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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食品慰问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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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2020年教职工年底福利采购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南京林业大学2020年教职工年底福利采购中标公告


一、 项目编号:GJCG-20201008

二、 项目名称:南京林业大学2020年教职工年底福利采购

三、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苏果超市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凤台南路146号

中标金额:600元/份

四、 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

名称:南京林业大学2020年教职工年底福利采购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备注

1

提货凭证

3692人(2535份提货券及1157份提货券金额一半)

采购人的职工应可凭提货凭证在供应商门店中获取在售的指定的米、油(提货凭证上需注明,本提货凭证仅可在中标人门店提取米、油)

响应产品提货凭证劵面价值不低于人民币600元/份。

五、 评审专家名单:郑滢、吴健、虞翔、苏晶、胡笳。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人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服务费招标收费基准费率下浮30%计取,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供应商支付金额:1718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林业大学

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85427077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9号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国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单工

联系电话:18362097574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12号熊猫新兴软件园16-2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附件:南京林业大学2020年教职工年底福利采购公开招标文件.pdf
第 1 页 共 31 页 公开招标文件 南京国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月 项目编号:GJCG-20201008 项目名称:南京林业大学2020年教职工年底福利采 购 第 2 页 共 31 页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南京国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林业大学(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林 业大学2020年教职工年底福利采购(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GJCG-20201008 2、项目名称 :南京林业大学2020年教职工年底福利采购 3、采购项目预算: 187.1万元 4、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 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 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 担保函,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 2、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 4.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接受。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 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 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9、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 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 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电子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 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2月7日14点30分。 11、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12号熊猫新兴软件园16号东招标会议室,届时请投 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3、采购人:南京林业大学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 159 号 联系人:夏老师 第 3 页 共 31 页 联系电话:025-85427077 14、采购代理机构: 南京国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 12 号熊猫新兴软件园 16 号东二楼 联系人:单工 联系电话:18362097574 电子邮件:/ 15、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1)招标文件提供: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及 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在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20日上午09:00时至11:30 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指定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12号熊猫新兴软件园 16号东二楼)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500元/份。 (2)招标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发布的信息更正公 告。 第 4 页 共 31 页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 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供应商”、“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自然人。 2.2 “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3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文的相关规定认定。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 价格给予6%的扣除,对联合投标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的扣除(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 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作为 评审价格。 (3)根据《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 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根据《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 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或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或大型企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 库〔2011〕181号]” 和《财库〔2017〕141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报价,其价格不予扣除。 3.2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 志产品。 3.3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 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3.4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 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5 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且经过 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组成 4.1 招标文件组成:投标邀请、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 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招标项目的服务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 方式、提供服务的时间、付款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附件等。 4.2 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 分投标;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 4.3 招标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 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第 5 页 共 31 页 5.1 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十五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5.3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三、投标 6、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 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 6.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6.5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 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6 投标文件应逐页编码,不得跳页(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证明材料、声明及产品介绍、彩页等)。 6.7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7、联合投标 7.1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 府采购。 7.2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 7.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 的特定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申明。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 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 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 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7.4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 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 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8、投标费用 8.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照标准 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下浮30%执行,最低为人民币肆仟贰佰 元整,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9、投标文件组成 9.1 供应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 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 9.2 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 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9.3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10、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10.1 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 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 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 6 页 共 31 页 (3)★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复印件); (4)★第一章投标邀请中 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5)★第一章投标邀请中 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合同条款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等。 11、投标文件的服务部分 11.1 服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投标 报价表中的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11.2 若提供的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 11.3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说明,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其 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 (2)项目实施或集成方案; (3)项目验收标准; (4)服务承诺;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12、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 12.1 价格部分是对投标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12.2 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 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12.3 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 的理由。 12.4供应商系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并由本企业提供服务,须在《开标一览表》、《投标 分项报价》中注明,供应商应当如实申报,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取消其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13、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 13.1 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14、投标保证金 14.1 供应商应按照投标邀请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4.2 投标保证金应按照投标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缴纳。 14.3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应 主动与投标文件接收人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未及 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4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时转为履约保证金。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 约定,但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如果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将在签订 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4.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中标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投标的等。 15、投标有效期 15.1 自开标之日起 60天内投标有效。 15.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 绝这种要求,并且不影响保证金退还。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 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规定在延长了的 第 7 页 共 31 页 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6、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 16.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 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2 投标文件正本中,除招标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 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委托代 理人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公章。本招标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 业务专用章等印章。 16.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 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7.1 供应商应当将投标文件密封; 17.2 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18.1 未按投标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8.2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 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不得撤回;如果撤回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一年内不得参 加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开标、评标与确定中标供应商 20、开标 20.1 招标代理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 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0.2 开标时,招标代理将邀请供应商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 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 文件规定的其他主要内容。 20.3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 予承认。 20.4 投标文件(报价表)中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0.5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0.6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0.7 同时出现20.4-20.7中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20.4-20.7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投标无效。 20.8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9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代理报经 监管部门批准后,可变更为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或 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招标代理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只与 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或竞争性磋商。 21、评标 21.1 评标组织 21.1.1 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 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第 8 页 共 31 页 (3)根据采购人委托协议直接确定中标人; (4)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1.1.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21.2 评标程序 21.2.1 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 21.2.1.1 采购人代表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1.2.1.2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 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1.2.1.3 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 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21.2.1.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投标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接受联合 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21.2.2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1.2.2.1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 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1.2.2.2 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的商务和服务要求或文件中作出特别 说明的其他要求。 21.2.2.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 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1.2.2.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提交投标文件份数及电子件的; (2)投标总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10)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11)没有详细做出各项服务响应,而是直接拷贝招标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的; (12)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 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13)服务承诺和付款条件未响应招标要求的; (1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 (不得低于供应商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公积金,以及供应商认 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 理的; 第 9 页 共 31 页 (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1.2.2.4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三家情形的,比照 20.10 款执行。 21.2.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投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21.2.3 投标文件的进一步评审。 21.2.3.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进一步评审,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 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 (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 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2.3.2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 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1.2.3.3 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 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1.2.3.4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错误的内 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3.5 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 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1.3 评标方法和标准 21.3.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2、确定中标供应商 22.1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中 标供应商及时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22.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 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江苏省政府采购活动,并予 以通报。 22.4招标代理和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2.5 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代理均不退回。 23、编写评标报告 23.1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2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4.1 招标代理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24.3 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 透露。 五、签订合同 25、签订合同 25.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 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第 10 页 共 31 页 25.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 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5.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 可以按照评审报告中的得分高低顺序,确定下一顺序投标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26、询问 26.1 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或采购人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或采购人将 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7、质疑 27.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代理。 27.2 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 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7.3 质疑必须以参加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原件送达的方式 提交,否则,招标代理有权不予受理。 27.4 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投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7.5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 则,招标代理或采购人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相关证明材料中如涉及到 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 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招标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 (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 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 项。 27.6 招标代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 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招标代理遵循 “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28、投诉 28.1 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代理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代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 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9、诚实信用 29.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 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9.2 供应商不得以向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 关规定处理。 29.3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 担责任。一经查实,招标代理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 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 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招标代理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 第 11 页 共 31 页 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9.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29.5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 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第 12 页 共 31 页 第三章 评标细则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采用综合评分 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提货凭证金额 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提货凭证金额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 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序 号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 值 1 凭证价值 根据供应商提供提货凭证的实际价值由高至低排序,提 货凭证价值最高得 30 分,价值次低得 28 分,第三低得 26 分,依次递减,每低一级扣 2分,价值相等的,排名 相同,得分相同。排名第 16 及之后的的得 0 分,★供 应商的投标产品价值低于人均 600 元/份的视为无效投 标。最终合同签订价格为人民币 600 元/份。 30 2 提货便利 性 供应商应在南京市主城区各处具有提货地点,门店分布 广泛,交通便利得 13 分,门店分布零散,交通比较便 利得 8分,门店很少,交通不便的 3分。 备注:南京市主城区范围包含玄武区、鼓楼区、秦淮区、 建邺区、雨花台区、江宁区、浦口区、江北新区。提供 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不提供不予得分。 13 2 服务方案 3.1 组织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慰问品的包装、保存、 运输环节质量保证措施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周全、实施 性高,合理性、可行性强的 7分;方案较为全面,实施 性较高,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可行性的 4分;方案不全 面,实施性、合理化、可行性一般的 1分;未提供的本 项不得分。 7 3.2 安全方案。根据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规章制度完善且具 有可操作性酌情打分,制度完善得 7分,较好得 4分, 一般得 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7 3.3 发放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慰问品的发放环节的服 务方案、后期的回访服务方案等进行评分,方案周全、 实施性高,合理性、可行性强的 7分;方案较为全面, 实施性较高,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可行性的 4分;方案 不全面,实施性、合理化、可行性一般的 1分;未提供 的本项不得分。 7 3 优惠措施 根据供应商提供服务的优惠力度,针对南京林业大学提 供的其他优惠措施或特色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定,提供 一项评委一致认可的优惠措施得 2分,未提供的本项不 2 第 13 页 共 31 页 得分。 4 产品保障 承诺 5.1 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承诺所提供的产品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得 2分。 2 5.2 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生产日期为新近生产的商品(大 米和食用油生产日期在 2020 年 9 月 1 日以后),且须保 证所投产品为正品,有正规的货物来源,如发生货物质 量问题,采购人有权要求进行更换、赔偿和进行正品检 测,如所投产品并非正品,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得 2分。 2 5.3供应商2017年8月1日至今在卫生监督部门无食品 卫生事故记录的、无不良诉讼等的得 2分,须提供相关 承诺,否则不得分。 2 5 类似项目 业绩 供应商提供 2017 年 8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 准)的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 同的甲乙双方,合同详细标的和双方签章及生效时间。 业绩内容须为高校/政府机关福利品或慰问品供应(提 货凭证形式))。 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 2分,最多得 8分。所有 业绩材料须附采购方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供核 实,提供合同原件核查。 8 6 企业实力 供应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 内的得 4分。 具有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 效期内的得 4分。 8 7 样品(不 提供样品 或样品提 供不全的 不得分) 对供应商提供的大米、食用油(大米重量不超过 5kg, 油不超过 5L),根据外观、包装、质量、品牌等方面进 行综合评价: 8.1.产品外观包装等打分:美观大方得 5分;较美观得 3分;外观简陋粗糙得 1分; 8.2 产品质量色泽,品牌口碑综合打分:质量优、色泽 好,品牌口碑优异得 5分;质量色泽等较好,品牌口碑 良好得 3分;质量色泽等一般,品牌口碑较差得 1分; 10 8 投标文件 完整和规 范性 根据投标文件制作是否规范、总体描述是否清晰、明确、 准确评分,文件完整、美观、页码连续且具备资格索引 表、评审索引表得 2分,文件较为完整、页码不连续或 有误且具备资格索引表、评审索引表得 1分,文件制作 粗糙、无页码、无资格索引表、无评审索引表得 0分。 2 注:1、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材料均需附入响应文件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需原件核查的材料,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 3、若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作废标处理。 第 14 页 共 31 页 第四章 招标项目的服务要求和数量等 1、技术要求(本技术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条件。供应商应注意在技术要求中 如果出现了参考品牌或规格型号,其目的是为了方便供应商直观和准确地把握相应材料和 设备的技术标准,不具指定或唯一的意思表示,供应商应当参考所列品牌的材料和设备, 采购相当于或高于所列品牌技术标准的材料和设备。) 1)供货服务内容:南京林业大学校 2020 年教职工年底福利人均 600 元/份,3692 人 (2535 份提货券及 1157 份提货券金额一半)左右春节节日慰问品的供货及相关服务;大 米、食用油等食品提货凭证; 2)供货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3)慰问品规格要求:为响应产品提货凭证劵面价值不低于人民币 600 元/份的到指定 地点领取物品的提货凭证; 4)以上慰问品,数量 3692 人(2535 份提货券及 1157 份提货券金额一半)左右,响 应产品提货凭证劵面价值不低于人民币 600 元/份。 5)按照江苏省总工会苏工发[2018]13 号文的规定,本项目的商品发放方式为提货凭 证,提货凭证可以供采购人职工到指定地点凭证领取。采购人的职工应可凭提货凭证在供 应商门店中获取在售的大米、食用油。 6)供应商所投的提货凭证,可凭证提取的米、油,须为品牌产品,包装完好,非散装 的 2020 年产产品。 7)采购项目(提货凭证)项目清单 序 号 货物名 称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备注 1 提货凭 证 3692人 (2535 份提货 券及 1157份 提货券 金额一 半) 采购人的职工应可凭提货凭证在供应商门 店中获取在售的指定的米、油(提货凭证上 需注明,本提货凭证仅可在中标人门店提取 米、油) 响应产品提货凭证 劵面价值不低于人 民币 600 元/份。 2、质量要求: 1、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潮、防雨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等造成的损失和 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2、成交供应商保证提供的货物为全新的原厂商原装产品。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 合国家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该货物采用原厂包装,或其包装上必须标识品牌、 原厂商及产地。 3、成交供应商不得因市场价格变化等其他原因影响向采购人供货的品种和质量,因市 场经济而引起的价格风险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4、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送达延迟或所供货物达不到有关卫生标准给造成采购人损失 的,成交供应商赔偿采购人的损失,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5、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确保供货产品合格且在质保期内,并在供货时提供相应证明。 第 15 页 共 31 页 6、在合理使用期限内,由于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存在其他质量问题导致采购人投诉或者 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有权解除合 同并要求供应商进行赔偿。 7、质量要求:确保供货产品合格且在质保期内。 8、质保期:符合国家“三包”规定及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规,且提供的商品质保期未 过半。 四、违约责任 成交供应商不得无故终止供货和延期供货,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存在失信或不良 行为的,严格按照南京林业大学招标采购供应商有关管理考核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五、验收要求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在货物运抵交货地时及时进行验收,验收范围包括全部货物 的数量、外型、外观、包装、品牌、规格。验收合格,双方签署《到货验收报告》,双方各 执一联。 2、采购人在到货验收中发现产品的品牌、规格和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成交供应商应 给予调换;如采购人要求退货,成交供应商应作退货处理。并且退换货时不收取任何其他 费用。 3、在到货验收期内难以判断的质量问题,但在以后的使用过程中发现确实存在质量问 题或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成交供应商也应根据采购人要求,给予调换或退货处理,并且 退货时不收取其他费用。 六、★付款方式 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减所需采购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数量为准。合同签订后, 采购人确认具体所需提货凭证数量并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最终合同签订价格为人民币 600 元/份。 七、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第 16 页 共 31 页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编号: 买方:南京林业大学 卖方: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国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说明: 受买方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于 2020 年 月 日组织了南京林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 2020 年教职工年 底福利采购及相关服务的国内招标,经评委认真严格地评审,确定由卖方中标。 二、合同条款: 合同由买卖双方签订,并依据编号: 号招标文件规定,按下列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 同意卖出下列设备及服务。 1. 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和数量如下: 包 号 设备名称 型号及规 格 数 量 单 价 总价 生 产 厂家 用户单位/经 费 人民币合计 详见卖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包括设备本身和调试、安装等费用。 2.合同金额: 本合同设备的总金额(大写)为: 整 (小写 )。 (合同金额,包括设备本身和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和培训等费用。) 2.1 投标报价,应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全部设备、材料、随设备提供的备品配件及专用工具的价格、 全部税、包装费、运杂费(运抵买方项目现场)、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买方操作维护人员培训费、 验收检定费(含运输等费用)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2.2 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卖方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 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卖方投标时的投标报价之中,且并不因此而影响交付买方使用的时间。 3、交付使用时间:2020 年 12 月下旬。 第 17 页 共 31 页 4、收货人:南京林业大学 5、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6、设备的制造应符合下列标准或规范并据此验收: 7、包装要求:全部货物的外包装,必须采用防漏、防潮、防震、防锈、防盗和考虑到可能会发生 的野蛮装卸等长途内陆运输及多次装卸之需要。 8、买方付款方式及期限:所供货物发放结束一个月后,教职工使用确认无质量问题,开具正式发 票(帐号必须与投标文件提供的帐号一致),并注明品种、规格、单价,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或票据 财务专用章),经审核无误后方可结算 ,由财务处统一结款。 9、验收 设备、材料安装、调试结束,买、卖双方派员共同验收,达到验收标准,则验收合格。 10、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10.1 卖方所供设备、材料及安装的质量保证期:详见各包要求,自验收合格起计算。 10.2 在质保期内,因卖方所供设备、材料制造质量或安装问题出现设备故障时,卖方在接买方通 知后,4 小时内响应,并在 48 小时内赶到买方现场,免费予以排除故障、修复或更换零部件。还应支付 因更换所发生的运输、保险、安装、检测等有关的全部费用。 10.3 在质保期内,因买方使用不当原因出现设备故障时,卖方在接买方通知后,应在 10.2 条款中 所述的时限内赶到买方现场,帮助排除故障、修复或更换零部件,需购买零部件时,酌情收取成本费。 10.4 期满后,如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在接买方通知后,仍应在上述时间内响应、派人赶到买方 现场,帮助排除故障、修复或更换零部件,需购买零部件时,酌情收取成本费。 11、技术资料 按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12、卖方的违约责任 12.1 卖方在规定的交货期内未按时交货,七天内,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 0.05%缴纳迟交罚款到 买方。 12.2 卖方在超过规定的交货期七天后,仍未交货,如买方要求,合同自动废除,并按合同总额 的 10%缴纳违约罚款到买方。 12.3 卖方在超过规定的交货期七天后,仍未交货,如买方要求,合同自动废除,并按合同总额的 10%缴纳违约罚款到买方。 12.4 卖方不能交付或不能完成合同,卖方双倍返还买方已支付的货款。 12.5 本合同所有货物的制造及安装,都必须由卖方自己或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分包 给其他单位。否则,买方有权按卖方不能交付或不能完成合同处理。 12.6 卖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买方将扣减 10%尾款。 第 18 页 共 31 页 13、买方的违约责任:买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卖方提供相关安装条件等,卖方交付时间 顺延。 14、卖方供给买方的设备、材料及卖方自己的施工用具,进入买方工地现场后的保管,由卖方负责; 卖方在买方工地现场安装、调试、验收人员的安全、保险、食宿、交通由卖方负责。 15、卖方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买方提供下列条件和配合,超出下列范围的由卖方自理: 16、买方使用卖方提供的设备,当受到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时, 一切后果由卖方负责。 17、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都是 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冲突,由买方负责解释 18、质量保证 卖方所提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保证货物 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周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卖方所提供 的货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质量有缺陷,经查实后,卖方无条件接受买方退货,并按原价货款退还给 买方,同时,按有关规定给予卖方处罚。代理进口及退货所有费用(报关,商检,提货,运输等相关手 续费)由卖方承担,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卖方处罚。 19、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货物交付验收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买方直接与卖 方进行处理;并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进行处罚。 20、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签约地人民法院 诉讼解决。 21、补充违约责任: (一)卖方在接到买方送货通知后三日内(含订货日)必须将货物送达买方指定地点。卖方未按时 送货,影响买方使用,经买方提出后仍无改进的,将取消卖方供货资格,并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 (二)买方有权对卖方所供产品送相关质检部门进行检测,如检测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所有检 测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所供产品与投标样品有出入,影响到实际使用,卖方须及时给予退换;造成不 良影响的,取消卖方供货资格。 (三)卖方供应产品净重必须真实,在验收过程中一经发现有短斤少两现象,除补足规定重量外, 并按当批次货款的 5%进行处罚。 (四)合同期内如卖方以价格或其他问题单方面向买方提出毁约的,买方有权罚没供应商全部履约 保证金且取消其供货资格。 买方: 卖方: 第 19 页 共 31 页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 第 20 页 共 31 页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投 标 文 件 项 目 编号: 项 目 名称: 投标人名称 : 日 期 : 第 21 页 共 31 页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第 22 页 共 31 页 投标文件主要目录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附件 一、 投标申请及声明 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 开 标 一 览 表 四、 资格证明文件 五、 分项报价表 六、 商务条款偏离表 七、 技术参数响应与偏离表 八、 项目实施方案 九、 产品销售业绩 十、 企业实力 十一、 厂家授权书和产品质检报告 十二、 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 十三、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十四、 样品 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附件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 及证明材料 附件四、采购活动拒用商业贿赂承诺书 附件五、南京林业大学食品采购廉政协议 第 23 页 共 31 页 目录一、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 投标申请及声明 致: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邀请, 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 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标有关的 所有证据和资料。 2、按招标要求,我们的提货凭证金额为(大写) 元人民币。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方对贵单位的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无异议。 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 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一旦我方中标,我们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达到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我方将根 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服务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 人验收、使用。 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 其它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 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 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7、我们积极遵守《南京林业大学食品采购廉政协议》中的全部内容,并落实到执行合同的全过程, 实行相互监督,从我做起。 8、我方愿意接受贵方的价格谈判,并等待电话通知。 9、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 24 页 共 31 页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录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号(项目编号) 项目的招标采 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谈判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第 25 页 共 31 页 目录三、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 名称 规格 单价(元/份) 合价(元) 其中,小、微型企业报 价(元) … … … … … … 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 供应商名称: (盖章) 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在“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和微型企业”栏后“是”或“否”上打“√”。 目录四、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提供材料 目录五、分项报价表格式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名称 服务分项 数量 单价 总价(元) 是否属于小、 微型企业的 服务项目 总价小计: 第 26 页 共 31 页 供应商名称: (盖章) 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在“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的服务项目”栏内,填写“是”或“否”,如果小微型企业的服 务报价无法划分计算的,评标时将不予认可。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是指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 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提供的服务。 目录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投标响应 偏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目录七、技术参数响应与偏离表 技术参数响应与偏离表 设备名称 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投标响应设备参数 响应与偏离 目录八、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 第 27 页 共 31 页 目录九、产品销售业绩 产品销售业绩 目录十、企业实力 企业实力 目录十一、厂家授权书和产品质检报告 厂家授权书和产品质检报告 目录十二、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 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 目录十三、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资格性审查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投标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1 2 3 .. .. 序号 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投标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 第 28 页 共 31 页 .. .. .. .. 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名称: (盖章)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目录十四、样品 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样品 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 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 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 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 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第 29 页 共 31 页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 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 :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 若有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若有 ) 声明人:(公章)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其他证明材料及文件:(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话) 附件四: 第 30 页 共 31 页 采购活动拒用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响应国家和省政府关于治理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贯彻有关规定,我单位作为南京林业 大学 项目招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在招投标全过程中我们郑重承诺: 1、我们一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 2、我们绝不向采购人、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监管部门和招标评审专家采用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 谋取中标(成交)机会。 3、我们绝不与采购经办人、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干扰或影响本次招标活 动,自觉维护招标投标活动的市场秩序。 4、我们绝不以“串标、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采购中标(成交)机会。 5、我们绝不向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格与资质文件资料,绝不借用他人资质名 义参与投标竞争,同时保证中标供应的物资、材料、设备及服务绝不“降低规格和配置、以次充好,以 假乱真”,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6、我们一定尊重并接受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的项目采购 需求,愿意承担由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与采购项目相关的一切经济损失。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 日期:二 0 一九年 月 日 附件五: 南京林业大学食品采购廉政协议 甲方(发标方): 乙方(中标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廉政建设中“强化源头治理,坚持标本兼治”的精神, 切实加强校工会物资采购管理,合理利用经费开支,加强廉政建设,强化廉政监督,预防 和减少行贿受贿等经济犯罪以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同 时,本着诚信、廉洁、高效和共赢的原则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在供货过程中,严禁以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等形式与甲方工作人 员往来,严禁乙方约请甲方工作人员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娱乐等各类消费。任一违规 第 31 页 共 31 页 行为一经查实,甲方将立即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给 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还将对甲方相关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 二、遇有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其它有偿服务的,甲方鼓 励乙方向甲方相关部门进行举报。一经甲方查实,甲方将给予乙方相应金额的 3倍奖励, 并作为下一期招标的优先单位,同时甲方也将对甲方相关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 三、甲、乙双方应加强对所属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 习,鼓励做廉政和遵纪守法的模范,建立有效防范的约束和自我约束机制,确保食品采购 透明、公平、公正,为全校师生提供优质服务和后勤保障。 四、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以加强监督。 五、本协议的有效期与对应的合同或交易事项相同,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二〇一九年 月 日 二〇一九年 月 日 公开招标文件 1、适用法律 2、定义 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三、投标 8、投标费用 四、开标、评标与确定中标供应商 21.2.1.1采购人代表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五、签订合同 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投标文件主要目录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附件 投标申请及声明 致: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资格证明文件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技术参数响应与偏离表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