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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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经办人 | ||||||||||||||||||||||||||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9日 10时51分02秒 | ||||||||||||||||||||||||||
新泰市西张庄镇中心学校食堂餐桌、碗具等用品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新泰市西张庄镇中心学校
项目名称:新泰市西张庄中心学校食堂餐桌、碗具等用品采购项目
一、 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为保证餐厅师生用餐,学校需要购进餐桌、碗具等用品
2.项目名称::新泰市西张庄镇中心学校餐桌、碗具等用品采购项目
3.计划单号:CG-2020-00490 /汇签号2019-00488
4.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7.80
5.资金性质:财政预算资金
6.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7.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供货,乙方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经学校科室验收后方为有效,甲方按供货情况进行结算。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改善餐厅条件,提高用餐质量。
2.服务要求:
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和要求,货真价实,送货时能够提供相应(当)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合格标准。
4.交付或实施时间:按照合同约定实施。
5.交付或实施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7.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服务。
8.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9.采购清单: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经学校采购讨,该领导小组商方案合理可行。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12月9日起,至2020年12月12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年12月1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人应当于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新泰市西张庄镇中心学校,电话15853867973
新泰市西张庄镇中心学校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