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JSXSCG2020-49
二、项目名称:科技交流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原采购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3日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埃顿酒店服务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 911103027000085050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三街29号院一区2号楼13层1302-A35
中标金额:98.947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项目名称:科技交流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99.89万元/两年
最高限价:99.89万元/两年
服务期限:二十四个月,(2021年1月-2022年12月)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宏华、钱燕娟、薛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计取,共计10389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无锡市新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200466293458K
采购预算代码:901060002
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28号
联系人:朱宏华
联系电话:0510-81890185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6770543845H
地址:无锡市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
联系方式:0510-818925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梦玥
电话:0510-81892505、13616193362
电子邮箱:349061720@qq.com
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105室
邮政编码:214111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或电话联系。
磋商文件--科技交流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doc
无锡市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JSXSCGS2020-49
采购项目名称:科技交流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采 购 人:无锡市新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一月
目 录
一.投标邀请--------------------------------------------(3)
二.投标供商应须知--------------------------------------(5)
三.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 ---------------------------------(17)
四. 合同书(格式文本)----------------------------------(19)
五.合同条款(格式)------------------------------------(20)
六.附件(投标文件格式)--------------------------------(23)
一.投标邀请
序号 |
内 容 |
1 |
采购项目名称:科技交流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编号:JSXSCGS2020-49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2 |
采购人:无锡市新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28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机构地址:无锡市新区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 |
3 |
采购项目概况、要求: 本项目为无锡市新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科技交流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期:二十四个月,(2021年1月-2022年12月); 预算金额:99.89万元/两年 最高限价:99.89万元/两年 |
4 |
投标供应商条件: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服务等内容;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5 |
提供磋商文件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售价:500元,现金支付,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提供磋商文件地点:无锡市新区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105室。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评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
6 |
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日10:00时,以书面传真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2020年12月1日16:00时前,以发布更正公告为准。 |
7 |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不作要求。 |
8 |
投标有效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天 |
9 |
磋商时间:2020年12月8日下午13:30时 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磋商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创业园四区一楼)第2开标室 |
10 |
确定成交单位时间:2020年12月8日评审结束 确定成交单位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开标室2(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区一楼) |
11 |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响应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一份。 |
12 |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采购人:无锡市新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200466293458K 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28号 联系人:朱宏华 联系电话:0510-81890167 代理机构: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6770543845H 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区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105室 联系人:李季环、朱梦玥 联系电话:0510-81892505、13616193362 传真:0510-81892580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
二.投标供应商须知
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磋商文件的所有要求。
投标人应到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磋商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磋商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
(三) 磋商文件的解释:
投标供应商如有需要对磋商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提出,并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将电子邮件及书面传真(两种形式均须发送)至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详见投标邀请第13项。
采购人、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对投标人针对磋商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
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 磋商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2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2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供应商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延期开标通知。
(五)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证明文件、响应函、报价部分文件三部分组成(装订成一册),还需提供包括所有投标文件内容的电子光盘一张以及样品。
1.证明文件部分:
第一部分: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已进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供应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时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被授权代表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近六个月即2020年5月-2020年10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即2020年5月-2020年10月的缴费证明(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投标供应商具备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注:供应商如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要求加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cz.wuxi.gov.cn/doc/2012/10/11/51585.shtml)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供应商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该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无锡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注册登记地址http://cz.wuxi.gov.cn/fzlm/zfcgjyxt/index.shtml
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否则响应文件无效。如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第(7)(8)(9)三项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
第二部分:补充证明文件
供应商基本条件(格式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格式见附件);
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至投标函中);
其他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明资料(参考评分标准);
2.响应函部分(格式见附件):
响应函;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承诺书
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细目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人员配置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
服务方案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见附件)
(六) 投标文件的要求:
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人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人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投标文件统一用A4纸,按照投标函格式中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
投标文件份数为一正两副,投标人应将正本及电子文档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表明“正本”、将所有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 “副本”。磋商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及评标办法中所需提供的原件资料需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表明“原件资料”;所有投标文件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密封袋上还均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
投标费用自理。
(七) 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
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投标会议的;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及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
投标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
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投标文件中有磋商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投标文件未分别制作、装订、密封包装的;
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的;
投标人未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或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
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设备生产厂人员和特邀设备维修保养人员除外);
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投标文件商务标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的;
未按要求提供电子光盘或光盘内容不全、格式不符要求的;
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所投产品技术指标有负偏离的;
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多、格式混乱、条理不清外,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达不到技术标分值60%的;
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投标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
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不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八) 开标、评标:
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磋商小组,并实行回避制度。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5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磋商开始工作程序:
3.1 密封性审查:
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情况,也可以由公证人员检查并公证;
3.2初步资格性审查:
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按照投标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进行。审查内容有:
3.2.1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否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
3.2.2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是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3.2.3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信用信息查询
4.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报价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与项目其他采购资料一并保存。
5.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
5.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
5.2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提供资格、资信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6. 磋商、评审程序
6.1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6.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6.2.1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
6.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3磋商小组讨论、确定磋商程序和磋商内容。
6.4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
6.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有实质性变动,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投标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如有负偏离,将作为无效投标。
6.6评审方法
通过初审和磋商,并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可进入综合评分阶段。
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供应商的分值;各投标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方案优劣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如下: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1)报价(30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价格扣除: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同一投标人,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2)人员配置情况(10分):
磋商文件中需提供以下人员相关证书及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投标供应商企业为以下人员依法缴纳的2020年5月-2020年10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供应商的公章,投标时另需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①人员年龄要求(3分)投标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配置工作人员不少于6名)配备人员(本项目配置工作人员不少于6名),所进驻员工年龄男性不得超过55周岁、女性不得超过50周岁。平均年龄在42周岁(含)以上的得1分,平均年龄在38周岁(含)-42周岁(不含)的得2分,平均年龄在38周岁以下的得3分。磋商文件中提供工作人员身份证、与投标供应商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投标供应商企业为其依法缴纳的2020年5月-2020年10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②厨师长要求(3分):厨师长持有一级(或特级)及以上厨师资格证书,且具有5年以上厨房管理工作经验的得3分。(磋商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被服务单位加盖公章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③厨师要求(2分):厨师持有三级(或高级)及以上厨师资格证书的,有一名得1分;该配置人员持有的证书为一级厨师、特级厨师或高级技师及以上厨师资格证书的得0.5分;该配置人员持有国家级认证机构颁发的高级营养师证的得0.5分。本评分项满分2分。磋商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④内部审核员要求(2分):投标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配有认证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1名,并提供相应培训证书(证书内必须包含ISO9001质量管理、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IS014001环境管理等认证管理体系),得1分;如该内部审核员持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1分。本评分项满分2分。磋商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报价人综合情况(10分):
①业绩(3分):2017年1月以来,投标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经营管理过类似项目的,有1个得1分,本项目最高得3分。时间按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日期起计算。磋商文件中提供合同(或协议)、被服务单位对其餐饮服务出具的“无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证明资料、被服务单位对其餐饮服务满意度证明材料的有效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否则不得分。
②体系认证(2分):投标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0.5分;通过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0.5分,通过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资质(有效期内)得0.5分;通过ISO22000(含HACCP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0.5分。本项共2分。磋商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③荣誉(1分):投标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获得市级及以上(不含协会类)颁发的与餐饮服务有关的表彰、奖励等荣誉,有一个得0.5分,最多得1分。磋商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④应急能力(1分):投标供应商具有市级及以上重大活动、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等情况下与餐饮服务保障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有一个得0.5分,最多得1分。磋商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⑤投标供应商项目机构有8年工作经验以上的管理人员,持有国家级协会或机构颁发的全国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职称证书的,得2分,同时该人员持有国家级认证机构颁发的高级营养师证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本评分项满分3分。磋商文件中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投标供应商企业为其依法缴纳的2020年5月-2020年10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服务方案(50分):
在响应招标文件需求的基础上针对下列各部分进行评价,要求体现科学合理性、条理性、可行性、完善性、针对性,以下各部分如未见阐述则不得分:
①餐饮服务管理工作设计及实施方案(根据与用户现场的符合程序)(8分);
②日常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6分):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食品索证登记制度、食品逐日消耗登记制度、员工奖惩制度、操作工艺流程及管理制度等;
③日常管理流程图(每个流程节点落实到人,人员配置及分布合理程度)(6分);
④防火、防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6分);
⑤保障应急任务后备人员充足的承诺(3分);
⑥供餐模式及品种方案(6分);
⑦针对食品/消防安全的培训方案及实施细则(5分);
⑧特色服务和创新服务方案(5分);
⑨过失及意外保障措施(5分)。
评委按照下列评分幅度对服务方案进行评分:
90%≤优≤100%;80%≤良<90%;70%≤中<80%;60%≤一般<70%。
(九) 确定成交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按本次招标的定标规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如有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处理。
投标、开标及定标的整个过程均由有关部门全程监督。
定标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未中标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标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十) 废标的确认: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 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十一)磋商保证金:
本工程的磋商保证金不作要求。
(十二)中标无效的确认: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后满足不了采购需求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的;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磋商文件和中标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供应商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签订、履行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中标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投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中标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投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投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
2、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督合同的履行。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十五)、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是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金融机构提供的保证,主要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融资担保三种形式。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该三种信用担保形式。
1、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履约担保函;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见附件2。
2、融资担保。
融资担保,是指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是指以政府采购作为平台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作为抵押凭据直接向银行贷款,或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后向银行贷款,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资金困难。
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和信用融资合作银行
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投标、履约和融资三种信用担保形式,自主选择融资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为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业务。
4、合作担保机构及银行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及银行保函等,均具有《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列明的担保效力。除不可抗力外,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供应商一旦出现违约情形,承担保证责任的专业担保机构应当先行按照政府采购担保函及时进行偿付,偿付完成后,再按与供应商签订的协议约定内容进行追偿。
(十六)、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服务招标)规定按70%计取。
(十七)、其他:
磋商文件的条款必须认真审阅,投标人应自行检查磋商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需立刻通知招标人予以更正;凡属对条款的误解所造成的投标价格失误,由投标人负责。
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报价人所报内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不得有负偏离:
(一) 项目要求:
本项目为无锡市新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科技交流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具体要求如下,报价人须提供满足以下要求的产品和服务,不得有负偏离:
一、项目基本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为科技交流中心食堂服务外包,报价单位可对采购单位实地情况进行查看,相关需求和服务要求如下:
1.服务地点:科技交流中心
2.服务时间: 24个月。(2021年1月-2022年12月)
3.服务费用:99.89万元
4.具体要求:
(1)名称:服务外包,开餐天数为工作日/年,周一至周五每天满足提供套餐、自助餐170人次左右的就餐服务(含早、中餐)。
(2)人员要求:本项目配置工作人员不少于6名。其中,厨房:厨师长1人,厨师1人,帮工4人,合计6人;成交单位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定岗、定薪,员工工资不得低于无锡最低保障工资。
(3)岗位要求:所有人员持食品安全健康证上岗,实行现场经理负责制。
(4)报价人报价时必须提供员工工资体系、绩效奖励体系。
(5)报价单位中标后,采购方根据中标方提供的每日上班人员人数进行考核,费用按上班人数每月据实结算。
(6)采购单位有偿供应成交方员工用餐。不提供员工住宿、交通等条件。
(7)餐厅内所需的低值易耗用品如消毒、洗涤、保洁、手套、口罩等用品由采购方自行承担。
(8)成交单位对其工作人员负有政治思想、日常表现、业务技术、健康状况的审核责任,工作人员必须政审合格,身体健康,形体无明显缺陷,外貌端正,并经过岗前专业培训,并经采购单位审核通过。
(9)餐厅需维修、维护和添置设备、设施由成交方书面上报,费用由采购单位承担;如成交方因操作不当损坏设备设施影响用餐,维修费、误餐费由成交方承担相应责任
(10)厨杂、餐具等用品允许成交方每年有5%的损耗,超出部分由成交方承担
(11)采购单位不承担成交方员工在合同期间所发生的福利费、工伤、生病住院、意外伤(亡)害等费用,如有上述费用,由成交方承担。
(12)报价人必须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报价,如有服务偏离请于服务偏离表中说明。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餐厅功能布局
科技交流中心食堂分布在4号楼负一层,1个自助包厢和9个包厢,其中,自助包厢可一次满足100人用餐。
2.餐饮供应方式和供应时间
(1)科技交流中心餐厅工作日供应早餐餐和中餐餐,供应方式为套餐、自助餐。
(2)用餐时段
早餐:08:00——09:00 午餐:11:00——12:45
3.餐饮运行模式
采用包工管理和自行采购分离的餐饮运行管理模式。其中:采购单位负责食品原材料采购、核价及成本核算和餐费收取;成交单位提供服务人员及技术服务,负责菜单制定、菜点制作、售卖、餐饮工艺流程实施、管理、餐厅厨房保洁、服务等。
4.餐饮销售方式
科技交流中心早餐提供中式点心零点和面食,午餐提供半自助服务(如有需要可根据具体情况开设售餐通道)。售卖对象为该单位在职工作人员,采用刷卡消费。
5.餐饮供应要求
开饭时间、餐标和菜肴规格统一。
品质要求早餐每日提供面条、粥(不少于2样),每日不少于共6个品种的点心和小菜,由就餐者零星自选。午餐大荤2种(二选一),自助小荤2种,蔬菜3种,汤1例,每周三天水果和每周二天酸奶各1个(仅限午餐),采购方有需求可增加相应的品种和数量。
三、采购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采购单位提供食物原材料、餐厅及厨房硬件设备、餐具、厨具、炊具、餐桌椅、排风设备、排污设备、洗碗设备、泔水、废油处理设备(设施)、餐厅内所需的低值易耗用品如消毒、洗涤、保洁、手套、口罩、洗碗机洗碗液等用品,能源(水、电、煤)、厨房餐厅虫害控制。
采购单位提供成交单位项目办公室(值班室)1间,员工更衣室2间、食品仓库1间、非食品仓库1间的使用权。
四、成交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1.报价人必须使用本单位资质,一旦发现资质挂靠现象,一律取消报价资格;
2.报价人报价应须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符合无锡市最低工资标准且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人员的工资、社保基金、福利待遇、国定假、双休日加班费用、中夜班费、高温费以及其他各类管理费用、开票税金等。
3.成交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与所有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4. 成交单位负责将泔水、废油放置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食物加工制作、销售、管理团队、厨房和餐厅清洁。
5.成交单位负责食品原材料搬运,配合采购方验收、运输等工作。
餐企的具备条件和提供的服务要求:
1.报价人应是一支精干、高效、专业、敬业、健康有品牌的餐饮服务团队,有能力为用餐人员提供安全、优质、高效、满意的餐饮服务。企业内设机构必须齐全,有严谨的人事、财务、销售、业务及服务管理体系,注重企业文化。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各项规定,所有服务员、洗菜员、厨师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每年不少于1次健康体检,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不得提供变质、变味的饭菜。
3.所有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穿戴统—工作服,使用—次性卫生手套、口罩,所有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防滑鞋,所有人员不得自带任何食物进出工作区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工作时不得会客、吸烟、吃食品、大声喧哗和聊天。
4.严格遵守采购单位的用餐时间,保证—日两餐按时正点开餐,在开餐前15分钟确保所有饭菜品全部摆放到位,开餐前5分钟所有服务人员站立到指定岗位等待开餐。
5.餐期间厨房保证食品菜肴不断档,就餐人员离开后及时擦拭干净备第二餐次人员使用,用餐时段结束后彻底清洁用餐区域,余留食品按规定处理。
6.日常保洁工作,要求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无积水,工作场所整洁,无积灰,墙壁无霉斑,各种餐具用品做到卫生、洁净、消毒;餐室(厨房)无蝇、无虫,排油烟设施罩清洁不滴油。
7.成交方管理人员每天应到所服务的区域巡视,每周发放服务周检评价表,听取意见,及时整改。服务周检评价表上应有采购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名,成交方管理人员每月到采购单位所服务的部门发放用餐满意度调查表,作为考核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
8.服务的满意度不得低于80%,如采购单位接到关于餐饮方面投诉,受托方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如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按法律程序终止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9.考核与服务费用的支付关系:成交后,按双方签订合同条款经采购单位考核合格后,成交方应当于每月的月底出具当月管理费发票,采购单位最晚应当于次月的30日前付款。
10.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者(考核得分低于60分),采购方有权将成交方无条件解除合同。
11.采购方与成交方解除合同处理期间;在采购方后续单位到位前,成交单位必须保持不超过两个月期限的服务,期内按采购方要求按时撤走人员并与新单位办理交接。
其他说明:
1.采购单位提供成交方员工用餐,采购单位不提供员工住宿和交通等条件。
2.报价方报价包括所有费用,含员工工资及政策规定的人员成本、体检、培训、政策性规费、运行所需要的管理费及所有不可预测的风险成本。
3.成交方每周四必须按采购单所提供的用餐人数、标准、菜肴品种、规格等方面的要求向采购方上报下周菜谱并对食品原材料的用量进行下单,成交方必须保证餐厅每月收支平衡。
4.成交方对采购单位采购的食品原材料按食品验收程序规范操作,对符合要求的原材料成交方签收(采购方负责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成交方可拒收,并向采购方出具书面说明。
5.食堂需维修、添置设备、设施,由成交方书面上报,费用采购方承担,如成交方因操作不当损坏设备设施影响用餐,维修费、误餐费由成交方承担。
6.厨杂用品允许中标方每年有5%的损耗,超出部分由中标方承担。
7.中标方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在食堂内进行食品外加工,一经发现将作违约处理。门卫有权例行检查,发现问题拒绝其出门。
8.中标方必须健全食堂逐日消耗、食品留样制度、索证登记制度,并积极协助配合采购方搞好成本核算和膳食管理。
9.采购单位有权对中标方每天菜品的分量、质量、品质色味进行监督、验收。
10.在中标方经营过程中,因中标方管理、工艺流程不到位,引起病源性传播或食物中毒,一切责任由中标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11.采购方不承担中标方员工在合同期间所发生的福利费、工伤、生病住院、意外伤(亡)害等费用,如有上述费用,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12.中标方在采购方工作的所属人员,负有政治、业务、健康的审核责任,必须无违法犯罪记录。合同签订前,所有人员必须经采购方审核,以后更新人员还须经采购方同意。如果采购方对服务人员不满意,中标单位必须在一周内必须更换到位。
13.报价单位中标后,采购方根据中标方提供的每日上班人员人数进行考核,费用按上班人数每月据实结算。
14.除采购单位提供条件外,报价方所需其它设备由报价方自备。特殊装修、建造,报价人须征得采购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中标方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采购方提供的场地、厨具设备、各类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护,延长其使用年限。报价人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得利用采购方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采购方有权按法律程序取消其服务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
15.付款方式:每月结算一次外包服务费。
(二) 有关说明:
1、报价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基数的政策性调整),一旦报价结束最终成交,总价将包定,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四.合同书(格式文本)
需方(采购人):
供方(中标方):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内容:
中标总金额:(大写) ;(小写)
采购数量:
质量和包装要求及验收标准:
交货期或完工期:
交货地点和方式:
货款支付步骤和办法:
售后服务: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式:
其它事项:
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磋商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供方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备案:
合同一式五份,供需双方各执二份,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份。
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
需方(采购人): (盖章) 供方(中标方): (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方: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供方户名:
见证人: 供方开户银行:
年 月 日 供方帐号:
★.备注:供需双方必须以本格式文本,按照合同条款拟订合同。
第五部分.合同条款
根据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号JSXSCGS2020-49采购文件和该文件的成交通知书及乙方响应文件,甲乙双方就此次采购项目及相关问题,同意按下列条款规定执行。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关于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号JSXSCGS2020-49 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条款及成交通知书,乙方在报价、评审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餐饮服务外包内容
采用服务外包(委托管理)的餐饮运行管理模式。甲方负责食品原材料采购、负责菜品质量检查和成本控制并进行全面考核;服务外包单位提供服务人员及技术服务,负责烹饪、餐饮服务等具体工作实施与管理,协助做好原材料采购、进出库管理及成本核算、充值售券等工作。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外包单位费用。
甲方责任
1、为乙方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
2、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餐饮服务外包费。
乙方责任
1、乙方指派??名服务人员负责甲方的餐饮服务外包工作。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各项规定,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服务外包单位负责泔水、废油定点处理、食物原材料质量把控及加工制作、销售、管理团队、厨房设备维护、厨房和餐厅清洁、厨房餐厅虫害控制,并负责外包服务区域内的防火安全工作;服务外包单位各类材料进出库必须经甲方审核确认。
4、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服务的优质高效。
餐饮服务外包费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项下餐饮服务外包费用( 年):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整。
2、支付方式: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 。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有关规定,使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款项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
3、乙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有关规定,未能达到规定管理目标及质量保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扣留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有关规定,擅自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擅自收费部分或超出标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5、乙方在承担上述3、4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6、甲方指派服务人员从事本合同约定的餐饮服务职责范围外的工作,由此造成的对服务人员和其他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由甲方负责。
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移交餐饮服务管理权,协助甲方作好餐饮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工作用房和全部档案资料等。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且在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见证后即生效。
2、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约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 方式处理:
(1)向无锡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需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合同中未有约定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行业标准或技术文件规定予以解决。
5、甲乙双方确认:对本合同条款及后果均已知悉,一致确认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任何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第十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六.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竞争性磋商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响应函(格式):
响应函
致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你们编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此次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投标。
我们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要求(包括付款方式),提供本项目的报价,总报价见《报价一览表》。
我们愿意提供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投标文件由证明文件、响应函、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装订成一册),还需提供包括所有投标文件内容的电子光盘一张。
证明文件部分: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已进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供应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被授权代表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近六个月即2020年5月-2020年10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即2020年5月-2020年10月的缴费证明(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投标供应商具备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注:供应商如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要求加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cz.wuxi.gov.cn/doc/2012/10/11/51585.shtml)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供应商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该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无锡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注册登记地址http://cz.wuxi.gov.cn/fzlm/zfcgjyxt/index.shtml
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否则响应文件无效。如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第(7)(8)(9)三项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
第二部分:补充证明文件
投标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包括企业业绩,人员配备等;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格式见附件);
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至投标函中)
其他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明资料(参考评分标准);
响应函部分(格式见附件):
响应函;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承诺书
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明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人员配置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供应商基本情况(格式见附件
服务方案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见附件)
其它(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我们同意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天。
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
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者。
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同意由无锡市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协调解决,并按相关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我们认可并遵守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
我们愿意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如我们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及中标后拒绝遵守投标承诺或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单位,我方愿意在见证合同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磋商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二)(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政府采购编号:JSXSCGS2020-49
日期: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单位)参加本次项目(JSXSCGS2020-49)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JSXSCGS2020-49)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 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政府采购编号:JSXSCGS2020-49
日期: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JSXSCGS2020-49)的投标,参与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通讯地址:
被授权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四)承诺书(格式):
承诺书
(投标人名称)在此承诺:
1、本公司(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4、
5、
6、
…………………
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报价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以上内容由报价单位自行完善。
(五)报价一览表(格式):
报价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盖章) 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
科技交流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24个月) |
人民币小写: 元 |
人民币大写: 元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响应函附录的内容应与响应函内容一致,否则评标时一律按响应函附录中内容为准,响应函附录中必须盖章或签字。
(六)细目报价表(格式):
细目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 政府采购编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报价(元/月) |
报价(元/年) |
备注 |
1 |
员工工资、福利、法定计提费用 |
参照表(1) |
||
2 |
服装费 |
自行列表说明 |
||
3 |
培训、体检等费用 |
自行列表说明 |
||
4 |
高峰期增加费用 |
自行列表说明 |
||
5 |
合理利润 |
|||
6 |
税金 |
|||
7 |
其他支出 |
|||
… … |
||||
合计: |
||||
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 |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注:(1)在“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产品”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必须提供小、微型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该企业为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和供应商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2)供应商应当根据“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的内容在上表中详细填写;
(3)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
(1)员工工资福利及法定计提费用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人数配置 |
人员费用标准(元/月) |
合计费用(元/月) |
合计费用(元/年) |
备注 |
1 |
员工工资及福利 |
|||||
(1) |
项目经理 |
|||||
(2) |
XX人员 |
自行分行明确 |
||||
(3) |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
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 |
||||
(4) |
员工人身意外保险费 |
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 |
||||
(5) |
高温费 |
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 |
||||
(6) |
其他员工福利 |
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 |
||||
(7) |
其他加班费 |
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 |
||||
… … |
||||||
2 |
法定计提费用 |
|||||
(1) |
养老保险 |
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 |
||||
(2) |
医疗统筹 |
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 |
||||
(3) |
失业 |
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 |
||||
(4) |
工伤 |
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 |
||||
(5) |
生育 |
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 |
||||
(6) |
其他法定计提费用 |
|||||
… … |
||||||
合计: |
注:1、以上人员费用包括工资、社保、福利费、加班费等内容,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表中已列出的法定计提费用必须按照本项目人员配置总数计提和填写,如有漏报其报价无效;报价人不得将法定计提费用通过“先交后返”等方式进行减免或扣减,否则其报价无效)。
2、上述报价表由报价单位参照,不限于此,可根据采购需求自行添加条目进行投报。
(七)人员配置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
(1)人员配置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 政府采购编号: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岗位名称 |
学历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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