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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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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外包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外包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04

项目概况

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的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6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ITC-202010968GC

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10000

最高限价(元):无

采购需求:


数量:3

预算金额(元):510000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

备注:详细采购需求见本公告附件

合同履约期限:一招三年,合同每年一签。采购人有权根据上一年度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0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操作指南: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eqWwBFdiHxlNd_otq/w3Cd3GwBFdiHxlNd-BRD。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3、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报价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6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北仑区招投标中心交易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12月16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北仑区招投标中心交易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磋商。(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4)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梅中村里岙下路27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6708801

质疑联系人:吴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6708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传 真:0574-87198579

项目联系人(询问):韩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07605

质疑联系人:徐徕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0760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财政局

地 址: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管委会15楼

传 真:/

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443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磋商文件.doc

    188K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项目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NBITC-202010968GC

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外包项目

采 购 人: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年11月


目 录

TOC \o "1-1" \h \z \u HYPERLINK \l "_Toc50046890"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1

HYPERLINK \l "_Toc50046891" 第二部分 竞争性磋商须知 3

HYPERLINK \l "_Toc50046892" 第三部分 磋商采购资料表 9

HYPERLINK \l "_Toc50046893" 第四部分 评定成交的 11

HYPERLINK \l "_Toc50046894" 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 15

HYPERLINK \l "_Toc50046895" 第六部分 采购合同样本 27

HYPERLINK \l "_Toc50046896" 第七部分 附件 30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6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ITC-202010968GC

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10000

最高限价(元):无

采购需求:

数量:3

预算金额(元):510000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

备注:详细采购需求见本公告附件 

合同履约期限:一招三年,合同每年一签。采购人有权根据上一年度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0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操作指南: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eqWwBFdiHxlNd_otq/w3Cd3GwBFdiHxlNd-BRD。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3、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报价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6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北仑区招投标中心交易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12月16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北仑区招投标中心交易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磋商。(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4)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梅中村里岙下路27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6708801

质疑联系人:吴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6708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传    真:0574-87198579  

项目联系人(询问):韩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07605 

质疑联系人:徐徕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0760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财政局

地    址: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管委会15楼

传    真:/

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4431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375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第二部分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详见采购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磋商费用

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则不受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潜在供应商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通知,或顺延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通知后,应在通知单回执上明示收悉意见、盖上供应商单位公章,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一);

2、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二);

3、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三);

4、供应商单位授权书(格式见附件四);

5、资格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五);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④2019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⑤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⑥供应商一般情况(格式见附件);

如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为“五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019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019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至2020年7月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一般情况(格式见附件);

6、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见附件六);

7、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中要求提供的评分资料;

8、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七);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八);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磋商响应文件须按“第七部分 附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和要求填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打印或复印。“第七部分 附件”中标明盖章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第七部分 附件”中标明签字的,须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供应商单位授权书”。磋商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索引,以便于查询、审阅。磋商响应文件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封面提倡使用软封面。

磋商响应文件语言:中文,当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磋商响应文件因模糊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六、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90天。磋商有效期不足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七、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适用。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送

所有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均应按以下方法进行密封,并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未按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磋商响应文件。

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均密封在一个包封中。

在封套上写明以下内容: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3)子包号:

(4)供应商:(加盖公章)

(5)注明: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应密封完好。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载明在“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中,拒绝接收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

十、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内容须由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截止时间前密封提交。修改的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修改的内容为准。在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

十一、竞争性磋商小组

竞争性磋商小组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评审专家将按规定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磋商结果确定之前依法保密。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十二、竞争性磋商程序与评定成交的标准

详见“第四部分 评定成交的标准”。

十三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供应商应对需要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澄清应当由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书面澄清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授权代表进行答疑和澄清。若供应商未响应澄清安排的通知到场进行答疑和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十四、成交结果通知

磋商小组将根据“第四部分 评定成交的标准”确定的评审方法和原则,按照磋商结果排序,确定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推荐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如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采购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采购人确认评审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载明的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确定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若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确定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应商若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质疑有效期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采购人将在收到质疑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

十五、签订合同

确定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确定成交通知书的30日内,应与采购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的约定内容签订书面合同,否则按本须知第7条的规定处理。

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十六、保密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前,磋商小组名单应该保密。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参与人员应该对磋商过程保密,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十七、磋商服务费

确定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磋商服务费7500.00元。

十八、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他地方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如未按照要求提供,将不得享受评分标准中注明的针对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

(3)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应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和采购监管部门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审计确认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劳动部门提供的年度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清单,或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资格确认证明。

(5)《中小企业声明函》由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十九、磋商采购文件对供应商质疑的相关规定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

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

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

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采购公告。


第三部分 磋商采购资料表

本部分各条款是关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具体说明和要求,如与第二部分有矛盾的,应以此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说 明

1

采购人: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宁波北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山支行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574)86708801

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4-87307605、87198579

3

供应商来源:本次磋商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报 价 和 货 币

4

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包括但不仅限于完成本项目食堂服务外包所需的人工费、加班费、防暑降温费用、过节费、各种税费、管理费、社会保险、通讯补贴、伙食补贴、员工体检费、技术支持与培训及相关劳务支出、服装等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5

报价货币:人民币

6

采购预算:人民币51.00万元,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作无效报价处理。

报 价 书 的 编 制 和 递 交

7

磋商响应文件语言:中文

8

资格标准:详见采购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9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10

磋商保证金形式:/

11

磋商有效期:90天

12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2

13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北仑区招投标中心交易厅)

商 务 条 款 ( 合 同 主 要 条 款 )

14

服务期限:一招三年,合同每年一签。采购人有权根据上一年度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15

付款方法和条件:托管服务费用每月月初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付款发票后进行付款。

竞 争 性 磋 商 其 它 约 定

16

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

授 予 合 同

17

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

磋 商 服 务 费

18

1、本代理公司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人民币7500.00元。

2、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司发出确定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代理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

3、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

账户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银行账号:94090154800000191

注意:本磋商文件中标有“▲”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对这些条款的任何负偏离将视为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


第四部分 评定成交的标准

一、评审程序

1、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2、竞争性磋商不进行公开唱价。磋商小组在开始磋商时间后对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场告之,不再进入后续程序。磋商小组将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4、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

5、磋商小组按照评定成交的标准确定成交候选人;

6、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7、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二、评审方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评分;

3、每位评委独立逐栏打分,每栏分值不得超出本栏规定的分值范围;

4、各评分因素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5、最终得分:计算各评委的综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按得分的高低次序排序;

6、推荐成交原则:推荐最终得分最高者为成交候选人。最终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最终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由抽签决定。

7、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8、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次评标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只用于评审过程,如中标,中标价格仍按照其投标价格进行公示。

9、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磋商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

10、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

三、评审标准

详见本部分《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

▲四、评审过程中无效磋商响应文件的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被认定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

1、以非纸制文本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

2、供应商未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材料的;

3、磋商响应文件组成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的;

4、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

5、磋商有效期不足的;

6、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报价的;

7、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

8、子包以赠送方式给予的,对一个子包提供两个方案的;

9、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实质性要求磋商文件中标记)。


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

项目编号:NBITC-202010968GC

供应商

分值

分值

技术分66分

1、供应商承诺本次提供的服务,保证能满足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的得5分,无服务承诺的不得分。(格式自拟)

5

2、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根据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进行就餐的早、中、晚餐的服务方案、菜单、创新方案、特色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20分):

方案科学、合理,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20-15分;

方案简单,稍有欠缺,基本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14.9-10分;

方案有较大欠缺,不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9.9-5分。

20

3、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公司具有较健全的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节能管理、培训管理、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人员职责、投诉处理等进行综合评价(20分):

设置合理、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措施可行、具体的得20-15分;

设置合理、职责基本明确,制度健全、措施基本可行的得14.9-10分;

设置不合理、职责模糊,制度不健全、措施有缺陷的得9.9-5分;

20

4、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合理化建议进行综合评价(6分):

建议合理、可行,采购人拟采纳的得6-3分;

建议简单,采购人拟采纳度较低的得2-1分;

建议无实质性内容或无合理化建议的得1-0分。

6

5、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公众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含临时性预订接待)进行综合评价(9分):

方案科学、合理,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9-6分;

方案简单,稍有欠缺,基本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5.9-3分;

不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2.9-0分。

9

6、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材来源的安全卫生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价(6分);

方案全面、合理,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6-3分;

方案简单,较为合理,基本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2-1分;

不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1-0分。

6

商务分24分

7、业绩(3分):

供应商2017年1月1日以来目前在托管的食堂就餐人数超200人的食堂数量。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

(附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合同上未能体现就餐人数,请提供业主证明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合同原件、业主证明原件,否则不得分)

3

8、管理团队:从人员的配置、素质、经验,管理方式、技术人员的技能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6分):

(1)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具有管理食堂的工作经验的,得2分。(需提供业主单位证明文件及近三个月投标单位社保证明,开标时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2)投入本项目的厨师长具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二级及以上得2分,三级得1分,其他不得分。

(3)供应商具有公共营养师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得2分;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括2020年5月——2020年7月期间,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各项不得分。

6

9、证书(11分)

(1)投标单位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得2分;

(2)具有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3)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4)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5)具有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6)具有五星售后服务体系认证证书的1分;

(7)具有3A信用等级证书得1分;

(8)供应商所管理食堂获得县、市、区级部门或协会及以上所得的荣誉称号,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11

10、责任保险

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持有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的得2分。

投标单位持有雇主责任险保单的得2分

(开标时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4

10分

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6%

评标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

得分:投标报价为基准价的,得满分10分,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0

综合得分

100

注:1、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2、各评委成员自行按以上参考分值评分。3、以上分值重复的地方,下限不含,上限含。

评委签名: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项目概况

1.? 食堂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梅中村里岙下路271号

2.? 服务内容:采购、服务与加工

3.? 管理方式:采购方提供场地、设备、能耗、易耗等,由中标方来对餐厅进行管理、加工、服务等全面运营食堂工作

(二)具体管理要求:

1.? 食堂服务基本要求:食堂约30位;早餐无;中餐套餐形式,12元/人,品种提供荤菜1道、半荤菜1道、素菜1道,另下饭菜1道、汤、米饭;晚餐及周末和节假日中、晚餐用餐不超过10位。

2.? 采购人承担场地、设施设备、水、电、煤气、易耗(保鲜膜、保鲜袋、清风牌餐巾纸、洗洁精、碱块、清洁球、抹布、托把、扫把、牙签等)、绿化环境布置、设备维修与维护、灭四害、托排清洗、食堂垃圾处理费等费用,并进行使用监督。

3.? 综合管理:采购人负责督查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饭菜质量、售出数量、服务 质量、环境卫生等相关事务,加强与中标方的联系和沟通,协调处理各种偶发事件,转达干部职工对服务质量的意见和要求;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账务、资产管理和菜谱审批、监督卫生等工作,促进食堂内部和外部的团结协作,切实加强综合督查管理。

4.? 中标方要爱护采购人提供的房产和餐饮炊具设备等,负责养护管理、除自然损耗,因管理不当造成的遗损需赔偿。

5.? 中标方在承包期内所用食品原料,不得采购、储藏、加工、销售变质食品。

6.? 采购人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出现严重的食物中毒、违纪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影响声誉的现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7.? 中标方落实专人对餐厅、厨房、加工间以及活动室等配套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打扫。落实“五常法”的管理和评比制度。剩饭剩菜安排专人及时清理。

8.? 中标方自行办理健康证,费用自理。自行按时发放所属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工作服和奖金等,并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卫生教育,如发生意外伤残、伤亡事故,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中标方必须与所聘用的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如未办理造成的劳资纠纷由中标人承担。

9.? 中标方必须负责所属人员的卫生教育,确保所属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做好晨检工作,一经发现不合格人员立即停岗休息;统一着装上岗,保持清洁,原则上每年保持夏季二套、冬季二套。

10.? 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三年。管理服务费用由各投标方自行报价(供应商在进行投标报价时要充分考虑未来三年价格因素的变化,中标价格将作为合同价格执行三年。在合同执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可按本磋商文件的约定给予价格调整:

(1)? 在政府规定社保等缴费额度或比例提高、新增强制性缴纳的费用或最低工资提高时,可按市级标准同步给予提升差价。

(2)? 如果服务项目增加或就餐人数超出30人,按20:1增加食堂工作人员,(用餐人数一个月内平均超出2/3的工作日时成立),每增加一名食堂工作人员,业主方需另行支付托管方承包费的人均费用。

(三)人员配置要求:

1.投标单位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需有≥2人的配置。


第六部分 采购合同样本

(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

甲方:(采购方)

乙方:(中标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 发布的磋商文件(磋商编号: )约定的内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磋商文件约定,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食堂外包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1托管方式

甲方提供场地、厨房和餐厅的全套设备、餐具及能耗、易耗等;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进行采购、加工与服务。

2托管期限

按照磋商文件,乙方承接服务外包期限为三年( 日起计)。本服务外包的合同一年一签,本期托管期限自 日至 日止;期满后根据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伙食质量、卫生情况、服务态度和满意度综合测评等方面的考核情况,双方协商后另行续签托管合同。

3托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 合同价款

(1)? 托管甲方支付乙方全年(12个月)托管服务费 ?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该服务费用包括 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奖金等。

(2)? 如甲方就餐人数超出 人,乙方按20:1增加食堂工作人员,每增加一名食堂工作人员,按年度人均服务费增加费用;托管期间如发生社保基数提高(目前标准 3815元/月)、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标准2010元/月)提高导致食堂工作人员实际工资额增加等事项的,甲方根据需要另行给予相应补助;

2.? 结算方式

(1)? 餐费:在次月初经双方确认后,开据有效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将金额汇入乙方账户(发票产生的6.72%的税金由甲方支付);

(2)? 服务费: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当月托管服务费用计 ?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在收到乙方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汇入乙方账户;

(3)? 因防讯抗台、应急工作、突发任务及临时会议餐饮接待等原因,形成食堂就餐人员增加或用餐时间延长的情形,甲方须支付乙方延时服务费用,收取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工作日:最低工资/21.75/8时*1.5倍*延时服务小时数;周末以2倍标准计算,法定节日以3倍标准计算,加班费开票的税(6.72%)由甲方支付。

(4)? 乙方开户银行信息:

开户行:

开户名:

账 号:

4托管服务要求

1.? 人员配备要求: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甲方食堂场地的管理,在甲方工作大楼内设立食堂管理处,按餐饮行业规定配备具有相关资格、素质较好、注意卫生、敬业精神强且能够胜任食堂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聘用员工必须具备健康证。

2.? 伙食要求

就餐采用套餐形式,食堂应分批出菜,必须保证有足够的伙食品种供用餐人员选择,并且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好。

3.? 就餐标准

(1)? 中餐套餐形式,12元/人,品种提供荤菜1道、半荤菜1道、素菜1道,另下饭菜1道、汤、米饭;

(2)? 托管期间如需调整就餐标准或遇物价大幅上涨,甲乙双方可协商调整餐标。

4.? 卫生要求

乙方必须保证食堂厨房、餐厅等整个环境及炊具、餐具、食材的清洁卫生,每周进行食堂全面消毒且做好相关记录。

5.? 服务要求

乙方要本着为甲方服务的态度,对甲方人员提出的问题要合理解释并处理好,不能对甲方工作人员乱发脾气、板脸孔。

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是否严格按合同要求和标准服务。如乙方提供的伙食出现卫生和质量问题或出现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可书面提出警告;

(2)? 甲方提供厨房、餐厅全套的厨房设备、餐具、办公室及办公设备,若需添置设备、用具、低值易耗品,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指定专人采购,费用由甲方承担;

(3)? 甲方负责承担食堂所用的水、电、煤气及设施、设备的维修;

(4)? 甲方负责厨房脱排清洗、灭四害、食堂垃圾清运的费用。

(5)?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配菜、营养搭配、伙食质量、卫生状况及服务水平进行全面监督考核;

(6)?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各阶段就餐的大约人数,一旦有较大人员变动时立即通知乙方。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严格按甲方的餐饮标准和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确保所采购的所有食品及用具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应绝对保持饭菜卫生,不提供隔夜饭菜和变质食品;

(2)? 乙方应在保证伙食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自行与其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按规定办理和缴纳社保;甲方与乙方提供服务人员之间无劳动关系。乙方应自行组织员工进行管理、培训、安全教育。在服务期间,如发生任何人身安全事故、财产损失、劳资纠纷的,均由乙方或乙方人员自行负责,与甲方无涉;

(3)? 乙方应保证在规定用餐时间内甲方所有工作人员均可用餐;

(4)? 乙方做好每日菜肴出品的留样工作,若甲方员工出现食物中毒,以备检验食物来源,并出有关部门调查中毒原因;

(5)? 乙方负责食堂厨房、餐厅等整个环境的清洁卫生,做好厨具、餐具、食材的清洁和消毒工作,确保无卫生死角并做好相关清理记录;

(6)? 食堂工作人员需统一着装上岗,注意个人卫生,符合卫生要求和操作规范,必须具备健康证方可上岗,并且须每年体检一次,着装费与体检费由乙方承担。对不适应工作需求的食堂管理人员及其员工乙方应及时调整。如甲方认为该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必须调整;

(7)? 食堂的垃圾应做好垃圾分类管理;处理垃圾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8)? 因甲方未及时提供厨房设备、餐具、水、电、燃气及其他必要的基础设施或未及时对厨房设备进行日常维护、补给易耗物品,造成乙方无法及时按合同履行义务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9)? 因甲方未及时提供各阶段就餐大致人数或未及时通知有较大人员变动造成甲方人员无法正常就餐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需按实赔偿。

6合同终止和解除

1.? 若因乙方原因引起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依据每餐留样检测且经相关权威部门确认后),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 乙方提供的伙食出现卫生和质量问题或出现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经甲方书面警告两次后仍未改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 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始终具有相应资质,具有法人身份,按期通过年检,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 关于终止合同:

(1)? 合同提前解约情况:甲乙双方如果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取得对方书面同意。

(2)? 合同到期后不续约情况: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取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后无须承担相关责任。

(3)? 自动续约情况:如合同到期前30天未通知对方解除的,视为自动续约。

7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管辖。

8其他

1.? 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七部分 附件

附件一

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全称) 授权 (被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为本单位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活动,代表本单位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为对 (填写所有参与的子包号) 进行报价,在此:

1、提供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并承诺所提交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都是真实的。

2、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承诺如下:

(1)投标报价为开标一览表载明的投标报价。报价为“报价一览表”载明的报价;

本报价已经包含了本项目应纳的税金及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应包含的其它费用。本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

(2) 本报价文件自开标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内有效。

(3) 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

(4)保证遵守磋商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5)保证在成交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6) 完全同意磋商文件中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条款,保证在中标后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向贵方一次性交纳中标服务费。我方如逾期未交纳(含未足额)的,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规定应交纳金额(含欠交纳)的200%交纳违约金和滞纳的银行利息。承诺在未交足上述违约金和利息前,同意不再参加贵方代理的其他项目,如果贵方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自愿放弃任何方式进行抗辩的权力。

(7)我们郑重声明:我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与本采购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电话:传真: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NBITC-202010968GC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人数

服务期限

1

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外包项目

一招三年,合同每年一签。采购人有权根据上一年度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报价(3年)

小写(总价、元):

大写(总价、元):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NBITC-202010968GC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岗位

人员配备

月度工资费用

社保

……

月小计

用工

年小计

管理费

年合计

3年合计

1

2

3

4

5

6

7

合计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四

供应商单位授权书

致 (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全称) 负责人 (姓名、职务) 授权 (被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为本单位合法代理人,参加贵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代表本单位处理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被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后附: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附件五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招标方

关于贵方对项目编号为NBITC-202010968GC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外包项目发出的投标邀请,本单位申明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后附上述相关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2019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019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至2020年7月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一般情况(格式后附)。

供应商一般情况

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NBITC-202010968GC

1

企业名称:

2

总部地址:

3

当地代表处地址:

4

电 话:

联 系 人:

5

传 真:

电子信箱:

6

注册地:

注册年份:

7

公司的资质等级(请附上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8

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

9

从业人员数量

10

营业收入

11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说明:所有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都须填写此表;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

商务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NBITC-202010968GC

序号

磋商要求

供应商响应

备注

1

服务期限:一招三年,合同每年一签。采购人有权根据上一年度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2

付款方法和条件:托管服务费用每月月初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付款发票后进行付款。

3

授予合同: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及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签订合同。

4

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七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 期:

填写说明:

1、本声明函为财库[2011]181号文附件的标准格式,必须按该格式填写;本声明函由投标供应商填写,请认真阅读相关政策文件;

2、如投标供应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的,请在相应文字处后面打钩,如“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如投标供应商是代理商,提供其他企业制造的货物,请如实填写其他企业的划分类型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时视同中型企业,因此,只有小微企业提供自己的货物或者小微企业提供其他小微企业的货物时,投标供应商才算小微企业,才能享受评标标准里的价格扣除优惠。


附件八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九

正(副)本

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NBITC-202010968GC

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