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遂宁市民康医院(遂宁市优抚医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四川省遂宁市民康医院食材采购配送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四川省遂宁市民康医院食材采购配送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遂宁市民康医院食材采购配送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12-03 10:5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510901202000124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遂宁市民康医院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0年12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附件
一、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格式2-4中的“5 干杂、调料类 按市场价格标准下浮 %收费”更正为“5 干杂、调料类 按基础价格标准上浮 %收费” 二、对招标文件的“第七章 评标办法4.3.3综合评分明细表”作出更正,以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中的为准。 三、对招标文件的“第八章 食材采购配送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作出更正,以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中的为准。 四、招标文件其余内容皆不变。
更正日期 2020年12月03日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遂宁市民康医院
地址: 四川省遂宁市国开区西宁大道199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女士;联系电话:0825-26232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斐梵领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遂宁市经开区象山路向山小区三期商业楼11号3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25-22870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0825-2287069
五、附件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项目编号:5109012020001244 食 材 采 购 配 送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遂宁) 采 购 人:遂宁市民康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斐梵领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文 件 编 制: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编制 2020 年 12 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5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44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46 第六章 项目技术、服务内容及商务要求.........................................................................48 第七章 评标办法.................................................................................................................67 第八章 食材采购配送项目政府采购合同.........................................................................85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斐梵领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遂宁市民康医院委托,拟对食材采购配送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5109012020001244 二、项目名称: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三、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3个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2、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禁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 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对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前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记录存档。 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 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 2 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 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 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 2020 年 12 月 3 日至 2020 年 12 月 9 日 08:30-17:30(北京时间,法定 节假日除外)在遂宁市经开区象山路向山小区三期商业楼 11 号 3 楼现场或网上报名获 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8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收款人:何云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射洪支行 银行账号:6215 5823 1000 7138 354 ①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必须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 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供应商请将报名资料扫描件上传至邮箱 166666377@qq.com,(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1);(2)供应商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如有))(加 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 身份证复印件。 上传后请致电 0825-2287069。报名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 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载明的电子邮箱。(开标当天收取报名资料原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 年 12 月 23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 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遂宁市经开区象山路向山小区三期商业楼 11 号 3 楼 十、本次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遂宁市民康医院 地 址:四川省遂宁市国开区西宁大道 199 号 联 系 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0825-2623203 3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斐梵领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遂宁市经开区象山路向山小区三期商业楼 11 号 3 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25-2287069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遂宁市民康医院 2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斐梵领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 评分办法 综合评分法 5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 460.00 万元(人民币)。包 1:粮油、干杂、 调料采购,120.00 万元;包 2:肉类采购,250.00 万元; 包 3:蔬菜(含蛋类)采购,90.00 万元(预算金额仅供参 考,以实际配送量进行结算)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6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 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 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 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 处理。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 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 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 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 5 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 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 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 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 无效处理。 7 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 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影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 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 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政策。 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 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 知》(财库〔2019〕9 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 6 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 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 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2019 年第 16 号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 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投标 人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 位公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按照 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 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 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 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具体品目清单 及认证机构以财库(2019)18 号、财库(2019)19 号和市 场监管总局 2019 年第 16 号公告的规定为准。 5、环境标志产品 ①根据《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2006]90 号)的规定,最新一期所列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 产品。 ②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后,遇有最新一期《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发布的,同时执行上期或本期《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③响应产品型号规格与环境标志清单型号规格须完全一致 (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还须与附件所列性能参数完 全一致)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证明材料,否 则评审委员会不予以认定(但不影响其响应有效性)。 7 6、无线局域网产品 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 366 号)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 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 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 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 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 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 证产品。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是本采购文件 的采购项目清单或采购项目质量、技术服务内容要求中另 有特殊规定的情形除外)。 注:1、对于节能产品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 网产品中的优先采购产品,同等情况下优先采购。本条所 指“同等情况下”特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标,最后汇 总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但是评分细则表中已经有单独的 政策性评分评标因素的,不再重复使用。以上政策不重复 享受政策。 本采购项目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项目 的具体情况而确定,投标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响应报价 产品是否列入政府采购扶持的产品范围,并承担相应的响 应风险。 7、投标人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 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 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 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 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 “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 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 8 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8 信用信息查询、 记录及处理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 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 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 存,查询截止时点为报名截止日,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 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视 为无效投标人处理。 3、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 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投标 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5分, 且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 为止。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 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9 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 采购范围 (实质性要求) 若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内标注“★”的产品,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国家 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内置 产品除外)。若未提供,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 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优先采购范围内的产品按招 标文件约定执行。 10 强制认证产品 如本项目有涉及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投标人在 参与投标时,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强制性产 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 9 本项目涉及到的相关产品的强制性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 11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 评分法时的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 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2 投标保证金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 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 号) 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3 履约保证金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 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 号) 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 14 联合体投标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 地点 递交时间:开标当日 9 时 30 分-10 时 30 分 递交地点:遂宁市经开区象山路向山小区三期商业楼 11 号 3 楼 1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 间 2020 年 12 月 23 日 10 时 30 分 注:开标时每家投标单位限 1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 表),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人员做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戴好口罩,做好个人卫生、消毒等工作),自觉接受体 温检测、开标地点相关的防疫管控管理规定等。(①因开 标场所的疫情检查,建议参加现场采购活动的人员提前到 场,留足时间。②对于现场参加采购活动的人员须携带居 民身份证,因来自重点疫区或体温过高等原因不能进入投 标文件递交地点,导致不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未将响 应文件递交的,其责任自负。) 10 17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数量 (实质性要求) 备注 资格性投标文件 正本 1份,副本 2份 其他响应性投标 文件 正本 1份,副本 2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 U盘制作,1份 只作存档 用, 不作 为评审项 开标一览表 一式 1份 原件 18 投标文件包装 投标文件 包装要求 密封要求 资格性投标文件 单独封装 密封 其他响应性投标 文件 单独封装 密封 投标文件电子版 单独封装 密封 开标一览表 单独封装 密封 19 采购项目具体事项/采购 文件内容咨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25-2287069 。 20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25-2287069 。 21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人凭有效身 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25-2287069 地址:遂宁市经开区象山路向山小区三期商业楼 11 号 3 楼 22 投标人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答复。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25-2287069 地址:遂宁市经开区象山路向山小区三期商业楼 11 号 3 楼 23 投标人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答复。 11 接收方式:现场递交或者邮寄(以具体收到的时间为准) 的形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25-2287069 地址:遂宁市经开区象山路向山小区三期商业楼 11 号 3 楼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 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在法定质疑期 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且质疑不得 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24 投标人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遂宁市财政 局。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825-2313824 地址:遂宁市船山区遂州北路 169 邮编:629000 注: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投诉事项不 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5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 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 起 7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 部门备案。 2、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 同(一份原件)送采购代理机构。 26 投标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 90天。 27 招标服务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 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通知规定收取代理 12 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 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 28 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 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1、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作为评审 的依据。 2、招标文件中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时,有 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 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如前 附表中无相关内容,在保证国家、集体和采购人利益不受 损害的情况下有利于供应商进行处理; 必要时,可以暂停 本次采购活动,待修改完善后再继续实施。 29 日期、数量的计算 1、本招标文件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 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 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2、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 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30 说明 1.本项目除明确标注“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字眼的设备以 外, 其余均不允许进口设备投标。 2.本招标文件中若存在相关产品的具体品牌、型号,均不 作为指定要求,而仅为技术水平、产品品质的客观参考。 以上内容不作为技术评分因素。 3.本项目涉及的相关文件及标准若有更新的,以国家(行 业)更新后的为准。 31 关于承诺的说明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如提供虚 假材料和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注:本前附表以外的相关内容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13 2.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 遂宁市民康医院。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 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斐梵领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 的投标人。 2.5 “鲜章”系指带有印泥原始加盖的公章,非复印、扫描、彩色打印的方式取 得的印章(对于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法律、法规许可使用的电子印章视同有效)。 2.6 “时间”系指北京时间。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3 按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的全部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 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 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大米、油 。 5.2 利害关系投标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 14 能由投标人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 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投标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为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 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 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 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 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 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 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 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 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 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 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 15 告并书面通知投标人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 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 件的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 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 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构提出申请,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 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 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 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 在投标人。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本项目不组织。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本项目不组织。 8.2 投标人也可自行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 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 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9.3 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废标,由投标人承担。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 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 16 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 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 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 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 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 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 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应当按 照以下几个方面编写投标文件: 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 材料。 文件二: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以外的评标) (一)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 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 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3)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 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20%。 (二)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 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 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如提供检测报告予以佐证); (3)技术应答表; (4)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5)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 17 厂家); (6)招标文件规定或者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三)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内容: (1)投标函; (2)证明投标人业绩或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3)商务应答表; (4)招标文件规定或者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四)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 名单; (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售后)时间、保修(售后)期内的保修(售后)内容 与范围、维修(售后)响应时间等。提供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 施; (3)培训措施(若涉及):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 收费标准和办法;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五)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因 投标文件格式形式不规范或者内容不齐全导致为无效文件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5.3 招标文件格式中“注”的内容,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投标文件中, 未保留的视为投标人默认接受“注”的内容。 16.投标保证金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 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 号)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 截至之日起算)。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 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 18 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 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 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 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 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 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中正本 1份、副本 2份)”、“其他响 应性投标文件(其中正本 1份、副本 2份)”、“开标一览表(1份)”、“投标文件 电子版 U盘(1份)”四部分,且该每部分应分册装订。“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资格审查,“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用于评标委员会针 对本项目资格审查以外的评审。 18.2 投标人应按 18.1 准备两部分投标文件,每部分含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和相 应的电子文档壹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密封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投 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 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3“开标一览表”除单独密封提交外,还应编制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副本 内,如有遗漏,将视为无效投标(实质性要求)。 18.4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 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 U 盘制作。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 为原件。 18.5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6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7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8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8.9 本次招标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 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 19 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19.2 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及副 本、电子文档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应当分别密封。 19.3 每一密封件上应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19.4 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开标一 览表/电子文档、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 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 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 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 “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 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1.4 投标人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投标文件。否 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相关规定不予退还。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 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 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 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 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 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 20 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 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 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 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 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出现上述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高,且 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应做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 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 作为价格评审依据。 22.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 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 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2.7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 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 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投标人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 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 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 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 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 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 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 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 21 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 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 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 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情况、 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6.中标通知书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 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 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1 个工作日)满且无异议后的 7 个工作日内,须向招 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后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照中标 人无正当理由放弃该中标项目的相关规定处理。 26.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 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 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5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后,中标人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 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详见须知附表中联系方式) 27.样品(若涉及)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文件一同递交样品。代理机构将随机对样品进行编号。 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分表内容对随机编号的样品进行评分。 提供的样品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对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在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后 退还未中标人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 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验收完成后退还给中标人。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 签订合同 28.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 22 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 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8.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 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实质性修改。 28.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 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8.4 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查核 实,并将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若发现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存在虚假响应的, 将不予签订合同,并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进行处理。若发生以上情况,招标人可以与 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招标合同,以此类推。 28.5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壹份)送采购代 理机构。中标人应及时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详见须知附表中联系方式) 29. 合同分包(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3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 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 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1.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 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 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 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2.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32.1 如招标文件规定须交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 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2.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 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2.3 只有在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可免除履约保证金条款。 33.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 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 23 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4、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5. 履行合同 35.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5.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 定进行处理。 36. 验收 36.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 要求进行验收。 36.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 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 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7.资金支付 37.1 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 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 究其违约责任。 37.2 资金支付时间∶ 根据财库〔2019)38 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 营商环境的通知》,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按时将 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 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具体支付 时间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约定。 七、投标要求 38.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24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 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9.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质疑和质疑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 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 询)。 投标人行使质疑权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手段获取 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其他 40.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 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 调整。 2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仅作为 帮助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简化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程序使用,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投标人可使用自己的投标文件格式,但应保证相关内容包含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因 内容不齐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相关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和增减。格式 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 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 四、根据财库(2019〕38 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 应)。但是,投标人如有投标文件正副本、电子文档制作不一致、自行提供的格式不 能完全体现采购需求,如未说明报价是否包含所有费用、注释不全、签字盖章不规范 但不影响文件效力等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26 第一部分 “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 1-1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 资格性投标文件 投 标 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 号: 投标时间:2020 年 月 日 27 格式 1-2 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X XXXX(投标人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XXXX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XXXXXXXX” 项目(招标编号:XXXX)投标活动的 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X。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 附:代理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 1、投标人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时提 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3、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8 格式 1-3 二、承诺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29 格式 1-4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 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30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 2-1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投 标 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 号: 投标时间:2020 年 月 日 31 格式 2-2 一、投 标 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 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XXXXXXXX(投标单位的 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的规定的所有要求,向招标 人提供所需货物及服务,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按照合同相关规定完成 项目。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 XXXX 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 标一览表”一式壹份,投标文件电子版 U盘壹份。 五、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 有关附件。我方已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此有不清楚、误解以及对招标文件内容质疑 的权利。 六、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 XXXX 天。 七、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 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一切法律责 任。 八、我方完全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九、我方完全理解招标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联系电话:XXXX。 日 期:XXXX 年 XXXX 月 XXXX 日。 32 格式 2-3 二、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 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 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 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 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四、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 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五、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 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六、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 供的中标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 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七、我公司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说明,承诺由此造成的纠纷由我 单 位全权负责。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33 格式 2-4 三、开标一览表 包 1: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包 1 服务时间 一年 序号 内容 报价(上浮) 1 大米 按基础价格标准上浮 %收费 2 面粉 按基础价格标准上浮 %收费 3 油 按基础价格标准上浮 %收费 4 干面 按基础价格标准上浮 %收费 5 干杂、调料类 按基础价格标准上浮 %收费 包 2: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包 2 服务时间 一年 序号 内容 报价(下浮) 1 整猪肉 按基础价格标准下浮 %收费 2 禽类 按基础价格标准下浮 %收费 3 鱼类 按基础价格标准下浮 %收费 包 3: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包 3 服务时间 一年 34 序号 内容 报价(上浮) 1 蔬菜 按基础价格标准上浮 %收费 2 禽蛋 按基础价格标准上浮 %收费 注: 1. 本次投标报价须包含但不限于货款、货物运输、保险、代理、培训、材料损耗和设 备折旧成本、投入项目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等人工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多种构成因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一切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 公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4.以上表格如不能完全表达清楚投标人认为必要的费用明细,投标人可自行补充。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 35 格式 2-5 五、商务应答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包 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说明 注: 1、投标人必须把招标文件第六章中“二、商务要求”内容全部逐条列入此 表并应答,任意一条负偏离的应答视为不满足(响应),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 理。 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以上表格格式行、列投标人自行增加。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6 格式 2-6 六、商务、技术、服务应答附表 (仅用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此表不作为评审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要求,中标、 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内容,请供应商根据响应情况 如实完善以下内容,结果公告时公布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行政区域 *供应商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微型企业(对应处打“√”) *单位联系方 式 *单位联系人 *单位电话 *单位邮箱 注:以上*号项信息供应商须如实填写,信息将录入四川省政府采购计划 执行系统,若因供应商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问题,由其自身承担。 供应商应 答“招标 文件第六 章技术要 求”的主 要内容 1、...... 2、...... 3、...... 注: 1、投标人需如实完善表格内容。 2、投标人应答的主要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可以进行简要概括性表述。 3、投标人应答的主要内容仅用于结果公告,投标人自行完善的内容视为不涉及 投标人商业秘密。若投标人没有填写或没有递交此表,视为允许采购代理机构将 投标文件中所有相关的应答内容进行公告。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7 格式 2-7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 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 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 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8 格式 2-8 八、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9 格式 2-9 九、技术应答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包 号: 序 号 商品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 说明 注:1.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一、项目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 ”内容全部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任意一条负偏离的应答视为不 满足(响应),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4.包一的投标产品米、面、油须列明品牌、规格型号。(实质性要求) 5.以上表格格式行、列投标人自行增加。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40 格式 2-10 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 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注:以上表格格式行、列投标人自行增加。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41 格式 2-11 十一、投标人诚信情况承诺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本单位 (投标人名称)参加 (项目 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 法》川财采〔2015〕33 号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 所规定的失信行为 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 壹、贰、叁、肆等。);(仅限投标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 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注: 1、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投标人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 2、投标人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的要求进行 处理; 3、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 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投标人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 计算。 4、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扣分进行 惩戒。 42 格式 2-12 十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即, 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政 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 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及 服务,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 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投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 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适用。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 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非企业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43 格式 2-13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 2、投标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44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 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特定条件: 2.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2.2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 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资质性要求: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授权代表证明材料。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 (一)资格要求:无。 (二)资质性要求: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 注:1、本项目确定投标人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 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 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 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 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45 2、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 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 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 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6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 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 代码证”;已换证的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 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 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 2018 或 2019 年 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 表附注)②也可提供 2018 或 2019 年度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③也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 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免税企业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免 税证明材料)和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提供具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格式自拟);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 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7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 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时提供)。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 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投 标人自愿以外,不能要求投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 材料,投标人有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投标人的组 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3、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是资格性审查的主要依据,未通过审查者做无效投 标处理。 4、本章证明材料逐项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48 第六章、项目技术、服务内容及商务要求 一、项目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背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 法规,采购人为了保障病人及医务人员就餐安全并加强就餐质量拟采用公开招标 方式采购食堂食材配送外包服务。 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包:包 1:粮油、干杂、调料采购;包 2:肉类采购;包 3:蔬菜(含蛋类)采购。 (二)购置清单及要求 包 1:粮油、干杂、调料 序 号 名称 规格 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备注 1 大米 25Kg/袋 1、粳米一级、籼米二级,执行标准 GB/T 1354,无异常色泽和气味; 2、相关证书齐全完备,符合大米GB/T 1354-2018 国家标准,卫生指标和检验按 符合 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农 残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执 行。 3、送到医院的大米生产日期距供货 日期必须在两个月内,产品在常温下的保 质期不得低于 3个月。 4、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应规定和卫生 要求,标签符合 GB 7718-2011《食品安 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包 装袋无破损。包装上注明产品名称、等级、 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 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编号。 按采 购人 实际 需求 提供 49 2 面粉 25Kg/袋 1、品种:小麦粉。 2、等级:等级为特制一等小麦粉 3、相关证书齐全完备,符合小麦粉 GB1355 国家标准。 4、包装符合 GB/T8946-2013《塑料 编织袋通用技术要求》,包装袋不破损。 包装上标注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企业、 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质量等级、产 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编号、特殊标注内 容等。 5、卫生指标符合 GB 2715-2016《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要求,不得添加任 何添加剂。 6、配送日期距小麦粉生产日期必须在两 个月内。 按 采 购 人 实 际 需 求 提供 3 油 菜籽油 桶装 5L 1、非转基因菜籽油一级,执行标准 GB1536; 2、营养成分:能量≥3700 千焦/100g; 脂肪≥100g/100g; 3、加工工艺:压榨; 4、保质期:不低于 540 天; 5、包装符合 GB 4806.7-2016《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要求,油桶应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 可证》,完好严密,瓶口无油迹等渗漏现 象,注明产品名称、等级、配料表、净含 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 品标准号和生产许可证编号。 按 采 购 人 实 际 需 求 提供 不 接 受 特 供 油 或 餐 饮 专 供油 大豆油 桶装 5L 1、非转基因一级,执行标准 GB1535; 2、营养成分:能量≥3700 千焦/100g; 脂肪≥100g/100g; 3、加工方式:浸出; 4、保质期:不低于 540 天; 5、菜籽油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食品生 按 采 购 人 实 际 需 求 提供 50 产许可证》; 6、包装符合 GB 4806.7-2016《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要求,油桶应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 可证》,完好严密,瓶口无油迹等渗漏现 象,注明产品名称、等级、配料表、净含 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 品标准号和生产许可证编号。 菜籽油 桶装 1、菜籽油三级,执行标准 GB1536; 2、加工方式:压榨/浸出; 3、保质期:不低于 540 天; 4、包装符合 GB 4806.7-2016《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要求,油桶应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 可证》,完好严密,瓶口无油迹等渗漏现 象,注明产品名称、等级、配料表、净含 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 品标准号和生产许可证编号。 按 采 购 人 实 际 需 求 提供 4 干面 规格: 后期采 购人实 际需要 为准 (一)感官要求: 1、色泽:正常、均匀一致 2、气味:正常,无酸味、霉味及其他异 味。 3、烹调性:煮熟后口感不粘,不押碜, 柔软爽口。 (二)执行国家最新标准。 按 采 购 人 实 际 需 求 提供 5 干杂、 调料 类 规格: 后期采 购人实 际需要 为准 (一)干杂类: 1、包括但不限于粉条、雪豆、海带、大 豆、香料等一切干杂辅料,以采购人实际 通知为准。 2、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 不得含有二氧化硫及重金属元素和非法 使用添加剂;产品优质、无感观异常,农 药残留不得超标。 3、产品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 按 采 购 人 实 际 需 求 提供 51 准,产品无过期、变质、破损, 感观无 异常; (二)调料类: 1、包括但不限于:酱油、醋、味精、食 盐、豆瓣等一切调味品, 以采购人实际 通知为准。 2、酱油执行标准:GB/T 18186《酿造酱 油》或国家最新标准。 醋执行标准:GB/T 18187《酿造食醋》 或国家最新标准或企业标准。 味精执行标准:GB 2720《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味精》或国家最新标准。 食盐执行标准:GB/T 5461《食用盐》 或国家最新标准。 豆瓣执行标准:国家最新标准。 其他产品执行标准:国家最新标准。 包 2:肉类 序号 名称 种类 技术参数要求 备注 1 肉类 整猪 肉 (1)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2)猪肉为屠宰厂当日屠宰的活鲜整猪 肉,应符合遂宁市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并 有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 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验讫 印章以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 (3)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4)无槽头肉和血刀肉;无残留毛绒,不 带长短毛;不带浮毛、凝血块、胆污、粪 污及其他污染物。 (5)气味:具有生鲜肉正常气味。煮沸后 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具有香 味。 (6)色泽: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 (7)按采购人要求采用专用冷藏车运输。 1、数量:按 实际需求提 供。 2、不得供应 以下肉类: ①冷冻肉类; ②病死或死 因不明的肉 类; ③发臭、有异 味、色泽不正 常的肉类; ④母猪肉、瘟 猪肉; ⑤国家明文 规定禁止收 售、贩卖的肉 52 类。 禽类 一、活禽类 1.肉质:必须为当日现杀的活禽。含所送 禽类一切内脏(单独打包),表皮无毛或 少毛,无破皮、无花皮、无显眼淤块,无 注水,无血水。 2.色泽:肌肉有光泽,颜色均匀,脂肪洁 白或淡黄色。 3.粘度: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触摸不粘 手。 4.组织状态:指压后凹陷立即回复。 5.气味:具有鲜禽的正常气味,无异味。 二、冷冻禽类 1.肉质:含所送禽类一切内脏(单独打包), 表皮无毛或少毛,无破皮、无花皮、无显 眼淤块,无注水,无血水。 2.色泽:肌肉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淡 黄、淡红或灰白色,肌肉切面有光泽。 3.粘度:外表微湿,不粘手。 4.组织状态: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且不能 完全恢复(眼球饱满或平坦)。 5.气味:具有禽肉正常气味,无异味。 鱼类 1、鱼肉色泽鲜润、有弹性;眼球饱满、 角膜透明、鳞片完整、不易脱落、腮鲜红。 清晰、腹部坚实、肉质有弹性、骨肉不分 离。 2、气味新鲜,无变质无腐坏味。 包 3:蔬菜(含蛋类) 序 号 名 称 规格 数 量 技术参数要求 备 注 1 蔬 菜 Kg、 散装 1、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 杂质、无青斑、无发芽现象,确保新鲜,原菜须保证 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不得过 熟或欠熟; 净 菜 53 按 实 际 需 求 提 供 2、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 标准加工、码放整齐,并按相关规定配送前采样送检。 3、农药残留符合 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 准农残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4、蔬菜品目 (暂定,最终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序号 品名 1 去皮青冬瓜 2 韭黄 3 韭菜 4 黄花菜 5 蒜 6 杏鲍菇 7 小青椒 8 大白菜 9 去皮大蒜 10 香菇 11 平菇 12 鸡腿菇 13 小白菜 14 娃娃白菜 15 带皮青笋 16 去皮青笋 17 大青椒 18 广红萝卜 19 嫩南瓜 20 去皮老南瓜 21 去皮洋葱 54 22 茄子 23 儿菜 24 泡青菜 25 三月瓜 26 西红柿 27 莲藕 28 小米辣 29 莲白 30 青笋尖 31 黄瓜 32 西芹 33 芹菜 34 香菜 35 鱼腥草 36 苤蓝 37 去皮芋儿 38 上海青 39 苦瓜 40 豆腐菜 41 菠菜 42 竹笋 43 菜花 44 海带 45 芋头 46 茼蒿 47 黄凉粉 55 48 白凉粉 49 嫩豆腐 50 老豆腐 51 丝瓜 52 生菜 53 青豌豆 54 高笋 55 芦笋 56 蕨菜 57 银耳 58 魔芋 59 茴香 60 烟熏豆干 61 佛手瓜 62 秋葵 63 白豇豆 64 青豇豆 65 青菜 66 红薯 67 紫薯 68 玉米棒 69 甜玉米籽 70 山药 71 苦苣 72 芡实 73 花菜 56 74 厚皮菜 75 洗小土豆 76 黄心大土豆 77 紫甘蓝 78 无筋豆 79 四季豆 80 嫩蚕豆 81 木耳 82 紫苏 83 绿豆芽 84 青黄豆 85 黄豆芽 86 萝卜 87 大葱 88 地瓜 89 蘑菇 90 带皮菜头 91 去皮菜头 92 红油菜 93 空心菜 94 胡萝卜 95 扁豆 96 小葱 97 西兰花 98 金针菇 99 蒜苗 57 100 玉兰 101 鲜花生 102 红萝卜 103 毛豆 104 青油菜 105 姜 106 甜椒 107 鲜蒜苔 108 冻蒜苔 109 豌豆尖 5、豆制品应符合 GB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 准-豆制品》。 5.1 豆腐 感官上具有正常色、香、味、不酸、不粘、无异 味、无杂质、无霉变。豆腐应块形完整,软硬适宜, 质地细嫩爽滑,有弹性、无涩味、无杂腩。包装完好, 无破损、涨袋等情况。 5.2 豆干 豆干应块形整齐,厚薄均匀,呈褐色或黄色。略 有豆香,挤压密实,有韧性。包装完好,无破损、涨 袋等情况 禽 蛋 / 按 实 际 需 求 提 供 1、符合 GB 2749-2015 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 新标准,散装生鲜禽蛋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检测合格 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 鲜禽蛋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检测合格证明 和检疫、检测验讫标识。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 准要求的包装材料。 2、外观:色泽明快,无霉斑,无污染,无血迹, 无裂纹,摇动时无震荡感。 3、灯光透视:蛋体全透光,呈浅桔红色,蛋黄 / 58 呈出暗影,无异常阴影。 4、生蛋打开:蛋白透明无色,蛋黄紧密且完整, 无异味。 注:本项目所涉及产品国家标准更新的,按最新国家标准执行。 59 (三)配送服务要求(适用于包 1-包 3) 1、配送时间要求: (1)鲜肉当天早上 08:00 前配送到医院食堂。 (2)大米、面粉、菜籽油、冷冻食材等按采购人要求时间配送。 (3)蔬菜按采购人要求时间配送。 2、配送清单要求:按采购人提供的食材清单进行配送。 3、配送服务人员要求: (1)至少保证 2 人上岗,采用双人双锁管理,中标人必须承诺配送人员无 犯罪、无吸毒史。中标人必须安排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人员随 车配送,做到专人专车配送。配送人员必须保证 24 小时通讯畅通,配送人员必 须持有健康证(健康证类别为食品)。 (2)中标人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服务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 分包。配备与项目配送服务相适应的人员。 (3)配送服务人员身体健康,符合食品行业要求,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向采 购人提供所有投入本项目人员健康证明材料。 (4)中标人应将项目配送服务人员名单向采购人备案,更换配送服务人员 换应提前 10 个工作日向到采购人提交相关材料。 (5)服务过程中,项目配送服务人员不再符合配送人员要求的,中标人应 立即停止其本项目工作并报采购人;若经采购人发现中标人知道或应当知道项目 配送人员不符合配送人员要求的,采购人将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6)投标人拟派入的本项目团队中所有人员需经过严格筛选,不得具有犯 罪记录、吸毒史、精神病史或抑郁症病史及有可能危害人员安全健康等病史。(单 独提供承诺函,承诺所有人员经过严格筛选,无犯罪记录、无吸毒史、无精神 病史或抑郁症病史及有可能危害人员安全健康等病史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未 提供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4、配送服务车辆要求: (1)配备与项目配送要求相适应的车辆,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国家应的强制 标准要求。 (2)大米、面粉、菜籽油采用专用的箱式运输车,肉类食材采用专用冷藏 60 车运输。 (3)配送车辆应符合食品配送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 5、配送质量保障要求: (1)中标人应确保在合同期内本项目所有食材相应资质许可符合国家及招 标文件要求,若因许可变更不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人将终止合同。 (2)配送前应将所配送食材产品合格证明、生产企业的质量检验报告提供 给采购人备案。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的抽样检验和检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中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控措施,对配送的所有食 材实行进库必检、出库必检的制度,作好质量记录,采购人将随机检查核实,存 在弄虚作假的采购人将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4)应具有与项目配送服务相适应的仓储能力,仓库面积、仓储设备、功 能划分应能完全满足项目配送实际需求。 (5)中标人在食材送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 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 6、价格确定方式 6.1 采用询价方式。在每个询价周期内,采购人派出专人对食材当时市场进 行询价。根据询价结果,确定食材基础单价。 ①第一包报价: 1)以询价得出的基础单价,即投标产品品牌的直销价作为基础单价进行上 浮; 2)供应商须承诺上浮后的最终价格不得高于遂宁市市场价;(提供承诺函) 3)合同结算单价=基础单价×(1+上浮 %)。 ②第二包报价: 1)以四川省遂宁市大型超市(万禾、沃尔玛、芙斯特)零售价为价格基数; 2)合同结算单价=基础单价×(1-下浮 %)。 ③第三包报价: 1)以遂宁市纵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价格作为基础单价进行上浮; 2)供应商须承诺上浮后的最终价格不得高于遂宁市市场价;(提供承诺函) 3)合同结算单价=基础单价×(1+上浮 %)。 61 6.2 合同结算价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合同金额不得超过预 算金额。 7、食材安全保障要求: (1)中标人应为本项目食材购买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 (2)中标人对配送的食材的质量安全负责,若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或配送 中污染、变质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中标人负全部责任,采购人将终止合同并承担 相应责任。 (3)食材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时,中标人负责人必须立即到医院妥善处理并 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因质量问题给人员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时,由中标 人承担所有法律及经济责任。 8、考核标准 1.采购人负责制定《食材配送单位月度考核表》(详见附表 1),考核评估 办法为 100 分制,对中标人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等进行年度考核: 序号 月度考核成绩 评价等级 1 95 分-100 分 优秀 2 87 分-94 分 良好 3 80 分-86 分 合格 4 80 分以下(不含 80) 不合格 注:结合医院每月考核得出每月总分,如总分低于 80 分(不含 80 分),当月即 开始取消其履约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 附表 1:食材配送单位月度考核表 一级 指标 分 值 二级 指标 分 值 考核要素和评估内容及其标准 扣 分 流 程 管 理 30 分 准时 送货 9 分 送货准时,医院每天所需食材一并送达(水产除 外)9分(非不可抗拒情况下延误一次扣 3分, 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发现委托其他人或其他车 代送不得分)。 足斤 9 送货无短斤缺两现象 9分(份量短缺达到该类食 62 足两 分 材配送总量 5%以上,有一次扣 3分,以此类推, 扣完为止)。 服务 态度 4 分 工作人员工作认真,服务热情周到,运送搬装文 明 4分(运送人员野蛮运装或无正当理由与食堂 人员争执,一次扣 2分,扣完为止)。 工作 细致 6 分 配送物品清单与实际配送无差错 6分(误差一次 扣 3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单据 清晰 2 分 送货单(结算凭证)项目齐全,机器打印清晰 2 分,否则不得分。 质量 管理 50 分 食材 每日 评分 汇总 50 分 每天对配送单位提供的食材质量进行验收 50 分 (验收时按各类食材验收标准每日打分,由每日 得分汇总得出月度分,具体标准由采购人每月初 视采购需求而制定)。 科 学 管 理 20 分 结算 精准 5 分 对上家供应商:每月结清,不拖欠(结算不及时 或延时付款,该项目不得分)。 安全 清洁 5 分 操作场所、仓库、运输工具、贮物筐箱等保持清 洁卫生,坚持每天清洁工作,按规定定期消毒并 做好记载,仓库内无过期物品 ,有单独的医院 专供仓库得5分(抽查到不符要求的每次扣1分, 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联系 制度 3 分 如没有院方所需商品名录,事先与院方联系并谈 妥商品的品牌、品级、规格、价格等事项,然后 发货3分。(配送单位单方定价后再送货不得分)。 及时 整改 4 分 对医院的意见、建议虚心接受,运作过程中出现 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主动沟通、协调有效果,及 时整改见实效 4分(整改效果不明显扣 1分,未 见整改效果不得分)。 协调 3 每个月的月底,主动向采购人书面报告工作情况 63 沟通 分 (主要内容为:医院、上家供应商运作情况,工 作上不和谐之事之因之果,以及意见或建议)得 3分;不按时交不得分。 说明 结合医院每月考核得出每月总分,如总分低于 80 分 (不含 80 分),当月即取消其履约资格,并追究其 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 注:采购项目的履约过程中,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核内容。 二、商务要求(适用于包 1-包 3) 1.服务周期:1年(每月月底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及货物进行考核,考核通 过后,方能继续下一个月供货,如服务及货品质量考核未达标,将取消供货资格, 并报同级财政部门,追究其相关经济及法律责任。) 2.配送地点:遂宁市民康医院食堂。 3.履约要求:中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 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 权不续签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相关责任∶ 3.1 因配送食材质量、卫生安全原因引发食品安全事故; 3.2 食材配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 4.3 配送期间相关资质失效、丧失或出现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 3.4 经抽检,发现所配送食材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或招标文件或合同相关要 求; 3.5 未通过采购人考核且整改不到位。 3.6 中标人如有不诚信经营,有违法违规行为。 3.7 其他影响本项目正常履约行为。 4.报价说明: 本次报价涵盖原材料成本费、人工、生产费、分(切)割费、检(防)疫费、 包装费、运输配送费、保险、资金利息、各种税费等。 5.付款方式: 64 5.1 无预付款,在保证每月供应食材无质量安全问题的前提下,实行按月结 算、据实结算制度。每月结算一次,配送次月 10 日前(遇节假日顺延),中标 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上一月份货物配送清单,经采购人核实配送货物的数量、金 额后,中标配送服务供应商按核实后的金额开据有效的正式发票进行结算,医院 凭票在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关费用。 5.2 采购人每月月底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及货物进行考核,如考核分数在 95 分-100 分之间(包含本数),采购人支付有效票据金额的 100%;如考核分数在 87 分-94 分之间(包含本数),采购人扣减至有效票据金额的 90%;如考核分数 在 80 分-86 分之间(包含本数),采购人扣减至有效票据金额的 80%;如考核分 数低于 80 分(不包含本数),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对采购人 造成的相关损失。(具体详见附表 1:食材配送单位月度考核表) 6.服务时间要求: 6.1 采购人食堂在配送日前一日 16∶00 前向中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应清 楚说明品名、数量及其他要求等。中标人按照食堂订单要求进行按时、保质、保 量配送。若个别食材品种缺少时,中标人需在下单后一小时内告知采购人,调整 配送食材。为保证配送服务质量,中标人需提供专职人员进行配送及后续工作对 接,中标人须提供 7*24 小时畅通提供专线或定点进行沟通,若出现产品质量等 问题,在接到采购人电话后应在 30 分钟内响应,5 小时内到达现场,8 小时处 理完成,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为保证配送时效及质量,其中,肉 类及蔬菜水果须保证使用冷链配送车。运输过程须保证食品的卫生与安全,运输 冷藏工具应停放在指定的配送地点。为保证配送时效,配送车辆须为投标文件中 备案的车辆,如投标人确需更换,应以书面形式征求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使用冷 藏车配送并保证冷藏车干净整洁,有效运转。 6.2 鲜肉类、蔬菜类在当天按采购人要求时间配送,专人(有健康证) 专 车(防雨、防污、防腐)配送至采购人处;粮油类、禽蛋类、干货类、调味品类 包装食品送达至采购人处时的有效保质时间不低于产品保质期的一半。 6.3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所需数量、配送时间等要求及时配送,中标人不得延 迟供货,一旦延迟 1 天及以上时间供货,由中标人按每逾期 1 日向采购人偿付 500 元的违约金,并承担采购人相应损失。 65 6.4 供应商必须保证配送货物的食品安全及运输安全等,应采用封闭式运输 方式,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购买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5 每次配送到采购人处的原材料必须提供留样 1 份,并完善相关留样记 录。 6.6 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供相应合格证明。每批次鲜肉必须提供《肉品品质 检验合格圆形印章》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每批次蔬菜应携带农药残留检 测合格证明及产地准出证明。定型包装食品等原辅材料每批次需提供《产品检验 合格证》等证明材料。 6.7 投标人中标后,承诺在合同期内,采购人将每季度一次抽取中标人所配 送的米、面、油、肉、蔬果等至第三方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送检费 用由中标人承担。若送检质量不合格,将报相关部门处理,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 中标人进行赔偿。 7.质量要求: 所有食材质量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所有配送的产品均需在保质期内,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合格标志。 8.存储及配送要求: 8.1 中标人对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建立需求档案,并开展跟踪服务。中标人对 承接的配送业务,需单独建立台账或账薄。对所有配送的原材料均有详细的进销 存账,且能够提供完善的食品质量追溯机制。中标配送服务企业自己保存样品和 检验报告的同时,必须将每批次的产品合格证、说明书以及生产企业的质量自检 报告复印件送至采购人处留档。 8.2 退换货:食堂配餐需求发生变化时或配送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等,采购人 有权对已送货的食材作退货或换货处理,除食材被污染或变质的情况之外中标人 必须按采购人要求作退货或换货处理。 9.验收: 9.1 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 采(2015)32 号文)的要求及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9.2 所有食材质量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所有货物及外包装必须安全、卫生、无毒、无害等,符合食品卫生质量 66 要求,产品必须通过国家强制要求的各类认证。 9.3 所有货物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检疫部门,质量检验、监督等部门的相关 质量要求,能出具相关部门近期有效清晰的质检报告单。 10.其他要求: 10.1 若中标人所提供物资的质量因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导致采购人被卫 生防疫、检疫部门处罚,所产生的罚款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同时报相关部门处理。 10.2 投标人须承诺因投标人产品问题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投标人承担 全部责任。(须单独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10.3 原材料验收由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现场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量、产 地、品牌、规格标准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由食堂管理人员、厨师、供应商 三方签字,一式三份,各自留存。 10.4 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内无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函,若 以虚假承诺谋取中标,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须单独提供承诺函,未提供 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10.5 在服务期间内,因政策性因素有调整的情形,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注:1、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仅作为描述产品参考,并非此次采购唯一 指定产品及要求。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完全满足或优于这些技术参数的 前提下,提供质量更优、性价比更高、服务更到位的产品(需提供性价比对照 比较表)。 2、本章均为实质性要求,若有任意一条不满足(响应)视为负偏离,投标 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67 第七章、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 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 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 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以确定投标人是 否具备投标资格。 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 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 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 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 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投标人(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 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人;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 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 件作为无效处理。 1.6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 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 68 其他外部证据。 2、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且 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3、评标程序 3.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 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 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 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 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 称为综合评分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3 出现本条 3.1.2 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 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 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1.4 开标会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 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 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 否具备投标资格。 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3.2 符合性检查。 3.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 69 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 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 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 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2.2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 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外包装分装 或者统装的; (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但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 用章加盖的; (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 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2.3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 的;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 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或限价或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商务、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六)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招标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 同实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且招标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 (七)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或属于招标文件中投标无效 情形的。 3.3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 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4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 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5 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应当排序。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 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 70 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 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排名并列的由采购人自 主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 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未获得采购人的 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人,否则,采购人 可以不予认可。 3.6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 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人排序表; (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 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 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 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 标结果。 3.7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 标人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 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 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 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8 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8.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 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 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 要的反馈时间。 3.8.2 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 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 71 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 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 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8.3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 围,不得以此让投标人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本 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3.8.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 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 本章 3.8.1-3.8.3 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 无效。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当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9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 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 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 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 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 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 陈述。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 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 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 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 72 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 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 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10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0.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 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 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除下列情形外, 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 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 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 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 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 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 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审: (一)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4. 评标细则及标准 4.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总分。技 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 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 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 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4.3 综合评分明细表 73 4.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3.2 综合评分明细表按须知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价格调整,再参与价格分 评审。 4.3.3 综合评分明细表 包 1: 序 号 评分因 素及权 重 分值 评标细则 备注 1 报价 30% 大米 6 分 配送价格参考采购人询价方式,在基础价 格上进行上浮,以最低上浮 %为基准,投标 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上浮 %/投标报价上 浮 %)*6 分*100%。(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法, 保留两位小数) 小 微 企 业 ( 监 狱 企 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微企 业)价格扣 除等政策评 分按照本招 标文件投标 人须知附表 规定执行。 面粉 6 分 配送价格参考采购人询价方式,在基础价 格上进行上浮,以最低上浮 %为基准,投标 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上浮 %/投标报价上 浮 %)*6 分*100%。(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法, 保留两位小数) 菜籽 油 6分 配送价格参考采购人询价方式,在基础价 格上进行上浮,以最低上浮 %为基准,投标 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上浮 %/投标报价上 浮 %)*6 分*100%。(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法, 保留两位小数) 干面 6 分 配送价格参考采购人询价方式,在基础价 格上进行上浮,以最低上浮 %为基准,投标 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上浮 %/投标报价上 浮 %)*6 分*100%。(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法, 保留两位小数) 干杂、 调料 类 6分 配送价格参考采购人询价方式,在基础价 格上进行上浮,以最低上浮 %为基准,投标 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上浮 %/投标报价上 浮 %)*6 分*100%。(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法, 保留两位小数) 履约 能力 设施、 设备、 配送车辆保障:为了满足运输食材需求, 投标人每提供一辆专业送货车辆厢式货车得 3 提供相关 74 2 21% 人员 6分 分;本项最多得 6分。 注:自有车辆提供购买发票及机动车行驶 证,如为租用车辆则还需提供租赁协议,国家 规定不需要提供行驶证的车辆可不提供;其他 方式获得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机动车行驶证 证明材料 并加盖投 标人鲜章。 质量 安全 保障 6分 1、同时提供大米、食用油、面粉国家法定机 构出具的有效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的得 6 分, 每少一项扣 2分,扣完为止。 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并加 盖投标人鲜 章。 业绩9 分 投标人提供类似本项目业绩,每有一个得3分,最 多得9分。(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 印件或配送货物协议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 章。) 3 配送 服务 方案 46% 配 送 路 线 及时效 保障方 案 6 分 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配送路线及时效保障 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包含但不限于:①配送 前食品和食材辅料的准备②配送服务人员及配 送车辆准备③配送服务网点及响应时间安排) 内容全面、可行性强、完全满足项目配送 服务要求的得 6分;配送路线及时效保障方案 有任意一项缺项或子项漏项的扣 2分,扣完为 止;在无缺项或漏项的基础上每有一项表述不 清晰,内容不全面或不够符合本项目实际的, 扣 1分。 配 送 团 队 组 成 及 管 理 方 案 4分 评审小组根据供应配送团队组成及管理方案 进行综合评分:(包含但不限于:①人员专业、 稳定、配备充分、符合项目对配送人员要求, ②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 配送团队组成及管理方案科学,岗位分工 合理、岗位责任明确、人员考核机制健全的得4 分;配送团队组成及管理方案每有任意一项缺项或 子项漏项的扣 2分,扣完为止;在无缺项或漏 项的基础上配送团队组成及管理方案每有一处 不够科学,岗位分工不够合理、岗位责任不够 明确、人员考核机制不够健全,每有一项扣 1 分。 75 配 送质 量保 障方 案 16 分 评审小组根据供应配送质量保障方案进行 综合评分:(包含但不限于①有严格的出入库 检验制度②完整的出入库流程③规范的在库质 量巡检制度④明确的报废处理办法⑤切实可行 的运输保质保鲜措施⑥畅通的质量信息反馈渠 道⑦完善的质保期管理办法⑧高效的退换货机 制) 配送质量保障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描述清晰、退换机制及时,能完全满足本项目 各项采购需求的得 16 分;配送质量保障方案每 有任意一项缺项或子项漏项的扣 2分,扣完为 止;在无缺项或漏项的基础上配送质量保障方 案不够科学合理,针对性不够强、描述不够清 晰、退换机制不够及时,每有一项扣 1 分。 配 送 安 全 保 障 方 案 12 分 评审小组根据供应配送安全保障方案进行 综合评分:(包含但不限于①完整的食品质量 安全管理体系②详尽的食品安全管控指标③明 确的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责任④完善的食品来源 追溯体系⑤完整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流程⑥及 时妥善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配送安全保障方案内容完整、可行性强、 能完全满足本项目配送食品安全要求的得 12 分;配送安全保障方案有任意一项缺项或子项 漏项的扣 2 分,扣完为止;在无缺项或漏项的 基础上配送安全保障方案实用性、针对性较差, 不够完善、条理不够清晰的,每一项扣 1分。 应 急 预案 8 分 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 分:(包含但不限于:①车辆故障②食品安全 事故③交通事故处理④大雾大雨及冰雪等恶劣 天气情况下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内容完整、针对性强、条理清晰、 能完全保障各种紧急情况下完成配送服务的得 8分;应急预案有任意一项缺项或子项漏项的 扣 2分,扣完为止;在无缺项或漏项的基础上 每有一项表述不清晰,针对性不够强,不够完 76 善或条理不够清晰的或缺项的,每一项扣 1分, 扣完为止。 4 扶持少数 民族和不 发达地区 1% 1 分 投标人注册地为少数民族或不发达地区的 得 1分。 (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地为少数民族或不 发达地区证明并加盖鲜章) 5 投标文件 规范性 2% 2 分 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5 分,直至该项分 值扣完为止。 77 包 2: 序 号 评分因 素及权 重 分值 评标细则 备注 1 报价 30% 整猪肉 10 分 配送价格参考采购人询价方式,在基础价格 上进行上浮,以最低下浮 %为基准,投标报价 得分=(投标基准上浮百分数/投标报价下 浮 %)*10 分*100%。(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法, 保留两位小数) 小微企业 (监狱企 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微企 业)价格扣 除等政策评 分按照本招 标文件投标 人须知附表 规定执行。 禽类 10 分 配送价格参考采购人询价方式,在基础价格 上进行上浮,以最低下浮 %为基准,投标报价 得分=(投标基准上浮 %/投标报价下 浮 %)*10 分*100%。(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法, 保留两位小数) 鱼类 10 分 配送价格参考采购人询价方式,在基础价格 上进行上浮,以最低下浮 %为基准,投标报价 得分=(投标基准上浮 %/投标报价下 浮 %)*10 分*100%。(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法, 保留两位小数) 2 履约 能力 21% 设施、 设备、 人员 6分 配送车辆保障:为了满足运输食材需求,投 标人提供专业送货车辆厢式货车得 3分;专业送 货冷藏车得 3 分;本项最多得 6分。 注:自有车辆提供购买发票及机动车行驶 证,如为租用车辆则还需提供租赁协议,国家规 定不需要提供行驶证的车辆可不提供;其他方式 获得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机动车行驶证 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 并加盖投 标人鲜章。 业绩15 分 投标人提供类似项目业绩,每有一个得3分,最多 得15分。(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 件或配送货物协议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 配送 服务 配送路 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配送路线及时效保障 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包含但不限于:①配送 78 方案 46% 线及时 效保障 方案 6 分 前食品和食材辅料的准备②配送服务人员及配 送车辆准备③配送服务网点及响应时间安排) 内容全面、可行性强、完全满足项目配送 服务要求的得 6分;配送路线及时效保障方案有 任意一项缺项或子项漏项的扣 2分,扣完为止; 在无缺项或漏项的基础上每有一项表述不清 晰,内容不全面或不够符合本项目实际的,扣 1 分。 配 送 团 队 组 成 及 管 理 方 案 4分 评审小组根据供应配送团队组成及管理方案 进行综合评分:(包含但不限于:①人员专业、 稳定、配备充分、符合项目对配送人员要求, ②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 配送团队组成及管理方案科学,岗位分工 合理、岗位责任明确、人员考核机制健全的得4分; 配送团队组成及管理方案每有任意一项缺项或子 项漏项的扣 2分,扣完为止;在无缺项或漏项 的基础上配送团队组成及管理方案每有一处不 够科学,岗位分工不够合理、岗位责任不够明确、 人员考核机制不够健全,每有一项扣 1 分。 配 送质 量保 障方 案 16 分 评审小组根据供应配送质量保障方案进行 综合评分:(包含但不限于①有严格的出入库 检验制度②完整的出入库流程③规范的在库质 量巡检制度④明确的报废处理办法⑤切实可行 的运输保质保鲜措施⑥畅通的质量信息反馈渠 道⑦完善的质保期管理办法⑧高效的退换货机 制) 配送质量保障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描述清晰、退换机制及时,能完全满足本项目 各项采购需求的得 16 分;配送质量保障方案每 有任意一项缺项或子项漏项的扣 2分,扣完为 止;在无缺项或漏项的基础上配送质量保障方 案不够科学合理,针对性不够强、描述不够清 晰、退换机制不够及时,每有一项扣 1 分。 评审小组根据供应配送安全保障方案进行 综合评分:(包含但不限于①完整的食品质量 79 配送安 全保障 方 案 12 分 安全管理体系②详尽的食品安全管控指标③明 确的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责任④完善的食品来源 追溯体系⑤完整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流程⑥及 时妥善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配送安全保障方案内容完整、可行性强、 能完全满足本项目配送食品安全要求的得 12 分;配送安全保障方案有任意一项缺项或子项 漏项的扣 2分,扣完为止;在无缺项或漏项的 基础上配送安全保障方案实用性、针对性较差, 不够完善、条理不够清晰的,每一项扣 1分。 应急预 案 8分 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 分:(包含但不限于:①车辆故障②食品安全 事故③交通事故处理④大雾大雨及冰雪等恶劣 天气情况下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内容完整、针对性强、条理清晰、 能完全保障各种紧急情况下完成配送服务的得 8分;应急预案有任意一项缺项或子项漏项的扣 2分,扣完为止;在无缺项或漏项的基础上每有 一项表述不清晰,针对性不够强,不够完善或 条理不够清晰的或缺项的,每一项扣 1分,扣 完为止。 4 扶持少 数民族 和不发 达地区 1% 1 分 投标人注册地为少数民族或不发达地区的 得 1分。 (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地为少数民族或不 发达地区证明并加盖鲜章) 5 投标文 件规范 性 2% 2 分 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2 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5 分,直至该项分值 扣完为止。 80 包 3: 序 号 评分因 素及权 重 分值 评标细则 备注 1 报价 30% 蔬菜 15 分 配送价格参考采购人询价方式,在基础 价格上进行上浮,以最低上浮 %为基准,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上浮 %/投标 报价上浮 %)*15 分*100%。(计算结果按 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小微企业 (监狱企 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微企 业)价格扣 除等政策评 分按照本招 标文件投标 人须知附表 规定执行) 禽蛋 15 分 配送价格参考采购人询价方式,在基础 价格上进行上浮,以最低上浮 %为基准,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上浮 %/投标 报价上浮 %)*15 分*100%。(计算结果按 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 履约 能力 21% 设施、设 备、人员 6分 配送车辆保障:为了满足运输食材需 求,投标人每提供一辆专业送货车辆厢式货 车得 3分;本项最多得 6分。 注:自有车辆提供购买发票及机动车行 驶证,如为租用车辆则还需提供租赁协议, 国家规定不需要提供行驶证的车辆可不提 供;其他方式获得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机 动车行驶证 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 并加盖投 标人鲜章。 质量安 全保障 6 分 蔬菜具有经国家认可的三种及以上第三方 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报告得 6 分。每少一种产 品扣 2 分,扣完为止 业绩9分 投标人提供类似项目业绩,每有一个得3分, 最多得9分。(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 知书复印件或配送货物协议的复印件,加盖 投标人鲜章。) 3 配送 服务 方案 46% 配 送 路 线 及 时 效保障方 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配送路线及时效 保障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包含但不限于: ①配送前食品和食材辅料的准备②配送服 务人员及配送车辆准备③配送服务网点及 响应时间安排) 81 案 6分 内容全面、可行性强、完全满足项目 配送服务要求的得 6分;配送路线及时效保 障方案有任意一项缺项或子项漏项的扣 2 分,扣完为止;在此基础上每有一项表述 不清晰,内容不全面或不够符合本项目实 际的,扣 1分。 配送团 队组成 及管理 方案 4分 评审小组根据供应配送团队组成及管理 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包含但不限于:①人 员专业、稳定、配备充分、符合项目对配 送人员要求,②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 配送团队组成及管理方案科学,岗位 分工合理、岗位责任明确、人员考核机制健 全的得4分;配送团队组成及管理方案每有任意 一项缺项或子项漏项的扣 2分,扣完为止; 在无缺项或漏项的基础上配送团队组成及 管理方案每有一处不够科学,岗位分工不 够合理、岗位责任不够明确、人员考核机制 不够健全,每有一项扣 1 分。 配 送 质 量 保 障 方 案 16 分 评审小组根据供应配送质量保障方案 进行综合评分:(包含但不限于①有严格 的出入库检验制度②完整的出入库流程③ 规范的在库质量巡检制度④明确的报废处 理办法⑤切实可行的运输保质保鲜措施⑥ 畅通的质量信息反馈渠道⑦完善的质保期 管理办法⑧高效的退换货机制) 配送质量保障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 强、描述清晰、退换机制及时,能完全满 足本项目各项采购需求的得 16 分;配送质 量保障方案每有任意一项缺项或子项漏项 的扣 2分,扣完为止;在无缺项或漏项的 基础上配送质量保障方案不够科学合理, 针对性不够强、描述不够清晰、退换机制 不够及时,每有一项扣 1 分。 评审小组根据供应配送安全保障方案 进行综合评分:(包含但不限于①完整的 82 配 送 安 全 保 障 方 案 12 分 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②详尽的食品安全 管控指标③明确的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责任 ④完善的食品来源追溯体系⑤完整的食品 安全事故处理流程⑥及时妥善的食品安全 事故处理办法) 配送安全保障方案内容完整、可行性 强、 能完全满足本项目配送食品安全要求 的得 12 分;配送安全保障方案有任意一项 缺项或子项漏项的扣 2分,扣完为止;在 无缺项或漏项的基础上配送安全保障方案 实用性、针对性较差,不够完善、条理不 够清晰的,每一项扣 1分。 应 急 预 案 8分 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应急预案进行综 合评分:(包含但不限于:①车辆故障② 食品安全事故③交通事故处理④大雾大雨 及冰雪等恶劣天气情况下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内容完整、针对性强、条理 清晰、能完全保障各种紧急情况下完成配 送服务的得 8分;应急预案有任意一项缺 项或子项漏项的扣 2分,扣完为止;在此 基础上每有一项表述不清晰,针对性不够 强,不够完善或条理不够清晰的或缺项的, 每一项扣 1分,扣完为止。 4 扶持少数 民族和不 发达地区 1% 1 分 投标人注册地为少数民族或不发达地 区的得 1分。 (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地为少数民族 或不发达地区证明并加盖鲜章) 5 投标文件 规范性 2% 2 分 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 的得 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5 分,直 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废 标 5.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83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 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 购单位。 5.2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 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顺序确定中 标人。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 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 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 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 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排名并列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 择中标人。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 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 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 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84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 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 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 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 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 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 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 标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 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 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 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 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85 第八章 食材采购配送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适用于包 1 至包 3)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 XX月 XX日。 采购人(甲方): 中标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项目名 称:XXX(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 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 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 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 法规,采购人为了保障病人及医务人员就餐安全并加强就餐质量拟采用公开招标 方式采购食堂食材配送外包服务。 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包:包 1:粮油、干杂、调料采购;包 2:肉类采购;包 3:蔬菜(含蛋类)采购。 第二条 合同期限 1年(每月月底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及货物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方能继 续下一个月供货,如服务及货品质量考核未达标,将取消供货资格,并报同级财 政部门,追究其相关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三条 项目内容 一、购置清单及要求 包 1:粮油、干杂、调料 序 号 名称 规格 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备注 86 1 大米 25Kg/袋 1、粳米一级、籼米二级,执行标准 GB/T 1354,无异常色泽和气味; 2、相关证书齐全完备,符合大米GB/T 1354-2018 国家标准,卫生指标和检验按 符合 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农 残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执 行。 3、送到医院的大米生产日期距供货 日期必须在两个月内,产品在常温下的保 质期不得低于 3个月。 4、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应规定和卫生 要求,标签符合 GB 7718-2011《食品安 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包 装袋无破损。包装上注明产品名称、等级、 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 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编号。 按采 购人 实际 需求 提供 2 面粉 25Kg/袋 1、品种:小麦粉。 2、等级:等级为特制一等小麦粉 3、相关证书齐全完备,符合小麦粉 GB1355 国家标准。 4、包装符合 GB/T8946-2013《塑料 编织袋通用技术要求》,包装袋不破损。 包装上标注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企业、 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质量等级、产 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编号、特殊标注内 容等。 5、卫生指标符合 GB 2715-2016《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要求,不得添加任 何添加剂。 6、配送日期距小麦粉生产日期必须在两 个月内。 按 采 购 人 实 际 需 求 提供 3 油 菜籽油 桶装 5L 1、非转基因菜籽油一级,执行标准 GB1536; 按 采 购 人 不 接 受 特 87 2、营养成分:能量≥3700 千焦/100g; 脂肪≥100g/100g; 3、加工工艺:压榨; 4、保质期:不低于 540 天; 5、包装符合 GB 4806.7-2016《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要求,油桶应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 可证》,完好严密,瓶口无油迹等渗漏现 象,注明产品名称、等级、配料表、净含 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 品标准号和生产许可证编号。 实 际 需 求 提供 供 油 或 餐 饮 专 供油 大豆油 桶装 5L 1、非转基因一级,执行标准 GB1535; 2、营养成分:能量≥3700 千焦/100g; 脂肪≥100g/100g; 3、加工方式:浸出; 4、保质期:不低于 540 天; 5、菜籽油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食品生 产许可证》; 6、包装符合 GB 4806.7-2016《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要求,油桶应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 可证》,完好严密,瓶口无油迹等渗漏现 象,注明产品名称、等级、配料表、净含 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 品标准号和生产许可证编号。 按 采 购 人 实 际 需 求 提供 菜籽油 桶装 1、菜籽油三级,执行标准 GB1536; 2、加工方式:压榨/浸出; 3、保质期:不低于 540 天; 4、包装符合 GB 4806.7-2016《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要求,油桶应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 可证》,完好严密,瓶口无油迹等渗漏现 象,注明产品名称、等级、配料表、净含 按 采 购 人 实 际 需 求 提供 88 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 品标准号和生产许可证编号。 4 干面 规格: 后期采 购人实 际需要 为准 (一)感官要求: 1、色泽:正常、均匀一致 2、气味:正常,无酸味、霉味及其他异 味。 3、烹调性:煮熟后口感不粘,不押碜, 柔软爽口。 (二)执行国家最新标准。 按 采 购 人 实 际 需 求 提供 5 干杂、 调料 类 规格: 后期采 购人实 际需要 为准 (一)干杂类: 1、包括但不限于粉条、雪豆、海带、大 豆、香料等一切干杂辅料,以采购人实际 通知为准。 2、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 不得含有二氧化硫及重金属元素和非法 使用添加剂;产品优质、无感观异常,农 药残留不得超标。 3、产品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 准,产品无过期、变质、破损, 感观无 异常; (二)调料类: 1、包括但不限于:酱油、醋、味精、食 盐、豆瓣等一切调味品, 以采购人实际 通知为准。 2、酱油执行标准:GB/T 18186《酿造酱 油》或国家最新标准。 醋执行标准:GB/T 18187《酿造食醋》 或国家最新标准或企业标准。 味精执行标准:GB 2720《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味精》或国家最新标准。 食盐执行标准:GB/T 5461《食用盐》 或国家最新标准。 豆瓣执行标准:国家最新标准。 按 采 购 人 实 际 需 求 提供 89 其他产品执行标准:国家最新标准。 包 2:肉类 序号 名称 种类 技术参数要求 备注 1 肉类 整猪 肉 (1)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2)猪肉为屠宰厂当日屠宰的活鲜整猪 肉,应符合遂宁市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并 有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 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验讫 印章以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 (3)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4)无槽头肉和血刀肉;无残留毛绒,不 带长短毛;不带浮毛、凝血块、胆污、粪 污及其他污染物。 (5)气味:具有生鲜肉正常气味。煮沸后 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具有香 味。 (6)色泽: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 (7)按采购人要求采用专用冷藏车运输。 1、数量:按 实际需求提 供。 2、不得供应 以下肉类: ①冷冻肉类; ②病死或死 因不明的肉 类; ③发臭、有异 味、色泽不正 常的肉类; ④母猪肉、瘟 猪肉; ⑤国家明文 规定禁止收 售、贩卖的肉 类。禽类 一、活禽类 1.肉质:必须为当日现杀的活禽。含所送 禽类一切内脏(单独打包),表皮无毛或 少毛,无破皮、无花皮、无显眼淤块,无 注水,无血水。 2.色泽:肌肉有光泽,颜色均匀,脂肪洁 白或淡黄色。 3.粘度: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触摸不粘 手。 4.组织状态:指压后凹陷立即回复。 5.气味:具有鲜禽的正常气味,无异味。 二、冷冻禽类 1.肉质:含所送禽类一切内脏(单独打包), 表皮无毛或少毛,无破皮、无花皮、无显 90 眼淤块,无注水,无血水。 2.色泽:肌肉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淡 黄、淡红或灰白色,肌肉切面有光泽。 3.粘度:外表微湿,不粘手。 4.组织状态: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且不能 完全恢复(眼球饱满或平坦)。 5.气味:具有禽肉正常气味,无异味。 鱼类 1、鱼肉色泽鲜润、有弹性;眼球饱满、 角膜透明、鳞片完整、不易脱落、腮鲜红。 清晰、腹部坚实、肉质有弹性、骨肉不分 离。 2、气味新鲜,无变质无腐坏味。 包 3:蔬菜(含蛋类) 序 号 名 称 规格 数 量 技术参数要求 备 注 1 蔬 菜 Kg、 散装 按 实 际 需 求 提 供 1、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 杂质、无青斑、无发芽现象,确保新鲜,原菜须保证 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不得过 熟或欠熟; 2、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 标准加工、码放整齐,并按相关规定配送前采样送检。 3、农药残留符合 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 准农残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4、蔬菜品目 (暂定,最终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序号 品名 1 去皮青冬瓜 2 韭黄 3 韭菜 4 黄花菜 5 蒜 6 杏鲍菇 7 小青椒 8 大白菜 净 菜 91 9 去皮大蒜 10 香菇 11 平菇 12 鸡腿菇 13 小白菜 14 娃娃白菜 15 带皮青笋 16 去皮青笋 17 大青椒 18 广红萝卜 19 嫩南瓜 20 去皮老南瓜 21 去皮洋葱 22 茄子 23 儿菜 24 泡青菜 25 三月瓜 26 西红柿 27 莲藕 28 小米辣 29 莲白 30 青笋尖 31 黄瓜 32 西芹 33 芹菜 34 香菜 35 鱼腥草 36 苤蓝 37 去皮芋儿 38 上海青 39 苦瓜 40 豆腐菜 41 菠菜 42 竹笋 43 菜花 44 海带 45 芋头 46 茼蒿 47 黄凉粉 48 白凉粉 49 嫩豆腐 92 50 老豆腐 51 丝瓜 52 生菜 53 青豌豆 54 高笋 55 芦笋 56 蕨菜 57 银耳 58 魔芋 59 茴香 60 烟熏豆干 61 佛手瓜 62 秋葵 63 白豇豆 64 青豇豆 65 青菜 66 红薯 67 紫薯 68 玉米棒 69 甜玉米籽 70 山药 71 苦苣 72 芡实 73 花菜 74 厚皮菜 75 洗小土豆 76 黄心大土豆 77 紫甘蓝 78 无筋豆 79 四季豆 80 嫩蚕豆 81 木耳 82 紫苏 83 绿豆芽 84 青黄豆 85 黄豆芽 86 萝卜 87 大葱 88 地瓜 89 蘑菇 90 带皮菜头 93 91 去皮菜头 92 红油菜 93 空心菜 94 胡萝卜 95 扁豆 96 小葱 97 西兰花 98 金针菇 99 蒜苗 100 玉兰 101 鲜花生 102 红萝卜 103 毛豆 104 青油菜 105 姜 106 甜椒 107 鲜蒜苔 108 冻蒜苔 109 豌豆尖 5、豆制品应符合 GB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 准-豆制品》。 5.1 豆腐 感官上具有正常色、香、味、不酸、不粘、无异 味、无杂质、无霉变。豆腐应块形完整,软硬适宜, 质地细嫩爽滑,有弹性、无涩味、无杂腩。包装完好, 无破损、涨袋等情况。 5.2 豆干 豆干应块形整齐,厚薄均匀,呈褐色或黄色。略 有豆香,挤压密实,有韧性。包装完好,无破损、涨 袋等情况 禽 蛋 / 按 实 际 需 求 提 1、符合 GB 2749-2015 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 新标准,散装生鲜禽蛋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检测合格 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 鲜禽蛋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检测合格证明 和检疫、检测验讫标识。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 准要求的包装材料。 / 94 供 2、外观:色泽明快,无霉斑,无污染,无血迹, 无裂纹,摇动时无震荡感。 3、灯光透视:蛋体全透光,呈浅桔红色,蛋黄 呈出暗影,无异常阴影。 4、生蛋打开:蛋白透明无色,蛋黄紧密且完整, 无异味。 注:本项目所涉及产品国家标准更新的,按最新国家标准执行。 二、配送服务要求(适用于包 1-包 3) 1、配送时间要求: (1)鲜肉当天早上 08:00 前配送到医院食堂。 (2)大米、面粉、菜籽油、冷冻食材等按采购人要求时间配送。 (3)蔬菜按采购人要求时间配送。 2、配送清单要求:按采购人提供的食材清单进行配送。 3、配送服务人员要求: (1)至少保证 2 人上岗,采用双人双锁管理,中标人必须承诺配送人员无 犯罪、无吸毒史。中标人必须安排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人员随 车配送,做到专人专车配送。配送人员必须保证 24 小时通讯畅通,配送人员必 须持有健康证(健康证类别为食品)。 (2)中标人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服务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 分包。配备与项目配送服务相适应的人员。 (3)配送服务人员身体健康,符合食品行业要求,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向采 购人提供所有投入本项目人员健康证明材料。 (4)中标人应将项目配送服务人员名单向采购人备案,更换配送服务人员 换应提前 10 个工作日向到采购人提交相关材料。 (5)服务过程中,项目配送服务人员不再符合配送人员要求的,中标人应 立即停止其本项目工作并报采购人;若经采购人发现中标人知道或应当知道项目 配送人员不符合配送人员要求的,采购人将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6)投标人拟派入的本项目团队中所有人员需经过严格筛选,不得具有犯 罪记录、吸毒史、精神病史或抑郁症病史及有可能危害人员安全健康等病史。(单 95 独提供承诺函,承诺所有人员经过严格筛选,无犯罪记录、无吸毒史、无精神 病史或抑郁症病史及有可能危害人员安全健康等病史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未 提供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4、配送服务车辆要求: (1)配备与项目配送要求相适应的车辆,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国家应的强制 标准要求。 (2)大米、面粉、菜籽油采用专用的箱式运输车,肉类食材采用专用冷藏 车运输。 (3)配送车辆应符合食品配送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 5、配送质量保障要求: (1)中标人应确保在合同期内本项目所有食材相应资质许可符合国家及招 标文件要求,若因许可变更不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人将终止合同。 (2)配送前应将所配送食材产品合格证明、生产企业的质量检验报告提供 给采购人备案。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的抽样检验和检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中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控措施,对配送的所有食 材实行进库必检、出库必检的制度,作好质量记录,采购人将随机检查核实,存 在弄虚作假的采购人将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4)应具有与项目配送服务相适应的仓储能力,仓库面积、仓储设备、功 能划分应能完全满足项目配送实际需求。 (5)中标人在食材送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 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 6、价格确定方式 6.1 采用询价方式。在每个询价周期内,采购人派出专人对食材当时市场进 行询价。根据询价结果,确定食材基础单价。 ①第一包报价: 1)以询价得出的基础单价,即投标产品品牌的直销价作为基础单价进行上 浮; 2)供应商须承诺上浮后的最终价格不得高于遂宁市市场价; 3)合同结算单价=基础单价×(1+上浮 %)。 96 ②第二包报价: 1)以四川省遂宁市大型超市(万禾、沃尔玛、芙斯特)零售价为价格基数; 2)合同结算单价=基础单价×(1-下浮 %)。 ③第三包报价: 1)以遂宁市纵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价格作为基础单价进行上浮; 2)供应商须承诺上浮后的最终价格不得高于遂宁市市场价; 3)合同结算单价=基础单价×(1+上浮 %)。 6.2 合同结算价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合同金额不得超过预 算金额。 7、食材安全保障要求: (1)中标人应为本项目食材购买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 (2)中标人对配送的食材的质量安全负责,若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或配送 中污染、变质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中标人负全部责任,采购人将终止合同并承担 相应责任。 (3)食材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时,中标人负责人必须立即到医院妥善处理并 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因质量问题给人员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时,由中标 人承担所有法律及经济责任。 8、考核标准 1.采购人负责制定《食材配送单位月度考核表》(详见附表 1),考核评估 办法为 100 分制,对中标人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等进行年度考核: 序号 月度考核成绩 评价等级 1 95 分-100 分 优秀 2 87 分-94 分 良好 3 80 分-86 分 合格 4 80 分以下(不含 80) 不合格 注:结合医院每月考核得出每月总分,如总分低于 80 分(不含 80 分),当月即 开始取消其履约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 附表 1:食材配送单位月度考核表 97 一级 指标 分 值 二级 指标 分 值 考核要素和评估内容及其标准 扣 分 流 程 管 理 30 分 准时 送货 9 分 送货准时,医院每天所需食材一并送达(水产除 外)9分(非不可抗拒情况下延误一次扣 3分, 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发现委托其他人或其他车 代送不得分)。 足斤 足两 9 分 送货无短斤缺两现象 9分(份量短缺达到该类食 材配送总量 5%以上,有一次扣 3分,以此类推, 扣完为止)。 服务 态度 4 分 工作人员工作认真,服务热情周到,运送搬装文 明 4分(运送人员野蛮运装或无正当理由与食堂 人员争执,一次扣 2分,扣完为止)。 工作 细致 6 分 配送物品清单与实际配送无差错 6分(误差一次 扣 3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单据 清晰 2 分 送货单(结算凭证)项目齐全,机器打印清晰 2 分,否则不得分。 质量 管理 50 分 食材 每日 评分 汇总 50 分 每天对配送单位提供的食材质量进行验收 50 分 (验收时按各类食材验收标准每日打分,由每日 得分汇总得出月度分,具体标准由采购人每月初 视采购需求而制定)。 科 学 管 理 20 分 结算 精准 5 分 对上家供应商:每月结清,不拖欠(结算不及时 或延时付款,该项目不得分)。 安全 清洁 5 分 操作场所、仓库、运输工具、贮物筐箱等保持清 洁卫生,坚持每天清洁工作,按规定定期消毒并 做好记载,仓库内无过期物品 ,有单独的医院 专供仓库得5分(抽查到不符要求的每次扣1分, 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联系 制度 3 分 如没有院方所需商品名录,事先与院方联系并谈 妥商品的品牌、品级、规格、价格等事项,然后 98 发货3分。(配送单位单方定价后再送货不得分)。 及时 整改 4 分 对医院的意见、建议虚心接受,运作过程中出现 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主动沟通、协调有效果,及 时整改见实效 4分(整改效果不明显扣 1分,未 见整改效果不得分)。 协调 沟通 3 分 每个月的月底,主动向采购人书面报告工作情况 (主要内容为:医院、上家供应商运作情况,工 作上不和谐之事之因之果,以及意见或建议)得 3分;不按时交不得分。 说明 结合医院每月考核得出每月总分,如总分低于 80 分 (不含 80 分),当月即取消其履约资格,并追究其 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 注:采购项目的履约过程中,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核内容。 三、商务要求(适用于包 1-包 3) 1.配送地点:遂宁市民康医院食堂。 2.履约要求:中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 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 权不续签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相关责任∶ 3.1 因配送食材质量、卫生安全原因引发食品安全事故; 3.2 食材配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 4.3 配送期间相关资质失效、丧失或出现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 3.4 经抽检,发现所配送食材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或招标文件或合同相关要 求; 3.5 未通过采购人考核且整改不到位。 3.6 中标人如有不诚信经营,有违法违规行为。 3.7 其他影响本项目正常履约行为。 4.服务时间要求: 99 4.1 采购人食堂在配送日前一日 16∶00 前向中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应清 楚说明品名、数量及其他要求等。中标人按照食堂订单要求进行按时、保质、保 量配送。若个别食材品种缺少时,中标人需在下单后一小时内告知采购人,调整 配送食材。为保证配送服务质量,中标人需提供专职人员进行配送及后续工作对 接,中标人须提供 7*24 小时畅通提供专线或定点进行沟通,若出现产品质量等 问题,在接到采购人电话后应在 30 分钟内响应,5 小时内到达现场,8 小时处 理完成,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为保证配送时效及质量,其中,肉 类及蔬菜水果须保证使用冷链配送车。运输过程须保证食品的卫生与安全,运输 冷藏工具应停放在指定的配送地点。为保证配送时效,配送车辆须为投标文件中 备案的车辆,如投标人确需更换,应以书面形式征求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使用冷 藏车配送并保证冷藏车干净整洁,有效运转。 4.2 鲜肉类、蔬菜类在当天按采购人要求时间配送,专人(有健康证) 专 车(防雨、防污、防腐)配送至采购人处;粮油类、禽蛋类、干货类、调味品类 包装食品送达至采购人处时的有效保质时间不低于产品保质期的一半。 4.3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所需数量、配送时间等要求及时配送,中标人不得延 迟供货,一旦延迟 1 天及以上时间供货,由中标人按每逾期 1 日向采购人偿付 500 元的违约金,并承担采购人相应损失。 4.4 供应商必须保证配送货物的食品安全及运输安全等,应采用封闭式运输 方式,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购买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5 每次配送到采购人处的原材料必须提供留样 1 份,并完善相关留样记 录。 4.6 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供相应合格证明。每批次鲜肉必须提供《肉品品质 检验合格圆形印章》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每批次蔬菜应携带农药残留检 测合格证明及产地准出证明。定型包装食品等原辅材料每批次需提供《产品检验 合格证》等证明材料。 4.7 投标人中标后,承诺在合同期内,采购人将每季度一次抽取中标人所配 送的米、面、油、肉、蔬果等至第三方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送检费 用由中标人承担。若送检质量不合格,将报相关部门处理,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 中标人进行赔偿。 100 5.质量要求: 所有食材质量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所有配送的产品均需在保质期内,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合格标志。 6.存储及配送要求: 6.1 中标人对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建立需求档案,并开展跟踪服务。中标人对 承接的配送业务,需单独建立台账或账薄。对所有配送的原材料均有详细的进销 存账,且能够提供完善的食品质量追溯机制。中标配送服务企业自己保存样品和 检验报告的同时,必须将每批次的产品合格证、说明书以及生产企业的质量自检 报告复印件送至采购人处留档。 6.2 退换货:食堂配餐需求发生变化时或配送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等,采购人 有权对已送货的食材作退货或换货处理,除食材被污染或变质的情况之外中标人 必须按采购人要求作退货或换货处理。 7.验收: 7.1 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 采(2015)32 号文)的要求及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7.2 所有食材质量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所有货物及外包装必须安全、卫生、无毒、无害等,符合食品卫生质量 要求,产品必须通过国家强制要求的各类认证。 7.3 所有货物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检疫部门,质量检验、监督等部门的相关 质量要求,能出具相关部门近期有效清晰的质检报告单。 8.其他要求: 8.1 若中标人所提供物资的质量因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导致采购人被卫生 防疫、检疫部门处罚,所产生的罚款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中标人全部承担、同 时报相关部门处理。 8.2 因投标人产品问题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8.3 原材料验收由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现场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量、产地、 品牌、规格标准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由食堂管理人员、厨师、供应商三方 签字,一式三份,各自留存。 8.4 在服务期间内,因政策性因素有调整的情形,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01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实质性条款) 1.无预付款,在保证每月供应食材无质量安全问题的前提下,实行按月结算、 据实结算制度。每月结算一次,配送次月 10 日前(遇节假日顺延),中标供应 商向采购人提供上一月份货物配送清单,经采购人核实配送货物的数量、金额后, 中标配送服务供应商按核实后的金额开据有效的正式发票进行结算,医院凭票在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关费用。 2.采购人每月月底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及货物进行考核,如考核分数在 95 分-100 分之间(包含本数),采购人支付有效票据金额的 100%;如考核分数在 87 分-94 分之间(包含本数),采购人扣减至有效票据金额的 90%;如考核分数 在 80 分-86 分之间(包含本数),采购人扣减至有效票据金额的 80%;如考核分 数低于 80 分(不包含本数),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对采购人 造成的相关损失。(具体详见附表 1:食材配送单位月度考核表) 第五条 知识产权(实质性条款) 1、乙方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 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 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 有相关责任。 2、甲方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实质性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条款)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 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 号)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 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 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102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 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相关费用或追究相关 责任。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 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 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 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 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 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 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 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XX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 行合同。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03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经协商在 XX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甲方所在地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 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 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 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 XX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 XX 份,乙方 XX 份,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XX 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XX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附件 1、项目招标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若有 )。 3、项目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其他。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104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2.有关定义 3. 合格的投标人 4. 投标费用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5.投标文件格式 16.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3. 开标程序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25.评标情况公告 26.中标通知书 27.样品(若涉及)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 签订合同 29. 合同分包(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3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31. 补充合同 32.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33.合同公告 34、合同备案 35. 履行合同 36. 验收 37.资金支付 七、投标要求 38.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九、其他 40.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1-1 格式1-2 格式1-3 格式1-4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2-1 格式2-2 格式2-3 二、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格式2-4 格式2-5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说明 格式2-6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行政区域 *供应商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微型企业(对应处打“√”) *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联系人 *单位电话 *单位邮箱 注:以上*号项信息供应商须如实填写,信息将录入四川省政府采购计划执行系统,若因供应商提供错误信息造成 格式2-7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格式2-8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格式2-9 序号 商品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 说明 格式2-10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务人员 格式2-11 格式2-12 格式2-13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 (二)资质性要求: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章、项目技术、服务内容及商务要求 一、项目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背景 (二)购置清单及要求 (三)配送服务要求(适用于包1-包3) 二、商务要求(适用于包1-包3) 第七章、评标办法 1. 总则 2、评标方法 3、评标程序 4. 评标细则及标准 5、废 标 6、定标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八章 食材采购配送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适用于包1至包3) 一、购置清单及要求 二、配送服务要求(适用于包1-包3) 三、商务要求(适用于包1-包3)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实质性条款) 第五条 知识产权(实质性条款)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实质性条款)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条款)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十四条 附件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