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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食品慰问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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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本级][线下]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工会慰问品采购服务(项目编号:ZHTH2020-GZ-C007)的废标公告

招标详情

[赣州市本级][线下]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工会慰问品采购服务(项目编号:ZHTH2020-GZ-C007)的废标公告

[2020-12-08]

流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ZHTH2020-GZ-C007

采购项目名称:工会慰问品采购服务

二、项目流标的原因:

因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作废标处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东阳山路56号

联系方式:18779708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华润大厦C座1005

联系方式:0797-8260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乐洋

电话:18370844463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0.0元
附件下载:
工会会员福利项目磋商文件(定稿).pdf
1 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项目名称:工会慰问品采购服务 项目编号:ZHTH2020-GZ-C007 二0二0年十一月 2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文件.............................................................................................................................................................. 3 一 、磋商邀请...............................................................................................................................................................3 二、磋 商 须 知...........................................................................................................................................................7 (一)总 则..................................................................................................................................................................7 (二)磋商文件.............................................................................................................................................................9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0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4 (五)开 启 与 评 审...............................................................................................................................................14 (六)授 予 合 同.....................................................................................................................................................26 三、采购项目需求.......................................................................................................................................................27 四、合 同 主 要 草 案 条 款................................................................................................................................ 28 第二章 响应文件格式........................................................................................................................................................ 33 一、封面(格式).......................................................................................................................................................33 二、响应文件资料清单格式.......................................................................................................................................34 三、 响应函(格式).................................................................................................................................................35 四、响应服务报价一览表(格式).......................................................................................................................... 37 五、商务条款/采购项目要求等响应及偏离表(格式)........................................................................................38 六、有关证明文件.......................................................................................................................................................39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51 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3 九、响应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54 3 第一章 磋商文件 一 、磋商邀请 依据赣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下达的赣市购2020F000399882采购计划, 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的委托,对其工会慰问品 采购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ZHTH2020-GZ-C007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品目 项目名称 数 量 单 位 主要服务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一 工会慰问品采购服务 (国内服务) 1 项 详见采购项目 需求 580200.00 (四)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 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主要服务及要求、服务期限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 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 在 20 分钟内提出二次报价(最终报价)。若没有对技术、商务做实质性修改或 对技术、商务做了实质性修改,但没有提高要求,最终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 若对技术、商务做了实质性修改并提高了要求,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可高于第 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响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公告期限:本项目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 2020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 日。 (七)磋商文件的购买:2020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 日(工作日 内)上午 09∶00——12∶00 时,下午 14∶30——17∶00 时,在中汇天合工程管 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 200 元/本,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八)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地点: 1.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0 年 12 月 7 日 14:30 时(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届时请响应供应商代表携带竞磋 响应文件及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磋商会,逾期递交的竞磋响应文件或不符合 规定的竞磋响应文件或逾期递交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 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九)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本项目响应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 形式交纳。响应供应商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由响应供应商从各自基本账户全额 转入采购代理机构的指定(帐户开户行: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户名:中汇天 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6304 1929 9900 028,行号 320428090311;此账号 只用作收取退还响应保证金),并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响应无效。响应 供应商采用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方式的,须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支票或汇票 5 或本票或保函原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采用银行 转账方式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 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采用银行转 账方式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 商的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支票或汇票 或本票或保函在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 还需按成交金额的 3%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若无 违约行为,在完成服务周期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每提供一次工会慰问品 3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当次 工会慰问品货款。 (十一)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 1.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是指参与赣州市本级政府采购 活动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凭与采购单 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以政府采购的预期回款作为主要还款来源,向参与政府 采购线上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金融机构在政策范围内,为中小微 企业提供一站式融资服务。 2.凡取得赣州市本级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均可通过 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向已 在融资平台注册且具有政府采购融资产品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业务。 3.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金融机构的需要协助金融机构确认合同 的真实性,配合金融机构对借款企业进行贷后管理。 4.具体规定详见赣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赣 6 州市本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财购字 〔2019〕14 号)。 (十二)其他要求: 1.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集聚,确 保参与各方的人身安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现场:一是最 近 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 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 37.3 摄 氏度的。 2.开标现场只允许授权委托人进入,其余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3.授权委托人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 件 1)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三)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赣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东阳山路 56号 电话:13033248506 联系人:朱女士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华润大厦 C座 1005 电话/传真:18370844463/0797-8260699 邮箱:714716758@qq.com 联系人:张乐洋 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7 二、磋 商 须 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述项目相关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2 “响应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磋商邀请中采购内容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或自然人。 2.3“响应供应商代表” 2.3.1 如响应供应商为法人,“响应供应商代表”是指该响应供应商的法定 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3.2 如响应供应商为其他组织,“响应供应商代表” 是指该组织的负责人 (或经营者),或经该组织的负责人(或经营者)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3.3 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响应供应商代表” 是指该自然人本人。 2.3.3.1 如供应商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必须是中国 公民。 2.4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单位,即赣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2.5“公章”系指供应商的行政章,不接受加盖其他印鉴(如合同专用章、 投标专用章、有序号的章等印鉴)的响应文件。 3.响应费用 3.1 响应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响应有关的费用。不论磋 商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8 3.2 本次采购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请各位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成交 金额=预算金额*中标折扣系数)的 1.5%收取。 4.合格的响应供应商 4.1 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 国内供应商可能成为合格的响应供应商。法人响应供应商的分支机构不能以分支 机构的身份参加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否则响应无效。 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 4.2 响应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3 一个响应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响应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 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4.3.1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负责人或自然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 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4.3.2 响应供应商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4.4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5 响应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响应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 4.6.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 4.6.1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 号)文件精神,本次采购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参加本 项目的响应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4.6.2 查询的截止时间点为 2020 年 12 月 7日,即响应截止时间。 9 4.6.3 响应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响应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 4.6.4 响应供应商不需要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各自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响应 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结果提交给磋商小组审核,同时报采购人存档。 4.6.5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妥善保管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仅适用于 本项目,不会用于与本项目响应无关的其他事项。 (二)磋商文件 5.磋商事项说明 5.1 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 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 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响应有可能 被拒绝。 5.2 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所述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 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响应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 况。 6.澄清与答疑 6.1 本项目不进行集中答疑。购买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 有疑问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 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 将答疑结果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供应商指定接收邮箱,并公布在江西省公共 资源交易网,各响应供应商应注意浏览。 10 6.2 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要求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 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6.3 响应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各自指定接收邮箱及江西省公共 资源交易网,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供应商各自指定接收邮箱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 易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响应供应商。 7.磋商文件的修改 7.1 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 解答响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以补充(变更)公告的方式对磋商文件进行 修改。 7.2 补充(变更)公告将在响应供应商各自指定接收邮箱及指定网站上公布。 响应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各自指定接收邮箱及相关网站,采购代理 机构在响应供应商各自指定接收邮箱及网上公布的与本次磋商项目有关的信息 视为已送达各响应供应商。修改后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响应供应 商各自指定接收邮箱及指定网站公告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并对 潜在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8.响应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1 响应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就磋商响应的所有来往函中 均应使用中文。 8.2 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响应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 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9.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9.1 响应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胶装成册和封装。 11 9.2 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 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9.3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变更)公告 及答疑进行编制。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不完整,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 响应供应商承担。 10.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10.1 磋商响应文件统一格式应包括但不限于: 10.1.1 磋商响应文件资料清单 10.1.2 响应函 10.1.3 响应服务报价一览表(格式) 10.1.4 响应报价一览表明细 10.1.5 商务条款/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等响应及偏离表(格式) 10.1.6 有关证明文件 10.1.7 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10.2 磋商响应文件应使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1.报价 11.1 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 11.2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项目需求”规定的主要服务及要求、服务期限以及 合同草案条款等进行报价,并按《响应服务报价一览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响应折 扣系数。最终报价为成交价,响应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响应报价中 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响应报价中也不 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2 11.3 响应供应商的报价须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响应供应商的最终 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1.4 最低报价(二次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12.响应保证金 12.1 响应供应商应按本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 12.2 在开启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采购代理机构将其视 为非实质响应而予以拒绝。 12.3 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 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 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在签 订合同前还需按成交金额的 3%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若无 违约行为,在服务周期截止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12.4 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12.4.1 响应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的; 12.4.2 响应供应商未按照采购程序规定签字确认的; 12.4.3 成交候选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 12.4.4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2.4.5 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2.4.6 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被磋商小组查实的; 12.4.7 成交供应商拒不按照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12.4.8 其他被认定不予退还情形的。 12.5 对于废标重新采购的,可延用之前响应保证金凭据。 13.响应有效期 13 13.1 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开启之日起 90天。 13.2 特殊情况下,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响应 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响应供应商可以 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响应在原响应 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响应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 许修正其磋商响应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 情况下,有关响应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4.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4.1 响应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交一式叁份磋商响应文件(1 份正本、2 份 副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4.2 响应文件必须按统一格式编制并按顺序胶装成册,不接受散页或活页或 未胶装成册的响应文件。 14.3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和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所有纸张必 须使用 A4纸,宣传材料除外)。 14.4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或填 写自然人姓名,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由响应供应商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负 责人或经营者)参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资格证明。正 式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 授权书”原件附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可以采用正本复印件或影印件。 14.5 除响应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 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供应商盖章;自然人参加响应的,必须由 其本人签字。 14.6 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14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5.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响应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装袋上注明 “正本”、“副本”字样。 15.2 封装袋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供应商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并于封口处加盖骑缝章(或自然人本人签字),并按注明的地址送达响应地点。 15.3 磋商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记,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6.响应截止期 16.1 在响应截止期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6.2 在响应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采购 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7.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 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期前,响应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递 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17.2 响应供应商的修改材料或撤回通知,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 递交,且在密封袋上标明“磋商响应文件修改”或“磋商响应文件撤回通知”字 样。 17.3 在响应截止期至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 响应供应商不能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 启 与 评 审 18.磋商小组的组成 15 磋商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按 有关规定通过随机方式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依法组建磋商小 组。 19.开启 19.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启。响应供应商代表应携带 响应文件及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参加开启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 席。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 19.2 开启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开启时,由响应供应商代表检查磋 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可以视情况到场监督 开启情况,经当场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宣读。 19.3 开启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读响应供应商名称及采购代理机 构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并做好开启记录。 20.响应的评价和比较 20.1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 20.2 评审专家独立进行评审,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评审信息。 20.3 采购代理机构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磋商响应文 件。 20.4 本次采购采购人授权由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1.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1.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 格证明、响应保证金、信用记录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 格。 21.2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 16 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 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1.3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1.3.1 响应文件中《响应服务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 致的,以《响应服务报价一览表》为准; 21.3.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1.3.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响应服务报价一览表》 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3.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1.3.4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 报价经响应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响应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21.4 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 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 款、条件和规格没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小组认定磋商响应文件的响 应性只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21.5 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响应供应商不 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磋商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磋商 文件的响应。 21.6 在初审时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 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1.6.1 磋商响应文件数量不足,或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正本的,或磋商响应文 件有两本及以上正本的; 21.6.2 逾期或未递交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 17 21.6.3 现场签到的响应供应商代表与响应文件中响应供应商代表不一致的; 21.6.4 响应供应商未提交响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响应保证金提交形式 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1.6.5 响应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磋商文 件要求的; 21.6.6 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 人或经营者)有效委托的;自然人参与响应的,非自然人本人签字的; 21.6.7 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21.6.8 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的; 21.6.9 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21.6.10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负责人或自然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 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1.6.11 响应供应商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1.6.12 响应代理人接受二个或以上响应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的; 21.6.13 属于磋商文件中规定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它条款的。 21.7 磋商小组磋商后,供应商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实质上没有响应 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1.7.1 采购项目需求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1.7.2 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最终响应折扣系数超出 100%的或在磋商时没有 对技术、商务条款做实质性修改(或对技术、商务条款做了实质性修改,但没有 提高要求)的情况下,最终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 21.7.3 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22.在竞争性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8 22.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不足二家的; 22.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2.3 所有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未超过 100%不足 2 家的; 22.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2.5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满足废标情况的。 23.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及澄清 23.1 在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响 应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响应资 格。 23.2 评审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响应供应商可应竞争性磋商小组的提问对其 提供的采购项目需求、合同草案等进行简要说明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 原则上应采用书面形式,但响应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和其它实质 性的内容不得更改。 23.3 响应供应商必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 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24.磋商的步骤: (一)第一轮磋商 磋商小组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服务内容、服务期限、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 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 格和其他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小组召集人和响应 供应商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19 (二)磋商文件修正 第一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进行合议。根据第一轮磋商掌握的情况,必要 时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确定采购项目需求,优化采购方案,并经磋商小组 签字。 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响应供应商集中,磋商小组强调调整后的采购项目需求, 将磋商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响应供应商,给响应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 修正时间。 响应供应商根据第一轮磋商情况和磋商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磋商响应文 件进行修正,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修正文件由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 密封送交磋商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修正文件与磋商响应文件同具 法律效力。 (三)第二轮磋商 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磋商响应文件与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采购代理机 构对磋商过程和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小组召集人和响应供应商在记录上签字 确认。并按(四)最终报价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设定的 方法和标准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四)最终报价(二次报价) 在提交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前,响应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最终的磋商结束后,所有响应供应商必须在 20分钟内提交最终报价(二次报价) 并由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给磋商小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二次报价) 的响应供应商视同弃权并作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按评审标准,总得分从高到 低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形成评审报告。 所有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不足2家的,磋商活动终止; 20 终止后,采购人调整项目需求后重新组织采购。或采购人调整采购预算采取其他 采购方式采购的应当在再次采购活动开始前经采购人的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磋商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25.评审方法 25.1 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25.2 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 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 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 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5.3 中、小、微企业 25.3.1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5.3.1.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5.3.1.2 提供本企业的服务。 25.3.2 中、小、微型企业参加竞争性磋商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 明。 25.3.3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服务的最终响应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响应价格参与评审。 25.3.4 响应供应商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磋商文件 要求的,在评审时对其提供的响应价格(最终报价)不予扣除。 25.4 监狱企业 25.4.1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21 (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响应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的,则对其最终响应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响应价格参与评审。 25.4.2 未按以上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不符合以上规定 的,则对其响应价格不予扣除。 25.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5.5.1 根据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5.5.1.1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 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人(含 10 人); 25.5.1.2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 服务协议; 25.5.1.3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 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25.5.1.4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 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25.5.1.5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 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 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 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 22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5.5.2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5.5.3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 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5.5.4 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提供服务的最终响应价格给予 6%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响应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 复享受政策。 25.6 评分标准(总分 100 分) 价格分 (30分) 价格分的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 分为满分。 技术分 (60分) 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与响应要求的符合性(20 分):全部满足磋商 文件采购项目需求得 20 分,响应供应商所响应的采购项目需求出现负 偏离作无效标处理。 二、食品安全管理方案及管理制度(5 分) 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食品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管理方案及各项管理制 度,优得 5分,相邻之间递减 1分,最低得 1分,未提供不得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食品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管理方案及各项 管理制度,未提供者不计分。) 三、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及供货保障方案(5分) 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供货方案内容完整规范、供货种类完善丰富、质 量保证措施,结合本项目特殊情况,全方面综合考虑项目特点合理制定 23 出对本项目的供货保障计划方案等进行对比打分,优得 5分,相邻之间 递减 1 分,最低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及供货保障方案,未提 供者不计分。) 注:响应供应商所提供方案,将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 四、售后服务方案(5分) 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退换货受 理方法及处理程序和响应时间等内容进行打分,优得 5 分,相邻之间递 减 1分,最低得 1分,未提供不得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未提供者不计分。) 注:响应供应商所提供方案,将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 五、提货便捷服务方案(25 分) 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提货便捷服务方案中: 1.从响应供应商在赣州市中心城区的提货点数量进行对比打分(响应供 应商须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材料进行佐证),优得 10 分,相邻之 间递减 2 分,最低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2.从响应供应商在赣州市中心城区的提货点建筑面积进行对比打分(响 应供应商须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材料进行佐证),优得 10 分,相 邻之间递减 2 分,最低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3.从响应供应商在赣州市中心城区的提货点介绍、交通是否便捷进行对 比打分,优得 5 分,相邻之间递减 1 分,最低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提货便捷服务方案以及相应佐证材料,未 提供者不计分。) 24 商务分 (10分) 一、成功案例(10分) 响应供应商提供近二年内(2019 年 1月 1 日至本项目开启截止时间止,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高 得 10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用户评价意见(含用户联系 方式)复印件,原件开标现场递交,否则不得分。) 26.资格预审 本项目不进行资格预审。 27.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7.1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程序、标准,对磋商响应文件 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审报告,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27.2 评审结束后,成交结果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一个工作日。 28.响应供应商询问和质疑 28.1 响应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逾期不再受理。 28.2 响应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逾期不再受理。 28.3 响应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期届满之日 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28.4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8.5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询问函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在收到质疑 函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未按 规定时间进行答复,质疑供应商可在答复期满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向赣州 25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响应供应商投诉应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政府采购供 应商投诉书文本格式投诉,具体格式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28.6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 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 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8.7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 28.7.1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出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送达 或邮寄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 提出的质疑; 28.7.2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 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 28.7.3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乐洋 电话:18370844463 28.7.4 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 26 赣州市章贡区华润中心 C2区华润大厦 C座 1005 室。 28.8 响应供应商的质疑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财库[2014]21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 部令第 94 号)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进行答复。 (六)授 予 合 同 29.成交供应商授予标准 29.1 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按评审得分高低把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且总得 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29.2 得分相同的,按最终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响应报价 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0.成交通知书 30.1 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 易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0.2 如出现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内质疑的情形,则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收回成 交通知书的函收回成交通知书。 30.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0.4 当《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未成交的响应供 应商,同时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规定退还所响应保证金。 31.签订合同 31.1 成交供应商应在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否则按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响应处理。 31.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 27 应作为合同附件。 32.解释权 本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 释权属本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3.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采购项目需求 (一)主要服务及要求: 1.响应供应商在 2021 年度的元旦节、春节、中秋节、端午节为赣州市市政 工程管理处工会慰问品提供采购服务。 2.会员慰问品以提货单形式发放,持单人可凭提货单在响应供应商任意经营 场所提取货品。 3.提货单使用时间至少为采购人发放慰问品之日起 12 个月(响应供应商承 诺使用时间超过 12个月的,按响应供应商承诺执行)。 4.预算金额为预计全年工会慰问品金额,实际提供工会慰问品金额按采购 人需求提供。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2021 年 1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交货时间: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 提供该批次提货单。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28 1.结算方式:每批次工会慰问品结算价=每批次提货金额×中标折扣系数。 2.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每提供一次工会慰问品 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一 次性支付当次工会慰问品货款。 四、合 同 主 要 草 案 条 款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解释为: 1.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文本格式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 给乙方的价格。 1.3“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服务内容。 1.4“甲方”系指采购单位。 1.5“乙方”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成交供应商。 2.技术规范 2.1 乙方提交和交付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 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响应文件的技术规范偏离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 相一致。 2.2 技术规范中未有规定的,则以国家有关部门现行有效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3.付款方式 3.1 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均为人民币。 3.2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3.3 付款方法:乙方每提供一次工会慰问品 3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 29 次性支付当次工会慰问品货款。 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4.1 履行期限:乙方应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 并在采购合同签定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乙方 必须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 3个工作日内,提供该批次提货单。 4.2 履行地点:赣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4.3 履行方式:按甲方要求提供工会慰问品。 4.4 甲方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进度向乙方支付款项。 5.延期交货 5.1 乙方应按照“采购项目需求”中甲方规定提供服务。 5.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 形式将不能提供服务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进 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酌情延长提供服务时间。 5.3 如果乙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延迟交货按 1000 元/ 天进行处罚,如延迟交货超过 7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拒绝支付该批次货款并 没收履约保证金。 5.4 如出现上述处罚,甲方有权从支付给乙方的任一款项中扣除罚款。 6.违约赔偿 如乙方未按承诺提供提货单,如提货范围不符合采购要求及响应承诺,甲方 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如乙方拒绝更换,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拒绝支付该批 次货款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因更换造成的延期,按本合同 5.3 执行。 7.不可抗力 7.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 30 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 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7.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 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 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 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8.仲裁 8.1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 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在 60 天内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 8.2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8.3 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8.4 仲裁机构为合同履行地经济仲裁机构。 8.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9.违约终止合同 9.1 甲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 9.1.1 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 服务; 9.1.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 通知后 30 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可向乙 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 出的索赔。 10.破产终止合同 3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 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1.乙方应严格执行各项服务标准,确保工作质量。如有质量问题,甲方有 权按有关处罚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12.转让和分包 12.1 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12.2 如有转让和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3.合同修改 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14.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 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15.适用法律 合同按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解释。 16.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16.1 除了乙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 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 露给任何人。乙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 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 16.2 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第 16.1 款中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16.3 除合同本身以外,16.1 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甲方的财产,若甲方 要求,乙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甲方。 32 17.合同生效及其它 17.1 合同 17.1.1 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17.1.2 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 或公章。 17.1.3 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17.1.4 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 同协商确定。 17.2 本合同一式叁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 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17.4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采购项目需求中售后服 务的要求处理。 17.5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 一切费用。 18.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 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33 第二章 响应文件格式 正(副)本 一、封面(格式) 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供应商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日期: 34 二、响应文件资料清单格式 序号 资料名称 页码范围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35 三、响应函(格式) (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供应商参与响应) 致: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第 号“ 采购项目”的邀请,正式授权(姓名)代表(响 应供应商的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式 1 份,副本一式 2 份。 本响应供应商承诺如下: 1.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服务,响应折扣系数为 %(保留两位小数)。 2.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按采购人要求 完成服务期内的所有工作。 3.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 利。 4. 本响应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90天。 5.同意从规定的开启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之前均 具有约束力。 6.如果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响应,响应保证金可被没收。 7.同意向贵方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响应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与本响应有关的通讯地址: 电 话: 联系人: 响应供应商代表:(签字)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签发日期: 36 三、响应函(格式) (适用于自然人参与响应) 致: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第 号“ 采购项目”的邀请, (自然人姓名), 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式 1 份,副本一式 2 份。 本响应供应商承诺如下: 1.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服务,响应折扣系数为 %(保留两位小 数)。 2.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按采购 人要求完成服务期内的所有工作。 3.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 题的权利。 4.本响应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90天。 5.同意从规定的开启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 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如果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响应,响应保证金可被没收。 7.同意向贵方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响应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与本响应有关的通讯地址: 电 话: 自然人姓名:(签字) 年 月 日 37 四、响应服务报价一览表(格式) 单位:元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位 响应折扣系数(%) 一 工会慰问品采购服务 (国内服务) 1 项 响应供应商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公章或自然人姓名) 响应供应商代表:(签字) 联系人及电话: 年 月 日 备注: 1.请各响应供应商自行保留本报价表一份,以便最终报价使 用。 2. 响应折扣系数≤100%的为有效报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3. 响应折扣系数保留两位小数。 38 五、商务条款/采购项目要求等响应及偏离表(格式) 序号内容 按竞争性磋商 文件规定填写 按响应供应商 实际内容填写 备注 (有无偏离) 商 务 条 款 付款方式 服务期限 结算方式 采 购 项 目 要 求 主要服务及要求 服务期限 交货时间 (如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响应供应商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公章或自然人姓名) 响应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9 六、有关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5.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格式附 后); 6.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 函(格式附后); 7.响应供应商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附后); 8.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 经营者)资格证明材料(详见 6-8); 9.响应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附后); 10.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11.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 公章](格式)。 注:1.响应供应商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 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复印件或影印 件必须加盖公章(或自然人本人签字)。 2.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如实填写。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 的。 4.磋商小组将应用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 响应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40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1.如响应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和和响应保证金从其银行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的声明函(详 见格式)。 2.如响应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响应保证 金从其银行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的声明函(详见格式); 3.如响应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 件和响应保证金从其银行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的声明函(详 见格式); 4.如响应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和响应保证金从其银行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 构指定账户的声明函(详见格式)(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 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5.如响应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 民)。 41 响应供应商关于响应保证金从其银行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 指定账户的声明函(格式) 致: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响应供应商名称 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我方的响应 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是从我方银行基本账户转入你公司的指 定帐户。 特此声明。 响应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42 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说明:1.响应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为 2019 年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如公司为本年度成 立,则出具响应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必须是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在响应文件中须提复印件。 2.响应供应商是法人的如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响应供应商基 本开户银行出具银行资信证明;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复印件。 3.其他组织(分公司)和自然人,没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 可以出具银行资信证明。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复印件。 4.响应供应商是中、小、微企业的,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 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可不提供财务报告及银行资信证明。 (若响应供应商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所在支行无法开具资信证明的,可以由 响应供应商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所在支行的上级银行开具资信证明,且须提 供两者隶属关系证明。) 备注:1.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1)财务审计报告 需提供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签字注册会计师个人执 业资格证书;(2)响应供应商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及简要报表附注;(3)财务审计报告需同时具有两名注册 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2.未按以上规定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不全或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 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作响应无效处理。 3.如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资信证明载明了有效期,还必须在有效期内且 在响应截止时间之日起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否则 作无效响应处理。如资信证明的出具方(证明人)作了“复印无效”声明 的,响应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资信证明原件,否则作无效响 应处理。如资信证明的出具方(证明人)作了其他声明的,该资信证明也 43 应符合其规定,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6-3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1.如响应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和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 任意一个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缴税凭证或其他证明材料。 2.如响应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 个月的缴税凭证或证明。 备注:1.缴税凭证需有税务部门印章,响应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法免税的响应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依法免税【免税 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响应供应商未达到缴纳 税收限额标准的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的申报纪录(登记)表(格式自制)】。 6-4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包括:社会保险登记证和专用收据; 或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的原因而无法 提供社保登记证,应由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相应证明); 2.社保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必须是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 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证明材料; 3.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 保险缴纳清单) 4.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4 6-5 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格 式) 致: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如获中标,保证具有履行本次 采购所具备的设备。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字或签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6-6 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格式) 致: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如获中标,保证具有履行本次采 购所具有专业技术能力。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字或签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46 6-7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证明书或法人证 致: 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响应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 委 托 代 理 人 姓 名 ) 为 委 托 代 理 人 , 参 加 贵 处 组 织 的 (项目编号)项目响应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职 务: 电 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正、反两面) 粘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正、反两面) 备注:1.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响应则不需此件,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 书或证明(格式附后)及本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需在响应文件正本中 提供原件,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明均放复印件(或影印件)〕。 2.响应供应商代表在开启现场须携带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 件,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47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适用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响应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 为 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正、反两面) 48 6-8 响应供应商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 致: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 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字或盖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49 6-9 响应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致: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愿意针对(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进行响应。磋商响应文件中所 有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和准确的。若有违背,我 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响应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50 6-10 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致: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响应供应商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 采购中响应(项目编号: ),如获成交, 响应供应商名称 (或自然人姓名)保证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以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 他付款方式,向贵公司缴交采购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所提交的上述项目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方, 我方对此无异议。 特此承诺! 响应供应商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公章或自然人姓名) 响应供应商代表:(签字) 邮编: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51 6-11 交纳响应保证金的凭证 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响应供应商全称或自然人姓名) 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 的采购活动。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已递交人民币(大写) 元的 响应保证金。 响应供应商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响应供应商开户银行: 响应供应商银行帐号: 响应供应商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公章或自然人姓名) 响应供应商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粘贴电汇银行凭证(复印件或影印件) 注:请响应供应商认真填写银行信息,并要求与电汇银行凭证的相关信息 一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响应保证金。 52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 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 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签章: 日期: 备注:1.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 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3.响应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 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3 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 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不需提供此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 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 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4 九、响应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 料 55 附件 1: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现场测量体温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人员身份 □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监督人 参加:□开标□评标 开评标室号 项目名称 个人健康情况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最近 14 天是否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 ,到达时间为: 最近 14 天是否离开过江西?□否 □是 最近 14 天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 □否 □是 ,接触时间为: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所在单位(公章) 第一章 磋商文件 一 、磋商邀请 二、磋 商 须 知 (一)总? 则 (二)磋商文件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开 启 与 评 审 (六)授 予 合 同 三、采购项目需求 四、合 同 主 要 草 案 条 款 第二章??响应文件格式 一、封面(格式) 二、响应文件资料清单格式 三、响应函(格式) 四、响应服务报价一览表(格式) 五、商务条款/采购项目要求等响应及偏离表(格式) 六、有关证明文件 6-4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6-5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格式) 6-6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格式) 6-7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证明书或法人证 6-8 响应供应商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 6-9 响应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九、响应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