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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公路管理段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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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山市交通局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详情

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山市交通局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08
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山市交通局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08 浏览次数:25

项目概况

江山市交通局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5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CZCG2020D049Q

项目名称:江山市交通局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340000

最高限价(元):无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江山市公路管理段2021年江山市交通运输局食堂服务采购
数量: 6
预算金额(元): 340000
单位: 人
简要规格描述: 食堂劳务外包
备注: 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0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5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电子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12月15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号厅,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B1楼。(“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1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将拒绝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供应商为成交人。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山市公路管理段,江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江山市江滨北路1号,江滨北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严女士,郑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4025671,(0570) 402-1218?

质疑联系人:严女士,郑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0-4025671,0570-4021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山市环城西路19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夏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4815600

质疑联系人:夏荣芳

质疑联系方式:1373505509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江山市鹿溪中路240号

传 真:/

联系人 :王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0570-403381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交通运输局食堂劳务文件12.08定稿.doc

    236K

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机关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江山市交通局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SCZCG2020D049Q

委托单位: 江山市交通运输局

江山市公路管理段

备案单位:江山市财政局

代理机构: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起草人:夏荣芳 审核人:夏梅娟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3

第二章 谈判须知前附表及谈判须知 7

第三章 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 14

第四章 谈判程序 16

第五章 合同草案 18

第六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26


第1章?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本项目公告附件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5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JSCZCG2020D049Q

2.项目名称:江山市交通局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34万元

5.最高限价:34万元

6.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人数

单位名称

预算金额

总预算

1

食堂劳务

6人

江山市交通运输局

22.1万元

34万元

江山市公路管理段

11.9万元

1.项目概况:江山市交通运输局食堂供应人数:办卡人员约200人,后续有可能进一步增加。早餐约 100 人,中餐约 150 人,晚餐约 60 人。

2.服务范围 :江山市交通运输局食堂早、中、晚三餐和包厢客餐的制作和供应,食堂及包干区卫生保洁工作。

3.工作人员6 人:其中主厨 1 人、副厨1人、面点 1 人,年龄均要求55周岁以下;服务员3人(其中一名服务员年龄45周岁以内,相貌端庄,须经甲方同意通过后方可录用,另两名服务员年龄在60周岁以下)。本项目为厨师长负责制,厨师长必须亲自撑厨,所有人员须持有健康合格证上岗。

4.供应商派遣的厨师、面点师实行1个月(工作日)的试岗制,经采购单位测评满意后方可正式留任,测评不满意的,供应商必须另行派遣。

5.主厨必须具有3级及以上厨师证;面点师必须具有3级及以上面点师证。

6.成交供应商所有劳务人员每人每月须向采购单位缴纳500元餐费。

7.合同履行期限:1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3.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采购文件。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0年12月15日09:00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2.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本项目公告附件。

3.方式:在线获取(必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未提供者开标时联系不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报名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5日09:00前(北京时间)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12月15日09:00(北京时间)

2.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号厅,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B1楼。(“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以及驱动下载(办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官网)。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全流程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逾期或未上传成功的将导致无法投标或投标无效。

5.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方投标无效,投标方可在2020年12月15日09:00前将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章的备份加密投标文件(文件名后缀为备份文件四字的首字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1878482041@QQ.com)邮箱,传送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密码由投标方自行保管,如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开标后1小时内进行解密),投标方可按照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同意提供加密密码解密传送至(1878482041@QQ.com)邮箱的备份文件,并以备份文件作为替代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方未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供有效备份文件,同时政采云上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将导致投标无效。电子投标文件已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传送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在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的,其投标无效。

6.投标人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进行解密,可在公司办公场地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 %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本单位、制造商(如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个月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在报价明细表中说明制造商情况。

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3.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1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将拒绝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供应商为成交人。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山市交通运输局、江山市公路管理段

地址:江山市江滨北路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4021218

质疑联系人:郑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0-4021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山市环城西路190号一楼(加油站隔壁)

项目联系人:夏女士

联系电话:0570-4815600; 手机号码:13757005073(68507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江山市鹿溪中路240号

联系人:王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0570-4033811

传真:0570-4033811


第二章 谈判须知前附表及谈判须知

一、谈判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江山市交通运输局、江山市公路管理段

2

项目名称

江山市交通局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3

采购预算价

34万元

4

服务期限

按采购单位要求。

5

谈判有效期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

6

投标文件形式、制作及组成

1.投标人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分为【资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投标文件必须有封面。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2.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注:中标后提交两套纸质投标文件给代理公司。

7

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15日09:00

9

注意事项

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 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10

谈判地点

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号厅,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B1楼。

11

谈判时间

2020年12月15日09:00(北京时间)

12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1个工作日

13

签订合同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4

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交纳及退还

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前向采购单位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以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无任何(服务)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15

联合体谈判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谈判。

16

其它

本项目代理费按1.5%计算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发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公司。

二、谈判须知

1.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采购项目的谈判响应、评审、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2.定义

2.“组织方”系指组织本次谈判的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人”系指提出本次采购的委托单位:江山市交通运输局、江山市公路管理段

2.“供应商”系指向组织方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 “服务”系指根据谈判文件规定,中标人必须承担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的所有服务。

2.“▲”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3.谈判费用

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4.组织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

5.谈判委托

供应商代表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

6.联合体谈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7.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分包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8.特别说明:

8.▲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

8.▲供应商在谈判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谈判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8.6根据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 %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本单位、制造商(如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个月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在报价明细表中说明制造商情况。

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8.7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三、谈判文件说明

9.谈判文件的组成

9.谈判文件公告;

9.谈判须知前附表及谈判须知;

9.采购内容及要求;

9.合同草案;

9.谈判办法及谈判程序;

9.谈判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0.采购人可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谈判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谈判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前,在采购公告原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否则采购人将不予受理。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有变更在本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公告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构成部分。

不足3日的,采购人将顺延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影响谈判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不延长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11.总体要求

1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谈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谈判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谈判响应文件可能导致无效标处理。

11.2谈判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3供应商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谈判响应文件。

11.4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及份数

12▲谈判响应文件应分为【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投标文件必须有封面,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12.1【资信技术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2.1.1谈判响应函(格式参照后附表);

12.1.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参照后附表);

12.1.3▲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12.1.4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参照后附表);

12.1.5▲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参加投标人证件);

12.1.6供应商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第三方出具报告或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2.1.7▲第三方出具的近期纳税证明材料(网上下载即可);

12.1.8提供最新一期的纳税信用等级C级或C级以上证明材料(网上下载即可);

12.1.9▲第三方出具的近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网上下载即可);

12.1.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参照后附表,加盖公章);

12.1.11▲详细的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12.2【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2.2.1▲谈判一览表(格式参照后附表);

12.2.2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谈判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本单位、制造商(如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个月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在报价明细表中说明制造商情况(也可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13.谈判响应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13.1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谈判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编制并编制目录,混乱的编排导致谈判响应文件被误读或评审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谈判文件对谈判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3.2供应商必须保证谈判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3.3《谈判一览表》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3.4谈判响应文件须对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谈判将被拒绝。如果谈判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会导致谈判被拒绝。

13.5谈判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3.6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3.7谈判报价

13.7.1谈判报价应按谈判文件中相关要求填写。

13.7.2谈判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供应商在报价单中提供的总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报价中必须包含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雇员保险、合同期内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13.8▲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3.9谈判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3.10谈判报价货币:以人民币报价。

14.谈判有效期

14.1▲谈判响应文件从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

五、上报监管部门

1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还将上报监管部门查处:

15.1谈判截止时间后,无故撤回谈判响应文件;

15.2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15.3供应商相互串通谈判的;

15.4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

15.5成交供应商未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5.6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确定的条款;

15.7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6.供应商应按本须知的相关要求准备谈判响应文件,每套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16.1谈判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谈判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须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谈判响应文件中。

16.2▲谈判响应文件封面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6.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谈判响应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6.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谈判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17.谈判响应文件的标记

17.1谈判响应文件应分为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两部分。

17.2谈判响应文件封面均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名称(即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七、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8.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期

18.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采购文件的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鉴于近期“新冠疫情”防控需要,建议供应商授权代表不到谈判现场。

18.2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时间为谈判时间起一个小时内。

19.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9.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谈判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谈判响应文件。

19.2实质上没有响应本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谈判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

八、谈判无效的情形

20.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将被视为无效谈判。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谈判成为实质上响应的谈判。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谈判视为无效:

20.1谈判响应文件逾期传输递交的;

20.2不具备谈判文件规定资格要求;

20.3谈判响应文件有应盖而未盖公章、未按规定顺序编制,未有效授权的;

20.4谈判文件中有▲处条款供应商未作实质性响应的;

20.5资信或技术文件中包含商务报价的;

20.6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20.7谈判响应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0.8报价超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20.9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0.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九、终止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1.谈判响应

21.1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在评标期间, 对谈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谈判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过谈判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1.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一)谈判文件中谈判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谈判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谈判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谈判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3 评审报告:谈判小组完成谈判后,向采购人提交经各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的评定结果报告,并按评定办法确定成交候选人。

22.保密

22.1谈判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除答复询问及质疑外,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谈判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供应商或与上述谈判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

22.2供应商对谈判、比较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其谈判被拒绝。

十、授予合同

23.成交通知和合同授予

23.1成交通知书:评定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间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3.2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直接签订合同,并经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鉴证、江山市财政局备案后生效(报江山市财政局备案前,合同必须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在有合理证据证明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承诺的内容不能实质响应的,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

23.3谈判文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3.4成交供应商不遵守谈判响应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谈判响应文件的内容或在接到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报监管部门查处。在监管部门查处结论中确认成交供应商无法履约的,采购人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将合同授予下一个候选人。

23.5签约后即为谈判结束。

十一、其他

24.解释权:本谈判文件是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组织方。


第三章 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人数

单位名称

预算金额

总预算

1

食堂劳务

6人

江山市交通运输局

22.1万元

34万元

江山市公路管理段

11.9万元

1.项目概况:江山市交通运输局食堂供应人数:办卡人员约200人,后续有可能进一步增加。早餐约 100 人,中餐约 150 人,晚餐约 60 人。

2.服务范围 :江山市交通运输局食堂早、中、晚三餐和包厢客餐的制作和供应,食堂及包干区卫生保洁工作。

3.工作人员总数6 人:其中主厨 1 人、副厨1人、面点 1 人,年龄均要求55周岁以下;服务员3人(其中一名服务员年龄45周岁以内,相貌端庄,须经甲方同意通过后方可录用,另两名服务员年龄在60周岁以下)。本项目为厨师长负责制,厨师长必须亲自撑厨,所有人员须持有健康合格证上岗。

4.供应商派遣的厨师、面点师实行1个月(工作日)的试岗制,经采购单位测评满意后方可正式留任,测评不满意的,供应商必须另行派遣。

5. 主厨必须具有3级及以上厨师证;面点师必须具有3级及以上面点师证。

6.成交供应商所有劳务人员每人每月须向采购单位缴纳500元餐费。

二、供应商基本要求

1.根据餐厅菜肴的反馈意见建议及时对菜点质量进行合理分析,切实采取改进措施。

2.负责把好菜点质量关,认真检查各部门的操作规范执行情况。

3.负责检查厨房各部的食品原料质量,把好食品卫生关。

4.负责早、中、晚餐的制作和供应。提供工作日内工作餐(一日三餐)服务,工作餐供餐方式及供餐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而定。

5.负责包厢内一般性公务接待客餐的制作和供应(在本合同服务费中包含客餐服务费,采购单位不另行支付客餐服务费)。

6.负责食堂(含包厢、卫生间及楼道包干区)的卫生保洁服务及餐厨具保管工作。

7.主厨须有大锅菜经验,小炒厨艺达到江山知名酒店水平。

备注:采购单位不提供住宿。

▲三、人员管理及服务责任事项

1.主厨、副厨、面点师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其它派遣人员相对固定,不得无故变更和雇佣钟点工,如确需调整的,应征得采购单位同意。(供应商擅自更换主厨、副厨、面点师的,出现1次扣减劳务费1000元,出现3次的,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扣除全部保证金)

2.供应商派遣人员应服从采购单位管理部门的管理;

3. 主厨、副厨、面点师、服务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方能上岗,服务人员在工作或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伤、工伤、死亡等意外事故,由供应商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与采购单位无关。

4.服务供应商聘用人员的工资、意外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税费等缴费均由供应商全额承担,与采购单位无关。

5.服务人员的手套、工作服、劳保用品、(健康证办理、培训、年检)、节假日福利等均由供应商全额承担,与采购单位无关。

6.供应商应依照劳动合同法中劳动派遣的相关规定,依法办理劳动派遣,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不得擅自处理采购单位提供的设施、设备,一经发现按原价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2.供应商服务过程中未执行《食品卫生法》等要求,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传播等责任事故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给采购单位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同时,供应商还承担与事故相关的其他所有费用,并独立承担民事、刑事责任。

3.承包期间,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被卫生防疫部门查出有重大食品安全卫生隐患,限期整改不到位;不服从采购单位管理,情节比较严重的;在采购单位举行的各类重大活动中不配合,影响活动开展的;职、员工投诉较多;被新闻媒体曝光,严重影响采购单位声誉等情况的。因解除合同给采购单位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同时,供应商还承担与事故相关的其他所有费用,并独立承担民事、刑事责任。

4.除不可抗力或停水、停电而引起的延迟开餐或不开餐,供应商不负责任外,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开餐或不开餐,否则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服务保证金,并追究供应商的相关责任。

5.如因供应商责任采购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的,同时没收供应商的服务保证金。

6.桌餐服务:供应商为采购单位提供免费公务接待客餐服务。

五、履约时间:合同期1年。

1. 合同期满后,在合同价款不变的情况下,根据乙方服务情况及甲方测评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合同,合同最多续签2次,每次签订期限不得超过1年。

2.有效期限为 十二个月,合同签订生效后起计算,合同约定时间为一年,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在未找到接替食堂外包服务前,成交人应延续1-2个月的服务,费用按原合同签订的食堂外包月度费用标准支付。

第四章 谈判程序

一、谈判小组组成

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名以及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2名专家组成或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3人组成,谈判小组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谈判、评估和比较。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谈判小组负责人。

2.谈判期间,关于澄清、询标的说明:取消供应商在谈判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谈判过程中要求投标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澄清、询标内容通过电子CA签章上传,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在接到代理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半小时内澄清补正完毕。请投标人在投标期间电话保持畅通,如未及时接听电话,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则视同默认采购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采购过程及结果提出异议。

二、谈判

1.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后,谈判小组将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若谈判响应文件不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则将作为无效文件处理,不再进入下一程序。

2.谈判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相关承诺、方案和履约能力等进行综合分析考评,谈判小组应客观﹑公正的对待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对所有谈判评审,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在谈判工作结束后,凡与谈判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谈判情况扩散出谈判小组成员之外。

3.谈判小组根据谈判原则确定预成交供应商,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4.谈判原则:谈判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三、谈判方法

(一)符合性审查

供应商必须满足谈判资信、技术文件所有内容,方可进入谈判程序;未符合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直接淘汰。

谈判响应文件应分为【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投标文件必须有封面。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资信技术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谈判响应函(格式参照后附表);

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参照后附表);

3.▲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参照后附表);

5.▲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参加投标人证件);

6.供应商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第三方出具报告或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7.▲第三方出具的近期纳税证明材料(网上下载即可);

8.提供最新一期的纳税信用等级C级或C级以上证明材料(网上下载即可);

9.▲第三方出具的近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网上下载即可);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参照后附表,加盖公章);

11.▲详细的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谈判一览表(格式参照后附表);

2.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谈判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本单位、制造商(如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个月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在报价明细表中说明制造商情况(也可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二)、谈判及评审

1.谈判小组应当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谈判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2.第一轮报价以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有效报价为准,着重对服务方案方面进行评审,对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相关描述进行综合评审。

【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开启后,凡总报价超过预算总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电子CA签章上传;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谈判及评审:在评审结束后,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进行商务和技术条款的谈判。谈判结束,谈判小组应当要求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四、注意事项

1.整个谈判过程中应严格保密,谈判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泄漏任何谈判信息。

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结果公告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期间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第五章 合同草案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名称,于 (时间) (地点),进行 (招标方式)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服务人数

成交金额/元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注:本合同服务费用除包含劳务外包范围内的服务外,还包括与提供服务相关的管理、聘用人员的工资、餐费、意外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服务人员的手套、工作服、劳保用品、健康证(健康证办理、培训、年检)、节假日福利、利润、税金等本项目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全部费用 (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二、项目概况及要求

1.项目概况:江山市交通运输局食堂供应人数:办卡人员约200人,后续有可能进一步增加。早餐约 100 人,中餐约 150 人,晚餐约 60 人。

2.采购范围 :江山市交通运输局食堂早、中、晚三餐和包厢客餐的制作和供应,食堂及包干区卫生保洁工作。食堂每日在岗人员总数不得少于 6 人,其中主厨 1 人、副厨1人、面点 1 人,年龄均要求55周岁以下;服务员3人(其中一名服务员年龄45周岁以内,相貌端庄,须经甲方同意通过后方可录用,另两名服务员年龄在60周岁以下)。本项目为厨师长负责制,厨师长必须亲自撑厨,所有人员须持有健康合格证上岗。

3.供应商派遣的厨师、面点师实行1个月(工作日)的试岗制,经采购单位测评满意后方可正式留任,测评不满意的,供应商必须另行派遣。

4. 主厨必须具有3级及以上厨师证;面点师必须具有3级及以上面点师证。

5.成交供应商所有劳务人员每月每人须向采购单位缴纳500元餐费。

三、供应商基本要求

1.根据餐厅菜肴的反馈意见建议及时对菜点质量进行合理分析,切实采取改进措施。

2.负责把好菜点质量关,认真检查各部门的操作规范执行情况。

3.负责检查厨房各部的食品原料质量,把好食品卫生关。

4.负责早、中、晚餐的制作和供应。提供工作日内工作餐(一日三餐)服务,工作餐供餐方式及供餐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而定。

5.负责包厢内一般性公务接待客餐的制作和供应(在本合同服务费中包含客餐服务费,采购单位不另行支付客餐服务费)。

6.负责食堂(含包厢、卫生间及楼道包干区)的卫生保洁服务及餐厨具保管工作。

7.主厨须有大锅菜经验,小炒厨艺达到江山知名酒店水平。

8.其他约定:甲方食堂开放时间原则上为法定工作日,乙方根据甲方作息时间按时供应早、中、晚餐。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节假日需加班的,乙方须无条件做好用餐保障,甲方不增加除本合同所确定的以外的任何报酬。早、中、晚餐供应方式和供应品种由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而定。

备注:采购单位不提供住宿。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合同要求派员检查、监督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服务质量,按国家食品卫生相关要求及本项目的要求,有权对乙方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服务评价,对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向乙方提出更换意见,并向乙方提交《更换人员联系单》,乙方应在收到《更换人员联系单》后7天内进行更换。乙方拒绝更换的,应认定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派遣的厨师、面点师实行1个月(工作日)的试岗制,经甲方测评满意后方可正式留任,测评不满意的,供应商必须另行派遣。

3.乙方提供的主厨、副厨、面点师一经确定不得变更,主厨、副厨、面点师未经甲方同意而更换的,出现1次扣减劳务费1000元,出现3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服务保证金。其它人员相对固定,不得无故变更和雇佣钟点工,如确需调整的,应征得甲方同意。

4. 甲方负责提供烹饪食物所需要的厨房成套设备,保证水、电、气的正常供应,并承担正常的设备维护修理费用。

5.评价标准及惩罚措施。

(1)食堂工作餐:每月进行一次全体就餐职工满意度度测评,提取成交价的10%作为月度考核奖。测评不满意率超过30%(含30%)的倒扣1000元;不满意率超过40%(含40%)的倒扣1500元;不满意率超过50%(含50%)以上的,乙方应重新派遣厨师;乙方不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采购合同,并扣除全部服务保证金。

(2)包厢客餐:陪同就餐者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不满意率每月超过1/3(含1/3)的,倒扣500元。乙方不提供包厢客餐服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采购合同,并扣除全部服务保证金。

6.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款及其他服务费。

7.免费提供乙方工作人员工作餐。

8. 承包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被卫生防疫部门查出有重大食品安全卫生隐患,限期整改不到位;

(2)不服从甲方管理,情节比较严重的;

(3)在甲方举行的各类重大活动中不配合,影响活动开展的;

(4)干部职工投诉较多;

(5)被新闻媒体曝光,严重影响甲方声誉等情况的;

(6)乙方经营过程中未执行《食品卫生法》等要求,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传播等责任事故的;

(7)因解除合同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承担与事故相关的其他所有费用,并独立承担民事、刑事责任。

9.除不可抗力或停水、停电而引起的延迟开餐或不开餐,乙方不负责任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开餐或不开餐,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项目为厨师长负责制,乙方的厨师长(主厨)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食堂的一切事务。负责人必须亲自在岗并撑厨,并且保证每天食堂人员总数不得少于6人,其中主厨1人、副厨1人、面点1人、服务员3人。 如果乙方人员配备未达到要求,甲方可根据实际人数和时间扣减劳务承包费。如果乙方负责人未亲自在岗撑厨,经甲方提出后仍不整改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按乙方违约处理。主厨、副厨、面点师、服务人员必须遵守上班纪律,准时在岗,不得脱岗,出现一人一次脱岗扣减劳务费50元,累计出现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全部服务保证金。

2. 主厨、副厨、面点师、服务人员不得开小灶,应当等排队盛饭结束后大家一起用餐,出现开小灶情况,一次扣减劳务费200元,累计出现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全部服务保证金。

3.乙方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按期年检,确保证件有效),上岗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健康证培训、年检的费用由乙方自理。整个职工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卫生监督所制定的标准,并定期检查。工作时间着工作服,并教育员工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接受监督,爱护各种设施,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乙方及其派遣的人员不得擅自处理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一经发现由乙方按原价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应严格做好公务接待用餐及服务,在合同服务费中包含客餐服务费,甲方不另行支付客餐服务费。

4.乙方要以就餐者满意为服务宗旨,督促员工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和规定,服从甲方食堂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管理,一旦发现乙方有违反管理制度和阴奉阳违等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接受甲方的处罚,累计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服务保证金)。

5.乙方应当配合甲方管理好食堂的饭卡,做好食堂饭卡的刷卡工作。乙方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代管甲方所有就餐人员的饭卡,帮他人代刷卡行为,不得故意不刷,发现一次扣减劳务费500元。

6.乙方工作人员应当保管好甲方食堂的所有商品,若发现乙方人员刷卡出现差错或私拿、私分的行为,发现一次,赔偿商品的价值并扣减劳务费1000元,累计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服务保证金。

7.会同甲方食堂管理人员安排好工作餐的花色品种,提供每天工作餐原材料的采购清单。主副食材一般实行配送和定点采购,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质量、数量和价格。根据实际情况,甲方可临时委托乙方采购食材,或由乙方协助甲方采购。委托乙方采购食品材料时应保质保量、价廉物美,禁止购买腐霉变质的食品。如发现采购食材短斤少两、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的,甲方可加倍从乙方承包费中扣除。

8.乙方应充分发挥专业技能,确保所加工制作的膳食安全卫生、色香味美、营养全面。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

9.乙方要切实做好食堂及包干区的卫生,餐厅、厨房、炊具等要保持干净、清洁,接受甲方卫生检查和监督,并及时做好相应的整改,每检查出一次不合格,扣减劳务费50元。

10.在劳务承包期间,乙方应合理妥善保管、维护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如因乙方疏忽大意和操作不当原因造成的一切食品卫生事故、安全事故、工伤事故等,由乙方全部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11.按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中标后,乙方必须在15工作日内与其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向甲方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备案。乙方工作人员因出现劳动争议而导致索赔的,由乙方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12.乙方应为聘用的食堂工作人员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所聘用人员的人身安全责任。乙方服务人员在承包服务期内出现人身损害或者造成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依法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与甲方无关。

13.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其派遣人员的一切工资报酬、劳保福利、节假日福利及待遇等,如发生拖欠派遣人员工资福利和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14.乙方提供的主厨、副厨、面点师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其它派遣人员相对固定,不得无故变更和雇佣钟点工,如确需调整的,应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主厨、副厨、面点师中的一位,出现一次扣减劳务费1000元,累计三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扣除全部服务保证金)。

六、履约保证金

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合同金额5%以内)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无任何(服务)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七、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服务质量保证期和服务质量保证金

1.服务质量保证期 1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服务质量保证金 \ 元。

九、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

1. 履行时间:合同期1年,合同签订生效后起计算。合同期满后,在合同价款不变的情况下,根据乙方服务情况及甲方测评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合同,合同最多续签2次,每次签订期限不得超过1年。

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在未找到接替食堂外包服务前,乙方应延续1-2个月的服务,费用按原合同签订的食堂外包月度费用标准支付。

2. 履行方式:直接提供食堂劳务服务

3. 履行地点:江山市交通运输局

十、款项支付

本项目的劳务承包费按月支付,即乙方服务满一个月后,根据考核结果,甲方于次月支付给乙方。该费用由江山市公路管理段支付35%,江山市交通运输局支付65%,乙方必须分别提供等额有效的合法发票,款项均以转账的方式分别汇入乙方指定帐户。

乙方收款银行:

乙方收款账号:

十一、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

1.乙方应按谈判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事故及其他责任的,乙方应负责解决。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解除合同。

3.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 甲乙双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如需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终止。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终止合同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 乙方未履行相应服务承诺或工作未达本合同及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标准的,经甲方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及时整改,未在甲方要求期限内整改到位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经甲方三次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乙方的服务仍未达到服务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乙方出现未按约定支付乙方人员相应工资、社保、商业保险及加班费等情形产生劳动纠纷,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五、合同的生效

1.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江山市财政局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江山市财政局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3.本合同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经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鉴证、江山市财政局备案后生效(合同备案前必须公示)。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壹份,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壹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鉴证方:

地址:

经办人:

联系电话:0570-4815600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更换人员联系单

姓名

上岗时间

事由:

甲方

处理意见

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意见

意见:

乙方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2

扣减劳务费告知书

中标供应商在本项目服务期中,如未按采购文件及合同相关规定履行服务的,按如下条款扣减劳务费:

1.乙方提供的主厨、副厨、面点师一经确定不得变更,主厨、副厨、面点师未经甲方同意而更换的,出现1次扣减劳务费1000元,出现3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服务保证金。其它人员相对固定,不得无故变更和雇佣钟点工,如确需调整的,应征得甲方同意。

2. 食堂工作餐:每月进行一次全体就餐职工满意度度测评,提取成交价的10%作为月度考核奖。测评不满意率超过30%(含30%)的倒扣1000元;不满意率超过40%(含40%)的倒扣1500元;不满意率超过50%(含50%)以上的,乙方应重新派遣厨师;乙方不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采购合同,并扣除全部服务保证金。

3.包厢客餐:陪同就餐者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不满意率每月超过1/3(含1/3)的,倒扣500元。乙方不提供包厢客餐服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采购合同,并扣除全部服务保证金。

4. 本项目为厨师长负责制,乙方的厨师长(主厨)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食堂的一切事务。负责人必须亲自在岗并撑厨,并且保证每天食堂人员总数不得少于6人,其中主厨1人、副厨1人、面点1人、服务员3人。 如果乙方人员配备未达到要求,甲方可根据实际人数和时间扣减劳务承包费。如果乙方负责人未亲自在岗撑厨,经甲方提出后仍不整改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按乙方违约处理。主厨、副厨、面点师、服务人员必须遵守上班纪律,准时在岗,不得脱岗,出现一人一次脱岗扣减劳务费50元,累计出现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全部服务保证金。

5.主厨、副厨、面点师、服务人员不得开小灶,应当等排队盛饭结束后大家一起用餐,出现开小灶情况,一次扣减劳务费200元,累计出现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全部服务保证金。

6乙方要以就餐者满意为服务宗旨,督促员工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和规定,服从甲方食堂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管理,一旦发现乙方有违反管理制度和阴奉阳违等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接受甲方的处罚,累计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服务保证金)。

7.乙方应当配合甲方管理好食堂的饭卡,做好食堂饭卡的刷卡工作。乙方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代管甲方所有就餐人员的饭卡,帮他人代刷卡行为,不得故意不刷,发现一次扣减劳务费500元。

8.乙方工作人员应当保管好甲方食堂的所有商品,若发现乙方人员刷卡出现差错或私拿、私分的行为,发现一次,赔偿商品的价值并扣减劳务费1000元,累计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服务保证金。

9. 乙方要切实做好食堂及包干区的卫生,餐厅、厨房、炊具等要保持干净、清洁,接受甲方卫生检查和监督,并及时做好相应的整改,每检查出一次不合格,扣减劳务费50元。

10. 乙方提供的主厨、副厨、面点师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其它派遣人员相对固定,不得无故变更和雇佣钟点工,如确需调整的,应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主厨、副厨、面点师中的一位,出现一次扣减劳务费1000元,累计三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扣除全部服务保证金)。

特此告知!

江山市交通运输局

第六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一、 谈判响应文件封面

资信技术文件

(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谈判响应方: (CA签章)

日期:

二、资信技术文件格式

1.谈判响应

致:______________(采购单位名称):

根据贵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谈判公告(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__(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谈判响应方_________________(谈判响应方名称)提交【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谈判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谈判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3.我方在谈判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谈判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谈判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争议。

4.本谈判有效期自谈判日起 _90_个日。

5.如谈判,本谈判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谈判响应方将按“谈判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与本谈判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谈判响应方代表姓名 _______ 职务:______ _______

谈判响应方名称(CA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2. 供应商资格声明

1、基本情况

谈判响应方名称:

地 址: 电 话:

成立和注册日期:  

主管部门:  

公司性质:  

主要负责人:    

职工人数: (其中:技术人员 )

最近公司(企业)的主要财务情况(到2019年12月30日止)

注册资金:

2、最近二年的年度总营业额:

年 份 总 额

2018年

2019年

3、与其他客户签订的较大项目合同:

项目名称 地 址  时 间  金额(人民币元)

4、谈判响应方最近二年法律纠纷情况
时间 案由 涉及金额 目前办理情况

5、有关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6、其他情况:

就我们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此证明文件。

日 期: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的印刷字体姓名:

授权代表的职务:

电话号和传真号:

公 章: (CA签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谈判响应方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并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谈判响应方全称(CA签章):

日 期:

附:

授权代表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移动电话: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4.资产负债表

5. 利润表

6. 现金流量表

7.纳 税(费)证 明

8.纳税信用等级证明

9.社会保障资金

10.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公司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谈判响应方名称(CA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0年 月 日

11.其他(格式自拟);

三、报价文件格式

1.谈判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服务人员名称

人数

年工资(元)

备注

1

主厨

1 人

服务时间1年

2

副厨

1人

3

面点师

1人

4

服务员

3人

5

其它

合计

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注:

1.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内容不得更改,格式可以同样格式扩展。

2.本合同服务费用除包含劳务外包范围内的服务外,还包括与提供服务相关的管理、聘用人员的工资、餐费、意外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服务人员的手套、工作服、劳保用品、健康证(健康证办理、培训、年检)、节假日福利、利润、税金等本项目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全部费用 (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谈判响应方名称(CA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0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备注说明: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须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如投标人提供非本企业制造的货物,须提供制造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个月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参照下表,开标后将声明书填写完整,扫描发邮箱1878482041@QQ.com

(授权人参加填写)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本人 (授权代表姓名),经由

(公司/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合法授权参加参加江山市交通运输局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公司/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 □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 □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与 (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 / 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 / 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名、摁手印)

2020年 月 日

(法人参加填写)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本人 (姓名),是

(公司/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江山市交通运输局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 □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 □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与 (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 / 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 / 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名、摁手印)

2020年 月 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