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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4号公告:隆昌市第二初级中学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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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0-12-04
2020年第4号公告:隆昌市第二初级中学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并经市政府批准的2020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我局在统一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成立审计组对隆昌市第二初级中学2019年度预算执行涉及的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事项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一、预决算编制情况商品和服务支出账表差异67394.19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二、财务管理方面(一)滞留财政资金62620.86元。不符合《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预〔2015〕21号)的规定。(二)产代费支出超范围19570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三)虚列支出241243.96元。不符合财政部印发的《部门决算管理制度》(财库〔2013〕209号)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四)原始凭证不合规2345476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五)食堂劳务服务未执行政府采购477750.04元。不符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1月13日印发的《四川省2018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川办函〔2017〕208号)的规定。(六)公务卡办卡率和使用率低。不符合《内江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意见》(内财库〔2015〕13号)的规定。(七)个人借款未及时清理催收16450元。不符合财政部制定的《部门决算管理制度》(财库〔2013〕209号)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八)未按要求公告10个政府采购合同。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和《隆昌县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及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隆财采〔2015〕229号)的规定。(九)职工个人未按规定比例缴纳工会会费。不符合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2017年12月15日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十)账套设置不规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十一)编外人员招聘未报审批,未制定临聘人员使用管理方案,编外人员招聘结果未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未为编外人员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不符合隆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8日印发的《隆昌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试行办法》(隆府办发〔2018〕18号)的规定。(十二)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1.少收取履约保证金20018.3元。不符合隆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隆昌县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隆府办发〔2016〕40号)第十九条的规定。2.向个人支付工程款131729.8元。不符合隆昌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隆昌市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隆府办发〔2018〕20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十三)违规租用工作人员私车。不符合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十四)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1.31台电脑未注明使用人2.资产处置未审批以上1-2项不符合财政部制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第四十四条的规定。3.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定资产385982.83元。不符合《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的规定。4.财务账少计当年政府采购固定资产99690元,资产系统少计当年政府采购固定资产89590元5.财务账累计折旧比资产系统少1507555.76元以上4-5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十五)会议费管理不规范。不符合中共隆昌县委办公室、隆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隆昌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隆委办〔2014〕8号)第四条、第十四条的规定。三、后勤管理方面(一)教师食堂食材未定点采购。不符合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教育厅2014年7月2日印发的《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川食药监发〔2014〕79号)第二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二)食堂违规外包。不符合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教育厅2014年7月2日印发的《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川食药监发〔2014〕79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三)学生食堂盈利251557.46元。不符合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川食药监发〔2014〕79号)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四)直饮水无依据收费。不符合2016年5月12日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6〕4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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