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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公安局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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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株洲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

招标详情

[株洲市] 株洲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

【信息时间:2020-12-09 】

招标条件

株洲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项目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株发改审[2020]174号文(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名称及编号)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资金。目前已具备代建单位招标条件,现就其代建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株洲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建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人:株洲市公安局

2.2代建项目名称:株洲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项目

2.3代建项目建设地点:株洲云龙示范区职教城内

2.4代建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拟建设1栋7F教研楼、1栋7F宿舍楼、1栋2F综合训练馆、1栋2F综合楼、1栋5F档案馆、1层地下室以及给排水、供配电、暖通、消防、燃气、内部道路、地面硬化、景观绿化、室外运动及训练场地、地面停车场、围墙及大门等配套工程。场地内土石方、足球场跨水系地基处理、原有水系治理、跨水系桥梁及简支跑道工程。厨房设备设施及电梯购置安装等。项目总用地面积73338.49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约27600平方米,停车位300个。项目估算总投资29879.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218.28万元 。

2.5代建范围:全过程代建

2.6代建投资控制目标:29879.32万元(以代建范围内最终批准的工程概算投资额为准)

2.7代建项目工程质量标准:依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达到合格。

2.8代建项目安全管理目标:代建单位无安全责任事故。

2.9廉洁守法目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要求,代建单位无违法违纪行为。

2.10代建周期:

代建周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止为1080日;竣工验收备案后6个月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实体移交手续。

2.11其他需要特别告知的代建项目情况:无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3.2已在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登记备案(查询网址为http:\\218.76.24.105:88\);

3.3具有下列一项或者多项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专业)专业甲级或综合甲级、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甲级或综合甲级、工程咨询建筑专业甲级或综合经济甲级、房地产开发一级;

3.4信誉要求

(1)未被依法责令停业;

(2)近三年承接的项目未发生过较大以上责任事故;

(3)近三年内无其他严重违法、违约等不良记录;

(4)未被禁止参与代建活动;

(5)未被列入湖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的失信企业黑名单;

(6)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拟任代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4.1具备中级及以上级专业技术职称,已在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登记备案且公示时间不少于1个月,并具有下列一项或者多项资质: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投资项目管理师;

4.2具有代建项目经理经验,或具备下列至少一项投资总额16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别项目负责人经验(包括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已批复的可研报告的编制负责人、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项目负责人、在已批复的项目概算或施工图预算盖章的注册造价师、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规定承担项目管理业务的项目经理);

4.3拟任代建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正式职工(须提供近六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证明原件,事业单位因统一政策原因暂无法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可只提供医疗保险证明),本条4.1款所要求的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拟任代建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正在实施或已中标尚未签订合同或已公示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尚未发布中标通知书的其它代建、工程项目管理、监理、设计、咨询、造价、施工、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已依法取消、依法变更的除外);

4.4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不允许担任代建项目经理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网络下载招标文件方式)

6.1请于2020-12-04至2020-12-24 1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公告—附件”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网站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并保存上传成功,递交时间即为文件最后上传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zzzyjy.cn)上发布,公告内容以国家或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接受代建主管部门监督。监督机构为株洲市发展改革委(局),电话:0731-2868639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株洲市公安局

名称:株洲市公安局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北路39号

联系人:董鹏

联系电话:0731-2868339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5楼

联系人:刘锐、熊齐玉

联系电话:0731-22885223

电子邮箱:HNWD88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