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芜湖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芜湖收费站对“2021年度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项目”进行公告邀请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报价。
一 项目名称:2021年度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项目
二 项目概况
1、芜湖管理中心芜湖收费站2021年度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项目包括鲜肉类,各类蔬菜,水产,家禽,蛋类,干货,豆制品、粮油等。本次招标服务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项目预算:约为900000元。
3、项目控制折扣率上限:100%(本项目为折扣率报价)
4、采购内容: 包括鲜肉类,各类蔬菜,水产,家禽,蛋类,干货,豆制品、粮油等。
三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是
2、投标人资质要求: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四 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方式:投标人按照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直接参加报价。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按照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直接参加报价,自行在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ahjkjt.com/)下载。
3、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至竞标截止时间。
五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0年 12 月 10 日11:00
开标地点:安徽交控集团芜湖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芜湖收费站3楼会议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天门山东路88号)。
六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环 联系电话:15551206106
芜湖管理中心芜湖收费站
2020年12月3日
2021年度芜湖管理中心芜湖收费站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项目采购文件.doc
2021年度芜湖管理中心芜湖收费站食堂
食材集中采购配送项目
采
购
文
件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芜湖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二O二O年十一月
一、项目概况
1、2021年度芜湖管理中心芜湖收费站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项目包括鲜肉类,各类蔬菜,水产,家禽,蛋类,干货,豆制品、粮油等。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预算约为900000元。
2、配送地点:芜湖市鸠江区
3、采购方式
采购方式为公开询价。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是
(2)、投标人资质要求: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5、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按照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直接参加报价,自行在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ahjkjt.com/)下载。
6、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宜
(1)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预备会。
(2)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3)采购人将按照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响应性等方面进行审查。
(4)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0日上午11时00分,递交地点: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芜湖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芜湖收费站三楼会议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天门山东路88号(芜宣高速入口省交控集团芜湖中心芜湖收费站))。
(5)相关规定:
①超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我中心一律不接受。
②密封要求: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文件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
(6)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2021年度芜湖管理中心芜湖收费站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项目响应文件。
投标人名称:
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6、采购人定于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7、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8、采购人联系方式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天门山东路88号(芜宣高速入口安徽交控集团芜湖中心芜湖收费站)。
邮政编码:241001
联系人:胡环
联系电话:0553-3017303
二、采购需求
1、服务要求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中标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每月向采购人提供一次市场主要食材价格,价格不得高于同期芜湖市欧尚超市、麦德龙超市、大润发超市的最低价格,若少数食材超市没有零售价格信息,则按照不高于本地同期平均市场价格结算。
(2)本项目食品配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鲜肉,各类蔬菜,水产,家禽,蛋类,干货,豆制品、粮油等(具体配送品种由业主指定);
(3)肉类、家禽类等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化验单,不得提供半成品加工;
(4)豆制品、辅料等产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5)蔬菜必须保证新鲜,按供货批次提供农贸市场蔬菜农药检测结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6)投标人负责供货产品的食品安全,须做到来源可溯。
2、考核要求:
(1)投标人配送的肉菜品质、新鲜度须取得采购人满意,合同执行期间若出现累计三次以上不符合标准,采购人有权处当天所提供货价10%的罚金,或终止合同。
(2)业主满意度须达到合格标准,否则视为考核不通过,终止合同。具体在合同中协商。
(3)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直接解除合同,重大问题,追究法律责任。
(4)被采购人管理部门通报批评三次,直接解除合同。
3、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中标后,采购人有权实地考察,若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取消中标资格。
(2)投标内容须真实有效,中标后若发现提供虚假内容,取消中标资格。
(3)项目中标投标人在2021年度芜湖管理中心芜湖收费站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项目中,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项目中标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及经济损失。
三、评审办法
1、采购人将按照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响应性等方面进行审查。
2、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的投标单位数量不低于3家(含3家)。
3、通过初步评审后,最低价中标,即最低折扣率中标。若折扣率相等时,以投标人提供的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业绩(签订合同数)多的投标人优先。
4、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作为直接采购失败处理,应重新组织采购: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不可抗力导致重大变故,本项目取消的。
四、报价清单
(一)报价清单说明
本次报价只接受折扣率报价(折扣率必须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人必须免费提供本单位各类商品的零售价信息查询渠道,采购人有义务对上述信息保密。本次投标报价以折扣率形式报价,投标报价折扣率应为履行合同的固定折扣率,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所报折扣率必须≤100%,否则为无效报价。费用结算标准:投标人结算价格=每批次食材(经验收合格)采购配送价×折扣率。(其中采购配送价详见二、1、(1))
投标人的报价为履行本项目合同所涉及的配送、运输、人工、安全投入、疫情防控、搬运到食堂指定地点等因采购配送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在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另行收取费用。采购人采购的货物中,若超市没有零售价格信息,则按照不高于本地平均市场价结算。(注:各类别最低零售价为芜湖市欧尚超市、麦德龙超市、大润发超市的最低价格)
投标人提供的货品不得缺斤少两,提供诚信服务。
报 价 清 单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0万
项目号 |
项目名称 |
折扣率% |
备注 |
1 |
2021年度芜湖管理中心芜湖收费站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 |
折扣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投标人(盖章): 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名: |
五、响应文件格式(详见附件)
1、响应文件的组成: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已标价的报价清单
(4)资格审查资料
(5)其他资料
2、响应文件的编制:
(1)如果响应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报价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2)响应文件不得涂改。
六、限价
本项目报价最高限额为每个项目按折扣率的100%,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控制折扣率上限,否则作否决其报价处理。
七、支付方式
送货款项每月结算一次,结算金额为投标人结算价格=每批次食材(经验收合格)采购配送价×折扣率。项目中标投标人需在办理结算后的第二个工作日提供有效发票,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以转账的方式向项目中标投标人支付货款。
响应文件格式
九、合同文件(附后)
2021年度芜湖管理中心芜湖收费站食堂
食材集中采购配送项目
响
应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报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三、已标价项目清单
四、其他资料
一、报价函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芜湖高速公路管理中心(采购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2021年度芜湖管理中心芜湖收费站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在考察现场后,愿意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清单报价,报价折扣率为 %,并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项目。
1、我方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采购人要求的日期内完成菜品配送。
2、我方已详细审核采购文件全部内容,包括采购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本次采购文件,并对采购文件各项条款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3、我方同意采购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时完成菜品配送服务。
5、我方在此声明,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报价函连同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手机: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
1、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三、已标价项目清单
报价清单说明
(1)本次报价只接受折扣率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为履行本项目合同所涉及的配送、运输、人工、安全投入、搬运到食堂指定地点(芜湖市鸠江区天门山东路88号芜湖收费站)等一切费用,在合同期间中标投标人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报 价 清 单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0万
项目号 |
项目名称 |
报价折扣率% |
备注 |
1 |
2021年度芜湖管理中心芜湖收费站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 |
折扣率必须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投标人(盖章): 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名: |
四、其他资料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可附格式,如类似配送合同等内容)
芜湖中心芜湖站2021年度食堂食材
集中采购配送合同
订购方(甲方):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芜湖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配送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正、诚信、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由乙方负责向甲方食堂提供蔬菜、肉类、粮油、日用品等原材料配送服务事宜,为保证双方的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配送服务期限及内容
1、本合同为食堂食材配送合同,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2、合同金额:90万。(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3、在合同期内,乙方按甲方订购的品种、数量及质量准时向甲方提供配送服务,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4、甲方当日通过指定的联系方式向乙方提供次日需要食材品种、数量。
第二条:商品价格
1、乙方根据市场行情,每月向甲方提供一次市场主要食材价格,市场主要食材配送单价不得高于同期芜湖市欧尚超市、麦德龙超市、大润发超市的最低价格,作为配送单价(以超市食材价格清单或超市价格照片为比价依据)。
2、如上述无法提供食材配送单价,则按照同期本地实际市场平均价作为食材配送单价,并提供相关食材采集单价信息。
食材配送单价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执行,如有异议,双方进一步协商确认。
第三条:配送食材的质量、数量、送货、验收及补送
1、配送食材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以及现行的质量标准,食用前应在保质期内,蔬果类应新鲜无异味,肉禽类应经食品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且为新鲜(非冷冻、冷藏品),鱼虾河鲜类应保持鲜活,豆制品、辅料等产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等等。
2、数量:应保证斤两的准确性,以甲方验货数量为准。
3、送货:乙方应在每日上午8:00前将当天所需食材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协助甲方的工作人员过称进仓。
4、验收: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甲方指派专人验收后签字确认,作为送货凭证。对不符合质量的品种,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5、补送:甲方如有需要临时加送菜品,乙方应按时送达。
第四条考核要求:
(1)乙方配送的肉、菜等食材,品质、新鲜度需取得甲方满意,若第一次不符合标准,乙方无条件更换食材直至甲方满意;出现第二次,乙方无条件更换食材直至甲方满意并扣除当日菜金的10%作为罚金;出现第三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以上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直接解除合同,重大问题,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五条、付款方式
1、送货款项每月结算一次(结算价格=当月食材(经验收合格)采购配送总价× %,且已包含配送、运输、人工、防疫措施、搬运到食堂指定地点等因采购配送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乙方需在结算后提供有效发票,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2、甲方必须将货款转至如下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开户行:
账 户: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经卫生检疫部门确认因乙方提供食材的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食材变质引起食品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如乙方因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如乙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其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3、经双方签字核认的送货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同具法律效力。
4、乙方在2021年度芜湖管理中心芜湖收费站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及经济损失。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发生纠纷时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合同
甲方: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芜湖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乙方:
在芜湖中心芜湖收费站2021年度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项目实施过程中,为确保甲方食堂运转正常,就餐秩序稳定,保障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甲乙双方就食品安全问题特签订如下食品安全合同。
乙方按照甲方需求为甲方供应食材,供货日期为 2021 年 1月 1 日至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合同期限为一年)。
乙方保证为甲方供货产品的卫生安全、品质规格、营养成分、运输物流过程均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
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于协议有效期间内不定期组织的抽检、检验,核对所供货产品,以确保食品的品质,安全及营养成分符合要求,检验如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同意认同甲方组织的检验、核对所供货商品的结果。如确有不符合规定之处,甲方须回收所有不合格产品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乙方所供货产品如因食品安全问题或品质不合格,对员工健康、权益造成损害,引起食物中毒或其他不良后果,经查明属实,甲方须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乙方所供货产品如因食品安全问题或品质不合格,造成严重后果,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同时,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实际情况,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履行合同期间,人员、货品、运输等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如出现此类情况,均由项目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及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廉政合同
甲方: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芜湖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乙方:
为做好芜湖中心芜湖收费站2021年度食堂食材集中采购过程中的廉政工作,根据有关廉政建设规定,甲乙双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芜湖中心芜湖收费站2021年度食堂食材集中采购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2.双方应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集团公司、芜湖管理中心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4.发现对方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应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要求反馈处理结果。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费用。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乙方安排的任何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等。
3.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项目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或推销产品,不准利用职权从事与乙方业务工作的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
5.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食材。
三、乙方义务
1.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任何宴请及娱乐活动。
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等。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和法律执行。
五、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
六、本合同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
七、本合同作为芜湖中心芜湖收费站2021年度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合同的附件,与采购配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双方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