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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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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高新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 高新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高新政采磋商-2020-57
    2、采购项目名称:高新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9月08日
    5、评审日期:2020年10月0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高新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河南六合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岗杜北街9号 1,678,608.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高新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2年 达到《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规定标准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晋耀、英伟、范根岭、陈雅美、王志宏(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依据《高新区区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固定费用)支付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13,6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洛阳高新区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10月10日 至 2020年10月12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春城路8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9-631583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立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南侧329号枫叶国际广场1幢1单元10层1009号
    联系人:王女士(工号:GX101-009)
    联系方式:0379-623029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62302906
    高新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高新政采磋商 -2020-57 采 购 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立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09 月 08 日 特 别 提 示 1、响应文件的制作 1.1 供应商登录“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http://cgzx.lhdz.gov.cn/)”网站,按 要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1.2 供应商凭 CA 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 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 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 CA 锁和企业 CA 锁进行签章制 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gxtf 格式和*.ngxtf 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 CA 锁。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 1.3 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 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同 时生成的版本。 1.4 响应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响 应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被 否决的风险。 1.5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 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的,磋商小组有权认定 其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 2、响应文件的提交 2.1除电子响应文件外,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2.2 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gxtf)到洛阳高 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指定位置。上传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 CA 锁进行上 传操作。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 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高 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 2.3 供应商因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 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 2.4(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ngxtf 格式) (U 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 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3.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3.1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 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洛阳高新区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磋商文件,则同时在 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磋商文件)。对 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供应商 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如不以最新发 布的“答疑文件”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3.2 因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 负。 4、磋商开启 4.2.1 采购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磋商活动,供应商授权代表应携带企业 CA 锁参加。 4.2.2(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供应商代表检查自己的 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4.2.3 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解密。 4.2.4(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如供应商现场解密失败,供应商应使用未加 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4.2.5(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磋商开启前没有提交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视同放弃使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磋商。未加密的响应文件现场无法成功上传的,响应无 效。 4.2.6(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仅仅作为网上提交的 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特殊情况下才启用的备份资料。没有提交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仅 提交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5、为便于供应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本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所列招标投标的主 体称呼及专业术语,也适用于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对应 的主体称呼及专业术语。 6、供应商《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及《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 表》中所填写内容须与表后所附的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合同业绩扫描件相 对应,否则将不予评审打分。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方式的,该两表不进行评审。 7、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服务报价明细表》、《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 及《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内容进行公示。 8、其他注意事项: 请尽量保持电脑上只安装了“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洛阳高新区版)”如有其它制作 工具,请先进行卸载,以免发生冲突。 请安装 office2010 及以上版本。如已安装 WPS,请卸载干净后重新安装。(建议找一 台 未安装过的电脑全新安装) 请使用 IE 浏览器,并进行设置:将“http://cgzx.lhdz.gov.cn”添加到兼容性视图、 可信任站点,将 activeX 控件启用、关闭弹窗阻止。 安装驱动、工具或使用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前请退出杀毒软件及电脑管家、安全卫士等软 件。 使用前,请先办理 CA 锁。办理流程请参照: http://cgzx.lhdz.gov.cn/007/20191209/3a5e0fcc-e749-41ff-a770-cbdc9e4865cb.h tml 安装驱动及工具: 下载安装洛阳高新区专用 CA 驱动—“新点驱动(洛阳高新区版)” 地址: 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 bSof tXiaQuCode=1530&ZtbSoftType=DR 下载安装洛阳高新区专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洛阳高新区 版)” 地址: 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 bSof tXiaQuCode=1530&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注意:驱动及工具,属于单机版软件,即在未联网状态也可以使用。但是建议联网。工 具只有在联网状态下才能进行自动更新。如未联网,将影响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投 标(响应)文件操作。 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招标文件格式:.gxzf 投标(响应)文件格式:.gxtf .ngxtf (投标(响应)文件生成时会生成两个文件, 后缀为.gxtf 的 是加密文件,即系统中上传此文件。后缀为.ngxtf 的是非加密文件,一 般要求放置于 U 盘中,密封带到开标现场,以防 CA 锁无法解密情况。) CA 锁注意事项: 请确保 CA 锁在开标前可以正常使用且处于有效期,请勿续费或更换。如在制作投标(响 应)文件时发现在开标时间前有效期将截止,请先进行续费,再进行制作投标(响应)文件。 CA 锁办理及问题请咨询: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0371)96596, 18567666420, 18567666421 第一章 采购公告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高新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竞 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高新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http://cgzx.lhdz.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10月 09日 09 点 30 分 (北京时 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高新政采磋商-2020-57 2、项目名称:高新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700000.00 元 5、最高限价:1700000.00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高新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1700000.00 1700000.00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高新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2)项目地点: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服务期:2年; (5)服务质量:达到《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规定标准; (6)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 1 个标段。 7、合同履行期限:2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须附原件的扫描件, 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 2018年度或 2019 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 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3)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 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 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 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响应文件中须附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可提供本公司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 查询信息截图;(响应文件中可附以上网站截图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评标现场由评标委员会 网上查询核对)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 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 年 09月 09日至 2020 年 09 月 15日,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lhdz.gov.cn/) 3、方式:本次采购通过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系统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 请登录 “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证书 Key”方式,进 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洛阳高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 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 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18567666420,18567666421)。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 2020年 10月 09日 9时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高新区滨河北路 20 号火炬大厦五楼 E 区开标室。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 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系统网站,将加密的投标(响应) 文件上传至“洛阳高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 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 2020年 10月 09日 9时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高新区滨河北路 20号火炬大厦五楼 E区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高新区政府 采购中心网站》、《洛阳高新区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河南省电子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春城路 8 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9-631583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立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南侧 329号枫叶国际广场 1幢 1单元 10层 1009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洛阳高新区区级政府采购服务工号:GX101-009 联系方式:0379-62302906 17337940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7337940168 2020年 09 月 08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名 称 内 容 1.1.2 采购人 名称: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春城路 8 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9-63158375 1.1.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省立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南侧 329 号枫叶国际广场 1 幢 1 单元 10 层 1009 号 联 系 人 : 王 女 士 洛 阳 高 新 区 区 级 政 府 采 购 服 务 工 号 : GX101-009 联系方式:0379-62302906 17337940168 电子邮箱:hnslwx@126.com 1.1.4 采购项目名称 高新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1.1.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1.1.6 采购项目编号 高新政采磋商-2020-57 1.1.7 采购范围 高新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1.1.8 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共 1 个标段 1.1.9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资金,100% 1.1.10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2.1 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最终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1.2.2 服务期 2 年 1.3.1 服务质量 达到《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规定标准 1.3.2 履约验收 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 价款的依据。 1.3.3 承包方式 总价承包 1.4.1 供应商资格要求 见第一章采购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1.4.3 供应商不 得存在 的其他 情形 / 1.9.1 踏勘现场 ?不召开 1.10.1 磋商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供应商在 磋商预 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 形式:/ 1.11.1 分包 ?不允许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服务期; 付款方式; 服务质量; 其他:响应文件有效期 1.12.3 偏差 允许,偏差必须是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 响应将被否决。 2.1 构成磋商 文件的 其他资 料 / 2.2.1 供应商提 出问题 或要求 澄清磋商 文件的 截止时 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由供应商的被授权人提交书面 材料(盖供应商公章)。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5 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 再受理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2.2.2 磋商文件澄清、修改发出 的形式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 政府采购网》、《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洛阳高 新区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河南省电 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磋 商文件,则同时在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发布“答疑文 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磋商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 经成功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 方式提醒供应商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 文件”,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3.1.1 构成响应 文件的 其他资 料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通知等相关 资料(如有) 3.2.3 报 价 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 的全部费用和税金,如人员工资(不低于洛阳市最低工资标 准)、社会保险、加班费等各项福利,人员工装、物品损耗。 保洁物料、绿化物料、消杀物料及维修物料不包含在内,应由 采购方提供。 3.2.4 预算控制金额 预算控制金额 1700000.00 元。 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本预算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3.3.1 响应文件有效期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 90 天。 3.4.1 磋商承诺函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 财购[2019]4 号文件要求,本次采购不再向供应商收取磋商保证金,但 供应商应做出如下承诺: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撤回、不修改响应文 件;②如果成交,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同时,向代理机构足额交纳代 理服务费,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及采购代 理机构带来的一切损失;③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时 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 带来的一切损失,并愿意接受政府采购部门的处罚。 3.5.3 资格审查 资料的 特殊要 求 ?无 3.6.1 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不允许 4.1 签字或盖章要求 1)供应商在生成电子化响应文件后,应对电子化响应文件进行盖章(电 子印章),未按规定对电子化响应文件进行盖章(电子印章)的视为 无效投标。 2)采购文件中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 供应商的单位电子签章。签名可以是手签后上传的,也可以是电子手 写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章。 4.2.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0 年 10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2.2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详见第一章采购公告 4.2.3 响应文件 份数及 其他要 求 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gxtf 格式); 2、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U 盘一份(*.ngxtf 格式)。 4.2.5 响应文件 上传问 题联系 方式 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 文 件 时 , 请 在 工 作 时 间 与 交 易 中 心 联 系 。 联 系 方 式 : 400-998-0000;0379-69921055。 4.2.6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 5.1 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启时间:2020 年 10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洛阳市高新区滨河北路 20 号火炬大厦五楼 E 区开 标室 6.1.1 磋商小组的组建 磋商小组构成:5 人 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从政 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2 磋商小组 推荐成 交候选 人的人数 3 名 7.1.1 是否授权 磋商小 组确定 成交供应商 ?是 □否 7.1.2 确定成交的原则 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排列顺序确定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为成 交候选人,并确定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如成交候选人出现并 列,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 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若均相同由磋商小组投 票推荐。 7.2 成交结果 公布媒 介及期 限 公布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洛阳高新区门户网站》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上公布。 公告期限:1 个工作日 7.4.1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 7.5 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 费) 依据《高新区区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固定费用)支付标准》 收取。中标服务费:13600 元,由成交供应商向本代理机构支 付。 8.5.2 质疑函的递交方式 质疑函应当面递交;因情况特殊而邮寄的,交邮前应通知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接受质疑函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 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和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 9 监督单位 监督部门:洛阳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9-69951630 1、总则 1.1 采购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 采购条件,现进行采购。 1.1.2 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的规定,本项目对中小企业作为供应商所提供的小微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68 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同一供应商(包括联合体),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 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的规定,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采购的,评审中价格将均不予扣除。 1.1.6 采购项目编号: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7 采购范围: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8 采购包划分: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9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0 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项目的付款方式及服务期 1.2.1 付款方式: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服务期: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 1.3 服务质量及履约验收等 1.3.1 服务质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 1.3.2 履约验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承包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 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 同参加政府采购。 (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 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 格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参与,否则各相 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与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以磋商开启后进行资格审查时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截图保存); (7)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 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服务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 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 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借口,而影响服务期和服务质量等要求。 1.10 磋商预备会 1.10.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 地点召开磋商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 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磋商预备会后,采购人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 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内容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内容外, 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 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 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 否则,供应商的响应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2.2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等 内容以对磋商文件作出响应。 1.12.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响应将被否决。 1.12.4 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 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 1.12.5 如响应文件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的内容与响应文件 的其他地方存在不一致,以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的内容为准。 2、磋商文件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磋商文件包括: (1)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需求; (4)合同(样本); (5)资格审查与评审办法; (6)资格审查与评分标准; (7)响应文件格式; (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 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 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2.2.2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澄清、修改发出的时间 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2.3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 2.2.1 项 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磋商文件的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以书 面形式提出。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4)资格证明材料; (5)报价一览表; (6)服务报价明细表; (7)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9)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10)项目管理机构; (11)服务方案; (12)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13)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14)承诺函; (15)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16)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 (16-1)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 (17)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 (17-1)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扫描件;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 部分。 3.2 报价 3.2.1 报价涉及货币的应为人民币,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供应商应按第七章“响应 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明细表。 3.2.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总报价为各分项报价 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报价;如分 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3 本项目的报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4 采购人设有预算控制金额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控制金额,预算控制金额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6 本次采购为竞争性磋商采购,允许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提交最后报价。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 90 天。 3.3.2 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 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 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 3.4 磋商承诺函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 号文件要 求,本次采购不再向供应商收取磋商保证金,但供应商应做出如下承诺: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 撤回、不修改响应文件;②如果成交,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同时,向代理机构足额交纳代理服务 费,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带来的一切损失;③领取成 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给 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并愿意接受政府采购部门的处罚。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根据第六章内容提供证明材料。 3.5.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3.5.3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方案 3.6.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3.6.2 允许供应商提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 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 备选方案。 3.6.3 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 或两个以上施工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制作 3.7.1 供应商登录“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3.7.2 供应商凭 CA 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按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编辑 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 CA 锁和企业 CA 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 成电子响应文件(*.gxtf 格式和*.ngxtf 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 CA 锁。联合体投标的, 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 3.7.3 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 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 生成的版本。 3.7.4 磋商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磋商 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文件被否 决的风险。 3.7.5 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 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 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性或符合性审查的 将不予通过。 4、响应文件提交 4.1 响应文件的签字或盖章要求 4.1.1 供应商在生成电子化响应文件后,应对电子化响应文件进行盖章(电子印章),未按 规定对电子化响应文件进行盖章(电子印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4.1.2 采购文件中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 签章。签名可以是手签后上传的,也可以是电子手写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章。 4.2 响应文件的提交 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不接受 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等方式。除电子响应文件外,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4.2.2 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gxtf)到洛阳高新 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指定位置。上传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 CA 锁进行上传操作。 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 预见因素,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将拒绝接 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 4.2.4 供应商因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 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5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响应文件或在洛阳高新 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进行撤回响应文件的操作。 4.3.2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 5、磋商开启 5.1 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 启磋商活动。 5.2 磋商开启规定 5.2.1 采购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谈判活动,供应商授权代表应携带企业 CA 锁参加。 5.2.2(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谈判的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供应商代表检查自己的未加 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5.2.3 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解密。 5.2.4(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谈判的项目)如供应商现场解密失败,供应商应使用未加密的 电子响应文件。 5.2.5(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谈判的项目)磋商开启前没有提交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视 同放弃使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谈判。未加密的响应文件现场无法成功上传的,响应无效。 5.2.6(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谈判的项目)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仅仅作为网上提交的加密 的电子响应文件在特殊情况下才启用的备份资料。没有提交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仅提交未加 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6、磋商 6.1 磋商小组 6.1.1 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组成。 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 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1.3 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 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成员重新进 行评审。 6.2 磋商程序 6.2.1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6.2.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 等的磋商机会。 6.2.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 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 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6.2.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如果有), 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2.5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要求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 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通过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均等的最后报价 机会,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价。每一轮报价全部为书面形式,并须由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在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的情况下,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次报价。 在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作出相应实质性变动的情况下,该供应商提交 的最后报价也不得高于其前一次报价。 6.2.6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未按要求进行最后报价的,其响应文件 将被否决。 6.2.7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6.3 评审原则 6.3.1 磋商小组按照第六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对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进行评审。没有规定的方法、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 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6.3.2 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 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3.3 本次磋商采用电子化评审,如“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系统出现故障,导致 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审,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 正常之后组织评审。 7、确定成交及合同授予 7.1 确定成交的原则 7.1.1 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7.1.2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7.2 成交结果 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 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7.3 成交通知 7.3.1 由本项目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 中心网站》、《洛阳高新区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日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在发布成交结 果公告后的 2 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的,视同第 1 个工作日内已领取。《成交通 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7.3.2《成交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 依据。 7.4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 7.5 签订合同 7.5.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0 日内,根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 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 加条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还应当予以赔偿。 7.5.2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 带责任。 7.5.3 签订合同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8.1.1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 竞争; 8.1.2 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1.3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依法依规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审专家依法 依规独立评审; 8.1.4 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1.5 不得接受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8.1.6 不得无正当理拒绝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8.1.7 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1.8 采购过程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8.2.1 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2.2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不得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 8.2.3 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8.2.4 不得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不得虚假响应,不得恶意低价响应; 8.2.5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8.2.6 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成交后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8.2.7 不得恶意诋毁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8.2.8 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8.3.1 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供应商; 8.3.2 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3.3 不得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 8.3.4 不得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8.3.5 不得对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8.3.6 不得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 8.3.7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 利益; 8.3.8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 竞争; 8.3.9 不得使用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8.3.10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其他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 8.3.11 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8.3.12 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8.3.13 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 评审有关的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3.14 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8.3.15 在参与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4.1 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8.4.2 不得与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 合法权益; 8.4.3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 竞争; 8.4.4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依法依规独立评审; 8.4.5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8.4.6 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4.7 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4.8 在参与或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5 质疑和投诉 8.5.1 供应商认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有权在法定质疑期内,按规定的程序针对同一 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函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制定的范本(见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签字并加盖公章。 8.5.2 质疑函的递交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5.3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 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实名向(项目所属)同级政府采购监 督管理部门投诉。 8.5.4 质疑和投诉应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或事实根据,供应商对其 质疑和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附件: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 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 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 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项目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共一个标段。 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及内容包含服务区域内环境卫生管理 ,房屋日常管理与维修养护,设备 日常管理与维修(含供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电梯系统、空调系统、弱电系统、视频 音响系统等),秩序维护管理及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服务内容与要求 1、服务内容: 1.1保洁 要求:及时清除各种垃圾等杂物,无堆积杂物、无阻塞,无积灰、无污渍、无积水和淤泥, 无乱贴、涂、划等。镜面、不锈钢表面光洁亮丽。 1.1.1.大厅、楼梯、电梯、走廊、卫生间及其洁具、茶水间及其洁具、会议室、接待室、2 次/天。明显污物、垃圾 10分钟内清除。 1.1.2.道路、广场、停车场(库)、自行车棚、宣传展板、公共部位门窗、楼梯扶手、楼层果 壳箱、楼层垃圾箱,2次/天。明显污物、垃圾 10分钟内清除。 1.1.3.大厅玻璃墙、大厅玻璃门、屋顶采光玻璃、公共部位花盆、消防设施、台(地)面、 明沟、室外垃圾箱(房),1次/周。明显污物、垃圾半小时内清除。 1.1.4.屋顶天台、吊顶、平台、墙面、灯具,1次/月。明显污物、垃圾半小时内清除。 1.1.5.灭四害,随季节需要和业主单位要求实施。 1.1.6.天花板掸尘除渍,2次/年。 1.1.7.保洁用清洗用品及工具不损伤腐蚀物体表面和牢固度。 1.2秩序维护 负责高新法院办公楼及庭院内的传达、门卫、护卫、巡逻、车辆、监控值班和秩序管理。实 施封闭式 24 小时保安秩序管理,加强对院内外、大楼内外进出人员、进出车辆、进出货物、设 备设施的监视监控,做好工作日志和保安秩序管理值班交接班记录。其中保安人员应具有公安机 关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员证》。安保器材、设备等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提供。 1.2.1.门卫值班。根据各门的开关时间合理配置秩序维护人员,安排值勤,负责进出机动车、 行人的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服务区域内,处理庭院大门及其周边三包范围内的各项突发事件。 1.2.2.巡查。明确巡查工作职责,规范巡视工作流程,制定相对固定的巡视路线,对重要区 域、部位、设备机房进行重点定时巡视,并记录巡视情况。巡视时必须使用巡更设备,监控室应 保持巡更记录。及时发现、通报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 1.2.3.车辆管理。根据管辖区域设置的行车指示标志、辆行驶路线和车辆停放区域,对进出 管辖区域的各类车辆进行登记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证车辆有序通行、停放。发现安全隐患及 时处置并报告。 1.2.4.总监控室值班。负责服务区总监控室安防监控设备的值班工作。当通过监控设备发现 可疑事件、突发事件或治安事件时立即报告保安负责人,负责人指挥保安人员到达事发现场,采 取应急措施或报告公安机关到场处置或确认。做好监控工作日志和值班记录。妥善保管监控录像 和音像资料。 1.3供用电系统日常管理维护 1.3.1 安排有专业资质证书的人员上岗。电气管线、电线电缆、电源开关、动力插座、电开 水炉、照明灯具、单元式空调器等低压用电设施进行日常巡查、操作和检修。用电高峰期前对相 关设施设备进行重点检修。 1.3.2 日常维修,由维修工人自行及时修理或接报修后自行及时修理。需要向采购方报告的, 按采购方要求,半小时内修理工人到场,尽快修理。重大故障边应急维修边向采购方报告。 1.3.3 冬夏两季启用单元式空调前清洗滤网、试运行。需要售后检修的,联系售后检修。 1.4给排水管理维护 1.4.1 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水泵、水箱、气压给水装置、水处理设备、消火栓、管 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给排水管、透气管、水封设备、室外排水管及附属构筑物的 给排水设施等日常巡查、操作和检修。给排水系统维护、疏通、润滑 2次/年。 1.4.2 日常维修,由维修工人自行及时修理或接报修后自行及时修理。需要向采购方报告的, 按业主单位要求,半小时内修理工人到场,尽快修理。重大故障边应急维修边向采购方报告。 1.5消防系统日常安全管理 安排有专业资质证书的人员上岗值班。消防监控中心 24小时值班,日常巡查管理,密切监 控服务区域内各种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消防系统隐患或故障,及时检修。根据采购 方要求安排每年一次进行消防联动和消防演习。 1.6房屋日常管理维护 1.6.1 地面、墙、台面及吊顶、门及门锁、窗及窗玻璃、楼梯、通风道、大厅玻璃墙、大厅 玻璃门等的日常巡查和检修,外墙的养护和维修,2次/周。 1.6.2 日常维修,由维修工人自行修理或接报修后自行及时修理。需要向采购方报告的,按 采购方要求,半小时内修理工人到场,尽快修理。重大故障边应急维修边向采购方报告。 1.7电梯系统日常管理维护 每天定时对电梯进行保洁,安排有专业资质的技术人员做好电梯的日常运行管理,负责电梯 的开放、关闭工作,保证电梯正常运转使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采购方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 请专业维保人员进行维修,并做好工作日志。 1.8处理突发事件 按照要求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年组织全体秩序维护人员不少于 1 次的突发事件应急演 习。当发生灾害性天气及其他危害公共突发事件时,应采取应急措施,各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实 行岗位警戒,根据不同突发事件的现场情况进行应变处理,在有关部门到达现场前,确保人身安 全,减少财产损失,并全力协助采购方处理相关事宜。 1.9其他服务 协助采购方做好会议、接待、宣传、教育、文体等活动保障工作。 2、服务要求 2.1人员配备要求 2.1.1 负责人(1人):全面负责物业服务工作的管理,做好与采购方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2.1.2 公共秩序维护人员(不少于 15人): (1)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培训计划并实施完成;(2)处理突发事件;(3)协助经理完成 安管各项工作。(4)协助部门主管开展工作,同时负责人员换休时替岗工作安排。(5)24 小 时监控,严密关注监控屏各种动态情况(6)外来车辆秩序指挥及外来人员的问询。(7)维护院 内、外秩序、配合甲方完成互动节目的现场管理。(8)按时巡逻,检查门窗关闭及水电运行情 况,关注院内四周情况。(9)负责人员进入身份证核实等工作。。 2.1.3 保洁人员(不少于 7人):(1)负责保洁部各项工作计划、培训计划落实、物料领 用及日常管理工作、采购方领导办公室定期卫生打扫、维护及日常巡查(2)台面、地面、墙面、 楼梯及扶手、卫生间、洗手盆、电梯、座椅等的清洁保洁及生活垃圾的收集;公共区域的日常保 洁及定期消毒;(3)外围道路、垃圾桶、路灯、井盖等公共设施卫生及院区定期消杀。(4)办 公区公共区域、卫生间卫生打扫及维护,定期消毒。(5)地下停车场、直梯内外卫生打扫及维 护,定期消杀。(6)负责院区绿化,除草,施肥,防虫,防病,修剪,灌溉绿植草坪维护工作。 2.1.4 设备维修人员(不少于 1人):(1)负责部门工作计划、培训计划、设备保养计划 的制定及实施,负责和甲方施工单位及维保单位工作上的对接,及时安排处理各种报修。(2) 在部门主管的领导下完成各种报修、巡查发现的临时性维修及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3) 身体健康,能够处理一般突发性设备故障,每班必须保证两人同时在岗,且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持 证上岗 2.1.5 会议服务人员(不少于 2 人):(1)负责提供采购单位召开或保障会议所需的服务 (2)负责会议场地的卫生清洁,检查设施设备完好性(3)会议场地的各类耗材、工具及保养材 料种类齐全,状况良好(4)各办公室报纸信件的收发(5)针对会议内容做好保密措施。 2.1.6 厨师人员(不少于 2 人):(1)负责每日菜品的制作,保证菜品质量,做好相关留 样(2)身体健康,无接触性等相关传染疾病,每年至少进行 2 次体检(3)负责厨房及餐厅区域 的卫生、消毒(4)负责每日所购食材的检查,确保无过期、变质等劣质产品(5)定期对菜品进 行调整,保证工作人员饮食的花样性(6)及时发现厨房设备相关故障,及时报修,特殊情况提 前上报。 2.1.5 各岗位人员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可靠,不得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 2.1.6 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应及时将有违法违纪行为的队员辞退,对采购人有正当理由提出调 换的人员按照程序及时调换到位。 注:以上相关证件需成交人在合同签订之前提供。 二、考核验收 考核分为①日常考核②不定期抽查和定期考核等两种考核形式,日常考核由采购人负责,派 出专人对中标人工作完成情况及服务质量进行考核;不定期抽查和定期考核由采购人或采购人相 关部门组织,具体次数由采购人确定。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将相应扣减服务费用。 成交人在服务保障期间损坏采购人的设备、设施、场地等及其他应赔偿的费用,按实际发生 金额进行赔偿。 三、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最终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第四章 合 同(样本) 双方应根据采购文件、成交通知书、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包括澄清说明),以及与本项目招 标相关的资料、图纸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背离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要求和响应文 件的承诺。使用或参考《洛阳市市级政府服务类采购合同范本》签订合同。 《 洛 阳 市 市 级 政 府 服 务 类 采 购 合 同 范 本 》 下 载 地 址 : 洛 阳 市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luoyang.hngp.gov.cn/)首页“文件下载”栏。 《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信用担保合作金融机构名单》下载地址:洛 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首页“文件下载”栏。 第五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办法 1、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 确定成交供应商,但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 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除外。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 相同的并列。 2、评审标准 2.1 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标准 2.1.1 资格性审查标准:见第六章。 2.1.2 符合性审查标准:见第六章。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见评分标准。 2.2.2 评分标准:具体评分标准见第六章。 3、评审程序 3.1 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 3.1.1 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 2.1.1 款和第 2.1.2 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一项 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 3.1.2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磋商文件的偏差超出 磋商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其响应文件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1.4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报价进行修正, 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3.2 详细评审 3.2.1 磋商小组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取所有评委打分分数的算 术平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各项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磋商小组汇总供应商的各项得分,相加后为供应商最终得分。 3.2.4 若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期间合理的时间内在线提供书面说明的扫描 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 将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3 响应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 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 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 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 3.4 评审结果 3.4.1 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和打分,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 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 3.4.2 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 4、评分标准说明 4.1 关于价格扣除和评审报价的说明 4.1.1 价格扣除 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对所承担的工程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 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不适用本款规定。供应商为联合 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中小企业,否则不适用本款规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本项目在评审中对监狱企业作为供应商所承担服务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监狱企业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规定,本项目在评审中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担服务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同一供应商(包括联合体),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担服务的价格扣 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采购的,评审中价格 将均不予扣除。 4.1.2 评审报价=最后报价-价格扣除 (适用于采用优惠率报价的项目)4.1.2 评审报价=(1-最后报价)*(1-6%) (适用于采用优惠率招标的项目)4.1.2 评标报价=(1-磋商报价)*(1-6%) 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 一、资格审查、评标前附表 条款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资格性 审查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财务审计报告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 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符合性 审查标准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报价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报价未超过预算控制 价,并按规定填写报价一览表 磋商承诺函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响应文件有效期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服务期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服务质量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付款方式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二、评标方法和评分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与本工程特 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评标办法。 评标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审核供应商的资格,供应商磋商报价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磋商小组将不对无 效响应文件或废标的供应商进行评审或打分。 审查供应商的预算,供应商预算有重大偏离的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商务标:20 分 各供应商的磋商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做废标处理。 价格扣除: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则给予该服务报价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参加投标的小微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规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 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不适用本款规定。供应商为联合体 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小微企业,否则不适用本款规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作为供应商所提供的本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所投小微(监狱、残福)企业服务评标报价=所投小微(监狱、残福)企业服务报价(二次) 合计×(1-6%) 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小微、监狱、残福企业服务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 受。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 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二次)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磋商报价权重 百分数有效位数取小数点后两位。 2、服务方案(50 分): (1)物业管理服务的整体思路(7分) 针对本项目需求,分析物业管理特点,列出管理上的重难点,制度服务目标和服务质量保证 措施;服务质量检查、验收方法和标准;满意度测评等。内容详实、操作性强得 5(不含)-7 分;内容完整、方案合理得 3(不含)-5分;内容较完整、方案一般得 0-3 分;未针对本项目描 述的得 0分。 (2)物业管理服务方案(7分) 结合管理要求,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案:物业移交接管方案、公共区域卫生保洁方案、 公共秩序管理服务方案、日常维修服务方案、会议室管理服务方案、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方案。内 容详实、操作性强得 5(不含)-7分;内容完整、方案合理得 3(不含)-5 分;内容较完整、方 案一般得 0-3分;未针对本项目描述的得 0分。 (3)节能降耗措施(5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使用的工具和设备制定合理的节能降耗或管理措施。内容详实,措施具体, 操作性强得 3(不含)-5分;内容完整、有操作性得 1(不含)-3分;内容较完整、措施一般得 0-1 分;未针对本项目描述的得 0分。 (4)物业服务人员配备及管理方案(6分) 针对本项设立管理机构和各岗位人员配备方案,制定岗位职责、人员培训、安全管理方案。 职责明确、内容详实,针对性强得 4(不含)-6 分;职责明确、内容完整,有针对性得 2(不含) -4 分,内容较完整、方案一般得 0-2分;未针对本项目描述的得 0分。 (5)重大活动保障措施(5分) 针对重要会议等重大活动,提供现场布置、秩序维护、设施设备运行、环境清洁等服务保障 方案。内容详实、操作性强得 3(不含)-5分;内容完整、措施合理得 1(不含)-3分;内容较 完整、措施一般得 0-1 分;未针对本项目描述的得 0分。 (6)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6分) 结合管理要求,制定停水停电、火灾、触电、人身伤害、自然灾害等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 内容详实、操作性强得 4(不含)-6分;内容完整、措施合理得 2(不含)-4 分;内容较完整、 措施一般得 0-2 分;未针对本项目描述的得 0分。 (7)机具配置及设备投入(5 分) 提供物业服务、设施维修、清洁保洁、秩序维护等机具配置方案和消毒药剂使用管理方案。 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 3(不含)-5分;方案合理、有针对性得 1(不含)-3分;方案基本 合理得 0-1 分;未针对本项目描述得 0 分。 (8)服务承诺或特色服务(6 分) 针对本项目的实际需要提供优惠服务、便利服务等服务承诺或特色服务方案。内容详实、特 色突出为 4(不含)-6 分;内容完整、特色明显为 2(不含)-4 分;内容较完整、特色不明显为 0-2 分;无描述或描述无实质内容的不得分。 (9)保密措施(3 分) 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文件保密、言行保密、会议内容保密等服务、有相关保密制度。 内容详实、措施合理得当得 2(不含)-3分;内容完整、措施比较合理得 1(不含)-2 分;内容 较完整、措施一般得 0-1分;无描述或描述无实质内容的不得分。 3、企业综合实力(27分) (1)供应商自 2017 年 1月 1日以来具有非居住类物业服务项目业绩的每有一项得 3分,最 多得 15 分(在响应文件中附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附合同扫描件和合同备案公 示(公告)网页截图,否则不得分)。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 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3分,缺一项不得分(在响应文件中附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包含: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维修电工职业资格 证书、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绿化工证的得 3 分,缺一项不得分(在响应文件中附 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4)供应商信用等级评价为 AAA 级的得 3 分,AA级得 2分,A级得 1 分,最高得 3分(在 响应文件中附证书扫描件及信用评估报告,否则不得分)。 (5)2017 年 1月 1日以来,供应商的非居住类物业服务项目获得政府主管部门(住建或房 管部门)颁发的公共物业示范或优秀项目荣誉:省级得 3分、市级得 2分,最高得 3分,提供荣 誉证书和红头文件扫描件,同一项目所获荣誉按最高计算不重复计分。 4、综合评价(3 分):由评委个人根据供应商的投标情况综合评价打分 1-3分 各评委按照评标因素对供应商分别进行独立评审打分,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各项得 分,计算结果保留 2位小数,第 3 位四舍五入。各评标因素得分相加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 三、评审程序 磋商小组对所有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磋商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供 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委员会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 得透漏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 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澄清有关问题,对磋商相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的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采用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做 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供应商的说明或者澄清应当采用相应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确认,并 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响应文件初步评审、磋商、澄清完成后,由磋商小组确认合格供应商,并通知合格供应 商进行最终报价。 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审,按 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确定排序第 1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评 审得分相同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 优劣顺序推荐。若均相同由磋商小组投票推荐。 四、计分办法及确定中标办法: 1、各供应商的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2、各项统计、评分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最终得分,按高低次序确定供应商最终的排列名次,并按照竞争 性磋商文件中规定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如果综合分数相同,以报价低的优先。 4、磋商小组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 5、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阐明磋商小组对各响应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意见,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推荐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及最终 成交供应商。 6、评标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 阐明其不同意思和理由。 37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企业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8 附件 1:响应函 响应函 致: (采购人) 根据贵方采购项目编号为 的采购公告,我方签字代表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 商提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我方保证响应文件中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否 则,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无效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我方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4、我方承诺除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磋商文 件的全部要求。 5、我方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履行我方的全部责任。 6、我方已认真仔细研究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 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7、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 90天,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不 撤销响应文件。 8、我方同意按照贵方的要求提供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 报价的响应文件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9、我方在此声明,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供 应商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0、我方如无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或者未履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 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相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 进行的处罚。 11、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伴随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 条款的前提下,我方将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2、我方决不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 39 决不拒绝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 行为,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监管部门的依法依规处罚。 13、与本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正式函件往来请寄: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供应商(企业电子章): 日期: 本供应商承诺:以上地址等信息为邮寄函件的真实有效准确信息,收件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 代表。如我方对往来函件拒收,邮寄方可视为已送达,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供应商承担。 注: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本响应函内容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 应文件被拒绝。 40 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 职员工 (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作为 供应商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采购项目编 号: )的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 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本授权书至响应文件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特此声明。 供应商(企业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章): 日期: 41 附件 3: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和反面扫描件 2、供应商代表(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和反面扫描件 42 附件 4: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纳税证明、社会保险证明等。 注:在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 43 附件 5: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单位:元 供应商名称 磋商报价 大写: 小写: 服务期 响应文件有效期 服务质量 是否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 供 应 商: (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电子章) 年 月 日 44 附件 6:服务报价明细表 序号 服务内容 是否属于小型微型(监狱、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承 担的服务 数量 单价 总价 磋商报价人民币小写: 磋商报价人民币大写: 供应商(企业电子章): 注:1、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 2、供应商对所报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因弄虚作假导致的后果由供 应商自行承担 45 附件 7: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 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第四条第______项 ______行业,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承担工程。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企业电子章): 46 附件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承担工程。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企业电子章): 47 附件 9: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在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 48 附件 10:项目管理机构 (1)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2)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49 附件 11:服务方案 50 附件 12: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序号 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供应商承诺的服务响应 偏差描述 结论 供应商(企业电子章): 注: 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逐条逐项表述说明响应情况。 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服务响应与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不同时,应逐条逐项如实填列在 偏离表中。供应商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供应商应结合实际情况说明或描述其实际服务内容。如果完全复制粘贴本磋商文件之服务要 求,或者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因此而产生的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风 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 51 附件 13: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序号 磋商文件商务要求 供应商响应具体内容 偏差说明 供应商保证:除本表列出的商务偏差外,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供应商(企业电子章): 注: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 52 附件 14:承诺函 承诺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 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六)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根据以上规定,我方承诺:在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招标过程中,严格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认真 制作投标文件,保证所投项目资料真实、有效。如在开评标等环节中有造假、围标等行为,一经查实, 愿意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同意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接受顶格处理(列入不良行为记 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53 附件 15: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1、磋商承诺函 (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要求及自身情况自行填报。 54 附件 16: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 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 序号 证书(证件)名称 持证单位(人) 发证机构 发证日期 供应商(企业电子章): 注:1.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 2.供应商对所报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因弄虚作假导致的后果由供应 商自行承担。 55 附件 16-1: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 56 附件 17: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 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甲方)名称 合同金额(元) 签订时间 供应商(企业电子章): 注:1.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 2.供应商对所报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因弄虚作假导致的后果由供应 商自行承担。 57 附件 17-1: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扫描件 58 附 表: 二次报价函 采购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最终报价 大写: 小写: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此表由供应商代表按照提供的格式在评标现场当场提交。 59 广发银行政府采购融资贷联系方式 及融资产品介绍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备注 魏巍 客户经理 开元大道国宝大厦2 楼广发银行 61166012,18530862201 吕波坡 公司部总经理 开元大道国宝大厦2 楼广发银行 61166010,13703491335 二、融资产品介绍 1.产品简介:政采贷是指针对政府采购平台内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该行通过免抵押、类信用方式为其参与政 府采购项目提供授信支持,用于满足原材料采购、组织生产、货物运输等资金需求的授信业务。贷款资金专项用于 满足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需求,并约定政府采购财政支付资金回款至客户在我行开立的监管账户。 2.授信企业基本标准: (1)成立且持续经营满 3 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未有变化;有固定经营场所。 (2)政府采购历史超过 1 年或进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名单时间超过 1 年,实际履约不低于 1 次。 (3)近两年销售收入保持正增长或主营业务利润为正。 (4)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 (5)在该行信用评级不低于 BB+级。 (6)企业主拥有本地户口或房产。 3.参照供应商上一年度政府采购金额和销售收入,一次性为其核定授信额度,其中单户敞口授信额度最高不超 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单笔采购项目融资金额不超过有效合同净额的 90%。 4.企业准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由我行客户经理协助提供): (1)基本资料:营业执照、、机构信用代码证、公司章程、验资报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夫妇户口本、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3)企业近二年年度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 (4)上一完整年度主要政府采购合同及回款凭证。 (5)近三个月水电费凭证、租赁合同(如有)及纳税凭证、前三个月主要银行账户对账单。 (6)该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5.其它事宜 企业如有融资需求可与上述联系方式的我行工作人员联系,或到我行营业网点咨询,在工作人员指导下提供授 信所需资料。针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客户,我行将严格执行国家普惠金融政策,给予利率、审批绿色通道方面的 便利。 建设银行政府采购融资贷联系方式 及融资产品介绍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备注 60 张翠荣 洛阳建行公司客户经理 南昌路 132号建设 银行 0379-63296788 13937942294 二、融资产品介绍: (一)产品介绍 1、产品简介 建行“e 政通”是中国建设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中的供应商企业作为借款人,依据政府采购交易信息,通过 建行集团供应链平台在线申请、审批、签约、支取的贷款产品。有效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供应商资金不足、 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 2、业务流程 (1)采购人的采购资金纳入同级或以上政府财政预算。 (2)供应商与政府采购部门签署采购合同。 (3)采购合同在公开平台进行公示或者备案。 (4)采购供应商依托采购合同,通过建行集团供应链平台申请融资。 (5)建行核实贸易背景,按照采购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考虑质押率)发放融资款项。 (6)业务到期前,政府部门支付采购款项到建设银行指定的回款专户中。 3、产品优势 无抵押(依据政府采购合同及历史交易、履约信息作为授信依据); 放款快(在线审批,最快 T+0 放款); 额度高(单笔合同贷款金额最高 3000 万元); 操作便捷(流程简捷,全线上化操作); 还款灵活(支持多种还款付息方式,支持提前还款); 4、借款人基本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及个体工商户; (2)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从事符合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活动,近两年无环保违法记录; (3)在建设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4)企业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信用记录良好,近 2 年在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 (5)企业主及其配偶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6)不存在我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管理制度规定的禁止准入情形或停止业务关系的情形。 (二)申请路径 建行集团供应链平台 (三)利率 随着市场价格变化及上级行要求确定,一般不超过 5%,优质客户综合成本更优惠。 平顶山银行政府采购融资贷联系方式 及融资产品介绍 一、联系方式: 61 联系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备注 刘亚兴 平 顶 山 银行 洛 阳 分行 小 微 金 融部 洛龙区开元大道 258 号世贸中心一 楼 13837937717 (微信同号) 二、融资产品介绍 “银政易贷”是指我行对中标政府采购合同的企业实际控制人发放的,专项用于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个人贷款 业务。 目标客户:中标政府采购合同的企业实际控制人 贷款额度:最高 150 万元(含) 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1 年,以中标合同付款期限为参考。 申请路径:电话咨询+书面申请 贷款利率:年利率 8%-10% 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款或根据客户实际经营 情况不规则还款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政府采购融资贷 联系方式及融资产品介绍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杨洋 客户经理 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路与厚 载 门街交叉口隆安大厦 15896531927 马超 客户经理 13072629900 二、融资产品介绍: “E 采贷”是郑州银行作为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量身定制的用于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并以政府回款为还款 来源的贷款产品。该产品主要解决政府采购商中标垫资的痛点,帮助中标企业快速、高效、便捷获取银行资金。告 别采购融资难,政府中标即可贷。优先支持纳入省市级财政预算的服务贸易类行业企业。 “E 采贷”五大特点:1.纯信用:无需抵押、担保;2.更灵活:随借随还,按需支用;3.额度高:最高为上年 度中标额的 1.3 倍,单笔最高 1000 万元;4.适用广: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有备案信息即可 准入;5.效率高:绿色通道,保证时效。 业务流程: 1.企业申请: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向郑州银行提出授信申请。 2.银行审批:客户经理现场调查,3 个工作日反馈审批结果。 3.企业提款:凭政府采购合同、购销合同等即可提款使用。 利率及优惠政策: 原则上年利率不低于 7%,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实行减费让利政策,减少客户融资成本(不存在与贷款捆绑强 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超范围、超标准收费;转嫁成本收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等提升企业贷款成本 的现象)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帮助客户更好成长。分行所有收费项目均严格根据监管 部门和总行要求执行,我行对银行账户一律免收账户管理费。 62 中原银行洛阳分行政府采购融资贷 联系方式及融资产品介绍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刘严 业务主管 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 66 号 17737997995 许然涛 业务经理 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 66 号 19903896628 张奇浩 业务经理 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 66 号 17737997993 二、融资方案及融资产品 我行推出的政府采购融资产品为信用贷款产品“政采贷”。中原银行小微企业政府采购贷款是指在政府采购招 标方式下,根据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政府财政支付资金为主要还款来源,通过封闭回款路径等方式,为 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业务。 2、融资流程及各环节办结时间 客户通过“中原银行公司金融公众号”、“中原银行小微金融公众号”或“中原银行官方网站”等渠道申请即 可办理。对于申报资料齐全,符合标准的业务,5 个工作日即可完成审查审批。 四、项目风险防控的主要措施 客户在与政府签订的采购合同中,约定回款账户为我行保证金账户,可实现封闭项目回款路径。同时,根据借 款企业基本情况、资金周转情况、中标情况、履约情况,借款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法定代表人需承担连带 保证责任,在放款前需完成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手续。同时, 我行可根据第一还款来源情况要求借款企业提供其他附 加担保以缓释风险,如第三方企业连带责任保证、房产抵押等。 五、其他小微产品 科技贷是我行以河南省科技厅设立的信贷准备金为损失补偿机制,为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的用于其 短期生产经营周转的人民币贷款业务。该产品仅需作为担保措施的实物资产抵押不高于贷款本金的 30%,进一步降 低了对客户抵押物方面的要求。 六、贷款利率及优惠措施 在利率定价方面,我行积极贯彻落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相关政策指示精神,不断完善小微企业定价机制, 参照当地同业平均水平,依据客户风险水平,实施差异化的定价。另一方面,我行对小企业贷款 FTP 利率较大中型 企业低 30BP,从源头上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同时,我行拥有小企业专营团队,并配备有政采贷专职市场营销人 员,能够为小微企业客户提供专业服务。 交通银行政府采购融资贷款联系方式 及融资产品介绍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备注 杨静 客户经理 开元大道 226 号 63272215/13592088356 魏柴扉 客户经理 开元大道 226 号 63272105/18837923035 二、融资产品介绍 63 1、产品介绍 “政府采购贷款”是指交通银行为洛阳地区政府采购提供货物、服务的小微企业提供的,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 款来源的订单融资。是供应商中标即可申请的一种简易融资业务。授信期限一般为一年。 2、申请路径 客户中标后即可向我行联系人申请,由我行专业团队上门拜访调查、收集授信资料(参考小企业授信资料清单) 及协助开立银行账户,同时做好后续的审批跟进、放款及贷后管理流程。 3、利率 执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利率。 4、优惠政策 (1)在利率水平上,对于优质客户给予利率优惠。 (2)建立授信审批专用通道,3 日内完成放款,优化各项流程。 (3)对疫情防控关键领域倾斜信贷资源,保障信贷投放。 (4)一般户及监管账户免开户手续费、免 U 盾使用费。 (5)开户流程上给予绿色通道,保证办理时效。 (6)专业团队对产品进行对接,保证业务全流程优质服务。 浦发银行洛阳分行政府采购融资贷联系方式 及融资产品介绍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备注 苏冰 高级产品经 理 洛阳市洛龙 区 展 览 路 211 号 18623790623; 0379-63037517 微信同手机号 汪乐阳 普惠金融部 总经理 洛阳市洛龙 区 展 览 路 211 号 13698889966 63037526 微信同手机号 二、融资产品介绍 (一)产品介绍: “政采 e 贷”是由洛阳市财政局与浦发银行共同开发,基于政府采购合同,为供应商提供的信用贷款。 (二)产品优势: 1、融资期限最长可达 1 年。 2、货物、服务类最高 1000 万元,工程类最高 1500 万元。 3、信用贷款,低门槛,循环额度,随借随还。 4、业务流程简单,在线秒级放款,尊享快捷体验。 5、总行补贴,融资利率有优惠。 (三)适用客户: 1、在河南省境内注册的供应商,未列入河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64 2、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无逾期、垫款等情况,且无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3、政府采购中标区域: (1)河南省省直、郑州市(含市内各区)项目 (2)洛阳市市直项目 (3)河南其他地市市直项目 (4)林州、长垣、新郑、禹州中标项目。 (四)申请路径 1、供应商首先与联系人联系,提供企业基本证件、征信报告、中标合同、采购合同等进行客户准入和额度测算。 2、供应商来浦发银行开户,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填写浦发银行账号。(若客户已签署其他银行账号,则需要联系 浦发银行进行备案银行账号变更) 3、授信审查和放款(一周时间) 邮储银行政府采购融资贷联系方式 及融资产品介绍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备注 李幸丽 总经理 西工区中州中路 216 号邮政大厦 13838836699/63290358 杨晓滢 产品经理 西工区中州中路 216 号邮政大厦 13523600357/63290358 二、融资产品介绍: 政采贷是指我行向符合我行授信条件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中标的企业或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中标企业合法生 产经营活动的短期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 该产品以借款人在我行开立并质押给我行的政府采购收款账户回款作为主要还款来源,授信额度最高 500 万, 额度期限 2 年,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 18 个月,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按月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固定周期结 息、按还款计划表还本等,贷款利率执行普惠金融贷款利率。 邮储银行各分支机构均可以申请。 光大银行洛阳分行政府采购融资贷款 产品介绍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备注 王冲 产品经理 洛龙区开元大道五 洲大厦楼一、二层 62222007 18569936293 石磊 副总经理 二、融资产品介绍 1、产品介绍 我行开展的政府采购融资贷款名称为政采融易贷,指我行根据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以政府财政支付资金为主 要还款来源,通过封闭回款路径等方式,为中标供应商提供授信额度。中标供应商可根据需要办理短期流动资金贷 65 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等业务。 2、申请路径 中标供应商持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即可向我行各营业网点申请政采融易贷。授信申请企业材料齐全完备的,我行 可在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通过后,对具备放款条件的企业,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后附我行各营业网 点地址电话及申请业务所需材料清单。 3、授信金额及期限 单笔授信金额最高可达政府采购中标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八十,贷款期限与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周期、付 款方式相匹配,最长为合同约定付款日期后两个月。 4、利率:参照放款时当地市场利率执行。 附件一:光大银行洛阳分行各营业网点 营业网点 地址 联系电话 分行营业部 洛龙区通济街开元大道交叉口 五洲大厦裙楼 0379-62222126 王城路支行 西工区王城大道 221 号 0379-62222022 西苑路支行 涧西区西苑路与青岛路交叉口西南 角 0379-62222056 华阳支行 辽宁路与丽新路交叉口西 100 米路 北 0379-60650338 珠江路支行 涧西区珠江路与寨南路交叉口西南 角美景家园底层一二层 0379-62222071 英才路支行 洛龙区英才路与美茵街交叉口 0379-62222217 附件二:申请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近三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6、授信申请书 7、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中信银行政府采购贷联系方式及产品介绍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闫恺 中信银行洛阳分行普惠金 融 部总经理 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 405 号中信银行大厦 1803 室 15837959999 齐笑沛 中信银行洛阳分行普惠金 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 13938852129 66 融 部客户经理 405号中信银行大厦 二、融资产品介绍: 1、中信银行政府采购贷是在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下,中信银行根据采购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小微企业 提供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2、产品适用范围:中标河南省政府采购项目和洛阳市政府采购项目的全省所有小微企业。 3、贷款额度:额度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90%,最高 1000 万元。 4、申请路径:联系中信银行洛阳分行普惠金融部,提供企业基础资料及中标相关资料,资料齐全 1 个工作日 即可审批完结。 5、优惠政策:中标政府采购贷款的小微企业可在中信银行普惠金融享受优质客户的最优惠利率、减免相关费用、 提供小微企业专属金融服务方案。 招商银行政府采购融资 贷联系方式 及融资产品介绍 一、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备注 平凡 产品经理 洛阳市涧西区南昌 路 7号西苑大厦 0379-65119671 13461051216 王伊宁 客户经理 洛阳市涧西区南昌 路 7号西苑大厦 0379-65119711 13683861133 二、 融资产品介绍: 1、产品介绍:我行针对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产品为“政采贷”,是指我行针对政府采购招投标中标供应商,结 合其中标项目、采购合同、综合履约能力提供用于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并以该合同项下未来应收账款为第一还款来 源的综合授信,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目前我行该产品主要有线上及线下两 种模式; 我行郑州分行机构内已设置专业团队负责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办理,已于 2018 年成功对接河南省财政厅实 现政府采购系统的数据互通,开展线上模式的政府采购融资业务; 2、申请路径:政采网直接发起融资意向申请或招行小程序/APP等多维度线上、线下渠道申请 3、利率:为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我行严格执行普惠金融利率政策,对符合标准的普惠小微贷款业务 一定补贴优惠; 4、业务流程:对有融资意向的中小微企业申报材料齐全完备——授信审批(7 工作日内)——合同备案---放 67 款(合同备案完成之后 5工作日内); 5、风控措施:回款锁定——保证融资申请人在我行进行融资的政府采购商务合同所对应回款的账户唯一性;选 择已备案的采购合同放款; 6、客户准入: 采购单位 ? 区县及以上政府机构;由上述政府统筹付款的二甲以上公立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 ? 付款记录良好,无拖欠大额工程款、采购款、逃废银行债务等不良记录; 采购项目 ? 优先支持货物、服务类采购,稳妥介入建设工程类采购; ? 上一年履行或本年中标采购合同金额占企业销售收入达到一定比例; ? 未在他行办理以同一采购合同为贸易背景的融资业务; ? 基于政府采购中标总额和实际采购合同办理融资,额度最高可达到 2000 万,期限最长 1 年; ? 线上+线下用款模式结合,线上随借随还,资金支付灵活。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总则 1.1采购项目概况 1.2采购项目的付款方式及服务期 1.3服务质量及履约验收等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5 费用承担 1.6 保密 1.7 语言文字 1.8 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10磋商预备会 1.11 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2、磋商文件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 2.3 磋商文件的异议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2报价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 3.4 磋商承诺函 3.5 资格审查资料 3.6 备选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制作 4、响应文件提交 4.1 响应文件的签字或盖章要求 4.2 响应文件的提交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磋商开启 5.1 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 5.2 磋商开启规定 6、磋商 6.1 磋商小组 6.2 磋商程序 6.3评审原则 7、确定成交及合同授予 7.1 确定成交的原则 7.2 成交结果 7.3 成交通知 7.4 履约保证金 7.5 签订合同 8、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8.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8.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5质疑和投诉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附件:质疑函范本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合 同(样本) 第五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办法 1、评审方法 2、评审标准 2.1 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标准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评审程序 3.1 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 3.2 详细评审 3.3 响应文件的澄清 3.4 评审结果 4、评分标准说明 4.1关于价格扣除和评审报价的说明 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1:响应函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3: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附件4: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5:报价一览表 附件6:服务报价明细表 附件7: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 附件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9: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附件10:项目管理机构 附件11:服务方案 附件12: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附件13: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附件14:承诺函 附件15: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附件16: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 附件16-1: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 附件17: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 附件17-1: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扫描件 二次报价函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