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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农业农村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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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科院(高青)蔬菜产业技术研究院蔬菜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项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山东省农科院(高青)蔬菜产业技术研究院蔬菜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项目 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0/12/8

山东省农科院(高青)蔬菜产业技术研究院蔬菜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项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山东省农科院(高青)蔬菜产业技术研究院蔬菜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项目

二、项目编号:SDGP370322202002000272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东深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32号

中标金额:600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

五、评标委员会名单:包1 : 刘辉(采购人代表)、徐秀荣、毕进德、鲁秀梅、韩冰 ;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结果:包1 : 济南学超种业有限公司 (46.80、40.00、40.00、41.50、39.00)、山东深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63.90、59.00、58.00、60.20、62.00)、山东深耕易耨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48.30、37.00、42.00、40.50、39.00);

七、未中标供应商的未中标原因

序号

标段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未中标原因

1

山东省农科院(高青)蔬菜产业技术研究院蔬菜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项目

济南学超种业有限公司

桑园路32号107办公室

整体评审得分低

2

山东省农科院(高青)蔬菜产业技术研究院蔬菜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项目

山东深耕易耨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32号107室

整体评审得分低

八、资审未通过原因:无

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00万以内按1.5%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9,000 元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二、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高青县黄河路101号

联系方式:王云河13589519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淄博三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高青县黄河商务中心8楼807室

联系方式:姜龄0533-69503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龄、王云河

电 话:0533-6950338、13589519516


附件:
评审费用支付表.jpg
报价表.pdf
SDGP370322202002000272(招标文件)山东省农科院(高青)蔬菜产业技术研究院蔬菜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项目-澄清.pdf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SDGP370322202002000272 项目名称:山东省农科院(高青)蔬菜产业技术研究院蔬菜 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项目 采 购 人: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代理机构:淄博三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0 年 11 月 目 录 敬 告……………………………………………………………1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3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6 第三部分 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 22 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 25 第五部分 评分办法……………………………………… 29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33 1 敬 告 说 明: 1、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 (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 (2)信用记录截止时间:资格审查前三年内。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招标文件一并进行保存。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投标(响应)文件 按无效文件处理。 2、本项目实行网上资格审查,请各投标供应商将以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制作于电 子投标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以下内容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的资料,以下缺少 其中任何一项,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公证机关或发证机关出具的 证明> 原件扫描件; (2)提供近二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原件扫描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 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投标供应商缴纳 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投标供应商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 凭据;社会保障资金是指投标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近 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 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 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的书面声明 函原件扫描件; 无行贿犯罪声明函(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合并)及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途径:点击高级搜索→选择案由→选择刑事案由 →选择贪污受贿→选择单位行贿,输入所查询单位名称,点击搜索。)的查询结果截图 并加盖公章; (5)如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如被授权代表参加会议,需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还需提供法定代表 2 人授权书、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手册(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 注:以上资格审查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应制作于投标响应文件中,在规定的报价截止 时间前,与响应文件一起上传。若因年检等原因造成证件不全时,须持由发证机关出具 的证明材料,其资格视为有效。未按上述要求上传资格审查资料扫描件或资格审查资料 扫描件不全者,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其投标资格。 3、资格审查时间: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开标会议完毕后,评审会议 开始前,采购人或其授权的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 查的供应商将取消报价资格,不再参加项目评审。 资格审查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资格审查,请各供应商将资格审查资料按采购文件 要求上传至资格审查资料章节,如供应商未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的上传,因此造成的不 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招标采购文件中“全权代表”是指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的被授权代表人; 5、本招标采购文件中“签章”是指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中的 单位盖章(包括法人章、公章等)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 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否则其投 标无效。 6、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电子版投标文件《用于评分的证明材料》中须提供以 下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以承认(代理商投标的,还须同时提供代理 商的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1)《小微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原件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 (2)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原件扫描件。 7、投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原件扫描件。 8、投标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10、特别说明 (1)各供应商在项目开标、评审期间应保持在线状态,采购代理机构会随时通过 网上开标系统发出的询标信息,请各供应商在信息发出后 15 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系统 进行回复,未能按时答复的,评审小组将视同其放弃澄清、说明、补正等; (2)请各供应商将资格审查资料按采购文件要求上传至资格审查资料章节。如供 应商未按上述要求上传,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山东省农科院(高青)蔬菜产业技术研究院蔬菜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项目的潜在投 标人应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 14 点 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322202002000272 项目名称:山东省农科院(高青)蔬菜产业技术研究院蔬菜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 项目 预算金额:60 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已发布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1 年 6 月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标 包 采购内容 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万元) A 山东省农 科院(高 青)蔬菜 产业技术 研究院蔬 菜技术集 成与示范 推广项目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由 公证机关或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服务能力; 2、供应商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 录;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 定 且 应 为 未 被 列 入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 、 信 用 山 东 (http://credit.shandong.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0 三、获取招标文件 4 时间:2020 年 11 月 17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0 年 12 月 7 日 14 时 00 分 地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 方式:①已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注册的供应 商可直接登录系统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②未注册的供应商需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企业会员系统”进行注册(注 册类型:供应商)。咨询电话:0533-7015133/7015135/7015138,咨询时间:北京时间 8: 30-12:00,13: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 ③为满足信息公开和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需要,供应商还需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 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须登录中国山 东政府采购网点击首页右侧“系统入口”模块的“供应商注册”进行注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8 日 14 点 0 分(北京时间) 方式: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传投 标文件”栏目上传完成。 ①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 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企业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淄 博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园地)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 ②供应商可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数字证书,也可网上办理。数 字证书办理电话:0531-8880-7619。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淄 博版)操作视频-采购类”(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园地),技 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 开标时间: 2020 年 12 月 8 日 14 点 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大厅。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网上开标大厅 ( http://ggzyjy.zibo.gov.cn:81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5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高青县黄河路 101 号 联系方式:王云河 13589519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淄博三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高青县黄河商务中心 8楼 807 室 联系方式:姜龄 0533-69503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龄、王云河 电 话:0533-6950338、13589519516 6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A 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投标中所叙述的山东省农科院(高青)蔬菜产业 技术研究院蔬菜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招标本项目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淄博三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供应商”系指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具备履约能力并向评标委员 会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2.4“中标供应商” 系指参加本项目投标、被确定中标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单 位。 2. 5“供应商电子公章”指使用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加盖的与供应商标准公章一 致的供应商电子印章。 2. 6“电子投标文件”指使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 具”编制并使用电子签章生成的加密的投标文件。 B 供应商 3.供应商的要求 3.1 合格供应商的范围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的限制条件 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7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2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4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只能由中小企业或微型企业参加。 3.2.5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4.投标委托 4.1 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统一格 式)。 5.投标费用 5.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2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标金额的一定比例向每个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具 体收费标准为:按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100 万 以内按 1.5%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 服务的,按规定标准的 30%计收。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前,汇至以下 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 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电汇。 户 名:淄博三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青支行 账 号:37050163724100001016 C 招标文件的说明 6.招标文件 6.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6.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 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提交方式:登入系统点击提问。注:采购代理机构视情况予以答复,如有必 8 要,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于投标截止日期前 15 日上传电子答疑澄清文件。 如有最新的答疑后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ZBCF),投标人必须下载并使用该文件制 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参与投标。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采购代理机构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8.2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电子形式上传答疑澄清文件。修改、补充文件将作为 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8.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 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电子形式上传答疑澄清文件;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如有最新的答疑后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ZBCF),投标人必须下载并使用该文件制 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参与投标。 D 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9.1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 计量单位。 9.2 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 应使用中文。 9.3 组成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外文材料应提供第三方权威翻译。如原版为外文的 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 但须提供第三方权威翻译。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文件包括: 供应商应通过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淄博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投标文 件制作工具软件及相关插件下载)严格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在报价截止 时间前完成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 为.zbtf ,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的上传。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 9 以对其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撤销、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报价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完 成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有效响应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 逾期送达,将被拒绝;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上传,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泄露启封概不负 责。对由此造成泄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供应商报价所需资料扫描件以及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扫描件应同时编制在 投标响应文件中。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料扫描件的,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 自行承担。 注:针对同一项目,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计算机制作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文 件制作机器码一致,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投标文件的过程稿制作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 视为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上述两种情形,一经发现,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将导 致投标均被拒绝且按串通投标处理。 10.2 投标文件内容组成包括: (1)投标函 (2)唱标一览表 (3)报价明细表 (4)2017 年 11 月 1 日至今供应商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 (5)技术规范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6)用于评分的证明材料 a、小微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提供) 从业人员声明函(小微企业提供) 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小微企业提供) b、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监狱企业提供) c、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提供) d、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报价表(如果供应商提供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详见鼓励优惠政策,没有则不需要提供) (7)供应商简介及相应资质证明文件 10 a、营业执照复印件 b、提供近二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 印件 c、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的书面声 明函原件 e、如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被授权代表参加会议,需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及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机关出具的证明),达到国家法定退 休年龄的不需要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8)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有关企业信誉、荣誉证书及获奖资料等复印件 (9)供货服务方案(须包含但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可以提供产品图片说明、相 关检测报告等) a.整体供货服务方案。 b.西红柿品种、西瓜品种、百合品种、菠菜品种种植、推广实施方案 c.种苗、种子、长势、产量、耐温性、耐寒性等 d.植物发酵菌液、水溶肥、液体肥等促进植物生长性能、污染性等 e.保温防寒防水棉被质量、保温性、防水性、污染性等。 f.打药机、管线、放风机的产品技术参数、性能先进性、实用性、配备备品备件配 备情况等 g.供货服务运输、保证交货期措施以及装卸货物方案措施 h.专家技术服务: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试验、示范、品种鉴定及种植关键技术 指导服务方案 i.蔬菜产品市场推介:举办 1次省级蔬菜产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展示会,推 介 2个以上基地产品进入大型商超市场,服务方案。 j.针对本项目的人员培训计划和应用技术支持,技术指导安排、服务响应时间等。 10.3 本次招标,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中投标文件内容组 成编制组织投标文件。 11 10.4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中第 11、12 项的规定。 10.4.1 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统一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进行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 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导入。 10.4.2 电子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加盖供应商电 子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0.4.3 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 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供应商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 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0.4.4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11.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1.1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作 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 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11.2 投标文件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提交, 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 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 不到,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 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1.3 唱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 减内容。 11.4 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 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 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 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 应商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遗漏 12 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 具体情形评审时予以处理,乃至对该投标予以拒绝。 11.5 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 或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1.6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公 章、印章、盖章等处均指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 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2.投标报价 12.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价格一次性报定,不能修改。 12.2 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文件提供项目内容报价,并提供完成本项目内容的总报 价。 12.3 投标报价为交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的落地价,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提供 的采购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 括设备、货物(包括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等)的设计、生产、包装、 保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包含服务全过程 和伴随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免费质保期内的维修费、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及其它不可 预见费等相关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 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投标人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招标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 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 12.4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 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 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12.5 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只允许提供一个报价方案,提供多个报价方案将做为无 效投标。 12.6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12.7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预算金额的为有效报价,如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 13 额,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3.投标保证金 无。 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4.1 自开标日起 90 日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 将被拒绝。 14.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 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的形式进行。 15.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5.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5.2 投标文件必须由全权代表签署。 15.3 投标文件包含: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zbt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上传。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使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 具(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下载中心-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及相关插件下载)制 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E 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6.1 供应商应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必须使 用同一数字证书)的上传。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 撤销、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 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 16.2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 投概不负责。 16.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料原件扫描件及有关材料的,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 供应商自行承担。 14 17.投标截止时间 17.1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加密的电子投 标文件。招标文件要求的和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并 提交。逾期未送达提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 行承担。 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 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要求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 F 开标及评标 19.开标 19.1 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会。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主 持,供应商、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参加开标并签到。 19.2 开标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进行验标(检查网上开评 标系统是否正常,检查供应商报名情况),确认无误后开标。开标时,各供应商应在规 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本单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长:解密开始时间后 10 分钟 内完成解密工作(以网上开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每次解密时长最多延长 2 次,每 次 10 分钟],在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监督下进行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二次解密。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投 标文件被退回。因网上开评标系统原因导致所有供应商均解密失败或采购代理机构解密 失败时,待系统故障解除或相关工作人员解决问题后继续进行开标、评标。 19.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 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供应商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 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9.4 在评审结束前,未得到采购代理机构允许,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必须实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20.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0.1 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5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 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 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0.2 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响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 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 21 条的 规定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0.3 在开标后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供应商 所供产品质量、质保期限、付款方式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 在开标后修正,其视为无效标。 20.4 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及开标现场根据评委要求和招 标文件的要求即时提供的有效证明资料,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21.投标的澄清 21.1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向供应商 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 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21.2 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 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21.3 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 22.评标 22.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内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 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 16 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规定组成。 22.2 评审原则: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 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 规定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如遇到评标标准存在瑕疵或者错误,影响评标正常进行的情况,依据《财政部关于 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 号)的规定,认定招 标文件违法或存在重大缺陷,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 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评审委员会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 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2. 3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见第五部分《评标办法》。 22. 4 评标过程要求: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网上开评标系统无法 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审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存在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网上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出现上述情 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采取应急措施时, 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23.评标过程保密 23.1 开标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 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3.2 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无效投标与废标 24.1 投标(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响应)文件处理: (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17 (2)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制作、密封、签署、盖章的; (3)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超过招标控制价(采购预算金额)、有多个投标报价 的;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参加开标会议未提供有效证明 的; (5)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6)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未按采购文件约定提交或提交的原件与复印 件不一致; (7)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 (8)超出经营范围投标; (9)投标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 (10)投标有限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11)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2)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13)投标文件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有“★”号的条款或指标,或超过采购文 件规定的允许出现偏差的最大范围、幅度和最高项数; (14)应提供而未提供带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15)应提供而未提供、提供不全带标注的样品或者提供样品不合格; (16)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而提供进口产品; (17)对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整体复制粘贴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与所报产品不 符; (18)评审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9)评审委员会认定投标方案技术含量低、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20)评审期间,没有按评审委员会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 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21)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 (22)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供应商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情形; (23)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 18 公正; (24)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投标无效的其他情形。 a.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招投标文件或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满足正常开 标、评标使用功能的; b.由于投标人的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忘带或错带 CA 锁、忘记 CA 锁密码、CA 锁过期、上传投标文件后更新 CA 锁),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 作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e.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 IP 地址相同,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否决其投标的。 24.2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视为废标: (1)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2)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3)在整个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任何活动; (4)供应商串通投标; (5)一个包提供多个方案和报价; (6)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不正当利益; (7)中标供应商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G 授予合同 25.中标公示 中标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 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26.中标通知 26.1 在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中标供应商。通知 也可传真的形式,但需要随以书面确认。 26.2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19 27.签订合同 27.1 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 违约处理,并赔偿本次及再次招标所发生的费用。 27.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 附件,并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8.履约保证金 无。 30.验收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 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 标准的履约情况。 31.履约验收公示 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完成后,将政府采购验收书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 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验收书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H处罚和质疑 32. 处罚和质疑 32.1 处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供应商撤回其投标;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不按规定签约的; (4)供应商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说以其他方 式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 (5)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 (6)投标供应商其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7)在招标过程中,没有正当理由中止或退出投标的。 32.2 投标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质疑。 32.3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32.4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20 在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公布评审结果的日期为准),以书面形 式提出质疑。供应商于开标后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其质疑将被视为无效质疑。 32.5 质疑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 并办理签收手续,未以书面形式向提交的视为无效质疑。 32.6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等; (2)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 (3)具体质疑事项与请求; (4)事实与理由。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提供事实依据及 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 (5)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加盖公章与签字。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 明;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 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 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 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 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 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2.7 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质疑书: (1)质疑人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 (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 (3)所有质疑事项均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4)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质疑期限的; (5)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 (6)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2.8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受理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 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2.9 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驳回质疑: (1)质疑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 21 (1)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在一定期限内多次质疑而无实据的; (1)其他应当予以驳回的情形。 32.10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 不良记录名单。 32.11 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以及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 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拆。 32.12 质疑函递交,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受理单位:淄博三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高青县黄河商务中心 8楼 807 室(高苑路农业银行东邻) 联 系 人:姜女士 联系方式:0533-6950338 邮 编:255000 22 第三部分 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 本次招标共 1个包,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对采购文件所投包号内全部内容做 出报价响应,否则作废标处理。 一、项目名称:山东省农科院(高青)蔬菜产业技术研究院蔬菜技术集成与示范推 广项目 二、服务地点:淄博市高青县境内。 三、质量要求:合格且通过招标人的验收。 四、安全要求:安全且符合国家标准。 五、项目服务期:2021 年 6 月底。 六、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 项目位置、情况、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 的索赔或供货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在踏勘现场中 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七、项目概况 为深入推进山东省农科院(高青)蔬菜产业技术研究项目,加快高青县蔬菜产业转 型升级步伐,实现农业增收、农民增收。 项目主要采购内容 1、引进新品种 西瓜以引进小果型优质品种为重点,引进 30 个以上优质西瓜新品种;甜瓜以引进 早熟优质性品种为重点,引进四个以上品种;西红柿以引进优质水果型为重点,引进 60 个以上品种;引进菠菜 5个以上、百合品种 2个以上等高产高效品种进行试验示范,分 别筛选出适合高青县种植的优质西瓜品种 3-5 个、西红柿 3-5 个、菠菜 2个、百合 1-2 个。 2、引进新技术、新的集成模式 引进国内外蔬菜方面先进实用技术及各种技术集成模式,主要引进瓜菜水、肥、气、 温标准化管理技术,西瓜、西红柿提质增效集成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控集成技术等。 3、培育建立实验示范点 培育建立瓜菜实验示范点 8处,其中 1处为新品种引进对比试验点,其他 7处为新 23 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示范展示点,试验示范面积在 20 亩以上,通过试验示范,在西 瓜、西红柿、菠菜、百合方面,分别树立起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优质高效 瓜菜典型。 新品种引进对比试验点设在高渌鑫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示范展示点分别设在花沟 镇花东村(水果西红柿)、花沟镇双柳村(菜用西红柿)、花沟镇东西张村(西瓜), 唐坊镇益丰蔬菜专业合作社(西瓜、水果西红柿、百合)、田园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西 红柿、西瓜),田镇街道莱德农业有限公司(西瓜、西红柿),黑里寨镇昊锟蔬菜专业 合作社(菠菜、西瓜)。 4、蔬菜品牌培育和市场推介 积极与外地市场销售方开展对接与合作,大力发展订单农业,积极抓好市场品牌培 育和市场推介,至少召开一次市场推介会,提高产品品牌知名度和产品竞争力,增加产 品品牌产出效益。 5、专家咨询及技术培训 根据不同生产时期技术需求,定期进行生产管理指导及技术培训,邀请专家每年开 展技术服务 3-5 次,开展农业培训 3-5 次。 八、采购项目清单 项目名称 规格参数及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备注 西红柿种苗 水果型、高抗病型、小番茄类型。 株 33700 西瓜种苗 礼品型、品质型西(甜)瓜、薄皮、 厚皮。 株 114700 百合种子 赏食兼用,种球 4-12mm 公斤 450 菠菜种子 抗病类型 公斤 2 蚯蚓粪 四十公斤每袋 吨 30 化肥 N.P.K 含量 15:15;15 吨 8 中草药发酵 菌液 每克含有益总菌≧100 亿 CFU/g 吨 2 矿源黄腐酸 钾 黄腐酸≧0% 公斤 200 磷酸二氢钾 磷酸二氢钾含量≧86% 公斤 120 高钾型大量 钾≧400g/L 公斤 200 24 元素水溶肥 可来沃氨基 酸 液体肥 滴灌,施,叶面喷施 公斤 600 锌肥 叶面喷施 吨 1 保温防寒防 水棉被 质轻,保温,防水 平方 米 1000 打药机 净重量 40 公斤,动力:交流电, 电机 7000W,行距 70-100 厘米可 调,弥雾施药距离 15-20 米, 打药机流量 180kg/H,遥控操作 套 1 自动放风机 管线 铜线 米 135 含安装费 自动放风机 功率 380W,动力:电机,长 135 米,档位:35 挡,智能控温:上 限 33 度 下限 25 度 套 1 专家技术 服务 1、新品种引进 25 个以上,筛选推 广品种 4-5 个。 2、试验、示范、品种鉴定及种植 关键技术指导服务。 3、培训、培养当地新型职业农民 500 人次。 4、对高青西红柿和西甜瓜发展提 出发展规划。 省级以上岗位专家来 高青指导不少于 20 次,专家组成员不少于 5人,指派专门工作人 员长期驻扎基地开展 技术试验。 蔬菜产品市 场推介 举办 1 次省级蔬菜产业新品种、新 技术、新产品展示会,推介 2 个以 上基地产品进入大型商超市场。 包含会议费、材料费、 产品推介等费用。按实 际产生费用核定。 合计 25 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 合 同 书 甲 方: 乙 方: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签订地点:高青县 签订时间:2020 年 月 日 2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以资共同遵守。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中标人投标文件 (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 (四)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五)中标通知书 (六)本合同附件 2、合同范围 山东省农科院(高青)蔬菜产业技术研究院蔬菜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项目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合同文件中规定内容一致。 3、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 元(¥: )。 4、交货时间、地点 项目服务期:2021年6月底。 服务地点:淄博市高青县境内。 5、费用承担 (1)乙方所供货物所需的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6、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进展工作量达到投资额度的60%,付合同价款的50%,余款 项目完成后付清。 7、验收标准 交货时,甲方负责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货物进行验收,如发现乙方所提供货物 27 与要求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提出换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须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有关要求。 8、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列明的时间、地点交货,每逾期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 1000 元的违约金;若乙方提供的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或不能履行其作出的服务承诺,将视损失 大小补偿甲方的损失;若因货物质量问题而给甲方造成人身伤害等责任事故的,由乙方 承担全部责任。 9、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 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10、不可抗力 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履行或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和鉴证方,并在3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 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报鉴证方,但确定为不可抗拒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 任。 11、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高青县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12、合同生效及保存 本合同经签字、盖章后生效。签订合同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各项约定。合同执 行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代理机构执壹份,备案部门执壹份。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 28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代 理 机 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地 址: 电 话: 29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省、 市有关规定,评标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及科学、择优的原则。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的鼓励优惠政策: (一)小微企业 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 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最终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原件,上一年度资 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2、最终价格仅为评审价格,不作为最终的成交价格。 (二)监狱企业 1、给予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 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最终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2、最终价格仅为评审价格,不作为最终的成交价格。 (三)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 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最终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最终价格仅为评审价格,不作为最终的成交价格。 (四)给予优采、强采加分: 根据 2019 年 2 月 1 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 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供应商所报产品列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 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为政府非强制采购节能、环镜标志 产品的: 30 1、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5% ×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2、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质量评标总分值×5% ×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对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单独分项报价(格式见附件: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项报价表)。同时将所获节能、环 境标志的产品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规定提供节能、环境标 志产品分项报价表和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不给予政策优惠, 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 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注:本项目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照中国政府 采购网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 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文)为准,其他认证机构不予认可。 最终价格仅为评审价格,不作为最终的成交价格。 具体评分细则: (一)投标报价 30 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各供应商的有效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即: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各供应商有效投标报价)×30%×100(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二)质 量 60分 (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整体供货服务方案进行比较打分,针对项目认识全 面,服务内容整体流程合理、完善,投标响应文件中能明确体现且同其他供应商相比表 述全面合理的得 5分,每有一项不完善或欠缺的减 1分。 (2)针对本项目的西红柿品种、西瓜品种、百合品种、菠菜品种从选苗供货、种 植开始至成熟、推广阶段的全面实施方案进行比较打分,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能明确 体现且同其他供应商相比表述全面合理的得 6分,每有一项不完善或欠缺的减 1分。 (3)针对供应商提供的种苗、种子、长势、产量、耐温性、耐寒性、质量等进行 比较打分,投标响应文件中能明确体现且同其他供应商相比表述全面合理的得 5分,每 31 有一项不完善或欠缺的减 1分。 (4)针对本项目的植物发酵菌液、水溶肥、液体肥等的使用方法、促进植物生长 性能、污染性等实施方案进行比较打分,投标响应文件中能明确体现且同其他供应商相 比表述全面合理的得 5分,每有一项不完善或欠缺的减 1分。 (5)针对本项目的保温防寒防水棉被质量、保温性、防水性、污染性等进行比较 打分,投标响应文件中能明确体现且同其他供应商相比表述全面合理的得 5分,每有一 项不完善或欠缺的减 1分。 (6)针对本项目的打药机、管线、放风机的产品技术参数、性能先进性、实用性、 是否配备备品备件等进行比较打分,投标响应文件中能明确体现且同其他供应商相比表 述全面合理的得 5分,每有一项不完善或欠缺的减 1分。 (7)根据供货服务实施方案具体运输、保证交货期措施以及装卸货物方案等措施 进行比较打分,投标响应文件中能明确体现且同其他供应商相比表述全面合理的得5分, 每有一项不完善或欠缺的减 1分。 (8)组织专家的能力及水平:①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试验、示范、品种鉴定 及种植关键技术指导服务方案进行比较打分,投标响应文件中能明确体现且同其他供应 商相比表述全面合理的得 5分,每有一项不完善或欠缺的减 1分; ②方案中可以提供的技术专家为相关专业的研究员及以上职称或者省级以上岗位 专家,每位专家加 1分,最多得 12 分。 (9)蔬菜产品市场推介:举办 1次省级蔬菜产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展示会, 推介 2个以上基地产品进入大型商超市场,根据供应商服务方案进行比较打分,投标响 应文件中能明确体现且同其他供应商相比表述全面合理的得 7分,每有一项不完善或欠 缺的减 1分。 (三)其它条件 10 分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人员培训计划和应用技术支持,技术指导安排合理、全 面完整、技术服务及时周到、服务响应时间等进行比较打分,投标响应文件中能明确体 现且同其他供应商相比表述全面合理的得 5分,每有一项不完善或欠缺的减 1分。 (2)对供应商 2017 年 11 月 1 日至今类似业绩(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需在投标 书中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合同原件扫描件,缺一不可,一个合同得 2.5 分,最高得 5 分)进行比较后打分。 备注:以上评分内容缺项者,此项得 0分。 32 以上内容价格部分、鼓励优惠政策加分项直接计算得分;其他部分由评委在充分评 议的基础上自行打分,计算出平均得分为供应商评委评议得分,评委评议得分与价格分、 鼓励优惠政策加分相加后为供应商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按分 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取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供应商,若出现两个以上供应商得分相同的 情况,取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供应商;若价格相同,评委投票确定中标供应商。 33 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 标 函 : (供应商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 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的 有关活动,并对 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 一,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3、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全部实质性要求。 4、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34 5、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6、保证严格执行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7、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投标有关的资料、情况和技术资料。 8、本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 日内有效。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来往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 应 商: (单位全称)(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5 二、唱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 本项目总报价: (大写) (小写) 项目服务期 对采购文件的认同程度 本表投标报价应与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合计价格一致。 供 应 商: (单位全称)(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其它优惠条件(不接受任何实物优惠) 36 三、报价明细表 序 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图片 技术参数说明 合计: 大写: 小写: (格式可自拟) 供 应 商: (单位全称)(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 年 月 日 37 四、2017 年 11 月 1 日至今供应商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 单位 数 量 时 间 中标 金额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备注 1 2 3 … (格式可自拟) 供 应 商: (单位全称)(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 年 月 日 38 五、技术规范偏离表 技术规范偏离表 序 号 招标文件条款 投标文件条款 偏离说明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本表可依样扩展 注:1、如无偏离请注明“无”字。如供应商在偏离表中无注明,投标文件与招标 文件不一致或差异,以招标文件为准。 2、报价服务的技术参数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采购服务清单中的参考技术参数, 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供 应 商: (单位全称)(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 年 月 日 39 六、用于评分的证明材料 (1)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 ①《小微企业声明函》、《从 业人员声明函》; ②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的复印件。 小微企业声明函 项目编号、包号: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 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 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 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 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40 从业人员声明函 项目编号: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本公司从业人员数 为 。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4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 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2)监狱企业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2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报价表 (如果供应商提供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详见鼓励优惠 政策,没有则不提供) 投标人所投产品中涉及节能环保产品清单 序 号 设备 名称 品牌 产品 型号 节能环保 产品认证 证书号 节能环保 产品认证 证书有效 截止日期 单价 数量 合计 占投标总 报价的百 分比 供 应 商: (单位全称)(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应根据上表所列内容如实填写并附节能环保产品 目录,以备对节能环保产品加分。对于不按要求填写上述清单、填写有误、未能提供相 应的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的将不予以执行优惠政策,对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将取 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3 七、供应商简介及相应资质证明文件 供应商简介 a、营业执照复印件 b、提供近二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 印件 c、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的书面声 明函原件 e、如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被授权代表参加会议,需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及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机关出具的证明),达到国家法定退 休年龄的不需要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八、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有关企业信誉、荣誉证书及获奖资料 等复印件 44 九、供货服务方案 (9)供货服务方案(须包含但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可以提供产品图片说明、相 关检测报告等) a.整体供货服务方案。 b.西红柿品种、西瓜品种、百合品种、菠菜品种种植、推广实施方案 c.种苗、种子、长势、产量、耐温性、耐寒性等 d.植物发酵菌液、水溶肥、液体肥等促进植物生长性能、污染性等 e.保温防寒防水棉被质量、保温性、防水性、污染性等。 f.打药机、管线、放风机的产品技术参数、性能先进性、实用性、配备备品备件配 备情况等 g.供货服务运输、保证交货期措施以及装卸货物方案措施 h.专家技术服务: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试验、示范、品种鉴定及种植关键技术 指导服务方案 i.蔬菜产品市场推介:举办 1次省级蔬菜产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展示会,推 介 2个以上基地产品进入大型商超市场,服务方案。 j.针对本项目的人员培训计划和应用技术支持,技术指导安排、服务响应时间等。 45 附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_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供应商: (单位全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6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______授权_______(全权代表姓名)为全 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___________ 项目___________(项目编号)招标活动,全权 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附: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47 无重大违法及无行贿犯罪声明函 (采购人全称): 我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及行贿记录。 我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及填写的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自愿接 受投标被拒绝,并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 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的处罚,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自愿承担赔偿 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9.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2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9.3组成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外文材料应提供第三方权威翻译。如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2投标文件内容组成包括: 12.5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只允许提供一个报价方案,提供多个报价方案将做为无效投标。 12.6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12.7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预算金额的为有效报价,如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5.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E 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截止时间 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 合 同 书 甲 方: 乙 方: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签订地点:高青县 签订时间:2020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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