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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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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2020年7月政府采购意向-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2020年度食堂服务采购 详细情况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2020年度食堂服务采购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2020年7月政府采购意向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2020年度食堂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 46.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品目:
C99其他服务,C0702餐饮服务
采购需求概况 :
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机关食堂服务;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食堂服务;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灵川税务分局食堂服务;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大圩税务分局食堂服务;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定江税务分局食堂服务;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潭下税务分局食堂服务。
预计采购时间: 2020-07
备注:
食堂服务内容、要求和标准 (一)负责县局机关、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灵川税务分局、定江税务分局、潭下税务分局的早、中餐;大圩税务分局的早、中、晚餐 。 (二)负责食堂用品、食材食品保管储存,并做好入(出)库台帐。 (三)负责食堂烹饪和职工用餐服务,所需的食材采购及费用由甲方承担,即采取包工不包料方式。 (四)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妥善保管、使用食堂设备设施。 (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员工食堂相关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质量标淮,自主开展服务活动,不损害承包方利益。 (六)加强工作流程管理,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确保人员安全和食品安全。 (七)加强食堂环境卫生及食品卫生管理,负责食堂产生的废油、泔水、霉腐食物、有害废弃物及生活垃圾的分装回收处理工作,达到安全风险体系建设工作要求。 (八)负责服务场所内治安保卫、消防安全、防盗等工作。 (九)接受发包方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 (十)其他需求 1.中标方在接甲方通知之日起1日内接手进驻并逐步进行移交工作。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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