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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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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海关报废固定资产及车辆处置项目(共4标的)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名称拱北海关报废固定资产及车辆处置项目(共4标的)项目编号2000519C
转让(委托)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转让(委托)方联系方式0756-8161532
公告开始日期2020年12月08日公告截止日期2020年12月21日
批准机构海关总署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转让(委托方)所属地其它项目(标的意向)转让
交易底价标的1: 86524.15元,标的2: 8580元,标的3: 6320元,标的4: 18400元报价幅度标的1:500 元/次,标的2: 100 元/次,标的3: 100 元/次,标的4: 200 元/次
经营期限
项目概况报废电子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厨具、汽车等1982件,具体详见清单,清单数量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勘察为准,不多退少补。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保证金缴纳类型按标的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1、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珠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如出现无法预知的风险,一概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本标的按其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3、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方自行办理。 4、委托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请竞买方谨慎竞价。 5、转让方向受让方移交的标的物按存放现状进行交付,以竞买方竞价前对标的物的了解、实地察看为移交依据,评估报告所列清单内容只作参考,而标的物所存在的任何风险由竞买方自行判断和承担。 6、意向竞买方须联系委托方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没有对标的进行查勘者被视为接受标的现状。竞买人办理报名手续视同竞买人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竞买人不得在中标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质量、规格等提出异议 。 7、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结果公示栏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中标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到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领取《中标通知书》。如若中标方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中标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已缴纳的竞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8、委托方移交的资产以清单的内容及竞买人竞价前对标的物的了解、实地察看为依据。委托方不保证移交的标的物无瑕疵,中标方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 9、竞投保证金为人民币:标的1:8600元,标的2:860元,标的3:630元,标的4:1800元。竞买方不得由他人代付保证金和成交价款(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 10、竞买方需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网络竞价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竞投资格的竞买人需登陆竞价账号进入资金管理系统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项目的每一个标的都有唯一对应的子账号,竞买人必须按照标的的子账号缴纳足额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时间为准,竞买人可在资金管理系统自行查询保证金是否到帐,为避免因与银行系统对接会造成到帐延迟,建议竞买人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最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买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 11、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方自行办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中标方应与委托方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20 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提取完毕,逾期办理的作中标方弃标处理,委托方有权对该标的另行处置。 12、中标方自行负责标的物的安全拆卸、安全运输、场地垃圾清理等后续工作,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 13、看货时间:2020年12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地点:珠海市水湾路18号;港二路1号海关白石仓库;莲花路仓库。联系人:张小姐13427741060;江小姐13823081681。 14、具体事项详见《资产转让合同》范本。 15、该批物资为非税收入,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等发票。 16、项目投诉、质疑处理联系人:蔡俊斌,联系电话:8161298。 17、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18、中标方凭《资产转让合同》原件和《关于受让资产已交接完毕的通知》原件到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意向受让/竞标资格条件
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竞标须提供的资料
网上报名
交易信息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1日17时00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珠海市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交易中心办事窗口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12月08日09时00分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1日17时00分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交易窗口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1日17时00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
项目(标底)交易地点珠海市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交易中心办事窗口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2020年12月08日09时00分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交易时间自由报价期:2020年12月8日9时至2020年12月22日10时30分;限时报价期:2020年12月22日10时30分开始,限时报价期180秒。
现场查勘时间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陈小姐、郑先生、陈小姐、王先生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756-2538182、2602651、2538993、2538098
交易机构传真0756-2538002
竞买须知
1、标的物以现状交易。2、竞买方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我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方参加竞买,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我中心的交易规则。3、我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方自行办理。4、交易时间说明:在自由报价期间,竞买方可以对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且高出部分构成加价幅度的整数倍,即为有效报价。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直至最后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出现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该报价标的的中标方;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当前的最高出价者即为该报价标的的中标方,报价结束。5、联系地址: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窗口。 6、所有附件均在网站公告下方下载。
备注


合同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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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202010.pdf
拱北海关已报废设备评估明细表.xlsx
车辆拍卖清单.xlsx

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合同范本之五

实物资产转让合同

本合同于 日在 拱北海关 签署

甲方(转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

法定代表人:刘晓辉

住所:珠海市拱北水湾路18号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 :

甲方将拥有的 报废资产一批 对外公开转让,于 日通过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络竞价√ 填单式现场竞价□ 拍 卖□ 公开招标□ 竞争性谈判□ 其 他□ )方式转让,乙方以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中标。现甲、乙双方就该资产转让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转让标的物、价款、期限和方式:

1、标的和价款:转让标的为甲方将拥有的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或价格鉴定报告对转让标的物内容及对该评估结果所确定的资产范围,以公开竞价的中标结果为依据,成交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

2、支付期限与方式

(1)乙方将成交价款以转帐方式支付给甲方指定帐户后5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即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小写:¥ )。

(2)成交价款转至以下帐户:

帐户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莲花路支行

帐号:8110901012900326884

二、转让资产的有效性

甲方保证对其转让给乙方的资产在本合同生效之前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资产没有设置抵押权。

三、资产交接及双方责任

1、甲方应在乙方付清交易价款后 5 日内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移交的资产以甲方所列清单的内容及受让方竞价前对标的物的了解、实地察看(如拍照,提出疑问后得到的书面答复)为依据。甲方不保证移交的标的物无瑕疵,乙方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

2、标的物的风险自标的物移交之日起转移给乙方,即自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乙方承担标的物的保管、安全等管理责任,若乙方不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移交手续,风险视同转移。

3、乙方对于动产标的的搬离自办理交接手续之日起 1 5 个工作日内完成,乙方自行负责标的物的拆卸、运输、场地垃圾清理等后续工作,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4、资产交接完毕后甲、乙双方须共同向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受让资产已交接并将交易价款支付给转让方的通知》。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在竞价时交纳的保证金,在履行完合同后退还。如乙方不履约,则无权请求返还保证金。

2、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支付价款,甲方给予乙方 3 天的付款宽限期,但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百分之 1 的逾期违约金。如乙方不能按时足额支付价款并在宽限期届满之时仍未足额支付的,视作乙方不履约,甲方有权对标的物另行处置。

五、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处理。

六、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合法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附则

1、公开竞价方案及中标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各执份;送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