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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员工生日福利蛋糕卡(含高安众城公司、江西深燃公司)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公告(第二次)
2020-12-07 09:30:50
2021年度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员工生日福利蛋糕卡(含高安众城公司、江西深燃公司)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公告(第二次) 本项目为2021年度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员工生日福利蛋糕卡(含高安众城公司、江西深燃公司)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人为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参加。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2021年度员工生日福利蛋糕卡采购。
1.2项目编号:TZXT-YCGS-2020-B023
1.3项目规模:本项目投资预算77520元(含税),中标人1名。
1.4采购数量:约323份,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1.5服务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1.6货物交付时间:自采购人采购订单发出之日起7日内。
1.7货物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及具备相关经营范围许可,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2应答人须在宜春市中心城区和丰城市中心城区拥有不少于1家门店,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复印件及蛋糕店外部招牌和内部实景照片加盖公章。
2.3应答人须具备纳税人资格,中选后需开具采购人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函加盖公章。
2.4应答人无发生食品安全等相关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提供声明函盖公章。
2.5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应答。
2.6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从2020年12月07日9时30分到2020年12月11日17时30分。
3.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江西省宜春市明月南路109号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3.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邮件形式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扫描件。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4日15时00分,地点为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南路109号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4.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公开唱价,采购人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4.4 联合体
4.4.1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4.4.2 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4.4.3 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授权的代表负责与发包人和监理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
4.5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5.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4.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www.3270000.com)、深圳市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szygcgpt.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为: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www.3270000.com)、深圳市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szygcgpt.com/)。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南路109号
邮 编:336000
项目负责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13307957388
电子邮件:55214881@qq.com
采购人: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04日
1.2项目编号:TZXT-YCGS-2020-B023
1.3项目规模:本项目投资预算77520元(含税),中标人1名。
1.4采购数量:约323份,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序号 | 区域 | 数量(个) | 金额(元) |
1 | 宜春区域 | 259 | 62160 |
2 | 丰城区域 | 64 | 15360 |
合计 | 323 | 77520 |
1.5服务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1.6货物交付时间:自采购人采购订单发出之日起7日内。
1.7货物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及具备相关经营范围许可,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2应答人须在宜春市中心城区和丰城市中心城区拥有不少于1家门店,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复印件及蛋糕店外部招牌和内部实景照片加盖公章。
2.3应答人须具备纳税人资格,中选后需开具采购人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函加盖公章。
2.4应答人无发生食品安全等相关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提供声明函盖公章。
2.5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应答。
2.6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从2020年12月07日9时30分到2020年12月11日17时30分。
3.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江西省宜春市明月南路109号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3.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邮件形式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扫描件。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4日15时00分,地点为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南路109号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4.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公开唱价,采购人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4.4 联合体
4.4.1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4.4.2 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4.4.3 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授权的代表负责与发包人和监理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
4.5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5.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4.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www.3270000.com)、深圳市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szygcgpt.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为: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www.3270000.com)、深圳市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szygcgpt.com/)。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南路109号
邮 编:336000
项目负责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13307957388
电子邮件:55214881@qq.com
采购人: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