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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阳盛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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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武汉市汉阳区行政审批局生活配套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武汉市汉阳区行政审批局生活配套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06 14:49| 发布单位:武汉中阳盛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开标时间:2020-12-28| 项目监管地:汉阳区|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区行政审批局生活配套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630号同行商务4楼407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ZY-FG-202012-197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0111380-1382

3、项目名称:区行政审批局生活配套服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40(万元)

6、最高限价:238.944(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主要为武汉市汉阳区行政审批局生活配套服务,具体详见附件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餐饮管理或烹饪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文凭并承诺只承担本项目服务(提供学历证明、身份证、社保证明及项目负责人只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拟派本项目的其他专业服务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提供身份证、健康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07日至2020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630号同行商务4楼407

3、方式:

现场获取。
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不得为电子公章或扫描章)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领取。
3.报名表。(见附件)

4、售价:4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0年12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中阳盛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扶贫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汉阳区行政审批局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北路125号

联系方式:027-846719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中阳盛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630号同行商务407

联系方式:027-84253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晓蕊、成飒

电 话:027-84253609

  • 报名表.docx
  • 项目需求.pdf
项目需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区行政审批局生活配套服务 项目编号:WHZY-FG-202012-197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为更好服务、规范管理政府食堂,汉阳区行政审批局拟对职工食堂 委托服务项目实行社会化。该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诚招社会优秀餐饮公司进行合作。 服务地址:汉阳区行政审批局职工食堂。 汉阳区行政审批局提供的一切设备及设施在委托服务方使用中有人为损坏和缺失,应照 价赔偿。房屋结构不得随意改变。操作间、食堂库房及食堂大厅均属于委托服务方管理范围。 就餐人数:周一至周五,早、中餐 160 人;晚餐 65 人;周六周日早、中餐 150 人(委 托服务方的服务对象包括汉阳区行政审批局及政务大厅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行根据就餐人数 波动进行服务工作方面的调整,最高须满足 600 人进餐要求) 就餐形式及标准:早餐(不低于 12 个品种);中餐套餐(一大荤+二副荤+一素+汤+咸菜 +米饭)。晚餐套餐(一大荤+二副荤+一素+汤+咸菜+米饭)。 周一至周五: 早餐:A 餐 12 元/人,B 餐 8 元/人,C餐 7元/人。(包含人工及其他成本) 中餐:A 餐 28 元/人,B餐 24 元/人,C 餐 15 元/人。(包含人工及其他成本) 晚餐:参照 B 餐中餐标准,按人民币 24 元/人。(包含人工及其他成本) 周六、周日:参照 B 餐早餐、中餐标准,早餐 8元/人,中餐 24 元/人。(包含人工及其 他成本) 注:本项目为定价招标,投标人所投报价均须按照上述“周一至周五 A 餐(每月 22 天)+晚餐(每月 22 天)+周六、周日(每月 5 天)”餐饮标准进行报价。 (二)服务方式: 1、甲方提供场地、设备、水、电、天然气。 2、乙方负责委派管理团队和服务人员,服务人员不得低于 15 人,对甲方的厨房全面管 理,成本控制、食谱制定、设备维护管理、节能降耗、食品卫生管理、生产加工及烹饪、供 餐方式优化、员工培训和调配。 (三)详细服务要求 1、食堂采取食堂委托服务方式。 2、委托服务方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委 托服务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3、必须达到食品卫生安全检疫部门的要求。 4、食堂工作人员由委托服务方按照《劳动合同法》自行聘用安排并承担人员经费。食 堂聘用工作人员的住宿、就餐、医疗、工伤、意外保险、治安、工资、福利等方面由委托服 务方负责。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汉阳区行政审批局相关规定,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 并 监督实施,不能与就餐职工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委托服务方应及时处理, 汉阳区行政审批局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落实。监管人员由汉阳区行政审批局指 定。 5、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各类保险(食堂工作人员保险、食品安全保险等)、伤残 疾病等费用均由委托服务方自理,因委托服务方的管理不善造成事故、职工食物中毒,由委 托服务方负全部责任。委托服务方派驻的全部工作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健康证(必要时应有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证明)方可上岗。 6、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安全等必须达到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和 标准,规范管理,汉阳区行政审批局有权监督并定时检查,问题整改不及时对食堂委托服务 方给予经济处罚。 7、保证一日三餐正点,如遇特殊情况,须根据实际调整时间。足量(注:每份职工饭 菜数量)、优质(质量保证)、做到品种多样化(列出供用品种),能适应不同口味的职工就 餐。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汉阳区行政审批局将定期或不定期调查饭菜质量、份 量、食料进货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食堂委托服务方,食堂委托服务方应虚心听取 意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相应问题。 8、委托服务方须接受汉阳区行政审批局对食堂的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成本、利润、 服务质量等监督检查,每周公示下周菜谱,每月将物资入库单及其它成本构成交汉阳区行政 审 批局核查。如有需要,应配合指定单位审计。 9、委托服务期间,除水费、电费、天然气费、设施设备购置费外,食品安全保险费、 各种检验检查费等其它费用,一律由委托服务方承担。 10、建立健全食堂各项管理制度并上墙,积极配合行政审批局的各项检查工作。汉阳区 行政审批局定期对食堂伙食质量、价格、卫生、安全、财务和服务等进行检查、监督,定期 组织评议,若评议满意率不足 80%,视为违约。若遇违约情况,汉阳区行政审批局随时有权 终止合同。 11、开餐时间及服务时限: 早餐 7点 30 分至 8点 15 分; 中餐 12 点至 13 点; 晚餐 17 点至 18 点。 服务时限:7 天/周 如有需要,应按汉阳区行政审批局要求进行调整。 12、委托服务方在市区文明建设、消防安全、卫生防疫、财务审计等方面应接受汉阳区 行政审批局指导,并能主动迎接并保持同步管理。 13、食品卫生安全:遵守国家、行业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饮食安 全;落实每餐饭菜留样制度;因食品安全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委托服务方负责,并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及赔偿。 14、食品采购:食堂所购所有食材食品均应该由正规、大型、专业的食品商家进行统一 配送,并有经营许可证、食品合格证,保障质量和食品卫生安全。应制定科学、完善的采购 管理制度,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不得腐败变质、霉变及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情况; 采购的肉类食品必须有合法检验单或印证,外加工食品(熟食)采购须确认定点;采购的其 它类食品,如:罐头、饮料、乳制品、定量包装食品、调味品等,必须符合食品应有的品名、 厂名、厂址等,不得为三无产品;食品贮存有专人负责、生熟分开,不得超期,定期清库检 查,防止食品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等,妥善保管票据、检验 单等,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和检查。 15、食品加工和销售:食品加工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须符合卫生要求,有与产品品种、 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设备或场所。 16、食堂要配有厨师,厨师要有从业资格证。食堂工作人员应遵规守纪、具有中学文化 程度,人员持证(健康证、从业证)、按要求着装上岗,服务规范; 17、营养:荤素搭配合理、营养均衡,倡导健康饮食; 18、供餐:品种丰富,数量充足,制作方法多样,供餐及时,注重花色调剂; 19、质量:服务质量和伙食质量,职工满意度高。 (四)项目管理要求 1、内部管理规范,投标方所有服务的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 2、制定并落实全员培训计划,对每名员工进行思想道德、上岗前和专业技能方面的培 训,并有相关培训记录。制定员工考核、奖惩制度。 3、参与委托服务的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着装规范,佩戴标志明显,服务规范,作风 严谨。 4、以往餐饮经营中无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5、食堂财务规范、票据规范、账目清楚、符合要求,经得起各级审计检查并符合要求; 6、食堂所有食材、食品、卫生、操作流程安全等方面,经得起各部门检查并符合要求。 7、制订和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报采购人。出现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性 事件,有现场处理措施和处理记录。 8、每年对参与托管服务的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参与托管服务的工作人员必须 向采购人出具健康证明(无传染性疾病)。对因身体原因不适应工作性质的员工,应予以转 岗或辞退。 (五)其他:除按服务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外,投标人须执行《关于落实湖北 省财政厅等部门推进政府采购支持消费扶贫工作的通知》(武财采【2020】289 号)及《武 汉市汉阳区关于推进政府采购支持消费扶贫工作的通知》,食堂承包方所购农副产品,应于 同等条件下,优先通过“扶贫 832”平台或中国社会扶贫网采购,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金 额不低于当年采购人消费农副产品总额的 25%,其中要确保通过“扶贫 832 平台”采购金额 不低于 15%。如政府部门未停止消费扶贫,该项要求适用于整个服务期。 三、商务要求 1、采购预算:人民币 240 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 238.944 万元。 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3、报价要求、付款方式及要求: 1)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报价须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每个 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可供选择的报价,采购人将不予接受。 2)本项目采用定价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3)结算:最终以实际发生额结算。汉阳区行政审批局每月根据就餐人数及就餐标准,向 委托服务方支付费用。委托服务方应主动提供符合汉阳区行政审批局要求的辅助资料(票据、 证明等)。 4、服务期间,如遇上级对食堂管理及经费的规定发生变化,将与委托服务方协商,根据 上级规定要求调整服务及经费结算方式。协商不成,合同自动中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5、合同执行期间,如遇需终止服务合同情况,委托服务方应配合汉阳区行政审批局做好 交接工作,不得造成食堂服务的中断。 项目需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 二、项目内容 三、商务要求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