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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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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开招标

招标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开招标
附件1采购需求.pdf

项目概况 轮训大队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26号汇通大厦7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IT-HNZG-2020080006L1

项目名称:轮训大队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预算金额:97.56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7.56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1包,采购轮训大队食堂食品配送服务2年。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2、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7日 至 2020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26号汇通大厦706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26号汇通大厦7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需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供应商须递交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加盖鲜章,原件核查,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购买人指定邮箱。供应商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供应商的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欲变更报名登记的项目信息,请于保证金截止日前到我单位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147号

联系方式:梁先生0898-661958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26号汇通大厦704、706室

联系方式:甘女士、符女士0898-685208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甘女士、符女士

电 话: 0898-68520848

- 1 -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轮训大队食堂食品配送服务2年。 二、商务要求 1.交货期及地点 1.1 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年,按日供货。 1.2 供货地点: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仙沟社区仙黄路 1号。 2.付款方法和条件: 每月结算一次,按一个月的供货总量按执行价格结算货款。每月由采购人、供应商共 同核实供货量后办齐相关付款手续,经审核后由采购人将货款转到供应商指定账户。供应 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日常食品菜单,每 30 日进行一次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政府指导价的 5%(以灵山农贸市场为基准),菜单内食品价格在报价后 30 日内不得发生变化。合同期的 前三个月为试用期,配送食品价格按照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时的日常食品报价单执 行,供应商在试用期拒不执行中标报价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 技术、服务要求 3.1 采购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单价(元) 1 白菜 斤 2 小白菜 斤 3 上海青 斤 4 红薯 斤 5 白萝卜 斤 - 2 - 6 红萝卜 斤 7 水芹 斤 8 豆角 斤 9 香菜 斤 10 洋葱 斤 11 南瓜 斤 12 茄子 斤 13 丝瓜 斤 14 生菜 斤 15 包菜 斤 16 花菜 斤 17 黄豆芽 斤 18 大葱 斤 19 小葱 斤 20 生姜 斤 21 蒜 斤 22 尖椒 斤 23 土豆 斤 24 香菇 斤 25 西兰花 斤 26 西葫芦 斤 27 苦瓜 斤 28 冬瓜 斤 - 3 - 29 葫芦瓜 斤 30 莲藕 斤 31 牛肉 斤 32 光鸡 斤 33 光鸭 斤 34 鸡中翅 斤 35 羊肉 斤 36 牛腩 斤 37 排骨 斤 38 五花肉 斤 39 瘦肉 斤 40 猪脚 斤 41 鱼头 斤 42 秋刀鱼 斤 43 白鲳鱼 斤 44 虾 斤 45 鸡蛋 个 46 哈密瓜 斤 47 葡萄 斤 48 火龙果 斤 49 梨 斤 50 苹果 斤 51 圣女果 斤 - 4 - 52 橙子 斤 53 龙眼 斤 54 芭蕉 斤 55 木瓜 斤 56 橘子 斤 说明:1.本次投标报价为以上 1 至 56 项货物单价合计的总价。 2.供货类别和数量以实际供货清单为准。 3.2 食品品质要求: ①所配送的食品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②肉类执行标准:GB2707-2016 或国家最新标准,必须保证供应为当日生产的产品,肉身 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畜肉品须色泽 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禽肉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 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 ③蛋类:散装生鲜禽蛋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 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蛋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检疫 (或检测)验讫标识。保证新鲜、清洁、无破损;外壳坚固完整,色泽自然有光泽;包装 应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 ④蔬菜:不加农药,无腐烂的“绿色蔬菜”。 ⑤如国家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标准,即按新标准执行; ⑥大米、面粉、食用油经反应如:口感等原因,采购人有权要求配送供应商调换同类同价 格的产品; ⑦供应商须保证配送的副食品存放场地的环境卫生整洁,空气流通,符合国家卫生要求, 避免副食品腐坏、变质或被老鼠、蟑螂或蚂蚁等害虫叮咬,且保证做好副食品质量自检工 作,确保调用的副食品质量始终符合人身安全的正常食用标准; - 5 - ⑧食材配送时间按照与采购人相关管理部门约定的时间给予配送。 3.3 配送要求: ①供应商对配送物资,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 进行保鲜或保质。否则一经查实,供应商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②对部分易存放的食材,需要进行储藏包装,分等分级,按照要求存放在采购人的库房。 与此同时供应商在每一次配送时需要做接收记录,并做好留样处理。并有采购负责人签字 作为结算的依据; ③若采购人发现在质保期内食材腐烂变质,将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并更 换相应数量的物资; ④采购人提前 1日通知供应商次日所需的食材种类、数量,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保质保 量按时提供所需食品,每天早上 07 时 30 分前将次日所需食品配送到位。⑤紧急配送任务 时间要求:采购人提前 2个小时通知,供应商须按时将所需的食品送达指定地点。 3.4 验收: 配送的副食品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共同验收,验收合格的食材由双方在供货清单上 签名确认。 3.5 违约责任: 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候选投标人所投内容的资质证书等进行核查,如 发现与其投标文件中的描述不一,代理机构将报相关主管部门严肃处理。供应商在合同期 内有下列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与此次招标的第二或第三中标候选投标人 (依照先后顺序)签订服务合同:在试用期拒不执行中标报价的、配送食品价格高于约定 报价的、无故未配送的、一周内晚于采购人要求时间送货一小时以上累计超过 3次的、一 周内退货次数达到 3次的、配送食品发生质量问题 3次以上的。 6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轮训大队食堂食品配送服务2年。 3. 技术、服务要求 3.4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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