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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第四中学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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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第四中学珠海市第四中学西藏班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珠海市第四中学西藏班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珠海市香洲区翠前北路三街118号1栋1702-1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400-202012-017005-0001

项目名称:珠海市第四中学西藏班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82,390

最高限价(如有):308239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珠海市第四中学西藏班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①采购编号:GX20247FW ;

②采购内容基本情况:配送粮油、肉菜和水果副食品等(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③采购项目品目:其他服务;

④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⑤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⑥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2)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4)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6)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信用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中不存在近三年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因网站原因导致无法查询信用信息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放置在招标文件发售期至投标截止日前本项所需三个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无法在信用中国(广东珠海)查询到相关信息也须在投标文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9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5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2楼

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详见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六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现场报名:投标人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至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递交《购买标书登记表》并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招标文件。

(2)网上报名:投标人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与缴纳标书款凭证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dgx2019@163.com),并致电冯小姐:0756-8508687。《购买标书登记表》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网上报名须另加人民币50元)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

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户 名:广东格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文园路支行

账号(人民币):44050164913500000524

2.已经报名的投标人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zhuhai.gov.cn/)注册登记(已经登记注册的无需重新登记注册),否则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第四中学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白莲路162号

联系方式:0756-61673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格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前北路三街118号1栋1702-1室

联系方式:0756-85085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琳琳

电话:13798982427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格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2月08日

协议编号:GX20247FW 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代理委托协议 (协议编号:GX20247FW) 项目名称:珠海市第四中学西藏班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委托单位:珠海市第四中学 代理单位:广东格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年 月 日 协议编号:GX20247FW 第 1 页 共 7 页 项目采购代理委托协议 甲方:珠海市第四中学 乙方:广东格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办法,甲 方自愿将本单位(项目名称:珠海市第四中学西藏班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 委托给乙方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甲方 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珠海市第四中学西藏班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2.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甲方提供。 3.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零捌万贰仟叁佰玖拾元整(?3,082,390.00) 4.以下 A方式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本项目采购活动。 A.公开招标;B.邀请招标;C.竞争性谈判;D.询价;E.单一来源;F.竞争性磋商。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1.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 2.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3.供应商资格预审(邀请招标等方式时采用); 4.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5.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谈判、询价小组); 6.邀请纪检有关部门现场监督; 7.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 8.组织评审工作; 协议编号:GX20247FW 第 2 页 共 7 页 9.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 10.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成交) 通知书; 11.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2.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13.组织履约联合验收事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委托期限 本项目委托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为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指定一名采购人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2.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价 格情况、市场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详细的商务要求、技术规格、参 数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并保证这些资料及要求的合法性及准确性,不得指定 特定供应商或特定品牌产品,乙方应审查、修改、完善甲方提供的用户需求书,以确保 其合法有效性。 4.甲方应审核并盖章确认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答疑文件、更正/变更公告等发布 相关信息公告内容,但甲方的审定不免除乙方对采购代理相关文件合法合规的保证义 务。 5.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可派一名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 协议编号:GX20247FW 第 3 页 共 7 页 评审方法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 6.甲方有权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成交) 供应商。 7.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8.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甲方按照采购管理规定妥善保管采购档案资料。 10.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出科学的采购方案。 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4.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5.乙方可以依据需要或根据规定,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 6.乙方应当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 7.乙方应依法及时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8.乙方应当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乙方可依法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 10.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第六条 保密 1.双方共同认识到在采购的全过程中,保密将关系到采购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目标和 影响采购成败。双方人员都应自觉遵守保密约定,以维护采购公正、公平,保证采购正 常进行和完成。 协议编号:GX20247FW 第 4 页 共 7 页 2.在采购期间,各方不得向无关人员,尤其是供应商透露采购工作的内部秘密,如: 供应商的名称、人数、以及与采购有关的重要情况。 3.任何一方不应私自与供应商就本采购内容进行单方接触或谈判。因工作需要或业 务目的的任何对外活动均应事前、事后相互知会和沟通情况,以使工作协调。 4.双方人员应对评审过程和未公告的评审结果保密。 5.因单方泄漏情况而导致工作不能顺利进行或无法进行,都是对项目和对方利益的 侵害,责任应由泄密方承担。 第七条 本项目的履约验收 验收方式与方法:乙方按照委托协议内容完成采购代理工作,甲方与中标(成交) 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乙方移交采购文件归档资料,甲方签收采购文件归档资料移 交表视为验收合格。甲方自行保存归档资料至少十五年。 第八条 有关费用 1.乙方按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 规定计费。 2.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采购失败且甲方要终止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乙方按采购进 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改 委[2003]857 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规定计费方法,向甲方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1)采购文件编制好后项目尚未开标,以项目预算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 数,按计算后金额的 30%收取; (2)项目已经开标但尚未评标的,以项目预算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 按计算后金额的 50%收取; (3)项目已经开标且评标结束的,以项目预算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 协议编号:GX20247FW 第 5 页 共 7 页 按计算后金额的 50%,另加评委评审费、评标餐费(实报实销)进行收取。 第九条 委托协议的变更、生效和终止 1.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采购法和合同法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 做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 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2.合同生效 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合同终止 乙方完成甲方全部委托采购代理业务,且甲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 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条 争议解决与违约责任 1.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或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 方同意向珠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按该委现行仲裁规则予以仲裁。 2.双方应及时通报协议执行中所发生的问题、及时磋商解决办法,由于延误造成的 损失, 由责任方承担。 3.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 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的权利和义务,向乙方提供保证招标釆购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 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延长招标釆购时间。 5.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代理报酬的,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委托代理报 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每拖延一个月,即向乙方支付逾期未付金额的 3%滞纳金。 协议编号:GX20247FW 第 6 页 共 7 页 第十一条、其他 1.在项目具体招标采购中,如发生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适用法律等变化时,双 方同意以具体项目编制的采购文件载明的为准。 2.双方同意对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通过协商解决,补充协议条款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 分与主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或包组)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釆购方式变更或釆购预算变更 等情况,则以釆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或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不再重新签订委托 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 4.如本项目(或包组)废标,应当由乙方重新组织釆购活动,不再重新签订委托协 议或签订补充协议。 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6.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或签章): 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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