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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人民政府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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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西红门镇西红门派出所、金星派出所食堂食材供应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大兴区西红门镇西红门派出所、金星派出所食堂食材供应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BJZQ-2020-ZB-069

二、项目名称:大兴区西红门镇西红门派出所、金星派出所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迅天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欣宁街64-65号1层至2层65号

中标(成交)金额:525161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范围:西红门派出所、金星派出所食堂食材供应,包括蔬菜供应、粮油供应、农副产品及肉类供应等几个方面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王顺柱、张黑山、杨晓丽、苏慧君、何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4813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大兴区)(http://ggzy.daxing.net)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人民政府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

联系方式:602523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乐园路4号院2号楼2单元701

联系方式:010-802573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财丽

电 话:010-80257360


采购文件
大兴区西红门镇西红门派出所、金星 派出所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北京中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BJZQ-2020-ZB-069 日 期:2020 年 11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5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3 第五章 招标技术需求..............................................................................................36 第六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39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43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北京中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大兴区西红门镇 西红门派出所、金星派出所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项目编号:BJZQ-2020-ZB-069)进行国内公开 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大兴区西红门镇西红门派出所、金星派出所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2、招标内容:西红门派出所、金星派出所食堂食材供应,包括蔬菜供应、粮油供应、 农副产品及肉类供应等几个方面 3、采购用途:负责西红门派出所、金星派出所食堂食材供应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预算金额:540 万元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及大兴区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 7)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请潜在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大兴区)(http://ggzy.daxing.net) 进行注册、并关注该项目;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6 日止,每天 8:30-16:30(北 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本项目招标文件仅接受现场领取,不接受网上和其它方式的 领取。 8、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乐园路 4号院 2号楼 2单元 701 9、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2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0、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 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投标人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兴区分 4 平台关注本项目的截图(以上资料均须携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授权委托书原件 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备案,潜在投标人获取文件均须提供上述资料一套备案); 1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20 年 12 月 01 日上午 09 时 30 分(北京时 间); 1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南里艺苑桐城行政办公楼 9号楼 3层 1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4、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还须提供《法定 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15、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beijing.gov.cn/)发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大兴 区)(http://ggzy.daxing.net)发布。 16.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6.1 节能产品强制采购; 16.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16.3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6.4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16.5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16.6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16.7 面向企业类型: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 16.8 进口产品管理:进口产品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07〕119 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人民政府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 项目联系人: 何伟、陈书锁 联系电话: 60252345 代理机构:北京中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乐园路 4号院 2号楼 2单元 701 联 系 人:王财丽 电 话:010-80257520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招标货物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 本表为准。 内 容 说 明 招标人名称: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人民政府 详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 联系人:何伟、陈书锁 电话: 60252345 项目名称:大兴区西红门镇西红门派出所、金星派出所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乐园路 4号院 2号楼 2单元 701 电话:010-80257520 传真:010-80257520 联系人:王财丽 投 标 报 价 和 货 币 投标报价: 最终目的地价(出厂价+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的价格)。 相关费用: 需报运输费,保险费和伴随服务费等。 投标货币:人民币 投 标 书 的 编 制 和 递 交 资格标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 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及大兴区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 7)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7 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 ) 请 潜 在 投 标 人 在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北 京 市 · 大 兴 区 ) (http://ggzy.daxing.net)进行注册、并关注该项目;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保证金: ? 保证金金额: 0 元 ? 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以下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 保函、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 采用任何方式递交保证金必须保证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5 个工作日递交到 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以采购代理机构银行通知确认到账为准)。如至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仍未得到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确认,将被视为投标人未提供保证金。未 按要求提交的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有效期:90 天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份,副本 3份,电子版 1份(电子版本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 致,Microsoft Word 2007 格式,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01 日上午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 年 12 月 01 日上午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南里艺苑桐城行政办公楼 9号楼 3层四开标室。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南里艺苑桐城行政办公楼 9 号楼 3层四开标 室。 评 标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授 予 合 同 招标方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数量增减变更限制:不超过投标报价的 10%。 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供应商根据服务费计取基数,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发改价格 [2011]534 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的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 8 代理服务费。 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 1、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 号光耀东方写字楼 9层 联系人:边志伟 手机:13810789199 联系电话:010-88822573 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 电子邮箱:bianzw@guaranty.com.cn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增加的信用担保公司 2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 联系人: 杨阳 陈浩然 手机:13488752033 18910210850 联系电话:010-58528750 /010-58528760 传真:010-58528757 电子邮箱:yangyang@scdb.com.cn; chenhaoran@scdb.com.cn 3 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12 号天作国际大厦 A座 28 层 联系人: 李玉春 手机:13910831169 联系电话: 010-59705232 传真:010-59705606 9 附件 1: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________项目 (以下简 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 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 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 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 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________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 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 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 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来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 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 (支付款项 10 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 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 、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金 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 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 (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 证责任。 3. 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 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保函签订地的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本保函的签订地为:北京市大兴区。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年 月 日 11 附件 2: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中标后开具) _______________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__年 __月 __日签定编号为的 《___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 在___月__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 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 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的____%数额为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币种为________。(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 限届满后___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 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 你方要求我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 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 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___________部门出 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 (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 12 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___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 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 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 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 (支付款项 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 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 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而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 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缴纳 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 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抉 因本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保函签订地的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本保函的签订地为:北京市大兴区。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年 月 日 13 附件 3: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如是监狱企业,该条改为 “本公司郑重声明,本公司为监狱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 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如是监狱企业,该条无需填写)。 2. 本公司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采购活动提供的本公 司制造的货物、提 供的本公司的工程和服务、提供的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 制造的货物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或中型企业注册商 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注:未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明确是否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投标分项报价表” 中的内容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不一致的,在评审时不予认可。 14 附件 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 本单位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本单 位制造的货物包括: 列表描述,需包含名称、数量和价格 提供的本公司的工程和服务包括: 列表描述,需包含名称、数量和价格 提供的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包括: 列表描述,需包含名称、数量和价格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15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6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资金来源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已获得一笔资金。招标人计划将一部 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方及合格的投标人 2.1 招标人:本招标文件中招标人为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人民政府。 2.2 招标代理机构:本招标文件中招标机构是指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招标的北京中 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3 买方:系指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2.4 卖方:系指中标人,包含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承人和法人的受让人。 (以下简称乙方) 2.5 合格的投标人 2.5.1.1 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 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服务的制造厂商或授权供应商 均可投标。 2.5.1.2 投标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 2.5.1.3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服务进 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 联。 2.5.1.4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 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2.5.1.5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 道查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 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格式提供信用记录查询声明。 ②供应商须在查询声明后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17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屏。 ③如供应商提供的信用记录查询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作为虚假投标处理。 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中须显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以上 名单的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处理。 提示说明: 1.“信用中国”网站的网页截屏中须显示供应商名称、查询时间(显示的查 询时间范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信用记 录情况等主要内容。 (1)如截屏参考样式中的行政处罚、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三项栏目中显 示数字为 0,则无须另外下载提供信用报告截图; (2)如截屏参考样式中的行政处罚、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三项栏目中显 示数字不为 0,则须另外点击“下载信用报告”并提供报告截图,信用 报告截图须显示供应商名称、报告下载时间(显示的报告下载时间范围 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及报告内容。 2.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网页截屏中须显示供应商名称、查询时间(显示的查询 时间范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及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情况。 (1)未列入失信名单的查询后显示“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供应商名 称及查询时间。 (2)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查询后显示相关处罚信息。 上述提供的网站网页截屏因供应商所属行业性质、网站信息收录、改版 或供应商申报等其他客观原因,供应商无法提供上述截屏或提供的网页截屏 未明确显示上述规定内容的,供应商应如实提供相关说明,评审时保留审核 查询该供应商实际信用情况的权利,并根据供应商的说明或评审时查询到的 实际信用情况等判定其是否符合财政部通知及磋商文件的要求。 2.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5.3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 18 购活动。 2.5.4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 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2.6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7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 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2.8 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 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2.8.1 提供虚假的资料。 2.8.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2.9 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2.10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 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民事责任: 2.10.1 提供虚假的资料; 2.10.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2.10.3 其他。 2.11 投标费用与现场考察踏勘、开标前答疑会、视频演示、提供样品、测试等 2.11.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2.11.2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进行现场考察踏勘、开标前答疑会、 视频演示、提供样品、测试等,则投标人应按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2.12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2.12.1 投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标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和融资担保的形 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履约融资。 2.12.2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由财政部指定为试点专业担保机构,联系电话: 010-88822573,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 2.13 关于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规定 2.13.1 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 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投标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后参与价格分数计算。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 19 明函》中的承诺,认定其是否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并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投 标人对其承诺的企业规模真实性自行负责。投标人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承 诺如有虚假,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 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划分); 2)提供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 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投标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投标人为中国法人; 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中国法人; 3)投标产品原产地为中国; 4)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3.合格的货物/服务 3.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均应来自上述 2.5 条款所规定的合格 投标人。货物/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符合招 标文件要求的相关的货物/服务。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承担的 与投标货物/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培训、 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4.投标方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 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向投标方解释其中标或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4.3 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投标方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5.采购预算金额及废标说明 5.1 本包预算金额为 540 万元。 5.2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5.2.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的; 5.2.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2.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够支付的; 20 5.2.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6.1.1 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五章 招标技术需求 第六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6.1.2 招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 分。 6.1.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 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 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 位。招标采购单位对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 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 题的来源)。 7.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该澄清 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 人。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 截止日前,随时查询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的信息,获取对招标文件澄清的信息。 招标人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的,投标人应在收到该澄清的 24 小时 内或根据澄清通知中要求的时间内予以确认。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 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 21 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文件后,应将加盖公章的回执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人,确 认已收到该澄清。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 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 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 8.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 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 8.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该修改 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 人。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在开标截止日前,随时查 询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的信息,获取对招标文件修改的信息。招标人的修改以 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的,投标人应在收到该修改通知的 24 小时内或根据修 改通知中要求的时间内予以确认。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 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5 投标人收到修改文件后,应将加盖公章的回执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人,确认 已收到该修改。 8.6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采购文件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接收质疑函的方 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质疑。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 编制要求 9.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 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 应,否则,其投标将作为废标处理或被拒绝。 22 9.2 投标范围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货物/服务/服务需求一览表”所列的所有货物/服务 进行投标,不得将其内容拆开投标。 9.3 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就投标有关的所有来往通知、 函件和文件均使用中文。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商务部分: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货物/服务说明一览 表、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法人代表授权书、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 金等,按照第七章提供的格式提交; 2) 技术部分:投标价格项目对照表、投标总价内详细供货范围明细表、货 物/服务技术性能参数描述、标书技术规范书要求提供的内容、综合说明、 技术参数规格偏离表、售后服务承诺书、培训的方式及内容、项目进度 及人员安排情况等; 3) 投标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方认为需加以说明 的其他内容; 4) 产品样本、图纸等; 5)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详列目录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目录、页码”,以便阅读; 6) 证明投标人履约能力的文件(本须知 14 条内容); 7) 本须知第 15 条内容。 11.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 10 条的内容与要求和第七章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 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 料。 11.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第 10 条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 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胶装等不可拆方式)。 12.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价和总 23 价。 12.2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 所提供服务的详细清单; 2) 报所供服务的单价; 3) 专用工具价; 4) 安装调试费用; 5) 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技术服务费 等);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其他服务的费用; 7)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 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12.3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 价。 12.4 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 12.2 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 标方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 利。 12.5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 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 绝。 12.6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任何未办理正常进口手续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生产的货物/服务的投标报价,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外产地的已经 进口的货物/服务的国内投标,其货物/服务的交货价格包括制造、组装该货 物/服务所使用的零部件及原材料已付的全部关税、销售税和其他税费。 12.7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否则予以废标。 12.8 对于投标报价不全,应当提交的报价而在标书中没有提交的投标方,招标 机构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废标。 13.投标货币 13.1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和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 14.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 24 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符合本 须知第 2.5 条的规定。 14.3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 即 1)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服务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 得到货物/服务厂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服务的正式授权 (格式见附件); 2) 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3) 投标人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资格标准及业绩要求。 4) 资格证明文件按第七章资格文件格式逐项填写。 5)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前后或签署合同前后对于招标机构提出的质疑 能够在 3个工作日内给予招标机构满意合理的解释。 14.4 招标机构有权随时检查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包括开标、评 标、宣布中标后或同业主签署合同后以及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投标 人在投标资料中使用有虚假的证明材料且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足以使 招标机构满意的合法的证明资料,对于中标单位招标机构有权宣布中标人的 中标通知无效,并通知业主撤销已签署的或正在执行的合同,由此所产生的 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机构还将对此做进一步的处罚 措施。 15.证明货物/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服务及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 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证明货物/服务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 纸和数据,它包括: 1) 货物/服务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 货物/服务的产地或主要重要部件的产地。 3) 货物/服务从招标人开始使用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周期内正 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品备件和专 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25 4)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服务和服务 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 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按第七章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填写)。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 服务的具体参数值。 15.3 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 15.2 时应注意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中“货物/服务技术 规格、参数与要求” 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货物/服务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 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 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使 招标方满意。 16.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 标的一部分。 16.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方在 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 16.7 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 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接收单位为北京中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6.3 投标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形式电汇或转账。 16.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 16.1 和 16.3 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 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无论中标与否均以转账形式予以退回。 16.5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 还投标人。 16.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手 续。 16.7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投标人行贿招标方或评标专家或试图影响招标结果的行为; 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 30 条规定签订合同; 4)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3 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或答复质疑及澄清时提供虚假或伪造的证明材 料及数据。 26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应自本须知第 23.1 条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 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 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机构 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 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 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 16 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 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8.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18.1 投标方应准备投标文件 1 份正本 3 份副本及 1 份电子版本(电子版本应与 投标文件正本一致,Microsoft Word 2007 格式,不退),每套投标文件须 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 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打印并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 章。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 字。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外,投标文件正本的每一页都应由投标人或其 授权代表用姓或首字母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加盖公司 公章。 18.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 字才有效。 18.4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都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18.5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或者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或装订不合格所 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以及电子版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中。 19.2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须将 “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 “开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 27 须将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 “投标保证金” 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19.3 密封袋封皮上均应: 1) 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 2) 注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和“在 X年 X月 X日 X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 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 回。 4) 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9.4 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第 19.3 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机构对误投 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20.投标截止期 20.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 文件递交至指定的开标地点,递交地点应是“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 地址。 20.2 招标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 8条规定,通知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 期。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 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招标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本须知规定的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 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机构。 2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2.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2.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 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23.开标 23.1 招标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 28 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采购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被授 权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3.2 开标时,由纪检监察部门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 招标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号)、投标价格、折扣声明(如 果有)以及招标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规定原封退回迟 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 23.3 在开标时没有读出的有关声明,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23.4 招标机构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23.5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 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 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 进行开标。 23.6 开标过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 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 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4.评标 24.1 评标委员会 24.1.1 招标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组建评 标委员会。 24.1.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招标机构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 的专家组成。 24.1.3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招标方 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24.2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4.3 投标文件的澄清 24.3.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 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澄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9 24.4 投标文件的初审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4.4.1 资格性检查 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 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 格。 24.4.2 符合性检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做出响应。 24.4.3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 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 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 被拒绝,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 响评标工作。 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24.4.4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 标方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影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24.4.5 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第 24.4.6 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 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 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 证据。 24.4.6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 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装订、编写、签署、盖章的; 2)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 3)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4)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 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料不全的; 30 6) 投标文件无投标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 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7)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 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中“货物/服务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主 要参数超出偏差范围的; 9) 投标人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服务报有两个或多个 报价的; 10)不接受评委对投标文件中算术错误更正的; 11)投标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被确认是伪造、变造或无效的; 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4.5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24.5.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 24.4 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 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 24.5.2 详细评审即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所有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分别从“商 务”、“技术”和“价格”三个方面进行评审并按照百分制进行综合打 分(详见第六章评标标准)。 24.6 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下列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 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 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5.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25.1 从开标之日起至公布中标结果之日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 与招标机构、招标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但经评标委员会同意的澄清、 答疑期间除外。 25.2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 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3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 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 无关的人员透露。 31 六、确定中标 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6.1 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者为中标候选人。 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 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 27.确定中标人 27.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评标排序,采购人对中标人的 确定享有最终决定权。 27.2 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按照本须知规定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认为 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 27.3 如果审查未通过,采购人将拒绝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中 标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 28.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8.1 因不可抗力或中标供应商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与其他候选供应商 签订合同的权利或重新招标。 29.中标通知书 29.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其他投 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 29.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没有提交书面中标通知书所签署的合 同属于无效合同。 30.签订合同 30.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三十(30)天内,应按招标文件的 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30.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1.合同授予标准 31.1 招标机构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 能力的具有合理报价的投标人。 32.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服务数量的权利 32.1 招标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幅度内对招标文 件规定的货物/服务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 32 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33.履约保证金 33.1 签订合同前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 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应按照本须知 16.3 条规定形式提交。第五章合同特殊条款有规 定履约保证金数额及支付方式的按合同特殊条款执行。 33.2如中标人没有按照本须知30.1条规定执行,招标机构有权取消该中标决定, 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方可将合同授予综合得分排名第二 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 七、招标服务费 34.招标服务费 34.1 招标服务费为: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34.2 交纳招标服务费的标准如下: 34.2.1 依据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标准执行。 34.2.2 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取的计算基数。 34.2.3 招标服务费将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进行收取。 33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34 大兴区西红门镇西红门派出所、金星派出所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协议 (甲方):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人民政府 (乙方): 经双方同意订立本合约,其条款如下: 一、供应日期:自 年 月 起至 年 月 日止(备注:服务期 限:合同签订后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 、 供 货 品 名: 。 三、交货地点:西红门派出所、金星派出所食堂 四、供货事宜: 1、乙方供应食品其价格应以送货当日市场价为参考,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类产 品价格。 2、乙方向甲方提供食品,乙方须于前一周提供食材清单及价格供甲方选择,甲 方须于前一天下午四点以前以短信、微信、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提 前准备货源。 3、乙方供应甲方的所有相关食品应质量优良、新鲜卫生、并符合国家标准及提 供检验合格证书。 4、乙方按甲方约定时间,将货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由甲方负责人签字验收, 并按时送货。 5、如遇天灾或不可抗力等特殊状况,需变更供货内容或时间,应事先征得甲 方同意,由双方协调,按当日货单调换,乙方不得私自更改货单中货品,经发现有 私自更改货单中货品时以违约论处。 6、乙方随时配合甲方对食品来源进行抽检。 7、甲方人员因在单位食堂的用餐所导致发生食物中毒的,经有关部门鉴定中毒 原因为乙方提供的货品所导致,乙方除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外,并应承担法律上一 切责任。甲方依法办理解约事宜。 五、付款方式:以送货凭证为甲方每壹月付款一次。 六、本合约未尽事宜,依政府采购法及食品卫生管理法规之相关规定办理。 35 七、误期赔偿:每延误提供服务一周,按照未提供服务期间折合服务费的百分 之零点五(0.5%)计收误期赔偿金,直至继续提供服务为止,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依约考核验收未通过的,甲方有权拒付后续 款项,并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内依约采取必要措施补救。如补救后仍达不到甲 方要求或乙方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 标的总额的 30%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乙方 负有补足的损害赔偿责任。 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或不配合甲方进行验收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标的总额的 30%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 全部经济损失,乙方负有补足的损害赔偿责任。 3、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之违约责任与本条款同时累积适用。 九、本合约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由甲方留存。 十、本合约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 方: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人民政府 负 责 人: 联络电话: 日 期: 乙 方: 负 责 人: 联络电话: 日期: 36 第五章 招标技术需求 37 服务需求 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人民政府为甲方,食材供应商为乙方。 食堂食材供应包括蔬菜供应、粮油供应、农副产品及肉类供应等几个方面。配送方式及方 案,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食堂蔬菜配送经营的模式:1、蔬菜配送公司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每天按时、按量送往单 位指定的地点,由单位 IQC 检验合格后,在送货单上签名、盖章。不合格,由蔬菜配送公司及时 补送。2、单位指定食堂管理工作人员每天下午 3:00 前将第二天食堂、餐厅所需的蔬菜、肉类 等物品的数量及要求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诉蔬菜配送工作人员即可。 二、食堂配送价格报价的方式:1、周报价:配送公司将根据食堂、餐厅所需的物品种类, 每周以书面形式报价一次,得到甲方认可后,本周按此价格配送。2、日报价:配送公司将根据 食堂、餐厅每日所需物品的种类,根据市场行情,每天报价一次,得到单位认可后方可送货,按 此价格结算。 三、蔬菜、肉类、粮油等配送的方式:1、蔬菜配送及肉类配送方式方案:①、直接配送: 需要的蔬菜及食品经蔬菜配送公司员工挑选、检验、包装后,直接运到甲方食堂。②、半成品配 送:需要的蔬菜、食品及肉类经过 QC 检验合格,蔬菜去根,去老叶;肉类,去皮毛,洗净;物 品包装后,直接运到甲方食堂。③、精加工:蔬菜去根、去老叶;肉类去皮毛、洗净;由蔬菜配 送公司员工切配成块、片、段、沫,并经油,过水等程序。2、粮油、副食品类:根据甲方需求, 配送中心物流仓库工作人员将物品经 QC 检验合格后,直接运送甲方食堂 。3、冷冻食品需要专 用冷藏车配送,确保食品安全。 四、配送单位要及时配合甲方配送要求,及时送货,配合甲方做好应急措施。 五、食堂食材结款方式:乙方按甲方需求配送食材,经双方核实无误后,乙方提供正式合 法发票,于每月月底前按双方签字确认后的食材送货单金额进行结账。 六、乙方不准将配送食材工作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如甲方一经发现,有权终止合同。甲 方如发现乙方配送食材存在卫生安全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并负责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七、乙方要按要求给员工办理健康证,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八、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38 九、供货地址:西红门派出所、金星派出所食堂 附件: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 一级 指标 分 值 二级 指标 分 值 考核要素和评估内容及其标准 扣分 流程 管理 30 分 准时送货 9分 送货准时,每天所需食材一并送达(水产除外)9 分(非不可 抗拒情况下延误一次扣 3 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发现委托 其他人或其他车代送不得分)。 足斤足两 9分 送货无短斤缺两现象 9分(份量短缺达到该类食材配送总量 5% 以上,有一次扣 3 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服务态度 4分 工作人员工作认真,服务热情周到,运送搬装文明 4 分(运送 人员野蛮运装或无正当理由与食堂人员争执,一次扣 2 分,扣 完为止)。 工作细致 6分 配送物品清单与实际配送无差错 6 分(误差一次扣 3 分,以此 类推,扣完为止)。 单据清晰 2分 送货单(结算凭证)项目齐全,机器打印清晰 2 分,否则不得 分。 质量 管理 50 分 食材每日 评分汇总 50 分 每天对配送单位提供的食材质量进行验收 50 分(验收时按各类 食材验收标准每日打分,由每日得分汇总得出月度分)。 科学 管理 20 分 结算精准 5分 送货单上单价、月底结算价格与网上发布价一致(与网上公布 价有误差,每次扣 3 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对上家供应 商:每月结清,不拖欠(结算不及时或延时付款,该项目不得 分)。 安全清洁 5分 操作场所、仓库、运输工具、贮物筐箱等保持清洁卫生,坚持 每天清洁工作,按规定定期消毒并做好记载,仓库内无过期物 品 ,有单独的专供仓库 3 分(抽查到不符要求的每次扣 1分, 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联系制度 3分 如网上没有所需商品名录,事先与甲方联系并谈妥商品的品牌、 品级、规格、价格等事项,然后发货 3 分。(配送单位单方定 价后再送货不得分)。 及时整改 4分 对甲方食堂提出的建议虚心接受,运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 问题及时主动沟通、协调有效果,及时整改见实效 4 分(整改 效果不明显扣 1 分,未见整改效果不得分)。 协调沟通 3分 每个月的月底,主动向考核单位书面报告工作情况(主要内容 为:甲方、上家供应商运作情况,工作上不和谐之事之因之果, 以及意见或建议)得 3 分;不按时交不得分。 扣分项目说明 结合甲方每月考核得出总分,如总分低于 90 分(含 90 分),配送公司 要做出书面的整改承诺;并按照每下降一分处以 500 元扣款(违约金), 甲方或乙方有权直接从应付未付款项中扣除。 得分及评分人签字 39 第六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40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 100 分。其中商务占 15 分,技术及服务部分占 75 分,价格占 10 分。 第二部分:评标标准 一、价格部分 10 分 1.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 标报价(即除低于成本报价以外的所有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有 效投标报价必须不高于本采购项目的预算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及《关于新 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 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并满 足相关规定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10%后参与评审。 二、商务部分 15 分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15 1 类似业绩 (15 分) 15 近五年(2015 年 11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相同或近似业 绩。每有一个项目加 1分,最高得 15 分。 三、技术部分 75 分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1 服务方案(75 分) 整体配送方案合理、针对性强得 10 分; 整体配送方案较合理、针对性较强得 5 分; 整体配送方案一般、针对性一般得 0分。 货品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合理、针对性强得 10 分; 货品质量保证措施方案较合理、针对性较强得 5分; 货品质量保证措施方案一般、针对性一般得 0 分。 配送时效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 10 分;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5 分; 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0 分。 41 配送卫生保障措施方案合理、针对性强得 10 分 配送卫生保障措施方案较合理、针对性较强得 5分; 配送卫生保障措施方案一般、针对性一般得 0分。 突发事项应急方案合理、针对性强得 5分; 突发事项应急方案较合理、针对性较强得 3 分; 突发事项应急方案一般、针对性一般得 0 分。 售后服务方案合理、针对性强得 5分; 售后服务方案较合理、针对性较强得 3 分; 售后服务方案一般、针对性一般得 0 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做的应急方案,能够及时处理解决突 发情况。 应急方案合理、针对性强得 5分; 应急方案较合理、针对性较强得 3分; 应急方案一般、针对性一般得 0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做的措施方案,科学合理,有针对性。 方案 食品安全保证措施 合理、针对性强得 10 分; 食品安全保证措施 方案较合理、针对性较强得 5分; 食品安全保证措施 方案一般、针对性一般得 1 分。 对响应人拟投入本项目配送人员数量、资历情况、健康情况等 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人员配备齐全、科学、合理得 10 分; 人员配备比较齐全、科学、合理得 5 分; 人员配备一般得 1-3 分;人员配备较差得 0 分。 注:说明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 标准,如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对其在本项目中提供的工程、服务和自身制 造的货物以及其它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均不包括使用大型、中型企业注册 商标的货物)的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作为评标价。其它形式下,投标人的投标报 价即为其评标价。小型和微型企业须填写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 则不考虑价格扣除。 注 1:监狱企业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填写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 3规定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 注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填写招标文件规定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 说明 2:节能产品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 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 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 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如遇国家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调 整,以调整后的最新清单为准),如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提供 节能产品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节能产品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42 (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 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公布的现行有效的“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清单”目录,非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则投标人应当提供国家确定 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按照节能产品得分规则 加分。 说明 3:环境标志产品 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部网 (http://www.sepa.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cn)公布 的“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则投标人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 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按照环境标志产品得分规则加分。 说明 4:同品牌产品投标情况处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初审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包号投标的,按一家投标 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 由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和评标价还相同的,由技术部分 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 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确定了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 同的,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说明 5:报价低于成本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符合资格条件且通过符合性审查投 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 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必要时提 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 投标处理。 说明 6: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 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说明 7:修改评标结果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 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招标采购单位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 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 本级财政部门。 43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44 封 面 收件人:北京中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 标 人:(投标人名称) 45 投 标 书 北京中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签字代 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 本一份、副本三份及电子文件一份(不退)。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分项(明细)报价表 3、技术规格偏离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资格证明文件 7、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 人民币金额 数,(并同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 及误解的权利。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90 个日历日。 5)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 将被贵方没收。 6)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2条规定,我方承诺,与甲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 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甲方的附属机构。 7)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 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若我方获得中标,我方保证按有关规定向贵方支付招标服务费。 9)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46 电子函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日期 47 1、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投标价(元) 服务期 交付地点 备注 货物/服务投标总价合计 注: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单独提交一份。 2、“货物/服务投标总价”同“投标分项(明细)报价表”中各项总计一致。 3、“货物/服务投标总价”同“投标书”中的交付货物/服务投标总价一致。 投标人名称(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48 2、投标分项(明细)报价表 投标分项(明细)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服务名称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其他 货物/服务总价(元):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49 3、技术规格偏离表 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 货物/服务名称 招标文件 条目号 招标文件 要求规格 投标规格 偏离程度 说明 注:1、投标人的技术偏差必须如实填写,并应对偏差情况做出必要说明。投标人应 对故意隐瞒技术偏差的行为承担责任。对招标文件有任何偏离应列明“正偏离”或“负 偏离”,并标明“其他无偏离”。 2、对招标文件无偏离应标明“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50 4、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注:投标人如果对包括服务期、付款方式/条件、质保期及合同条款在内的商务条款 的响应有任何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填写;如对商务条款没有偏离,请注明“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51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5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 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招标编号为 的投标、谈判、签约、履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 关文件。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法律责任。 后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53 6、资格证明文件 一、目录 6.1 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带二维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 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三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6.2 信 用 中 国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及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在 文件发售日之后)截图(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3 投标人资格声明; 6.4 社会保障金缴纳情况和税款缴纳情况(距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份中任意一个月的 缴费凭证或申报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5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供应商依据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提交的投标担保 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新设企业的验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开具的资 信证明原件(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6.6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须 加盖本单位公章); 6.7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6.8 服务方案(请参照第五章招标技术需求、第六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自行编制); 6.9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明文件。 二、填写须知 1)以上所列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提供。 2)制造厂商或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以及其他有 关资料。 3)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填写。 4)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5)招标方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 的合格性及能力。 6)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7)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 8)前款 6.1-6.6 为必要条件复印件必须清晰并加盖公章,否则可能导致废标, 54 若未能提供所列的证明文件或提供的资料为虚假或伪造的将导致废标,并没 收保证金;6.7-6.9 为附加条件,执行招标文件中评标方法综合打分。 55 6.1 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带二维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 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三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56 6.2 信 用 中 国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及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在 文件发售日之后)截图(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相关信用记 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格式提供信用记录查询声明。 ②供应商须在查询声明后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屏。 ③如供应商提供的信用记录查询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作为虚假投标处理。 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中须显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以上名单的供应商作无效投 标处理。 一、 信用记录查询声明及网页截屏 致(采购人): 我 单 位 在 参 加 本 次 采 购 活 动 前 , 经 查 询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记录,未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或相关说明详见本声明附件)。如我单位提供的本 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将作虚假投标处理。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 57 提示说明: 1. “信用中国”网站的网页截屏中须显示供应商名称、查询时间(显示的查询时间 范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信用记录情况等主要内 容。 (1)如截屏参考样式中的行政处罚、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三项栏目中显示数 字为 0,则无须另外下载提供信用报告截图; (2)如截屏参考样式中的行政处罚、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三项栏目中显示数 字不为 0,则须另外点击“下载信用报告”并提供报告截图,信用报告截图须显 示供应商名称、报告下载时间(显示的报告下载时间范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 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及报告内容。 2. 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网页截屏中须显示供应商名称、查询时间(显示的查询时间范 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情况。 (1)未列入失信名单的查询后显示“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供应商名称及 查询时间。 (2)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查询后显示相关处罚信息。 3. 上述提供的网站网页截屏因供应商所属行业性质、网站信息收录、改版或供应商 申报等其他客观原因,供应商无法提供上述截屏或提供的网页截屏未明确显示上 述规定内容的,供应商应如实提供相关说明,评审时保留审核查询该供应商实际 信用情况的权利,并根据供应商的说明或评审时查询到的实际信用情况等判定其 是否符合财政部通知及磋商文件的要求。 58 6.3 投标人资格声明 投标人资格声明 致:北京中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为响应你方 年 月 日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邀请,下 述签字人愿参与投标,提供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所有货物/服务,提交下述 文件并声明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1、我方资格声明,各有 份正本, 副本。 2、下述签字人在证书中证明本资格文件中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同时附上 我方银行(银行名称)出具的资信证明/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下述签字人知道,招标方可能要求提供进一步的资格材料,我方愿意配合你 方,向有关机构和单位(如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企业等)查证和获得 有关资料。 投标单位(公章) 受权签署本资格文件的签字人 名称 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字体) 地址 签字 传真 电话 邮编 日期 59 6.4 社会保障金缴纳情况和税款缴纳情况(距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份中任意一个月的 缴费凭证或申报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1、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 证明文件(即具有扣款项明细表),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 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纳税有效凭据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有效证明文件(即具有扣款明细的增值 税或企业所得税中至少任意一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 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60 6.5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供应商依据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提交的投标担 保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新设企业的验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开具 的资信证明原件(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说明: 1)供应商提交审计报告的: 供应商应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单位最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一年内 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 2)供应商提交银行资信证明的: 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银行资信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资信证明的正文、声明或 背书或其他说明; 银行资信证明是指供应商在本项目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且 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资信证明的开具 银行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 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 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3)供应商提交投标担保保函的: 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担保保函必须采用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并由规定的担保 机构出具,保函原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磋商投标保证金的时间提交, 响应文件中提交复印件。 61 6.6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须 加盖本单位公章)。 格式自拟 62 6.7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完成时间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说明:1、与本次投标相近的最近三年用户 投标人名称(公章): 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63 6.8 服务方案(请参照第五章招标技术需求、第六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自行编制); 64 6.9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明文件 65 7、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 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 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本公司为 (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按投标形式选择填写): (1)□本公司为制造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 供服务。 (2)□本公司为代理商,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五、开标与评标 六、确定中标 七、招标服务费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五章 招标技术需求 服务需求 第六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1、开标一览表 3、技术规格偏离表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资格证明文件 一、信用记录查询声明及网页截屏 提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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