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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中医医院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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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采购]孝感市中医医院孝感市中医医院城西院区食堂排烟系统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孝感市中医医院孝感市中医医院城西院区食堂排烟系统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09 09:59| 发布单位:湖北兴至诚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监管地:孝南区| 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HBXZC询2020-030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孝南财采计[2020]4065号

三、项目名称

孝感市中医医院城西院区食堂排烟系统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孝感杰承奕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孝感市长征路298号(法苑小区)101、102号

中标(成交)金额:24.7405(万元)

货物类

名称:厨房排烟系统

品牌(如有):详见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

规格型号:详见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

数量:详见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

单价:详见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蔚,朱向军,刘丽滢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0-12-08

2、评审地点:孝感市孝南区槐荫大道东方龙城特一号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

2、收费金额:0.37(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孝感市中医医院

地 址:孝感市槐荫大道249号

联系方式:13986460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兴至诚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孝感市孝南区槐荫大道东方龙城特一号

联系方式:199862829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爽

电 话:19986282997

  • 中医医院城西院区食堂排烟--询价文件.docx
  • 孝感市中医医院城西院区食堂排烟系统项目询价公告2020-12-02
  • 关于孝感市中医医院城西院区食堂排烟系统项目更正公告2020-12-04
  • 关于孝感市中医医院城西院区食堂排烟系统项目更正公告2020-12-03
孝感市中医医院城西院区食堂排烟系统项目 询价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HBXZC询2020-030 项目名称:孝感市中医医院城西院区食堂排烟系统项目 采 购 单 位:孝感市中医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兴至诚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须知 3 第三章 合同书(格式) 9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10 第一章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孝感市中医医院城西院区食堂排烟系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兴至诚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孝感市孝南区槐荫大道东方龙城特一号)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8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XZC询2020-030 2、采购计划备案号:孝南财采计[2020]4065号 3、项目名称:孝感市中医医院城西院区食堂排烟系统项目 4、采购方式:询价 5、采购金额:25(万元) 6、采购需求:孝感市中医医院城西院区食堂排烟系统项目 7、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基础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网页打印页截图加盖公司公章,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的网页查询打印页截图(查询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03日至2020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兴至诚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孝感市孝南区槐荫大道东方龙城特一号) 3、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获取询价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领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②法定代表人委托项目负责人领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③基本资格要求及特定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12月0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8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兴至诚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孝感市孝南区槐荫大道东方龙城特一号)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12月08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兴至诚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孝感市孝南区槐荫大道东方龙城特一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孝感市中医医院 地???址:孝感市槐荫大道249号 联系方式:13986460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兴至诚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孝感市孝南区槐荫大道东方龙城特一号 联系方式:199862829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爽 电?? 话:19986282997 第二章 投标须知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 孝感市中医医院城西院区食堂排烟系统项目 2 项目编号 HBXZC询2020-030 3 采购金额 ¥25(万元) 4 合同履行期限 20日历天 5 采购人 孝感市中医医院 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兴至诚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孝感市孝南区槐荫大道东方龙城特一号 联 系 人:李 爽 电 话:19986282997 7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保价比例扣除 10%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供应商”是指:获得该项目询价小组确定参加报价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自然人。如供应商在本次询价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4“货物”是指: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2.5“服务”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服务。 2.6“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价格、技术、服务和合同文本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3. 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本文件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无效。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 3.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如经营、开发或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货物、服务国家有相关资质要求、或强制性规范、或行业标准的,应已经取得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3.3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打印页截图);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的网页查询打印页截图(查询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3.4除本文件第一章第二条上述以外的条款。 4. 费用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4.2 采购代理机构不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 5. 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5.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5.2响应文件应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受邀参加本文件多个包进行报价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5.3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询价小组将拒绝其补充。 5.4响应文件的组成 不限于以下内容,如未提供,询价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1)报价函(附件1); 2)报价一览表(附件2); 3)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附件3);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4);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5) 6)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打印页截图);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的网页查询页截图(查询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附件6); 7)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与签订的劳动合同。 本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6. 计量单位 6.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响应文件有效期 7. 本项目报价有效期为规定的报价截止之日算起70日历日,在此期间内报价有效。在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改变报价、质保期及承诺的全部义务。报价有效期比本文件规定短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8.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四、报价要求 9. 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数字金额与大写金额)。 10.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11. 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的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12. 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12.1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12.2 响应文件的信封上应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询价内容、供应商名称。法人签名,授权人签名。 12.3所有响应文件均签字盖骑缝章,响应文件封面法人签字,未按照文件要求密封和文件要求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拒绝其参加询价。 12.4文件封面标注出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开启。 13. 响应文件的递交 13.1 所有响应文件应于第一章“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14. 迟交的响应文件 14.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拒绝在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六、采购小组的组成 15. 本次采购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进行。 15.1询价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一名和外聘专家两名(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组成,外聘专家从本公司组建的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5.2询价小组全面负责确定报价供应商名单、响应文件的评审、质疑处理等工作。 七、评审 16. 询价小组根据本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资格性评审不合格,技术、商务及服务不满足本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17.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价格评议 17.1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参加报价的,给予《投标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产品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或非监狱企业生产的货物。 17.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的,应出具所提供产品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17.3对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投标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给予联合体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 17.4对于未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声明函内容不能说明所提供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给予价格扣除。 17.5对于未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或声明函内容不能说明所提供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企业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给予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18. 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或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也可按事先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当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低评审价时,询价小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确定评审结果排序;评审价相同,且报价也相同的,询价小组按技术优劣或投票确定评审结果排序;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按报价由低到高确定评审结果排序。 19. 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评审价最低(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0. 成交候选供应商因特殊原因放弃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才可依据询价小组评审结果次序依次递补。 九、发布成交公告 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 22.相关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有询问或质疑的,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政府采购询问或质疑程序处理。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质疑人法人(负责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3)具体的质疑事项和请求; 4)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5)提起质疑的日期。 十、签订合同 23.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服务合同。 十一、付款方式 24. 货物(服务)交付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验收报告、发票,报省财政厅办理相应金额的支付手续。 十二、适用法律 25. 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 第三章 合同书(格式) (中标后由采购人提供)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孝感市中医医院城西院区食堂排烟系统项目 询价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目 录 附件1: 报 价 函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询价邀请,我方代表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 1.报价函(附件1); 2.报价一览表(附件2); 3.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附件3);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4);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5); 6.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打印页截图);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的网页查询打印页截图(查询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附件6); 本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总价为(注明币种的总报价); 2. 将按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通知书,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对此无异议。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报价有效期为自报价日起( )个日历日; 5.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 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附件2: 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总报价 交货期(日历天) 备注 说明: (1)人民币报价。 (2) 价格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报价。 (3) 此表格需单独打印密封,随文件同时递交。 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时 间: 年 月 日 附件3: 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 (采购人): (供应商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或负责人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名称)的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代表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报价,并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签字有效。 特此声明。 委托人名称(公章): 被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手机): 传真: 办公电话/传真: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4: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 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等) 附件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自行编写) 附件6: 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打印页截图);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的网页查询页图(查询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供应商自行打印)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供应商需提供: (1)符合 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CQC51-439182-2018《油烟净化设备环保认证规则》等,且两极板之间绝缘电阻>500MΩ,且获得国家环保设备质量检验部门颁发的《中国环保产品认证检验报告》; (2)符合 HJ/T62-2001《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标准,在额定风量下净化率≥98%、80%风量下净化率≥98.2%、120%风量下净化率≥98.1% CEP检测大于98%以上检测报告; (3)油烟净化器设备外壳通过防护等级 IP55 标准检测; (4)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关于设备电磁容性的检测报告; (5)设备电源是有多项保护功能,如:开路,短路,过流过压等功能以及故障自助报警功能,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并具有CEP 标志静电光解复合式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 (6)同时设备具购买产品责任险5000万。 附件说明: 随询价文件发出的清单(附件1)需附在文件后方,标注页码加盖公章,无货物清单报价的投标方,询价小组有权否决该询价资格。 9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