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3
[磋商]北京中轴线申遗保护宣传研讨活动其他会展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PXM2020_039202_000038-JH001-XM001
二、项目名称:北京中轴线申遗保护宣传研讨活动其他会展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94.795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北奥会展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2号住总地产大厦601
中标金额:94.795万元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北京北奥会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2号住总地产大厦601 | 91110105746702906Y | 94.795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北京北奥会展有限公司 | 北京中轴线申遗保护宣传研讨活动 | / | 1 | 94.795万元 | 94.795万元 | 整体活动服务 |
采购需求:1)活动整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所需设备的租赁;会场和舞台的设计、施工及管理;考察活动方案;活动餐饮方案;其他与此相关的临时增加活动方案和会务保障;2)活动整体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主视觉设计;场地设计;活动用品及活动材料的设计制作;3)项目安保、消防、卫生、医务和应急管理等方案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工作任务完成之日为止。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骆冬梅、刘淑英、刘京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21925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代理机构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令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文物局本级事业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府学胡同36号
联系方式:刘京辰,640176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联系方式:牛佳韵、李姝,650040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牛佳韵、李姝
电 话: 65004038
【中小企业声明函】北奥.jpg
【竞争性磋商文件】北京中轴线申遗保护宣传研讨活动-最终发售版.pdf
1
政 府 采 购
服 务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项目名称:北京中轴线申遗保护宣传研讨活动
磋商编号:0686-2041B4761573Z
采购人:北京市文物局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 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4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4
三、获取采购文件 ................................................................................................................... 5
四、响应文件提交 ................................................................................................................... 5
五、开启 ................................................................................................................................... 5
六、公告期限 ........................................................................................................................... 5
七、其他补充事宜 ................................................................................................................... 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7
一 说明 ..................................................................................................................................... 7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范围 ................................................................... 7
2.资金来源 ....................................................................................................................... 9
3.唱价原则 ....................................................................................................................... 9
4.磋商费用 ....................................................................................................................... 9
5.适用法律 ....................................................................................................................... 9
二 磋商小组 ........................................................................................................................... 10
6.成立磋商小组 ............................................................................................................. 10
三 磋商文件 ........................................................................................................................... 10
7.磋商文件构成 ............................................................................................................. 10
8.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 11
9.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的延期 ............................................................................. 11
四 响应文件的编制 ............................................................................................................. 11
10.磋商范围及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 11
11.响应文件的构成 ....................................................................................................... 11
12.响应文件所附附件的编制 ....................................................................................... 13
13.磋商报价 ................................................................................................................... 13
14.保证金 ....................................................................................................................... 13
15.磋商有效期 ............................................................................................................... 14
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 15
五 响应文件的递交 ............................................................................................................... 15
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15
18.响应截止期限 ........................................................................................................... 16
19.响应文件的补充或者修改 ....................................................................................... 16
六 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 17
20.资格性审查程序 ....................................................................................................... 17
七 磋商及评审 ....................................................................................................................... 18
21.磋商过程 ................................................................................................................... 18
22.评审 ........................................................................................................................... 18
八 确定成交 ........................................................................................................................... 19
23.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标准 ................................................................................... 19
24.确定成交 ................................................................................................................... 19
25.磋商及评审过程保密 ............................................................................................... 20
26.磋商结果通知 ........................................................................................................... 20
27.签订合同 ................................................................................................................... 20
3
28.履约保证金 ............................................................................................................... 20
29.保密和披露 ............................................................................................................... 20
30.腐败和欺诈行为 ....................................................................................................... 21
31.质疑与投诉 ............................................................................................................... 21
32.磋商成交服务费 ....................................................................................................... 22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 24
第四章 拟签订合同文本 ............................................................................................................... 29
第五章 采购需求 ........................................................................................................................... 33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35
1、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 ....................................................................................................... 35
2、附件目录 ........................................................................................................................... 35
附件 1磋商书(格式) ................................................................................................. 37
附件 2报价一览表 ......................................................................................................... 39
附件 3磋商分项报价说明表 ......................................................................................... 40
附件 4供应商技术服务项目偏离表 ............................................................................. 41
附件 5商务条款偏离表 ................................................................................................. 42
附件 6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 43
附件 7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 45
附件 8磋商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 56
附件 9服务明细表 ......................................................................................................... 57
附件 10-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格式) ......................................................... 58
附件 10-2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 ............................................................................... 59
附件 10-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60
附件 11政府采购响应担保函 (项目用) ................................................................. 61
附件 12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 63
附件 13其他资料 ........................................................................................................... 66
附件 14保证金信息表 ................................................................................................... 67
第七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 69
一、资格性检查 ..................................................................................................................... 69
二、符合性审查 ..................................................................................................................... 71
三、评分标准 ......................................................................................................................... 72
4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
北京中轴线申遗保护宣传研讨活动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
司 220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 12月 2日 14点 00分(北京时间)前
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86-2041B4761573Z
项目名称:北京中轴线申遗保护宣传研讨活动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 94.83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 94.83万元
采购需求:1)活动整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所需设备的租赁;会
场和舞台的设计、施工及管理;考察活动方案;活动餐饮方案;其他与此相关的
临时增加活动方案和会务保障;2)活动整体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主视觉设
计;场地设计;活动用品及活动材料的设计制作;3)项目安保、消防、卫生、医
务和应急管理等方案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工作任务完成之日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近三年内(截止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近三年内(截止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
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
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
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5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
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
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对“进口产品”的要求详见财库【2007】119
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7 日,每天上午 8:30 至下午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20房间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2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
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日)
地点: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15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0年 12月 2日 14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15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户名(全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京广支行 银
行账号:9550880025670600193。
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文物局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府学胡同 36号
联系方式:64017650、64022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3号
联系方式:010-65978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牛佳韵、李姝
电 话:010-65004038、010-65978002
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 说明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范围
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1.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
磋商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1.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次磋商
的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1.3 “采购服务”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所有相关服务。
1.2 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次磋商:
1.2.1 供应商是指有生产或供应能力,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自然人。
1.2.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2.3 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4 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
外。
1.2.5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
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
1.3 如本次磋商中供应商为联合体,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3.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3.2 采购人根据磋商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
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3.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
8
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单
位。
1.3.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者与其
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
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
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5 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以向采购单位行贿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谋取成
交。一经发现,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
1.6 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相互串通,供应商提交
的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者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
假的,其磋商视为无效并没收其保证金,并视情况依法追究供应商的
责任。
1.7 供应商不得实施下列法律禁止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由有权机关依法
追究其法律责任。
1.7.1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7.2 与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1.7.3 以低于成本的报价进行响应的;
1.7.4 向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7.5 以他人名义参与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
1.7.6 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
1.7.7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成交的;
1.7.8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9
1.7.9 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7.10 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1.7.11 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7.12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8 采购人应当在磋商响应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
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
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1.9 供应商应当信用良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
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资金来源
2.1 磋商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人必须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
项下的款项(包括财政性资金)。
3.唱价原则
3.1 各供应商的报价不进行公开唱价。
4.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
如何,采购单位均无承担磋商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5.适用法律
5.1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10
条例》财政部规章及政府采购项目所在地有关法规、规章的约束,其
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二 磋商小组
6.成立磋商小组
6.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或)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
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三 磋商文件
7.磋商文件构成
7.1 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第四章 拟签订合同文本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7.2 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
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3 供应商应当注意磋商风险:如果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
将有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
11
8.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8.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均应当最迟在磋商
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
8.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
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
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8.3 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当立即向采购单位发出回函予以确认。
9.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的延期
9.1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
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四 响应文件的编制
10.磋商范围及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10.1 供应商可以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响应,也
可以只对其中一包或者几包服务进行响应,但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
开响应。拆开响应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0.2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
外,应当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及通用图形符号。
11.响应文件的构成
11.1 供应商应当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响应文件,响应
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2
附件 1——磋商书(格式)
附件 2——报价一览表(格式)
附件 3——磋商分项报价说明表(格式)
附件 4——供应商技术服务项目偏离表(格式)
附件 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 6——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成交后开具)
附件 7——资格证明文件
7-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7-2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
7-3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格式)
7-4 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7-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7-6 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7-7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8 信用声明(不适用)
7-9 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8——磋商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附件 9——服务明细表
附件 10-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附件 10-2——《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附件 10-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附件 11—— 政府采购担保函(专业担保机构格式)(如适用)
附件 12——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专业担保机构格式)(如适用,
成交后开具)
附件 13——其他资料
附件 14——保证金信息表
11.2 所有供应商和响应内容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当为合法、有效文件,
13
否则将被视为该文件未递交。
11.3 上述文件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2.响应文件所附附件的编制
12.1 响应文件所附附件由供应商视需要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当与正文
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
12.2 响应文件所附附件可以包含本服务项目所需要的证明文件。
13.磋商报价
13.1 所有磋商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当遵守 《中华人民
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
的规定,采购是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服务的行为。为保证公平竞争,
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属于无效响应情形。
13.2 供应商应当在分项报价说明表上标明有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
价,并由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署。
13.3 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具体需求,针对每一服务内容,逐一分
项报价。
14.保证金
14.1 供应商应当提供《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保证金,并作为其的
响应文件一部分。保证金应当与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最迟不得晚于响
应截止时间。
14.2 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保证金将不予
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供应商未按本须知第 27.1条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4
(4)供应商未按本须知第 28.1条规定开具可以接受的履约保证金的;
(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供应商擅自放弃成交结果的。
14.3 保证金可以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1)支票(2)汇票 (3)本票(4)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5)汇款
14.4 凡是没有交纳保证金的,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交
纳的保证金不符合本须知第 14.1款、第 14.3款的规定的,按照本须
知第 20.3 款处理。
14.5 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保证
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4.6 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
办理退还手续或者转为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其他供应商的保证
金在磋商结果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14.7 未成交供应商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时须持本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保
证金收据,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部门办理。
成交供应商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时须持本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保证
金收据及《政府采购合同》,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部门办理。
14.8 采购单位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时,统一以支票或电汇形式退还。
15.磋商有效期
15.1 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的规定,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
求的响应文件,为非实质响应性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5.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
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
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且本须知中有关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
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也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
15
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撤销,但其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
复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6.1 供应商应当准备响应文件正本 份和副本 份(见《供应商须
知资料表》中规定),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者“副
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2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者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
代表人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
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
在响应文件中。如果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当由供应商的法
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以采
用正本的复印件。
16.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
字或者加盖公章后才有效。
16.4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五 响应文件的递交
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 响应文件必须密封递交。对封装材料及样式不作特别规定,但供应商
应当保证其封装的可靠性,不致因搬运、堆放等原因散开。磋商时,
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正本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所有的副本以密
封袋/箱单独密封,或者正、副本密封袋/箱放入一个密封包装箱里。
密封袋/箱正面和响应文件封面须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7.2 为方便核查保证金,供应商应当将“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包装袋
16
/箱上标明 “保证金”字样,在磋商时单独递交。
17.3 在第 17.1 款、第 17.2款规定的及其他有关包装袋/箱上均应当:
17.3.1 清楚标明递交至磋商邀请函中指明的地址。
17.3.2 注明磋商邀请函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和“在(响应截
止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7.3.3 在包装袋/箱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字。
17.4 响应文件未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的,磋商小组根据实际情
况可以指定时间,要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补正,
供应商超过指定时间未能补正的,该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7.5 拒收情形: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拒绝接收未按照磋
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18.响应截止期限
18.1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当在《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将响
应文件递交采购单位,递交地点应当是《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
18.2 采购人推迟磋商时间时,应当以书面(或者传真、电报)的形式,通知
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磋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磋商
时间的约束。
18.3 拒收情形:
在本须知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后逾期送达的任何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接收。
19.响应文件的补充或者修改
19.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
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
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
17
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9.2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
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
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
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
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
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
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六 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0.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程序
20.1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
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条件进
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0.2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进入符合性审查,由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
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
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声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
备响应条件。
20.3 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应当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供应商根据
上述第 19.1 款提交的资格、响应文件的补充文件或者修改文件,将作
为资格、符合性文件的组成部分,进入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程序。
20.4 以下情况均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属于无效响应情形。由磋商
小组予以否决,不能通过修改或者后补而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不
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程序:
(1)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保证金的;
(2)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18
(3)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磋商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属于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20.5 通过磋商小组符合性审查程序的供应商将成为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进入磋商程序。
七 磋商及评审
21.磋商过程
21.1 磋商时间、地点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由磋商小
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磋商小组将对磋商整个过程做磋商记录,
磋商记录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21.2 磋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
的任何一方不得透漏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
他信息。磋商文件有实质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供应商。
21.3 磋商内容
21.3.1 磋商将就本项目服务的采购需求进行磋商。供应商应当如实提供磋商
小组要求提供的资料。
21.3.2 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作出的澄清或者新的承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供,
并由授权代表签字。
21.3.3 供应商根据上述第 19.2款对响应文件内容提交的补充文件或者修改
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参加磋商。
22.评审
22.1 评审内容
19
评审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及磋商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考虑报价,同时考
虑以下因素:
(1)经营信誉的情况;
(2)供应商在类似项目上的业绩情况;
(3)本次磋商的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情况。
22.2 评审方法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
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
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2.3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由磋商小组
予以否决。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八 确定成交
23.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标准
23.1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当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23.2 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磋商小组
全部成员将和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根据上述第 22.2款规定的评审
方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24.确定成交
24.1 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办法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24.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
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
供应商。
24.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
成交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
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磋商。
20
25.磋商及评审过程保密
25.1 从磋商开始到确定成交供应商时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磋
商的有关资料,采购人、供应商、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
无关的人员透露。
25.2 在磋商及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
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磋商结果通知
26.1 采购单位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成
交供应商发出《磋商成交通知书》,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成交公告。
26.2 《磋商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磋商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与采购
人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成交结果处理。
27.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补充文件或者修改文件及磋商
过程中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文件或者新的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
依据。
28.履约保证金
28.1 成交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
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采购单位交纳
履约保证金,具体规定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9.保密和披露
29.1 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
务,不得将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1
29.2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者评
审有关人员披露。
30.腐败和欺诈行为
30.1 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本次磋商、合同签订及合同实际履行过程
中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实施下
列行为:
30.1.1 “腐败行为”是指在磋商过程中或者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通过
提供或者变相提供、接受或者变相接受、索取或者变相索取任何不
正当利益的行为。
30.1.2 “欺诈行为”是指成交供应商在磋商过程或者合同签订、履行过程
中恶意串通、虚构事实,损害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权益及社会公共
利益的行为,包括供应商之间在递交磋商文件前后恶意串通磋商,
人为地使磋商丧失公平竞争性,扰乱磋商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
30.2 在磋商过程或者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被推荐的成交供应商
在本磋商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应当依法取消其成交供应商
资格并解除已经签订的采购合同。
31.质疑与投诉
31.1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磋商结果使自身的权益受
到损害,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质疑的范围仅限
于上述三方面的事项。采购单位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 7个工作
日内作出答复。
31.2 提出质疑的期限:
31.2.1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
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
31.2.2 供应商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磋商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
31.2.3 供应商对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磋商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
起 7个工作日内向提出。
31.3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函原件。以传真形式提起质
疑的,应当尽快提交质疑函原件。
31.3.1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何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
括: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
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对质疑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1.3.2 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
提交相关质疑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
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1.4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31.5 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
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2.磋商成交服务费
32.1 成交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磋商成交服务费。
32.2 磋商成交服务费的具体收费办法和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
23
发的《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
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
格[2003]857 号)及《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
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执行。
32.3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领取《磋商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
一次性支付磋商成交服务费。
32.4 磋商成交服务费应当以支票、汇票、现金、电汇等形式支付。
24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本资料表是关于本次磋商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
如有矛盾,应当以本资料表为准。
本资料表中(含技术附件)加“*”号的条目为强制性要求。“*”号条目内
容若有缺失或者无效,将导致响应无效且不允许在开始磋商后补正。 该“*”若
加在标题处,则该标题下所有涵盖内容均为强制性要求,若加在正文段落处,则
该段内容为强制性要求。
条款号 内容
本项目预算为:¥948,300.00
是否分包:不分包,供应商不得自行拆包、分包进行响应。
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 北京市文物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府学胡同 36号
电话:64017650、64022083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3号
电话:010-65004038/010-65978002
业务联系人:牛佳韵、李姝
传真: /
*1.2.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近三年内(截止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被“信用中国”网
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
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截止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5
条款号 内容
(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3
本项目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适用本磋商文件对中小企业的有关
规定。
1.8
(1)本项目 是/ 否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有关中小
企业的认定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2)除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响应
的,若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
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以对该联合体给予/%的价格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
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响应的,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
资关系。
(4)如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基于扶持政策对价格进行扣除后
评审或者利用联合体优势而获取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
包或者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者转包给大
型企业。
(5)参加本项目响应的中小企业,应当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交《中小企
业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10-1《中小企业声明函》。
1.9
对供应商信用信息的具体要求: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 www.ccgp.gov.cn)。
截止时间:近三年,截止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提供形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查询并截
图。
2.1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转账或支票
26
条款号 内容
支付时间:(1)在签订合同后 20个自然日内,甲方以转账或支票形式
支付 80%的预付款。
(2)活动结束后 20个自然日内甲方以转账或支票形式支付剩余 20%
尾款费用。
支付条件: /
*13.1 供应商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计价。
*14.1
供应商须提供保证金:¥ 15,000.00
特别提示:
1、如供应商采用汇款形式递交保证金,须使用供应商单位账户一次性
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账户信息如下),并将银行汇款凭证复
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送达。
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全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京广支行
银行账号:9550880025670600193
2、如供应商采用银行保函形式,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覆盖或者超过磋
商有效期,保证金有效期为 90日
3、如供应商选择采用专业担保机构保函形式交纳保证金,保函格式详
见磋商文件附件 11;
*15.1 磋商有效期:自响应截止时间止起 90个日历日
16.1
响应文件:正本:1份
副本:3份
电子版:1份(以 PDF及 WORD形式存储 U盘中)
18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 12月 2日 13时 30分至 2020年 12月 2
日 14时 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 2020年 12月 2日 14时 00分(北京时间)
20.3 本条规定的情形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供应商或响
27
条款号 内容
应文件出现本条规定的情形,将导致无效响应:
(6)其他:
<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导致响应文件不满足磋
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3>磋商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材料的;
<4>未满足磋商文件中标注 号条款要求;
<5>属于磋商文件中所列无效响应情形;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
21.1
磋商时间:2020年 12月 2日 14时 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15会议室
28.1
本项目 是/ 否 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
1、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 10 个日历日内
2、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额的
5%)
3、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选择采用专业担保机构保函形式交
纳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 12
附件 7-5 需提供 2019年度的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附件 7-6 需提供 2020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附件 7-7 需提供 2020年度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适用于本须知资料表的其他条款:
适用于供应商须知的增加或者说明的变动:
磋商文件带有“*”符号的或者标明必须满足的条款均为重要技术指标
及商务条款,对这些主要技术指标及商务条款的任何偏离将视为无效。
*1 供应商如果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虚假材料,在任何时候采购人都有权
28
条款号 内容
否决其磋商,并视情况追究其责任。
2
供应商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如实逐项逐条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对
于那些可以用量化的形式表示的条款,必须明确回答,或者以功能描
述回答。任何通过简单拷贝磋商文件技术规格要求或者简单标注“满
足”、“符合”的响应将视为无效。
3
对磋商文件中标注*的内容,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作为
证明。技术支持资料以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者由有关政府部
门或者检测机构合法出具的文件或者报告。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
当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如上述材料之间存在不一致的,以有关政
府部门或者检测机构合法出具的文件或者报告为准。
*4
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中有重大违法记录,其磋商将
视为无效。
*5
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附件 7 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其响应将被
视为无效。
*6 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有效签署■并/?或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9
第四章 拟签订合同文本
合 同 书
甲 方:北京市文物局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府学胡同36号
电 话:010-64017650
传 真:010-84018390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一)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原则,就“北京中轴线申遗保护
宣传研讨活动”(以下简称“中轴线申遗研讨活动”)签订本合同,并达
成以下协议:
一、基本情况
(二) 项目名称:北京中轴线申遗保护宣传研讨活动
(三) 项目时间:2020年 月 日至 2020年 月 日
(四) 项目地点:北京市文物局
二 具体工作内容
(一)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中轴线申遗研讨活动”的承办工作。
(二) 承包工作包括:活动策划设计、搭建制作、设备租赁、活动运营等相
关服务。
(三) 承包工作包括:
1、 活动策划设计:活动策划、活动方案编写、活动主视觉设计等,并
于 月 日提供可执行实施方案(包括安保方案)。
2、搭建制作:活动景观设计、活动背板、环境布置和活动文件等制作物。
3、设备租赁:活动所使用的视频、音频、同传、灯光设备的租赁、安装
调试及现场保障。
4、活动运营:活动全程所使用的摄影师、摄像师、速记的提供;全程提
30
供录音、录像服务;会议场地租赁、参会人员食宿、接送机服务,嘉
宾翻译及陪同等,保障活动正常运行。
5、甲方要求的其他与“中轴线申遗研讨活动”相关的工作。
6、活动完成后,活动相关资料以电子形式提供给甲方。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应协调活动涉及到的各部门,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二) 甲方应及时将活动的有关信息提供给乙方。在筹备过程中,如内容有
变更,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三) 甲方有足够的资金支持项目的举办。
(四) 无甲方书面承诺,乙方有权拒绝任何第三方以任何理由向乙方要求
垫付的各类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五) 乙方所设计的图文标志等素材、作品所产生的著作权归甲、乙方所有。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提供(制作物设计图、会场搭建方案、会务
营运方案等)。
(二) 乙方在甲方确认(制作物设计图、会场搭建方案等)后,方可开始制
作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按甲方要求完成。乙方在运输、搭建等过程中,
对会场设施具有保护义务,如有损坏,乙方应承担损坏赔偿责任。
(三) 乙方应遵守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做到安全施
工。
(四) 乙方应根据设计方案保质、保量、保工期圆满完成此项目。
(五) 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汇报工作,以确保各项工作圆满成功。
(六) 乙方服务人员的力量保障:
1. 项目负责人 人;
2. 项目经理(对接人) 人;
3. 项目助理(落实具体事项) 人;
4. 接待专业人员 人;
5. 施工人员及技术人员若干。
五、结算方式
(一) 合同总计金额: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二) 在签订合同后 20 个自然日内,甲方以转账或支票形式支付 80%的预
付款,即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三) 活动结束后 20 个自然日内甲方以转账或支票形式支付剩余 20%尾款
31
费用,即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四)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开具等额正规发票。
(五)乙方帐户信息
乙方开户行:
银行交换号:
帐号:
(一) 六、验收
(二)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活动开始当日 8:00前)。乙方必
须在此之前搭建、布置完毕,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若甲方追加项
目或变更设计,必须在合理的情况下协商解决。
(三) 验收标准:以甲方向乙方提交最终签字效果图或施工图为准,双方不
得随意更改变动。未经验收直接使用的视为验收合格。
(四) 验收发现尚需整改部分,甲乙双方分清责任后,经协商予以整改,直
至达到双方约定的要求;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七、保密责任
(一) 双方保证对在活动、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
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单位秘密、单位计划、组织活
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运营信息及其他相关政府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
式,采用泄露、告知、公布、复制、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
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甲方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 资料接受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包含项目
结束后离职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
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双方应仅为合同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
资料。
(三) 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之日顺延一年。
八、违约责任
(一) 合同过程中,如发生单方违约行为,严重违反了本合同的主要条款,
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收取本合同标的 20%作为违约金。
(二) 付款义务方逾期付款的,自逾期付款之日起,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应
付款项的每日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予以支付。
(三) 甲方如因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甲
32
方还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
须将甲方支付的预付款返还甲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四) 乙方在合同限定时间内未完成合同规定工作内容的,每延误一天向
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3‰的滞纳金,但最多不超过合同标的额的 20%。
乙方延误超过 1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
全部费用,并按照合同标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 任何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的,违约方应按照合同标的 20%向守约方支付
违约金。
九、未尽事宜
(一)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
(二) 本合同一经签署立即生效,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
争议和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协商。
(三) 在签订本合同后,如双方因某项事宜需要对本合同中部分条款进行
更正或增加,双方可以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与本合同有关一切争端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北京市文物局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2020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33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活动简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北京中轴线申遗保护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做
好传统中轴线对外宣传、推介、展示,“北京中轴线申遗保护国际研讨活动”于
2018年 10月首次召开,向国际遗产专家咨询申遗策略、争取申遗支持。
北京中轴线申遗保护国际研讨活动拟定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11 日召开,为期
3天,活动地点北京市文物局,活动规模 50-100人。
二、需要购买的服务:
1、活动整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所需设备的租赁;网络服务的保障方
案;会场和舞台的设计、施工及管理;考察活动方案;活动餐饮接待方案;其他
与此相关的临时增加活动方案和会务保障等等。
2、活动整体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主视觉设计;场地设计;活动用品及活动
材料的设计制作等等(例如会议手册、参会证、徽章等);项目安保、消防、卫
生、医务和应急管理等方案。
3、所涉及费用的项目包括车辆使用费、住宿餐饮费、网络服务费、会务费用、
设计费用(活动 logo、活动背板、签到背板、合影背板、会议手册、、徽章、工
作证、车证、手提袋、礼品)、场地搭建、同传设备租赁、音响设备租赁、对讲机
租赁、液晶电视电脑等电子设备租赁、摄像机照相机租赁、灯光设备租赁、麦克
风租赁、网络设备租赁、会务服务人员聘用(翻译、同传、摄影师、摄像师、录
音师、设备维护师、摇臂摄像人员)、专家咨询费等费用、会刊制作。
4、供应商需在投标时提供完整的活动方案含设计、活动管理方案、接待方案及
安保方案等。
三、对服务商服务能力的要求:
1、有国内外大型会议活动及重大国事服务保障经验。(须提供合同或委托函等证
明文件关键页)。
2、有相对固定的团队服务北京中轴线申遗保护国际研讨活动,服务团队能满足
技术支撑保障。
3、有国内外大型网络视频活动的服务保障经验。(须提供合同或委托函等证明文
件关键页。)
34
4、可以提供具备一定的文物、遗产知识,具有丰富的文物、遗产相关翻译工作
经验的不同语种陪同翻译服务,提供一对一的服务的能力。
5、可以提供具有一定遗产、文物的相关知识储备的同声传译和速记人员服务。
6、承担过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项目的申报文本及相关材料的翻译业务,参与过世
界遗产大会、世界文化遗产或估计一直保护相关材料的翻译工作。
7、因项目具有特殊性,翻译人员需由甲方指定。
四、服务质量要求:
1、保证采购单位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积极主动与采购单位配合,如实反映情
况,提供有关材料,并在不超过承诺的期限内完成服务工作,提供承诺书;
2、设有专线服务电话 7x24小时服务,不论业务量大小,随时响应采购单位的各
项要求,普通任务 12 小时之内响应并开始与用户进行工作接洽;紧急任务 6 小
时之内响应并开始与用户进行工作接洽。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完成时间;
3、工作中应对采购单位的文件及信息做好保管及保密工作;
4、对于采购单位的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能及时参与处理,提供承诺书;
五、商务需求:
1、合同周期及总包价款
2、合同时间周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工作任务完成之日为止;
3、合同价款即本项目总包金额,其金额应包含执行合同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
人不再另行支付任务价款;
4、针对本项目的特殊性,要求供应商能够保证研讨会前期投入资金,并具有一
定的抗风险能力。
35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1、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
1.1 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以下《附件目录》的顺序填写和提交规定的全部格
式文件以及其它有关资料。由于响应文件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
或者查找不到有效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2 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明确填写。
1.3 响应文件应当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
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当填写“无”、“未测试”、“没
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4 供应商提交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它有关资料应当真实有效、信息准
确,否则将视为无效。
1.5 供应商提交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它有关资料应当按磋商文件的有关规
定签字、盖章,否则将视为无效。
1.6 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审查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能力。
1.7 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概不退还。
1.8 全部文件应当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2、附件目录
附件 1——磋商书(格式)
附件 2——报价一览表(格式)
附件 3——磋商分项报价说明表(格式)
附件 4——供应商技术服务项目偏离表(格式)
附件 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 6——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成交后开具)
附件 7——资格证明文件
36
7-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7-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
7-3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格式)
7-4 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7-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7-6 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7-7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7-8 信用声明(不适用)
7-9 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8——磋商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附件 9——服务明细表
附件 10-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附件 10-2——《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附件 10-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附件 11—— 政府采购担保函(专业担保机构格式)(如适用)
附件 12——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专业担保机构格式)(如适用,成交后开具)
附件 13——其他资料
附件 14——保证金信息表
37
附件 1 磋商书(格式)
致: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 项目磋商服务的磋商邀
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企业名称、地
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 份:
1、报价一览表
2、磋商分项报价说明表
3、供应商技术服务项目偏离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资格证明文件(附件 -附件 )
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和技术规格
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7、以 形式出具的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
8. 磋商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附磋商价格表中规定的应当提交的总价为人民币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报价总价)。
(2)供应商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第 号(项目编号、补充通
知)(如果有的话)。由于供应商自身未能正确理解磋商文件相关内容而产生的责
任和造成的损失,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报价有效期为自报价日起 个日历日。
(5)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供应商保证遵守磋商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38
(6)根据供应商须知第 1条规定,我方承诺,与采购单位聘请的为此项目提
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采购单位的附属机构。
(7)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
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者不一定接受的任何响应。
(8)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_
电子函件:
供应商名称(全称):
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
供应商银行帐号:
日期:
39
附件 2 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_ 项目编号: _ 包号: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报价项目 主要内容 单价 总价 备注
1
数字化 页数64万页
软件开发 完善现有档案
管理系统的导
入功能
本包磋商总价 ¥ ,大写: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盖章):
40
附件 3 磋商分项报价说明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服务名称 单价 总价 备注
磋商总价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盖章): _
注:
1、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
2、磋商总价应当包括如果被授予合同方将要缴纳的关税、包括增值税在内的销售税和其它税;
3、分项报价应当详细至任何可以拆分的单元;
4、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41
附件 4 供应商技术服务项目偏离表
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和服务条款及合同条款与磋商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
填写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否则认为供应商完全接受磋商文件的要求。
供应商名称: 磋商编号: 包号: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条款要求 响应文件的应答 说明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42
附件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磋商文件页码
及条款号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
偏离
(正/负/无)
说明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注:本项目中商务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中要求的资格条件、保证金、交货期、付款条件
等。
43
附件 6 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成交后开具)
号合同履约保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成交供应商)于 年 月
日就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服务名称)(以下简称服务)签订(合同号)号合同的
履约保函。
(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
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
的 %,并以此约定如下:
1.只要贵方确定成交供应商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
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服务(以下简称违约),无论成交供应商有
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成交供应商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
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
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当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
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他行为,
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44
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字人签字:
公章:
45
附件 7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目 录
7-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7-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
7-3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格式)
7-4 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7-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7-6 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7-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8 信用声明(不适用)
7-9 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46
附件 7-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说明:
1、供应商必须是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予以证明。
3、事业单位法人,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非法人企业,需要提供经有权机关有效查验的其他资格证明。
47
附件 7-2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者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
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
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在(项目名称)的磋商项目中(含磋商和转为其他方式),以本公司名义
处理磋商过程中除质疑以外的有关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或盖章)生效,至领取保证金时失
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单位公章: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48
附件 7-3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1、名称及概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址及邮编:_
(3)成立和注册日期:
(4)主管部门:
(5)公司性质:
(6)法人代表:
(7)职员人数:
(8)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
〈1〉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2〉流动资金: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5〉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6〉资金类型:
商业性:
非商业性:
49
2、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3、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
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50
附件 7-4 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说明: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果供应商为新成立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则需
提供新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如果供应商无法提供《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审计报告,则需提供开户银行出具
的针对本磋商项目的资信证明文件原件。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应当能说明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
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情况。
51
附件 7-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说明:
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企业。
2、供应商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必须提供《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社会保障
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3、国家、地方工商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社保资金缴纳(如免缴)有特别政策
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以及供应商满足相关政策文件的证明文件。
52
附件 7-6 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说明:
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纳税的企业。
2、供应商必须提供《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
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3、国家、地方工商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企业纳税有特别规定的,必须提供相
关政策性文件复印件和供应商满足政策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53
附件 7-7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内容及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54
附件 7-8 信用声明(不适用)
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
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即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依据《关于存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
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文件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日查询并截图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情
况,供应商无须再单独提供查询记录。
55
附件 7-9 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56
附件 8 磋商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致: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磋商
中若成交,我们保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当交
纳的磋商成交服务费用。
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关于《代理机构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令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令。
特此承诺!
承诺方名称:
承诺方公章: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传: 邮编:
日期:
57
附件 9 服务明细表
包括但不限于:
A、供应商指定的,中标后本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详尽的联系方法。每一供应商必
须设立总负责人一名,全权负责有关的咨询查询、签订执行合同、无条件履行售后服务承诺等
事务;
B、全国统一销售热线;
C、全国范围销售及售后服务代理网点的详细地址、电话、传真;
D、供应商所提供的维护操作人员必须通过专业上岗资格认证,具备相关技术的考核证书,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序号 姓名 工作年限 职称 联系电话手机
以往执行相类似项目
情况
(涉外项目、大型国
际活动或国事服务)
注:本表后附拟派本项目人员的以往执行相类似项目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委托函
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8
附件 10-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
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
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59
附件 10-2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
(如为监狱、戒毒企业,须提供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
关问题的通知》(京财采购〔2014〕2506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监狱、戒
毒)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财采购〔2014〕2506号)的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监狱、戒毒)企
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
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注:
1.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
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统计。
60
附件 10-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
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
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61
附件 11政府采购响应担保函 (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
目”)响应,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供应商参加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保证金,
且可以响应担保函的形式交纳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
你方提供如下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
同》;
2.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保
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
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
证明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
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62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
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
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
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保
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
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
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磋商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
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
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
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
63
附件 12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
(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
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
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
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
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
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
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
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64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
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
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
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
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定
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
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
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
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
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
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
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
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
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
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 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65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
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
66
附件 13其他资料
竞争性磋商澄清函及最终报价函
项目名称:北京中轴线申遗保护宣传研讨活动
项目编号:0686-2041B4761573Z
澄清内容:
最终报价:大写:
小写:
被邀请供应商名称: (盖章)
被邀请供应商代表: (签字)
日 期 : 年 月 日
注:本页为竞争性磋商澄清函及最终报价函(格式),供应商无需将其装订在响
应文件中。可事先自备足够的份数,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携带至竞争性磋商评审会,
待与磋商小组谈判后填写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67
附件 14保证金信息表
序号 类别 具体信息
1 项目名称
2
招标编号 包号(如划
分)
3 供应商名称
4 保证金情况
金
额
形
式
□支票 □汇票 □本票 □银行转账 □其他:
(请注明)
如中标,中标服务费 □可以 □不可以 从保证
金中扣除。
5 承 诺 书
致: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我单位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
)中若获得中标资格,保证在
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一次性
支付中标服务费,贵公司按下栏发票信息向我公司开
具发票,因发票信息填写有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我单
位自行承担。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下栏退款账户信息划入我单位账户
(需与保证金凭证上所载的账户信息一致)。若因内
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或开户人和账号与划
款时所用的开户人和账号不一致而导致该项目保证金
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单位将承担
全部责任和损失。
特此承诺!
68
6 发票信息
发票类型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
票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
号
单位地址
电话号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发票领取
□现场领取 □快递寄送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手 机:
7 退款账户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69
第七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七、磋商及评审”及本章的规
定评审。
一、资格性检查
序
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及标准 供应商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1 法人营业执照 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有权机关有效查验的资
格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
章
2 纳税记录
2020年度任意一个月的依法
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 社保记录
2020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社会
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
供应商财务状况证
明文件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9 年
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
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注:供应商如采用合格的投标
担保函则不须提供本项。
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
章或资信证明原件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 原件
70
序
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及标准 供应商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未
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证明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情
况截图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响
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查询并截
图,供应商无须单独提供。
备注
有一项不合格,即为资格审查
不合格
71
二、符合性审查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及标准 供应商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1 磋商有效期 90日历日 90 日历日
2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未以联合体形式参与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提供 原件
4 磋商保证金
按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和形
式提供
采用支票、保函方式的,
递交原件;
采用汇款方式的,凭证复
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提供 原件
6
满足磋商文件其他实
质性条款及*号要求
无 无
备注
有一项不合格,即为符合性
审查不合格
72
三、评分标准
评审采用百分制,满分为 100 分,由三个部分组成。
内
容
分
值
评分因素分
项
评分标准
商
务
部
分
25
分
业绩经验
(10分)
2017年 1月 1日至今供应商独立承担的与本项目类似业绩,每
提供 1份有效的业绩合同得 1分,满分 10分。
注:提供合同或委托函等证明文件,应包括:签字盖章页、日
期页、项目委托内容信息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人员配备
(15分)
(1) 供应商拟配备项目团队数量,满足 15人,得 5分,10-
14人,得 4分;5-9人,3分;4人以下 1分。
(2) 供应商拟配备的团队人员中,
80%(含)以上人员具有相关涉外项目、大型国际活动
或国际服务保障项目经验,得 10分;
60%(含)-80%(不含)人员具有相关涉外项目、大型
国际活动或国际服务保障项目经验,得 8分;
40%(含)-60%(不含)人员具有相关涉外项目、大型
国际活动或国际服务保障项目经验,得 6分;
20%(含)-40%(不含)人员具有相关涉外项目、大型
国际活动或国际服务保障项目经验,得 4分;
20%(不含)以下人员具有相关涉外项目、大型国际活
动或国际服务保障项目经验,得 2分;未提供项目经验
证明或无项目经验的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人员以往执行类似项目情况证明文件。
技
术
部
分
65
需求分析
(20分)
根据第五章采购需求,提供本项目需求分析方案,内容包括本
项目综合服务的意义、本项目的理解、活动传递的内涵、活动
的文化精神。
对上述 4项内容均进行阐述且满足采购需求的,上述 4项各得
5分,满分得 20分;每有一项内容虽进行阐述但未贴合采购需
求的,则此项得 2.5分。每有一项内容未进行阐述的,则此项
不得分。
服务方案
(38分)
根据第五章采购需求,提供本项目整体服务方案,内容包括活
动所需设备租赁、网络服务保障、会场和舞台的设计、施工及
管理、考察活动方案、活动餐饮接待方案、其他与此相关的临
时增加活动方案、会务保障
对上述 8项内容均进行阐述且满足采购需求,符合本次活动功
能的,上述 8项各得 2分,满分得 16分;每有一项内容虽进
行阐述但未贴合采购需求的,则此项得 1分。每有一项内容未
进行阐述的,则此项不得分。
根据第五章采购需求,提供本项目整体设计方案,内容包括主
视觉设计、场地设计、活动用品及活动材料的设计制作
对上述 3项内容均进行阐述且满足采购需求的,上述 3项各得
4分,满分得 12分;每有一项内容虽进行阐述但未贴合采购需
求的,则此项得 2分。每有一项内容未进行阐述的,则此项不
得分。
73
注:1、打分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第五章采购需求,提供项目安保、消防、卫生、医务和应
急管理方案
对上述 5项内容均进行阐述且满足采购需求的,上述 5项各得
2分,满分得 10分;每有一项内容虽进行阐述但未贴合采购需
求的,则此项得 1分。每有一项内容未进行阐述的,则此项不
得分。
服务质量承
诺
(7分)
(1)供应商根据第五章采购需求,提供不超期限完成服务承
诺书的,得 2分;不提供,不得分。
(2)设有专线服务电话 7x24小时服务,除特殊情况外,普通
任务 12小时之内响应;紧急任务 6小时之内的得 3分;普通
任务 24小时之内响应并开始与用户进行工作接洽;紧急任务
12小时之内并开始与用户进行工作接洽的得 1.5 分;无专线服
务电话或响应时间超出上述范围的,不得分。
(3)供应商根据第五章采购需求,对于采购单位的突发事件
或紧急情况能及时参与处理,提供承诺书的,得 2分;不提
供,不得分。
价
格
分
10
价格分数
(10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
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提供小型和微型制造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
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1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