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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景隆实业有限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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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景隆实业有限公司民警食堂食材采购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海南景隆实业有限公司民警食堂食材采购竞争性磋商

2020年12月02日 15:00

附件1采购需求-最终.doc

项目概况

民警食堂食材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西12号世纪港14楼C14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GP20201118

项目名称:民警食堂食材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2.3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2.3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民警食堂食材采购
(二)项目编号:GGP20201118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182.36万元(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算1年
(六)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本项目采购猪肉类、禽肉类、牛、羊肉类、蔬菜类、鱼类、蛋类、副食品、豆制品、米类、面类、油类。其他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七)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算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资料:(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三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证件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0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四)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3日 至 2020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西12号世纪港14楼C1401室

方式:现场购买,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招标协会3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1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招标协会3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告、采购文件修改或澄清等信息,将在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南景隆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榆中线5公里处海口监狱内

联系方式:许女士 0898-686367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金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2号世纪港C1401室

联系方式:王女士 0898-667549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0898-66754965

采购需求

海南景隆实业有限公司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选择有资质、有经验、有诚信的供应商,供货商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税各登记证,由其为海南景隆实业有限公司提供食材采购供应服务。

一、基本情况

1、采购单位:海南景隆实业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民警食堂食材采购

3、项目编号:GGP20201118

4、预算金额:182.36万元

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算1年

6、合同条款:双方协商

二、采购范围

1、猪肉类2、禽肉类3、牛、羊肉类4、蔬菜类5、鱼类6、蛋类7、副食品8、豆制品9、米类10、面类11、油类

三、质量要求

(一)产品质量

投标单位必须书面承诺:所配送的食品,从出厂开始到采购人食用结束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均按照最新的国家标准规范配送和存储保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二)产品要求

1.肉类、鱼类必须新鲜、无异味、无杂质,具有防疫检测证明;

2.蔬菜类必须新鲜、无腐烂、农药残留不超过国家食用标准。

3.各类食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四、配送要求

1.中标单位在合同标的范围内必须严格按照民警食堂通知配送安全、新鲜、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

2.中标单位必须确定专人、专车,按照合同的规定配送到我单位指定地点。

3.中标单位必须指定专人(持有身体健康证)参加配送及联系工作,必须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如果指定专人变更或者联系电话发生变化,必须及时通知采购单位。

4.中标单位必须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和运输安全,凡因产品质量和配送途中的安全问题,均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六、食品验收

中标单位将食品送达指定地点后,由我单位民警食堂管理人员按照产品质量参数指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食品由双方在供货清单上签字确认。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我狱有权拒收,所有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五、结算方式

根据实际供货品种、数量,凭发票及签收单按月结算,本月付上个月的账款,支付前中标单位必须提供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六、有关说明

招标总价含合同履行期间政府扶贫网站购买扶贫产品款项,投标人必须按照政府关于购买扶贫产品的文件精神执行,其结算价格为扶贫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的实时价格。

民警食堂食材表

猪肉类

序号

品名

规格

单位

计划数量

招标控
制单价/均价
(元)

招标单项
控制总价
(元)

1

五花肉

当天宰杀、新鲜优质

8000

31

248000.00

2

瘦肉

当天宰杀、新鲜优质

1000

35

35000.00

3

筒骨、排骨

当天宰杀、新鲜优质

2000

37.5

75000.00

4

猪脚

当天宰杀、新鲜优质

1000

34

34000.00

合计

12000

392000.00

禽肉类

1

文昌鸡

当天宰杀、新鲜优质

4000

20

80000.00

2

咸水鸭

当天宰杀、新鲜优质

4000

18.5

74000.00

3

鸡翅、鸡腿

当天宰杀、新鲜优质

1000

13

13000.00

4

光鹅

当天宰杀、新鲜优质

3000

23.5

70500.00

合计

12000

237500.00

牛羊肉类

1

牛肉

当天宰杀、新鲜优质

580

59

34200.00

2

牛脯

当天宰杀、新鲜优质

800

46

36800.00

3

羊肉

当天宰杀、新鲜优质

350

52.5

18400.00

合计

1730

89400.00

蔬菜类

1

青菜、西红柿、豆芽、瓜类等蔬菜

供新鲜货品

202983

2.95

598800.00

鱼类

1

淡水鱼

供新鲜货品

10000

12

120000.00

2

海鱼

供新鲜货品

1300

25

32500.00

合计

11300

152500.00

蛋类

1

鲜鸡蛋

供新鲜货品

7800

7

54600.00

2

咸鸭蛋

优质

2050

8

16400.00

合计

9850

71000.00

副食品

1

盐、酱油、腐竹、木耳、紫菜等

优质

30400

3.82

116000.00

豆制品

1

豆腐

优质

9000

3.5

31500.00

米类

1

大米

优质

32000

2.5

80000.00

面类

1

各类面粉(包括主食用及早点用等)

优质

6800

3

20400.00

油类

1

花生油、大旦油

优质

6900

5

34500.00

共计

1823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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