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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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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2020-12-04
[磋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BZC2021_902102_302-JH001-XM001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278.4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健力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天秀路10号中国农大国际创业园3号楼6068

中标金额:278.4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北京健力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天秀路10号中国农大国际创业园3号楼6068 91110108662189842D 278.4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优惠率 优惠条件 单价 服务要求
北京健力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餐饮服务 - 1 278.4万元 278.4万元 % 2784000 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自用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详见合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史凤英、王志阳、王宪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8624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详见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8.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以及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cjq.net/)发布。

8.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紫芳路18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599063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3号楼9层

联系方式:戴翔、刘倩、张微,010-65173261、65173011、65244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翔、刘倩、张微

电 话: 010-65173261、65173011、65244879

1002 餐饮服务项目 发售版.pdf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docx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采 购 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1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5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8 第四章 项目需求书............................................................................... 20 第五章 合同条款................................................................................... 23 第六章 评审标准................................................................................... 32 第七章 响应文件组成和格式...............................................................37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 在(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 6号北京 INN 3 号楼 9层)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2020 年 12 月 02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项目名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283.2 万元 采购需求:一项服务,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2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与 本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 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7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 6 号北京 INN 3 号楼 9 层(地铁 2 号线、6 号线,朝阳门站 H口出,向南 200 米)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3 售价:每本人民币 300 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快递费 5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02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 6号北京 INN 3 号楼 9层会议室(地 铁 2号线、6号线,朝阳门站 H口出,向南 200 米) 五、开启 时间:2020 年 12 月 02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 6号北京 INN 3 号楼 9层会议室(地 铁 2号线、6号线,朝阳门站 H口出,向南 200 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7.2 标书款支付方式:现金、支票、银行汇款。 标书款银行账号:邮寄购买采购文件的,请供应商一律使用单位对公账号,按 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磋商文件编号,然后将购买资料、 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联系方式(手 机号)等信息,发送至电子邮箱 yw05@hcjq.net,邮件主题写明项目名称,我公司 收到后将尽快以快递方式将采购文件邮寄给贵方。 收款单位: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银行账号:1119 1701 0400 02067 开户行行号:1031 0001 9176 7.3 凡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 介绍信;(2)购买人本人的身份证明。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4 7.4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 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以及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 限公司网站(http://www.hcjq.net/)发布。 7.5 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文件依据:(1)、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6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紫芳路 18 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599063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 6号北京 INN3 号楼 9层 联系方式:65173261、65173011、65244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翔、刘倩、张微 电 话:65173261、65173011、65244879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本表关于要采购的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 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 内 容 说 明 1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283.2 万元 3 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截止日期: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日前 4 响应文件语言: 简体中文 报 价 和 货 币 5 报价货币: 人民币 响 应 文 件 的 编 制 和 递 交 6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55000 元 磋商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金融机构或担保机 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磋商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磋 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等,将磋商保证金交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 询有限公司(采用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的,须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前到账,并注明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7 磋商保证金银行账号: 收款单位: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浙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000 0010 0076 39 开户行行号:3161 0000 0025 8 成交服务费为:按“第七章附件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服务类收取,按成 交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成交服务费银行账号: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6 收款单位: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银行账号:1119 1701 0400 02067 开户行行号:1031 0001 9176 9 响应文件有效期:90 天 10 响应文件份数: 1 份正本、 4 份副本、 1 份电子版、1份磋商保证金 或其凭证 11 供应商递交的电子版文件应为响应文件正本 PDF 扫描版,包含纸质响应文 件全部内容,存储载体为只读光盘或一次写入光盘。 1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0年12月02日上午10:00 (北 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密封规定的,恕不接受。 磋商次序:按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次序,供应商在收到磋商小组的通知后应 在指定时间内到达磋商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 6号北 京 INN 3 号楼 9层会议室 磋商内容:磋商小组针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和价格等内容进 行磋商。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 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包括“第四章 项目需求书”、“第五章 合同条 款”。 13 除供应商须知 18.2.2 规定的无效响应条款外,以下情况按无效响应处理: 1、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的; 2、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供应商声明函”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14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报价不是成交唯一条件。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7 其他 15 本项目合同不允许转包。 本项目合同是否允许分包:□是/■否 16 服务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17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至磋商现场,以备查验。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8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 采购单位及合格的供应商 1.1 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人委托,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所述的 具体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 1.2 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 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2.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符合“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要求; 1.2.3 只有收到邀请、已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购买了磋商文件并登记的供应商方 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4 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记录: 1.4.1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 1.4.2 查询截止时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资格审查时。 1.4.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评标记录一并保存。 1.4.4 使用规则:经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其响 应无效。 1.5 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过程中不得向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 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磋商资格或成交 资格。 1.6 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9 权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并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1.6.1 提供虚假的资料; 1.6.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1.7 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 2. 资金来源 2.1 采购人必须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3. 磋商费用 3.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 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 4. 磋商文件构成 4.1 要求提供的服务内容及详细需求、供应商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磋商文件中 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项目需求书 第五章 合同条款 第六章 评审标准 第七章 响应文件组成和格式 4.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 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 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5. 供应商的疑问 5.1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并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的,采购单位 对书面疑问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6.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6.1 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10 的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 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至少 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日的,将顺延提交 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3 对磋商文件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 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 构回函确认。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7. 报价范围及响应文件中语言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7.1 供应商不得仅对本项目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或响应。 7.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竞争性磋商的所有来 往函电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文件和印制的资料可以用另 一种语言,但应附有简体中文翻译本,并以简体中文翻译本为准。 7.3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 响应文件构成 8.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以 下内容: 附件 1——报价函(格式) 附件 2——总报价表(格式) 附件 3——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 4——服务内容偏离表(格式) 附件 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 6——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7——业绩证明文件 附件 8——供应商情况表 附件 9——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参加的) 附件 10——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的)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11 附件 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的) 附件 12——服务方案 附件 13——成交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附件 14——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 附件 15——供应商自行提交的其他文件 8.2 除上述 8.1 条外,响应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 9条的所有文件。 9.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9.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服务的合格性且符合磋商文 件的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9.2 前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9.2.1 服务方案的详细说明。 9.2.2 对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书,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项目需求做 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项目需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9.2.3 根据项目需求和特点,还应包含项目实施整体方案、项目人员配备等有关内 容。 10. 报价 10.1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 法”。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否则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无 效响应被予以拒绝。 10.2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分项报价表(格式)”填写所报服务的单价和总价。 磋商文件对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磋商小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 价。 10.3 报价表中的所报总价应已包括供应商若最终成交,应缴纳的与所报服务相关 的所有税费。 10.4 报价总价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 项的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 10.5 供应商按 10.2 款要求填写报价供磋商小组评审方便,但不限制采购人以其 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利。 10.6 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书中的所有项目进行应答和报价,不得分拆只 选择部分项目报价;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本项目分包。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12 10.7 为保证公平竞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应合理报价。磋商小组认 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最后报价合理性的, 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11. 磋商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 11.1 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 文件的一部分。 11.2 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单位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 列任何情况发生,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 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1.3 磋商保证金应用报价货币,并采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任何一种 形式。 11.4 供应商没有根据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第 11.1 条和第 11.3 条的规定,提 交磋商保证金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而予以拒绝。 11.5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书面政府采购合同后 5个工作日 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 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1.6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 采购代理机构交付成交服务费,否则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2. 响应文件有效期 12.1 响应文件有效期自规定的提交最后报价之日起,至“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 所述时限内保持有效。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被予以拒 绝。 12.2 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13 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 应文件,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 效。供应商也可以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 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3.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3.1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正 本、副本和电子版,每本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或“电 子版”。若正本和副本或电子版不符,以正本为准。 13.2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 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 署响应文件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代表签署响应文件的,应 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应将上述文 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响应文件应当装订成册,编 制页码。响应文件的正本须加盖供应商骑缝章,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 的复印件。 13.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 表签字后才有效。 13.4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3.5 本磋商文件中所要求加盖的供应商公章是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行 政公章”,不得加盖其它“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 政公章;“签字”是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在磋商文 件规定处亲笔写上本人姓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盖章”是指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磋商文件规定处加盖个人名章、手签章、印鉴等。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4.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电子版、磋 商保证金或其凭证密封提交。 14.2 所有信封或纸箱上均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地址。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14 2)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 ( 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的字样(填入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时间)。 3)在信封或纸箱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公章,也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表签字。 14.3 所有信封或纸箱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文件被宣布为“迟 到”响应文件时,能原封退回。 14.4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单位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过 早启封概不负责。 15.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5.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时间和地点,将响应文 件密封递交采购代理机构。 15.2 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在此情况下,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受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 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5.3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单位或磋 商小组有权拒收并原封退回。 16.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6.1 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提出书面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的要 求,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 接受。 16.2 供应商补充、修改的书面要求被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的,其补充、修改的内容 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 修改的内容为准。 16.3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的要求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按本 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五、磋商和评审 17. 磋商仪式与磋商小组 17.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 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仪式。磋商仪式邀请供应商代表、采购人和专家等有关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15 方面代表参加。参加磋商仪式的代表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7.2 磋商仪式开始时,采购代理机构宣读致辞,由供应商代表或监察人员或公证 人员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供应商退场。 17.3 磋商仪式中,除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响应文件之外,采购代 理机构不得拒绝任何响应文件。 17.4 磋商小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组建并负责磋商评 审工作。磋商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 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应依照政府采购法及其他各项有关政府采购评审管 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各项职责。 17.5 磋商小组评审专家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评 审专家职责的,采购单位有权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通报。磋商小组评审专家 不履行法定职责,影响项目评审的,采购单位将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或投诉。 18.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 18.1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是指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 和符合性检查。 18.1.1 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 备资格。 18.1.2 符合性检查指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其对磋商文件 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8.2 非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18.2.1 在磋商中,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 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 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文件和承诺。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 磋商保证金、适用法律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 离。 18.2.2 未实质性响应的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 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1)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16 2)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 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第七章附件资格证明文件中带* 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没有对此作出完全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8.3 审查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 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 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 件的实质性内容。 18.4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为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9. 磋商 19.1 磋商小组将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成员将依 照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次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供 应商的磋商代表应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磋商。为加快磋商 进程,要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 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随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以备查 验。 19.2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 中的内容,包括“第四章 项目需求书”、“第五章 合同条款”。对磋商 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任何变动的部分磋商 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9.3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对磋商小组提出的 问题作出书面答复和承诺,并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供应商提交 的书面回答或承诺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 章,并将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 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磋商次数及每个供应商的磋商时间将由磋商小组根 据具体磋商情况确定。 20. 最后报价 20. 1 磋商小组将在磋商结束后,根据供应商报价及磋商情况要求所有参加磋商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17 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提交最后报价。 20. 2 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1. 评审 21.1 经磋商最终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 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1.2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 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1.3 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将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 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1.4 最低报价不是成交唯一条件。 22.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22.1 推荐成交供应商: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 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及排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 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2.2 采购人从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 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3. 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 23.1 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透 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3.2 磋商结束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与本次采购有关人员对属于审 查、磋商、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 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3.3 在评审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响 应文件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 保留权利 24.1 因不可抗力或成交供应商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单位保留与其他候选供应商 签订合同的权利。 25. 成交通知书 25.1 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省级以上财政 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18 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5.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6. 签订合同 26.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 项与采购人签订书面政府采购合同。如果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 同,除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外,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6.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6.3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 候选供应商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 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 购活动。 27. 采购活动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 不足 3 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 一条第三款和财库[2015]124 号文件规定的情形除外; (四)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8.供应商质疑 28.1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直接或以邮寄方式提交书面质疑 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部门: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综合法务部; 联系电话:65915204;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 6号北京 INN 3 号楼 9层; 28.2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 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 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 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19 28.3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应当采用财政部发布的质疑函范本。供应商为自然 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 盖公章; 28.4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20 第四章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名称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 二、项目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方庄紫芳路 18 号。 三、餐厅概况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位于主楼一层专用餐厅区,分为食品加工 区及就餐区,食品加工区面积约 210 平米,就餐区约 390 平方米。餐厅配备有 各类炊事机械及炊具设备,硬件设施完善,能够满足 200 余人就餐的食品制作 加工和餐饮服务需求。 四、餐饮服务内容 以自助餐形式为机关提供职工工作日期间早、午、晚餐服务(早餐自助、午餐 自助、晚餐自助),特殊情况或非工作日期间需供餐时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证 食品绿色、健康、营养、安全。每日就餐人数参考:日平均就餐人数约 480 人 次,其中早餐约 200 人次、午餐约 240 人次、晚餐约 40 人次。 五、本项目服务团队要求 1、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不得少于 17 人(含项目经理)。 2、对项目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应取得餐饮职业经理人资格、并有餐饮服务 10 年(含 10 年)以上从业 经历,具务较强的职业管理能力; 厨师长取得技师及以上厨师职业资格,并具有 5年(含 5年)以上国家机关餐厅 或大型餐厅厨师长的工作经验,; 厨师取得高级及以上厨师职业资格,具备 5年(含 5年)以上厨师的工作经验; 面点师应取得高级及以上厨师职业资格,具备 3年(含 3年)以上面点师的工作 经验; 本项目配备专职食品安全员 1名。 所有从业人员政治历史清白,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符合餐饮从业人员健康检 查标准。 项目人员应遵守保密要求,统一着装(费用由餐饮公司承担),着装规范应取得 采购人同意。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21 六、成本控制与过程管理要求 1、原材料采购要求。采购人指定采购与委托餐饮公司代为采购相结合的方式采 购原材料,必须具备稳定正规的采购渠道,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所购食 材需经卫生防疫部门检疫合格,保证食品质量。 2、餐饮公司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确定的餐费标准和就餐人数提供原材料采购服 务,做好成本核算。采购人有权对原材料的采购管理及消耗情况进行定期审核、 不定期抽查。 3、餐饮公司对本项目人员配备、食品与服务质量、环境卫生、资金支出负全责, 不得违法违规经营。 4、釆购人提供餐厅水电保障并制定能源管理量化指标,餐饮公司应积极做好节 能管理工作,因管理不善造成浪费导致费用超支部分由公司自行承担。 5、餐饮公司负责餐卡结算系统的使用管理。 6、餐饮公司负责餐厅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确保设施设备状况良好,保值 增效。 7、餐厅物资更新由餐饮公司根据需求编制并报采购人,由采购人视情况更新补 充。 七、委托管理服务费用 1、餐饮公司为提供本项目餐饮服务所收取的报酬称为餐饮服务委托管理费(即 本项目供应商报价)。 餐饮服务委托管理费中包含餐饮公司提供餐饮服务所投入的费用,该费用组成 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劳保福利、管理费、服装费、烟道清理费、税金、 利润及低值易耗品(含餐巾纸、洗涤液、消毒液、垃圾袋、清洁卫生工具等)。 上述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付费。 除以上费用组成中包括的内容以外,在本项目餐饮经营中所需要的其他费用均 由采购人承担。 2、每日三餐实行成本价,根据实际就餐人数按月结算,此定价权归属采购人。 八、菜品质量要求 餐饮公司应从现代营养学的角度科学配餐,做到主副食合理搭配,营养可口, 数量充足,具体要求如下: 1、饭菜现场制作并少做勤炒,份数适当,保证菜品色、香、味、形和温度。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22 2、早餐不少于 22 个品种,其中主食 12 种、副食 4种、流食 6种,并提供酱豆 腐、调味料等佐餐菜肴。 3、午餐不少于 24 个品种,并供应各式咸菜、酱豆腐、调味料等。其中纯荤菜 2种、主荤菜 2 种、荤素菜 3 种、素菜 3 种、凉菜 4 种、主食点心 5 种、特色 风味小吃 2种以上,汤、粥类 2种,并供应水果、酸奶、饮料等。 4、晚餐不少于 8个品种,其中荤菜 2种,半荤菜 2种,素菜 1种。主食不少于 2种,粥汤不少于 1种。 5、传统民俗节日适时提供应节食品及每周不少于 2次自制食品售卖。 注:纯荤菜以肉类或水产品为主,不加任何辅料;主荤菜以肉类或水产品为主, 主料比例不低于 80%,辅料比例不高于 20%;荤素菜是含有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 的菜品,肉或水产品原料比例不低于 30%;素菜是不含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 菜品。 九、责任 餐饮公司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本项目过程中出现的生产安全、食品安全、员工人身 安全、劳动纠纷等均由公司全权负责。 十、服务期限 本次采购的委托管理服务合同期限为 2 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同为每年签署一次,次年合同的签署依据上一年的考核而定,考核 合格则签署次年合同,具体起止日期在合同签订时确定。 十一、合同终止 餐饮公司在合同期内不能有效完成合同内容,满意率低于 80%,或出现食品安 全等问题,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十二、驻场时间 按采购人要求,需 15 天内进行驻场,提供驻场服务。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23 第五章 合同条款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甲 方: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乙 方: 签署日期: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24 合同条款 一、服务事项 乙方(成交供应商) 向甲方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的餐 厅派遣工作人员提供餐饮服务(以下简称“本业务”),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食堂 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对外营业。 二、合同有效期限 本项目的餐饮服务期限为 2年,合同按年分别签订。其中,本合同有效期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_月_ 日止。 注: 甲方如因政策要求、办公地点变更、食堂取消等客观原因而不再需要乙方提 供餐饮服务,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终止合同。此类情形不能视为甲方违约, 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所需支付乙方的服务费按实际发生数量计算。 三、费用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共计 元(人民币大写: ),按月支付,每月 支付 元(人民币大写: )。甲方于每月 15 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 乙方应当分别提供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等额发票。服务费按照甲、乙双方支付份额 约定,由甲方统一向乙方支付。(该服务费已包含: (1)乙方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 (2)能源费用包干;(3)服装费;(4)综合税率(5)利润率等,且包含但不限于上述所 有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本业务相关消防、环保、卫生、食药等方面的手续,提供餐饮 加工、用餐所需场地、设备设施和水、电、气等。 2、甲方拥有机关食堂的经营权,负责购买本业务所需的食品原材料,并承担相 关清洁用品费用。甲方也可委托乙方代为采购,据实结算相关费用。 3、甲方负责本业务所需的食堂的基础设施,包括食堂的自来水管道、煤气管道、 供暖管道、油烟道、空调、电路、房屋等维修维护,其中油烟道清洗每 2个月进行 一次,以保证乙方能够安全地提供服务。 4、甲方负责提供供餐工作间及前厅的灶具、烹调用具、餐具、消毒设备及本业 务所需的其它设备设施。因供餐品种变化需添置的设备,根据乙方要求,甲方认为 有必要购买设备的,该设备的购买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承担本业务所需的灭鼠、灭蟑、灭蚊蝇等费用。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25 6.甲方向乙方工作人员免费提供本业务所需的员工宿舍(不超过 20 人),免费提 供工作人员的工作餐。 7、乙方委托甲方统一对乙方进行管理,由甲方设立专职管理人员,监督、检查 乙方各项工作的质量和完成情况(每月两次以上),包括食品卫生、餐具卫生、工作 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合理膳食搭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行为规范、技能培训、 礼仪服务等,另外也可以随时根据职工反映随时进行检查。甲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 题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8、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出入库单据进行复核,确保食品原材料达到要求。 9、甲方根据需要有权对乙方提供的食谱进行调整、修改。 10、如乙方工作人员没有达到甲方用人标准,甲方有权利提出调整意见,乙方在 五个工作日之内予以调换,调换后人员仍不能达到标准,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予以 落实,直至符合甲方用人标准。 11、如乙方的从业人员所制作的食品不符合甲方要求时,甲方可以邀请专业人士 对食堂管理、服务进行正常的培训指导,费用由乙方支付。 12、甲方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伙食协调会,由甲方工会组建“食堂民主管理小组”, 就当月供餐过程当中的菜品质量、卫生标准、服务质量等事宜提出具体要求,乙方 需派入参加并在甲方的限期要求内落实整改。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已取得从事本业务所需的所有批准证书。 2、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餐饮服务(早餐、午餐、晚餐均为自助,包 括现场制作等)。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变更本业务供餐的时间段,但应提前 3 天 通知乙方。 3、乙方应当安排固定的人员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并指定一名负责人,乙方在未 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更换主要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4、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业务转让或者转包给他人,不得 在甲方单位对外经营餐饮业务以及出售任何食品。 5、乙方与其工作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 作,承担乙方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社保等费用。 6、乙方工作人员应当具各健康证、厨师资格证等开展工作所需的证书,乙方按 约定确保足额派遣工作人员为甲方服务(见附件: 派遣员工配置明细)。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26 7、乙方工作人员的服装款式应征得甲方的认可。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乙方工 作人员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缴纳社保等相关材料及记录。 8、乙方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有在甲方工作区域内穿奇 装异服、打赤膊、聚众喧哗、赌博、吸烟等不文明行为。 9、乙方工作人员应当爱护甲方财物,因乙方工作人员违规操作、违反工作规则 等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上述原因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 10、乙方工作人员接受甲方专职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并指派专人对食物进行 48 小时留样,填写留样记录,每种食物的留样份量应达到 100 克。 11、乙方工作人员在作期间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 12、乙方保证甲方餐厅的各项卫生达到标准。 13、乙方保证安全作业,自觉遵守甲方单位内部有关保密、安全及消防安全的相 关规定,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火灾事故、食物中毒等事故,均由乙方承 担责任,赔偿损失。 14、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调整员工技术力量,并派不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对 餐厅从业人员进行每月不低于两次的技术实操培训。 六、食堂供应品种 乙方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列出每周食谱报甲方审核通过。 七、质量检查及违约责任 1、本合同有关餐饮服务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关于食品卫生、安 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2、因乙方原因产生的任何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 方的各项损失。 3、本合同履行期间供餐质量问题引发特殊事件,如食物中毒等,双方意见有分 歧时,应委托国家相关部门进行检验。 4、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供餐,并保证就餐满意度达到 80%以上。如满意率不 足 80%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 10%的违约金。 5、对于甲方提出的合理书面整改要求,乙方连续两次整改仍达不到的,甲方有 权拒付当月服务费用;乙方超过三次整改仍达不到的,甲方有权取消合同,乙方应 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 10%的违约金。 6、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市、火灾、传染病等),甲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27 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相关损失并支付合同总额 30%的违约金。 7、除本合同约定外,双方均不得无故自行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任何一方 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解除本合同,应由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8、食堂不得无故拖欠应付给中标单位的款项,否则,每拖欠一日按拖欠服务费 款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违约金; 9、中标单位的经营活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关法规。任何违反有关 法律法规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乙方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缴纳派出 人员的社会保险等,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0、乙方出现治安案件及食药部门出具监督意见书的情况下或甲方两次监督检查 不合格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1、双方应视本合同为商业秘密,在未经双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 告知本合同的内容,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如因违约行为造成对方或者第三方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的,违约方应当另 行赔偿; 13、除上述各项规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违约行为,均应在收到另一方通知 后 5天内予以更正; 逾期未能更正,另一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14、乙方履约情况的日常监督 14.1 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履约行为进行监督。 14.2 甲方对乙方餐饮服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如发现乙方的实际情况与其响 应文件中技术、必要资质及服务承诺等方面不符或存在其它弄虚作假的情况,甲方 有权将上述情况报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后对乙方上述情况进行处罚。 14.3 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问题),甲方有权解除本 合同: 14.3.1 由于乙方不遵守承诺提供服务,经甲方提出后,未能及时解决的; 14.3.2 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八、保密条款 任何一方不得将履行本合同期间获悉的对方秘密信息披露、泄露给第三方。本合 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应继续履行该保密义务。 九、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28 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均 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需求 1、当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 知对方,对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后十五日内给与回复; 2、甲方依照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考核,经双方认可,考核结果为“乙方在合同服 务期内不能有效完成合同内容,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或甲方职工满意率低于 80%”,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在合同期限到期前三个月,双方应对是否继续合作及相关事宜进行商定。双 方有合作意向可续签合同,合同周期为每年一签,最多 2次续签。 4、本合同期满任何一方表示不再续签,或合同期限未满,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解 除合同时,双方按“谁配置归谁”、“谁投资归谁”的原则,清点交接设备设施。中 标单位按照固定资产清单和低值易耗品清单,向食堂办理物品交接返还手续; 中 标单位在经营期间,因使用正常磨损失去使用价值的物品,经食堂监管人员签字确 认以后,不再列入交接物品清单。 5、中标单位交 5%履约保证金。 十一、食堂对中标单位的监管与考核 1、我单位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中标单位的卫生、安全、消防及食品质量等管理情 况进行监管。中标单位应积极配合政府主管部门与食堂的监管,根据食堂要求配合 检查活动并提供所需证明文件。因中标单位原因导致政府主管部门对餐厅的处罚, 中标单位应承担其全部经济责任,此时食堂有权解除本合同; 2、卫生、安全、消防等管理情况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是对中标单位强制性要求, 如果因中标单位原因发生卫生、安全、消防等事故及意外事件,由中标单位承担全 部责任。 3、我单位依据考核标准对中标单位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4、我单位可聘请监管部门对中标单位的服务进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 分级”考核。 5、对食堂考核不合格的或违反食堂管理制度的处罚办法,将从履约金中扣除相 应的金额。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29 6、根据甲方招标需求及乙方的响应服务方案,甲方对乙方的相应考核办法: (1) 餐饮服务: 1、饭菜质量的达标情况。 2、供餐服务的达标情况。 3、伙委会对就餐服务的评定。 (2) 食品卫生: 1、加工制作的环节是否按规范要求操作。 2、供餐过程重点的流程是否按规范要求操作。 3、餐具的洗消中的流程是否按规范要求操作。 (3) 环境卫生: 1、操作间卫生是否按规范要求,是否达标。 2、餐厅卫生是否按规范要求,是否达标。 3、库房卫生和摆放是否按规范要求,是否达标。 (4) 安全操作: 餐厅的设备是否按照设备的规定流程操作。 十二、特别需求 (一) 我单位的设备,设施管理和维护,中标单位人员使用不当造成安全事故, 由中标单位负责。 1.中标单位进驻时应对厨房、餐厅设备设施、物品进行清点,经清点无误后在 食堂所列清单上签字验收。签收后中标单位承担厨房、餐厅的全部设备设施的日常 管理责任。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保证上述设备设施、物品完好; 2.日常规范使用设备,如因中标管理或操作不当引起设备丢失、故障、损坏等 损失,由中标承担全额赔偿或维修费用; 3.如因制作食品的需要必须添置用具用品的,应当向食堂提交书面报告,详细列 明拟添置的用具用品的名称、数量、规格、价格等,经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采 购,并以正式发票向食堂报销,食堂也有权自行决定采购上述物品,所有物品产权 归食堂。 4.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中标单位应保持经营场地原状;对食堂提供的设备设施、 用具进行清点移交,我方所提供的设备设施、用具如有损坏(正常损耗、磨损除外)、 丢失,中标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 其它条款约定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30 1.中标单位接受食堂每天对食品卫生进行的监控,并实行留样制度,每餐样品保 存期为 48 小时,以便食堂对其进行卫生抽检; 2.未经食堂书面同意,中标方不得擅自停止提供服务,遇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五 一、国庆、元旦、春节等) 应根据食堂要求,应提供上述节假日正常餐饮服务,不 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3.中标方不得转包、分包本合同的任何部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中标单位不得改变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的用途,不得改变电路或私拉电线,不 得改变或破坏餐厅的结构。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食堂有权解除本 合同; 5.双方应清楚的了解所有合同文件的内容,任何对此合同的不了解或漠视均不能 使其免除所应负的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双方不得将上述任何文件(全部或部分的) 作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用途。 7.合同终止 7.1 餐饮公司在合同服务期内不能有效完成合同内容,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或 满意率连续三个月低于 8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2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向甲方移交餐厅服务用房、设备、厨具、炊具、餐 具、剩余主辅料和厨杂、物资等。双方结清所有费用后,乙方应在接到采购人书面 通知的 7 日内撤出本项目。在撤出本项目前,餐饮公司应提供正常的餐饮服务。 8.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5份,甲方执 2 份,乙方执 2份,采购代理机构 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31 甲 方: 乙 方: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 络 人: 联 络 人: 电 话: 电 话: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32 第六章 评审标准 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 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 法。 二、评审因素及所占权重:详见评审标准细则 说明: (1)评审价格: 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磋商,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 规定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则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参与评审; 依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参加 磋商的监狱企业,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 价格参与评审。 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其他情况下,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即为评审价格。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33 评审标准细则 序号 评分因素 评价指标和分值 1 商务 (20 分) 供应商 能力 10 分 1、供应商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 证范围包括:餐饮管理和服务相关内容,得 2 分; 2、供应商获得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 证,认证范围包括:餐饮管理和服务相关内容, 得 2分; 3、HACCP 认证体系,认证范围包括:餐饮管理 和服务相关内容,得 2分; 4. 供应商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 括:餐饮管理和服务相关内容,得 2分; 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括: 餐饮管理和服务相关内容,得 2分。 评分原则: 须提供有效的资格(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 供应商公章且以上认证都必须在有效期内通过 年检的。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 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 分处理,原件备查(开标当天无需携带,原件 后期备查)。 企业 业绩及 经验 10 分 供应商具备近3年内(2017年 11月1日起至今) 具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高校院校等类似项 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单项业绩合同(须提供合 同首页、内容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的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得 1分,最多得 10 分。 2 技术方案 (70 分) 总体服 务方案 10 分 总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目标、餐厅规划、 效果设计、经营品种、人员配备、服务标准、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34 操作流程、管理制度及奖惩措施等内容)齐全、 合理、可实施。 方案科学详细,具有操作性,有明确的组织架 构、操作流程完整得 10 分; 方案科学详细,具有操作性,组织架构不明确, 操作流程较完整得 6分; 方案科学详细但操作性一般得 2分; 方案不科学、不详细、操作差或无方案得 0分。 针对本 餐厅的 服务特 点、难点 分析 10 分 针对本项目的服务特点、难点分析: 项目特点和难点归纳准确,措施得当,方案全 面完整、明确、合理、可行的,得 10 分; 项目特点和难点归纳一般,措施一般,方案一 般的,得 6分; 项目特点和难点归纳不准确,措施无针对性, 方案不完整且实用性较差,得 2分; 服务特点、难点定位不到位或无分析得 0分。 餐厅菜 品方案 10 分 方案(菜品种类、花色翻新、菜品质量及定价 管控等)合理详尽且可操作性强,至少包括每 季度的菜品更新,更新率达 30%以上。 方案合理详尽,具有操作性,有明确的组织架 构、操作流程完整得 10 分; 方案合理详尽,具有操作性,组织架构不明确, 操作流程较完整得 6分; 方案合理详尽但操作性一般得 2分; 方案不合理详尽、操作差或无方案得 0分。 节能减 排方案 6分 方案(水、电、燃气等节能措施)合理详尽且 可操作性强,目标明确并可达成,在上述(水、 电、燃气等节能领域)进行方案评审。 方案合理详尽,具有操作性,有明确的组织架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35 构、操作流程完整得 6分; 方案合理详尽但操作性一般得 3分; 方案合理详尽但操作性差得 1分; 方案不合理详尽、操作差或无方案得 0分。 应急预 案管理 6分 结合项目特点,针对餐饮专业的场景,编制覆 盖全面、可操作、有效性强的应急处置方案得 6 分; 应急方案覆盖全面科学详细,有一定的操作性 得 3分; 应急处置方案覆盖全面科学但不详细,操作性 一般得 1分; 方案无操作性、有效性或无方案得 0分。 客户投 诉处理 方案 6分 有客户投诉处理渠道,客诉流程方案合理、完 善,能闭环处理客诉,整体客诉处理方案优秀 得 6分; 有客户投诉处理渠道、客诉流程方案较合理完 善、能闭环处理客诉得 3分; 有客户投诉处理渠道、客诉流程方案合理不完 善,但能闭环处理客诉得 1分; 无客户投诉处理渠道或无提供方案 0分。 服务 团队 项目 经理 (6分) 拟派项目经理: 具有 10 年及以上餐饮服务管理工作经验得 3 分;具有高级餐饮职业经理人证书,得 3 分。 (依据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工作 履历) 综合服务 团队主要 人员 (12 分) 1.厨师长(4分):具有国家一级厨师职业资格 得 2 分;具有 5 年(含)以上餐厅厨师长的工 作经验得 2分;不满足得 0分。 2.前厅经理(3分):具有 5年(含)以上餐饮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36 注: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工作管理经验得 3分,3年(含)以上得 1分, 3年以下不得分。 3.食品安全员(3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岗位 证书(人社部颁发)得 3分;不满足 0分。 4.厨师(2分);人员配备中有一级厨师和二级 厨师的得 1 分;全部具有 5 年(含)以上厨师 工作经验得 1分。 提供相关证书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加盖 供应商公章。 服务 团队 (4分) 1.提交人员招收、招聘来源情况及人员稳定性 保障措施,依据有关协议或合作证明,稳定得 2 分,无得 0分; 2.团队人员全部持有《餐饮从业人员健康合格 证》(须提供健康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得 2分,部分持有或无 0分。 3 价格 (10 分) 评标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低的评审价格 合格供应商的有效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评审价格)×10 合计 100 分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37 第七章 响应文件组成和格式 附件 1——报价函(格式) 附件 2——总报价表(格式) 附件 3——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 4——服务内容偏离表(格式) 附件 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 6——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7——业绩证明文件 附件 8——供应商情况表 附件 9——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参加的) 附件 10——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的) 附件 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的) 附件 12——服务方案 附件 13——成交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附件 14——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 附件 15——供应商自行提交的其他文件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38 附件 1.报价函(格式) 致:(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磋商采购服务的采购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 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磋商保证金 或其凭证一份,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电子版 份: 1.报价函(格式) 2.总报价表(格式) 3.分项报价表(格式) 4.服务内容偏离表(格式) 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6.资格证明文件 7.业绩证明文件 8.供应商情况表 9.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参加的) 10.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的) 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的) 12.服务方案 13.成交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14.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 15.以 形式出具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为(金额数和币种) 16.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和技术规范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报价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报价总价为(注明币种,并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报价总价)。 2.我方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提交最后报价之日起 个日历日。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39 5.如果在规定的提交最后报价时间后,我方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我方 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我方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目的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 均无关联。 7.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 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文件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8.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 供应商银行账号 日期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40 附件 2.总报价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报价总价 (人民币:元) 年度报价 (人民币:元/年) 磋商保证金 (有/无) 服务期限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_ 注: 1)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2)报价总价应等于分项报价表总价; 3)年度报价应等于报价总价的1/2。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41 附件 3.分项报价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服务内容 单价 小 计 是否为小型、微 型企业服务 1. 2. 3. 4. 5. 6. 7. 8. 总价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_ 注:1、报价货币为人民币;2、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单价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报价总价应包 括如果授予合同供应商将要缴纳的包括增值税在内的销售税和其它税; 4、报价总价应包括所有分项报价表总价和其他分项报价;5、供应商所 报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应当在分项报价表中单独列出产品报价,否则将 被视为无法计算价格而不予以价格扣除。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42 附件 4.服务内容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产品名称 磋商文件 要求 响应文件 响应 偏离 偏离说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_ 注: 1、供应商的服务偏差必须如实填写,并应对偏差情况做出必要说明。供应商应 对故意隐瞒服务偏差的行为承担责任。对磋商文件有任何偏离应列明“正偏 离”或“负偏离”。 2、对磋商文件无偏离应标明“无偏离”。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43 附件 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内容 条目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偏离 偏离说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_ 注: 1、对磋商文件有任何偏离应列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对磋商文件无偏离应标明“无偏离”。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44 附件 6.资格证明文件 (注:附件 6—资格证明文件中带*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没有对此作出完全响 应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目 录 附件 6-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 自然人身份参加的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 6-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原件) 附件 6-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原件) 附件6-4*供应商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 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入支出表)和现金流量 表](复印件,每一页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供应商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 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提交的担保保函(复印件加盖供 应商公章);或者是银行在磋商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 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附件 6-5*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最近半年内连续 3 个月的纳税有效凭证(按月 缴纳)或上年度的纳税有效凭证(按年度缴纳)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有效 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 章) 附件 6-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最近半年内连续 3 个月的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按月缴纳)或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 (按年度缴纳)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文件,依法免 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附件 6-7*供应商声明函(格式,原件) 附件 6-8*供应商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 商公章) 附件 6-9 供应商自行提供的其他文件 填写须知: 1)供应商应如实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格式,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2)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45 3)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4)全部文件应按本文件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46 附件 6-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 自然人身份参加的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47 附件 6-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原件)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有 效的护照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48 附件 6-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原件) (非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响应文件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 权书及其附件;若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用提交。)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的 (公司名称) 的 在下面签字或盖章的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 代表本公司授权 (公司名称) 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 为本公司的合法 代理人,就(项目名称) 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 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 被授权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有效的护照复印件。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49 附件 6-4*供应商的资信证明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 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入支出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每一页均 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供应商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 点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提交的投标担保保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是 银行在磋商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须 加盖供应商公章;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说明: 1)供应商提交审计报告的: 供应商应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单位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一 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 2)供应商提交银行资信证明的: 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银行资信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资信证明的正文、声 明或背书或其他说明; 银行资信证明是指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日期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 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3)供应商提交投标担保保函的: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担保保函必须采用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并由规定的担保 机构出具,保函原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时间提交,响应文 件中提交复印件。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50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 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 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 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 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 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 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 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 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 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51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 保函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部分免除投标人保证 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导致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 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 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 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向书面同意 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 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52 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方式 一、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 号光耀东方写字楼 20F 联系电话:4008626888,88822502,16666809506 网址:www.eguaranty.com.cn 二、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 联系人:杨 阳 陈浩然 联系电话:58528650、58528660 移动电话:13488652033、18910210850 传 真:58528656 邮 箱:yangyang@scdb.com.cn chenhaoran@scdb.com.cn 三、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12 号天作国际大厦 A座 28 层 联系人:高路,孙莹 联系电话:59605600-6011、6931 移动电话:13910831161、13620094669 传真:59605606 邮箱:tailiwendy@126.com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53 附件 6-5*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 最近半年内连续 3 个月的纳税有效凭证(按月缴纳)或上年度的纳税有效凭 证(按年度缴纳)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有效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 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附件 6-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最近半年内连续 3 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按月缴纳)或 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按年度缴纳)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54 附件 6-7*供应商声明函(格式,原件) 声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磋商采购活动中,我单位声明: 1、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即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期限已经届满。 2、我单位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 障的群团组织。 3、我单位不属于“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4、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 供应商信息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相互关系 (注:如没有特定关系的其他供应商,请填写“无”。) 5、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编制本响应文件时,承诺本响应文 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全部属实,所投产品符合国家有关产品生产、销售的各项强制 性标准、规定。 我单位承诺本声明内容全部属实,如有虚假将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 任和后果。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期: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55 附件 6-8*供应商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 商公章)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56 附件 6-9 供应商自行提供的其他文件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57 附件 7.业绩证明文件(如有) (附合同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序 号 项目名称(含已完成 及正在实施的项目, 请分别注明并做适 当描述) 合同 主要 内容 合同总 金额 委托方联 系人及电 话 供应商单位 负责人及电 话 备 注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磋商小组保留对上述资料原件审核的权利。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58 附件 8.供应商情况表(适用填写) 供应商名称:(公章) 填表日期: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企业性质 主管机关 企业等级 组建时间 联 系 人 资质等级 信用等级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财务负责人 固定资产 自有资金 电 话 流动资金 注册资金 营业执照编号 资产总额 财务 状况 年份 主营收入 (万元) 收入总额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2018 年 2019 年 经营范围 企业员工 情况 总人数(从业人 员) 管 理 人 员 高级职称人员 中 初 级 职 称 人 员 企业 组织机构 可附图 下属 部门情况 可附表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59 附件 9.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参加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 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 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60 附件 10.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的)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的规定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61 附件 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的)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提交的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6〕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 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 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 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62 附件 12.服务方案 内容自拟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63 附件 13.成交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致: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代理的 项目(设 备)竞争性磋商中若获成交(文件编号: ),我们保证在收 到成交通知书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以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 认可的一种方式,向贵公司指定的银行账号,按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规定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承诺方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日期: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64 附件 14.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200 万元以下 1.5% 1.5% 1.5% 200~500 万元(含 500 万元) 1.1% 1.1% 1.1% 500~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0.8% 0.8% 0.8% 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 0.5% 0.35% 0.35% 5000 万元~1亿元(含 1亿元) 0.25% 0.2% 0.2% 1~10 亿元(含 10 亿元) 0.05% 0.05% 0.05% 10 亿以上 0.01% 0.01% 0.01%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200 万元×1.5%=3 万元 (500-200)万元×1.1%=3.3 万元 (1000-500)万元×0.8%=4.0 万元 (5000-1000)万元×0.5%=2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25%=2.5 万元 合计收费=3+3.3+4.0+20.0+2.5=32.8(万元)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20-1002 网址: http://www.hcjq.net/ 65 附件 15.供应商自行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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