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招标编号:JRAZB2020-130)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芜湖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芜湖市分行及四个一级支行食堂供货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标段2/3/4(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芜湖市分行计划,拟进行芜湖市分行及四个一级支行食堂供货服务采购,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标段2:芜湖县支行食堂供货服务采购项目;标段3:繁昌县支行食堂供货服务采购项目;标段4:南陵县支行食堂供货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估算金额分别为:标段2约132万元,标段3约110万元,标段4约152万元。各入围1家供应商,服务期两年,合同期为一年,一年后中标人如果未发生相关违规违约或不配合采购人工作等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自动续约一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2)芜湖县支行食堂供货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003)繁昌县支行食堂供货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004)南陵县支行食堂供货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2 芜湖县支行食堂供货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所提供食品;
2、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具有2017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个类似供货业绩;
4、投标人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是指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在本地注册成立的;
②投标人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设备;
备注:“本地”系指:芜湖市。
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003 繁昌县支行食堂供货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所提供食品;
2、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2017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个类似供货业绩;
5、投标人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是指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在本地注册成立的;
②投标人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设备;
备注:“本地”系指:芜湖市。
6、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004 南陵县支行食堂供货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所提供食品;
2、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2017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个类似供货业绩;
5、投标人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是指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在本地注册成立的;
②投标人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设备;
备注:“本地”系指:芜湖市。
6、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2月04日08时30分到2020年12月1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将报名资料复印件按顺序加盖公章后扫描,提供电子扫描件发送至ahjrazb@163.com报名,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缴费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4日14时00分止
递交方式:合肥盛捷天鹅湖服务公寓二楼会议室(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888号)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4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合肥盛捷天鹅湖服务公寓二楼会议室(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888号)。
七、其他
一、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近三年(2017年11月1日至今)类似供货的业绩一份、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证明材料、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报名后若放弃投标,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3天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将承担采购人拒绝其参与后续项目的风险。
二、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段:600元/套,售后不退。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中国邮政集团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及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ahjra.com/)等网站上同时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分行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分行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C2座
联 系 人:胡女士
电 话:0553-3835702
电子邮件:895357941@qq.com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北路478号国瑞大厦16楼
联系人:汪工
电 话:0551-65770278,18055127676
电子邮件:ahjra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