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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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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2021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招标详情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2021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2021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JZY20201201

采购人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衡水市开发区向荣路3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凤博 0318-818005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鸿渐之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桃城区中华大街西侧乾源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付工 15610909855

预算金额:45万元(含税价)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采购范围:公司食堂的伙食供应及日常管理。包括:餐厅伙食供应(含公务商务餐);食堂内制度建设;食品卫生管理;食堂内各类设备、设施管理;年度内承办 3-5 次集体活动;承担卫生监督部门检查结果和责任,其他与伙食供应管理及食堂管理相关的工作。

服务地域:衡水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比选文件

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境内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企业法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2.投标人须可开具符合国家规定内容的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参选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

5.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6.拟派人员具有健康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的参选人请携带下述资料:

营业执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拟派人员健康证、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内容的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阳光采购自律承诺书、介绍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文件登记表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河北鸿渐之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联系电话:15610909855)

注:报名时的资格审查不代表最终审查结果,最终结果以评标时的资格后审评定结果为准。。

比选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12月04日至2020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参选应答文件获取:现金发售,300元/套。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 衡水市开发区向荣路38号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估法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15610909855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tower.com.cn/default/main/index/index.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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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附件2:文件购买登记表.xls [下载]
2、 附件1:单位介绍信.doc [下载]
3、 附件3:阳光采购自律承诺书.xlsx [下载]
阳光自律承诺书

阳光采购自律承诺书
我公司-(公司名称)公司,作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以下简称“衡水铁塔”)的合作单位,在参加 (项目名称)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衡水铁塔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坚持诚信为本。为防止我公司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在此特向衡水铁塔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廉政规定。
2、始终坚持诚信不渝和操守完美的最高道德标准,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以公正坦率的方式与衡水铁塔公司合作。在合作交往活动中坦诚、公正、客观,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保证产品和服务的时效性和质量,不搞价格欺诈。
3、不向衡水铁塔公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无偿服务;不报销应由衡水铁塔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为衡水铁塔公司安排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宴请衡水铁塔公司工作人员;不为石家庄铁塔公司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4、不单人约见衡水铁塔公司工作人员;不到衡水铁塔公司工作人员家中或其他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5、不向衡水铁塔公司工作人员询问敏感、保密信息或施加任何影响。
6、不向他人泄露石家庄铁塔公司的网络结构、网管数据、用户资料、业务情况、管理制度、营销方案等商业秘密及任何衡水铁塔公司严禁外泄的细节问题。
7、不通过中介公司或任何个人和机构向石家庄铁塔公司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8、如果我方或我方工作人员有违背上述承诺的行为,自愿接受衡水铁塔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的处罚,处罚包括:被取消/延迟付款、交纳罚款、扣发酬金、被取消合作资格、被宣布合同无效、被停止参加衡水铁塔公司项目资格等。
 
 
承诺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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