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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LZZC2020-C3-020043-XYGC(采购计划文号:CZZC2020-C3-00540-001)
二、项目名称:教职工午餐配餐及配送服务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柳州市园林食都饭店;
供应商地址:柳州市东环大道256号万达广场10栋1-19、1-20号;
成交金额(优惠折扣率):95.00%。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教职工午餐配餐及配送服务采购 | 2020年柳州市第三十中学教职工午餐配餐及配送服务 | 按采购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每年按 10 个月计) | 按国家、行业及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迎春、王捷、钟俊宁(采购人代表)。
六、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保留到元整):金额为人民币肆仟陆佰壹拾柒元整(¥4617.00)。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柳州市第三十中学或受托代理机构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柳州市第三十中学
地址:柳州市城中区西江路53号
联系方式:0772-3163523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海关南路6号东堤新都商业楼4栋二层2-9号
联系方式:0772-2128096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柳州市城中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0772-2094753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思竹
电话:0772-2128096
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7日
附件信息:
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教职工午餐配餐及配送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LZZC2020-C3-020043-XYGC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11月
采购单位意见:
2020年 月 日
1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
第三章 项目需求……………………………………………………………15
第四章 磋商书格式…………………………………………………………19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37
第六章 评审标准……………………………………………………………42
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教职工午餐配餐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LZZC2020-C3-020043-XYGC)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教职工午餐配餐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柳州市海关南路 6号东堤新都商业楼 4栋二
层 2-9号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 12月 4日上午 9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ZC2020-C3-020043-XYGC(采购计划文号:CZZC2020-C3-00540-001)
项目名称:教职工午餐配餐及配送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24000.00
采购需求:一项 2020 年柳州市第三十中学教职工午餐配餐及配送服务工作,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
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每年按 10 个月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采购服务要求,具有
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4、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 11月 23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20年 11月 30日,每天上午 8时 30分至 12时 00
分,下午 14时 30分至 17时 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柳州市海关南路 6号东堤新都商业楼 4栋二层 2-9号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
司;
方式:合法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合法代表
人授权书原件同时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等)复印件 1份(所有复印
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现场购买,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不等于满足本项目申请人资格要求;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人民币 25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 12月 4日上午 9时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于 2020年 12月 4日上午 9时 00分至 9时 30分内(北京时间)在柳州市海关南路
6号东堤新都商业楼 4栋二层 2-9号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评标室递交密封的响应文
件,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0年 12月 4日上午 9时 30分(北京时间)截标后;
地点:柳州市海关南路 6号东堤新都商业楼 4栋二层 2-9号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
司评标室,供应商合法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号)、
4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磋商保证金应用人民币足额交纳:金额为陆仟元整,供应商应于本项目截标时间前将磋商保证
金,以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至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保证金专户。开户名称:广州市新誉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柳州市东环大道支行,银行账号:6236 7504 3849。
办理磋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柳州市第三十中学
地址:柳州市城中区西江路 53号
联系方式:0772-3163523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海关南路 6号东堤新都商业楼 4栋二层 2-9号
联系方式:0772-2128096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柳州市城中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0772-2094753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思竹
电话:0772-2128096
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11月 23日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容
1 1.1
项目名称: 教职工午餐配餐及配送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 LZZC2020-C3-020043-XYGC
2
3.1
3.2
3.3
3.4
3.5
供应商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采购服
务要求,具有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
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
采购活动。
3 7.1
磋商报价:供应商必须就《项目需求》中的全部服务内容及要求作完整唯一报价
(优惠折扣率)。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
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
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4 7.3
磋商有效期: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从磋商截止日期后 60天内有效。在特殊情况下,
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5
8.1
8.2
8.3
磋商保证金应用人民币足额交纳,金额为陆仟元整,磋商保证金应在磋商有效期
内保持有效。
供应商应于本项目截标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至
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保证金专户。开户名称: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
司广西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柳州市东环大道支行,银行账号:6236 7504 3849,
并将缴款凭据复印件按要求装订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
办理磋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
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6 9.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和电子文档(word格式,光盘或 U
盘形式,恕不退还)一份。
7 10.1
首次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 12月 4日上午 9时 00分~9时 30分内。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12月 4日上午 9时 30分。
地点: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评标室(柳州市海关南路 6 号东
堤新都商业楼 4栋二层 2-9号)。
8 12.1 磋商时间:2020年 12月 4日上午 9时 30分截标后(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
7
行通知),供应商合法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磋商地点: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评标室(柳州市海关南路 6
号东堤新都商业楼 4栋二层 2-9号)。
9 13.5
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元整(¥324000.00),对于超过采购预
算或优惠折扣率大于 100.00%的报价将作响应无效处理。
10 16.1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
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当采用优惠折扣
率报价时,将视本项目采购预算为成交金额来计算成交服务费,保留到元整)。签订
合同前,成交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成交服务费。
附表:
服务类型
费率
成交金额(万元)
服务招标
100以下 1.5%
8
供 应 商 须 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柳州市第三十中学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磋商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
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它政府采购对象。
2.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
的文件。
3、磋商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采购服务要求,具有合
法资格的供应商;
3.4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磋商费用
4.1 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4.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3澄清与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
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
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
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5.1 磋商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5.2 磋商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
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
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
9
5.3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
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5.4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5.5 如因磋商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
的结果和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5.6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分为价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个部分组成
(所有需要提交评审的原件均需在截标时间前和响应文件一起提交,否则视为没有提交,后果自负)。
5.6.1 价格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
⑴磋商报价表(附件二);
⑵分项报价表(附件二)。
5.6.2 商务技术文件(应该有的必须提供,如未提供,评审小组有权拒绝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一)资格证明文件:
▲注:以下各项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第 7)、8)项必须由合法代表人(根据磋商主体性质不同可为法
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等)签字,第 1)~13)项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
1)磋商书(附件一);
2)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格式附后);
3)商务(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四);
4)服务承诺书(附件五);
5)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或合法经营证明复印件(非 3
证合 1的还须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供应商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7)合法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件六);
8)合法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件七)和委托代理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9)供应商须提交 2020 年 5 月至本项目截标时间止其中任意一个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转账专用
完税证”或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税或免缴税证明复印件;
10)供应商须提交 2020年 5月至本项目截标时间止其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基金专用收款收据”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或电子缴纳社保付款凭证复印件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
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保或免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11)供应商 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 2020年 5月至本项目截标时间止其中任意 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
印件(附件八);
12)信用声明函(附件九);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十);
14)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十一)、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十二)(供应商如为中
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请按格式要求填写,否则不予享受优惠政策)(如有,请提供);
1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和加分项证明材料。
10
(二)服务合格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注:以下各项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提交无效。
1)技术方案(含技术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组织方案等格式自拟);
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附件三);
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6、计量单位
6.1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磋商报价要求
7.1供应商须就《项目需求》中的全部服务内容及要求作完整唯一报价(优惠折扣率)。对于本文件中
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
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7.2 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服务的全部相关工作。
7.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从磋商截止日期后 60天内有效。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
商延长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四、磋商保证金
8.1磋商保证金应用人民币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应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8.2 供应商应于本项目截标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至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保证金专户。开户名称: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柳州
市东环大道支行,银行账号:6236 7504 3849。并将缴款凭据复印件按要求装订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中。本项目不接受以个人名义(自然人报名的除外)形式交纳的磋商保证金。
8.3 办理磋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编号及项目名
称。
8.4对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不响
应磋商条件而予以拒绝。
8.5.对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电
汇的方式退还至该供应商;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将按该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
件中所附的银行电汇凭证或银行进账单(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退还至该供
应商。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完毕,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合同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将
按照未成交人退付磋商保证金的退付方式,以转账或电汇方式退还。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9、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9.1磋商供应商应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档(word格式,光盘或 U盘形
式,恕不退还)一份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
9.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信封上应写明:
⑴项目编号;
⑵项目名称;
⑶磋商服务名称;
⑷磋商供应商名称。
11
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0.1首次响应文件接收、递交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 12月 4日上午 9时 00分~9时 30分内。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12月 4日上午 9时 30分。
地点: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评标室(柳州市海关南路 6号东堤新都商业楼 4栋二
层 2-9号)。
11、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
的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六、竞争性磋商(简称磋商)与评审
12.1磋商时间及磋商地点:
磋商时间:2020年 12月 4日上午 9时 30分截标后(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磋商地点: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评标室(柳州市海关南路 6号东堤新都商业楼 4
栋二层 2-9号)。
12.2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将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里随机抽
取的专家、采购人代表构成,其中专家成员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在整个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
将负责对全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磋商及评审工作。
12.3 本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参加磋商的单位首先要
通过资格审查后才能获得磋商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无权参加磋商。资格审查的内容为按本须知第
5.6.2条第一点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本须知第 5.6.2条第一点规定的视为资格审
查不合格,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本须知第 5.6.2条第一点规定的视为资格审查合格。
12.4特别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在评标期间,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外,在采购过
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政府采购竞
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七、磋商的步骤
13.1 第一轮磋商
磋商小组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磋商,并了解
其报价组成情况。
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它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它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磋商小组一致确定响应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按磋商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成交候选人。
第一轮磋商,磋商小组未能确定成交候选人的,对磋商文件修正后进行第二轮磋商。
13.2 磋商文件修正
⑴第一轮磋商结束后,各响应供应商退场等候,磋商小组进行合议。根据第一轮磋商掌握的情况,可
12
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
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
购人代表确认。
⑵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调整后的采购要求,采购代理
机构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向响应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
⑶响应供应商根据第一轮磋商情况和磋商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正,并将修正文件
签字(盖章)后密封送交磋商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力。
13.3 第二轮磋商
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响应文件与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
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成交候选人。
第二轮磋商,磋商小组未能确定成交候选人的,对磋商文件修正后进行第三轮磋商。以此类推。
13.4 最后报价
供应商作最后报价,密封递交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按综合评分情况由高到低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顺
序,形成磋商报告。
13.5 响应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的将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做响应无效处理。响应供应
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磋商活动终止;终止后,采购人需要采取调整采
购预算或项目配置标准等,或采取其它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财政部门批准。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14.1 磋商小组只要求商务评审和技术(服务)评审合格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价。
14.2 磋商小组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要求所有合格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次或最后报
价,最后报价将作为磋商小组评比的最终依据。
14.3 根据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4.3.1本项目评审办法是综合评分法,以得分高低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签订合同
15、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供货服务合同。
十、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6.1成交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服
务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当采用优惠折扣率报价时,将视本项目采购预算为成交金额来计算成交服
务费,保留到元整)。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成交服务费。
附表:
服务类型
费率
成交金额(万元)
服务招标
100以下 1.5%
十一、适用法律
17.1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最终磋商结束后,
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17.2 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质疑时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且必须
1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号》的相关规定。
十二、有关事宜
18.1所有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的函电(质疑函面交)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⑴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地址:柳州市海关南路 6号东堤新都商业楼 4栋二层 2-9号
电话:0772-2128096
⑵交纳成交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昌支行
银行账号:7031 0500 0000 0000 6047
14
附件 1:
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编号: )的约定,我单位对(项目名称) 政
府采购项目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公司名称) 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
如下:
验收方式 □自行验收 □联合验收
序号 名 称
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
(或服务内容、标准)
数量 金额
合 计
合 计 大 写 金 额 :人民币 元
实际供货日期 合同交货验收日期
验收具体内容
(应按采购合同、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中标或成交
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
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
验收小组意见
验收结论性意见:
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参与验收其他或监督人员签字: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采购单位的意见(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备注:本报告单一式三份(采购单位 1份、中标(成交)供应商 1份、采购代理机构 1份)。
15
第三章 项目需求
16
柳州市第三十中学教职工午餐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柳州市第三十中学教职工约 81 人,每月考勤合格的教职工学校补贴午餐费为 400 元。现选择一
家供应商负责柳州市第三十中学教职工午餐就餐服务。
二、操作模式
教职工就餐形式:教职工午餐就餐可自主选择,就餐形式可选择点餐外送或到店就餐。就餐卡充值
模式:供应商需免费提供给每位教职工一张就餐卡用于就餐刷卡支付,就餐卡可设置密码(如就餐卡不
慎遗失,可免费补办)。学校根据每位教职工每月的考勤情况每月向教职工就餐卡内充值最多 400 元(具
体人数及充值金额按采购单位提供的数据为准)。就餐卡不可设置使用时间、使用期限等规定,必须保
证就餐卡随时都可使用和卡内金额的有效性,不得要求就餐卡内的金额必须在规定某个时间内用完等不
合理要求。
三、供应商基本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2、供应商具备专用的制餐场所或制餐中心。
3、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持有合格的健康证。
4、供应商具备健全的食堂安全管理制度及管理措施。
5、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至少有 1位专职或兼职的营养师。
四、制餐食材及餐具要求:
1、制餐所用食材必须定点采购。
2、供应商在原材料采购中,要保证从正规渠道购进,并经过有关食品检验检疫部门的正规检验合
格,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其中,肉制品的采购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应提供定点采购的采购点
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蔬菜类材料采购必须从
正规市场购入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
毒用品、消耗品等必须从正规厂商或商场购入,指定品牌和采购渠道,并提供产品的品牌和采购点的餐
饮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材料,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
伪劣、过期产品。一经发现成交人在经营过程中违反上述采购规定和承诺,采购人不予支付当月的配餐
费用。
3、制餐所用的食用油必须“三证”齐全花生油或调和油;肉类必须是鲜肉(鸡腿、鸡翅可冰冻);
蔬菜必须是时令新鲜蔬菜。
4、餐具必须是具有有效资质的消毒中心提供。
5、配餐服务商具有符合食药监规定专用配送餐车。
五、制餐要求:
1、制餐食材必须清洗干净。以适宜教职工食用。
2、蔬菜清洗前必须进行残余农药快速检测后浸泡 15 分钟,并做好检测浸泡记录。严禁使用有残
余农药存留的蔬菜。
3、制餐以荤素搭配合理为宜,必须把食品煮熟、煮透。
17
4、供应商必须按预公示的菜谱制餐,若有调整提前与采购方主管领导沟通协调。
5、午餐每份餐饮菜品要求: 2份主荤+1份半荤半素+2份素菜+米饭+例汤。用于主荤调味的配菜
不能超过 1/4。每份餐饮既要做到营养搭配满足教职工的需求又要考虑到个性的口感特点。
六、送餐及分餐要求:
1、每天按规定时间送餐,送餐时间:北京时间 11点 00分~11点 30分前送达(法定节假日、寒
暑假不需要送餐,具体时间按采购人通知为准)。送餐地点:柳州市第三十中学(柳州市西江路 53号)。
2、每天送餐量必须足够供应预定的教职工用餐,且保证教职工用餐安全。(就餐总人数现约 81人,
1年约 10个月,具体人数按采购单位提前或者当天提供的数据为准)。
3、实行分餐制。每天分餐的人员必须相对固定,且别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4、分餐人员应统一着装,分餐人员的衣着及个人卫生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范要求。
七、其他要求:
1、有每天的采购原料台账。
2、有蔬菜残余用药检测及浸泡记录。
3、按规定做好每天的食品留样、销毁,并做相关记录。
4、有送餐验收记录。
5、有送餐车清洗、消毒杀菌、保洁记录。
6、有泔水回收记录及回收单位资质材料。
7、工作人员晨捡记录。
8、建立每周餐后回访记录表。
9、每天送到的餐饮必须经采购人验收及陪餐人员的检查试吃无不良反应后方可分发给教职工。
10、提前公示 2周菜谱。要求菜品营养搭配科学,蛋白质、维生素、矿物质要保证均衡,适合教职
工的营养需求,价格合理,花式品种要求经常变换。
11、定期对餐饮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将培训纸质资料递交采购人备案。
备注:以上记录供应商必需如实记录并存档,以便采购单位核实。
八、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包含校内中餐配送、外聘管理人员和税金及相关的所有费用,校内午餐配送报价按
元/份单价报价(单价上限为 20元/份)。总数量按总人数 81人,1年按 10个月,每月按 20天计算。
1、本项目报价包含校内中餐配送、外聘管理人员和税金及相关的所有费用,校内午餐配送单价报
价按优惠折扣率进行磋商报价(单价报价基准为 20 元/份)。若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出单价报价基准的
视为超出采购人的报价要求,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人结算时将以实际送餐数量及完成的工作量(数据)为基准,按单价
报价优惠折扣率折算价格进行结算。
九、商务要求: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每年按 10 个月计)。
2、服务地点:柳州市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项目实施后,每月结算一次。采购人根据每位教职工每月的考勤情况每月
18
向教职工就餐卡内充值最多 400 元(具体人数及充值金额按采购单位提供的数据为准),供应商在每次
收到采购人汇款 5 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开具正式票据。
19
第四章 磋商书格式
20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面)
项目编号: LZZC2020-C3-020043-XYGC
采购项目名称: 教职工午餐配餐及配送服务采购
磋商内容:
(磋商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21
附件一
磋 商 书
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教职工午餐配餐及配送服务采购/ LZZC2020-C3-020043-XYGC)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邀请,我
方(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价
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和电子文档(word格式,光盘或 U盘形式)一份。
1. 报价表;
2. 分项报价表;
3. 人员配置表;
4. 商务(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5.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6. 资格证明文件。
因此,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补遗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
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4.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磋商供应商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行号: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合法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2
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格式)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合法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3
附件二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教职工午餐配餐及配送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LZZC2020-C3-020043-XYGC
采购内容及数量:2020年柳州市第三十中学教职工午餐配餐及配送服务一项
磋商报价(优惠折扣率): %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年(每年按 10 个月计)。
注:1、优惠折扣率(保留 2位小数)必须小于等于 100.00%,否则报价无效。
2、报价表优惠折扣率应与分项报价表保持一致。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合法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4
分 项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教职工午餐配餐及配送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LZZC2020-C3-020043-XYGC
序
号
服务名称 供应商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报
价基准
(元/
份)
优惠折扣率
(%)
备注
1
教职工午餐
配餐及配送
服务采购
2020年柳州市第三十中学
教职工午餐配餐及配送服
务
1项 20
注:1、优惠折扣率(保留 2位小数)必须小于等于 100.00%,否则报价无效。
2、结算单价=单价报价基准×优惠折扣率。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合法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5
附件三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表(格式)
序号 姓名 年龄 学历 专业 技术职称
在本项目拟任
职务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合法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由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写,如实提供。
2、表中位置不够可以另附页。
26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参加工作时间 注册执业资格
现从事专业 现从事专业年限
已完同类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项目起止日期 担负的技术职务 工作情况简介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合法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7
附件四
商务(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项目名称: 教职工午餐配餐及配送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 LZZC2020-C3-020043-XYGC
项目 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说明:应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了实
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商务(技术)条文的响应和偏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合法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8
附件五
服务承诺书(格式)
(由供应商按《项目需求》的服务要求自行填写)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合法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9
附件六 合法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合法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基础
合法代表人(签字):
合法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合法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30
附件七
合法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教职工午餐配餐及配送服务采购
(LZZC2020-C3-020043-XYGC)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委托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活动中的
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授权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合法代表人(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31
附件八
供应商 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 2020年 5月至本项目截标时间止其中任意 1个月的财务报
表复印件(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32
附件九
信用声明函(格式)
致: 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的磋商,为便于贵
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人及其磋商服务成果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信用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 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
解。
说明:
1. 对被“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当提交信用声明函,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
记录。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合法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3
附件十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致: 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郑重声明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
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
解。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合法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4
附件十一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
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
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
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
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合法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按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否则不予认可。
35
附件十二
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
使用非监狱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合法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按要求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否则不予认可。
3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
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
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合法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按要求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
对其真实性负责,否则不予认可。
37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38
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采购计划文号 CZZC2020-C3-00540-001
供 应 商(乙方)
项目名称和编号 教职工午餐配餐及配送服务采购(LZZC2020-C3-020043-XYGC )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
1、项目名称: ;
2、合同金额(优惠折扣率): (%) ,结算单价金额: (元/份)。
3、合同金额应包含人工、交通、原料、配送及税金等与本项目服务业务有关一切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
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
第二条 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序
号
服务名称 供应商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报
价基准
(元/
份)
优惠折扣率
(%)
备注
1
教职工午餐
配餐及配送
服务采购
2020年柳州市第三十中学
教职工午餐配餐及配送服
务
1项 20
1、 本项目采购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人结算时将以实际送餐数量及完成的工作量(数据)为基准,按单价报价
基准×优惠折扣率的单价进行结算。
第三条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年(每年按 10 个月计)。
2、服务地点:柳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审议和决定乙方提交的服务方案及制度。
(二) 监督检查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三) 甲方提供本项目所需的设施、场地等必要服务条件。
(四) 负责处理非乙方服务原因而产生的纠纷和协调工作。
(五) 考核合格后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给乙方本合同所指服务的服务费。
(六) 指定一个部门或专人负责与乙方协调涉及服务的业务和关系。
(七) 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权利义务
(一)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服务制度、方案。
(二)乙方应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且不能低于合同规定的范围和种类。
39
(三)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服务质量问题的通知后三天内,应迅速查处并书面答复。
(四)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自己应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五)必须与乙方工作人员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负责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社保等劳动报酬
以及工伤、劳动争议的处理。
(六)遵守甲方现有的相关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接受甲方提出的合理整改意见。
(七)乙方因自身原因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方式
1、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法规、标准和本项目需求,在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共同组织项目验收。
第六条 付款方法
1、合同签订项目实施后,每月结算一次。甲方根据每位教职工每月的考勤情况每月向教职工就餐卡内
充值最多 400 元(具体人数及充值金额按采购单位提供的数据为准),乙方在每次收到甲方汇款 5 工作日
内向采购人开具正式票据。
第七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
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违约情况,守约方有权按《合同法》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对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
1、除在不可抗力或双方协议的情况下,本合同不能取消。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合同经双方合法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4、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柳州市城中区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
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5、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一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采购文件。
2、乙方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3、服务承诺书。
4、成交通知书。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柳州市城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
管理办公室)执副本一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副本一份。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
本报柳州市城中区财政部门备案。
40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合法代表人: 合法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经办人:
年 月 日
41
合 同 附 件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2、服务具体事项:
3、服务期责任:
4、其他具体事项: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注: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42
第六章 评审标准
43
评审原则、评定办法和成交标准
一、评审原则:
(一)评委构成:本采购项目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
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
(二)评审依据:评委将以采购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审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二、评定办法:
1、价格分(满分 10分)
(1)以进入评审的最低评审价为 10分;
(2)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
(服务)给予 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价;
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
策;
以上优惠政策同一供应商最多只能享受一次,不重复享受政策;
除上述情况外,评审价=最后报价。
磋商基准价=最低最后报价
(3)价格分计算公式:
磋商基准价
某供应商价格分 = ×10分
某供应商评审价
2、配餐质量控制方案分(满分 24分)
由各评委独立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配餐质量控制方案情况在以下 4档中选取 1档打分。
一档(0分):没有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满足采购要求;
二档(8分):配餐质量控制方案针对性不强,对采购要求了解不准确,不完整,仅基本满足采购要求;
三档(16分):配餐质量控制方案有一定的针对性,对采购要求了解比较准确、完整,较好满足采购要
求;
四档(24分):配餐质量控制方案针对性很强,具体明确,对采购要求了解非常准确、完整,完全满足
或优于采购要求。
3、拟投入人员、设备分(满分 18分)
由各评委独立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设备情况在以下 4档中选取 1档打分。
一档(0分):没有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满足采购要求;
二档(6分):拟投入人员种类不够全面、人员素质不高,设备不够齐全,仅基本满足采购要求;
三档(12分):拟投入人员种类较全面、人员素质较高,设备较齐全,较好满足采购要求;
四档(18分):拟投入人员种类较非常全面,包含各种工种、人员素质很高,设备很齐全、配套,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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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或优于采购要求。
4、配餐卫生管理方案分(满分 18分)
由各评委独立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配餐卫生管理方案情况在以下 4档中选取 1档打分。
一档(0分):没有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满足采购要求;
二档(6 分):配餐卫生管理(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等)方案简单,对具体管理
措施未具体说明,仅基本满足采购要求;
三档(12 分):配餐卫生管理(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等)方案较为合理、较可
行,具体管理措施较详细,较好满足采购要求;
四档(18 分):配餐卫生管理(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等)方案全面、可操作性
强,确实保障配餐卫生,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要求。
5、企业荣誉分(满分 10分)
供应商自 2017年以来获得的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
不予计分),每提供 1项得 5分。
6、企业业绩分(满分 20分)
供应商自 2017 年以来完成的同类服务项目(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原件核查,否则不予计分),每提供 1项得 1分。
总得分=1+2+3+4+5+6。
三、成交标准: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由高到低排列次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至少推荐前三
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
以推荐 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第二、第三名为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
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采购人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
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
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
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