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安徽省南湖强制隔离戒毒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安徽省南湖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1月-6月戒毒人员食堂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徽省南湖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1月-6月戒毒人员食堂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安徽省南湖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1月-6月戒毒人员食堂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09 10:54

项目概况

安徽省南湖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1月-6月戒毒人员食堂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jy.xuanche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CS-CG-CS-2020087

2、项目名称:安徽省南湖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1月-6月戒毒人员食堂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第一包(新鲜蔬菜):17.5万元;

第二包(米面油调味品类):20万元;

第三包(肉类):32.5万元;

5、项目控制价(折扣率):0.75—0.99(以宣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fgw.xuancheng.gov.cn/)公布的当时(供货时)市区主要菜市场农副产品价格监测表的零售均价为基数1)

6、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7、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5、各包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合法经销商或投标产品的合法制造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9日8时至2020年11月20日9时00分;

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jy.xuancheng.gov.cn)

方式:(1)本项目采用网员线上下载采购文件方式,网员单位必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jy.xuancheng.gov.cn)点击进入“我要投标”下载采购文件;

(2)已成为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员的企业必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jy.xuancheng.gov.cn)点击进入“我要投标”下载采购文件;

(3)未成为网员的企业,请抓紧申报成为网员,申报具体事项详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重要公告”栏目《新网员入库服务指南》;

(4)全流程电子化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栏目中《投标人操作手册》。

技术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400-998-0000。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宣城市梅园路 52 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20日9时00分

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采购需求;

3、本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一致的,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5、保证金

(1)人民币:第一包:1000.00元 第二包:2000.00元 第三包:3000.00元

(2)磋商响应保证金在2020年11月20日9时00分前必须汇至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磋商响应保证金必须从响应供应商银行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不接受现金)

第一包:账户名: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2610101021000203588063744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宣城鳌峰路支行

第二包:账户名: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2610101021000203588063745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宣城鳌峰路支行

第三包:账户名: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2610101021000203588063746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宣城鳌峰路支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南湖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007县道东100米

联系方式:13905634330、13905630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西城锦湖3栋1101室

联系方式:17505636001、15324590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科长、吴科长、郭工、秦工

电 话:13905634330、13905630800、17505636001、15324590195

2020年11月9日

采购需求.pdf

四、采 购 需 求 (以下采购需求部分由采购人:安徽省南湖强制隔离戒毒所提供并负责解释,联系方式见磋商 公告。)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 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可;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用。成 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 担;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 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 式联系,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供应商对采购 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 质疑。 4、★条款须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否则响应无效;非★条款由评审委员会讨论后酌情评 审。 (一)项目介绍: 类别 供应商 供应期 供应场所 供应量 (预算) 说明 新鲜蔬菜 1家 6个月 南湖戒毒所 17.5 万元 具体数量以 实际供应为 准,按采购人 需求分期分 批提供 米面油调味品 1家 6个月 南湖戒毒所 20 万元 猪肉、鸡、鸭、 蛋、鱼等 1家 6个月 南湖戒毒所 32.5 万元 (二)服务需求一览表及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必须满足的参数用“★”标注): 1、产品质量要求: 品名 质量要求 大 米 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 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等内容,具有产品 合格证。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 味或霉味(霉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物等,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面 粉 产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供货时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标明产品名称、 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 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具有产品合格证。要新鲜、色泽呈现乳白或微黄色、 手感细腻、均匀、有自然浓郁的麦香味、手抓后自然流出、松开手后不成团、用 它制成的成品如馒头有麦香味、香甜入口不粘牙、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食 用 油 外包装完好,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 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供货时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二,具有产品合格证。具 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豆 制 品 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等 内容。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 或霉味(霉变),无杂质异物等。 鲜 肉 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所供每批次鲜肉必须有齐全 的“两证两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 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现场查验。色泽:肌肉有 光泽,颜色均匀,脂肪乳白色。组织状态: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 即恢复,肉质紧密,有坚韧性。粘度:外表湿润,不粘手,切面有渗出液,不粘 手。气味:具有肉类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 面澄清透明或稍有浑浊。 鸡 蛋 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大小均匀、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 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 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所 供每批次禽蛋必须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现场查验 冷 荤 制 品 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色泽:肌肉有光泽,颜色均 匀,脂肪乳白色。组织状态: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肉质 紧密,有坚韧性。粘度:外表湿润,不粘手,切面有渗出液,不粘手。气味:具 有肉类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澄清透明或 稍有浑浊。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所供每批次鲜肉 必须有齐全的“两证两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现场查验。色泽: 肌肉有光泽,颜色均匀,脂肪乳白色。组织状态: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指压后 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有坚韧性。粘度:外表湿润,不粘手,切面有渗出液, 不粘手。气味:具有肉类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 于表面澄清透明或稍有浑浊。干冻,无注水。所供每批次冷荤制品必须有《动物 检疫合格证》,现场查验。 半成 品荤 菜 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 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产品标准号等内容。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 无污染、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杂质异物等。 乳 制 品 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 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产品标准号等内容。呈乳白色或捎带微黄 色,具有新鲜牛乳应有的香味,无异味,呈均匀乳液(酸奶呈粘稠状均匀乳液), 无沉淀,无凝块,无肉眼可见机械杂质 水产 品 鲜活水产。大小均匀,有光泽。无疾病,健康 南 北 货 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 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产品标准号等内容。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 无污染、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杂质异物等。 米 面 制 品 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 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产品标准号等内容。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 无污染、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杂质异物等。 一次 性用 品 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 于三分之二,产品标准号等内容。包装完好,无破损 调 味 品 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 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产品标准号等内容。 酱油:颜色比较红、亮,有光泽、透明,把这酱油倒在瓶子里后,摇一下,产生 的泡沫非常细腻,保持持久,挂碗现象非常好,有一种发黏的感觉。 醋: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 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醋虱。 味精、鸡精等: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无返 卤吸潮现象。 食盐: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 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 食糖:色泽洁白明亮,有光泽,具有白糖的正常气味,无酸味、酒味或其他外来 气味。(绵白糖:颗粒细小而均匀,质地绵软、潮润。) 调料粉(黑胡椒粉、椒盐粉、八角、八角粉、孜然粉等):呈干燥状,具有该种 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其他: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 变),无杂质异物等。 芽 菜 芽菜发制过程无污染,安全、有营养。禁止使用激素、化肥催发。有害物质的残 留量应符合国家规定允许的标准。 蔬 菜 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外观干爽。必须保证 食用安全,绝无农药等有害物质的留存。交付采购人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使用 率达到 95%以上。 蔬菜 (净 菜) 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外观干爽。必须保证 食用安全,绝无农药等有害物质的留存。交付采购人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洗净, 切块、丁、片、丝等。 2、服务要求: (1)因安徽省南湖强制隔离戒毒所实行伙食物资统一集中采购,投标单位需通过安徽省南湖 强制隔离戒毒所通知,进行物资订货、订单确认、周期结算等。 (2)采购订单一经确认,投标单位需确保按时准点、保质保量进行货物配送。 (3)投标单位中标后,物资供应价格按合同规定方式确定、不得停供。 (4)包装类伙食物资如发生产品变更(品牌变更、增减品种),需提前 7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报 批。 (5)投标单位必须开具正规发票,严禁私开、虚开发票行为。 (6)投标人一旦中标,必须按采购人通知品种、品牌、样品进行配送,如出现产品、品牌、 包装不符,产品与来样不符的,将予以 200-500 元/次的处罚。 (7)如违反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采购供应关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力。 3、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 (1)投标人须明确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品牌等。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 正品。 (2)投标人必须承诺磋商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 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3)投标企业须保障采购单位在使用该产品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 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投标单位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产生 的索赔、损失、损害、支出等一切费用(含律师费)。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中标方应 赔偿该损失。 (4)投标人必须承诺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如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任何造假、 瞒报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人资格,3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采购人招标项目,同 时保留追究投标人责任的相关权利。 (5)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应符合国家和行业食品卫生安全标准;产 品必须是全新的且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 (6)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投标的物、包装、仓储、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检测验收、 售后服务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 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7)验收标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供货商承诺及有关规定,由采购单位和使用部门(或委 托专家)严格按照中标单位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有关规定进行验收,相关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并在报价时综合考虑。全部商品实行现场验收,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供货商应无条件更换。 (三)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 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5、各包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合法经销商或投标产品的合法制造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四)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4、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合同主要条款: 1、定价方式:第一包和第三包定价周期为 15 天(即每月 11-25 号、26-次月 10 号),由供 应商按每月 10 日、25 日报价,第二包定价周期为 30 天,每月的 25 号报价。由招标单位的定 价小组进行价格审核并确定周期定价,按周期定价结算,市场波动特别大的情况下,报所领导 批 准 后 , 可 进 行 临 时 调 整 。( 价 格 审 核 依 据 宣 城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官 网 (http://fgw.xuancheng.gov.cn/)公布的价格监测数据为准。参照当天市区主要菜市场农副 产品价格监测表的均价确定。若网站无当天数据则顺延到下个有数据的日期。若网站不再公布 市区主要菜市场农副产品价格监测数据,则可参照相近日期宣城市发改委价比三家超市数据平 均值来确定) 2、付款方式:每个自然月的 26 日至次月 25 日为一个结算周期,结算单价按周期定价计 算,每月结算按总成交额扣除供应商中标报价优惠率支付货款。经采购人与供应商供货清单核 对无误后,供应商于次月 5日前开具正规税务发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 15 个工作日内结 清上月款项。 3、履约保证金:(1)履约担保的形式: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3日内交纳到采购人指定账户, 届时凭相关凭证至招标代理机构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合同到期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 计息);合同未到期中标企业擅自停止服务,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履约担保的金额:壹 万元整(¥10000.00)。 4、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 决不成的,提交宣城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生产、运输、安装、调试:由成交人负责承担,最终通过用户及有关部门验收交付 使用。 (七)商检、计量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八)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九)交货及提供服务时间要求: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和采购清单计划,通过电话或传真提 前通知乙方所需采购物资名称、种类、数量及质量等,乙方应按甲方购货计划要求,及时供应。 (十)特别注意 : 外来人员进出隔离院区需知 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认真教育本单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相关管理 规定。 1、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假借采购人名义从事有损采购人形象的行为。 2、外来人员进入隔离院区应提高警惕,注意人身安全保护,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自觉与 戒毒人员划清界线,防止被戒毒人员利用。 3、外来人员进入隔离院区必须衣着整齐,举止文明;女士不得衣着暴露。 4、凡需进入隔离院区的外来人员必须由供应商开具委派证明和身份证明原件,向采购人 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5、外来车辆应凭审批手续并由采购人民警带领或采购人指定人员驾驶,方可进出隔离院 区大门。 6、所有进出隔离院区大门的人员、车辆和物品应接受值班民警的检查,凭通行证件或经 采购人审批的手续,人证相符、手续齐全方可进出隔离院区大门。 7、外来人员进出隔离院区大门必须遵守采购人管理规定。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外来人 员通行证》或《外来人员临时通行证》,由采购人相关部门民警带入带出,并接受值班民警的 检查管理。 8、外来人员不得携带管控物品(包括:1、武器弹药、刀具、利器;2、放射物、剧毒物 品和麻醉物、毒品;3、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腐蚀性物品;4、酒类、打火机、火柴等明 火源;5、绳索、攀援器械、工程维修工具等;6、录音录像照相器材、通讯工具、计算机、多 媒体等电子产品;7、其他可能影响监管安全的物品)进入隔离院区,进入隔离院区时必须按 规定将移动电话等物品保管在贮物箱。 9、外来人员进入隔离院区大门后,必须将《外来人员通行证》或《外来人员临时通行证》 挂于胸前,并妥善保管。 10、外来人员在隔离院区内必须遵守采购人的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与戒毒人员接触,与戒毒人员认老乡、攀亲结友; (2)不得为戒毒人员携带现金、酒类、熟食类物品或传带、保管任何物品; (3)不得为戒毒人员邮寄信件、捎口信或替戒毒人员打电话; (4)不得在隔离院区拍照、摄像或录音; (5)不得在隔离院区内随意走动,非经许可不得进入监舍区; (6)不得向无关人员谈及采购人工作秘密,或从事其它有碍监管安全的行为。 11、外来车辆应按指定位置停放并熄火,拔下钥匙,锁紧车门窗。所有车辆在当天 17 时 前应驶离隔离院区。 12、外来人员若违反本管理规定,采购人将责成中标人将其解聘、辞退或调离,情节严重 的将与中标人解除合同,有违法行为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