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BSZC2020-C3-250665-ZXCD
二、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龙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三、成交信息
成员供应商名称:靖西穗鲜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靖西市新靖镇灵泉街环球农贸市场A栋第一层A102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玖拾万零玖仟肆佰元整(?9094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龙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 提供机关食堂主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无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陆至强(组长)、卢秀英、黄涤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桂价费【2011】55号文件计取;
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壹万叁仟陆佰肆拾壹元整(¥13641.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龙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 址:靖西市新靖镇凤凰路997号
联系方式:瞿文通、131177334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百色市右江区龙腾路龙晟国际写字楼11层1102室
联系方式:韦素梅、0776-22223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素梅
电话:0776-222233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9日
附件信息:
附件2 主要成交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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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稿)中华人民共和国龙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磋商文件修改稿.doc
312.3K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龙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BSZC2020-C3-250665-ZXCD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龙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二0二0年十一月
目 录
TOC \o "1-3" \h \u
HYPERLINK \l _Toc4020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HYPERLINK \l _Toc30429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
HYPERLINK \l _Toc8047 第三章 项目需求 17
HYPERLINK \l _Toc12963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17
HYPERLINK \l _Toc15175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37
HYPERLINK \l _Toc13000 第六章 评审标准 44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龙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BSZC2020-C3-250665-ZXCD)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龙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BSZC2020-C3-250665-ZXCD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百色市右江区龙腾路龙晟国际写字楼11层1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C2020-C3-250665-ZXCD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龙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壹万贰仟伍佰元整(?9125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玖拾壹万贰仟伍佰元整(?912500.00元)
采购需求:提供机关食堂主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配送蔬菜、肉类、生鲜、配料、豆制品、面食等(要求确保足够40至60人就餐,确保食品新鲜,无腐败变质、无油脂酸败、无霉变、无生虫、无污秽不洁、不能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无毒、无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甲方每天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通讯方式向乙方下达货物采购清单,乙方在甲方下达采购清单后,于次日08:30分前,将货物及发货清单,按要求、按质量送达甲方指定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有关政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并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6.按照磋商公告的规定获得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7日起至2020年12月3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百色市右江区龙腾路龙晟国际写字楼11层1102室
方式:请供应商在本公告有效期内至指定地点免费获取磋商文件。获取时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须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提供的报名资料齐全且按资料顺序排序递交。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市右江区龙腾路龙晟国际写字楼11层11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市右江区龙腾路龙晟国际写字楼11层11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玖仟贰佰元整(¥9200.00元)。
供应商应于截标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本项目磋商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广西百色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百色右江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6006 1201 0143 9986 08
2、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查询公告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4、特别注明: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附上“参加开标活动现场人员健康情况申报卡”和“疫情防控承诺书”,疫情区过来人员须出具当地检疫部门的健康证明,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或拒绝配合检查无法按时到达开标现场的,视为无效竞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龙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 址:靖西市新靖镇凤凰路997号
联系方式:瞿文通、13117733433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百色市右江区龙腾路龙晟国际写字楼11层1102室
联系方式:韦素梅、0776-222233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素梅
电话:0776-2222337
4.监督部门:靖西市财政局 电话:0776-6231753
靖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6-6150686
靖西市纪委监察委 电话:0776-6229906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6日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号 |
内 容 |
1 |
1.1 |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龙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BSZC2020-C3-250665-ZXCD 项目地点:靖西市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采购需求:提供机关食堂主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配送蔬菜、肉类、生鲜、配料、豆制品、面食等(要求确保足够40至60人就餐,确保食品新鲜,无腐败变质、无油脂酸败、无霉变、无生虫、无污秽不洁、不能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无毒、无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甲方每天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通讯方式向乙方下达货物采购清单,乙方在甲方下达采购清单后,于次日08:30分前,将货物及发货清单,按要求、按质量送达甲方指定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2 |
2.1 |
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 |
3 |
3.1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有关政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并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6.按照磋商公告的规定获得磋商文件。 |
4 |
7.1 |
磋商报价: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
5 |
8.1 |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副本三份。 |
6 |
9.1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8日10点00分; 地址: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市右江区龙腾路龙晟国际写字楼11层1102室)。 |
7 |
11 |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玖仟贰佰元整(¥9200.00元)(须足额交纳)。 供应商应于截标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本项目磋商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广西百色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百色右江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6006 1201 0143 9986 08 (转账时应在“用途”栏里写上项目名称或编号) |
8 |
12.1 |
磋商时间:2020年12月8日10点00分;截标后(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磋商地点: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市右江区龙腾路龙晟国际写字楼11层1102室)。 |
9 |
12.7 |
采购预算价:人民币玖拾壹万贰仟伍佰元整(?912500.00元)。 |
10 |
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60天。 |
|
11 |
成交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具体为:根据采购人与代理人签订的《采购代理合同》,本项目委托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改【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磋商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龙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2.3“磋商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它政府采购对象。
2.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安装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3.磋商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有关政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并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6.按照磋商公告的规定获得磋商文件。
4.磋商费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1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4.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2.1供应商应认真审核《项目需求》中的项目服务要求及技术参数,如发现表中项目服务要求及技术参数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4.2.2本中心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不足5日顺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4.2.3本中心可视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本中心至少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1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5.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5.1 磋商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5.2 磋商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
5.3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5.4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5.5 如因磋商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5.6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分为价格文件、资格和商务技术文件两个部分组成且要求装订成一本(其中注明“必须提供”的要求在首次提交的磋商文件中必须提供且加盖单位公章,如未提供,评审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5.6.1 价格文件
(1)报价表(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5.6.2 资格和商务技术文件
(一)资格证明文件:
1)声明书(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2)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磋商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6)磋商供应商近期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注册单位按实际情况提供)(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7)磋商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供应商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国税或地税)的凭证复印件(如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如为非税务机关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付款人名称、帐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等内容)。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磋商供应商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证明》原件一年内均保持有效;(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
8)磋商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供应商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社保部门开具的证明、收款收据等,或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如为非社保部门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缴款单位名称、社保单位名称、保险险种名称、缴款金额等内容)。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磋商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10)在信用记录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结果信用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11)磋商供应商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要求,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及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
12)磋商供应商符合监狱企业型标准的,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3)磋商供应商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见格式);
14)磋商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资料。
(二)商务技术文件
1)项目技术方案(内容根据本项目《项目需求》内容要求,充分发挥磋商供应商自身优势和对项目的理解,作出具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否则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2)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磋商供应商应对照本项目《项目需求》中的要求,逐条说明且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商务要求的响应和偏离。);
3)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磋商供应商应对照本项目《项目需求》中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和偏离。);
4)磋商供应商的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供货合同等)(若有请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服务机构设置;
6)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和需要说明的问题。
6. 计量单位
6.1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磋商报价要求
7.1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7.2 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整体服务价格、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维护、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7.3磋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因磋商供应商原因引起的报价失误,并在磋商时被接受,其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负。
7.4 报价:磋商供应商须就《项目需求》中所有服务内容做完整唯一报价。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8. 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8.1磋商供应商应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价格文件”和“资格和商务技术文件”装订成一本(两文件相隔之间用封面标识,封面写明“价格文件”、“资格和商务技术文件”字样)。
磋商供应商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每个正、副本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等内容。
8.2磋商供应商应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正、副本(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装入到一个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袋内,封装并加以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袋无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
8.3文件袋外层封面上应写明以下内容并在指定位置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1) 项目编号;
2) 项目名称;
3) 磋商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注:在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8.4如果响应文件没有按本须知第8.1款、第8.2款和第8.3 款的规定装订、加写标记、密封及盖章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负。
8.5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磋商供应商。
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书写及签名、盖章要求
9.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工整书写或打印,修改处应有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磋商无效。
9.2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未按要求填写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可能将被认定为无效的磋商。
9.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名和盖单位公章,否则其磋商无效。
9.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共四份。并在每份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9.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用活页夹装订,造成文件散落的,磋商小组有权不予评审,视为磋商无效。
10.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0.1 所有竞争性磋商竞争性响应文件应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前递交到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市右江区龙腾路龙晟国际写字楼11层1102室)。
11. 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2. 保证金应用人民币:具体金额及缴纳时间详见磋商供应商应须知前附表。
12.1保证金交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2.2磋商供应商必须将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按要求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12.3办理磋商保证金手续时,请在银行相关票据(非现金)或凭证的备注栏或用途栏上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免耽误磋商。
12.4对应交未交保证金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会在评审中按无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注,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将按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12.5未成交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签订合同后送达本采购代理机构),不计利息。
12.6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磋商供应商在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
(2)磋商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因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磋商供应商现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注,磋商供应商已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后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或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给采购人造成其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磋商的步骤
截标准备
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截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截标会并签到。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到场或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截标监督权利、认可截标结果。
参加截标大会及相关澄清(如有)的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授权代表参加,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磋商保证金转账底单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原件(须加盖公章)、磋商保证金转账底单复印件。
磋商的步骤
1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
13.2最后报价
磋商结束后,由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3.3 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磋商活动终止;终止后,采购人需要采取调整采购预算或项目配置标准等,或采取其它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采购单位批准。
13.4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壹万贰仟伍佰元整(?912500.00元);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14.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4.2 根据以下原则推荐和确定成交供应商: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
14.3无效磋商条款
磋商响应文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在评审中按照无效磋商处理:
⑴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的;
⑵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⑶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⑷不符合法律、法规的;
⑸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并且在磋商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说明和补充的。
14.4废标条款
磋商采购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予以废标:
⑴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⑵磋商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⑶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七、成交公告
15.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磋商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5.2磋商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成交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磋商供应商的书面形式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将质疑答复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且在网上公告,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密秘。
15.3 质疑磋商供应商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联系人及电话:韦素梅 0776-2222337
八、 签订合同
16.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
16.2如成交人不按成交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成交人违约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将取消该成交决定,并对该成交人的全部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6.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采购。
16.4 由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未按规定签订合同,造成本项目的合同成交价提高(指采购人选择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导致成交金额高于违约供应商的成交价),所超出违约供应商的成交价部分由违约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九、 履约保证金
17.1在发放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人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龙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指定帐户,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百分之五(5%),交纳时请写明竞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7.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供应商因中标供应商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17.3 在履约保证金到期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龙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负。
17.4成交人如不按本章第17.1条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充分理由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17.5签订合同后,合同履行期限内完成并通过验收,成交供应商按合同履约的,填写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见附表)并经采购人确认后,履约保证金由如数退还(不计利息)。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对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17.6在履约保证金到期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负。
十、其他事项
18.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成交服务费。具体金额详见磋商供应商应须知前附表。
十一、适用法律
19.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
最终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磋商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十二、无效响应文件
20.1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磋商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2)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人;
(4)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十三、特别说明
21.1磋商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1.2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1.3磋商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磋商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磋商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第三章 项目需求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靖西市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龙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进行编制。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玖拾壹万贰仟伍佰元整(?912500.00元)。采购需求:提供机关食堂主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配送蔬菜、肉类、生鲜、配料、豆制品、面食等(要求确保足够40至60人就餐,确保食品新鲜,无腐败变质、无油脂酸败、无霉变、无生虫、无污秽不洁、不能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无毒、无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甲方每天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通讯方式向乙方下达货物采购清单,乙方在甲方下达采购清单后,于次日08:30分前,将货物及发货清单,按要求、按质量送达甲方指定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外包装封面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一)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注:在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正/副本)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容
目 录
一、价格文件
(一)报价表(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和商务技术文件
(一)资格证明文件:
1.声明书(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2.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磋商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6.磋商供应商近期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注册单位按实际情况提供)(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7.磋商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供应商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国税或地税)的凭证复印件(如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如为非税务机关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付款人名称、帐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等内容)。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磋商供应商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证明》原件一年内均保持有效;(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
8.磋商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供应商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社保部门开具的证明、收款收据等,或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如为非社保部门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缴款单位名称、社保单位名称、保险险种名称、缴款金额等内容)。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磋商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10.在信用记录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结果信用声明函(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11.磋商供应商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要求,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及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
12.磋商供应商符合监狱企业型标准的,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3.磋商供应商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见格式);
14.磋商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资料。
(二)商务技术文件
1.项目技术方案(内容根据本项目《项目需求》内容要求,充分发挥磋商供应商自身优势和对项目的理解,作出具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否则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2.商务响应表(磋商供应商应对照本项目《项目需求》中的要求,逐条说明且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商务要求的响应和偏离。);
3.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磋商供应商应对照本项目《项目需求》中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和偏离。);
4.磋商供应商的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供货合同等)(若有请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服务机构设置;
6.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和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价格文件
(一)报价表
报 价 表(格式)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及范围 |
承诺合同履行期限 |
总价(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龙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
人民币 (? 元) |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本项目磋商供应商报价包括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安装、药品投放所需人工费用、密度监测费和售后服务、税金、检验、验收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3.本项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报价无效。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总投资和服务费有效报价范围情况,结合自身的实际,报出合理的报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二、资格和商务技术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1.声明书
声 明 书(格式)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邀请,我方(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本单位(磋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价格文件、资格和商务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报价表;
其他文件;
因此,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补遗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电话/传真: 电子函件:
日期: 年 月 日
磋商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开户银行:
账号/行号:
2.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磋商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单位名称并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6.磋商供应商近期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注册单位按实际情况提供)(格式自拟);
7.磋商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供应商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国税或地税)的凭证复印件(如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如为非税务机关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付款人名称、帐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等内容)。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磋商供应商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证明》原件一年内均保持有效;(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
8.磋商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供应商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社保部门开具的证明、收款收据等,或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如为非社保部门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缴款单位名称、社保单位名称、保险险种名称、缴款金额等内容)。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磋商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磋商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提供的相关文件均真实、有效。
若发现我方存在上述问题,愿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并处相应罚金。
特此声明。
声明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10.在信用记录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结果信用声明函;
信用声明函(格式)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的磋商,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人及其磋商服务成果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 经查询,在规定的查询时间内,“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说明:
磋商供应商应当通过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磋商供应商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磋商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磋商供应商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11.磋商供应商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要求,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及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磋商供应商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要求,提供开具有效的证明文件,供磋商小组评审。
12.磋商供应商符合监狱企业型标准的,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3.磋商供应商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见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磋商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必须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14.磋商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资料。
(二)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技术方案;
项目技术方案(格式自拟)
内容根据本项目《项目需求》内容要求,充分发挥磋商供应商自身优势和对项目的理解,作出具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否则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商务响应表;
商务响应表(格式)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磋商响应文件具体响应 |
响应/偏离 |
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 |
说明:磋商供应商应对照本项目《项目需求》中的要求,逐条说明且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商务要求的响应和偏离。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3.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格式)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
序号 |
采购内容 |
序号 |
采购内容 |
|
... |
... |
说明:应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中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货物)已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及技术需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和偏离。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供所供服务(货物)的具体参数值。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磋商被拒绝。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4.磋商供应商的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供货合同等)(若有请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服务机构设置;
6.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和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食品(食材)供应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农副产品配送合作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为 年,从年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配送时间
1.甲方每天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通讯方式向乙方下达货物采购清单。
2.乙方在甲方下达采购清单后,于次日08:30分前,将货物及发货清单,按要求、按质量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
三、结算方式
1.按每半月结算。
2.乙方于每半月15日前将上半月的账单提交给甲方,甲方凭乙方提供的账单及每日送货验收单进行货款对账。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账单后2日内对账完毕,并将对账结果反馈给乙方。如双方对账结果不一致,双方应在甲方反馈意见后3日内对甲方异议部分进行复核,乙方应提供相关证据给甲方。
3.甲乙双方核对无误后3日内,甲方将本次对账确认的货款总额按照双方约定方式付清给乙方。
乙方的收款账户如下:
4.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货款后3日内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乙方不按约开具发票给甲方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100元违约金,在乙方纠正其违约行为之前,甲方有权拒付后续货款且不构成违约。
甲方的开票信息如下:
4.在双方未核对一致之前,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货款。
四、定价方式
1.定价周期: 15天 。
2.乙方于每一定价周期到期 5日前向甲方提交下一定价周期的货物报价表,并由双方协商确定下一定价周期的货物价格。乙方未按期提交报价表的,则以甲方核定的价格作为下一定价周期的货物价格。
3.货物价格一经确定,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以任何理由调整定价。
五、货物验收方式
1.乙方每日按照协议规定时间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验收人员按照发货清单对乙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货物的名称、检验检疫证、数量和质量等。
验收合格完毕后,乙方和甲方验收员共同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2.乙方供应每批次货物时,必须采用专用食品筐配送,并要求有清晰的标贴,送货员须携带三联验收单交于甲方验收员进行货物验收,要求货到单到,标贴完整。如乙方送货员未携带三联验收单,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和接收货物;标贴不完整,或三联验收单不齐全的,甲方亦有权拒绝验收和接收货物。乙方逾期送达的,每超出20分钟乙方应支付100元违约金。
3.对于甲方认为不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并可提出退(换)货,甲方要求换货或重新送货的,乙方须负责在最短的时间内无条件替换合格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由此影响甲方正常开餐时间的,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800元违约金。
六、供货资格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乙方必须具备合法的经营证件,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属生产厂家的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属于授权经销商的提交授权经销证明等文件进行备案存档。
2.乙方所提供的农副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每批次农副产品须无条件提供相关的检疫、检测合格证明(报告)。
七、食品安全责任
1.乙方在提供货物时应提供食品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乙方在供货时如提供如下食品的,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解除)合同并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甚至刑事责任。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期包装食品。
(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
2.如因乙方所提供的食品造成甲方就餐人员出现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刑事责任。
3.如乙方提供的食品、食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给甲方就餐人员造成损害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八、廉政事项
1.乙方不得以多销售订单外货物、或食品验收时企图蒙混过关以赠送礼金、礼品等方式贿赂甲方员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
2.乙方不得以宴请活动为媒介,与甲方员工私下达成某种损害甲方利益的协议。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
3.如甲方员工以确定合作与否或验收不通过等其他方式手段威胁利诱乙方,要求乙方为其提供礼金、礼品等具有货币价值的物品的,乙方须立即拒绝其要求,并将具体情况反馈至甲方。一经核实,甲方将会严肃处理相关人员。
九、争议解决
如在执行本协议中,甲、乙方双方发生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协议生效及其他事项
1.通知及送达
甲方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微信:
电子邮箱:
乙方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微信:
电子邮箱:
若一方联系方式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未通知前,视为未变更。若有通知事项,凡一方按前述联系地址(如已书面通知变更,以变更后的为准)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方式通知对方的,自发出之日起三日内视为收到,有相反证据证明早于上述日期收到的除外。
2.本协议未尽事宜和在协议履行中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协议内容的,经甲、乙方双方协商另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
3.本协议壹式贰份,经甲、乙方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双方各执壹份。
附:1.甲方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乙方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或生产许可证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合 同 附 件:
一、磋商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
二、响应文件包含内容:
1.报价表
2.声明书
3.项目技术方案
4.售后承诺书
三、磋商最后报价
四、成交通知书
合 同 附 件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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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乙方磋商响应文件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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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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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乙方磋商响应文件售后服务承诺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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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保期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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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乙方磋商响应文件售后服务承诺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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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具体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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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章) 2020年 月 日 |
乙方(章) 2020年 月 日 |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第六章 评审标准
评标原则及评分标准
一、评标原则
(一)评委构成:本采购项目的评委小组成员分别由依法组成的专家、采购单位代表共三人及以上单数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抽取方式:随机抽取。
(二)评审依据:评委将以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为评标依据,对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评审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评分标准
(一)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及符合性检查。
(二)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综合评分法。
(三)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 …………………………………………………………………………………满分30分
(1)以进入评标的最低评标报价为30分。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磋商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以响应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对磋商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磋商报价×(1-10%);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磋商,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磋商报价给予2%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报价=磋商报价×(1-2%);
磋商产品提供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磋商产品提供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磋商报价。
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
某供应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某供应商评标报价)×30分。
(5)为了确保采购服务质量和维护公平的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货物。评标委员会将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技术分………………………………………………………………………………………满分45分
(1)采购配送实施方案,满分9分
一档(0分):对项目总体没有认识,没有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图,未说明各个阶段工作安排,人员安排、配送及实施进度不可行。
二档(3分):对项目总体有认识,有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图,说明各个阶段工作安排,能说明人员安排、配送及实施进度,方案整体性、具体性、可执行性一般。
三档(6分):有较好的配送计划、配送措施具体有效、有针对性;熟悉食堂食品经营理念,经营措施和计划可行性、配送流程的方案较好、较详细。
四档(9分):配送方案详细、先进、技术较成熟,有与现有状况无缝对接的具体方法,工作计划周密,实施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充足,进度有保障、能详细说明各个阶段工作安排,有保障措施、进度控制制度、培训计划等、能提供合理的配送及验收方案,方案切合项目实际。
(2)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满分9分
一档(0分):对进货采购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追溯方式等方面没有描述,食品安全保障措施不可行。
二档(3分):对进货采购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追溯方式等方面描述较清晰,较详细,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基本可行。
三档(6分):对进货采购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追溯方式等方面描述清晰,详尽,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切实可行。
四档(9分):对进货采购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追溯方式等方面描述非常清晰,详尽,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切实可行。
(3)应急预案,满分9分
一档(0分):供应商没有问题食材发生紧急事件处理预案。
二档(3分):供应商对问题食材发生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内容的简单、一般。
三档(6分):供应商对问题食材发生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内容的较具体。
四档(9分):供应商对问题食材发生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内容的具体、全面、可行性高。
(4)售后服务方案,满分9分
一档(0分):日常情况下接到采购人订货或者临时进货通知后不能及时送达指定地点;退换货时间的承诺没有针对性;
二档(3分):日常情况下接到采购人订货或者临时进货通知后基本能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退换货时间的承诺针对性一般;
三档(6分):日常情况下接到采购人订货或者临时进货通知后能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退换货时间的承诺针对性较强;
四档(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