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非招标方式(询价)采购文件模板说明
本模板为询价采购文件示范文本,适用于物资询价采购的公开采购和邀请采购。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应当在前附表“合格供应商”栏目内详细说明是否需要油田公司市场准入证或不需要准入证的特殊情况。
本询价采购文件示范文本通常适用于采购人可准确提出采购需求和技术要求、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以价格竞争为主的采购项目,一般采用最低价法进行评审。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的初步评审表、第五章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进行修改,其他章节尽量使用模版内容。
中国石油
华北油田宾馆米面油外食品类物资采购
询价采购文件
项 目 编 号: HBYT-ZDC-FW-2020- 004
采 购 人: 华北石油管理局华北油田宾馆
项目负责单位: 华北石油管理局华北油田宾馆
采购实施部门: 华北油田宾馆财务经营科
2020年 11 月 30 日
目 录
TOC \o "1-2" \u 非招标方式(询价)采购文件模板说明 1
采购公告 1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5
1 项目说明 7
2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7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7
4 费用承担 7
5 保密 7
6 语言文字 7
7 计量单位 8
9 分包 8
10 采购文件 8
11 响应文件 9
12 询价采购程序 10
13 开启响应文件 10
14 评审小组 11
15 评审 11
16 合同授予 11
17 合同签订 11
18.纪律和监督 12
19.异议与复议 12
第二章 商务技术要求 14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15
1. 响应函 17
2. 资格证明文件 18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9
4. 技术文件 21
5. 其他文件或资料 22
第四章 评审办法 23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5
附件: 26
(一)廉政承诺书 26
(二)保密承诺书 27
(三)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29
(四)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0
采购公告
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宾馆 就非招标采购编号为HBYT-ZDC-FW-2020- 004 的 华北油田宾馆米面油外食品类物资采购 项目进行 询价 采购,该项目已按规定要求完成审批,现进行公开采购。
1.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范围或数量: 华北油田宾馆米面油外食品类物资采购,分为:蔬菜类(含水果)、肉类(猪肉、牛肉、羊肉等)、水产类(淡水鱼、海鱼等)、冻品(肉类、水产类、蔬菜类等)、奶制品、调料类、烟酒茶类、杂粮、其他预包装食品(如一次性餐盒、零食、饮料等);
实施或交货地点: 接到送货通知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内送达到买方指定地点;
工期或供货周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
技术要求: 1.参照第二章商务技术要求;
2.货物质保期执行国家标准,货物自生产日期算起不超过3个月。
其 他:按买方实际采购需求分批次送货上门服务。
2. 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资格条件:
1.具有合格有效的经营执照、经营范围具备经营本询价采购项目内容;
2. 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质监部门近期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及生产厂家的有效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 经销商或代理商需提供与代销产品生产厂家签订的委托销售证明或授权书。
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近五年无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问题;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三年无被责令停业整顿、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将于北京时间 2020 年 12 月 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5 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2时至 6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 华北油田宾馆综合办公室 购买文件,本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应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 18:00 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 华北油田宾馆综合办公室 ,方式为现场送达。
项目单位(或采购实施单位):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宾馆
地 址: 河北省任丘市华北油田宾馆
联 系 人: 蒯赟
电 话: 2754588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华北石油支行
帐 户 名: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
账 号:0408004009221006977
项目单位(或采购实施单位)(盖章)
2020年 11月 30 日
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有模版的,按模版要求填写。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中的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表内容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 |
---|---|---|
项目名称 |
华北油田宾馆米面油外食品类物资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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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公告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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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采 购 人: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宾馆 采购实施部门:财务经营科 地 址:华北油田宾馆 联 系 人:谢雪莲 电子信箱: 电 话: 2754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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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供应商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资格条件: 1.具有合格有效的经营执照、经营范围具备经营本招标项目内容; 2. 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质监部门近期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及生产厂家的有效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 经销商或代理商需提供与代销产品生产厂家签订委托销售证明或授权书。 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近五年无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问题;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三年无被责令停业整顿、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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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为维护油田公司名称的使用权和专有性,根据公司相关要求,禁止名称中含有“华北油田”、“华北石油”字样的社会企业(不含与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有股权投资关系单位)参与投标。 (2)被华北油田分公司通报处于被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因失信行为被华北油田分公司列入“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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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现场 |
√□ 不组织现场踏勘,由供应商自行踏勘。 □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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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 |
本项目不允许 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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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异议提出时间及方式 |
对采购项目有疑问异议的,请于收到采购文件后 3 日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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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数量 |
纸质版文件正本 一 份、副本 四 份,电子版文件 1 份(存储载体为U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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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 的递交 |
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11 日 递交地点:华北油田宾馆财务经营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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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
1.设置 响应文件公开开启环节 2.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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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 有效期 |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日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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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1.详见采购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2.其最终报价超过规定的最高限价(单价)的,将被取消参与采购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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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方法 |
最低价法,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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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时间和地点 |
2020 年 12 月 15 日 9 : 00 ;地点: 华北油田宾馆第六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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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成交供应商数量 |
评审小组认定价格合理、技术商务满足项目需求,全部被推荐为候选成交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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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成交供应商 |
项目单位按照评审小组推荐的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确定或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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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提交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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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 服务费 |
成交商应向采购实施部门交纳采购服务费 200 元。通过转账、电汇或现金交款单交纳。收款方信息: 账户名称 :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华北石油支行 银行账号 :0408004009221006977 纳税人识别号:91130000104322397G 办理电汇时请务必注明供应商(单位)名称,备注栏注明“ 华油宾馆采购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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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说明 |
1.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或采购实施单位; 2.本采购文件中的时间点均为北京时间。 3.本采购文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不低于”,没有特殊说明的均包括本数(本级)。 4.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业绩、伪造证书等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处理。 |
1 项目说明
1.1该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按管理权限进行备案审批,现对其进行 询价 方式采购。
1.2 其他说明 。
2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符合本章2.2条要求及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格要求,并已经获得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2.2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2.3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2.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采购资格;
2.2.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7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2.2.8在近三年内采购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2.9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不得存在其他情形。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采购文件中技术等相关要求。
3.2 如果采购的货物有生产许可、制造许可或强制认证等国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书。
3.3供应商必须充分了解本项目货物的使用环境和工况条件与要求,采用必要的方法和增添必要的辅助设备(无论采购文件中是否要求)确保提供货物满足本项目中的使用要求。
4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5 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 语言文字
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7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 踏勘现场
8.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8.2供应商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活动。采购人对供应商参加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
8.3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9 分包
9.1 采购人允许成交商对非主体货物进行分包的,应符合采购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9.2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供应商不得再次分包,成交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0 采购文件
10.1本采购文件包括:
(1)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商务技术要求;
(4)响应文件格式;
(5)评审办法;
(6)合同条款及格式;
(7)附件。
根据本章第 9.3 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等)。
10.3 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0.3.1采购文件的澄清是指采购人或采购实施部门对采购文件中的遗漏、错误、词义表达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供应商提出的各种问题。采购文件的修改是指采购人或采购实施部门对采购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订。
10.3.2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实施部门。采购实施部门对其收到的书面的对采购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答复发给每个获得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供应商在收到上述答复后,应立即向采购实施部门确认收到,(2)日内未回复,视为已收到。
10.3.3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实施部门确认收到,(2)日内未回复,视为已收到。
10.3.4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 (3)日的,并且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实施部门应当顺延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11 响应文件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供应商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11.1.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产品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11.1.3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
11.1.4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其他文件或资料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11.2 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包含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目录中的内容以及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澄清确认和补充资料。
11.3 响应文件有效期
11.3.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2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11.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
11.4 响应文件的编制
11.4.1响应文件应按《项目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补充,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1.4.2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供货期、响应有效期、供货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响应文件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11.4.3响应文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复印件。
11.4.4响应文件不得改变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物资编码、规定型号、采购数量以及排列顺序等内容。
11.4.5报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11.5响应文件的递交
11.5.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供应商应按服务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份数提供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响应文件(含电子版)需密封递交,封面应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采购人及采购实施单位不对密封问题给供应商造成的后果负责。
11.5.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响应文件递交到现场,响应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采购实施部门应拒绝接收。
11.5.3响应文件未按时间要求递交到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询价。
11.5.4采购实施部门可以按本须知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实施部门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1.6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1.6.1在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实施部门。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1.6.2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供应商承诺的采购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采购实施部门将依据华北油田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处理。
11.7.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采购行为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予退还。
11.8报价轮次
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评审小组不得与供应商就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允许供应商补充资料。
12 询价采购程序
12.1采购实施部门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组织采购活动,由采购实施部门主持。
12.2询价采购程序:
(1)组建评审小组;
(2)接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
(3)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开启响应文件;
(4)评审小组对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按排名推荐候选成交商并提交评审报告;
(5)采购人或采购实施单位宣布评审结果。
(6)发出成交结果通知。
13 开启响应文件
13.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规定公开组织开启响应文件的,应邀请所有响应人派代表参加,响应人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
13.2 采购实施单位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启响应文件,并宣读响应人名称以及响应报价等内容。
13.3 采购实施单位将开启的响应文件提交评审小组评审。
14 评审小组
14.1评审小组由项目负责单位代表和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的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4.2评审小组负责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小组所有成员集中按规定程序进行评审,依据采购文件规定推荐成交供应商、并提交评审报告。
14.3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项目公正评审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询价、谈判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14.4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审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审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15 评审
15.1 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审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15.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推荐成交候选人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 合同授予
16.1采购人或评审小组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出成交通知书。
16.2 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实施部门支付采购服务费。
16.3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采购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16.4在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有权对拟成交商的履约能力进行审查,并提交原采购评审小组确认。被原采购评审小组确认为不具备履约能力的成交商,取消其成交资格。
17 合同签订
17.1 采购过程中采购文件及其补充资料、响应文件、评审资料均属于合同签订的依据。
17.2 成交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到采购项目负责单位办理合同签订事宜,双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评审资料等订立书面合同。
17.3 成交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商应当予以赔偿,并将按《华北油田公司交易对象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处理。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并给成交商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应当赔偿其损失。
18.纪律和监督
1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采购活动中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与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或评审工作。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理解《廉政承诺书》、《保密承诺书》、《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等内容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18.3 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18.4 对其他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或采购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采购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采购程序正常进行。
19.异议与复议
19.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提出。
19.2 谈判采购过程异议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当场提出,采购实施部门当场做出答复。
19.3 采购结果异议
响应文件评审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实施单位当场宣布评审结果。供应商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布1日内提出。
19.4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同一阶段的异议应一次性全部提出,并附有证据材料。
19.5 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没有证据材料或者通过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2)异议人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异议采购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超过异议时效的。
19.6 复议
对异议逾期未答复或对答复有质疑的,异议答复期满或收到异议答复之日起3日内可以向公司招标管理部门书面提出复议申请。
19.7 供应商应按照先异议、再复议的程序以书面的方式提出合理诉求,不可逾越程序进行复议。否则,诉求将不被受理。
第二章 商务技术要求
货物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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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料分类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及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质量 标准 |
最高限价(不含税) |
使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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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元) |
总价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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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类(含水果) |
斤 |
华北油田宾馆 |
|||||||||||
肉类(猪肉、牛肉、羊肉等) |
斤 |
华北油田宾馆 |
|||||||||||
水产类(淡水鱼、海鱼等) |
斤 |
华北油田宾馆 |
|||||||||||
冻品(肉类、水产类、蔬菜类等) |
斤 |
华北油田宾馆 |
|||||||||||
奶制品 |
箱 |
华北油田宾馆 |
|||||||||||
调料类 |
华北油田宾馆 |
||||||||||||
烟酒茶类 |
华北油田宾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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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粮 |
斤 |
华北油田宾馆 |
|||||||||||
其他预包装食品(如一次性餐盒、零食、饮料等) |
件 |
华北油田宾馆 |
|||||||||||
合计 |
据实结算 |
||||||||||||
注:最高限价不含 ,含 运费 等交付用户使用的全部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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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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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方式、地点 |
供货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按买方实际采购需求分批次送货上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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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或质量要求 |
采购米面油外食品类物资,质量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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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期 |
货物质保期执行国家标准,货物自生产日期算起不超过3个月。 |
||||||||||||
包装标准及具体要求 |
详见附件质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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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金额的确定以及结算方式和期限 |
按月据实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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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验收方式、方法及标准 |
包装、 送货、货物现场开箱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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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 |
所有货物质保期内售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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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要求 |
合同文件中载明的涉及本项目资料和信息数据,是买方现有的和客观的,卖方保证有关资料和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但卖方据此作出的推论、判断和决策,由卖方自行负责。 |
||||||||||||
9. |
违约责任 |
||||||||||||
10. |
纠纷的解决方式及地点 |
||||||||||||
11. |
…… |
3.质量要求
3.1蔬菜分类及验收标准
3.1.1数量验收标准
3.1.1.1来货量超过订货量,按订货量验收,来货量少于其订货量85%,则知会采购部。
3.1.1.2送货品种必须与订货品种一致。
3.1.1.3不合格率在1%内,予以验收;不合格率在1-5%,该品种为宾馆急需,按比例扣除不合格数量后,予以验收;同时知会采购部;不合格率大于5%,不予验收,知会采购部。
3.1.1.4蔬菜品种需有农药残留检测证明书
3.1.2分类及验收标准
3.1.2.1根菜类:主食部分为肥大的肉质直根。分为肉质根类、块根类。
3.1.2.1.1验收标准
品名 |
质量验收标准 |
扣称标准 |
|
肉质根类 |
白萝卜、青萝卜、红萝卜等 |
大小均匀,表皮坚硬不开裂,不空心,不糠心,不黑心,弹击有实心感;干净清洁,无泥沙,根形完整,无畸形,无细小根,无害虫,无腐烂,无断折断裂。 |
1-2% |
块根类 |
沙葛、山葛、粉葛、淮山等 |
根形完整,无畸形,无细小根,无空心,无断折,无发霉,无缺口损伤。 |
3.1.2.2茎菜类:主食部分是茎部,分地下茎(块茎、根状茎、球状茎);地上茎
3.1.2.2.1验收标准
品名 |
质量验收标准 |
扣称标准 |
|
地下茎 |
土豆 |
个体均匀、无泥土、无蛀虫和机械伤,不萎蔫变软、不变绿 |
1-2% |
莲藕 |
无泥土、无腐烂、蒂洁少 |
||
马蹄 |
无泥土、无腐烂、无空洞、不起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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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姜 |
姜块完整、结实、无损伤、不皱缩、无黑心、糠心、不烂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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芋头 |
外观良好、干净、个头均匀、无开裂、无折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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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茎 |
莴苣、水笋、竹笋、菜心、萝卜苗、红菜苔 |
茎皮光滑不开裂、无老根、无黄叶、无病虫害、不糠心、不烂芽 |
2% |
鲜嫩、上青下白、无损伤、不皱缩 |
|||
鲜嫩、无老叶、无黄叶、根部切口新鲜、茎叶完整、无花斑黄叶、无腐烂现象、无农药残留 |
3.1.2.3叶菜类:叶片大,鲜嫩,含水量多,以叶为食;分普通叶菜,香辛叶菜,结球叶菜,鳞茎菜
3.1.2.3.1验收标准
品名 |
质量验收标准 |
扣称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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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叶菜 |
上海青,菠菜,通菜,大白菜,生菜,麦菜,莴笋,春菜,奶白菜,芥菜,菜心 |
鲜嫩、无枯黄叶、无花斑叶、无烂叶、叶茎完整、无裂口损伤、表面无泥土及其它杂物、捆扎成捆、捆内无杂物、捆把直径在5-8CM,无农药残留 |
3-5% |
香味叶菜 |
芹菜、蒜苗、西芹 |
青绿、株颗完整无折断,不干枯、无黄叶、无烂叶、无泥土 |
2% |
葱、韭菜 |
新鲜青绿、无枯焦烂叶,悬株均匀无折断、干净无泥、细长、叶呈淡绿、无烂叶、杂叶、无枯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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韭黄 |
棵杆粗细均匀、色泽淡黄、有光泽感、无折断、无褐变腐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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蒜台 |
青绿脆嫩、干爽无水、苔梗粗壮、均匀、柔软、基部不老化、苔包小、不带叶鞘、无划苔、无折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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鳞茎菜 |
椰菜、绍菜、京包菜、西生菜等 |
叶片无损伤、最外层无枯萎叶、不得有水满出、无烂叶、无虫眼、无腐烂及异常斑点、无农药残留 |
2% |
洋葱、百合 |
叶体完整、无腐烂、无损伤、切口新鲜,紧实、饱满、无异味 |
1-2% |
3.1.2.4花菜类:其食用部分为脆嫩的花茎,缩短肥嫩的花苔,密集成球状的花蕾及花瓣。
3.1.2.4.1验收标准
品名 |
质量验收标准 |
扣称标准 |
白菜花、西菜花 |
个体周正、花球坚实、无发乌、无褐变、无虫咬、无霉变、无农药残留 |
2% |
韭菜花、霸王花、黄花菜、南瓜花 |
水份充足、整体色泽鲜明、有脆性、无折断、无腐烂、茎部横断面无溃烂现象、无农药残留 |
3.1.2.5果菜类:食用部分为各类植株的果实。分为瓢果类、浆果类、豆果类
3.1.2.5.1验收标准
品名 |
质量验收标准 |
扣称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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瓢果类 |
南瓜、冬瓜、丝瓜、苦瓜、毛瓜、青瓜、水瓜等 |
外观良好、表皮不损伤、个体整齐、色泽正常、瓜肉坚实、无裂口、无折断、瓜条上无病斑或烂斑、无农药残留 |
1-2% |
浆果类 |
茄类 |
皮亮有光泽、无破皮、茄身较硬有弹性、茄身和裙部有小刺、无农药残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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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红柿 |
着色均匀饱满、圆正、不破裂、无脐腐病、无压痕、无农药残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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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类 |
果实成熟、表面光泽、无腐烂、无异味、结蒂部新鲜不发黑、个体均匀、不发软皱缩、无农药残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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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果类 |
豆角、玉豆、豌豆、荷兰豆、四季豆等 |
无蛀虫、手捏无干枯空洞、鲜嫩、手折易断、色泽鲜明、无损伤、无法软皱缩、无农药残留 |
3.1.2.6食用菌类:食用部分为茎叶,但不具有叶绿素
3.1.2.6.1验收标准
品名 |
质量验收标准 |
扣称标准 |
蘑菇、草菇、平菇、金针菇、香菇、茶树菇等 |
色泽与其品种相适应、气味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株、无发霉、无失水枯萎、朵片完整,其中鲜香菇、平菇等带柄类要求柄不能过长、过粗;手轻捏不能有水渗出为宜 |
1-2% |
黑木耳 |
耳面黑褐色有光亮感、耳背暗黑色、无蛀虫、无霉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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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耳 |
干燥、色淡黄、肉厚正朵、圆形、无蒂头、无杂质 |
3.1.2.7其他类:芽菜类、海鲜蔬菜、野菜、药用蔬菜、树菜
3.1.2.7.1验收标准
品名 |
质量验收标准 |
扣称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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芽菜 |
绿豆芽、黄豆芽 |
芽茎鲜嫩、色清洁白静、跟呈白色、头呈淡黄、无折断、无变色变质 |
1-2% |
海洋菜 |
海带、裙菜 |
具有本品种特有清香味、无异味、不易断裂、包装完好、盒装以齐盒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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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菜 |
马齿菜、紫蕨菜 |
具有本品种特有质地和风味、无污染、无虫眼、无腐烂、茎部不折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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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菜 |
益母草、鱼腥草 |
具有本品种特有质地和风味、叶片完整清晰、无污染、无折断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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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菜 |
无绿香、枸杞菜 |
青绿、不干枯、不折断 |
注:扣称标准是在按质量验收标准挑出不合格品后,另扣除的重量,包括水分及其他。
3.2肉类分类及验收标准
3.2.1数量验收标准
3.2.1.1来货量大于订货量时按订货量验收,来货量小于订货量85%,则通知采购部。
3.2.1.2送货品种必须与订货品种一致。
3.2.2分类及质量验收标准
3.2.2.1鲜肉类、猪肉、牛肉、羊肉、鸡、鸭
3.2.2.1.1鲜猪肉
品名 |
质量验收标准 |
扣称标准 |
生猪及其散肉上肉 |
鲜度标准:肉质有弹性,手指轻按、陷地方马上按复、脂肪为白色或乳白色、整体色泽光滑、切面红色、微微湿润但不粘手、无淤血、无注水、无寄生虫。分级标准:一级猪:重量60-65KG之间,从头往下数算第五、六肋骨上方脊膘厚度≤2CM,后腿肌肉丰满,臀部弧线明显,成弓状,且体表无伤;一级猪:重量在70-75KG间,从头往下数第五、六肋骨上方脊膘厚度小于3CM,大于2CM后腿肌肉丰满,且体表无伤;三级猪:重量在75KG以上,从头往下数第五、六、肋骨上方脊膘厚度超过3CM,后腿肌肉松弛折多,瘦肉较多,带有肥肉或瘦肉。 |
1-5%。订一级猪送二级猪,扣称按10-20%,三级猪拒收 |
五花肉 |
带皮的肥瘦肉,肌肉与脂肪相间多层 |
按一级猪标准接收及扣称 |
瘦肉 |
基本为瘦肉,无肥肉,骨腱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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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扒 |
圆而长的通脊肉,全部是瘦肉,肉质红嫩,紧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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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骨 |
带肉的排骨,排骨带少量肉,不带肥油,厚实,完整,不得剔降,骨肉不分离。 |
临场与供应商协议扣称 |
龙骨 |
剔除了里脊肉的脊椎骨,色泽肉红,不带皮,不带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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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骨猪蹄 |
腿骨,圆管形、浅黄骨髓充满全部管状骨腔,带部分肌肉、干净、完整、无毛、无黑斑、无指甲、表皮光滑、肉质有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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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肝猪心 |
肝叶完整、暗红、质地柔软、湿润、有光泽、边缘薄 心冠脂肪洁白、组织结实有弹性、用手可挤出鲜红的血液和血凝结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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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肺 |
内呈红色、有光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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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腰 |
表面有一层光亮的薄膜、呈浅红色,柔软有光泽、有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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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大肠 |
呈浅黄、无黑斑、柔软、表面光滑湿润、无异物、极小味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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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肚 |
成浅白色、色泽光润、不带肥油、内部干净、无异物、极小味道 |
3.2.2.1.2鲜牛肉
品名 |
质量验收标准 |
扣称标准 |
鲜牛肉 |
肉色深红、肉质有弹性、指压陷部分立刻恢复,切面有光泽及微湿润,极小渗出物;具有浓郁的牛肉气味,脂肪白色或乳白色,无寄生虫,无注水 |
若有注水且注水不明显,按10-20%扣称,注水明细的拒收 |
3.2.2.1.3鲜羊肉
品名 |
质量验收标准 |
扣称标准 |
鲜羊肉 |
肉色为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而细腻,有弹性、外表微干、不粘手、肉皮为白至浅灰白色、无注水 |
符合质量标准的按1-5%扣称 |
3.2.2.1.4鲜鸭
品名 |
质量验收标准 |
扣称标准 |
鲜鸭 |
表皮光滑而有光泽、肉质弹性好且丰满、表皮无毛或少毛、无破皮、无花皮、无显眼淤块;无注水、肚内无一切内脏、无血水、无异味 |
扣1-5% |
3.2.2.1.5鲜鸡
品名 |
质量验收标准 |
扣称标准 |
鲜鸡 |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外形特征、大小符合要求、鸡肚内无一切内脏、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灰白或灰黑等色、肌肉切而发光、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鸡肉正常气味,淤血斑无或极少,无打水症状、无破皮、鸡的翼部或鸡关节,不能有骨折和因骨折破皮而使骨头外漏。 |
扣1-3% |
3.2.2.2冻品类、冻肉、冻副产品
3.2.2.2.1冻品类、冻肉
品名 |
质量验收标准 |
扣称标准 |
冻猪肉 |
肌肉有光泽、色红均匀、脂肪洁白、无霉点、肉质紧密、有坚实感、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无异味、外包装箱完好 |
外包装箱完好、符合完好、符合质量标准、一般不扣,若有注水、迹象拒收 |
冻牛肉 |
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白色或微黄、肌肉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但不粘手、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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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羊肉 |
肌肉色鲜艳、有光泽、脂肪白色、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但不粘手、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外包装箱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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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鸡肉 |
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或灰白色等、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凹陷恢复、且不能完全恢复、外包装箱完好。 |
3.2.2.2.2冻副食品
品名 |
质量验收标准 |
扣称标准 |
鸡中翼 |
无黄衣、大小均匀、无异味、无碎杂、有光泽、无明显淤块、无破皮、外表色泽正常、肉质淡红、无鸡毛 |
外包装箱完好、符合质量标准、一般不扣 |
鸡爪 |
大小均匀、色泽乳白、无粘手、无异味、无黑斑、无碎架、爪底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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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全翼 鸡腿 |
大小均匀、无碎杂、有光泽、无异味、肉色淡红、无骨折和破皮、无黄衣、无异味、无鸡毛、大小均匀、无碎杂、无黄认、无淤血斑、有光泽、肉质淡红、无异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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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耳 |
无种猪耳、无毛或少毛、无异味、色泽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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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肾 |
呈鸡肾特有色泽、无病斑、外表及切面湿润、但不粘手、无污物及其它肉眼可风杂质、无异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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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副产品 |
无冻干脱水发暗迹象、其它同鲜猪肉副产品 |
注:扣称标准是在按质量验收标准挑出不合格品后,另扣除的重量,包括水分及其他。
3.3预包装食品验收标准以国家相关要求为准。
3.4具体验收标准以厨师使用要求为准。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XXXXXXXXXXX采购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