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孝感市西湖明珠清风苑4号楼2单元5楼05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TXZFCG–竞磋2020-ST12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鄂采计[2020]-21951号
3、项目名称: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3(万元)
6、最高限价:53(万元)
7、采购需求:
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03日至2020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孝感市西湖明珠清风苑4号楼2单元5楼0506室
3、方式:
现场获取,报名成功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报名须由法人携带法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12月14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孝感市西湖明珠清风苑4号楼2单元5楼0505室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12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孝感市西湖明珠清风苑4号楼2单元5楼05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询问和质疑
相关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和质疑。相关供应商质疑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一份书面质疑函(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2、信息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孝感市孝南区澴川路
联系方式:0712-2877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孝感市西湖明珠清风苑4号楼2单元5楼0506室
联系方式:134765123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荣
电 话:13476512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