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泸县中医医院
营养食堂对外出租公告
泸县中医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将泸县中医医院营养食堂对外出租,欢迎广大企业及自然人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泸县中医医院营养食堂概况
泸县中医医院拟对外出租的营养食堂位于泸县中医医院康复楼(整幢楼共5层)底楼部分,框架结构,层高5.3米,拟出租面积476.8平方米,水电气三通,外墙贴砖,内抹灰刷白,地板砖地面。该场地仅限用于经营餐饮服务,且餐饮服务应优先满足医院病人及其家属、医院职工就餐,出租期限1年,合同保证金为3万元。
二、项目名称
泸县中医医院营养食堂对外出租。
三、承对外出租期限
对外出租期限为1年,起止时间: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企业、自然人均可参加投标,但中标人需在对外营业前(2021年1月1日)取得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且工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含食品加工、餐饮服务的相关资质。如中标人为能在该时间前取得相关资质,泸县中医医院有权终止该合同,并重新对外招租。
五、报名及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3万元,开标现场缴纳。中标人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现场退还。
六、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4日上午10:00时。
(二)投标、开标地点:泸县中医医院门诊楼四楼小会议室。
七、租金最低限价及定标方式
1、租金最低限价:报价不得低于8.3万元。
2、定标方式:投标人报价不低于最低限价且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
投标人须知
一、本次营养食堂对外出租的招租人为泸县中医医院。
二、本次营养食堂对外出租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经营要求:
1、经营方式:中标人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自行办理有关证照,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其经营所需工作人员由中标方自行安排,人员经费自理,不得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中标人与泸县中医医院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与泸县中医医院无关。中标人经营期间自行维修所有设施设备,需添加与经营相关的设施设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如中标人需对经营场所有重大改造,应与投标方协商解决。泸县中医医院有权对中标人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质量、销售价格等进行监督检查和结算管理。
2、营业时间:7:00-19:30
3、经营价格:盖饭价格为13元/份(肉不得低于100g),餐盘价格为15元/份(两荤一素一汤),经营价格原则上不上调,确因特殊原因如原材料市场价格有大幅上调而导致需要上调价格的,需经医院审核后调整。各类炒菜明码实价(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格)。
4、管理要求:经营期间,泸县中医医院有权采取各种监管措施,保证营养食堂的卫生清洁、食品质量、分量、价格。
泸县中医医院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