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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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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2020年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某单位2020年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某单位2020年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永安市巴溪大道1369号B1幢4层0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RZB2020-(燕)15

项目名称:某单位2020年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

包号

货物名称

种类

下浮率要求

预估年采购金额(万元)

供货

周期

项目

要求

年实际

消耗量

交货

地点

蔬菜水果类

蔬菜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

标文件

每日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按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详见招

标文件

水果

咸菜

肉类

畜肉

猪肉

禽肉

水产、禽蛋和豆制品类

水产品

禽蛋

豆制品

冻品、调料干货类

冻品

调料干货

每周

饮料食品、食用油类

饮料食品

每周

食用油

按需

供货

说明

1、供货期限:2021.1.01-2021.12.31。其中约2个月时间需求量较少,已考虑在年采购金额预算中,采购总额按照10个月计算;

2、配送周期:每日08:10-08:40将物资配送至永安市大湖镇和西洋镇指定位置,并领取次日订货单。调料、干货和饮料食品副食包可每周08:10-08:40供应。节假日必须保证正常供应,一般情况下节前1-2天会有较大需求;

3、特殊情况:若采购方出现特殊情况,且在三明周边时,中标供应商应当配合服务中心,做好副食品供应工作;

4、供应能力:根据采购单位需要,中标供应商应具备提供净菜服务保障能力,净菜配送重量按需求量的9折计算(单价不变),所提供净菜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5、配送能力:具备冷链配送能力,合同包2和合同包4中的冻品类必须用冷链车配送。其他合同包暂不强制要求;

6、出具发票:每月按照采购方的生活服务中心要求,准时提供相应机打税务发票,并附带标准销货清单。

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具体供应数量以采购人的实际使用量为准,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改本项目的规模的权利,不对此行为承担责任,亦无义务向投标人解释其原因。

3.所有所投食品均需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要求和国家统一质量标准。

4.投标人必须保证货物需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出现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自己货物的响应,并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全部货物相对于本招标文件对各种技术性能规定的技术偏离表。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相应营业范围,能出具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格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证明文件。个体工商户有相应营业范围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格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证明文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注解:a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b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税的证明材料;c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③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营业范围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④允许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负责人需在三明地区有自有房产,并提供相关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⑦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开标现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投标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授权书》(详见附件)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同带到开标现场。4、投标人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图片A4彩色打印版并加盖公章。(2)店面或办公场所现场图片A4彩色打印版(图片中必须含营业执照相关关键词广告牌)并加盖公章。(3)经营场所或库房现场图片A4彩色打印版(图片中必须有所报合同包中每种类至少2小类产品,如合同包1必须提供至少2种蔬菜、2种水果和2种咸菜)并加盖公章。(4)提供法人、法人直系亲属、委托人和委托人直系亲属均无海外关系的书面声明,法人或法人代表签字盖章。(5)提供法人和配送人员政审材料(格式详见附件3,与投标材料一同密封但不胶装在一起,以便后续开展政审工作),材料提供不齐全、不真实的,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注: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若材料不清晰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正常评标的,可以由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投标)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4日 至 2020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永安市巴溪大道1369号B1幢4层010室

方式: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按合同包售价,每个合同包200元人民币,若需邮寄,需另加50元。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接受现金支付)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安市巴溪大道1369号B1幢4层01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预算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2、报名时需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形说明或承诺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投合同包对应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法人(个体户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参加开标则不需要)。报名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购买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3、购买标书银行帐户:(公司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转账和现金支付)

开户名:福建人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

账 号:35050164600700000986

(投标人在缴纳购买标书费用时须在汇款用途或摘要栏上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及合同包号,不接受个人名义转账缴款和现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

联系方式:小谢136669913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人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安市巴溪大道1369号B1幢4层010室

联系方式:小谢136669913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谢

电 话: 1366699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