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北京朝阳医院西院重新确定职工食堂经营管理服务单位项目成交公告
附件1 | 西院食堂承包11.26(发售).pdf |
一、项目编号:ZXHD20286(招标文件编号:ZXHD20286)
二、项目名称:北京朝阳医院西院重新确定职工食堂经营管理服务单位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健坤餐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融青生态园1号楼1至4层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费率(%):4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北京健坤餐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职工食堂经营管理服务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西院在编正式职工、学生、实习人员、进修医务人员、我院退休职工及合作单位人员 | 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西院(石景山区京原路5号)职工食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早餐、中餐、值班餐、晚餐及夜班用餐,手术室、导管室及其他科室外送等餐饮服务 | 1年 | 按磋商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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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关颖、田丽丽、杜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固定金额:15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9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南路8号
联系方式:010-517186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元辰鑫大厦E1座424室
联系方式:周连妹、鲁先礼 010-822501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连妹、鲁先礼
电 话: 010-82250125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北京朝阳医院西院重新确定职工食堂经营
管理服务单位项目
项目编号:ZXHD20286
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目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7
一 说 明...........................................................................................................7
二 磋商文件.......................................................................................................9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9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14
五 评审.............................................................................................................15
六 确定成交.....................................................................................................19
第四章 采购合同格式..............................................................................................23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28
第六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23
第七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69
附件 1 响应书(格式)....................................................................................70
附件 2 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72
附件 3 成本测算书............................................................................................73
附件 4 商务条款偏离表....................................................................................74
附件 5 技术条款偏离表....................................................................................75
附件 6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格式)............................................................76
附件 7 供应商认为其他必要内容....................................................................84
附件 8 服务方案................................................................................................88
附件 9 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89
附件 10 缴纳成交服务费承诺书........................................................................90
附件 11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响应担保函格式....................................................91
附件 12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履约担保函格式....................................................93
附件 13 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95
附件 1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6
附件 15 供应商商务符合性承诺函....................................................................97
附件 16 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制)................................................98
2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受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委托,对下述
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准时参加磋商。
1. 项目编号:ZXHD20286
2. 采购内容:北京朝阳医院西院重新确定职工食堂经营管理服务单位项目
服务期限:1年。
3. 磋商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 500 元。磋商文件现场发售或网上购买,且售后不退。
4.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 购买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 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30 至 17: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 12 号元辰鑫大厦 E1 座 424 室
6.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7 日下午 14:00(北京时间),
逾
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 12 号元辰鑫大厦 E1 座 405
室
8. 磋商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 12 号元辰鑫大厦 E1 座 405 室
供应商应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下午 14:00(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
至规定地点。
9. 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与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联系。
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 12 号元辰鑫大厦 E1 座 424 室
邮 编:100029
电 话:010-82250125
传 真:010- 82252237
3
电子信箱:zhongxinghengda519@163.com (如需电子版请先发邮件注明
项目名称、包名称、公司名称)
联 系 人:周连妹、鲁先礼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甸支行
账 号: 0200025619200063450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关于要采购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
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1.1
采 购 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南路 8号
联系方式:010-51718665
1.1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 12 号元辰鑫大厦 E1 座 424 室
联系方式:010-82250125
1.2.4 供应商的其他要求:无
1.2.5 是否仅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1.3 是否允许联合体响应:否
1.3.8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2.2
最高管理费费率:流水的 40%
供应商所报管理费费率不得超过最高管理费费率,否则将导致其响应
作为无效响应被否决。
8.1 若供应商对多个包进行响应,不能同时成交多个包。
8.2 是否允许提供备选方案:否
9.1
1.提供2020年 4月至今任意3个月供应商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
的证明(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2020年 4月至今任意3个月供应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
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2.1
保证金形式: ?保函正本 ?电汇 ?支票
? 本项目允许的其他形式: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5
保证金数额:15000 元
保证金收款人: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甸支行
账 号:0200025619200063450
注:供应商以电汇形式支付响应保证金的,应在汇款时备注 ZXHD20286
响应保证金。
特别提醒:采用电汇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采
用支票形式的,供应商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保证金能
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
际入账一般需要 4-5 个工作日。如供应商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
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保证金不能按
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的第 12.4 条相关规定处
理。
13.1 竞争性磋商有效期: 90 日历日
14.1 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3 份、电子文档: 1 份(U盘)
15.3 磋商时间:2020 年 12 月 7 日下午 14:00(北京时间)
16.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7 日下午 14:00(北京时间)
22.2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26.1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3名
30.1 履约保证金:不适用。
31.1
成交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应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国家发改
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的标准缴纳服务期限内的成交服务费。
√固定金额:15000 元
32.4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
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信用担保专业的担保公司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 号光耀东方写字楼 9层
联系电话:010-88822888 传真:010-68437040
6
电子邮箱:ztbxf@guaranty.com.cn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增加的信用担保公司
1.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
联系电话: 58528799 传真:58528448
电子邮箱:yangyang@scdb.com.cn; chenhaoran@scdb.com.cn
2.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12 号天作国际大厦 A座 28 层
联系电话: 59705600-6950 传真:59705606
电子邮箱: li_yuchu@126.com
3. 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增加的担保
机构。
7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 说 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供应商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构、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
代理单位为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1.2 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次磋商:
1.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
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联合体。
1.2.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2.3 从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1.2.4 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1.2.5 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所投产
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被拒绝。
1.3 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响应,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3.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响应。
1.3.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条件。
1.3.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
合其规定。
1.3.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
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1.3.5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
合体共同参加磋商,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
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1.3.6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响应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
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
8
1.3.7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磋商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响应或者参加其他联合
体响应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1.3.8 对联合体响应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4 凡受托为采购本次磋商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单
位,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磋商,否则,其响应无效。
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项目包的响应,否则,其响应无效。
1.5 凡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合法经营,或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于本
项目采购人的任何机构,不得参加磋商,否则,其响应无效。
1.6 供应商在响应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
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上述供应商的资格将被取消。
1.7 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
的责任并取消其成交资格,如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给采购人、其他
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1.7.1 提供虚假的资料。
1.7.2 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1.7.3 向采购人或评审专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1.7.4 成交后不按照磋商文件和其响应文件与采购人订立合同。
2. 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磋商所述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
下的款项。
2.2 最高管理费费率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3 供应商所报管理费费率不得超过最高管理费费率,否则其响应将作为无
效响应被否决。
3. 响应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不论响应的结果如
何,采购人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4. 适用法律
本次磋商采购属于服务类,采购人、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
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9
二 磋商文件
5. 磋商文件构成
5.1 要求提供服务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供应商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磋商
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由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除所述各章节内容
外,采购人在磋商期间发出的补充通知和其它正式有效函件均是磋商文
件的组成部分。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
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
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被
拒绝。
6. 磋商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采购人仅对在响应截止时间五日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予以书面形式答
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
的来源)。发出书面答复的同时发布更正公告。
7. 磋商文件的修改
7.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
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
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
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
文件截止之日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不足 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7.2 磋商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
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人回函确认。
7.3 为使供应商准备响应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
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延长响应截止时间。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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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成交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8.1 供应商可对磋商文件其中一包或几包进行响应,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
表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必须对磋商小组中“服务内容及要求”所列的所
有内容进行响应,无论如何,均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如仅响
应一包中的部分服务,其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被拒绝。
8.2 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提供备选方案,供应商可提交符合磋商小组
要求备选方案及其报价,但要明确标明“备选方案”。备选方案只能有
一个,提供两个以上备选方案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被拒绝。
如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所有提交备选方案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被拒
绝。
8.3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小组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 响应文件构成
9.1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
应包括磋商文件中“附件——响应文件格式”所列全部内容。
附件 1——响应书(格式)
附件 2——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格式)
附件 3——成本测算书
附件 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 5——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 6——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格式)
包括:
6-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6-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6-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6-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6-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项目响应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7 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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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7——供应商认为其他必要内容
7-1 磋商保证金信息表
7-2 供应商情况一览表
7-3 项目业绩
附件 8——服务方案
附件 9——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成交后开具)
附件 10——缴纳成交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附件 11——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响应担保函格式
附件 12—-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履约担保函格式
附件 13——《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
附件 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 15——供应商商务符合性承诺函
附件 16——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制)
备注: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1)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9.2 除上述 9.1 条外,响应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 10 条的所有文件。
9.3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如供应商采用合格的响应担保函,
其响应文件中不必提供 6-3 供应商的资信证明文件。
9.4 所有供应商和响应服务及服务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合法、有效文件,否
则磋商小组有权不予认可。
9.5 上述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对于未按规定
格式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其响应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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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0.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磋商
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对照磋商
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采购内容及要求
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采购内容及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0.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得为对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 响应报价
11.1 所有响应均以费率形式报出。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价格法》。
11.2 为了方便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供应商可根据上述条款的规定
将磋商价分成几部分,并不限制甲方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1.3 供应商所报的管理费费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
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依据本须知相关规定,
将被认为是无效响应被拒绝。
11.4 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磋商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2. 磋商保证金
12.1 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
件的组成部分。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
12.2 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磋商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在磋商之日后到响应有效期满前,供应商擅自撤回或修改响应的;
(2)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第 29 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第 30 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第 31 条的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
(5)存在的串通响应情形的;
(6)响应文件中有虚假材料等情形;
(7)存在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行贿事实的。
12.3 磋商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北京地区:支票、电汇、保函以及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允许的其他形式
13
外埠:电汇、保函以及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允许的其他形式
对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响
应担保函;如供应商以“电汇”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的,须提供“磋商
保证金电汇凭证”;除磋商文件有明确规定,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收取现
金钞票形式的磋商保证金。
12.4 凡未按照本须知12.1和第 12.3条的规定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磋商保
证金的,该响应为无效响应,采购人将不予接收;如磋商保证金在数额、
形式、有效期等方面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采用电汇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如供应商磋商保
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磋商文件的第 23.1 条相关规定
处理。
12.5 联合体响应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
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6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
息退还手续。
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无息退还供应商。
政府采购响应信用担保函正本不予退回。
13. 响应有效期
13.1 响应应在规定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后,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
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被拒绝。
13.2 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
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
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
效。供应商也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在采购人收
到书面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通知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
14.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
和电子文档,每份纸质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
14
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2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
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磋商文件格式
有要求的,响应文件中的签字、盖章必须在响应文件要求的位置进行签
字、盖章,否则其文件将被视为不满足符合性要求,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被拒绝。授权代表须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
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
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每一修改处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
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4.3 所有响应文件应采用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
14.4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
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
14.5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
责。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5.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响应时,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开单独密封,且在封皮正面
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提交的数量应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
知资料表”的要求。
15.2 为方便核查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应将“磋商保证金(汇票、保函正本、
电汇底单复印件)”单独密封于一信封,并在信封上标明 “磋商保证
金”字样,在响应时单独递交。
15.3 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
(1)注明磋商公告或响应邀请书中指明的服务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
名称和“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磋商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
样。
(2)在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5.4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或者资格证明文件密封装订在其他响应
15
文件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响应文件。
16. 响应截止时间
16.1 供应商应在磋商公告或响应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派人将
响应文件递交到磋商公告或响应邀请书中规定的地址。
16.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延长
响应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响应截止时间制约的所
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6.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响应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
何响应文件。
17.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 响应以后,如果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
达磋商地点,采购人将予以接受,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5 条规定编制、密
封、标记和发送。
17.3 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采购人对
所接收响应文件概不退回。
17.4 从响应截止时间至供应商在响应书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之间,供应商不
得撤回、修改其响应,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 12 条规定不
予退还。
五 评审
18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递交
18.1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派人送达到指定的磋商地点。
18.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推迟磋商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电报)的形
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参加磋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将受
到新的磋商时间的约束。
18.3 在规定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以后送达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采
购人拒绝接收。
19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6
19.1 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在磋商规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供应商可以提出书
面修改材料并及时送达,书面修改材料需有授权代表签字。
20 响应文件的审查及澄清
20.1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不能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应当告知
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0.2 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响应文
件的审查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详见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
查表)。
20.2.1 资格性审查 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
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0.2.2 符合性审查 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
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检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
出响应。
20.3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
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
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对于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合理
期限内对澄清要求进行回复的响应,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
20.4 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0.5 算术错误及文字歧义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
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以
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
为准。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公章指供应商单位公章,法人名章为公司法人
的名章非法人签字章。
20.6 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和歧义的更改,其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被拒
绝。
20.7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前一个工作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一
17
个小时期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
应将被作为无效响应被拒绝。
20.7.1 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经营异常目录,
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
罚记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联合体响应文件递交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
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0.7.3 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存档备
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
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
审依据。
21 磋商过程
21.1 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21.2 评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0 年 12 月 7 日下午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 12 号元辰鑫大厦 E1 座 405 室。
21.3 磋商
21.3.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各供应商进行
简单的陈述,向磋商小组陈述公司情况、技术服务方案等服务事宜,并
应磋商小组要求进行技术答疑。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漏与
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1.3.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
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
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1.3.3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
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8
21.3.4 磋商将以磋商文件技术要求作为参考依据,就报价、售后、服务承诺等
磋商小组或采购人认为有必要的各方面进行磋商。供应商应如实提供磋
商小组要求提供的资料,并以书面形式作以承诺和澄清,提供针对该项
目的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将作为该项目综合评审中价格部分评审得标
准。
22. 比较与评价
22.1 递交了响应文件经过磋商,且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根据
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
比较和评价。
22.2 评审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
知资料表中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详细评审标准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综合评分法。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
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
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2.3 备选方案的评审。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提交备选方案,评审过程
中只考虑主方案。只有当主方案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
供应商,且磋商时报出的备选方案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报价低于
主方案,且综合评价优于主选方案时,采购人才可考虑选用备选方案。
22.4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
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
供应商,其响应报价扣除 6-10%后参与评审。
23. 无效响应和废标
23.1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
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
响应。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作为无效响应被拒绝:
(1)供应商未提交磋商保证金、保证金不合格或金额不足;
19
(2)磋商有效期不足的;
(3)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
(4) 与其他供应商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响应妨碍其他供应商
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合法权益的;
(5)不满足磋商文件资格要求或未提供“附件 5 资格证明文件”或资
格证明文件不全、失效、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6)属于磋商文件所列无效响应、必须满足项不满足等情形的。
(7)磋商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不符合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3.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即本项目的所有响应被拒绝: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
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 保密原则
24.1 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 除了依法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供情况外,磋商小组成员及与评审活动
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有关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
的推荐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24.3 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人和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 确定成交
25.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除第 27 条规定外,确定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且满足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中规定的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
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最后报价
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
20
26.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
26.1 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成交候选供
应商数量,推荐已排序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
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7. 采购任务取消
当采购任务取消时,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
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28. 成交通知书
28.1 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
发出成交通知书。
28.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 签订合同
29.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否则按磋商后撤回响应处理。
29.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
据。
29.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
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以此类推。或者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组织磋商。
29.4 当出现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其他成交供应商或成交
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磋商。
30. 履约保证金
30.1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时间向采购人
缴纳履约保证金。
30.2 除 30.1 规定的情形外,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成交供
应商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
30.3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第 29 条或 30.1 条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
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
人可选择排序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21
31. 成交服务费
31.1 成交人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向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
司支付服务期限内的成交服务费。
31.2 成交服务费的支付形式包括:电汇。
31.3 成交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支付。
32.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2.1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可以自由按照
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响应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
32.2 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
32.3 供应商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
32.4 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公司名单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33. 廉洁自律规定
33.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
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33.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
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
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4. 人员回避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
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35. 质疑与接收
35.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
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可以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5.2 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
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
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
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5.3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22
联系部门: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业务部
联系电话:010-82252237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 12 号元辰鑫大厦 E1 座 424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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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采购合同格式
甲 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京原路 5号(北京朝阳医院西院)
邮 编:100043
法定代表人:张金保 职务:理事长
授权代表:
电 话:
传 真:
乙 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餐饮服务许可证号:
地 址:
注册地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授权代表: 职务: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账 号:
开 户 名:
24
鉴于:
1、甲方合法拥有对位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西院(简称“朝阳
西院”)职工食堂的经营管理权并获准签署本合同。乙方保证其是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并在本合同期内有效存续的具有合法经营权的独立法人,其
承诺已取得依据法律规定开展餐饮经营管理服务所需的所有国家、政府、行业协
会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法许可及批准资质证件,并在餐饮经营管理服务方面具有
丰富经验,具有诚信经营和现代服务理念。同时,乙方保证其提供到甲方的人员
均具备相应的合法有效资质和能力,且身体健康,完全能够胜任本合同项下的工
作。
2、甲方签订本合同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乙方对甲方的职工食堂提
供管理和服务,并对甲方购买的食材进行加工及提供供餐经营服务,并希望能够
获得乙方提供的安全、质优、价廉、方便、实惠、具有较高档次且令人满意的食
堂餐厅管理及餐饮服务,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符合甲方及其职工各种要求的食堂
餐厅管理及餐饮服务。
3、乙方保证如果其向甲方提供食材和配料,则该食材和配料均是具有合法
的生产(进口)许可,是由经批准的合法生产(进口)及经营机构生产(进口)
经营的合格且新鲜的食材,权利和质量无瑕疵,且符合食品卫生、食品安全、消
防、环保、强制认证以及其他要求的相关规定。
4、乙方向甲方提供上述其承诺或保证事项的完整的资质许可及批准文件、
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乙方主体公章,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各种证件和资料全部真
实有效,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和经营能力及丰富经验,无违法及不良诚信记录,
能够实现甲方签订本合同的目的,并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本合同的约定和
甲方的要求。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就乙方为
甲方职工食堂餐厅管理和提供餐饮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具体见如下合同
(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 定义
1、合同:系指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西院职工食堂餐厅合作管理
和供餐经营服务合同。
25
2、服务:系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职工食堂(又称“职工餐厅”)
经营管理服务和就餐服务(以下简称餐饮服务)。
3、乙方员工:系指乙方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所必须派出的管理人员和服务
员。
4、服务费:系指乙方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期间,由乙方所承担其员工包含
劳动工资在内的所有费用以及乙方依法交纳的税金、食品卫生检查、质量监督、
财务管理等项开支及营业利润,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员工社
会保险费、加班费、体检费、培训费、员工工装费、劳保洗理费用等因履行本合
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除服务费用以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但双
方另有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委托经营管理
1、服务场地:甲方西院职工食堂餐厅,位于朝阳西院(石景山区京原路 5
号)院内,甲方无偿提供乙方使用面积为 780 平米左右。其中:厨房面积 420 平
米左右,餐厅 350 平米左右,可同时容纳 200 余人就餐。乙方为甲方进行食堂餐
厅管理和提供餐饮服务,同时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各区域的用
途。
2、服务对象: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西院在编正式职工、学生、
实习人员、进修医务人员、我院退休职工及合作单位人员,对于其他外来人员不
得提供就餐服务。
3、服务规模:早餐 100-300 人,午餐 400-600 人,晚餐 100-200 人,日均
就餐 600 至 1100 人次,夜餐根据实际发生量确定。
4、开餐时间:早餐 7:00-8:00;午餐 11:00-13:00;晚餐 17:00-18:00。
5、服务期限:本合同自 2021 年 2 月 12 日至 2022 年 2 月 11 日止,合同期
1年。
6、经营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早餐、中餐、值班餐、晚餐及
夜班用餐,手术室、导管室及其他科室外送等餐饮服务。
7、经营模式:基本伙食、零点、风味小炒及其他甲方指定项目。
三、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
(一)服务内容
1、乙方为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早、中、晚及夜班用餐、零点、值班餐、
26
客饭招待及为手术室、导管室、其他科室医务人员送餐。同时应提供主食、熟食
外卖服务,周末和法定节假日等相关供餐服务。
2、除早中晚供餐时间固定外,其他夜班用餐、客饭招待等时间由甲乙双方
协商确定,应甲方职工加班、夜班等工作需要,乙方在接到甲方职工的外卖订单
后需立即为其提供相应服务,但必须根据订单数量为乙方留有必要的加工制作时
间 ,但最晚应在接到订单后 1小时内送到。
3、饭菜必须现做现卖,批量制作时份数适当,保证菜品色、香、味和温度,
保证食品安全,保证饭菜质量均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学(协)会、企业的各
种强制性标准、非强制性标准及推荐性标准和行业通常标准以及日常生活标准。
4、乙方必须提供一周不重复食谱,并提前 2天公示,如甲方对此有异议,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意见进行调整,同时一个月的食谱尽量做到不重样,否则乙方
应支付甲方违约金,甲方有权从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按重样天数计
算,每天扣除 1000 元。
5、严格执行饭菜出品时间和分餐服务工作,按甲方就餐时间的规定准时开
餐,每餐所提供食品在开餐前 5-10 分钟内布置完毕,乙方必须每日在早上 7:00
点前、中午 11:00 点前、晚上 17:00 点前将需供应饭菜准备完毕,基于供餐事关
重大,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拖延供餐,如因饭菜未及时出
品及分餐服务工作未按时完成造成甲方职工开餐时间延误,则认为乙方严重违
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次 5万元。如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乙方未准时开
餐累计出现三次,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6、合理安排食堂供餐服务人员及引导人员,认真做好用餐人员的分流工作,
避免用餐人员因等候时间长出现拥挤混乱等现象。
(二)服务标准
1、餐厅(含值班餐和夜用餐)采用刷卡形式,禁止支付现金就餐。客饭招
待由负责招待的部门向院办申请,经院领导审批后凭客饭审批单领取客饭。
2、根据伙食要求双方进行协商制定供餐的各种食品价格,按双方约定的投
料率并参考收入成本情况定价,价格应低于市场价的 30%,每周食谱、菜品售价
由甲方人员审定,未经批准乙方不得擅自调整每周出售主副食的价格,最终定价
权归甲方。
3、供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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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零点餐必须提供 4-5元基准菜价的菜品,素菜、荤素菜、荤菜必须有
投料量和出成量的标准。
3.2 接待餐的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3.3 员工早餐主食每天不少于 8个品种,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油条、糖油饼、
包子、烧饼、花卷、馒头、煎饺等面点类;豆浆、小米粥、大米粥、豆腐脑、馄
饨、牛奶、汤面类;咸菜、小菜等,每天不少于 10 个品种,每月进行更换一次。
3.4 员工午餐、晚餐菜类为 6荤(含半荤)、4素,另午餐供应米饭、馒头、
花卷及发糕等(不少于 6个品种),并免费提供一种汤。
3.5 供应外卖自制食品,酱制、熏制熟食不少于 6种,馒头、包子、烙饼、
花卷、蛋糕、西点等不少于 6种。
(备注:主荤菜是以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为主,荤素菜是含有肉类或水产类
原材料的菜品,素菜是不含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
3.6 乙方必须保持食堂餐厅的整洁、干净、美观,卫生条件必须符合国家规
定的要求。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依照国家及地区、行业、企业有关食品、卫生防疫、消防、安
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有权要求乙方对违规及
不当行为进行整改,必要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如经合理期限(3天)后乙方仍不
整改或未完成整改,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拖延整改一日按该日营业
收入的 10%计算到整改完毕之日。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执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及服务规范等情况,如
有乙方违反,则甲方有权要求整改,必要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如经合理期限(3
天)后乙方仍不整改或未完成整改,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拖延整改
一日按该日营业收入的 5%计算到整改完毕之日。
3、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经营服务标准和质量标准,工会、伙食委员
会每月(月末最后 3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共同进行一次伙食满意度调查(具体见
附表二),最终调查统计数据文件由甲乙双方相关负责人(甲方负责人姓名王庆
春,电话 13021076435 ;乙方负责人姓名 ,电话 )共同签字确
认;若出现乙方不参加或不配合该伙食满意度调查,则甲方有权单方进行调查,
28
最终调查统计数据的结果视为乙方认可,并作为评价乙方是否存在违反本合同约
定的依据;如果根据甲方调查结果显示不满意度达到 30%以上(含 30%),则乙
方必须根据调查不满意的具体事项进行整改,若经合理期限后(3天)乙方仍不
整改或未完成整改,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拖延整改一日按该日
营业收入的 5%计算到整改完毕之日。
4、甲方有权对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4.1 主副食品加工、制作、销售情况;
4.2 餐厅、厨房、冷库、灶具、厨具、餐具、食品和乙方人员的安全、卫生
等情况;
4.3 经营场所灭虫、灭鼠、灭蝇、灭蟑等情况;
4.4 各岗位人员有与之相符的上岗证和操作水平情况;
4.5 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4.6 水、电、气、低耗品的使用情况;
4.7 餐厅、厨房安全、消防及安全生产执行情况;
4.8 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的使用、保养、维修情况;
4.9 其他情况。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更换不合格的工作人员,
若经合理期限后(3天)乙方仍不整改完毕或更换,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每拖延整改一日按该日营业收入的 5%计算到整改完毕之日。
6、甲方职工就餐卡以外的订餐、送餐服务,必须经过甲方主管食堂科室的
负责人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售餐。
7、甲方有权审查乙方发生与本合同事项有关的收入和成本耗费情况。
(二)甲方义务
1、为使乙方为甲方所提供的餐饮服务合法,甲方须及时办理相关的工商、
卫生、环保、消防等手续,并负责及时提供相关的场地使用证、食品生产许可证
等相关文件,对此乙方应配合提供相关的材料,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上述
餐饮服务所需证件,则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甲方为乙方因履
行本合同所需进行的准备或其它工作,而提供合理的进出服务场地的方便,但乙
方不能占用和影响甲方日常运营正常工作及患者就诊需要的场地。
2、由于甲方施工、装修、停电、停水等原因将造成餐饮服务不能按平日正
29
常状态进行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协商解决。因甲方上述行为虽经乙方
努力仍不能供餐或按时供餐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3、甲方应协助乙方共同做好避免员工就餐食品浪费的工作。
4、甲方应教育自己的员工文明就餐、节约用餐,爱护甲、乙双方财产,尊
重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
5、甲方在乙方每月营业额流水 8%范围内,承担乙方每月餐厅经营所需的水、
电、气能源实际发生的费用,但超出部分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人员应当在使用
过程中厉行节约,如发现有故意浪费现象,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见附
件 3)。
6、甲方负责餐厅物料、日常低值易耗品、卫生清洁和餐具洗刷消毒、灭蚊
虫、垃圾清运等费用,但该费用应在该月营业收入的 0.5%范围内,超出的费用
应由乙方承担。
7、甲方负责餐厅房屋装修改造、基础设施维修、设备设施维修(维修费 500
元以上(不含本数)的单项设备设施维修)、烟道清洗费用。餐具丢失或自然损
耗率每季度在 5%(不含本数)以内由甲方负责,超过 5%(含本数)部分由乙方
负责解决,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若相关的维修费用难以进行分别支付,则相
关维修费先由甲方垫付 ,但乙方应在合同第一年度期满后及合同第二年度期满
后的 7日内分别根据实际发生的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否则每
延期一日,乙方应以本合同第一年度或本合同第二年度当年度营业收入的 1%为
标准,按照实际拖延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为乙方在甲方餐厅工作人员提供办公场所(1间)及部分员工宿舍(5间),
地址位于朝阳西院职工食堂西侧平房(1间)及西小院平房 5间临时宿舍,如上
述房屋需要调整,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调整。
9、甲方负责本合同项下的食堂餐厅的原材料采购及库房管理,并由甲方直
接向供货商支付原材料的费用,供货商自行直接向甲方开具并提供国家规定正式
税务发票。
10、除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第 5、6、7项规定的费用外,甲方不再承担
任何其他费用,本合同项下食堂餐厅发生的其他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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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及相关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乙方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独立经营、自主管理本合
同所涉及的餐饮服务。
3、当餐厅的就餐人数出现较大变动(增加或减少)时,如甲方事先知晓则
需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应当协商解决相关事宜,如甲方事先无法或并不知晓则甲
方不承担责任,但双方应当协商解决相关事宜。如因甲方在事先知晓时但未能提
前通知而导致的就餐问题或相关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4、甲方需要乙方增加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之外的额外服务时,应当提前
通知乙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认真落实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和卫生防疫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把卫生
质量关,为甲方员工提供符合健康和卫生标准的膳食。
2、乙方保证本合同涉及范围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标
准,并承担在本合同项下食堂餐厅发生的各种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安全、食
品安全、消防安全、各种侵权案件、治安刑事案件等)的全部法律责任。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对于甲方的合理化建议,
乙方应当及时做出响应,积极配合甲方监管人员的工作。
4、乙方派驻甲方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姓名为 ,身份证号 ,联系
电话 ,厨师长姓名为 ,联系电话 )应全时在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
开岗位,必须向甲方管理人员(姓名王庆春,联系电话 13021076435)请假,并
保证项目经理和厨师长至少一人在岗在位。
5、乙方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向甲方提供供餐服务,保证所有与供餐相关
的物品采购的进货渠道正规,杜绝假、冒、伪、劣商品。
6、乙方负责用餐所需餐具、用具的洗涤、消毒,保证所有餐具、用具符合
相关的卫生标准。
7、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用户投诉,一般性问题 24 小时(或更快)
内进行处理;对于较复杂问题在 72 小时内予以处理。
8、在遇到疫情、火灾、停电、停水等影响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的情况时,双
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充分合作,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乙方能正常供餐。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停止营业。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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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不得转租、转包或采取与第三方合作等方式变相转租、转包本合同的任何部
分。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年度总营业额 40%的
违约金。
10、乙方负责与餐厅工作人员签订劳动或劳务合同,建立劳动或劳务关系,
并依据法律规定为员工支付各种费用,乙方自行承担所属餐厅从业人员(包括但
不限于)工资、奖金、社保等各项的全部费用,并自觉接受甲方设立的伙食管理
委员会的监督和管理。
11、乙方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或者在甲方提供的场所内发生侵权、
刑事案件、意外摔伤、死亡等所有被侵害或者侵害他人的事件均由乙方负责,甲
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其发生的所有赔偿也由乙方承担。同时就餐人员因在食
堂就餐时并在乙方管辖区域内发生摔伤等安全事件,相关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
担。乙方承担各种设备设施及厨具设备(单项)500 元(含 500 元)以下的维修
费用。
12、乙方承担因发生食物中毒等一切食品安全的风险及责任(如果甲方职工
因就餐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风险,则乙方应负责甲方就餐人员因食物中毒而
发生医疗费、误工费等一切损失,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乙方当月营
业收入的 20%计算)。
13、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如使用燃气、用电、
用水等引起安全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相应的经
济补偿,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14、甲方无偿提供现有设备、设施、物品(包括厨房、餐厅专用设备设施、
收银设备、桌椅、厨杂、餐具及其配置设施等)给乙方使用。乙方进驻时经清点
后在甲方所列清单上签字验收。签收后厨房设备及设施的管理、维修和保养责任
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按照合同约定各自支付 。
详见《职工食堂餐厅“低值易耗”在用一览表》、《职工食堂餐厅“固定资
产”在用一览表》)
15、当出现食品、原材料等成本发生较大变化致使物价指数发生较大变化,
从而严重影响到供餐成本,以及影响到甲方人员就餐满意度时,任何一方可以向
另一方要求协商调整餐标及供应价格和双方的比例分成,并根据物价变化情况在
原有基础上酌情增减。在未达成双方一致意见前,如果乙方随意调整菜品的数量、
32
质量、价格,或导致就餐满意率下降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当
月营业总收入 20%的违约金。
16、乙方及其所属员工在甲方的餐厅食堂及甲方所提供的所有房屋及宿舍
内,不得留宿家属、朋友等非工作人员,不得进行吸毒、赌博、打架等各种违法
犯罪活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乙
方及其工作人员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节约用水用电,做好各种安全防范工作,
若甲方提供的该宿舍发生(包括但不限于)爆炸、火灾、触电、煤气中毒等各种
安全人身事故和凶杀、抢劫、盗窃、性侵、绑架、伤害等各种刑事案件以及自杀、
坠楼、意外事故等情况的,相关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也不支付任何费用。
六、人员要求
1、乙方所有服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法制观念,遵纪守法。
2、乙方厨师必须持有相应资质证书,具有熟练掌握主要菜系制作、主要面
点、食品、冷荤制作、主要配制方法的能力。
3、乙方餐厅服务人员应当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懂得礼仪的基本要求,男
女不限。
4、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提供委派到甲方从事餐饮服务人员的健康合格证和
各类上岗证,符合卫生防疫部门要求,上岗必须持有健康证,且必须每年进行一
次健康检查,并将盖有乙方公章的复印件提供给甲方。
5、乙方应按规定安排定编人员 28 人(见附件 1),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岗。
6、乙方员工始终为乙方雇员,乙方为其承担一切雇主责任,与甲方没有任
何关系,甲方对其不承担任何责任。
7、如果乙方服务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出现健康问题而不宜继续提供餐饮服
务,则乙方应立即停止该员工的工作,并更换其他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在 3日
内到位)。
七、设备和设施
1、甲方负责免费提供现有厨房、餐厅专用设备、设施及其配置给乙方使用。
乙方进驻时经清点后在甲方所列清单上签字验收。签收后厨房设备及设施的管
理、维修和保养责任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按照合同约定各自支付 。
2、乙方对于归甲方所有的厨杂等低值易耗品应爱护使用。除正常损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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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乙方合同执行完毕或撤出时,应按双方交接单中所盘点的数量(及设备使用完
好率)归还甲方。
3、乙方负责对所辖区域内的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负责,发现问题及时与
甲方协商解决,如正常使用发生问题,则单项维修费在 500 元(不包含本数)以
上由甲方负担,500 元(包含本数)以下由乙方负担,不属于正常损耗需要维修,
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若乙方在使用设备、设施过程中未及时检查、维护、保
养以及正确使用等原因发生老化漏电等各种危险情况并造成人员伤亡,对此发生
的一切民事、刑事和行政责任均由乙方负担,并由乙方赔偿伤亡人员由此发生的
一切损失,对此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任何费用。
4、乙方应承担设备设施的维护责任,乙方应制定并执行设备设施维护、保
养制度,并付诸实施。对因乙方管理责任造成的固定资产的损失乙方要照价赔偿。
八、食品安全卫生
1、乙方每餐应执行食品留样制度(保存 48 小时),当甲方接到有人员用餐
后出现腹泻、呕吐、头晕、中毒等情况时,应迅速通知乙方负责人,乙方应在第
一时间将患者送往医院,做呕吐物、粪便留样化验,以确诊病情和病因,并垫付
相关医疗费。同时,对餐厅的留样食品送卫生部门检验,确实属于乙方责任的,
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2、当甲方就餐人员用餐吃出异物时,乙方负责赔偿相同价值免费餐一份,
并对上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解决,因此给就餐人员造成身体损害的,乙方承
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财务条款
1、甲方负责餐厅“售饭卡系统”的设备采购和安装,并承担使用维护费、
升级费,就餐人员凭甲方统一办理的餐卡或甲方统一印制的餐券就餐。乙方不得
赊欠账款或者收取现金等形式提供就餐服务,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
且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的全部营业收入由甲方收取和管理,其中总流水收入的 %用于乙
方服务费用,总流水收入的 2%用于职工满意度考核,除此以外均归甲方所有。
(1)满意度达到 80%(含)以上时按当月流水收入 %支付乙方(其中 2%
作为职工满意度的奖励);
(2)满意度低于 80%但高于 70%(含)按当月流水收入 %-1%支付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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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满意度低于 70%但高于 60%(含)按当月流水收入 %-2%支付乙方;
(4)满意度低于 60%但高于 50%(含)按当月流水收入 %-2%支付乙方,
但当月的水电煤气及能源消耗全部由乙方支出;
(5)满意度低于 50%时按当月流水收入 %-3%支付乙方,但当月的水电煤
气及能源消耗全部由乙方支出,当年度满意度累计二次低于 50%时甲方有权单方
提前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同时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解除
前职工食堂总营业收入 10%的违约金。
3、营业收入的 %-2%用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各项费用:
3.1 人员劳务费用和日常办公费用;
3.2 公司管理费用;
3.3 税金;
3.4 利润及其他费用。
4、每月服务费结算期间为当月 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自然日,经双方授权人
审核无误并在审核确认文件签字确认后于次月 25 日前结算乙方餐厅上月的服务
费用,并由甲方以转帐支票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乙方开具相应的国家规定的正式
税务发票。如甲方支付乙方营业收入期间的截止日遇节假日则可向后顺延相应天
数,如因其他原因致甲方支付营业收入费用时间需顺延时,双方需协商解决。第
一次支付服务费时间为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之前已经实际提供
服务的费用,之后的服务费按以上规定执行。
5、本合同内任何服务项目费用有变化时,应当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签署书
面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的授权人签字并盖章时方可生效。
6、乙方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一次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5万元,主
要用于合同期内违反规定的违约金支出。若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因乙方违规
或不当行为或限期整改仍不整改等情况,经甲方给予整改通知,整改期后乙方仍
不整改或未完成整改的,甲方不再返还该人民币 5万元履约保证金。
7、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营业收入中扣除相应费用以抵销乙方需向甲方支
付的违约金、赔偿款以及其他应付款项等各种费用。
8、如乙方不接受或不配合甲方对乙方收入成本费用财务帐务审查的,甲方
有权暂停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9、发票及抵扣:上述款项甲方以转帐支票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乙方应在甲
35
方每次付款日的 7 个工作日前对甲方支付的费用提供相应的等额且符合国家规
定的正式真实的税务发票。但乙方开具税务发票及甲方接收、入账、抵扣和付款
等情况均不能作为证明甲方应付款项数额及乙方提供服务质量合格的依据,甲方
应付款项数额及乙方提供服务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和乙方是否存在违约应当依据
乙方的实际履行情况据实计算和认定。
10、抗辩、款项抵销: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和各种权利存在瑕疵及不符
合合同约定、甲方要求,或乙方存在违约,或乙方未及时开具并提供相应的国家
正式税务发票,或乙方的陈述、承诺、保证不真实或有隐瞒,或乙方因履行本合
同侵犯了甲方权利,或乙方侵犯了他人人身及财产、知识产权等权利及与他人有
纠纷致甲方受到牵连等,甲方有权暂缓支付上述款项,待乙方纠正违约行为、纠
纷处理完毕并按约履行相应合同义务后,再根据乙方实际履行情况支付相应费
用。同时,如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其他款项,则甲方有权直接从
应付乙方的服务费中直接扣除予以抵销,此时乙方仍应按照抵扣前的金额向甲方
提供发票,而且在乙方未向甲方支付完其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其他款项
前,不得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的费用。
11、如乙方因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被法院等司法机构
依法强制执行,如果执行法院要求甲方协助执行、或直接向执行申请人等第三人
履行、或向执行法院直接支付等,那么甲方有权协助法院执行、或直接向司法机
构依法指定的第三人履行、或直接将相应的合同款支付给执行法院,此时视为甲
方按约已向乙方履行了相应合同款的支付义务,但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相应数额的
发票,而相应的费用不再支付给乙方,甲方对此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与司法
机构强制执行相关的各种事项,乙方均不得以任何事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以及
追究任何责任,如对强制执行事项有异议或者认为强制执行错误等,其应向执行
法院以及执行申请人另行主张而不得向甲方主张。如果甲方因协助该强制执行事
宜而被执行法院进行处罚以及产生其他相关损失,那么相关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
担和赔偿,并且甲方可以直接从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
12、其它方式的财务结算双方另行协商。
十、违约条款:
1、本合同终止时或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30 日内,乙方须按照本合同
第十一条第 4、5、6款规定与甲方进行餐厅场地及设施、设备的交接工作。如乙
36
方未按时撤离甲方食堂,甲方有权将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用和职工满意度考核
费用作为违约金不再支付;同时甲方有权按照拖延的天数要求乙方以每天 50000
元的标准向甲方赔偿损失,直到乙方全部执行完毕之日为止,若因延期交付造成
的其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虽交接但不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甲
方食堂供餐中断以及其他供餐事故,则相关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
方支付人民币 10 万元的违约金,如顺利交接,十日内按本合同规定支付相关服
务费用及职工满意度考核费用。
2、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善意地履行合同,不得无故提前解除合同,若要单
方面提前终止合同,需在终止前30天告知对方,具体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
无法取得一致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要求提前解除合
同,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未履行时段服务费用的200%;如因乙方违约提前解
除合同,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未履行时段服务费用的200%。(本条所指服务
费用以合同终止时的上一个月服务费为基准)
3、甲方延迟支付餐饮服务费的,乙方应进行两次书面提醒,每次提醒时间
间隔不少于一周,如甲方仍未支付,则自第二次提醒时间届满的次日起算,甲方
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乙方支付拖延期限内的违约金。
4、乙方的经营活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任何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因乙方违法违规违约和过失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擅自向服务范围以外的人员或未经甲方批准擅自提供服务的,所得收入
不纳入总收入计算范围,相应的款项应支付给甲方,同时乙方应按所得收入的
20%计算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6、不接受或不配合甲方对乙方收入成本费用财务帐务审查的,甲方有权暂
停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7、本合同对违约及其责任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除此以外如果任何一方还
有其他违约行为或虚假陈述,经对方要求后仍不改正的,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
违约金人民币 20000 元的违约金,同时还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也可要求解除
合同并且可选择或决定解除效力的范围、是否溯及既往及时间。
8、乙方派驻到甲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场所发生人身、财产损害或意外事故以
及乙方工作人员侵犯他人人身财产等情况时,相关的责任及费用最终全部由乙方
37
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另外,乙方应保证其员工不得对甲方提出任何主张
和要求,也不得出现对甲方有任何骚扰、干扰、信访等各种影响行为,否则甲方
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金。
9、乙方应将甲方所有设备及系统软件的相关技术资料及设置参数全部提供
给甲方,不得设置任何技术壁垒或障碍,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其支付本合同两年度
营业收入的 30%的违约金。
10、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违约金如果不足以弥补对方的各种损失(包括但不限
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守约方维权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以及取证
发生的费用),则违约方还应再赔偿对方的损失。
11、如因为乙方的责任致使甲方被他人索赔,则甲方有独立的应诉权,因此
支付他人的赔偿款、补偿款以及律师费、鉴定费、诉讼费以及取证发生的费用等
均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必须亲自履行本合同,不得将本合同项目转包、分包或委托其他机
构或个人实施,如有违反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款
项,并支付本合同两年度营业收入 30% 的违约金,同时乙方还应与承包方或受
托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3、如果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存在违法、违约、违规或违背社会伦理道德等
行为,被媒体以及其他传播途径曝光或被社会关注,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甲方的
声誉、名誉和社会评价下降可能时,那么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应
支付甲方本合同两年度营业收入 20%的违约金,并通过相同或类似媒体及传播途
径在相同或与影响相当范围内向社会公众澄清事实并恢复甲方的声誉、名誉和社
会评价,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因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包括但不
限于甲方的损失和第三人的损失及乙方自己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和负责,甲方
不承担任何责任。
14、如果甲方没有行使相关权利,或者没有及时或全面行使相关权利,那么
并不表明甲方对该权利的丧失或放弃,甲方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向乙方主
张。
15、如乙方的违约行为可以同时适用两条及以上的违约约定,那么甲方有权
选择其中任何一条违约条款及其中部分内容向乙方主张相关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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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本合同中双方提供的地址及法定代表人和联系人为其送达地址及收件
人,如有变化需在更改后 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存在一方提供的地址及
收件人信息错误、或者地址及收件人变更但未及时通知对方导致无法送达、或者
拒绝签收等情况, 那么自对方按该方提供的地址及收件人信息邮寄函件次日起
的第 3天即视为已送达该方,并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 一年 ,自 2021 年 2 月 12 日至 2022 年 2 月 11
日止。
2、合同终止时的处理:
本合同届满前两个月,双方可就续签本合同事宜进行协商,决定合同是否顺
延,但在此期间乙方必须保持正常的供餐服务,并不得降低供餐质量及服务。
3、如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未达成书面的续签协议,则合同期届满
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4、如合同解除、出现法律规定或约定的合同终止的情形时,则合同终止。
5、合同终止后处理和交接
合同无论什么原因终止,乙方均应在合同终止当日无条件地将其员工和物品
撤离职工食堂、办公及住宿的房屋并归还甲方的物品。如乙方不按约定及时全部
撤离甲方食堂及宿舍,甲方有权不再付给乙方每天的营业收入和履约保证金,且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拖延撤离的天数以每日 50000 元的标准从
应撤离日开始计算到实际撤离日。
乙方撤离时,应按下列步骤完成以下事项:
(1)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所接收的职工食堂(包括该食堂的乙方所占用的所
有房屋和乙方职工住的全部宿舍)全部腾退给甲方。
(2)乙方将所接收的物品、设备设施盘点后全部返还给甲方,不得故意破
坏交接的物品、设备设施,否则照价赔偿。
(3)乙方将所有人员和所有物品全部撤离职工食堂及宿舍,乙方投入的设
备设施(独立的设备设施)等由乙方全部自行带走。
(4)乙方必须消除职工食堂内所有的安全隐患,不得留有任何危险品。
(5)乙方全部完成上述事项后与甲方办理交接事宜并签署交接确认书。
6、合同终止后如果乙方逾期未撤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人员撤离,有权禁
39
止乙方人员进出食堂,若乙方人员强行闯入、抢占而不予撤场,则由此发生的一
切法律后果及刑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7、合同终止后如果乙方逾期未撤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相关物品带走。
如乙方不将相关物品带走,视为乙方抛弃该物品而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任意处
理而不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风险、
后果和法律责任,一切均由乙方承担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也可将
乙方的物品在公证下清点后集中堆放并限期乙方搬离,相关物品的丢失、毁损、
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若限期 7天后乙方仍不搬离,则乙方应根据堆放物品所占
面积及相应的商品房租赁市场价格(价格由甲方决定)向甲方支付房屋占用费,
若物品为鲜活物则甲方有权直接变卖处理,若非鲜活物则甲方有权在乙方逾期不
搬离超 3个月后直接变卖处理,变卖的物品价格和数量以甲方出具的材料为准,
变卖物品所得钱款甲方可直接抵扣乙方的违约金、赔偿金、房屋占用费以及其他
应付甲方款项。
8、如乙方向甲方顺利交接,则交接后十日内甲方与乙方结清所有费用,但
乙方应依约先行开具相应的国家正式税务发票。
十二、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任何内容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同时经甲乙
双方授权人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2、本合同终止时或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30 日内,乙方须按照本合同
第十一条第 4、5、6款规定与甲方进行餐厅场地及设施、设备的交接工作。如乙
方未按时撤离甲方食堂,甲方有权不再付给乙方任何费用和履约保证金;同时甲
方有权按照拖延的天数要求乙方以每天 50000 元的标准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直到乙方全部执行完毕之日为止。若延期交接,乙方除承担本合同及法律规定的
责任外,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也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顺利交接,十日内按本合同
规定付给乙方相关营业费用。
3、乙方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甲
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通知应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做出:
3.1 乙方在本合同期内不能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的;
3.2 经就餐员工的问卷调查年满意度累计两次低于50%(含50%);或者甲方
职工到乙方就餐发生食物中毒且属于乙方责任,该情况累计出现两次;
40
3.3未经甲方批准把职工食堂的部分经营场所承租给第三方或内部员工经
营;
3.4乙方须使用计算机收费刷卡系统,就餐员工预交的费用由甲方统一收取,
甲方根据就餐员工实际消费情况每月结算拨付给乙方。乙方不得多扣磁卡存款,
不得负数消费和提现业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赊欠帐款,发放各种形式的就餐券,
不得采用现金方式交易。若发现三次以上现金或赊欠账款交易,甲方有权无条件
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当月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
3.5乙方负责食堂的管理和饮食安全卫生,如在承包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爆
炸、火灾、触电等重大责任事故, 经卫生检验机构证实为乙方责任的,乙方必
须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管理
费和履约保证金;
3.6乙方未经批准擅自提高价格或拒不接受甲方定价,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
合同,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且提高价格部分获得的收入或不接受甲方定
价获得的价差不计入总流水计算范围,该部分费用全部应支付给甲方,同时乙方
应按这部分收入的20%计算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3.7 其他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情形。
十三、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可抗力的范围是:由于地震、台
风、水灾、火灾、雷击、瘟疫、战争、国家或政府规定变化、甲方上级单位相关
政策变化或要求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和克
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
2、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 1个月内
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
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该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
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履行或对本合同进行修改。
3、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任何一方的损失,另外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各自
的保险公司负责。
十四、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
41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
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甲方本部住
所地(北京市朝阳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附 则
1、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或不能执行的,则本合同其
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在不影响整体合同继续履行的前
提下,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履行该合同其他条款。
2、凡是有关本合同的通知、请求或其他业务往来,需以书面形式(包括但
不限于传真、邮寄、电子邮件)发送到下列双方地址、传真号码方为有效。一方
地址、传真号码发生变更,应在变更之日起 5日内通知对方,否则一方以原址、
传真号码发送的文件视为有效送达。
致甲方,请寄至:
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京原路 5号
邮编:100043
传真号码:
致乙方,请寄至:
(公司名称)收
地址:
邮编:
传真号码: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书
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凡是招标文件与本合同有冲突的条款,以本合同条款为准。同时投标文
件也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中所有涉及到财务往来的币种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7、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伍份,乙方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由合同主体盖章
之日起生效。
附件:1、乙方岗位编制员工清单
2、职工食堂满意度调查表
42
3、餐饮服务质量检查评分及奖惩措施
4、补充条款
5、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廉洁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43
附件 1:
乙方岗位编制员工清单
44
附件 2:职工食堂满意度调查表
附件 3:
内容
满 意 度
项目 满意 不满意
菜品质量
种类
份量
色香味
营养
温度
主食质量
米饭
面食
风味
口感
卫生方面
餐具卫生
食品卫生
环境卫生
个人卫生
服务方面
仪表仪容
礼貌用语
按谱供餐
处理投诉
建议和意见
45
餐饮服务质量检查评分及奖惩措施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
项目
序
号
工作内容及评定标准 评分细则
扣
分
检查时间及奖
惩措施
一、总
体要
求
(25
分)
1
原料、调料、辅料分类合
理,存放洁净卫生。(2
分)
未分类存放,扣 1分;
存放不符合卫生要求扣
2分。
1、检查时间不
固定,随时进
行检查;2、检
查 实 行 记 分
制,每月月终
统计一次;3、
处罚措施,一
分为 100 元,
每月累计分数
不得超过 10%,
在 10%(含)内
一分为 100 元;
扣 分 值 超 过
15%(含)的,
一分为 200 元;
扣 分 值 超 过
20%(含)的,
一分为 300 元;
如果连续二个
月扣分值超过
20%(含)的,
2
馅类现用现拌、存放洁净
卫生,严禁隔夜存放。(2
分)
使用隔夜馅类扣 1分;
存放不符合卫生要求扣
2分。
3
各环节按规程操作。(5
分)
发现未按规程操作,一
次性扣 2分。
4
各环节无浪费现象。(3
分)
发现浪费现象扣 1分,
屡教不改者,加倍扣分,
每次累计 2分。
5
成品无夹生、无异味、无
异物、无糊锅现象。
(1分)
出现夹生、异味、异物、
糊锅现象扣 1分。
6
清洁用具、化学用品合理
存放,存放区域有明显标
志。(2分)
存放环境不符要求扣 1
分;存放区域标志不明
显扣 1分。
7
抹布、食品盖被(布)严
格按程序清洗、消毒和保
洁。(3分)
未按程序清洗扣 1分;
未按程序消毒扣 1分;;
保洁措施不力扣 1分。
(3分)
8
员工无不良卫生和操作
习惯。(2分)
发现一次扣 1分。(1分)
9
盛用具使用说明标识悬
挂明显。(1分)
未悬挂扣 1分,悬挂不
明显扣 0.5 分。(1分)
46
合 同 自 动 终
止。
1、检查时间不
固定,随时进
行检查;2、检
查 实 行 记 分
制,每月月终
统计一次;3、
处罚措施,一
分为 100 元,
每月累计分数
不得超过 10%,
在 10%(含)内
一分为 100 元;
扣 分 值 超 过
15%(含)的,
一分为 200 元;
10
盛用具按标识使用并分
类存放。(1分)
发现一次扣 1分。(1分)
11
水池分类分开使用且有
明显标识。(1分)
水池未分类分开使用且
无明显标识。(1分)
12
盛用具除毛菜筐外均离
地存放,架子、垫板等保
持清洁。(2分)
盛用具除毛菜筐外均未
离地存放,架子、垫板
等保持不清洁。(2分)
二、切
配管
理
(12
分)
1
原料泡发符合规范要求。
(3分)
不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发现一次扣 2分。
2
蛋类使用前按程序清洗,
表面洁净无异物。(3分)
不按程序清洗扣 2分;
清洗不洁净扣 2分。
3
按规定“先洗后切”,符
合要求,无浪费现象。(3
分)
不按规定操作发现一次
扣 1分;有浪费现象发
现一次扣 3分。
4
待用蔬菜、肉类清洗干
净,存放符合卫生要求。
(4分)
清洗不干净扣 2分,生
熟不分开扣 2分,存放
环境不符合卫生要求扣
2分。
三、烹
制管
理
(9
分)
1
凉菜专间遵循“五专两不
进”(专人、专室、专用
具、专消毒、专冷藏,非
本室人员不进、非半成品
不进)原则。(3分)
违反一项扣 1分,扣完
为止。
2
食品留样符合规定及卫
生要求。(4分)
不符合规定扣 2分;存
放不符合卫生要求扣 2
分。
3
剩饭剩菜符合存放及卫
生要求。(2分)
不符合卫生要求一次性
扣 2分。
1 冰箱(柜)内物品不能堆 物品堆积、积压、摆放
47
扣 分 值 超 过
20%(含)的,
一分为 300 元;
如果连续二个
月扣分值超过
20%(含)的,
合 同 自 动 终
止。
1、检查时间不
固定,随时进
行检查;2、检
查 实 行 记 分
制,每月月终
统计一次;3、
处罚措施,一
分为 100 元,
每月累计分数
四、冰
箱、冷
库 管
理
(20
分)
积、积压,不能超过容积
的 2/3。(2分)
不整齐扣 1分;超过容
积 2/3 扣 1 分。
2
严格按照生、熟、荤、素、
水产分开分类存放。
(3分)
生熟不分扣 2分;荤素
不分扣 1分;水产未分
扣 1分。
3
食品冷藏不超过24小时,
冷冻不超过 7天,定型包
装食品按包装说明在规
定保质期内储存。(3分)
冷藏超过 24 小时扣 1
分;冷冻超过 7天扣 1
分。定型包装食品超过
保质期扣 1分。
4
冷冻原材料严格按需使
用,解冻方法正确,严禁
反复解冻。(2分)
不按需使用扣 1分;解
冻方法不正确扣0.5分;
反复解冻扣 0.5 分。
5
温度较高食品需晾凉后
放入冰箱(柜)、冷库内。
(1分)
温度较高食品未经晾凉
后即放入冰箱(柜)、
冷库内扣 1分。
6
冰箱(柜)、冷库定期除
霜,除霜方法正确,确保
温度,内壁积霜不能超过
5毫米。(2分)
未定期除霜扣 0.5 分;
除霜方法不正确扣 0.5
分;内壁积霜超过 5毫
米扣 1分。
7
冰箱(柜)、冷库内部无
血水、无异味、无残渣、
无油污。(2分)
出现血水、残渣、油污
扣 1分,出现异味扣 1
分。
8
冰箱(柜)、冷库物品标
识明显准确,字迹清晰。
(1分)
标识不明显、名称不准
确、字迹不清晰,出现
一项即扣 1分。
9
冰箱(柜)、冷库物品使
用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2分)
不遵循“先进先出”原
则,一次性扣 2分。
48
不得超过 10%,
在 10%(含)内
一分为 100 元;
扣 分 值 超 过
15%(含)的,
一分为 200 元;
扣 分 值 超 过
20%(含)的,
一分为 300 元;
如果连续二个
月扣分值超过
20%(含)的,
合 同 自 动 终
止。
1、检查时间不
10
带包装原料和冷冻制品
(除真空包装和速冻小
包装外)放入冰箱(柜)
时须除去外包装(纸箱、
有色塑料袋等)。(2分)
未除去外包装、纸箱、
有色塑料袋等的,一次
性扣 2分。
五、洗
消 管
理
( 10
分)
1
盛具、用具、餐具严格按
程序清洗消毒,使用前无
残渣、油腻。(6分)
盛具、用具、餐具不按
程序清洗消毒,每项扣 2
分;使用前出现残渣、
油腻现象,每项扣 2分。
2
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
具。(2分)
发现一次扣 2分。
3
洗消间卫生整洁、无杂
物。(2分)
不整洁、有杂物一次扣 2
分。
六、员
工卫
生管
理
(10
分)
1
着装干净整洁,衣物无油
垢、无污物、纽扣无脱落。
(2分)
着装不整、纽扣脱落扣 1
分;衣物不干净扣 1分。
2
工作人员统一佩戴工牌。
(1分)
不按规定佩戴工牌扣 1
分。
3
男员工不留长发、胡须、
大鬓角;女员工发不外
露,长发要盘头。(2分)
男员工留长发、胡须、
大鬓角,发现一次扣 1
分,限二日内整改,未
按规定时间整改的,加
倍扣分;女员工长发外
露,未盘头扣 1分,限
即时整改,不改的加倍
扣分。
4
指甲保持清洁,不得超过
指甲肚,不得涂抹指甲
油。(2分)
指甲过长(超过指甲
肚)、不洁扣 1分,涂
抹指甲油扣 1分。
49
固定,随时进
行检查;2、检
查 实 行 记 分
制,每月月终
统计一次;3、
处罚措施,一
分为 100 元,
每月累计分数
不得超过 10%,
在 10%(含)内
一分为 100 元;
扣 分 值 超 过
15%(含)的,
一分为 200 元;
扣 分 值 超 过
20%(含)的,
一分为 300 元;
如果连续二个
月扣分值超过
20%(含)的,
合 同 自 动 终
止。
5
上班时间不得佩戴饰物。
(1分)
发现一人次,扣 1分。
6
更衣室内干净整洁无异
味,个人物品不乱扔乱
放。(2分)
物品摆放不整齐扣1分;
地面不洁、有异味扣 1
分。
七、操
作规
范管
理
(10
分)
1 厨房无异味。(1分) 有异味扣 1分。
2
食品处理区物品摆放整
齐。(1分)
物品摆放杂乱不整齐扣
1分。
3
切配、烹制过程中下脚
料、废弃料及时入废弃物
容器。(1分)
未及时入废弃物容器扣
1分。
4 打禽蛋前要洗手。(1分)
打禽蛋前未洗手或洗手
不彻底扣 1分。
5
分发餐时双手不得直接
接触熟食品。(1分)
双手直接接触熟食品,
发现一次扣 1分。
6 各环节防尘有效。(1分) 发现一处灰尘,扣 1分。
7
各类成品验收符合操作
规范。(1分)
不按操作规范验收,发
现一次扣 1分。
8
餐前对各类餐具洗消质
量要检查。(1分)
未经检查即发放使用,
发现一次扣 1分。
9
垃圾桶定位放置,外部保
持清洁并密封。(1分)
放置位置不当、密封不
严、外部清洁不净扣 1
分。
10
不随意在灶台、操作台、
餐台等设备设施上坐卧
依靠。(1分)
发现一次扣 1分。
1
安全防范措施及方案完
整可行。(1分)
无安全防范措施及方
案,扣 1分。
2 无禁用食品。(2分) 发现禁用食品,一次性
50
1、检查时间不
固定,随时进
行检查;2、检
查 实 行 记 分
制,每月月终
统计一次;3、
处罚措施,一
分为 100 元,
每月累计分数
不得超过 10%,
在 10%(含)内
一分为 100 元;
扣 分 值 超 过
15%(含)的,
一分为 200 元;
扣 分 值 超 过
20%(含)的,
一分为 300 元;
如果连续二个
月扣分值超过
20%(含)的,
合 同 自 动 终
止。
八、安
全 管
理
(25
分)
扣 2分。
3
使用禁用食品要严格按
照政府卫生部门解禁批
复要求加工、存放、食用。
(2分)
未按照政府卫生部门解
禁批复要求加工、存放、
食用,一次性扣 2分。
4
设置防滑警示标识,地面
不湿滑。(2分)
地面湿滑扣 1分;防滑
警示标识设置不明显扣
1分;未设置扣 2分。
5
操作间内设施完整,无人
身安全隐患。(1分)
设施不完整,存在人身
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
解决扣 1分。
6
易燃易爆物品远离高温、
明火区域。(1分)
不按规定存放、离明火
区域较近扣 1分。
7
操作完成后及时关闭火
源、气阀、油阀等。(1
分)
不及时关闭火源、气阀、
油阀等扣 1分。
8
各电源开关、插座处于良
好状态,各类线路设置合
理,无电线裸露现象。(1
分)
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电源开关、插座、裸露
电线等扣 1分。
9
无私接乱拉电线现象。(1
分)
私接乱拉电线扣 1分。
10
机械设备按要求配置并
使用防护罩。(1分)
未按要求配置扣 1分;
未使用防护罩扣 1分。
11
机械设备严格按规程操
作,严禁用水冲洗电机部
位。(2分)
未按规程操作,发现一
次扣 1分;用水冲洗电
机部位发现一次扣1分。
12
机械设备使用后及时断
电。(1分)
使用后未及时断电,一
次扣 1分。
51
1、检查时间不
固定,随时进
行检查;2、检
查 实 行 记 分
制,每月月终
统计一次;3、
处罚措施,一
分为 100 元,
每月累计分数
不得超过 10%,
在 10%(含)内
一分为 100 元;
扣 分 值 超 过
15%(含)的,
一分为 200 元;
扣 分 值 超 过
20%(含)的,
13
消防设施齐全,且处于良
好备用状态。(1分)
不齐全或无法正常使用
时不及时报告更换,扣 1
分。
14
所属员工均能够正确使
用灭火器材。(1分)
现场抽查,不能够正确
使用灭火器材,扣 1分。
15
所属员工符合上岗要求,
必须持有健康上岗证。(1
分)
现场抽查,没有健康上
岗证,扣 1分,并限期
整改,不整改的加倍处
罚。
16
所属员工无带病上岗现
象。(1分)
带病上岗,发现一次,
扣 1分。
17
岗前、换岗及接触不洁物
品后要及时用肥皂等洗
涤剂流水洗手。(2分)
不按规定洗手,一次性
扣 2分。
18
禁止着工作服进入卫生
间。(1分)
着工作服进入卫生间,
发现一次扣 1分。
19
各操作间、餐厅无蝇、虫、
鼠迹。(1分)
发现一处扣 1分。
20
工作期间禁止带手机。(1
分)
发现一次扣 1分。
九、环
境 卫
生
(6
分)
1
油烟罩及灶台、围墙干净
无油垢。(1分)
发现一处不干净或有油
垢,扣 1分。
2
下水道清洁无残渣。(1
分)
发现一处不干净,扣 1
分。
3
机械设备干净无残渣。(1
分)
发现一处不干净,扣 1
分。
4
清洁用具干净并按指定
位置摆放。(1分)
用具不洁扣 0.5 分;未
按指定位置摆放扣 0.5
分。
52
一分为 300 元;
如果连续二个
月扣分值超过
20%(含)的,
合 同 自 动 终
止。
1、检查时间不
固定,随时进
行检查;2、检
查 实 行 记 分
制,每月月终
统计一次;3、
处罚措施,一
分为 100 元,
每月累计分数
不得超过 10%,
在 10%(含)内
一分为 100 元;
扣 分 值 超 过
15%(含)的,
一分为 200 元;
扣 分 值 超 过
20%(含)的,
5
卡机洁净无油污、油垢。
(1分)
发现一处不干净,扣 1
分。
6
分餐台、餐桌椅、布菲台、
餐车等洁净明亮无油污、
油垢、残渣。(1分)
发现一处不干净,扣 1
分。
十、宿
舍管
理
(5
分)
1
张贴相关管理制度。(1
分)
未按规定张贴,扣 1分。
2 张贴值日值班表。(1分) 未按规定张贴,扣 1分。
3
室内整洁无异味、地面无
杂物。(1分)
杂乱不整、有异味、地
面不净,扣 1分。
4
床铺整洁,被褥床单干
净,物品摆放整齐。(1
分)
床铺杂乱,被褥床单不
洁,摆放不整,扣 1分。
5
禁止在床铺上充手机(1
分)
发现一次,扣 1分。
十一、
节能
减排
(8
分)
1
根据岗位实际制定节能
减排方案并组织落实。(2
分)
无方案扣 2分;落实不
到位扣 1分。
2
工作区、宿舍做到“人走
灯灭”,随手开关空调、
照明灯等用电设备。(2
分)
工作结束后中不随手关
灯按或不按本楼规定开
关空调扣 1分;宿舍内
不按时关灯扣 1分。
3
节约用水,杜绝“长流
水、”现象。(2分)
发现一次扣 1分。
4
节约燃气,炉灶使用完
毕,做到随手关闭阀门,
中途换锅要将阀门调至
最小量,严禁“长明火”
现象。(2分)
发现一次扣 1分。
53
一分为 300 元;
如果连续二个
月扣分值超过
20%(含)的,
合 同 自 动 终
止。
十二、
人员
到位
情况
(5
分)
1
按合同约定人员在岗率
达到 100%要求。(5分)
按岗位缺 1人,扣 1分;
次日检查依然未到位,
再扣一分,以此类推。
十三、
饭卡
管理
(5
分)
1
按规定菜价进行刷卡。(5
分)
未按规定菜价刷卡,多
刷部分按照 3倍的价格
进行赔偿,发现一次扣 1
分;发现 2次扣 3分;
发现 3次扣 5分。
总分 综合评定
乙方专业
主管确认签
字
甲方专业
主管确认签字
54
附件 4:补充条款
关于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第 3条款中的 3.2 的说明:1、满意度调查表
的发放:由甲乙双方每次各派三名人员参加;2、数据统计:由甲乙双方发表人
员当天进行统计数据,不可过夜统计;3、原始资料存档(满意度调查表):统
计的数据需甲乙双方认可并签字,双方各执一份最终存档;4、如发生不签字的
现象,由现场双方主管人员协调处理签字,满意度调查统计表最终未得到确认签
字视满意度为低于 50%。5、如果乙方不参加或不配合,则甲方有权单方进行伙
食满意度调查,且最终调查统计数据的结果视为乙方认可,并作为评价乙方是否
存在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依据。
55
附件 5: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廉洁协议
合同单位(甲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合同单位(乙方):
为加强医院经营管理服务中廉洁建设,规范甲、乙双方的各项行为,防止发
生各种商业贿赂和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甲、乙方和患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医药购销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
定,特订立本廉洁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行为原则
(一)严格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国家及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各
行业的有关法规、规章制度。
(二)严格执行采购项目合同文件,自觉严格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的除外),不得向对方提供或接受对方各种形式的贿赂,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
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违约行为的,有权要求
对方立即停止不当行为并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可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
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人员,在合同履行的事前、事中、事后
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
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及其个人支付的费用。
56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其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
配偶子女的贵重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
乐等活动。
(五)不准将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亲属介绍到乙方单位并参与同甲方项目
购置合同有关的经济活动。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乙方的领导及其所有的工作人员应与甲方及业务联系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
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
规定,保证所供产品和服务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确保产品服务
质量合格并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
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对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
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以任何理由接受或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
配偶子女的贵重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
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其他形式的贿赂。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
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
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
57
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解除与乙方的合同,且乙方还应向
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10%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全部损失,则
乙方应再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第五条: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所签订合同的附件,与甲乙双方所签订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双方所签订合同及权利义务全
部履行终止时止。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七份,由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
督单位或部门各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8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西院(石景山区京原路 5号)职工食堂提
供包括但不限于早餐、中餐、值班餐、晚餐及夜班用餐,手术室、导管室及其他
科室外送等餐饮服务。
二、餐厅概况:
服务对象: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西院在编正式职工、学生、实习
人员、进修医务人员、我院退休职工及合作单位人员,对于其他外来人员不得提
供就餐服务。
服务规模:早餐 100-300 人,午餐 400-600 人,晚餐 100-200 人,日均就餐
600 至 1100 人次,夜餐根据实际发生量确定。
餐厅面积:使用面积为 780 平米左右。其中:厨房面积 420 平米左右,餐厅
350 平米左右,可同时容纳 200 余人就餐。供应商为采购人进行食堂餐厅管理和
提供餐饮服务,同时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各区域的用途。
餐厅设备:水、电、气、粗加工间、消毒间、操作间完备,并按照烹调区,
切配区,粗加工区,清洗区、售卖区等配套所需的相应设施。
2015 年食堂总流水 240 万,2016 年食堂总流水 300 万,上述数据仅供参考,
具体服务期限内的流水以实际发生为准。
三、餐厅服务内容:
1、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早、中、晚及夜班用餐、零点、值班
餐、客饭招待及为手术室、导管室、其他科室医务人员送餐。同时应提供主食、
熟食外卖服务,周末和法定节假日等相关供餐服务。
2、除早中晚供餐时间固定外,其他夜班用餐、客饭招待等时间由甲乙双方
协商确定,应采购人职工加班、夜班等工作需要,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职工的外
卖订单后需立即为其提供相应服务,但必须根据订单数量为供应商留有必要的加
工制作时间 ,但最晚应在接到订单后 1小时内送到。
3、饭菜必须现做现卖,批量制作时份数适当,保证菜品色、香、味和温度,
保证食品安全,保证饭菜质量均符合国家、地方、行业、企业的各种强制性标准、
非强制性标准和行业通常标准以及日常生活标准。
59
4、供应商必须提供一周不重复食谱,并提前 2天公示,如采购人对此有异
议,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意见进行调整,同时一个月的食谱尽量做到不重样,
否则供应商应支付采购人违约金,采购人有权从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
金按重样天数计算,每天扣除 1000 元。
5、严格执行饭菜出品时间和分餐服务工作,按采购人就餐时间的规定准时
开餐,每餐所提供食品在开餐前 5-10 分钟内布置完毕,供应商必须每日在早上
7:00 点前、中午 11:00 点前、晚上 17:00 点前将需供应饭菜准备完毕,基于供
餐事关重大,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拖延供餐,如因饭
菜未及时出品及分餐服务工作未按时完成造成采购人职工开餐时间延误,则认为
供应商严重违约,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每次 5万元。如在本合同履行期
间内供应商未准时开餐累计出现三次,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6、合理安排食堂供餐服务人员及引导人员,认真做好用餐人员的分流工作,
避免用餐人员因等候时间长出现拥挤混乱等现象。
四、采购人负责及义务:
1、为使供应商为采购人所提供的餐饮服务合法,采购人须及时办理相关的
工商、卫生、环保、消防等手续,并负责及时提供相关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等
相关文件,对此供应商应配合提供相关的材料,如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上
述餐饮服务所需证件,则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应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为供
应商因履行本合同所需进行的准备或其它工作,而提供合理的进出服务场地的方
便,但供应商不能占用和影响采购人日常运营正常工作及患者就诊需要的场地。
2、由于采购人施工、装修、停电、停水等原因将造成餐饮服务不能按平日
正常状态进行时,采购人应提前通知供应商,双方协商解决。因采购人上述行为
虽经供应商努力仍不能供餐或按时供餐的,供应商不承担责任。
3、采购人应协助供应商共同做好避免员工就餐食品浪费的工作。
4、采购人应教育自己的员工文明就餐、节约用餐,爱护甲、乙双方财产,
尊重供应商工作人员的劳动。
5、采购人在供应商每月营业额流水 8%范围内,承担供应商每月餐厅经营所
需的水、电、气能源实际发生的费用,但超出部分由供应商全部承担。供应商人
员应当在使用过程中厉行节约,如发现有故意浪费现象,采购人可以要求供应商
支付违约金。
60
6、采购人负责餐厅物料、日常低值易耗品、卫生清洁和餐具洗刷消毒、灭
蚊虫、垃圾清运等费用,但该费用应在该月营业收入的 0.5%范围内,超出的费
用应由供应商承担。
7、采购人负责餐厅房屋基础设施维修、设备设施维修(维修费 500 元以上
(不含本数)的单项设备设施维修)、烟道清洗费用。餐具丢失或自然损耗率每
季度在 5%(不含本数)以内由采购人负责,超过 5%(含本数)部分由供应商负
责解决,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若相关的维修费用难以进行分别支付,则相关
维修费先由采购人垫付 ,但供应商应在合同第一年度期满后及合同第二年度期
满后的 7日内分别根据实际发生的应由供应商承担的费用向采购人一次性支付,
否则每延期一日,供应商应以本合同第一年度或本合同第二年度当年度营业收入
的 1%为标准,按照实际拖延天数计算,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8、为供应商在采购人餐厅工作人员提供办公场所(1间)及部分员工宿舍
(5间),地址位于朝阳西院职工食堂西侧平房(1间)及西小院平房 5间临时
宿舍,如上述房屋需要调整,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进行调整。
9、采购人负责本合同项下的食堂餐厅的原材料采购及库房管理,并由采购
人直接向供货商支付原材料的费用,供货商自行直接向采购人开具并提供国家规
定正式税务发票。。
五、对服务人员配备及管理要求:
1、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与就餐人数合理配置各个岗位工作人数及管理人员。
如:餐厅经理、厨师长、厨师及其它服务人员。
2、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及职工满意度等综合评定,采取厨师不定期轮换制度。
六、服务规格:
1、总体要求:
1.1 符合卫生部颁布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单位卫生规范》和标准。
1.2 员工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和北京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等。
1.3 员工餐厅服务工作按照星级(三级以上)酒楼餐饮服务标准执行。
2、服务人员要求:
餐饮公司拟用于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须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高、中级厨
师队伍和富有经验的管理与服务人员,能够满足采购人员工餐和宴会用餐等需
61
求,人员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工作规格:
1、餐厅(含值班餐和夜用餐)采用刷卡形式,禁止支付现金就餐。客饭招
待由负责招待的部门向院办申请,经院领导审批后凭客饭审批单领取客饭。
2、根据伙食要求双方进行协商制定供餐的各种食品价格,按双方约定的投
料率并参考收入成本情况定价,价格应低于市场价的 30%,每周食谱、菜品售价
由采购人人员审定,未经批准供应商不得擅自调整每周出售主副食的价格,最终
定价权归采购人。
3、供餐标准:
3.1 零点餐必须提供 4-5元基准菜价的菜品,素菜、荤素菜、荤菜必须有
投料量和出成量的标准。
3.2 接待餐的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3.3 员工早餐主食每天不少于 8个品种,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油条、糖油饼、
包子、烧饼、花卷、馒头、煎饺等面点类;豆浆、小米粥、大米粥、豆腐脑、馄
饨、牛奶、汤面类;咸菜、小菜等,每天不少于 10 个品种,每月进行更换一次。
3.4 员工午餐、晚餐菜类为 6荤(含半荤)、4素,另午餐供应米饭、馒头、
花卷及发糕等(不少于 6个品种),并免费提供一种汤。
3.5 供应外卖自制食品,酱制、熏制熟食不少于 6种,馒头、包子、烙饼、
花卷、蛋糕、西点等不少于 6种。
(备注:主荤菜是以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为主,荤素菜是含有肉类或水产类
原材料的菜品,素菜是不含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
3.6 供应商必须保持食堂餐厅的整洁、干净、美观,卫生条件必须符合国家
规定的要求。
4.帐目每月公布一次,随时接受采购人检查。
5.食品原材料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甲乙双方确认确定,供货商必须持有相
关认证书),并严格落实出入库程序。
十一、经营要求:
1. 承包期限:自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2. 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的领导,并制
订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严禁出现任何破坏采购人工作秩序的行为。如出现下列
62
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承包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
应商负责:
2.1.供应商在经营期内若不能严格执行合同;
2.2.经对就餐员工的满意度问卷调查,两次满意度达到50%(含)以下的;
2.3.未经采购人批准把职工食堂的部分经营场所承租给第三方或内部员工
经营;
3. 供应商须使用计算机收费刷卡系统,就餐员工预交的费用由院方统一收
取,采购人根据就餐员工实际消费情况每月结算拨付给供应商。职工不得负数消
费和提现业务,不得赊欠帐款,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发放各种形式的就餐券,不
得采用现金方式交易。若发现三次以上现金交易,院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
没收承包人管理费和履约保证金。
4. 供应商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必须与采购人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
状。院方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承包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
故,损害就餐员工身体健康,影响院方声誉,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
任和经济损失,院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管理费和履约保证金。
5.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负责。如用电、用水等不
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相应的经
济补偿,院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6.供应商负责用餐所需餐具、用具的洗涤、消毒,保证所有餐具、用具符合
相关的卫生标准。同时,供应商应控制食材成本,食材消耗的费用占营业总收入
比重不超过60%,如有超出,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63
第六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1. 评分因素及分值
序号 评分标准 分值 备注
1 价格部分 15
详细的评审内容见下述评分标准2 商务部分 10
3 技术部分 75
合计 100
2.评分标准
2.1 价格部分(15 分)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响应价格 15
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评审管理费费率)×价格权值(15%)
×100
(注: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所报管理费费率最低的为评
审基准价)
2.2 商务部分(10 分)
序号 评分因素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1 项目业绩 5
2017 年 10 月 1 日至今具有餐饮服务业绩,响应文件中提供
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每提供 1个得 1分,最高得 5分。
注:合同日期以签署日期为准,未注明签署日期的不予认可。
2
对磋商文件商
务条款的响应
程度
3
根据响应文件商务部分内容响应是否缺漏、目录页码是否清
晰准确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响应全面、目录页码清晰准确
得 3分;响应不够全面、目录页码不够清晰准确得 1 分。
2
响应文件表述前后一致,内容无误得 2分,响应文件表述有
前后不一致或内容有错误,每出现一处扣 1分扣完为止。
2.3 技术部分(75 分)
序号 评分因素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1
对采购需求的
响应情况
15
供应商对技术部分完全满足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的要求
得 15 分,一项不满足扣减 1分,扣完为止。
64
2 经营模式 1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中经营模式进行综合评审:
经营理念与采购人需求相符合,经营模式设计周全、先
进、有新意,能满足不同就餐层次的需要,方案的全面、
可操作强得 10 分;
经营理念与采购人需求基本符合,经营模式设计较周
全、先进、有新意,基本能满足不同就餐层次的需要,
方案的全面、可操作性较强得 7分;
经营理念与采购人需求基本符合,经营模式设计周全、
先进性一般,基本能满足不同就餐层次的需要,方案的
全面、可操作性一般得 4分;
经营理念与采购人需求符合程度较差,经营模式设计不
够周全、先进,基本不能满足不同就餐层次的需要,方
案的全面、可操作性较差得 1分;
未提供不得分。
3 服务方案 25
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
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服务方案详细、完善,合理性、可行性强得 25 分;
服务方案较详细、较完善,合理性、可行性较强得 20
分;
服务方案一般详细、一般完善,合理性、可行性一般得
15 分;
服务方案详细程度较差、完善程度较差,合理性、可行
性较差得 10 分;
服务方案详细程度差、完善程度差,合理性、可行性差
得 5分;
未提供不得分。
4 人员配备 15
根据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成员构成、岗位职责等项目人员
配置情况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团队成员构成完整、合理,岗位职责详细、清晰得 15
65
分;
团队成员构成较完整、合理,岗位职责较详细、较清晰
得 10 分;
团队成员构成完整性、合理性一般,岗位职责详细程度
一般、清晰程度一般得 5分;
团队成员构成完整性、合理性较差,岗位职责详细程度
较差、清晰程度较差得 1分;
未提供不得分。
5 应急预案 5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各种应急预案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应急预案合理可行,措施得当、及时有效得 5分;
应急预案较合理可行,措施较得当、较及时有效得 3分;
应急预案合理性、可行性较差,措施较差、有效性较差,
得 1分;
未提供不得分。
6
接管方案/
退场方案
5
根据供应商提供接管/退场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如果是正在服务的单位,其响应文件中不需要提供接管
方案,但应提供详细的退场方案。
方案详细、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得 5分;
方案描述一般、合理性一般、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
般得 3分;
方案描述较差,合理性较差、针对性较差、可操作性较
差,得 1分;
未提供不得分。
注:如果是正在管理的单位响应,应提供详细的退场方
案;如果不是正在管理的单位响应,应提供详细的进场
方案。
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财
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6
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供应商
企业类型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响
应报价扣除 10%后参与评审。对于即属于小微企业又属于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不重复进行响应报价扣除。(如供应商所报管理费费率为 5%,则评审
管理费费率=5%-(5%×10%)=4.5%)
2.成交候选人并列式时的处理方式:
成交候选人并列式时的处理方式:响应报价最低优先,如报价相同则技术部
分得分最高优先,响应报价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现场采
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3.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
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67
资格审查表
注:上述审查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 附件 6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对应项的具体要求。
供应商
名称
审查项目 结论
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注册
营业执照
等证明
法人授
权书
良好的商业信
誉和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
必需的货物和专
业技术能力
纳税和社
保记录
重大违法
记录声明
有效的食品
经营许可证
68
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事项
供应商
名称
供应商
名称
供应商
名称
供应商
名称
磋商文件要求 条款号
符合中小企业响应要求 1.2.5
符合联合体规定 1.3.8
满足供应商的关联性要求 1.4
管理费费率未超最高管理费费率 2.3
未包含价格调整要求 11.3
磋商保证金满足要求 12.4
磋商有效期满足要求 13.1
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14.2
接受算术修正 20.6
信用记录 20.7
能够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23.1
结论
69
第七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 1——响应书(格式)
附件 2——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格式)
附件 3——成本测算书
附件 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 5——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 6——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格式)
包括:
6-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6-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6-5 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6-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项目响应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6-6 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7——供应商认为其他必要内容
7-1 磋商保证金信息表
7-2 供应商情况一览表
7-3 设备配备情况
7-4 人员配备情况
7-5 项目业绩
附件 8——服务方案
附件 9——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成交后开具)
附件 10——缴纳成交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附件 11——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响应担保函格式
附件 12—-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履约担保函格式
附件 13——《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
附件 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 15——供应商商务符合性承诺函
附件 16——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制)
备注: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1)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70
附件1 响应书(格式)
致: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服务的响应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
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
副本 份及电子文档 份:
(1)响应一览表
(2)成本测算书
(3)商务条款偏离表
(4)技术条款偏离表
(5)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6)声明函
(7)承诺函
(8)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
(9)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和技术规
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10)以 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磋商保证金。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①附响应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响应总价为人民币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响应总价)
②供应商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③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
④本响应有效期为自磋商日起 个日历日。
⑤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供应商保证遵守磋商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⑥根据供应商须知第 1条规定,我方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
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
构。
71
⑦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
⑧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联合体中
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 (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联合体
的话)。
⑨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
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
供应商银行帐号
供应商公章-------------------------
日期-------------------------------
72
附件2 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响应货币:人民币
供应商名称 管理费费率(%) 响应保证金 服务期限 备注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73
附件3 成本测算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格式自拟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盖章):
注:1.成本测算书要求合情合理、有根有据、全面准确。。
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3.如果不提供详细成本测算书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4.如果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成本测算书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
的,以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为准。
74
附件4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磋商文件条款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注: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商务条款进行应答,否则视为全部响应磋商文件
商务条款。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盖章):
75
附件5 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磋商文件条款号 磋商文件的技术条款 响应文件的技术条款 说明
注:供应商应对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进行点对点应答,一项不满足将在第六
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对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部分扣除相应分值,如供应商
未对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进行点对点应答仅填写全部响应等,第六章评审方
法和标准中“对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部分将不得分。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盖章):
76
附件6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格式)
6-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6-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6-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6-5 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6-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7 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77
附件6-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说明:1.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2.联合体响应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营业执照复印件。
3.如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78
附件6-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供应商)的在下面签
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
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合同名称)
响应,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生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
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盖章: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 真:
电 话:
注: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后应附法人及被授权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后应附被授权人 3 个月中任意 1 个月的在响应单位缴
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否则其响应将被作为无效响应被拒绝。
79
附件6-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说明: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
银行证明文件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证明文
件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采购人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若资信证
明中有注明复印无效等规定,则必须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否则将
视为资信证明无效。
3.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
好等。
4.如果是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5.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如供应商采用合格的政府采购信
用担保函,其响应文件中不必提供本项证明文件
80
附件6-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说明:1. 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
2.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加盖公章(自然人响应的无需盖章,需要
签字)。
3.同时可以附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4.如果是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81
附件6-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说明:1.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提供复印件。
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3.如果是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82
附件6-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项目响应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说明:1.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
2.如果是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83
附件6-7 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说明:1.应提供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效的食品经
营许可证。
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3. 如果是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的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84
附件7 供应商认为其他必要内容
填写须知:
1)供应商尽可能填写和提交下述全部格式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以便磋商小
组对供应商实力做出客观的判断。
2)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文件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3)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
85
附件7-1 磋商保证金信息表
序号 类别 具体信息
1 项目名称
2 项目编号 包 号
3
保证金情况
金 额
4 形 式 □支票□汇票□电汇□其它,请注明:
5 公司名称
(全称)
6 通讯地址
7 开户银行
(全称)
8 银行账号
9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10 所在部门
11 办公电话
12 手 机
13 传 真
14 电子邮箱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注:
附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
86
附件7-2 供应商情况一览表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通信代码
电话 传 真
网址 邮政编码
成立时间 企业性质 上级主管单位
法定代表人 姓名 出生年月 职称
技术负责人 姓名 出生年月 职称
商务负责人 姓名 出生年月 职称
企业资质等级(如
有)
员工总人数(人)
营业执照号
其中
管理人员(人)
固定资产(万元) 技术人员(人)
流动资金(万元) 其它人员(人)
最近三年完成的营业额(万元) 最近三年完成的同类项目名称
年
年
年
单位简况描述
(公司章程、质量体系及认证证书
等)
组织机构框图
注:供应商应尽可能提供详细的自身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范围、注册资金、
所有权状况、组织机构及职能、人员构成、公司的场地环境和软硬件设施等。
87
附件7-3 项目业绩
项目名称 业主名称 服务内容 规模 合同实施时间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注:
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评审委员会有权不予
认可
88
附件8 服务方案
说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经营优势
2、经营设想(提出完全出于为院方考虑的合理化建议)
3、人员配备(包括人员编制及派驻团队情况介绍)
4、成本费用测算书
5、供餐品种设计
6、总体监控方案
1)总体管理方案
2)原材料采购方案(原材料采购渠道)
3)安全生产管理
4)食品质量控制方案
5)服务质量控制方案
6)卫生管理方案
7)节能方案
8)投诉处理方案
9)应急预案
10)接管进度方案
7、服务承诺(包括接受甲方监督和审计描述,考核目标和质量承诺)
8、餐厅各项管理制度
89
附件9 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成交后开具)
致: (甲方名称)
号合同履约保函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于 年 月 日
就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服务名称)(以下简称服
务)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
(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
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
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 %,并以此约定如下:
1.只要贵方确定乙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
致 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服务
(以下简称违约),无论乙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乙方违约说明
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
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
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
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
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
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
下的责任。
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字人签名:
公章:
90
附件10 缴纳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若我公司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项
目编号: )磋商中获得成交资格,我公司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
前按磋商件的规定,以支票、电汇等形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由我公司交纳
的项目中标服务费用。
中标服务费支付后,请贵公司按照方式 (请填写① 或 ②)开具发票:
①中标服务费开票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
公司名称:
公司税号: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开户行名称:
开户行账号:
②中标服务费开票信息(增值税普通发票)
公司名称:
公司税号:
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开票信息真实、准确。如因信息提供错误而导
致发票无法抵扣或无法入账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承诺方法定名称:
地址: 邮编: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人姓名: 移动电话: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及承诺方盖章: (承诺方盖章)
日 期:
91
附件11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响应担保函格式
政府采购响应担保函 (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响应,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供应商参加响应时
应向你方交纳磋商保证金,且可以响应担保函的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应供应
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磋商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成交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
2.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即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
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
证明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磋商
保证金。
92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
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
(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
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磋
商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
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
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磋商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
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
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
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93
附件12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履约担保函格式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
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
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
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机构人
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服务/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
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服务/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
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
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
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服务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94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
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
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
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服务\工程\服务
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
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
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
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
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
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
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
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
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95
附件13 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
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 (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按响应形式选择填写):
(1)□本公司为直接供应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
(2)□本公司为代理商,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后附
制造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
(3)□本公司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我公司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为 。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失实,将被视为提供虚假的资料,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96
附件1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
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
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失实,将被视为提供虚假的资料,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97
附件15 供应商商务符合性承诺函
我公司在此郑重承诺:
1.我公司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响应过程中不存在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
物品的行贿行为,不存在试图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
2.我公司未存在串通响应情形;响应文件中未提供虚假材料。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失实,发现我公司存在上述情形,我
公司响应保证金自动放弃,若我公司取得了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公司成
交资格,同时我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98
附件16 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制)
说明:
1.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
章。
(1)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2.供应商如无关联单位也应提供相关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 说 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供应商
2. 资金来源
3. 响应费用
4. 适用法律
二 磋商文件
5. 磋商文件构成
6. 磋商文件的澄清
7.磋商文件的修改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8.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成交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响应文件构成
10.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0.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对照磋商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说明
10.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得为对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响应报价
12. 磋商保证金
13. 响应有效期
14.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5.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 响应截止时间
17.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五 评审
20 响应文件的审查及澄清
21.3.4 磋商将以磋商文件技术要求作为参考依据,就报价、售后、服务承诺等磋商小组或采购人认为有
22. 比较与评价
23.无效响应和废标
24.保密原则
六 确定成交
25.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6.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
27.采购任务取消
28.成交通知书
29. 签订合同
30. 履约保证金
31. 成交服务费
32.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第四章 采购合同格式
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六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七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1 响应书(格式)
附件2 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
附件3 成本测算书
附件4 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5 技术条款偏离表
附件6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格式)
附件6-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附件6-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6-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附件6-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附件6-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附件6-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项目响应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附件6-7 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7 供应商认为其他必要内容
附件7-1 磋商保证金信息表
附件7-2 供应商情况一览表
附件7-3 项目业绩
附件8 服务方案
附件9 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附件10 缴纳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附件11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响应担保函格式
附件12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履约担保函格式
附件13 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
附件1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15 供应商商务符合性承诺函
附件16 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