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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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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2021年度食堂食材招标采购采购文件

招标详情

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2021年度食堂食材招标采购采购文件
时间:2020-12-02 13:46

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2021年度食堂食材招标采购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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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 2021 年 度食堂食材招标采购 采 购 文 件 采购编号:ZYGL202011-DF014 采购人: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第二章 招标内容及有关要求................................................................... 4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17 第四章 评标办法......................................................................................30 第五章 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合同.................................3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1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2021年度食堂食材招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 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龙城御苑2栋431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 12 月 22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GL202011-DF014 项目名称: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 2021 年度食堂食材招标采购 采购需求:详见第二章“招标内容及有关要求” 标段划分: 合同履行期限: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近半年有连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第一标段 肉类 第二标段 蔬菜 第三标段 米面油 第四标段 干调 第五标段 鱼蛋禽 第六标段 乳制品 2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 3.近三年(2017 年-2019 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供应商必须保证合同履行期限内具有实体经营事实;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能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 见财库【2016】125 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7.供应商可对本项目的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在一个标段中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9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龙城御苑 2栋 431 室 方式:报名时各供应商须携带: (1)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委托书及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 (4) 开户许可证; 以上资料原件及与原件相一致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后退 回,留存复印件。 3 售价:1000 元/标段,售出不退,逾期不售。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2 月 22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采购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 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长春市洋浦大街凯利中心 13 楼开标四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 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民政局官网等媒介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 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通钢国际大厦 A座 10 楼 联系方式: 13504474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建阳街交汇龙城御苑 2栋 431 室 联系方式:0431-811318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电 话: 0431-81131878 4 第二章 招标内容及有关要求 一、食材品种质量要求: 1.供应商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满足采购 文件要求。保证供应的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 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要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 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 80%。 2.蔬菜必须保证每日新鲜,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配送商必须 提供所供蔬菜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3.肉类,提供的肉类须保证肉质新鲜,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4.冻品、干调、粮油等均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中标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蔬菜、水果种类的多样性和应季性,确保新鲜。 6.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 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 二、服务承诺要求 1.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提供的质量标准,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 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产 品或替代产品,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 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 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 4.供应商必须按照食堂管理人员通知的时间、地点、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准时送 货,同时提供食材入库单,列明食材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食材入库前需要 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采购人的正常运转,供应商 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5.供应商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 1 个月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中止 合同。 6.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食材均为为新鲜状态(采购人有要求的除外),不带杂质泥土, 5 无污染,不能有腐烂霉变现象,不能含有未经公家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添加剂、农药 (残留)的,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法 律责任。 7.采购人要求提供定型包装的食材,中标供应商不准提供逾保质期的食材,包装要 完好,封口严实,不准提供三无食材。 8.中标供应商提供无条件上门退换货服务,食材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运输,并承担运 输途中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9.每月月底供应商应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报销要求的发票,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 供有效发票,造成付款延迟等后果,由供货商负责。 附:食材采购标准参考表 6 食材采购标准参考表 项目内容 规格要求 产品要求 图片 大米 规格:袋/25 公斤 有新米自然稻香味,色泽鲜艳光滑,呈乳白色,无碎 米杂质 红豆 规格:散装称重 要求:椭圆形,暗红色,颗粒饱满,无杂质。 绿豆 规格:散装称重 要求:椭圆形,暗绿色颗粒饱满,无杂质。 玉米面 规格:散装称重 要求:玉米脱皮,每粒破碎三四份即成。可以煮干饭 熬粥。 高筋面粉 规格:25 千克/ 袋 要求:面粉是一种有小麦磨成的粉状物,按蛋白质含 量分为高筋面,中筋面,低筋面。 鲜鸡蛋 60-70g/个,约 15.3kg*1 盘 要求:蛋壳清洁完整,无裂纹,无霉斑,去壳后蛋黄凸起完整 并带有韧性,蛋白稀稠分明,蛋液具有固有的蛋腥味,无异味; 需冷藏贮藏。 咸鸭蛋 65-70g/个 咸鸭蛋外壳干净,光滑圆润。咸鸭煮熟后剥开蛋壳, 蛋白洁白凝炼,咸味适中,油多味美。不能有裂缝、 壳黑变味。 大豆油 规格:5L/桶 从大豆中提炼出的,烹调食用油,颜色淡黄色,清澈 透明无沉淀物,无豆腥味,符合国家防疫标准,由正 规品牌厂家出产 色拉油 规格:5L/桶 烹调食用油,颜色淡黄色,清澈透明无沉淀物,无腥 味,符合国家防疫标准,由正规品牌厂家出产 7 土豆 规格:长10-13厘 米直径 6-8 厘米 颜色为淡黄色或奶白色,个大形正、大小整齐,表面 光滑,皮脆薄而干净,不带毛根和泥土;无干疤和糙 皮,无病斑。 胡萝卜 规格:长 20-23 厘米宽 6 厘米 表面光滑,色泽橙黄而鲜艳,体型粗细整齐, 大小均匀一致,不分叉,不开裂,中心柱细 小。 大白菜 规格:长 30-40 厘米 外叶淡绿色、帮白内叶乳白色,叶新鲜光泽, 棵株大,包心坚实紧密,根部断面洁白完整。 茼蒿 规格:长 30 厘 米以内 叶片大而肥厚,呈勺形,茎长,节密而粗, 淡绿色,质地柔嫩,纤维少。 韭菜 规格:长 20-30 厘米 叶较宽,挺直,翠绿色,根部洁白,软嫩且有韭 菜味,根株均匀。 香菇 规格:直径达 到 5-6 厘米 菌盖颜色褐色、有光泽、菌耀为淡米色或乳 白色,菌身完整,不湿,菌盖大、有弹性、 柄短小、香味浓、重量轻。 黄瓜 规格:长 35 厘 米左右宽 5 厘 米 颜色青绿,瓜身细短、条直均匀,瓜把小, 顶花带刺,有白霜或光泽,肉脆甜、瓤小籽 少。 柿子 规格:直径 9 厘米左右 表面光滑,着色均匀,有四分之三变成红色 或黄色,果实大而均匀饱满,果肉充实,味 道酸甜。 茄子 规格:长 30 厘 米左右宽 5 厘 米左右 色正青、形正卵形,表面光滑有光泽,有弹 性不软,皮薄肉嫩籽少,个体均匀。 生菜 规格:长 20-30 厘米 颜色鲜艳,淡绿,叶子水份充足,脆嫩薄、 可竖起,棵株挺直。 苦苣 规格:长约 20 厘米 外叶淡绿、芯坚实饱满呈淡黄色。 油麦菜 规格:长 25-30 厘米 叶淡绿、肥厚,嫩脆,无主茎,叶株挺直、 水份充足,根部的切面嫩绿色,稍有苦涩味。 芹菜 规格:长约 30-40 厘米 叶翠绿,茎挺直,水分充足。 菠菜 规格:长约 15-25 厘米 颜色碧绿,平嫩,叶子大、挺直,根桃红, 无主茎且无柄无红色,棵株适当。 8 香菜 规格:长约 20-25 厘米 色墨绿,叶短密,茎挺直,根部无泥,水分 充足。 油菜 规格:长 10-16 厘米宽 6 厘米 梗短粗,呈淡绿色或白色,叶子厚肥大,主茎 无花蕾,水份充足,无根。 香葱 规格:长约 20-30 厘米 叶嫩绿,茎细软,水分充足,有清香味。 蒜苗 规格:长约 25-30 厘米 叶嫩绿,茎细软,水分充足,有辣味。 绿豆芽 规格:长约 8-10 厘米 豆芽挺直,芽身长而细,根须长,芽色洁白 晶莹。 黄豆芽 规格:长约 10-15 厘米 豆芽挺直,芽身短而粗,根须少,芽色洁白 晶莹。 黄豆粒 规格:长约 1.5 厘米 颜色金黄,籽粒饱满均匀 西芹 规格:长约 40-50 厘米 叶茎宽厚,颜色深绿,新鲜肥嫩,爽口无渣。 西生菜 规格:直径约 20 厘米 颜色鲜艳,淡绿,叶子水份充足,呈球形, 芯松散。 鲜藕 规格:每节长 约 15 厘米 表皮颜色白中带黄,肉洁白脆嫩,藕节肥大, 一般为 3-4 节。 青笋 规格:长约 50 厘米 笋形粗壮,条直、均匀、叶绿色,茎皮光泽, 绿或淡绿色,断面碧绿,嫩叶少。 角瓜 规格:长约 25 厘米 颜色嫩绿有光泽,挺直,表皮有光泽。 泰椒 规格:长约 8 厘米 颜色红色,果实紧实。 线椒 规格:长约 18 厘米 果实墨绿色,长线型。 杭椒 规格:长约 12 厘米 颜色墨绿,果实紧实。 9 西兰花 规格:直径约 15 厘米 整株花球肥大饱满,绿色。 娃娃菜 规格:长约 15 厘米 娃娃菜颜色微黄,帮薄细褶,无生性味。 紫甘兰 规格:直径 12 厘米左右 紫红色有光泽,叶球扁圆形。 绿甘兰 规格:直径 15 厘米左右 绿色有光泽,叶球扁圆形。 苦瓜 规格:长 10-20 厘米 果实纺锤形或圆柱形,多瘤皱,呈绿色。 荷兰豆 规格:长约 8-10 厘米 颜色嫩绿有光泽,豆荚挺直,折之易断,筋 丝不明显,豆粒小而无。 山药 规格:长 60 厘 米,直径 6 厘 米 根茎棒状,无泥土。 地瓜 规格:直径约 6 厘米 薯形长纺锤形,薯皮光滑,紫黑光亮,薯肉 深紫色。 鲜蘑 规格:长约 2~ 4厘米,横径 1.5~2 厘米 菌盖呈白色或淡黄色,呈伞形,菌柄短粗。 金针蘑 规格:长约 15 厘米 菌盖颜色乳白、菌柄淡黄色、根部淡褐色, 菌身细短,挺直。 杏鲍菇 规格:菌盖宽 约 7 厘米,菌 柄约 23 厘米 表面有丝状光泽,平滑,菌肉白色。 滑子蘑 规格:菌盖约 3 厘米,菌柄约 3厘 米 颜色金黄,菌盖表面有粘液。 白玉菇 规格:每包净 重约 125 克 菇体白色,整朵紧实不松散。 蟹味菇 规格:每包净 重约 125 克 菇体灰褐色,整朵紧实不松散。 鸡腿菇 规格:直径 3~ 5cm,高 9~11cm 菌盖呈圆柱形,表面褐色至浅褐色,菌肉白色菌柄白色, 圆柱形,较细长,且向下渐粗,呈鸡腿状,长 7~25cm。 10 旱黄瓜 规格:长约 15 厘米,直径约 4 厘米 皮脆翠绿有刺,肉质脆嫩,。 老黄瓜 规格:长约 30 厘米,直径约 7 厘米 皮黄褐色,粗糙。 油豆 规格:长约 16 厘米,直径约 2.5 厘米 皮翠绿光滑,肉质饱满。 架豆王豆 角 规格:长 25~ 30 厘米 荚为嫩绿色,粗壮、脆嫩、纤维少,横切面 近圆形,直径 1 厘米左右,单荚重 12~14 克。 尖椒 规格:长约 23 厘米,直径约 4.5 厘米 无异味,细长圆锥形,颜色新鲜、碧绿,有 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的硬度和弹性。 青椒 规格:长约 12 厘米,直径约 9 厘米 柿形或灯笼形,较大,颜色碧绿,有光泽, 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的硬度和弹性。 麻椒 规格:长约 10 厘米,直径约 5 厘米 柿形或灯笼形,颜色碧绿,有光泽,表面光 滑,饱满有一定的硬度和弹性,肉质较薄。 黄窝瓜 规格:长 15 厘 米 果梗粗壮,呈扁球形,有棱和槽。 菜花 规格:直径约 12 厘米 花球颜色洁白或乳白,紧实不散,菜形端正, 近似圆形或扁圆形,球面干净无沾污。 大葱 规格:根长约 65 厘米,直径 约 3 厘米 葱叶为管状、浅绿色,葱白长、紧实、挺直。 冬瓜 规格:长 25-60 厘米,径 10-25 厘米 表面深绿色,稍粗糙,长圆柱状。 白萝卜 规格:长约 35-40 厘米 颜色洁白光亮,表面光滑、细腻,形体完整、 份量重,底部切面洁白,水分大,肉嫩脆、 味甜适中。 红心萝卜 规格:直径约 15 厘米 球形,皮青绿色,肉色紫红。 有机菜花 规格:直径约 15 厘米 花球颜色洁白或乳白,紧实松散,菜形端正, 近似圆形或扁圆形,球面干净无沾污。 蒜苔 规格:长约 55 厘米 要求:颜色翠绿,底部呈乳黄色,脆嫩, 11 长豆 规格:长 70 厘 米,宽 6 毫米 要求:荚果线形,稍肉质而膨胀或坚实。 元葱 规格:直径约 10 厘米 要求:根茎皮呈白或淡黄色,球形, 姜 规格:散装称 重 要求:颜色淡黄,姜块完整、姜体脆硬,丰 满结实,无损伤,辣味强,无姜腐病,不带 枯苗和泥土,无焦皮、不皱缩、无黑心糠心 现象,不烂芽。 净蒜 规格:散装称 量 要求:乳白色、个头均匀,无斑点,无伤痕。 绿窝瓜 规格:直径 15 厘米 要求:果梗粗壮,呈扁球形,有棱和槽, 海鲜酱油 规格:1.28 升/ 桶 要求:本品红褐色或浅红褐色,色泽鲜亮, 有较浓厚的酱香及酯香气,味鲜美醇厚鲜咸 适口。体态澄清。 白砂糖 规格:50 千克 /袋 要求:颗粒细腻均匀,色泽洁白,无肉眼可 见杂质。 老抽 规格:2.8 升/ 桶 要求:本品红褐色或浅红褐色,色泽鲜亮, 有较浓厚的酱香及酯香气,味鲜美醇厚鲜咸 适口。体态澄清。 花椒油 规格: 480ML*12 瓶*1 件 要求:颜色清亮,无浑浊,具有该品特有的 香气。 料酒 规格: 1.75L*12 桶*1 件 要求:色泽浅黄至褐色有酱香及酯香气,味 鲜,咸、甜适口,体态澄清。 大料 规格:散装称 重 要求:具有原料应有的色泽,颗粒状,干燥, 无霉变,具有该品应有的味道,无杂质。 12 花椒 规格:散装称 重 要求:具有原料应有的色泽,有光泽,颗粒 状,干燥,无霉变,具有天然的芳香味,无 杂质。 孜然 规格:散装称 重 要求:具有原料应有的色泽,有光泽,颗粒 状,干燥,无霉变,具有天然的芳香味,无 杂质。 桂皮 规格:散装称 重 要求:具有原料应有的色泽,有光泽,干燥, 无霉变,具有天然的芳香味,无杂质。 辣椒面 规格:散装称 重 要求:具有辣椒粉应有的滋味,呈辣椒粉应 有的色泽,具有疏松均匀一致的颗粒。 辣椒段 规格:散装称 重 要求:本品应无霉斑,无正常视力可见杂物。 花椒 规格:散装称 重 要求:具有原料应有的色泽,有光泽,颗粒 状,干燥,无霉变,具有天然的芳香味,无 杂质。 蚝油 规格:1 千克*2 桶*1 件 要求:红棕色至棕褐色,鲜亮有光泽,有熟 蚝香,味鲜美咸淡适口,无异味,粘稠适中, 不分层,不结块,无异物。 鸡粉 规格:1 千克*6 桶*1 件 要求:具有原、辅料混合加工后特有的色泽, 成粉状,鸡香味浓郁,无不良气味。具有鸡 的鲜美滋味,无不良滋味。 黑胡椒汁 规格:2.3 千克 *6 桶*1 件 要求:具有黑胡椒特有的香气,无肉眼可见 杂质。 松肉粉 规格:453 克/ 桶 要求:本品具有混合加工后特有的色泽,成 粉状,无不良气味。 13 橄榄菜 规格:180 克 *48 瓶*1 件 要求:本品应无异味,无异嗅,无霉斑白膜, 无正常视力可见杂质。 生粉 规格:25 千克/ 袋 要求:具有马铃薯淀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无可见杂质,无砂齿。 淀粉 规格:25 千克/ 袋 要求:呈白色粉末,有光泽。有玉米淀粉固 有的气味,无异味。 陈醋 规格:2升*6 桶*1 件 要求:具有液态发酵醋特有的香气,无体味, 无白膜。 香其酱 规格:90 克*50 袋*1 件 要求:红褐色,有光泽,有酱香及酯香,稀 稠适度,允许有豆瓣颗粒,无异物。 豆瓣酱 规格:1 千克*8 瓶*1 件 要求:具有该品特有的色泽,和固有的形态, 具有本产品特有的滋味,无异味,无肉眼可 见杂质。 白胡椒粉 规格:454 克 *20 袋*1 件 要求:具有该产品特有的气味及滋味,无异 味及杂质。 黑胡椒粉 规格:425 克/ 瓶 要求:有黑胡椒特有的香味,无异味霉变, 无肉眼可见杂质。 番茄沙司 规格:1千克 *12 袋*1 件 要求:具有该品特有的气味,无异味,稀稠 适度,无霉变。 海藻盐 规格:350 克 *60 袋*1 件 要求:色白,味咸,无异味,无明显与盐无 关的外来异物。 面包糠 规格:1千克 *12 袋*1 件 要求:本品呈白色或淡黄色,无霉味及杂异 味,无正常视力可见杂物。 14 甜辣酱 规格:880 克 *12 瓶*1 件 要求:优质辣椒、蒜、菠萝汁等上等原料精 制而成。甜酸调和,微辣适口,具有地道的 泰国风味。可油炸、蘸点或勾芡。 芝麻调和 油 规格:5升*4 桶*1 件 要求:具有本品特有的香味,无异味。无肉 眼可见杂质。 芝麻酱 规格:4.5 千克 *2 桶*1 件 要求:棕黄色,有显著的芝麻香味,无霉斑, 无牙碜,无不良滋味。 郝家大酱 规格:90 克 *600 袋*1 件 要求:红褐色或棕褐色,有光泽,有酱香及 酯香,无异味。 红方 规格:2.2 千克 /桶 要求:具有该品特有的气味,无异味,红方 块整齐,无霉变,无杂质。 剁椒 规格:2千克/ 桶 要求:具有该品特有的色泽,和固有的形态, 具有本产品特有的滋味,无异味,无肉眼可 见杂质。 酱料包 规格:125 克/ 包 要求:具有原材料混合后特有的气味和滋味, 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 十三香 规格:45 克/ 盒 要求:具有原材料混合后特有的气味和滋味, 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 黄豆酱 规格:2千克/ 桶 要求:红棕色至棕褐色,鲜亮有光泽,有黄 豆酱香味,无异味,粘稠适中,不分层。 秋木耳 规格:长约 3 厘米,宽约 3 厘米 耳正面黑褐色有光泽,耳背暗灰色,耳片完 整,耳片厚度≥1,具有木耳特有气味,无异 味,无拳耳、薄耳、流失耳、虫蛀耳及霉烂 耳。 银耳 规格:长约 10 厘米,宽约 7 厘米 呈现出银耳天然淡黄色,具有银耳特有气味, 无异味;符合银耳自然状态,无正常视力可 见外来异物,无霉变,无虫蛀。 15 元蘑 规格:菌盖宽 约 8 厘米,菌 茎长约 6 厘米 具有元蘑天然淡黄色,具有元蘑特有气味, 无异味,具有元蘑自然状态,无正常视力可 见外来异物,无霉变。 大花菇 规格:菌盖宽 约 6 厘米,菌 茎长约 2 厘米 具有花菇天然深褐色,具有花菇特有气味, 无异味,具有花菇自然状态,无正常视力可 见外来异物,无霉变。 小黄蘑 (滑子 蘑) 规格:菌盖宽 约 4 厘米,菌 茎长约 2 厘米 具有小黄蘑天然黄褐色,具有小黄蘑特有气 味,无异味,具有小黄蘑自然状态,无正常 视力可见外来异物,无霉变。 鲜猪肉 规格:散装称 重 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外表微 干或微湿润,不粘手。弹性良好,压后凹陷 立即恢复。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无泥污、 血污、肉边整齐、无碎肉、碎骨,按标准部 位分割、精肉无多余脂肪。 猪蹄 规格:散装称 重 品质新鲜,干净、完整,去蹄壳,无毛、无 黑斑,无趾间黑垢,无松香,表皮光滑,肉 质有弹性 猪排骨 规格:散装称 重 带少量肉,不带肥油,厚实完整,不得剔除, 骨肉不分离 鲜羊肉 规格:散装称 重 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外表微 干或微湿润,不粘手。弹性良好,压后凹陷 立即恢复。具有鲜羊肉正常气味,无泥污、 血污、肉边整齐、无碎肉、碎骨,按标准部 位分割、精肉无多余脂肪。 鲜牛肉 规格:散装称 重 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外表微 干或微湿润,不粘手。弹性良好,压后凹陷 立即恢复。具有鲜牛肉正常气味,无泥污、 血污、肉边整齐、无碎肉、碎骨,按标准部 位分割、精肉无多余脂肪。 整鸭 规格:散装称 重 要求:表皮干净无毛,光滑而有光泽,肉质 弹性好且丰满,无破皮,无花皮,无明显淤 块,无注水,肚内无一切内脏,无血水,无 异味。 整鹅 规格:散装称 重 要求:表皮干净无毛,光滑而有光泽,肉质 弹性好且丰满,无破皮,无花皮,无明显淤 块,无注水,肚内无一切内脏,无血水,无 异味。 整鸡 规格:散装称 重 要求:表皮干净无毛,光滑而有光泽,肉质 弹性好且丰满,无破皮,无花皮,无明显淤 块,无注水,肚内无一切内脏,无血水,无 16 异味。 鸡腿 规格:散装称 重 大小均匀、无碎杂、无黄衣、无淤血斑,有 光泽、肉质淡红无异味。 鸡翅 规格:散装称 重 大小均匀、无碎杂、无黄衣、无淤血斑,有 光泽、肉质淡红无异味 鲤鱼 规格:散装称 重 要求:体表粘液透明,滑而不粘,气味正常, 鳃盖紧闭;鱼体肌肉有弹性,不易压出凹陷 或凹陷能迅速复平。 草鱼 规格:散装称 重 要求:体表粘液透明,滑而不粘,气味正常, 鳃盖紧闭;鱼体肌肉有弹性,不易压出凹陷 或凹陷能迅速复平。 备注: 1.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产品品类及品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以上产品为含税到货价格,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3.以上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同类批发市场价格,否则取消供应商供货资格。 17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 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2021年度食堂食材招标采购 2 采购范围 第一标段:肉类 第二标段:蔬菜 第三标段:米面油 第四标段:干调 第五标段:鱼蛋禽 第六标段:乳制品 3 供货期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5 采购单位 招 标 人: 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通钢国际大厦 A座 10 楼 联 系 人: 黄钊 联 系 电 话:13504474333 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龙城御苑 2栋 431 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 系 电 话:0431-81131878 7 出资比例 100%出资 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9 组织形式 委托代理 18 10 投标单位 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近半年有连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 3.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供应商必须保证合同履行期限内具有实体经营事实;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 标;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 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 网站截图证明; 7.供应商可对本项目的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在一个标 段中标。如果供应商在前一标段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 不进入后续标段评审。 11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详见评标办法 12 招标答疑会 本项目不组织召开 13 分包与偏离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偏离 14 投标单位对采购 文件提出疑问截 止时间 时 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0 天前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递交并发送电子邮件(word 格式) 1、书面递交: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邮箱地址:1962839036@qq.com 19 15 采购文件澄清或 修改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 获取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书面通知(传真) 16 投标单位收到书 面文件的确认时 间 从发出之时起(包含上述 14、15 项),应 24 小时之内给予书 面确认 17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日历天 18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一套(U盘) 19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左侧胶粘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 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20 签字和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 2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5 标段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6 标段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 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 48 小时到账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其形式应包括现金,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 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 保函,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 基本账户转出。 单位名称: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账号:581110100100039371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湖西路支行 注:投标保证金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或提供经吉林省建设厅 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如递交保函的应 于开标截止时间前 48 小时将保函原件递交至代理公司)。投标 文件中须提供转款单位转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放 弃投标,采购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在银行进账单 或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及 电话,以便核对查实。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22日9:00分(北京时间) 20 23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递交地点:长春市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开标四室 24 投标报价 报价以折扣系数(小数)形式体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供应商应以市场批发价为基数,结合企业自身因素合理确定折 扣系数。折扣系数是综合折扣系数,即所供食材的价格以及配 送价格等各项费用的总和的综合折扣系数,最终发票值=经甲乙 双方核对无误后的发生金额*折扣系数。 注: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用餐大约400人次/日。 25 开标、评标 时间:同上述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同上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26 评标委员会的组 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共5名,社会专家5人 评标委员会确定方式:开标前,在采购人纪律监督部门的监督 下,由采购人从相关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7 是否授权评标委 员会确定中标供 应商 否, 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28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本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29 发出中标通知书 评标结束且无投标单位质疑(书面发放给中标供应商) 30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 31 投标保证金的退 还 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全额 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 32 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每月月底供应商应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报销要求的 发票,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发票,造成付款延迟等后 果,由供货商负责。 33 其他 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计算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国家颁布 的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由中标单位支付。 21 第一标段:7500.00 元 第二标段:1400.00 元 第三标段:2600.00 元 第四标段:2000.00 元 第五标段:1200.00 元 第六标段:300.00 元 34 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2 一、总则 1、投标供应商资格 凡合法经营、照章纳税,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承认并履行采购文件各项规定的生产、 经销商、代理商均可报名参加本次招标; 2、投标费用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 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采购文件 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投标供应商应认真 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如果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 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采购文件的修改书构成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对招投标双方均有约束力。 3、采购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规定的日期内,以 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下同)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 构将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内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 的来源),答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 代理机构私下接触。 4、采购文件的修改 4.1 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 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4.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 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应 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4.3 投标单位在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 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内容。 4.4 采购文件的效力 采购文件是货物招标和投标的有效依据,也是中标后签订承包合同的依据,同时也 是合同的组成文件,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凡不遵守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或对采 23 购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者,将被拒绝投标或以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及技术规格要求,详细 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 将被拒绝。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法人代表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本人参加投标时需提供法人身份 证明及身份证); (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4)开标一览表 ; (5) 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 (6)资质文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7) 同类项目业绩; (8) 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 (9)其他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料或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 3.1.2 技术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确保产品质量的措施; (2)配送车辆; (3)存储仓库; (4)健康人员投入; (5)其他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料或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 3.2、投标有效期 3.2.1 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单位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2.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单位延长投标 有效期。投标单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 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单位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单位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 金。 3.3.投标保证金 24 3.3.1 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事先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交纳 形式、截止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 表”。 3.3.2 投标单位不按照上述条款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3.3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通知中标供应商和未中标供应商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3.4 投标单位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的; (2)拒绝接受投标文件中已确认的承诺或条款,在规定期限内拒签合同的; (3)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4)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4. 投标文件的编制 3.4.1 投标文件内容和格式:投标单位须按照第3.1.1条规定的内容和第六章“投标文 件格式”分别编制。 3.4.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根据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签字和盖章。 3.4.3 投标文件须由投标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名或盖章,投 标单位应写全称。 3.4.4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 盖单位公章。 3.4.5 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负责。 3.4.6 投标单位须按采购文件的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25 四、投标 4.1.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单位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原件)按投 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份数、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现场。采购代理机构将记 录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凡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4.1.2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包封开口处应以密封条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2)正副本须分开装订,正、副本不一样时,以正本为准。 (3)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文件的电子版应当分别密封于一个密封包内;正副本统一包装 在一个密封包内提交,外包装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和地址,并在投标 单位名称及封口处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 项目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 地 址: 2020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准启封 (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装订、密封、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 受理。 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投标单位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 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并按照要求签字和盖章。更改、撤回的确认书必须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并得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确认。 4.2.2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同样按照投标文件送交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 交,另外还应在外层封皮上标明“修改”字样,修改内容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2.3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单位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2.4 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期间内,投标单位不能撤回 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不应接受: (1)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6 (3)未密封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4)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未到场(或未签到)的。 五、开标 5.1 开标 5.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或按采购文件相关 条款通知延长的时间)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单位参加。 5.1.2 委托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否 则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5.1.3 采购人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存档备查。 5.1.4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 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5.1.5 若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单位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采购人 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 5.1.6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由投标单位签字确认后存档备 查。 5.1.7 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六、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委员会构成: 共5名,社会专家5人。 评标委员会确定方式:开标前,由采购人从相关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投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单位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投标的公正性的; (4)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 事处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2 评标原则和依据 27 6.2.1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2 评标依据: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6.3 评标过程的保密 6.3.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 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 密。 6.3.2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未中标供应商就评标过程以及未 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任何投标单位也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 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6.4 投标文件的澄清 6.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单位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 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单位 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6.4.2 有关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单位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 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单位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6.4.3 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的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6.4.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单位进 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6.4.5 拒绝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到场进行答疑和澄清或不派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的,导致 评标委员会无法对其投标进行评议的,将被作为废标处理。 七、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按得分从高到低向采购人推荐 1-3 名中 标候选人。 7.2 中标通知 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7.3 签订合同 28 7.3.1 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中 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 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 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退还投 标保证金;给中标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八、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单位少于 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九、纪律与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单位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单位的纪律要求 投标单位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 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单位 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 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 “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 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 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 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十、其它 10.1 其他内容 29 10.1.1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国家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 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 10.1.2 其他未尽事宜依照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0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总则 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进行。所有评标的专家应从实际出发, 实事求是,依据本评标规则,对参加本项工程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公平、公正 的评价。所有参加评标的专家应遵守保密规定进行评标。 1.1评标工作法律依据 1.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1.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1.4国家七部委颁发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1.1.5《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1.6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 1.2评标内容依据 1.2.1采购文件及其补充通知和答疑文件; 1.2.2有效的投标文件及其评标要求澄清的文件。 1.3评标工作原则 1.3.1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3.2评标应以采购人获得最佳经济效益为前提; 1.3.3投标报价合理是评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唯一的依据,还应对投标单位的人 员情况、保证措施、确保交货期、售后服务承诺、技术参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价, 根据采购文件说明的评标办法,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 1.3.4评标委员会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 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1.3.5评标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评标人员要遵守评标纪律。 1.4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及修正办法 2.1评委根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按照评分办法统一认定投标单位的硬指标分值,加 上评委个人评判分值,得出每位评委的评标分数。所有评委打分之和的算术平均值,即 为该投标单位的最终得分。计分结果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31 2.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 经投标单位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单位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 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 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 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单位以低于成本报 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三、评审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 资格审查 对投标单位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报表等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对的权力,如果发 现有虚假行为,一经查实,采购人将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或者中标资格,不予返还其 投标保证金。 3.1.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以下标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进行评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的,被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 委托书(原件)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4)投标文件不写报价、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 (5)不报交货期或交货期超过采购文件要求的; (6)投标保证金不按规定交纳的; (7)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投标单位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9)投标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或提供的证书有虚假、涂改现象的; (10)投标文件不按采购文件要求装订的; (11)递交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报价的; (12)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相关于投标文件无效的情形; 32 (13)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四、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凡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的投标单位均为有效投标单位,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 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综合得分的由高低的顺序进行排列,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确 分数高的优先;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分数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随机抽取决定。 五、有关证明文件的界定标准 1、凡参加本办法评审的投标单位的资质证书、业绩证书、合同等,必须保证投标 文件所附的复印件和原件相匹配。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各种证件不得伪造、涂改,且应保证复印件清晰可见、复印 完整,否则视为无效材料,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投标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合同授予 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 1、评标结束,公示无异议后,向中标供应商签发《中标通知书》。 2、中标方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产品(产品)购销 合同。中标方未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 供应商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按评标委员会按得分高低排序,选用排名第二的中标候 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3、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均为签署合同的依据。 注意事项:评标委员会将按下述标准评定预中标人: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评标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按下列规定计算价格 扣除: (1)根据财库【2011】181 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给予 6%的价格 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价格扣除的依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33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序 号 行业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 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 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 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 业 人员 (人) 总 资 产 (万元) 1 农、林、牧、渔业 ≥20000 ≥500 ≥50 <50 2 工业 ≥40000 ≥1000 ≥2000 ≥300 ≥300 ≥20 <300 <20 3 建筑业 ≥80000 ≥ 80000 ≥5000 ≥5000 ≥300 ≥300 <300 <300 4 批发业 ≥40000 ≥200 ≥5000 ≥20 ≥1000 ≥10 <1000 <5 5 零售业 ≥20000 ≥300 ≥500 ≥50 ≥100 ≥10 <100 <10 6 交通运输业 ≥30000 ≥1000 ≥3000 ≥300 ≥200 ≥20 <200 <20 7 仓储业 ≥30000 ≥200 ≥1000 ≥100 ≥100 ≥20 <100 <20 8 邮政业 ≥30000 ≥1000 ≥2000 ≥300 ≥100 ≥20 <100 <20 9 住宿业 ≥10000 ≥300 ≥2000 ≥100 ≥100 ≥10 <100 <10 10 餐饮业 ≥10000 ≥300 ≥2000 ≥100 ≥100 ≥10 <100 <10 11 信息传输业 ≥100000 ≥2000 ≥1000 ≥100 ≥100 ≥10 <100 <10 12 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 ≥10000 ≥300 ≥1000 ≥100 ≥50 ≥10 <50 <10 13 房地产开发经验 ≥200000 或 , ≥ 10000 ≥1000 且 , ≥ 5000 ≥100 且 , ≥ 2000 <100 或 , < 2000 14 物业管理 ≥5000 ≥1000 ≥1000 ≥300 ≥500 ≥100 <500 <100 15 租赁和商务服务 业 ≥300 或 , ≥ 120000 ≥100 且 , ≥ 8000 ≥10 且 , ≥ 100 <10 或 , < 100 16 其他未列明行业 ≥300 ≥100 ≥10 <10 34 初步评审表 评审要素 评审内容 形 式 评 审 供应商名称 与投标文件中的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是否一致 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 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是否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编制投 标文件,若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格式规定编制投标文件而 导致评标委员会评审困难的,评标委员会可予以废标。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 权委托书 是否有效 资 格 评 审 营业执照(副本)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 资格证书 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提供原件 财务状况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2019 年)财务审计报告并不 亏损,提供原件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连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证明资料 投标有效期 是否承诺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 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方式、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其他要求 供应商必须保证合同履行期限内具有实体经营事实。提供 有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 承诺书原件。 食材要求 完全响应第二章招标内容及有关要求 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本评标办法的各项评审要素和内容,依次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满 足要求的为“√”,不满足要求的为“×”,只要任何一项为“×”,则对该投标文件作废 标处理,不再继续评审该投标文件。完全符合者,评审结论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35 3.2详细评审 商务评分标准(80分) 技术评分标准(20 分) 序 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说明 1 确保产品质量的措施 6 横向比较产品来源、质量追溯、检测报告等内容,措施优得 6 分;措施良得 4 分;措施一般得 2 分;无相应内容得 0 分。 2 配送车辆评审 2 根据投标人拟用于本项目的配送车辆进行评分:每有一辆得 1 分;限评 2 项。 (提供单位名下车辆相关资料,标书内附行驶证等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存储仓库 6 投标人具备存储条件优得 6 分;存储条件良得 4 分;存储条 件一般得 2 分;无存储条件得 0 分。 (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健康人员投入 6 投标人每提供一位具备健康证的配货人员得 2 分,最多得 6 分。 (标书内附健康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序 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说明 1 投标报价得分 60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 格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 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2 同类项目业绩 5 根据投标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的类似业绩(投标项目 涉及的食材)进行评分,以双方签章的产品供应合同(协议) 复印件为准(加盖本单位公章),有一份得 1 分;限评 5 项 3 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 15 1. 保证全年无休 24 小时供货得 3 分;保证全年无休 6: 00-18:00 送货得 1分;其他送货保证得 0分; 2. 投标人提供 2 小时内换新服务得 3 分;提供 6 小时内换新 服务得 1 分;6小时以上换新服务得 0分; 3. 投标人承诺节假日供应产品价格不高于前一周所供产品 平均价格得 3 分;无本项承诺得 0 分; 4. 投标人每周提供所在市场菜品报价单得 3 分;无本项承诺 得 0 分; 5. 投标人具备投标项目生产、销售代理资质,地区级代理得 3分;省级代理得 2 分;市级代理得 1分;其他销售代表得 0 分。 36 第五章 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合同 甲方: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 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下,就甲方向 乙方采购、乙方供应本合同约定标的商品(下称“商品”)并提供相关服 务等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作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自 2020 年月日至 2021 年月日止。 二、商品订购与配送 1.甲方每次向乙方采购商品,不再另行签订合同,而是以采购订单方 式操作,甲方订购商品时应在订单中说明订购商品的品牌、名称、规格(型 号)、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基本信息。 乙方订货联系人: ,联系电话: 。 2.甲方向乙方发送次日订单后,乙方应在 1小时内审查订单中甲方填 写的订购商品的品牌,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和地点等基本 信息是否完整。乙方订货次日早上 9 时前将订单所记载商品送达甲方指定 交货地点。 3.甲方因临时需要,有权临时向乙方订货,订货方式可以是书面方式 也可以是口头方式,如果是临时口头订货,乙方在送货时有权要求甲方以 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三、商品的验收 1.乙方承诺按照有效订单规定的时间将甲方所订购的商品安全无损 地送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在商品安全到达指定交货地点之前,有关产 品的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以及运输、装卸过程中产品的损毁或 灭失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将商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 共同对商品品牌、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装、质量等进行验收。 37 2.甲方在商品验收过程中,发现商品的品牌、名称、规格、型号、数 量、包装、质量等与有效订单和甲方要求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 货或者退货,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 1 小时内从甲方处提取应退换商品并在 2 小时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更换后的商品(如换货),由此产生的退换货 的费用和延误甲方使用该商品所带来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甲方对商品验收合格后,应在送货单上签署确认。对商品存在的隐 蔽缺陷或在验收过程中不易发现的问题,甲方在送货单上的签署确认,不 被视为甲方对上述缺陷和问题的验收合格的确认。出现上述缺陷或问题, 乙方仍应按甲方要求提供退换货服务(本条款的退换货服务不受时间限制, 甲方有权在发现隐蔽缺陷或不易发现的问题后要求乙方进行退换货)。 四、商品价款及支付 1.乙双方按照订单、送货单、商品对账单、退货单(如有)等实行按 月结算商品价款,乙方应于次月 5 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累计订单商品的对 账单,注明甲方自上个月的 1 日至本月 31日期间实际收到商品名称、规格 (型号)、单价、数量及商品总价款。 2.经甲方对照核实上月应付商品价款确认无误后,乙方应及时出具同 等额度的合格发票并向甲方实际交付。甲方自收到乙方出具的合格发票之 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通过转账等方式按本条所列的乙方收款账户向乙方支 付上月应付商品价款。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基本情况如下: 开户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3.甲方按约定向上述账户支付相应商品价款,即视为完成相应发票项 下的相应付款义务。乙方对上述账户信息的准确性和可用性承担全部责任, 若上述账户信息发生任何变化,乙方应提前 5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否 则甲方不对乙方未能收到或延迟收到的任何款项承担责任。 4.如果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上月商品的对账单有异议的,应自收到对账 38 单后及时向乙方发出书面异议书,由甲、乙双方进行最终确认。如甲方对 商品价格有异议的,有权单方调整。在甲方就对账单未进行最终确认且甲 方未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格发票前,有权暂不付款,且不构成违约。 五、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保证其向甲方交付的商品应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 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质量和技术要求、卫生要求以及安全要求等。乙方对 提供商品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商品均 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供商品,且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额 外的费用。 3.乙方有义务确保所提供的商品经国家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检验合 格并通过验收。对于甲方所在地政府部门有准用检查要求的商品,乙方保 证已经通过当地政府部门的准用检查,并获得了当地颁发的准许使用证明。 4.乙方有义务确保所提供的商品无国家或地区不合格抽检记录,生产 所需的原材料来源可靠、货物生产规范,无材料掺假、掺残次品等行为。 5.乙方有义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就所供商品向甲方提供以下索证资 料: (1) 鲜(冻)畜禽肉类及其制品生产商的卫生许可证和屠宰资质等有 关证照,以及法定兽医检验部门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卫生检验检疫合格 证明。 (2) 进口货物,需提供口岸食品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 检验合格证明。 (3) 定性包装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提供生产商卫生许可证有关证 照,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6.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确保收到甲方采购订单后及时(按照本合 同约定和有效订单记载的交货时间)供货进场,并确保所供商品符合甲方 在本合同项下的约定要求。 7.乙方送货不符合甲方要求或约定的或没有合法资质单位生产的,甲 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当及时补齐货品;如甲方收货以后,发现货品不合格, 39 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8.如甲方认为乙方提供商品有可能不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甲方有权 随时委托第三方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检验不合 格的,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 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乙方须保证其为商品的合法销售者且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商品及 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或其他侵权(包括不限于人身 及财产安全责任)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该第 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 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损害赔偿金)。 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市场宣传中使用与甲方的合作案 例,不得将甲方作为业务合作伙伴进行宣传,不得使用甲方的商标、标志 语、徽标等。 六、质量保证 1.本合同项下乙方所供货物的均应为最新出产的。保质期自货物按本 合同约定交付给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国家及行业和当地 政府管部门或乙方承诺的货物的保质期长于上述期限的,则以该较长期限 为准。如货物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2.质保期内乙方免费提供质量缺陷货物的更换服务,并应于甲方通知 后半小时到现场提供相应服务,以达到甲方满意,货物本身更换费用及由 此引致的运输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 权利不受影响,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更换后的货物的质保期应重新 计算。 3.如发生乙方所供货物导致的食品安全事件,乙方应先行垫付医疗费 等,并赔偿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因此产生的误工费、损害赔偿等损失。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应当认真履行合同约 定的义务、责任和保证等。双方明确,根据合作需要,甲方有权随时解除 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双方应根据实际 40 采购数量及本合同约定单价据实结算货款。 2.如因乙方逾期交付商品、交付的商品不符合有效订单和甲方要求、 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退换货的义务,导致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人身或财产 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法律适用、管辖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除、解释及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 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 2.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 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向甲方住所地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在诉讼、仲裁、其他方式解决争议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 条款仍须履行。 九、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自 2020 年 月 日起,至 2021 年 月 日止, 并取代双方以往在口头、书面上的任何表达、理解及承诺。有效期内,甲 方有权提前 7 日向乙方发送书面通知,提前终止本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 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 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2020 年 月 日 2020 年 月 日 4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2021年度食堂食材 招标采购 投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正本(副本) 42 目录 商务部分: (1)投标函; (2)法人代表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4)开标一览表 ; (5) 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 (6)资质文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7) 同类项目业绩; (8) 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 (9)其他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料或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 技术部分: (1)确保产品质量的措施; (2)配送车辆; (3)存储仓库; (4)健康人员投入; (5)其他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料或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 43 一、投标函 致: 我们收到了你们编号为 的 项目采购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 加该项目投标活动并投标,我们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作为代表全权负责解释投标文件及处理有关 事宜。 (2)我们愿按照采购文件中的条款和要求,提供 服务,报价详见“投标 报价表”。 (3)如我方中标,我们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 成合同任务。 (4)我们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60 日 历天。如果我方中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日。 (5)我们愿提供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6)我们承认最低报价是中标的重要选择,但不是唯一标准。 (7)我们已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提交了 的投标保证金。 (8)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愿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 务费。 (9)我们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补充的文件)和有关附件,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10)如我方中标,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采购文件和双方签订的 合同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11)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盖章) 年 月 日 44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 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 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采购单位)的 项目投标活动。 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 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附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45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采购人名称): 鉴于我单位于 年 月 日参加你单位 (项 目名称)投标,我单位按采购文件规定作出如下承诺: 1、交纳投标保证金 万元。(交纳凭证复印件附后) 2、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不撤销、不修改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46 四、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报价 (折扣系数) 投标保证金(有/ 无) 合同履行期限 备注 *本表除在投标文件内装订外,还需单独用信封密封送达,便于唱标时使用。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47 五、食材质量及品种保证 格式自拟 48 六、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 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和盖章: 日 期: 后附营业执照、资格证书、财务审计报告等资格证明文件。 49 七、同类项目业绩; 业绩表,后附合同证明。 50 八、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 九、其他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料或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 52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 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 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 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 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53 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 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 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我方近三年来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承诺,如存在虚假投标行为,我方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及其他有关法规承担责任。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54 实体经营承诺书 (格式自拟) 55 技术部分 一、确保产品质量的措施; 二、配送车辆; 拟用于本项目的配送车辆情况介绍 序号 车辆品牌 类型及规格 使用年限 备注 …… 注:配送车辆须为供应商自有车辆,供应商须提供每一车辆的所有权证明材料复印件(车辆登记证 或者行驶证)以及本车辆的入城证或三绿通行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三、存储仓库 加工配送中心或配送点或冷鲜库基本情况表 序号 名称 地理位置(详细 地址) 基本情况介绍(包括配送中心或冷鲜库的营业 面积、厂房、库房、设备等硬件和软件介绍) 备注 …… 注:供应商须提供加工配送中心或配送点的房屋、厂房或库房的租赁协议复印件或自有产权证明材 料复印件,具有冷鲜库的须提供冷鲜库施工合同或购置合同等有效权属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复印 件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四、健康人员投入; 五、其他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料或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 招标内容及有关要求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评标办法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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