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2021-2023年戒毒康复人员肉蛋类伙食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s://www.hhzy.net/)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04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HSYZBZX-CG20201201
2.项目名称:2021-2023年戒毒康复人员肉蛋类伙食采购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0344240.00元
4.采购需求:采购猪肉、牛肉、鸡肉、鸡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5.供货地点:开远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雨露社区)(具体地点由甲方指定);
6.合同履行期限:结算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预算金额或服务期限达到三年,其中任意一项达到即视为本采购合同履行完毕;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合同段进行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备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的,则按实际成立至今的月份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完税凭证(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应当提供注册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相关材料);
1.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产品没有重大质量问题,无不良记录;
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3.2投标人直接接触食品的相关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投标人,才可参与投标。投标人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的,一经查实,该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10日08:00至2020年12月16日17: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地点:“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hzy.net/);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12月10日08:00至2020年12月16日17:30(北京时间),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hzy.net/)报名,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系统内报名成功后,须在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系统内报名成功的截图及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承诺书(原件)到红河州盛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远市东新路275号)办理相关手续;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需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hhzy.net/),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系统内确认投标文件电子签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携带至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壹份、纸质投标文件壹份,并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按时到开标地点开标;
3.现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01月04日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远市智源路延长线体创园内开远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元;
1.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网上缴纳(详见招标文件)。
2.为了更好地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11号)文件精神,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服务);
3.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hzy.net/)、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开远市公安局
地址:开远市灵泉东路229号
联系方式:黄警官0873-7238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河州盛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开远市东新路275号
联系方式:0873-7121919、18687355115、137693647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夕雅、陈娟、李秀梅
电 话:0873-7121919、18687355115、13769364783、1508732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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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3年戒毒康复人员肉蛋类伙食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HHSYZBZX-CG20201201
招 标 人:开远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盛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1-2023年戒毒康复人员肉蛋类伙食采购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2023年戒毒康复人员肉蛋类伙食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s://www.hhzy.net/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 1 年 01 月0 4 日9 :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HSYZBZX-CG20201201
2.项目名称:2021-2023年戒毒康复人员肉蛋类伙食采购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0344240.00元
4.采购需求:采购猪肉、牛肉、鸡肉、鸡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5.供货地点:开远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雨露社区)(具体地点由甲方指定);
6.合同履行期限:结算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预算金额或服务期限达到三年,其中任意一项达到即视为本采购合同履行完毕;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合同段进行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备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的,则按实际成立至今的月份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完税凭证(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应当提供注册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相关材料);
1.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产品没有重大质量问题,无不良记录;
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3.2投标人直接接触食品的相关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投标人,才可参与投标。投标人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的,一经查实,该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10日08:00至2020年12月16日17: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地点:“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hzy.net/);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12月10日08:00至2020年12月16日17:30(北京时间),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hzy.net/)报名,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系统内报名成功后,须在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系统内报名成功的截图及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承诺书(原件)到红河州盛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远市东新路275号)办理相关手续;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需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hhzy.net/),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系统内确认投标文件电子签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携带至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壹份、纸质投标文件壹份,并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按时到开标地点开标;
3.现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01月04日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远市智源路延长线体创园内开远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元;
1.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网上缴纳(详见招标文件)。
2.为了更好地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11号)文件精神,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服务);
3.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hzy.net/)、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开远市公安局
地址:开远市灵泉东路229号
联系方式:黄警官0873-7238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河州盛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开远市东新路275号
联系方式:0873-7121919、18687355115、137693647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夕雅、陈娟、李秀梅
电 话:0873-7121919、18687355115、13769364783、1508732055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 称:开远市公安局 地 址:开远市灵泉东路229号 联系人:黄警官 电 话:0873-7238036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红河州盛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开远市东新路275号 联系人:袁夕雅、陈娟、李秀梅 电话:0873-7121919、18687355115、13769364783、15087320550 |
||
1.1.4 |
项目名称 |
2021-2023年戒毒康复人员肉蛋类伙食采购 |
||
1.1.5 |
招标内容 |
采购猪肉、牛肉、鸡肉、鸡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供货要求 |
供货地点:开远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雨露社区)(具体地点由甲方指定) 供货方式:供应商根据招标人的配送计划进行供货,招标人接收货物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合同履行期限:结算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预算金额或服务期限达到三年,其中任意一项达到即视为本采购合同履行完毕; 注:配送人员及配送车辆必须与投标文件信息完全一致。由专人、专车配送,且配送专车应为指定专用密闭冷藏车,每次配送前车辆应进行严格消毒,保证符合卫生要求,确保食品安全和运输安全。不得委托、转交其他代理部门配送。若因不可抗力或突发情况,发生食材需求更换时,供应商应无条件进行更换(不可抗力定义详见《民法总则》)。 |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资质要求: 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具备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③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④投标人直接接触食品的相关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 %1、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的,则按实际成立至今的月份提供; %1、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产品没有重大质量问题,无不良记录; ②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完税凭证(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应当提供注册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相关材料); %1、 其他要求: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
||
1.9.1 |
现场考察 |
不统一组织,自行考察 组织,组织集体考察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 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0日前,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hzy.net/),通过网络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 |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 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由招标人以补遗书方式按程序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提交“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统一通过网络向潜在投标人发布,且投标人不须回函确认,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登录 https://www.hhzy.net/网凭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查看澄清内容。 |
||
1.10.4 |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
补充通知、澄清文件、答疑文件等(若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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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电子招标文件澄清 与答疑 |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hzy.net/),通过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 |
||
2.3 |
电子招标文件的修改 |
⑴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涉及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⑵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hzy.net/)中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
||
2.4 |
招标文件的解释 |
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解释均依据本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在评标时,若出现招标文件无明确说明和处理的情况时,由评标委员会讨论确定处理方案;评标委员会成员之间对处理方案有争议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方式确定。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 |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投标函; 唱标(记录)一览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资格审查部分; 综合服务方案; 其他材料(法律法规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的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
||
3.2 |
投标报价 |
本项目以优惠率“优惠 %”方式进行报价(由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条件,填报投标优惠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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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后90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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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
投标保证金递交 |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5万元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有三种: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 (一)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二)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三)保证保险: 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 2.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 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 二、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 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银行保函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托管银行在交易中心的服务柜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银行工作人员进行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在项目投标前与保险公司签订投标保证保险合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保险公司完成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的办理程序 (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项目名称:2021-2023年戒毒康复人员肉蛋类伙食采购; 户名:开远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远支行; 保证金提交账号:6232813910001092402; 保证金金额: 大写:伍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 办理程序:潜在投标人转账到保证金专项银行账户后,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陆“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投标保证金模块找到对应项目进行确认并打印确认回执;若保证金出现未绑定导致无法确认的请及时联系0873-7224529。 □(二)采用银行保函方式: 项目名称:2021-2023年戒毒康复人员肉蛋类伙食采购; 保证金金额:大写:伍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 办理程序: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陆“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投标保函模块找到对应项目进行保函信息的录入,录入完成后携带保函到中心提交保函给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确认后给投标人出具确认回执。 □(三)采用投标保证保险方式: 项目名称:2021-2023年戒毒康复人员肉蛋类伙食采购; 保证金金额:大写:伍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 注: 请潜在投标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 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四、投标保证金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受理地点:开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远市智源路延长线体创园内开远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区) 电话:0873-7224529 |
||
3.4.3 |
保证金缴纳与 退还注意事项 |
投标保证金转出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2.转账之前投标人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基本账户信息是否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3.招标文件与系统账号信息需进行对比,出现不一致时应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下同)确认。 4.确认保证金模块用于投标人对自己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进行确认,如发现任何异常,应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避免在开标前造成无法确认。 投标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转入,不可少转或多笔转入。 (二)投标保证金转账方式要求 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均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三)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 以开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账的视为无效。 (四)跨行转账事项提醒 1.部分开户银行在转账过程中如遇到提示无法正常转账时,请关注收款账号为对公结算账户。 2.缴纳投标保证金要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前到账。 (五)投标保证金确认操作 “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交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投标保证金交纳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具体操作如下: 1.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投标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2.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投标人自己交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信息。 3.投标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完成投标保证金的确认操作。 4.提交时必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 (六)打印保证金交纳回执 保证金交纳确认成功后,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交纳回执需加盖单位公章后归集做入电子投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由代理机构在系统上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上传至交易系统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代理机构在系统上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3.流标项目经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异常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由代理机构在中标结果公告模块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处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放弃投标且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由投标人在投标子系统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投标保证金申请退还】处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5.其余相关要求按开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 年份要求 |
2017-2019年度 |
||
3.5.3 |
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2017年至今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
□允许 不允许 |
||
3.7 |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章; 注: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章或者签名均视为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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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份数 |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投标文件光盘一份(内含格式为.doc或.pdf格式全套投标文件资料及格式为:*.ZCTBJ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注:中标后,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文件副本二份,并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文件制作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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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订要求 |
纸质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投标文件电子文档须单独密封,密封壳可自制,封壳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标识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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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套上写明 |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在2021年01月04日09:00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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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年01月04日09:00止(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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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
投标文件上传系统和 递交地点 |
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上传至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远市智源路延长线体创园内开远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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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开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远市智源路延长线体创园内开远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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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开标程序 |
⑴密封情况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进行检查; ⑵开标顺序:随机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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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人数:7人以上单数 评标委员会构成:招标人代表不超过1/3,食品安全、经济类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招标人推荐、随机抽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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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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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评标原则 |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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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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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
履约保证金 |
是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转账、□支票、□银行保函、□保险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按招标预算金额的8%提交至开远市公安局指定账户(户名:开远市公安局,开户银行:建行开远市支行营业部,账号:53050166623600000246),退还时不支付履约保证金利息;在供应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等重大问题时,招标人有权用履约保证金先行支付相关费用;在合同终止时,在中标人已完全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后返还。中标人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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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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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转包和分包 |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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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供货要求
1.3.1供货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⑴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⑵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⑶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⑸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⑴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⑵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⑵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⑶与本标段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⑷与本标段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⑸与本标段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⑹被责令停业的;
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⑻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⑼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中标服务费经代理机构与招标人协商约定,参照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等相关规定优惠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1.5.3产品抽检产生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现场考察
1.9.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
1.9.2 投标人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 招标预备会
不召开招标预备会。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⑴电子采购文件,格式为*.ZCZBJ,包括以下内容:
①招标公告;
②投标人须知;
③评标办法;
④购销合同;
⑤采购需求;
⑥投标文件格式;
⑦附件;
⑵根据本章第2.2 款、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hzy.net/),通过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涉及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2.3.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hzy.net/)中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2.3.3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2.4招标文件的解释
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解释均依据本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在评标时,若出现招标文件无明确说明和处理的情况时,由评标委员会讨论确定处理方案;评标委员会成员之间对处理方案有争议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方式确定。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唱标(记录)一览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
(5)投标保证金;
(6)资格审查部分;
(7)综合服务方案;
(8)其他材料(法律法规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的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本项目以优惠率“优惠 %”方式进行报价(由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条件,填报投标优惠率)
3.2.2结算基数确定方式:供应商每月初报送上月采购价格,须招标方确认,确认方式如下:(1)若开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的《开远市重要商品价格监测周报表》中包含本项目所需的肉类禽蛋类,确认价格时按照价格从低的原则,从开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的《开远市重要商品价格监测周报表》和乙方申报的采购价中选择低价确认;若一个月内(从每月的1号至本月末)开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多次发布同一个商品的价格,取平均值确认为开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的该商品的价格;
(2)《开远市重要商品价格监测周报表》中未涉及的品种由双方对肉类禽蛋类价格开展市场调查,每月至少开展二次,上半月、下半月至少各开展一次,两次调查的间隔期不得低于一周;
(3)如果甲乙双方对市场调查的价格有异议的,须在审核签字时如实记录意见,事后双方可共同协商或重新进行市场调查以确定价格,但供应商不得因此拒绝履行供货合同,如果供应商因此拒绝供货或逾期供货造成招标方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4)市场调查的范围:在开远市城区内的集贸市场、超市开展调查;
(5)市场调查的价格是市场零售价;
商家开展促销活动的促销价格,或者是商家在节假日推出的活动价格,招标方不得作为市场调查的价格;
(6)部分品种如调查两次以上则取平均值结算;
(7)最终结算价格按供应商中标时承诺的优惠率进行优惠结算,即:最终结算价=双方确认采购价×(100%-X%)。
3.2.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包含运费、装卸费(至甲方指定地点并按相关规定上架)、食品安全质量必备检测费及相应国家地方规定的税费等所有费用。投标报价是投标人中标后为履行购销合同的最终执行价格,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3.2.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2.4招标人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前附表的规定。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要求提交。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作废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保证金缴纳与退还注意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料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信誉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其他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单位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单位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应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须知3.1.1款所列内容。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合同履行期限、投标有效期、采购需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签署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纸质版的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光盘,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单独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请勿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及标段号(如有);
4.1.2纸质投标文件包装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纸质及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网上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根据拟要招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并完成最后的“确认并签名”,打印“上传文件回执”,表明投标人网上上传投标文件成功;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首先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同时到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及纸质文件各一份,需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不再接受现场递交;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参加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情况;
(3)介绍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
(4)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依次导入有效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同时,由投标人对网上递交已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现场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按《政府招标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执行,成员为七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1/3,食品安全、经济类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招标人推荐、随机抽取。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1.3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由招标代理公司组织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代表不低于1/3、单数,其中应包含评标委员会组长),对中标人综合实力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代表向招标人提交现场复核结果。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定标方式
7.1确定中标单位
本项目由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评标结果。
7.1.1招标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招标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单位。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7.1.3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单位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7.1.4中标候选人不能作为中标单位的情形:
(1)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
(3)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能到场商签合同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的;
(6)存在其他不符合中标条件情形的。
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自行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未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否则,将没收中标单位的全部投标保证金。
7.3.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单位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7.3.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限满后按规定不计息退还。
7.4 签订购销合同
7.4.1招标人与中标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购销合同。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对购销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招标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7.4.2根据项目情况,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应在项目实施所在地成立公司或独立核算纳税的分公司,并在项目实施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7.4.3中标单位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家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