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编号 | HNYG2020-112-143 |
项目名称 | 2021年罪犯食用大米、食用油、伙房醇化油项目 |
包名 | 1包 | 中标金额(万元) | 211.77 |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海口宝来顺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永万路83号杰利路杰利粮食批发市场 | ||
包名 | 2包 | 中标金额(万元) | 100.75 |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海南希源实业有限公司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5号国信大厦一房 | ||
中标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服务要求 | A包中标人:海口宝来顺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中标价:大米:3.96元/kg、 食用油:158.00元/(22升/箱) B包中标人:海南希源实业有限公司;中标价:醇化油:4.03元/升 交货期:按合同约定; |
评审专家名单 | 宋步荣、胡盛红、张克明、傅军、黄小伟 |
收费标准 |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 |
收费金额(万元) | 3.854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项目联系人 | 刘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6270960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南省三江监狱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先生、0898-65779828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远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6270960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怡心路9号天海居一单元1702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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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罪犯食用大米、食用油、伙房醇化油项目中标公示
受海南省三江监狱的委托,海南远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单位所委托2020年罪犯食用大米、食用油、伙房醇化油项目组织公开招标工作,采购活动已顺利结束,现将中标公示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
1) 项目名称:2021年罪犯食用大米、食用油、伙房醇化油项目
2) 用途:工作需要
3) 数量及分包:A包:大米单价控制价3.98元/kg,食用油单价控制价158.4元/(22升/箱);B包:醇化油单价控制价4.05元/升。
4)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性质:详见《用户需求书》
5) 总招标控制价:314万元。
6) 交货期:按合同约定
二、中标结果信息
A包中标人:海口宝来顺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中标价:大米:3.96元/kg、食用油:158.00元/(22升/箱)
B包中标人:海南希源实业有限公司;中标价:醇化油:4.03元/升
交货期:按合同约定;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宋步荣、胡盛红、张克明、傅军、黄小伟
四、公示期: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4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南省三江监狱
地址:海口市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898-65779828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远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怡心路9号天海居一单元17楼1702房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898-66270960
2021年罪犯食用大米、食用油、伙房醇化油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HNYG2020-112-143
采购人:海南省三江监狱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远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
目 录
TOC \o "1-1" \h \z \u HYPERLINK \l _Toc3273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HYPERLINK \l _Toc1482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HYPERLINK \l _Toc5458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13
HYPERLINK \l _Toc3744 第四章 合同条款 21
HYPERLINK \l _Toc18309 第五章 评审办法和程序 24
HYPERLINK \l _Toc6168 第六章 投标文件内容和格式 3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海南远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海南省三江监狱的委托,对2021年罪犯食用大米、食用油、伙房醇化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来参加密封投标。
1. 采购编号:HNYG2020-112-143
2.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项目名称:2021年罪犯食用大米、食用油、伙房醇化油项目
用途:工作需要
数量及分包:A包:大米单价控制价3.98元/kg,食用油单价控制价158.4元/(22升/箱);B包:醇化油单价控制价4.05元/升。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性质:详见《用户需求书》
总招标控制价:314万元。
交货期:按合同约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0年任意三个月企业内部财务报表须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记录和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要的技术能力和团队(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以上网站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起始日期为公告招标文件之日起);
(7)投标人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B包不做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时必须提交以上相关证明资料。
4.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4.1、发售标书时间:2020年11月10日上午8:30- 2020年11月17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发售标书地点:海口市怡心路9号天海居一单元17楼1702房。
4.3、标书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A包4万元,B包2万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1号开标室。
5.3、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1号开标室。
5.5、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0年12月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6、公告发布媒介: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南省三江监狱
地址:海口市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898-65779828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远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怡心路9号天海居一单元17楼1702房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898-6627096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编号 |
HNYG2020-112-143 |
2 |
项目名称 |
2021年罪犯食用大米、食用油、伙房醇化油项目 |
3 |
采购人 |
海南省三江监狱 |
4 |
采购代理机构 |
海南远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5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6 |
包别划分 |
2个包:A包:大米及食用油;B包:醇化油 |
7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8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314万元(大写:叁佰壹拾肆万元整) 最高限价:¥314万元(大写:叁佰壹拾肆万元整) A包:大米单价控制价3.98元/kg,食用油单价控制价158.4元/(22升/箱); B包:醇化油单价控制价4.05元/升。 |
9 |
项目地点 |
海南省三江监狱 |
10 |
交货期 |
按合同约定 |
11 |
资格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0年任意三个月企业内部财务报表须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记录和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要的技术能力和团队(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以上网站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起始日期为公告招标文件之日起); (7)投标人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B包不做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2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3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4 |
投标保证金 |
保证金金额:A包40000.00元,B包20000.00元;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0年12月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保证金的支付形式:银行转账; 开户名称:海南远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616 0230 0018 8000 41390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海口海甸支行 备 注:缴付2021年罪犯食用大米、食用油、伙房醇化油项目(A包或B包)HNYG2020-112-143投标保证金 注:如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保证金转账必须是投标人公司账户转账,需备注项目名称(A包或B包)及项目编号。)未按要求到账的,视为无效投标且不接收投标文件。 |
15 |
投标文件份数 |
壹 份正本,肆 份副本,电子版 壹 份(光盘或U盘),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另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 壹 份 |
16 |
投标文件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1号开标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日15时00分 |
17 |
媒介发布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发布 |
18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9 |
说明 |
/ |
二、总 则
1. 名词解释
1.1采购人:海南省三江监狱
1.2采购代理机构:海南远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3投标人:已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2.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本次投标活动。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凡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交付货物和服务的投标单位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条件。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费用
无论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l 招标文件由六部分组成,包括: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程序
第六章 投标文件内容和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6.2投标人必须详阅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投标人若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招标文件,将有可能导致招标文件被拒绝接受,所造成的负面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7.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十五天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同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答复内容分发给所有购买了此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招标文件的询问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询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十五天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同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答复内容分发给所有购买了此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 投标文件内容和格式”要求编制。
9.2 若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10.投标报价
10.1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0.2 报价应包括全部货物、服务的价格及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如有)、安装调试(如有)、培训(如有)、售后服务等其它有关的所有费用。
10.3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的要求报价,不能提供有选择的报价。
11.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保证金是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要条件,保证金金额见第一章。
11.2 投标保证金支付形式:银行转账。
开户名称:海南远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616 0230 0018 8000 41390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海口海甸支行
11.3 若投标人不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1.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1.4.l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其与采购人签订了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1.4.2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1.5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不按本章规定签订合同;
(3)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4)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2.投标有效期
12.l 投标有效期为从开标截止之日起计算的60天,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2.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将尽快无息退还。同意这一要求的投标人,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须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受投标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3.投标文件的数量、签署及形式
13.1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1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另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3.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U盘制作。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3.3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4.l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正本一包,副本一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封皮上均应写明:
致:海南远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2021年罪犯食用大米、食用油、伙房醇化油项目
项目编号:HNYG2020-112-143
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注明:“请勿在开标时间之前启封”
14.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备有一个“唱标信封”,并将下列内容密封入该信封,再将其封装于投标文件正本封套内:
(1)开标一览表;
(2)电子文件。
14.3 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
15.投标截止时间
15.l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地点。
15.2 若采购代理机构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应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15.3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
五、开标及评标
16.开标
16.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6.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请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16.3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6.4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6.5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17.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用户代表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且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该评标委员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
18.评标
见“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程序”。
六、授标及签约
19.定标原则
19.1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根据评标办法推荐出一至三人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向其授予合同。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本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未能提交的,或者是评标委员会出现评标错误,被他人质疑后证实确有其事的,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
19.2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指定的网站上公示投标结果。
20. 质疑处理
20.1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匿名、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的质疑均不予受理。
21.中标通知
21.l 定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将定标结果通知所有的投标人。
21.2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21.3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2.签订合同
22.l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投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2.2 投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3.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23.1 所投分包(如不分包则指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产品进入当期节能清单的,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2%);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此规定的,必须提供声明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3.2 所投分包(如不分包则指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产品进入当期环保清单的,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1%);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此规定的,必须提供声明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3.3 所投分包(如不分包则指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产品均为绿色产品的,评审时评审总分值加2分;超过一半产品为绿色产品的,评审时评审总分值加1分;个别产品为绿色产品的,评审时评审总分值加0.5分。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此规定的,必须提供声明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3.4 投标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含联合体)的情况:
23.4.1 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
1)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4)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必须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格式见财库〔2017〕141号)。
23.4.2 具体评审价说明:
1)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其评审价=投标报价*(1-6%);
2)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有小型或微型企业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评审价=投标报价*(1-2%)。
23.4.3 投标人为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含联合体)的,必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格式见财库〔2011〕181号)。如有虚假骗取政策性加分,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3.4.4 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同时所投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才能享受政策性优惠。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1年罪犯食用大米、食用油、伙房醇化油项目
2.预算金额:本项目共2个包,预算金额人民币¥314万元,A包¥212.75万元,B包¥101.25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单价控制价,即A包:大米单价不得超过3.98元/kg,食用油单价不得超过158.4元/箱,A包投标报价不得超过162.38元;B包单价不得超过4.05元/升。超过单价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二、采购清单:
包号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单价控制价 |
单位 |
A包 |
1 |
大米 |
3.98元 |
kg |
2 |
食用油 |
158.4元 |
22升/箱 |
|
B包 |
1 |
醇化油 |
4.05元 |
升 |
三、技术参数要求:
技术参数:
A包:1.1大米
(1)执行标准:GB/T1354—2018 二级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参数要求 |
||
1 |
籼米 |
等级 |
GB/T 1354-2018二级 |
|
加工精度 |
精碾 |
|||
不完善粒(%)≤ |
4.0 |
|||
杂 质 |
总量(%)≤ |
0.25 |
||
其中:无机杂质含量(%)≤ |
0.02 |
|||
碎米(%) |
总量(%)≤ |
20.0 |
||
其中:小碎米含量(%)≤ |
1.5 |
|||
水分(%)≤ |
14.5 |
|||
黄粒米(%)≤ |
1.0 |
|||
互混率(%)≤ |
5.0 |
|||
色泽、气味 |
正常 |
1.2食用油
序号 |
货物名称 |
质量标准 |
1 |
非转基因调和油(成品油) |
符合 SB/T10292-1998 标准。卫生指标按 GB2716 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包装应符合 GB/T17374 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包装容积及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和要求。主要质量指标: ★透明度:透明; ★气味、滋味:气味、口感较好; ★色泽(罗维朋比色槽 133.4mm)≤黄 40,红 5.0; ★水分及挥发物(%)≤0.10; ★不溶性杂质(%)≤0.10; ★酸值(KOH)(mg/g)≤1.0; ★过氧化值(mmo1/kg)≤12 |
B包:醇化油
(1)燃料名称:醇化油(生物醇油)
(2)执行标准:GB16663-1996(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A包
2.1、投标人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2.2、具备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2019年年度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结果必须为合格。(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原件核查)
2.2、样品提交要求:250克(半斤)装大米、500 克瓶装食用油。
样品外包装必须密封,并提供单独的纸质样品清单,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样品名称及数量、供应商名称,与投标样品摆放在一起。样品表面包装上不得看见可以识别供应商的任何标志与标识。评审采用盲样,由现场监督在评标前随机编号进入评审。样品未按照要求提供的,其无效响应。
评审结束以后,由监督老师现场监督,对全部投标样品进行封样,封样后电话通知各投标人自行取回。成交结果公布后由成交人自行将封存样品送至采购人处,其余未成交人自行处理。
供应商须自备评审结束以后样品封样的纸箱和封箱带等所需物品。
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费、保管费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送样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摆放完毕;
送样地点:如无特别通知送样至开标地点,并按现场工作人员指示摆放。
四、商务要求
(一)质量保证
1、所有货物必须是在中国范围内合法销售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2、所有货物出厂标准及国家有关要求进行包装及运输。货物外包装上有注册商标,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3、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交货时间和地点及付款方式
1、交货期:签订合同后,按月供货。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根据每月供货量,凭发票及签收单按月结算。(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售后服务要求
1、保证货物到达使用单位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投标人负责调换、补齐。
2、质保期半年,质保期自货物验收之日起计算。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半年内有质量问题,投标人负责免费更换。
3、提供的中标产品须经过使用单位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
4、须按照使用单位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造成影响,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5、采购人提出的质量异议,保证在20分钟以内作出答复,并妥善商处。无法在20分钟内解决的,应在1个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6、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投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四) 验收:
成交供应商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指标和样品比照进行验收。
附件:醇化油执行标准:GB16663-1996
第四章 合同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略)
合同专用条款部分
(此合同仅供参考,最终以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合同为准)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2020年 月 日 (项目编号:)包号: 包《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
一、合同标的及总价: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合同总价 |
(大写): (小写): |
注: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二、付款方式:根据每月供货量,凭发票及签收单按月结算。(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三、供货时间:
四、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质量标准;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六、验收:
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货物在乙方通知运输到位完毕后 日内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同,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七、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作如下 处理:
1、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2、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为海南仲裁委员会。
3、提起诉讼。诉讼地点为采购人所在地。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一)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二)乙方的开标一览表;
(三)中标通知书;
(四)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
十、合同备案
本合同一式肆份,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日期:2020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20年 月 日
第五章 评审办法和程序
一、评审办法
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综合评分法评标步骤: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先进行资格审查,然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符合性以及技术、商务的详细评审。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的评审。
二、资格审查
1、根据财政部87号令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资格审查表”(附表1)对投标人的资格性进行评审,只有对“资格审查表”(附表1)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资格评审。有以下情况的将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投标人未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投标人未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的;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交货期不满要求的;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填写投标内容及签名盖章的;
投标价不是固定价或者投标价不是唯一的;
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条件。
3、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与否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则本次招标失败。
三、符合性审查
1. 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表”(附表2)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只有对“符合性审查表”(附表2)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对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投标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淘汰。
2.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与否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3. 评标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中,对算术错误的修正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若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接到通知后2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则本次招标失败。
四、详细评审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办法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进行技术和商务的评审打分。
2.技术、商务评分:具体评审的内容详见(附表3);
3.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将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4.技术、商务及价格权重分配(A包、B包)
评估因素 |
技术、商务 |
价格 |
权重 |
70% |
30% |
5. 综合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分值分配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就各个投标人的技术、商务状况,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各投标人的得分,得分与投标报价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投标人,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投标人,以此类推。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由优至劣顺序排列。
附表1
资格审查表(A包、B包)
项目名称:2021年罪犯食用大米、食用油、伙房醇化油项目
项目编号:HNYG2020-112-143
序号 |
审查项目 |
评议内容 |
投标人1 |
投标人2 |
投标人3 |
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0年任意三个月企业内部财务报表须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
|||
3 |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2020年任意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记录和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
4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
|||
5 |
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要的技术能力和团队 |
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
|||
6 |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
提供以上网站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起始日期为公告招标文件之日起 |
|||
7 |
投标人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B包不做要求) |
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
结 论 |
1、表中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2、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中有一项是×/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
3、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轮;不合格的被淘汰。
采购人代表签名: 代理机构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2
符合性审查表(A包、B包)
项目名称:2021年罪犯食用大米、食用油、伙房醇化油项目
项目编号:HNYG2020-112-143
序号 |
审查项目 |
评议内容 |
投标人1 |
投标人2 |
投标人3 |
1 |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 |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招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要求,无重大偏差 |
|||
2 |
投标有效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3 |
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4 |
有效投标报价 |
具有唯一性且不超过最高限价 |
|||
5 |
法人授权委托书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6 |
投标保证金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7 |
其它 |
无其它符合招标文件中无效投标认定条件 |
|||
结 论 |
1、表中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2、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中有一项是×/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
3、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轮;不合格的被淘汰。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3
详细评分表(A包)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配送方案 |
方案在物流配送、储存环节、运输环节、人员配送方案、供货时间及包装等方面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分: A、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可靠,切实可行,考虑问题周全,保障措施得力,实施过程务实;得6-8分。 B、方案较完整、较科学、较合理可靠,较切实可行,考虑问题较周全,保障措施较得力,实施过程一般;得3-5分。 C、方案不完整、不科学、不合理可靠,不切实可行,考虑问题不周全,保障措施不得力,实施过程差;得1-2分。 D、未提供者;得0分。 |
8分 |
食品卫生管理方案 |
方案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管理体系及制度、人员管理等方面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分: A、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可靠齐全;得6-8分。 B、方案较完整、较科学、较合理可靠齐全;得3-5分。 C、方案不完整、不科学、不合理可靠齐全;得1-2分。 D、未提供者;得0分。 |
8分 |
售后服务方案 |
方案在具体完整的、详细的售后服务计划及方案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A、方案完整详细、合理、针对性高,服务承诺好的;得9-12分。 B、方案内容较完整较详细、较合理、针对性一般,服务承诺一般的;得5-8分。 C、方案内容不完整不详细、不合理、针对性低,服务承诺差的;得1-4分。 D、未提供者;得0分。 |
12分 |
验收方案 |
方案在验收计划安排、验收流程、人员安排等方面的科学合理性,适用性,内容全面性,务实性等进行综合评分: A、方案科学、合理、务实、全面、适用性高;得6-8分。 B、方案较科学、较合理、较务实、较全面、适用性一般;得3-5分。 C、方案不科学、不合理、不务实、不全面、适用性低;得1-2分。 D、未提供者;得0分。 |
8分 |
应急方案 |
方案在具体的面对台风等自然灾害、突发传染性疾病等客观因素造成的需要补充采购物资等方面的可行性、实用性等进行综合评分: A、方案科学、合理、务实、全面、适用性高;得6-8分。 B、方案较科学、较合理、较务实、较全面、适用性一般;得4-5分。 C、方案不科学、不合理、不务实、不全面、适用性低;得1-3分。 D、未提供者;得0分。 |
8分 |
样品 |
大米、食用油的品质、饱满度、色泽、气味等进行交叉比较: 大米: A、色泽清白,有光泽,呈半透明状,米粒大小均匀、丰满光滑、无碎米,具有正常的清香味,无其他异味、手摸有凉爽感的得4-5分; B、透明度一般,色泽呈微淡黄色、不透明,有少量碎米,饱满度差、触摸少许涩感的得2-3分; C、不透明、米粒表面是绿色、黄色、灰褐色、黑色等、米粒大小不匀,饱满度差,碎米多、有不正常气味,手捻易成粉状或易碎的得0-1分。 2、食用油: A、透明度高、无悬浮物、无沉定和气泡的得4-5分; B、半透明、有悬浮物、少许沉淀和气泡的得2-3分; C、不透明、较多悬浮物、有沉淀和气泡的得0-1分。 |
10分 |
业绩 |
具有2017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6分。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 |
6分 |
运输车辆 |
投标人具有满足项目需求的运输车辆。 证明材料:提供车辆有效的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复印件,提供齐全得5分;提供不齐全或不提供不得分。 |
5分 |
储存仓库 |
投标人具有满足项目需求的储存仓库。 证明材料:提供仓库有效的自有产权证明或租凭证明复印件,提供齐全得5分;提供不齐全或不提供不得分。 |
5分 |
价格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大米单价+食用油单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
30分 |
详细评分表(B包)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配送方案 |
方案在物流配送、储存环节、运输环节、人员配送方案、供货时间及包装等方面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分: A、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可靠,切实可行,考虑问题周全,保障措施得力,实施过程务实;得6-8分。 B、方案较完整、较科学、较合理可靠,较切实可行,考虑问题较周全,保障措施较得力,实施过程一般;得3-5分。 C、方案不完整、不科学、不合理可靠,不切实可行,考虑问题不周全,保障措施不得力,实施过程差;得1-2分。 D、未提供者;得0分。 |
8分 |
安全管理方案 |
方案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管理体系及制度、人员管理等方面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分: A、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可靠齐全;得6-8分。 B、方案较完整、较科学、较合理可靠齐全;得3-5分。 C、方案不完整、不科学、不合理可靠齐全;得1-2分。 D、未提供者;得0分。 |
8分 |
售后服务方案 |
方案在具体完整的、详细的售后服务计划及方案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A、方案完整详细、合理、针对性高,服务承诺好的;得9-14分。 B、方案内容较完整较详细、较合理、针对性一般,服务承诺一般的;得5-8分。 C、方案内容不完整不详细、不合理、针对性低,服务承诺差的;得1-4分。 D、未提供者;得0分。 |
14分 |
验收方案 |
方案在验收计划安排、验收流程、人员安排等方面的科学合理性,适用性,内容全面性,务实性等进行综合评分: A、方案科学、合理、务实、全面、适用性高;得6-8分。 B、方案较科学、较合理、较务实、较全面、适用性一般;得3-5分。 C、方案不科学、不合理、不务实、不全面、适用性低;得1-2分。 D、未提供者;得0分。 |
8分 |
应急方案 |
方案在具体的面对台风等自然灾害、突发传染性疾病等客观因素造成的需要补充采购物资等方面的可行性、实用性等进行综合评分: A、方案科学、合理、务实、全面、适用性高;得6-8分。 B、方案较科学、较合理、较务实、较全面、适用性一般;得4-5分。 C、方案不科学、不合理、不务实、不全面、适用性低;得1-3分。 D、未提供者;得0分。 |
8分 |
采购需求响应情况 |
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0分,技术参数有任意一项不满足不得分。 |
10分 |
业绩 |
具有2017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4分。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 |
4分 |
运输车辆 |
投标人具有满足项目需求的运输车辆。 证明材料:提供车辆有效的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复印件,提供齐全得5分;提供不齐全或不提供不得分。 |
5分 |
储存仓库 |
投标人具有满足项目需求的储存仓库。 证明材料:提供仓库有效的自有产权证明或租凭证明复印件,提供齐全得5分;提供不齐全或不提供不得分。 |
5分 |
价格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醇化油单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
30分 |
第六章 投标文件内容和格式
注:请各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投标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2021年罪犯食用大米、食用油、伙房醇化油项目( 包)
采购编号:HNYG2020-112-143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一、投标函、投标报价及项目相关文件
1、投标函
海南远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你们 ( 包)(采购编号:HNYG2020-112-143)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投标。
(1)我们郑重承诺:我们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投标人,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第77条的规定。
(2)我们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
(3)我们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条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日期起计算的 60 日历天,在此期间,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中标,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
(4)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代理机构要求的有关本次招标的所有资料。
(5)我们理解,你们无义务必须接受投标价最低的投标,并有权拒绝所有的投标。同时也理解你们不承担我们本次投标的费用。
(6)如果我们中标,为执行合同,我们将按投标人须知有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履约保证。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地 址:
授权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2.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2021年罪犯食用大米、食用油、伙房醇化油项目
采购编号:HNYG2020-112-143
项目内容 |
包号 |
投标单价 |
交货期 |
备注 |
2021年罪犯食用大米、食用油、伙房醇化油项目 |
包 |
大米: 元/kg 食用油: 元/(22升/箱) 或 醇化油: 元/升 |
注:1. 投标报价应包含涉及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二、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海南远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兹授权: 先生/女士作为我公司的合法授权代理人,参加海南远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编号:HNYG2020-112-143,项目名称:2021年罪犯食用大米、食用油、伙房醇化油项目( 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并负责一切投标文件的提供与确认,其签字与我司公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有效期限:与采购文件(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被授权人: (亲笔签名) 联系电话: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公司名称: (盖公章)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亲笔签名) 联系电话: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书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2、投标人简介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0年任意三个月企业内部财务报表须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记录和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要的技术能力和团队(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以上网站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起始日期为公告招标文件之日起);
(7)投标人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B包不做要求);
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三、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2021年罪犯食用大米、食用油、伙房醇化油项目( 包)
采购编号:HNYG2020-11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