.4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17.1.5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售后服务承诺等技术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7.1.6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装订、签署、盖章或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的;
17.1.7商务条款存在偏离情况的;
17.1.8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7.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7.2.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17.2.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17.2.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20项(含)以上的;
17.2.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17.2.5发现有二份及二份以上投标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予以废除,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作继续评标。
17.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7.3.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17.3.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
17.3.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
17.4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五、开 标
18.开标
18.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委托授权人应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开标时到场的投标人均需签到以示出席。
18.2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委托授权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或迟到、早退的,视为自动弃权,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18.3开标会在浙江浣江传媒集团招投标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监督下由浙江浣江传媒集团招投标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主持。
19.开标程序
19.1主持人宣布开标大会开始,介绍到会单位和人员。
19.2主持人宣布开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
19.3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
19.4工作人员将投标文件等资料送达评标室,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19.5技术标评审结束后,由主持人当众宣读技术评审结果和投标报价。
19.6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报价评审。
19.7评标委员会审核商务报价,汇总技术分、商务分,根据得分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对唱读的内容和记录结果进行校核。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19.8主持人向投标单位公布评标结果。
19.9开标会议结束。
六、评 标
20. 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组建。
21.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2.评标程序
22.1形式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2.2实质审查与比较
22.2.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以招标文件为基本依据,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平的影响。
22.2.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22.2.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2.2.4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其他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22.2.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4.1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4.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4.3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
24.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24.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26.评标过程的保密
26.1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的有关资料和授予合同的信息,招标人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
26.2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被取消投标资格,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七、定标
27.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27.1中标结果实行中标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和信息公告栏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27.2第一名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除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同时上报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诸暨市招投标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进行处理。此标的将另行组织采购。
28.中标通知
28.1 中标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采购人确认中标结果,浙江浣江传媒集团招投标办公室核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8.2中标结果将于公示期满后在相关网站以中标公告形式发布,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到浙江浣江传媒集团招投标办公室领取书面通知。
28.3招标人对中标结果不作任何说明和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
29.中标无效情形
中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29.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9.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29.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29.4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9.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29.6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损害招标人或用户单位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的;
30.重新招标
投标截止时间及评审期间,出现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的,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七、授予合同
31.签订合同
31.1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有关条款上门与相关用户单位(即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31.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和主要附件。合同签订时中标人须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售后服务承诺给用户单位,以方便验收货物(或工程)。
31.3合同一式三份,用户单位和中标人各执一份、浙江浣江传媒集团招投标办公室备案一份。
31.4中标人和用户单位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不得另外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32.履约保证金
32.1中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履约保证金作为中标人在履行合同合服务承诺的保证。
32.2履约保证金须单独提交。
32.3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3.合同备案
采购单位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送浙江浣江传媒集团招投标办公室备案。
八、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人在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违规行为的将记入诸暨市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并在记录时限内暂停其诸暨市域范围内政府采购交易资格,同时不良行为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序号 |
不良行为 |
记录时限 |
1 |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
6个月 |
2 |
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
6个月 |
3 |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
6个月 |
4 |
不积极配合采购单位做好标的验收工作的 |
6个月 |
5 |
在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考核中被通报批评或处以警告及以上处罚的 |
6个月 |
6 |
不遵守投标会场纪律,无理取闹,扰乱交易秩序的 |
1年 |
7 |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
1年 |
8 |
虚假投诉、恶意投诉和不按程序、规定时间进行质疑投诉而影响采购工作正常进行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
1年 |
9 |
不按照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包括提供标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和廉政合同要求的 |
1年 |
10 |
项目负责人不到位,或擅自变换项目负责人,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采购人损失的 |
1年 |
11 |
发生经营状况重大变化以及重要担保、重大合同纠纷或诉讼、信用等级和资质变化等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重大事项,未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书面报告,因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 |
1年 |
12 |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串通的 |
2年 |
13 |
采取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进行不公平竞争的 |
2年 |
14 |
中标后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的 |
2年 |
15 |
事先有承诺,而事后违反承诺内容的 |
2年 |
16 |
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反规定进行分包的 |
2年 |
17 |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
3年 |
18 |
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全部货物的,或无故拖延工期的 |
3年 |
19 |
无故不提供中标要求的型号、配置等产品的,或有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和备品备件的行为的 |
3年 |
20 |
为获取自身利益,向采购人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
3年 |
21 |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 |
5年 |
22 |
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政府采购合同的 |
5年 |
23 |
向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中标的 |
5年 |
24 |
在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对管理机构、采购人、其他投标人、评标专家、中介机构等政府采购相关机构和人员,采取诋毁、诽谤、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的 |
5年 |
25 |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认定的其他违反政府采购管理的行为 |
酌情处理 |
九、监督和解释
34.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浙江浣江传媒集团招投标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
35.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和浙江浣江传媒集团招投标办公室。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1、采用 综合评分法 。即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择定最高得分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即预中标人。
2、 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3、评分办法
(1)满分为100分。总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
(2)技术得分=技术评分,技术评分=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3)商务得分=本次招标按六个包厢场地设施租用费每年1.80万元(每个包厢0.30万元)缴纳(少于1.80万元则商务分按零分处理),投标人能承诺按1.80万缴纳费用的得10分,在报价时每多承诺缴纳10%,商务分加1分,最高加20分。商务分满分为30分。
(4)技术分评分细则(70分)
项 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综合实力 |
0-20分 |
1、根据投标单位市场知名度、本地化社会贡献能力等打分(0-5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单位具有蔬菜种植基地、水产养殖基地、猪肉养殖基地并能常年保持供应的分别得5分,最高得15分。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
2、项目经验 |
0-6分 |
投标单位自2016年以来具有网上招标的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等同类餐饮管理经验每1个项目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投标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及招标网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加盖公章,以上缺一不得分) |
3、食品安全保障 |
0-2分 |
投标单位具有食品安全责任险(有效期内),保额≥200万元,得2分。投标时须提供提供保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4、后勤管理服务人员 |
0-6分 |
投标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人员具有中式烹调师等级证书得2分;具有公共营养师证书得2分;具有餐饮管理或食品安全管理师资格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5、拟派人员 |
0-8分 |
派驻食堂厨师具有中式初级烹调师等级证书每人得2分;具有中级烹调师(二级、技师)等级证书每人得4分。本项最高得8分。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6、企业荣誉 |
0-7分 |
投标单位目前托管或经营餐厅获得餐饮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A级的每个加2分,最高得4分。投标时须提供上述证明文件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投标单位近三年获得政府机关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全国的得3分;省级的得2分;市级的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时须提供上述证明文件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7、后勤服务方案 |
0-4分 |
管理食堂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卫生安全管理措施规范,操作性强,思路科学清晰。按其服务细则可行性等方面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打分,0-4分。 |
8、菜谱制定 |
0-8分 |
以安全、经济、季节、营养为原则制定7天的菜谱。并表明每份菜的价格,评委以菜谱的丰富程度及安全、经济、季节、营养、对考核办法的响应情况为原则进行分析比较、评议打分,0-8分。 |
9、服务承诺 |
0-6分 |
投标人对本项目服务承诺如下:1、对托管食堂实行直营管理,不挂靠,不转让;2、承诺按劳动法要求对食堂员工进行培训、体检和缴纳社会保险,同时独立解决今后与食堂员工有关的劳资纠纷;3、中标企业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规范经营管理,保质保量做好食堂早餐、中餐、晚餐的供应,以及甲方临时所需的增餐服务工作,4、承诺对派驻员工安全操作承担全部责任。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打分。承诺一项得1.5分,最高得6分。 |
10、本地化服务能力 |
0-3分 |
投标人注册地在诸暨或在诸暨有分公司的得4分;绍兴地区或绍兴地区有分公司的得2分;浙江省内或省内其他地区有分公司的得1分,其他地区不得分。(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分公司须提供工商登记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人员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本次评审采用竞争择优入围方式。取技术标得分前三名入围(入围单位末名得分出现并列的,并列单位均入围,下同),进行商务标评审(未入围的投标人不再进行商务标评分,且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在商务标评审环节出现废标的,按上述择优入围办法重新排定入围单位重新进行商务标评审。
第四章 招标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食堂地点:诸暨市融媒体中心报业大楼B1楼,餐位200 多个,就餐人数满员时300人左右(不包括包厢6只)。
目前基本需求:提供早、中、晚三餐。包厢可对外开放,由中标单位自主经营。
(二)食堂工作人员配备要求
要求工作人员男性在60周岁以下、女性在55周岁以下、技术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持健康证、职业素质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挂牌上岗,其中持证厨师不得少于3人,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打卡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必须保持相对稳定性。
(三)管理项目
1、餐饮服务内容:
(1)工作餐厅:每周一至日(除春节、国庆外),每天向干部职工提供早餐、中餐、晚餐。
(2)包厢公务接待:满足不同标准、规格的公务接待需要。
2、餐饮服务标准与要求:
(1)早餐:提供稀饭、豆浆、面条、包子、面包、饺子、蛋糕、馄饨等,花色品种不少于20个;每天在上午8点15分前供应品种不少于10个。卤、酱菜3个以上。
(2)中餐:经营者每天推出的时鲜(特色)菜不能超过3只,价格在3至6元的家常菜必须保证5只以上,2元以内菜不少于2只,米饭一元。菜品、菜价必须在相应区域内明码标价并在食堂LED屏中公布。做到勤变换,按季节及时调整菜品,菜品花色在每日每周每月都有一定的变化率,色泽、营养安排合理,饭菜必须现烧。
(3)晚餐:晚餐和节、假日提供值班工作餐。
(4)包厢:包厢可对外经营,由中标单位自主经营。
(5)小卖部物品定价不得超过市内主要超市零售价。
(四)运行模式
中标单位自行管理,即:采购、定价等由中标单位负责;监管由采购单位负责,进货渠道需向业主单位提前报备。经营者须在每月月底前向诸暨市融媒体中心总务部上报下月菜品、菜价,经确认(调整)后方可按价销售。
1、具体要求
(1)诸暨市融媒体中心总务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监管与考核工作。
(2)包厢外小零部件、包厢内零件、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由经营者提供维修保障。
(3)非人为原因的大件维修由业主单位负责。
(4)中标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指派相应的厨师、面点师、服务员、洗理杂工等人员。中标单位与劳务人员建立相应的劳动关系。
(5)中标单位确定一名负责人,负责对指派人员的管理与业务技术指导,同时积极参与并配合做好食堂事务管理。中标单位要负责制订每周菜谱;负责日常菜肴、面点等食品制作;负责粗加工、清洗等厨房前后道工作;负责包厢、小卖部、大厅等各项服务;负责食堂每天生产的垃圾处理以及食堂区域内、卫生保洁等工作。
(6)中标单位对食堂区域内的各类安全负全部责任,每天营业结束后必须检查水、电、气是否安全可靠,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2、合同期限:一年(合同期满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甲方如需重新招标或改变经营模式则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五)商务报价说明
本次招标按六个包厢场地设施租用费每年1.80万元(每个包厢0.30万元)缴纳(少于1.80万元则商务分按零分处理),投标人能承诺按1.80万缴纳费用的得10分,在报价时每多承诺缴纳10%,商务分加1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最高加20分。商务分满分为30分。
(六)付款方式
次月支付经营者上月扣除相关费用后的餐费。为减轻经营压力,包厢场地设施租用费每半年按承诺费用的50%缴纳一次。
(六)双方职责
1、投标单位服务要求
(1)投标单位在没有得到业主单位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劳务合同转包给他人,并能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做好早餐、中餐、晚餐、以及业主单位临时活动所需的增餐服务等工作。
(2)投标单位应自觉遵守招标单位和食堂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服从招标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3)投标单位应保证正常工作所需的各类人员,确保食堂安全有序正常运行。
(4)投标单位应对食堂设施设备进行日常保养,人为造成损坏按原价赔偿或更换。需要添置或更新设备、用品,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由融媒体中心总务部视实际情况决定,投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工作。
(5)投标单位应对劳务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并按《劳动合同法》要求对劳务人员进行培训、体检,缴纳“五险”等,若发生劳动争议或工伤事故时,均由投标单位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单位无关。
中标后实际提供的服务团队要符合招标的技术资格要求。在履行期间无特殊情况,主要劳务技术人员不能随意更换,如变动要事先征得采购单位食堂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调整。若擅自更换服务团队的主要技术人员或减少必要的劳务人员,由此影响工作,采购单位有权扣除费用,若未能及时落实采购单位意见的可以解除合同,违约责任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单位承担赔偿。
(6)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等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无事故。若因派遣人员工作失误或派遣单位管理不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与责任,均由乙方负责赔偿与承担。
(7)乙方应严格按照食堂“五常法”管理的要求,认真做好厨具、餐具的消毒工作,对食堂所辖的环境卫生做到每日打扫、一周一大扫,实行定岗、定位实时保洁。
(8)乙方应按餐饮行业有关规定和甲方要求,做好用电、用水、用火、用气安全教育工作,预防发生此类事故,若人为原因造成损失将由乙方承担并赔偿。
(七)其他内容详见诸暨市融媒体中心食堂经营责任制考核办法
诸暨市融媒体中心食堂经营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保证机关工作人员和中心员工在食堂能享受到安全、卫生和优质服务的就餐环境,特对食堂经营者制定本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履约保证金
根据诸暨市融媒体中心寻找食堂合作伙伴的规定,食堂经营者在经营期限内须每年缴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履约保证金须在签订合同前付清。该履约保证金是以一经营年度为考核单位。诸暨市融媒体中心将根据下列管理条例进行具体考核,并在年度经营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将履约保证金全部或部分退还给经营者(无息)。
二、考核管理
1.综合考核:由诸暨市融媒体中心办公室、总务部人员和相关领导、部室主任对食堂管理经营者的服务态度、卫生状况、食品安全、供餐质量、价格情况等进行整体满意率测评与考核。满意率达到70%以上全额返还,满意率在50%—70%(含)返还3万,满意率低于50%,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经营者须保证食堂在市场监管局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考核中的现有档次,若下降一档,则处罚1万元。
食堂小卖部须确定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商加盟,其销售价格不能高于同类商品价格,经营者不得私自采购(时鲜水果除外,但须明码标价销售)。若有此现象发生,则发生一次,处罚1000元。
按上级要求在不予退餐费的情况下,允许经营者出售自制食品、净菜,但须保证食品质量,且食品价格应明显低于同期市场价。
食堂大厅设立意见建议箱,作为期满考核的一个依据。
2、卫生考核:经营者须确保整个食堂区域的环境卫生。做到餐桌净、座椅净、地面净;厨房用具实行炊具消毒制度,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食堂操作人员要求做到衣帽穿戴整齐,做到五勤(勤洗手及剪指甲、勤洗头、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换衣帽,发现有违反上述卫生规定或就餐人员举报发映的,经物业管理部确认后,每次(每人、每处)罚款200元。由物管部抄告,经分管领导签发后处罚。
3、安全考核:经营者是食堂区域的安全第一责任人,须确保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做到规范用水、电、气,杜绝生产事故;如因操作不当,发生重大生产事故的,诸暨市融媒体中心有权终止承包者的经营行为,并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须从原料、加工、成品等各个环节上抓好食品安全,如发现食品中有脏物(泥沙、杂草、蝇虫、头发等)或出售过期变质食品的,每发现一次,每次处以200元罚款;如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诸暨市融媒体中心有权终止承包者的经营行为,并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
经营者能做到规范用水、电、气,在保证食堂区域正常供暖、供冷、供电的情况下,诸暨市融媒体中心按月补助经营者水电费50%的金额。
4.服务考核:经营者招收的工作人员,须做到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如发现食堂工作人员有意刁难就餐人员,有徇私、态度恶劣等情况的,每发现一起,罚款200元;有消极怠工,不能按时服务就餐人员的,每发生一起,处以1000元罚款;有不配合报社管理工作,对提出整改要求拒不执行或故意拖延并无理取闹的,处以1000元罚款,严重的可以终止协议。
5、菜价及其他确定:经营者须在每月月底前向诸暨市融媒体中心物管部上报下月常规菜的菜价,经确认(调整)后方可按价销售。若擅自调价销售,则每发现一起罚款1000元。经营者每天推出的特价菜不能超过3只,并必须保证价格在3至6元的家常菜5只以上,一元菜不少于2只,米饭一元。菜品、菜价必须在食堂LED屏中公布。达不到标准和要求(价格和数量),则每发现一起,罚款1000元。油、米、调味品等须有正规的进货渠道,确定供应商后上报物管部备案。如物管部在抽查中发现不是备案供应商,则每次(每处、每类)罚款1000元;
三、本考核办法解释权归诸暨市融媒体中心。
第五章 诸暨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单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供货单位):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以及浙江浣江传媒集团招投标办公室(编号:2020***号)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经法定程序采购,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采购产品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合计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二、供货要求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将产品免费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免费安装调试完毕后交付使用(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必须在产品的右侧粘贴公司标签(标明公司名称、服务热线电话、供货时间:年月日等),乙方还需对甲方用户作使用培训。
2、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产品,其技术指标、型号须符合相关要求。供货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原装进口产品(设备)交货时须提供中文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装箱单、商检证明等资料。制造编号与包装箱编号应一致。(注:所有采购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3、乙方不得将采购产品转包给其他供应商,否则视为违约,并将追究其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采购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本合同采购产品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产品更新或厂家停产等情况,须由乙方书面提出更换要求,并提供充分理由或依据,经甲方和浙江浣江传媒集团招投标办公室核实或认可,并报浙江浣江传媒集团招投标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可更换替代性能参数指标比原原采购产品高的其他产品,但产品价格不变。
三、质量要求
1、乙方应确保产品质量,所有产品均需符合国家产品的有关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产品厂家的出厂标准,提供原厂质保书、合格证等有关文件资料,并保证产品是出厂原装合格产品。进口产品须是获得国家商检局颁布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
2、乙方应保证设备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保证在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3、如发生质量异议,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产品;若乙方拒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四、产品验收
产品由甲方单位组织验收,在货到后 天内验收完毕, 天内提出质量异议。具体按照《诸暨市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五、付款方式
1、中标产品经验收合格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甲方首次支付给乙方合同款的 %,即
元;在正常运行 个月后的 天内再支付 %,即 元;剩余的 %(可作为产品质保金),在 年 月 日前若无质量问题全部付清(无息)。
2、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发票、验收结算书、合同,将合同款直接拨入乙方开户银行。
六、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须向甲方缴纳合同款5%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在甲方将货物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七、产品数量变更
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减与合同标的相同的产品,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增减产品的价格为相应中标产品的价格,且事先须向浙江浣江传媒集团招投标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八、售后服务
具体售后服务条款参照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验收完毕的,每超过一天,付合同价的 %的违约金给乙方。
3、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款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物货款的0.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十、其他约定事项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其它未尽事宜或履行时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可选择:1)向绍兴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它
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浙江浣江传媒集团招投标办公室备案一份。
采购单位 |
供货单位 |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
第六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一、外包装封面格式
技术文件或商务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内包装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技术文件或商务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函(格式)
致:浙江浣江传媒集团招投标办公室
根据贵方 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号:2020***)有关要求, (投标人全称) 授权 (委托代理人姓名)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采购活动,并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已详细研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等,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2、我方承诺本投标文件在开标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均具有约束力,并严格遵守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4、我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价,并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5、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到合同履行完毕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7、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8、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浙江浣江传媒集团招投标办公室
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 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中心组织的诸暨市 (招标项目)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职 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五、开标一览表(格式)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投标报价 |
六个包厢年场地设施租用费用 |
大写: 小写:? |
报价说明:本次招标按六个包厢场地设施租用费每年1.80万元(每个包厢0.30万元)缴纳(少于1.80万元则商务分按零分处理),投标人能承诺按1.80万元缴纳费用的得10分,在报价时每多承诺缴纳10%,商务分加1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最高加20分。商务分满分为30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六、主要人员配置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姓 名 |
拟任岗位 |
年龄 |
性别 |
专 业 |
从业年限 |
职务和相关资质证书 |
附相关人员资质证书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