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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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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青岛)饮食管理服务中心2020-2021年度物资采购供应商遴选(D包:禽肉、调理品类及冷冻制品)

招标详情

山东大学(青岛)饮食管理服务中心2020-2021年度物资采购供应商遴选(D包:禽肉、调理品类及冷冻制品)
发布日期: 2020-12-09

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山东大学委托,就山东大学(青岛)饮食管理服务中心2020-2021年度物资采购供应商遴选(D包:禽肉、调理品类及冷冻制品)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202011C-1218-746

项目名称:山东大学(青岛)饮食管理服务中心2020-2021年度物资采购供应商遴选(D包:禽肉、调理品类及冷冻制品)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31.7188万元。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山东大学饮食管理服务中心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禽肉、调理品类及冷冻制品伙食物资供应渠道的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切实为全校师生医务员工提供安全可靠的餐饮保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0-2021学年禽肉、调理品类及冷冻制品供应商,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遴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有效期内代理(销售)授权证明,代理产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12月10日至2020 年12月1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30 至11:30 ,下午13:30 至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将加盖公章的“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要求的证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343462741@qq.com,邮件中注明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并以“山东大学(青岛)饮食管理服务中心2020-2021年度物资采购供应商遴选(D包:禽肉、调理品类及冷冻制品)-报名单位全称”为邮件标题。邮件发送后需拨打代理公司电话通知。

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后审的通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3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恕不接受。

开标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温泉镇莱青路377号香根酒店第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必须整包,不可分拆投标。

七、招标人:山东大学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532-58630095

八、代理机构: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盛鹏飞/赵曌

联系电话:13145476881/13066003344

*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代理公司

附件: D包仅供参考,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doc

一、项目概况

山东大学饮食管理服务中心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禽肉、调理品类及冷冻制品类伙食物资供应渠道的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切实为全校师生医务员工提供安全可靠的餐饮保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0-2021学年禽肉、调理品类及冷冻制品类供应商,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遴选。

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供应商不得对包中所投货物和服务分解后进行响应。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31.7188万元。

二、技术要求

类别

鲜冻猪肉

执行标准

GB 2710—81《冻鸡肉卫生标准

GB 2724—81《鲜鸡肉卫生标准》

B 10148—88《鲜(冻)鸭、鹅肉卫生标准》

GB2707-2016《鲜(冻)畜、禽肉卫生标准》

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GB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

农业农村版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农业部公告 第560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

农业部公告 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四4种兽药的决定》

整顿办函(2010)50号 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的通知>

理化指标

1

挥发性盐基氮≤15mg/100g

2

铅(Pb)≤0.2mg/kg

3

镉(Cd)≤0.1mg/kg

4

总汞(Hg)≤0.05 mg/kg

5

总砷(As)≤0.5mg/kg

6

恩诺沙星:肌肉≤100μg/kg;脂肪 100≤μg/kg 

7

磺胺类(总量)≤ 100μg/kg 

8

甲氧苄啶:肌肉≤50μg/kg;皮+脂50≤μg/kg 

9

氟苯尼考:肌肉≤300μg/kg ;皮+脂≤500μg/kg

10

多西环素(强力霉素):肌肉≤100 μg/kg;皮+脂≤300μg/kg 

11

土霉素≤ 100μg/kg 

12

地塞米松:肌肉≤1.0μg/kg

13

甲硝唑:不得检出

14

喹乙醇:肌肉≤4 μg/k

15

氯丙嗪:不得检出

16

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氯霉素五氯酚酸钠:不得检出

17

利巴韦林:不得检出

1.表中相应的标准如有更新,按照最新修订的现行标准执行;表中未列出的产品也需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再一一列举;表中理化及生物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列出的项目,如有更新,按照最新修订的现行标准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抽检标准执行。

2. 每种明细产品必须标明品种、规格、等级、生产厂家等内容。

3. 所有产品必须符合产品明示的其他标准和质量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三、清单

序号

品类

单位

参考使用量

1

翅根

14604

2

鸡胗

8260

3

琵琶腿

22140

4

腿碎肉

6640

5

大胸

27360

6

腿肉块

76760

7

鸡心

3580

8

鸡架

6160

9

白条鸡

1328

10

带皮上腿肉

266600

11

香辣翅根

3120

12

四连腿

4980

13

鸡碎肉

13360

14

五连腿

9240

15

鸡爪(大)

3260

16

鸡全腿

1960

17

白条鸭

5400

18

鸭肠

860

19

鸭腿

23420

20

鸭胸

2640

21

鸭脯

1680

22

鸭心

1220

23

鸭边腿

2720

24

鸭血

16020

25

鸡油

1309

26

奶黄包

2100

27

肉包、素包

4620

28

水饺1*20

24840

29

豆沙包1*20

4512

30

汤圆400g*24

1880

31

手抓饼

5016

32

腊肉

768

33

方火腿

6960

34

培根

6860

35

腊肠

4260

36

烤肠

11800

37

波浪鸡排

4860

38

金香鸡柳

2700

39

奥尔良鸡上腿

2700

40

雪花鸡排

2700

41

奥尔良腿排

2140

42

奥尔良琵琶腿

1680

43

鱼丸

2520

44

川香鸡柳

2840

45

鸡米花

15120

46

奥尔良琵琶腿

1620

47

鸡肉丸1*20

12680

48

甜不辣1*20

4080

49

蟹棒1*20

1700

50

鱼豆腐1*20

5760

51

撒尿牛丸1*20

4200

52

墨鱼丸1*20

1800

53

亲亲肠1*20

5860

54

无骨鸡柳

2000

55

雪花鸡排

6300

56

台湾烤肠

17040

57

鸡肉薯条

7160

58

奥尔良鸡上腿

5120

59

猪肉丸1*20

1740

60

腰花肠1*20

1760

61

龙虾排1*20

4220

62

红烧丸子

11640

63

奥尔良腿排

2280

64

桂花肠

1440

65

鱼排

2040

66

彩虹卷

820

67

鱼卷

3120

68

洋葱圈

1940

69

蟹排

880

70

连心脆

6540

71

蛋饺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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