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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周县教育局(林周县体育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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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周县教育局关于2021年度全县12所学校食堂“三包”物资和“营养改善计划”物资采购(三包)

招标详情

林周县教育局关于2021年度全县12所学校食堂“三包”物资和“营养改善计划”物资采购(三包)
附件1招标文件.pdf附件2分项报价明细表.pdf

一、项目编号:XZTZ2020124(招标文件编号:林财采发【2020】194号)

二、项目名称:林周县教育局2021年度全县12所学校食堂“三包”物资和“营养改善计划”物资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西藏镎木齐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万人小区8栋4-3-1室

中标(成交)金额:0.0511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西藏镎木齐商贸有限公司 牛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按照合同要求执行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米玛卓嘎、秦赢、陈玉萍、李远麟、孔祥泉、栾淑梅、卢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数额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2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单价报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林周县教育局

地址:林周县政府大院内

联系方式:达娃189089911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同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18102328505

联系方式:蒋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先生

电 话: 18102328505

1 林周县教育局关于 2021 年度全县 12 所学校食堂“三包”物资和“营养改 善计划”物资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编 号:XZTZ2020124 采 购 人:林周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西藏同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 制 日 期:二零二零年十一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8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 二、供应商须知..................................................................................................14 一、总 则............................................................................................................14 1.适用范围............................................................................................... 14 2.定义....................................................................................................... 14 3.合格的供应商....................................................................................... 14 4.投标费用............................................................................................... 14 5.语言及计量........................................................................................... 15 6. 知识产权............................................................................................. 15 7.供应商的风险....................................................................................... 15 8.政策鼓励............................................................................................... 15 9.投标限制............................................................................................... 16 10.质疑和投诉......................................................................................... 16 二、招标文件说明..............................................................................................17 11.招标文件的构成................................................................................. 17 1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7 13.答疑会和现场..................................................................................... 17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与递交..............................................................................17 14.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7 15.投标文件的编写及格式..................................................................... 17 16 投标文件的密封.................................................................................. 18 17.投标报价规定..................................................................................... 19 18.投标文件递交..................................................................................... 19 19.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9 四、开标、评审及定标......................................................................................20 20.开标..................................................................................................... 20 3 21.评审(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办法见第三章)......... 21 22.定标..................................................................................................... 22 23.中标通知............................................................................................. 22 24.开标、评审过程的监控..................................................................... 22 五、废标及无效投标..........................................................................................22 25.废标的情形......................................................................................... 22 26.无效投标的情形................................................................................. 23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3 27.签订合同............................................................................................. 23 28.履行合同............................................................................................. 23 29.验收..................................................................................................... 23 30 特别说明:.......................................................................................... 24 第三章评审办法..................................................................................................25 一、总则..............................................................................................................25 二、评审方法......................................................................................................25 三、评审程序......................................................................................................26 四、评审细则及标准..........................................................................................33 五、 废 标..........................................................................................................36 六、定标..............................................................................................................42 七、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43 八、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43 第四章 合同条款..............................................................................................45 第五章 采购需求书..........................................................................................5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71 一、投标函..........................................................................................................73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人授权书..............................................................75 三、投标保证金..................................................................................................77 四、开标一览表..................................................................................................78 五、已标价的货物清单......................................................................................79 六、技术偏差总表..............................................................................................80 4 七、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及性能特点..............................................................81 八、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82 九、资格审查资料..............................................................................................83 十、其他..............................................................................................................90 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ZTZ2020124 2.项目名称:林周县教育局关于 2021 年度全县 12 所学校食堂“三包”物资 和“营养改善计划”物资采购 3.预算金额:一包 900 万元,二包 300 万元,三包 350 万元,四包 350 万元, 五包 400 万元,六包 350 万元 4.最高限价:本次招标为单价中标的形式采购,最终采购总价以实际产生费 用为准。 5.采购需求:一包:预包装(鸡蛋、鸡腿、猪肉、红烧猪肉、调料、茶类、 奶粉、白糖、蔬菜、卫生纸等);二包:水果(各种水果及水果罐头);三包: 牛奶(牛奶、酸奶、真果粒);四包:面包(现做面包);五包:饼干(各种饼 干);六包:粮食(大米、面粉、清油、空心粉)具体产品种类及数量参数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与本次采购相关的经营范 围。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 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 库〔2019〕9 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 号)政策。 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的规定,供应商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 站(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 6 体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并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在以上四大网站任何 一个网站出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出现过行政 处罚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供货商,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时间须为公告期间)。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产品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0 日,每日上午 10:30 分 至 12:30,下午 15: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地点:西藏同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投标企 业具有相关资质和经营范围)、2017 年至 2019 年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新成立 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原始凭 证原件及缴费证明(6个月)、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等原件、拟投相关人员健康证、相关截图。 3.以上资料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原件审查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资料复印 件需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850 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7 日 10 时 00 分 地 点:西藏同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拉萨市日月湖水景花园小区 北区六排四号),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文件将不予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次招 标不接受邮寄、传真或信函等非现场形式的购买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林周县教育局 地 址:林周县政府大院内 联 系 人:达娃 电 话:189089911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同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日月湖小区北区六排四号 联 系 人:蒋先生 电 话:18102328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先生 电 话:18102328505 8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具体信息或数据 1 项目名称及编 号 项目名称: 林周县教育局关于 2021 年度全县 12 所学校食堂 “三包”物资和“营养改善计划”物资采购 招标编号:XZTZ2020124 2 采购人及采购 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人:林周县教育局 地 址:林周县 联 系 人:达娃 联系电话:18908991185 采购代理机构:西藏同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日月湖小区北区六排四号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18102328505 3 资金来源 “三包”资金 4 采购内容及标 包划分 共六个包,采购内容如下: 一包:预包装(鸡蛋、鸡腿、猪肉、红烧猪肉、调料、茶类、 奶粉、白糖、蔬菜、卫生纸等) 二包:水果(各种水果及水果罐头) 三包:牛奶(牛奶、酸奶、真果粒) 四包:面包(现做面包) 五包:饼干(各种饼干) 六包:粮食(大米、面粉、清油、空心粉) 备注:具体产品种类及数量参数要求及地区分配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5 采购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 供应商资格 要求 1、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 9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具体信息或数据 的专业设备、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 执照且必须包含本次所招标产品的经营范围在中国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经营范围)。 2、资质要求:产品供应商需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投标企业必须提供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渠 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并截图加 盖投标单位公章,在以上四大网站任何一个网站出现对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出现过行政 处罚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 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 活动; 7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8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9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内容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相关补充内容 11 供货完成时间 供货完成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地 点:拉萨市林周县,具体地点以合同签订为准。 12 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12 月 7 日 10 时 00 分 13 递交投标文件 地点 西藏同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14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0 年 12 月 7 日 10 时 00 分 10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具体信息或数据 和地点 地点:西藏同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15 最高限价 本项目各包的具体限价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超过此报价为 无效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16 投标保证金 金额: 一包:18 万元整 二包:6万元整 三包:7万元整 四包:7万元整 五包:8万元整 六包:7万元整 递交方式:转账、保函 户名:西藏同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0158000409100035466 以转账形式交纳的供应商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实 际到账时间为准)按规定将保证金交纳至西藏同正招标代理 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账户,转账单上必须备注“投标保证金” 字样及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不按以上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以保函形式交纳的供应商应在递 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代理机构递交保函。未按上述要求递交 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金额:10% 签约合同价。 履约担保形式:转帐 中标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前 7日内由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采 购人指定账户。中标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 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供应商还应对超过部分予赔偿。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在中 11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具体信息或数据 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中明确。具体按照采购人 的意见执行。 18 投标文件组成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二份。开标 一览表”一份(含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 书、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19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起 60 日历天 20 签字盖章要求 (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供应商公章,不得使用专 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 替。 (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 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为减少供应商投标文件编制工作,投标文件副本可为正 本签字盖章后的全本黑白复印件,但所有正、副本均应加盖 骑缝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在骑缝章处签字。 21 投标文件的格 式 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供应商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 (2)供应商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 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供应商填写的内容, 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 (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供应商填写的内容, 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 填(空白)。 12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具体信息或数据 (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 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 (5)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 (6)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内 容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评审委员会应要求供应商提 供原件核验,供应商不提供原件核验的,评审委员会可按投 标文件未提供证明材料处理。 22 投标文件装订 要求 (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 A4 打印(图、表及证件可 以除外)编制和复制。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无线胶装方式左侧装订, 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次序 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 标明次序及册数。 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 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修 改的投标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 23 投标文件的包 装和密封 (1)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开标一览表(含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一个包装;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贰份一个包装。 (2)每一个包装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其法定 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并盖章,电子光盘应在非读物面注明项 目及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封套要求按照供应商须知中的 第 16 条规定执行。 24 现场勘察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 25 是否授权评审 委员会确定中 标供应商 否,按评审结果,推荐前 3名。 13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具体信息或数据 26 其他内容 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按由代理机构以中标价为基准按 [2015]299 号文件向中标供应商收取。 14 二、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招标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 次招标的采购人为林周县教育局。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招标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 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指西藏同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2.3“采购单位”:系“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人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向采购人提交了投 标文件的供应商。 2.5“设备”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一切设备及服务。 2.6“服务”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需承担的完成工程所需的设备、人工、 辅材、运输、检验、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相关业务。 3.合格的供应商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 3.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 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3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并按照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缴纳了足额的投标保证 金并递交了投标文件。 4.投标费用 4.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 的一切费用。 4.2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向供应商解释其中标/ 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4.3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5 4.4 无论中标与否,已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负保密责任。 5.语言及计量 5.1 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 均须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 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国 外相关部门或机构颁发的无中文版本的相关专业证书或认证证书等除外,但应附 上相关中文描述说明),否则,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 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货币单位: 人民币元)。 6. 知识产权 6.1 供应商应保证在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 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标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起的法律和经 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 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6.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6.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 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 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6.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 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7.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供应商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 应是供应商的风险,由此而导致发生影响投标得分、或投标被拒绝、或按照无效 投标处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8.政策鼓励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采购借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政策。 16 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关于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信息安全产品政策。节能 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信 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 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 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 印件。 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 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清单》中的,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 书复印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视为拒绝进口产品 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投标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 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 9.投标限制 9.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9.3 为本次采购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0.质疑和投诉 质疑、投拆活动应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4 号令)相 关规定进行。(本项目由招标代理公司进行答疑) 11. 结算 供货结算两个月为一个周期。 17 二、招标文件说明 11.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 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1.1 招标公告 11.2 供应商须知 11.3 评审办法 11.4 合同条款 11.5 采购清单及主要技术参数 11.6 投标文件格式 1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2.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以对招标文件进 行澄清或者修改,修改内容做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修改可能影响投标 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 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 15 日的将须延投标截止时间。 供应商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 采购单位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3.答疑会和现场 本项目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签字、 盖章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与递交 14.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的编写及格式 15.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光 盘。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项 目名称及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 15.2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制 18 作投标文件,如本文件表格中栏目设计不够,供应商可按照同一格式自制表格填 写,为便于评审,总体格式及格式中的要求不得改变。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内容 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5.3 投标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在“招标文 件”要求签字的地方签字并加盖公章。 15.4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打印文本(供应商自行决定采用彩色或黑 白打印),为减少供应商投标文件编制工作,投标文件副本可为正本签字盖章后 的全本黑白复印件,但所有正、副本均应加盖骑缝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在骑缝章处签字。 投标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均应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因投标文 件字迹模糊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5.5 投标文件及供应商所有与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来往的函电均 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供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正 副本须从目录开始用电脑在投标文件的右下角编注连续页码,严禁采用打码机打 印页码,不许断码或缺码,否则其投标将按废标处理。 16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 投标时,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个包装密封,副本一个包装密封、 电子文档(光盘)一个包装密封,且在密封袋上正面标明“正本”“副本”和“电 子光盘”字样,均需有密封条密封; 16.2 为方便开标唱标,供应商应将 “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密封袋 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16.3 所有密封袋上均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中指明的地址 2)外封袋上应注明“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字样,同时在密封袋 上还应注明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在 XXXX 年 XX 月 XX 日 XX 时 XX 分前不得启封字样。) 3)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要加盖骑缝章,在封装处均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签字。 16.4 所有密封袋上还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 “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19 16.5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视为不合格投标。 17.投标报价规定 17.1 本项目招标由采购人提供书面采购清单,由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提供的 采购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 17.2 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备注:报价需包括材料、包装、运输、人工、保险、税金、售后服务等完成 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17.3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遵守 “中华人民 共和国价格法”;供应商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如 适用)和总价。所有投标报价单价、合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总价以人民币元为 单位。开标一览表总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未按规定报价视为不合格标。如果用 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如果 供应商未按上述报价要求,视为不合格投标。 18.投标文件递交 18.1 供应商应在开标当日且在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 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递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投标截止时间以 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采购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参加开标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二代身份证按时参加开 标会,并在采购人按开标程序进行身份信息确认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 其投标按废标处理。 18.2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 回;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 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19.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 知前附表规定办理履约保证金手续。 供应商若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开标后供应商撤回其投标文件。 20 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供应商明知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投标的。 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发生其它违规行为,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认定的。 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 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四、开标、评审及定标 20.开标 20.1 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 构工作人员主持,并邀请相关监督人员参加。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参加,参加开标 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0.2 供应商参加开标的代表应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上委托 的代理人本人。供应商未参加开标会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0.3 开标时由采购人或供应商自主推荐代表及现场监督人员共同检查投标 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宣布检查情况。 20.4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 标文件,清点投标文件组成。 20.5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开标一览表”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 以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好开标记录。 20.6 所有投标文件唱标完毕,如供应商对宣读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 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误,经现场核实后, 当场予以更正。 20.7 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记录确认无误后由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供 应商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的,视为认可整个开标过程。 20.8 开标时,报价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至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 21 金额有明显小数点的,以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0.9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投标函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对不 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 20.10 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还给供应商。 21.评审(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办法见第三章) 21.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次招标内容及项目特点,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 7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0人,其中经济专家 2人、技术专家 5人从拉萨市财 政局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1.2评委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质疑、评估和比较。 21.3 在评审期间,评委会可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 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正式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 交。 21.4 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应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进行判断, 不得寻求外部的澄清或说明。 21.5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 21.6 评委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采用相同的评审程序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 较。 21.7 评审过程严格保密。供应商对评委会的评审过程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 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1.8 本项目不保证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中标; 21.9 关于供应商的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情况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使未被及时发现而 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 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的的此前评议 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21.10 评审程序 评委会将依照以下程序进行评审:待临时抽取的专家到齐后,成立评委会, 宣布评审纪律要求,评委会成员根据招标文件和供应商投标文件按照第三章规定 22 的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报告》。 22.定标 22.1 定标原则:根据评委会出具的《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顺序确定拟中标人和候选人。 2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报送采购人。采 购人在接到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按评审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 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招标公告》 发布的媒介同步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有 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 23.中标通知 23.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出《中标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 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 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3.2 中标供应商如果改变中标结果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23.3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不 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24.开标、评审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的开标地点为西藏同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供应商在开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招评审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 投标被拒绝或被处罚。 五、废标及无效投标 25.废标的情形 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符合资质资格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3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介上公告,并说明废标的理 由 26.无效投标的情形 在投标时,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或未按规定地点送达的 投标文件的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投标文件的组成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评委会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 理,详见第三章。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签订合同 27.1 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修改或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 的依据。 27.2 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条件以采购人发出的中标通知 书规定时间及其它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7.3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符合的条件,不得 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 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7.4 招标文件所附《合同主要条款》是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 本条款,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对此,请供应商参加投标前慎重考虑相关商业风险。 28.履行合同 28.1 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 行合同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8.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 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9.验收 验收由采购人负责,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 验收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发生的检测费、劳 24 务费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0特别说明: 30.1 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 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一型号(或版本) 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同一品牌同过资格审查后的 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售后服务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 商;均相同时,由评审委员会集体决定。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 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同一品牌 同一型号(或版本)产品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同一家原生产厂商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 家为有效供应商。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 31 条规定处理,本次采购的核心产品在第五章采购需求 中明确。 30.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 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0.3 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处以采购金额千 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标后发现的,中标 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9 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 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30.4 供应商的以下行为属于提供虚假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不是本法人所拥有; (2)需提供样品的样品与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不符的; (3)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与实际提供货物不符的; (4)提供虚假的授权文书的; 25 第三章评审办法 一、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等 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 1.2 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采购代理 机构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 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组成情况详见供应商须知 21 评审。 1.3 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 和标准对待所有供应商。 1.4 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 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 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 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审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 件作为无效处理。 1.6 评审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供应商而言,除评审委员会要 求其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 其他外部证据。 二、评审方法 本项目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26 三、评审程序 3.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审。 3.1.1 评审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 包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的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 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 评审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 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 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审价法之外的评审方 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审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4 出现本条 3.1.2 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 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审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 审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3.2 资格性检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 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 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审 查内容如下: 27 审查项目 是 否 合格 供应商名称:与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一致(符合法定工商变更程 序除外)。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了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 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7 年至 2019 年的财务年度审计报 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了可充分满足履 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了招标文件要 求时间内的缴纳税收证明(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 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免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内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免缴纳证 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 了有效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记录: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网站( www.gsx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 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 域范围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提供了“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声明”。各供应商 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形。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了供应商未为本项目提供整 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 28 供应商人特定资格条件:产品供应商需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综合评定 3.3 符合性检查。 3.3.1 评审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 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 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 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审委 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标准 1 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包括形式及金额); 2 投 标 文 件 编 码、签署、盖 章 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位置编码、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或)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人名章的; 3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未超过预算金额(招标文件有最高限价 的,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 4 附加条件 投标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 公平竞争 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没有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或妨碍其他 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 益;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的情形见附注 6 报价修正 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评审办法要求 确认修正后的报价; 7 其他无效情形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8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9 投标文件装订 方式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0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完整且关键字迹清晰; 11 备选方案 供应商不得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 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 12 投标内容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无实质性遗漏 13 技术响应(服 务标准) 符合“采购需求”要求,无重大偏差 14 交货期和交货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9 地点 15 质保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结论(通过或未通 过) 3.3.2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供应商或者其投标文件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或无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审委员会评判 的;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 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审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 明材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 府采购协议供货或定点供应商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 产品及服务项目的除外); (六)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七)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 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3.4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 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5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 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6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最低评审价法的, 评审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 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 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 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 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 30 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 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 中标供应商。 评审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 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 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审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3.7 出具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 位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审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五)评审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六)评审委员会授标建议; (七)报价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 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 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 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 审结果。 3.8 评审争议处理规则。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 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 的评审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 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 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9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9.1 在评审过程中,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 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 31 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9.2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 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 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 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9.3 评审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 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 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审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9.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 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 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 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 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审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 应商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10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 显低于成本价或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3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 平均价 3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 32 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 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 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 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 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 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 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 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 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 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11 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3.11.1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评审委员会拟出具评审报告前,招标采购单 位应当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 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 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审委员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 重新评审: (一)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审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 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审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 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 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 议未被评审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 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 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 33 (一)评审委员会已经出具评审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四、评审细则及标准 4.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4.2 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 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 总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 因素由评审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综合评分明细表如下: 34 (一包)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 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报价 30 1、价格得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 3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 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30 2、本次采购执行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加分政策:给予价格 6%的扣除,计算方法: 评审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评审价格计算其价 格分得分。 3、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 同为中型企业。监狱、残疾人企业参照上述办法进行 价格扣除。 二、技术部分(35 分) 1 产品供应的 完备性 4 供应商所有产品均按采购需求中的参数要求供应、且 供应齐全的得 4分,出现负偏离或缺项的不得分 车辆配备 6 1、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所配备车辆情况评分,提供 1台冷冻运输车或空调车得 1分,最多得 4分; 2、提供其它箱式货车的每台得 0.5 分,最多得 2分; 注:非机动车辆不得分。 配送方案 6 配送方案编制合理,人员、路线安排得当能按时保证各校 区的货物供给,货物储备充足,能保证产品的充分供应、 货物出现紧缺时,有行之有效的应急保障方案的得6分; 线路不清楚、计划不详细或人员安排不足,不能确保配送 的及时性的得3分;没有线路安排或人员安排的得0分。 质量保证 8 方案中具备健全且行之有效的质量保证措施、食品保 鲜措施的得 8分;措施片面,针对性及可操作性不强 的得 4分;没有措施或措施不得当的得 0分。 供货期 保证措施 6 供货保证措施具有针对性、能保证各个季节的供应, 货源充足,出现市场波动时能有预防措施优先保证学 校供应的得 6分;措施简单、无针对性或针对性不强 的得 3分;没有措施或措施不合理或没有保障性的得 0分。 投标样品 5 (1)供应商针对所投标产品提供样品一套,样品种 类齐全的得 1分,不齐全不得分。 (2)所提供的样品规格及要求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 求的得 1分,有一项不满足的得 0分。 35 (3)蔬菜新鲜、肉产品(含冷冻产品)色泽自然、 大小均匀、无异味的得 3分;产品质量一般,肉类质 量一般的得 1.5 分;菜类不新鲜、有黄叶或肉类有反 复解冻等现象的得 0分。 三、售后服务(10 分) 1 售后服务方 案 7 1、供应商应根据本次采购的类型制定售后服务方案, 售后服务内容涉及本次采购产品的所有类型,包括保 修期、系统维护措施及承诺、服务制度、设备售后服 务巡检、电话回访 制度等措施,措施详细具体,针对性强,能完全满足 项目售后服务需求的得 7分;措施片面、不详细的得 3分;措施笼统,不具系统性的得 0分 2 售后服务 机构 3 供应商在拉萨设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含分公司、总 公司注册的售后服务网点或与本地本行业内合作售 后服务单位)的得 3分。(以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地 址加盖公章和办公场所合同或证明文件为准) 四、供应商综合实力(25 分) 1 类似项 目业绩 5 供应商每提供一项产品定点销售业绩得 1分,最高得 5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2 人员配备 6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具有健康证明的专业 采购人员及配送人员数量情况进行评分。采购人员及 配送人员每一个得 1分,最高得 6分。(应提供配备 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 3 产品检验检 疫报告 7 (1)所供货物种类,能提供近六个月相关的检验检 疫报告,每具备一个检验检疫报告的得 0.5 分,最高 得 4 分。 (2)所供货物中的提供产品合格证或冷链食品检验 合格证的得 0.5 分,最高得 3分。 4 企业为职工 购买社保情 况 3 企业为本项目拟投入的固定专职员工购买“基本养老 保险”“医疗险”“工伤险”所有人员三险齐全的得 3分,缺一个扣 1分,扣完为止。 凭企业注册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项目投标截 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的社保证明 5 信誉、资质 等 4 1.供应商通过质量体系、环境体系、职业健康体系认 证,有 1个得 0.5 分,最高 1.5 分。(证书在有效期 类) 2.提供AAA级别信用等级证书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3.供营商或供货商近三年获得的荣誉,提供证明材料 的得 1.5 分。 36 (二包)、(三包)、(五包)、(六包)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 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报价 30 1、价格得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 3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 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 报价)×30 2、本次采购执行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加分政策:给予价格 6%的扣除,计算方法: 评审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评审价格计算其价 格分得分。 3、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 同为中型企业。监狱、残疾人企业参照上述办法进行 价格扣除。 二、技术部分(35 分) 1 产品供应的 完备性 4 供应商所有产品均按采购需求中的参数要求供应、且 供应齐全的得 4分,出现负偏离或缺项的不得分。 2 车辆配备 4 1、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所配备车辆情况评分,提供 1 台冷藏运输车或隔热保温车得 1分,最多得 3分; 2、提供其它机动车辆的每台得 0.5 分,最多得 1分 注:非机动车辆不得分。 3 配送方案 4 配送方案编制合理,人员、路线安排得当能按时保证各校 区的货物供给,货物储备充足,能保证产品的充分供应、 货物出现紧缺时,有行之有效的应急保障方案的得4分; 线路不清楚、计划不详细或人员安排不足,不能确保配送 的及时性的得2分;没有线路安排或人员安排的得0分。 4 质量保证 6 方案中具备健全且行之有效的质量保证措施、食品保 鲜措施的得 6分;措施片面,针对性及可操作性不强 的得 3分;没有措施或措施不得当的得 0分。 5 食品卫生安 全保障方案 6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方案,从卫生安 全管理制度、卫生防疫体系、原材料管理、紧急情况 的处理等方面进行评审,措施准备充分、计划合理具 有针对性,预防得当的得 6分;措施流于形式的得 3 分;没有或措施不得当的得 0分。 37 6 供货期 保证措施 6 供货保证措施具有针对性、能保证各个季节的供应, 货源充足,出现市场波动时能有预防措施优先保证学 校供应的得 6分;措施简单、无针对性或针对性不强 的得 3分;没有措施或措施不合理或没有保障性的得 0分。 7 投标样品 5 (1)供应商针对所投标产品提供样品一套,样品种 类齐全的得 1分;不齐全不得分。 (2)所提供的样品规格及要求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 求的得 1分;有一项不满足的得 0分。 (3)样品色泽自然、新鲜、无杂质的得 1 分;色泽 一般的得 0.5 分;色泽偏黄、有杂质能明显判断为陈 品的得 0分。 (4)产品新鲜、包装精美、口感良好的得 2 分;产 品一般、口感一般的得 1分;口感较差的得 0分。 三、售后服务(10 分) 1 售后服务方 案 7 1、供应商应根据本次采购的类型制定售后服务方案, 售后服务内容涉及本次采购产品的所有类型,包括售 后服务承诺、货品的替换方案、电话回访、过期产品 的更换、变质食品的处理、服务人员的安排等。 制度等措施,措施详细具体,针对性强,能完全满足 项目售后服务需求的得 7分;措施片面、不详细的得 3分;措施笼统,不具系统性的得 0分 2 售后服务 机构 3 供应商在拉萨设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含分公司、总 公司注册的售后服务网点或与本地本行业内合作售 后服务单位)的得 3分(以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 加盖公章和办公场所合同或证明文件为准)。 四、供应商综合实力(25 分) 1 类似项 目业绩 6 供应商每提供一项产品定点销售业绩得 1分,最高得 6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2 人员配备 6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具有健康证明的专业 采购人员及配送人员数量情况进行评分。采购人员及 配送人员每一个得 1分,最高得 6分。(应提供配备 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 3 产品检验检 疫报告 6 (1)所供货物种类,能提供近六个月相关的检验检 疫报告,每具备一个检验检疫报告的 1分,最高得 3 分。 (2)所供货物中的提供产品合格证的得 1 分,最高 得 3分。 4 企业为职工 购买社保情 况 3 企业为本项目拟投入的固定专职员工购买“基本养老 保险”“医疗险”“工伤险”所有人员三险齐全的得 3分,缺一个扣 1分,扣完为止。 凭企业注册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项目投标截 38 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的社保证明 5 信誉、资质 等 4 1.供应商通过质量体系、环境体系、职业健康体系认 证,有 1个得 0.5 分,最高 1.5 分。(证书在有效期 类) 2.提供AAA级别信用等级证书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3.供营商或供货商近三年获得的荣誉,提供证明材料 的得 1.5 分。 39 (四包)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 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报价 30 1、价格得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 3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 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 报价)×30 2、本次采购执行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加分政策:给予价格 6%的扣除,计算方法: 评审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评审价格计算其价 格分得分。 3、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 同为中型企业。监狱、残疾人企业参照上述办法进行 价格扣除。 二、技术部分(35 分) 1 产品供应的 完备性 4 供应商所有产品均按采购需求中的参数要求供应、且 供应齐全的得 4分,出现负偏离或缺项的不得分。 2 车辆配备 4 1、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所配备车辆情况评分,提供 1 台隔热保温运输车或箱式货车得 1分,最多得 3分; 2、提供其它机动车辆的每台得 0.5 分,最多得 1分。 注:非机动车辆不得分。 3 配送方案 4 配送方案编制合理,人员、路线安排得当能按时保证各校 区的货物供给,货物储备充足,能保证产品的充分供应、 货物出现紧缺时,有行之有效的应急保障方案的得4分; 线路不清楚、计划不详细或人员安排不足,不能确保配送 的及时性的得2分;没有线路安排或人员安排的得0分。 4 质量保证 6 方案中具备健全且行之有效的质量保证措施、食品保 鲜措施的得 6分;措施片面,针对性及可操作性不强 的得 3分;没有措施或措施不得当的得 0分。 5 食品卫生安 全保障方案 6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方案,从卫生安 全管理制度、卫生防疫体系、原材料管理、紧急情况 的处理等方面进行评审,措施准备充分、计划合理具 有针对性,预防得当的得 6分;措施流于形式的得 3 分,没有或措施不得当的得 0分。 40 6 供货期 保证措施 6 供货保证措施具有针对性、能保证各个季节的供应, 货源充足,出现市场波动时能有预防措施优先保证学 校供应的得 6分;措施简单、无针对性或针对性不强 的得 3分;没有措施或措施不合理或没有保障性的得 0分。 7 投标样品 5 (1)供应商针对所投标产品提供样品一套,样品种 类齐全的得 1分;不齐全不得分。 (2)所提供的样品规格及要求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 求的得 1分;有一项不满足的得 0分。 (3)样品色泽自然、新鲜、无杂质的得 1 分;色泽 一般的得 0.5 分;色泽偏黄、有杂质能明显判断为陈 品的得 0分。 (4)产品新鲜、包装精美、口感良好的得 2 分;产 品一般、口感一般的得 1分;口感较差的得 0分。 三、售后服务(10 分) 1 售后服务方 案 7 1、供应商应根据本次采购的类型制定售后服务方案, 售后服务内容涉及本次采购产品的所有类型,包括售 后服务承诺、货品的替换方案、电话回访、过期产品 的更换、变质食品的处理、服务人员的安排等。 制度等措施,措施详细具体,针对性强,能完全满足 项目售后服务需求的得 7分;措施片面、不详细的得 3分;措施笼统,不具系统性的得 0分 2 售后服务 机构 3 供应商在拉萨设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含分公司、总 公司注册的售后服务网点或与本地本行业内合作售 后服务单位)的得 3分(以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 加盖公章和办公场所合同或证明文件为准)。 四、供应商综合实力(25 分) 1 类似项 目业绩 5 供应商每提供一项产品定点销售业绩得 1分,最高得 5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2 人员配备 6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具有健康证明的专业 采购人员、配送人员及生产人员数量情况进行评分。 采购人员及配送人员每一个得 1分,最高得 3分;生 产人员每一个得 1分,最高得 3分。(采购和配送人 员需提供健康证明,不提供不得分,生产人员需提供 健康证明和相关从业资格证,不提供不得分) 3 产品检验检 测报告 7 1.所供货物种类,能提供近三个月的原材料相关的检 验检测报告,每具备一个原材料检验检测报告的得 1 分,不提供的得 0分,最高得 3分。 2.每提供一个投标产品近六个月的检验检测报告的 得 1分,不提供的得 0分,最高得 4分。 41 4 企业为职工 购买社保情 况 3 企业为本项目拟投入的固定专职员工购买“基本养老 保险”“医疗险”“工伤险”所有人员三险齐全的得 3分,缺一个扣 1分,扣完为止。 凭企业注册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项目投标截 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的社保证明 5 信誉、资质 等 4 1.供应商通过质量体系、环境体系、职业健康体系认 证,有 1个得 0.5 分,最高 1.5 分。(证书在有效期 类) 2.提供AAA级别信用等级证书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3.供营商或供货商近三年获得的荣誉,提供证明材料 的得 1.5 分。 42 五、 废 标 5.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介发布废标公告,并公告 废标的情形。供应商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 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5.2 对于评审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 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六、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 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6.2. 定标程序 6.2.1 评审委员会将评审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 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用最低评审价法的,评审结果按投标报价由 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 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 评分法的,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 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同等条件 43 下,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不能认为采 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 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 6.2.4 中标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6.2.5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 媒介上发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 书。 6.2.6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供应商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七、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 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 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审前,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 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 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 44 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 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 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服从评审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 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 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45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人名称) 以 (政府采购方式) 对 (同前页项目名称) 项目进行了采购。经 (相关评定主体名称) 评 定,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 (采购人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和 (中标供应商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 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 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 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中标通知书; 1.1.3 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标的 1.2.1 标的名称: ; 1.2.2 标的数量: ; 1.2.3 标的质量: 。 1.3 价款 46 本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序号 分项名称 分项价格 总价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 付款方式: ; 1.4.2 发票开具方式: 。 1.5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 履行期限: ; 1.5.2 履行地点: ; 1.5.3 履行方式: 。 1.6 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 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 供服务价格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 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 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 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 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 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 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 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 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 47 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 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 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 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 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 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 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 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 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 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7.1 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 仲裁规则裁决; 1.7.2 向 (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 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 人民法院起 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 甲方: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约定送达地址: 约定送达地址: 48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 “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 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 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 2.1.3 “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 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 公共服务。 2.1.4 “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 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 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 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 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 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 准。 2.3 知识产权 49 2.3.1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 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 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 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4.1 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 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 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4.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 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5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6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6.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 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6.2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6.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 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 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 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 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7 质量保证 2.7.1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 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7.2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 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8 延迟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 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 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 50 2.9 合同变更 2.9.1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 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 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 10%; 2.9.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 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 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0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 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 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 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1 不可抗力 2.11.1 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 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1.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1.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 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1.4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 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 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2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3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 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 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4 合同中止、终止 2.14.1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4.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 51 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 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5 检验和验收 2.15.1 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 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 2.15.2 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 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 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 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15.3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 专用条款。 2.16 通知和送达 2.16.1 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 发 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 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 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 2.16.2 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 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 2.17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7.1 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7.2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18 履约保证金 2.18.1 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 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提交不超过合同价 10%的履约保证金; 2.18.2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 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2.18.3 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 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 52 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19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3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 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 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约定内容 54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参考样本(货物类)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供应商 项目及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 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验收组织形式 □自行简易验收 □验收小组验收 分期验收 是□ 否□ 分期情况 共分 期,此为第 期验收 验收内容 货物清单 品牌、型号、规格、 数量及外观质量 技术、性能指标 运行状况及 安装调试 质量证明文 件 售后服务承诺 安全标准 合同履约时间、地 点、方式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专业检测机构情 况说明 存在问题 和改进意见 最终结论 合 格□ 不合格□ 验收小组 成员签字 代理机构意见 采购单位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单位公章) 供应商确认: (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说明: 1.该表为货物类项目履约验收的参考样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 2. “采购代理机构意见”,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自行组织的,无需填写该项内容及加盖公章。 55 第五章 采购需求书 一、采购要求(一包、二包、三包、四包、五包、六包均需提供投标样品) 2021 年 3 月至 2021 年 12 月三包物资第一包表 序号 名称 规格 品牌 限价(元) 单价 备注 1 黄鸡蛋 箱(420 个) 鲜鸡蛋 285 优质品 2 白鸡蛋 箱(420 个) 鲜鸡蛋 280 优质品 3 大鸡腿 箱(14 斤) 150 优质品 4 小鸡腿 箱(20 斤) 210 优质品 5 冻猪肉 优质冻肉 24 优质品 6 鲜猪肉 优质鲜猪肉 28 优质品 7 红烧猪肉 500 克/罐、配料:猪肉,水,酿造酱油, 盐,白砂糖,味精,香辛料。 395 8 午餐肉 500 克/罐、配料:猪肉,水,淀粉,大豆 蛋白粉,盐,白砂糖,味精,食用香精香料, 食品添加剂。 345 9 卤料 60 克/小包、配料:盐、白砂糖、八角、茴 3.3 56 香、桂皮、沙姜、姜、白蔻、丁香、香辛料、 食品添加剂。 10 炊宝 450 克、配料:酵母、食品添加剂、山梨醇 酐单硬脂酸酯。 11 11 苏打 200 克/小包、配料:白色结晶粉末、比重 2.19、易溶于水、水溶液呈弱碱性。 2 12 奶粉 400 克(配料:生乳、全脂乳粉、白糖、麦 芽糊精、葡萄糖。) 23.5 13 奶粉 400 克(配料:生乳、全脂乳粉、白糖、麦 芽糊精、葡萄糖。) 18 14 醋 12 个/800ml/个(原料:水、大米、高粱、 麦麩、食 用盐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 6.5 15 酱油 12 个/800ml/个原料:水、非转基因脱脂大 豆、麦焦糖色、食用盐、谷氨酸钠、山梨酸钾 三氯蔗糖 6.5 16 味精 25/包 400 克(谷氨酸钠≥%) 10 17 洗洁精 1.228 克(成分:水、C10-16-烷基苯磺酸钠、 G10-16 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酯钠、椰油酰胺丙基 氧化胺、氯化钠、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柠檬酸、 11 57 食用香精、甲基异噻唑啉酮、甲基氯异噻唑啉 酮 18 白糖 2000 克/袋(一级、甘蔗) 17 19 红茶 1/斤(质量等级:毛峰 A) 22 20 砖茶 24/个/380 克 老青茶(无任何添加物质) 6 21 粉条 50 斤/袋(淀粉、水) 200 22 碘盐 小袋(500 克)氯化钠、碘酸盐(等级一级) 1.5 23 干辣椒 每/斤 12 24 泡打粉 每/袋 2.5 中学 25 红豆(干) 每/斤 7 26 绿豆(干) 每/斤 7 27 玉米粉 每/斤 3.5 28 干木耳 每/斤 40 29 小米椒 每/斤 13 30 干紫菜 每/斤 3 31 料酒 每/瓶(420)ml 5 32 辣椒粉 每/斤 13 58 33 十三香 (40)克(八角茴香、小茴香、花椒、高 良姜、黑胡椒、肉豆蔻、肉桂、干姜、山楂、 甘草、砂仁、丁香、白芷) 3.5 34 豆瓣酱 1kg、出厂地:四川省成都市、配料:红辣 椒、蚕豆仁、食用盐、小麦粉、食用植物油、 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 9 小桶(小学及幼儿园) 35 豆瓣酱 12kg、出厂地:四川省成都市、配料:红 辣椒、蚕豆仁、食用盐、小麦粉、食用植物油、 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 80 大桶(桶/6 公斤)中学 36 卫生巾 无纺布、绒毛浆、高分子吸收树脂、纯棉 表层 290 超熟睡 11 37 卫生巾 无纺布、绒毛浆、高分子吸收树脂、纯棉 表层 420 超熟睡 11 38 铁丝球 一包 20 个 6 39 卫生纸 1400 卷纸 20 40 卫生纸 2000 卷纸 27 41 卫生纸 6色软抽纸 20 42 大白菜 当地蔬菜 2 43 小油菜 当地蔬菜 3 59 44 上海青 当地蔬菜 3.5 45 菠菜 当地蔬菜 6.5 46 芹菜 当地蔬菜 5 47 莲花白 当地蔬菜 1.8 48 花菜 当地蔬菜 3.8 49 菜瓜 当地蔬菜 2.9 50 冬瓜 当地蔬菜 1.7 51 黄瓜 当地蔬菜 3.2 52 西红柿 当地蔬菜 4 53 青椒 当地蔬菜 4 54 甜椒 当地蔬菜 6.9 55 香辣椒 当地蔬菜 6.5 56 土豆 当地蔬菜 2.5 57 茄子 当地蔬菜 5.8 58 青笋 当地蔬菜 4.8 59 白萝卜 当地蔬菜 2.5 60 60 水萝卜 当地蔬菜 4.8 61 胡萝卜 当地蔬菜 3.4 62 豌豆 当地蔬菜 17 63 豆腐干 当地蔬菜 5.4 64 豆腐 当地蔬菜 4 65 玉米 当地蔬菜 5.8 66 大葱 当地蔬菜 5.5 67 小葱 当地蔬菜 8.6 68 生姜 当地蔬菜 8 69 蒜薹 当地蔬菜 5.5 70 蒜苗 当地蔬菜 8 71 香菇 当地蔬菜 10 72 平菇 当地蔬菜 6.8 73 西兰花 当地蔬菜 6.8 74 山药 当地蔬菜 6 75 总限价 2524.8 61 2021 年 3 月至 2021 年 12 月三包物资第二包表 序号 名称 参数 品牌 限价(元) 单价 备注 1 苹果 80 号 7.2 2 皇短采(白梨) 33 斤 6.5 3 香蕉 27 斤 5.5 4 油桃 35 斤 5.5 5 桔子(椪柑) 36 斤 9.5 6 小西瓜 33 斤 3 7 红提 20 斤 11 8 哈蜜瓜 20 斤 5.5 9 新疆西瓜 斤 4 10 青枣 斤 10 11 砂糖橘 斤 12 12 芒果 斤 14 13 水果罐头 配料:黄桃(≥60%),饮用水,白 15 62 砂糖、柠檬酸、维生素 C。 总限价 108.7 63 2021 年 3 月至 2021 年 12 月三包物资第三包表 序号 名称 参数 规格 限价(元) 单价 备注 1 学生奶(1) 盒/24 个/200ml 配料:生牛乳。 65 纯牛奶(全脂 灭菌乳) 2 课间奶酸奶 盒/30 个/200g 生牛乳 80%白砂、稀奶油、乳清蛋白粉基二定粉磷 酸酯、琼脂、果胶、保加利亚乳杆菌、嗜热链球菌。 146 3 学生奶 盒/24 个/200ml 配料:生牛乳、水、白砂糖、单硬脂酸甘油酯、食品 用香精 65 全脂调制乳 4 学生奶(2) 盒/24 个/200ml 配料:生牛乳 65 纯牛奶 5 真果粒 盒/12 个/250g 配料水、生牛乳(添加量≥20g 份椰果(添加量≥17g 份果葡糖浆全脂乳粉(添加量≥8.5g/份)白砂糖草莓果 酱(添加量≥3.5g 份其中草莓果粒含量≥50%食品添加 剂[羧甲基纤维素钠柠檬酸乳酸柠檬酸钠阿斯巴甜(含 苯丙氨酸)安赛蜜]食用香精 47 6 学生奶 盒/24 个/200ml 配料:生牛乳、水、白砂糖、稀奶油、单/双甘油脂 肪酸酯、食品用香精。 65 草莓味 7 学生奶 盒/24 个/200ml 配料:生牛乳、水、白砂糖、稀奶油、单/双甘油脂 65 香草冰淇淋 64 肪酸酯、食品用香精。 味 总限价 518 65 2021 年 3 月至 2021 年 12 月三包物资第四包表 名称 规格 品牌 限价(元) 单价 备注 毛毛虫 (100)克 12 3 天(保质期) 巧克力方块 (45)克 4.9 3 天(保质期) 甜甜卷 (65)克 8 3 天(保质期) 日式红豆包 (65)克 8 3 天(保质期) 法式奶油烧 (80)克 10 3 天(保质期) 菠萝包(60 克) (60)克 8 3 天(保质期) 法式奶香片 (50)克 8 3 天(保质期) 椰丝球 (60)克 10 3 天(保质期) 法式松饼 (60)克 9 3 天(保质期) 牛角包 (70)克 8 3 天(保质期) 总限价 85.9 66 2021 年 3 月至 2021 年 12 月三包物资第五包表 序号 名称 规格 品牌 限价(元) 单价 备注 1 蛋黄派 100g(配料鲜鸡蛋白砂糖、小麦粉人造奶油、精炼植物油、葡萄糖浆、海藻 糖、生活饮用水食用盐食品添加剂复配糕点乳化增稠剂(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 单硬脂酸甘油酯、黄原胶)甘油复配糕点乳化剂(山梨糖醇液、单,双甘油脂 肪酸酯、聚甘油脂肪酸酯、丙二醇、蔗糖脂肪酸酯、丙二醇脂肪酸酯、吐 60) 复配乳化剂山梨糖醇液、单硬脂酸甘油酯、丙二醇、司盘 60.丙二醇脂肪酸酯、 蔗糖脂肪酸酯、聚甘油脂肪酸酯、磷脂)、复配膨松剂(碳酸氢钠、焦硫酸二 氢二钠、硫酸二氢钠、磷酸氢钙、黄原胶单,双甘油脂肪酸酯、食用玉米淀粉) 复配防腐剂葡萄糖酸内酯山梨酸、脱氢乙酸、食品用香精)、丙酸钙、柠檬酸、 食品用香精)) 3 盒 2 提拉米苏 100g(配料:鲜鸡蛋、砂糖、小麦粉、人造奶油、精炼植物油、葡萄糖浆、 生活饮用水、海藻糖、可可粉、食用盐、食品添加剂(复配糕点增稠剂(羟丙 基二粉酸单硬脂酸油酯、黄原胶、甘油、复配点乳化剂山梨液单双甘油脂肪酸 酯甘油脂肪酸酯、丙二醇、糖脂酸酯、丙二醇脂肪酸酯、聚氧乙烯(20)山单 硬脂酸酯水、乳化剂(山梨、单硬脂酸甘油、丙二醇、司盘 60、丙二醇脂肪酸 蔗糖脂肪酸酯、聚甘油脂肪酸酯磷脂、植物油、水配防腐剂(葡萄糖酸--内山 梨酸、脱氢乙酸、食品用香精)复配膨松剂(碳酸氢钠、焦酸二二钠磷酸二钠、 磷酸氢钙、黄原胶、单,双甘油脂肪酸酯、食用淀粉)、柠檬酸、食用香精) 3 盒 67 3 (老蛋派)无然 无色素 255g(配料小麦粉、白食品添加剂:泡打香兰素)、蛋糕油产品类别烘烤类 砂糖、鸡蛋、食用盐、葡粉(碳酸氢钠、碳酸钙、山梨糖醇、单硬脂酸甘糕点 加工方式:热加萄糖、淀粉、油脂、丙二醇、司盘 60) 4 盒 4 夹心饼干(清新 柠檬味) 125g(配料表:小麦粉、精炼植物油、食用葡萄糖、白砂、全脂乳粉、麦芽 糊精、淀粉、鲜酵母(1%、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碳酸氢铵、食用香精大豆 磷脂、柠檬酸、DL-苹果酸、辣椒红、胡萝卜素)、食用盐) 4.5 盒 5 (巧克力味)蛋 糕 96g(配料表:鸡蛋、精炼植物油、小麦粉、白砂糖、代可可脂巧克力酱(含 食用香精、大豆磷脂)、可可粉、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液、碳酸氢钠、海藻 酸钠、蔗糖脂肪酸酯、焦磷酸二氢二钠、食用香精、碳酸钙、单,双甘油脂肪 酸酯、丙二醇脂肪酸酯、山梨酸钾、聚甘油脂肪酸酯、磷酸二氢钙、丙二醇、 司盘 60、吐温 60、吐温 80、大豆磷脂、硬脂酸钾、β-胡萝卜素、纳他霉素)、 糯玉米淀粉、可可液块、全脂乳粉、玉米淀粉、食用盐、食用酒精) 5.8 袋 6 每日坚果 B版 25g(配料:扁桃仁 26%、腰果 20%、核桃仁 18%、蔓越莓干 14%、蓝莓干 12%、榛子仁 10%产品类型:什锦果仁) 3.8 个 7 青稞面包 80 克小麦粉、饮用水、白砂糖、青稞粉、鸡蛋、无水、酥油、豆沙馅、奶 黄馅、果葡糖浆、食用甘油、全脂奶粉、鲜酵母、盐、椰蓉、食品添加剂、(脱 氢乙酸钠、丙酸钙、山梨糖酵液、单硬脂酸甘油酯、聚甘油脂肪酸酯、硬脂酰 乳酸钙硬脂酰乳酸钠、蔗糖脂肪酸酯、山梨酸酐单硬脂酸酯、面包改良剂硫酸 钙、抗坏血酸钠、淀粉酶、木聚糖酶、葡萄氧化酶、脂肪酶、玉米淀粉、大豆 粉、食用香精) 4.6 个 68 8 奥利奥 58 克小麦粉、白砂糖、食用麦粉,白糖,食用植物油,可可粉(添加量不 低于 4.4%)淀粉、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碳酸氢铵,大豆磷脂,柠檬酸), 食用盐,食用香精香料进口可可粉是指本新配方中可可粉的添加量比上一个版 本的配方增加量不低于 15%。过敏原信息:含有小麦和大豆制品。此生产线也加 工含有芝麻、蛋制品、乳制品和其他含有麸质的谷物制品的产品。 3.8 个 9 青稞猴菇饼 30 克高筋小麦粉、糖粉、低筋小麦粉、黄油、植物油、青稞粉、鸡蛋、猴 菇粉、食用盐、碳酸氢钠、复配膨松剂 3.4 个 10 藏粑饼 40g 配料:小面粉、青稞粉、大豆油、白砂糖、黄油、鸡蛋、碳酸氢铵、碳 酸氢钠 2.7 11 青稞小石头 40g 配料:小面粉、青稞粉、白砂糖、乳脂酥油、奶粉、鸡蛋、饮用水、碳 酸氢铵、泡打粉、食用盐。 2.7 12 奶渣饼 35 克配料:豆沙、奶渣、造黄油、饮用水、小面粉、食用植物油、青稞粉、 鸡蛋。 3 13 奶渣饼 40g 配料:红豆,低筋小麦粉,青稞粉、大豆油、高箭小麦粉、植物油、奶 渣、奶粉、食用盐、白砂糖、黄油、鸡蛋、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 4.5 总限价 48.8 69 2021 年 3 月至 2021 年 12 月三包物资第六包表 序号 名称 参数 规格 限价(元) 品牌 单价 备注 1 米 50 斤 非转基因 152 学生放心米 2 米 50 斤 珍珠米 134 学生放心米 3 面粉 50 斤 小麦粉 130 4 空心粉 袋 袋/350 克(小面粉、水、食 品添加剂、栀子黄) 4.5 5 油 5升/件 /4 非转基因菜籽油 304 总限价 724.5 备注:1.以上六个包的限价均为单项限价,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每一项的单价和各包的总价均不能超过对应的限价。 2. 各供应商在投标价时,每个包的单项请附上对应物品的图片。 3. 以上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如涉及到品牌及只能满足某一品牌的型号,品牌及只能满足某一品牌的型号仅供参考,但投标单位所报 品牌参数不得低于以上参数,型号以所报品牌的参数等于或高于参数。 4. 本次采购的货物中,不涉及核心产品。 70 二、采购要求 1、货物的成本、运输费用及售后服务保险、税费等完成本次采购所包含所 有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所有产品必须经甲方验收认可后才可以使用。 3、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承诺一旦中标同意采购人保留调整部分货物选型 的权利。 4、供货期: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设备的交货在收到采购人方通知后 60 天内 完成交付。 5、交货地点:林周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8、验收标准和方法: (1)供应商应在产品交货前认真作好质量检验工作,材料设备必须合格, 且应附有相应的产品质量证书及出厂合格证。 (2)供应商应派人员到交货地参加货物清点验收。如发现供货数量、质量 和技术性能不符合本技术要求、合同附件要求的,供应商应负责及时更换,更换 设备、材料所需要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9、运输方式:供应商自定,必须按质按量按时运输到交货现场。 10、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设备质保期采购清单中如有约定,按约定执行,无约定的均为一年, 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设备在验收合格后壹年内出现质量问题,并且供应商不到达现 场使用方自己没有办法排除故障的情况下,供应商应按使用方提出的时间要求到 达现场,无偿进行修理或者更换。 (2)装备需提供现场培训,且必须由国内涉林案件刑事侦查专家参加,且 不少于 8课时。 (3)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设备及所有附属部件应是成熟的、先进的、具有制 造该材料设备的成功使用和实践经验,并具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不得使用试 验性的设计和材料设备。 7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XX 项目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 字) 时 间: 年 月 日 72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开标一览表 五、已标价的货物清单 六、技术偏离总表及性能特点 七、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 八、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 十一、其他 73 一、投标函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全称)授权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 姓名) __________ (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项目)投标的有关活动。为此: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小写)? 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项目,修补项目的 任何缺陷,达到质量要求。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 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4.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并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 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5.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 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我方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选择其他潜在中标人。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我方自 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选择其他潜在中标人。 (3)我方承诺踏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合同,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在合 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项目。 (4)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招标服务费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5)我方承诺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中标合同,否则采购人可视为我方自动 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选择其他潜在中标人。 (6)我方承诺设备所采用的专利技术均合格有效,所有技术应用和法律风险由 我方承担。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证明、陈述及相关资料内容完整、 真实和准确。若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4 邮编:____ __ 电话:___ __ 传真:_________ 8. (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75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人授权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76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 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 名称)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 承担。 委托期限: 。自 年 月 日生效。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77 三、投标保证金 (采购人名称): 鉴于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 的投标, (担保 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供应商在规 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供应商在收到 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 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 7日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履约保 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 本保证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 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附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78 四、开标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供应商名称 投标总价 投标保证金 供货完成时间 供货地点 质量保证期 注:1.供应商必须按表中规定格式完整、清晰、填写所投设备的所有 实质性内容; 2.投标总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 3.开标一览表不得填报有选择性的报价方案。该表中的报价应与 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完全一致,否则将以开标一览表价格为准。 4.此页开标一览表除附于投标文件正副本中外,还必须按此格式 单独密封封装用于开标时唱标。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79 五、已标价的货物清单 序号 投标品目 数量 货物全称、品牌生产 厂家及国别 单 价 (元) 合价 备注 1 … … N 合计 此表可扩展 报价表中均以人民币元报价,报价保留两位小数。报价已包括了 招标文件规定供货的设备、材料及其附属件、合同规定义务的所有费 用;包括了合同设备的生产、出厂试验与检验、包装运输、仓储、保 管、装卸、保险费用、采购代理费,现场检验检测费技术接口协调与 配合、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质量保证等技术服务费用,以及完成这 些工作的人员劳务费、差旅费及其各种税费,还包括中标人完成本合 同的风险和保险等合同所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清单中每一种投标货物需附上样品的图片,否则视为不响应 招标文件的要求。 80 六、技术偏差总表 供应商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序号 招标设备要求 参数 投标设备实际参 数 设备实际参数 证明材料 符合/正偏离/负 偏离 备注 填写说明: 1.供应商必须把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列入此表并按 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填写。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的内容必须 对其相对应的技术参数附件中的内容逐条予以填写(缺一不可) 2.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中设备要求的主要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逐 项,详细,真实的填写招标设备实际参数等,并附上实际参数的证明 材料,如产品随机的整套纸质中、英文操作说明书,维修说明书,包 括外构件的详细资料以及官方出具的产品白皮书原件等。未提供或未 能有效提供所投设备的证明文件不能有效说明其性能,技术参数,质 量或无法保证质量以及导致评审专家理解上的误差,由此引起的后果 由供应商自负。 3.供应商必须在“设备实际参数证明材料出处”栏中注明能证明该设 备满足某项技术参数的具体证明材料出处,如某项技术参数已在其中 文产品说明书中某页、某条载明,因此必须在“设备实际参数证明材 料”处栏中写明“见中文说明书某页某条”。相关证明材料请附于第七 条“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及性能特点”中。 4.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 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此表可扩展;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81 七、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及性能特点 注:格式由投标单位自行确定。 82 八、技术部分及售后服务方案 格式内容自拟 83 九、资格审查资料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 供应商名称:(公章) 填表日期: 单位名称 代号 电话 主管部门 企业负责人及职务 地 址 信箱号 传真 经济类型 授权代表及职务 单位简历 及机构 单位优势 及特长 一、 单位概况 职工总数 人 生产工人 人 工程技术人员 人 上一年 主 要 经 济 指 标 指标名称 计算单位 实际完成 流动资金 万元 自有资金 万元 工业总产值 万 元 固定资产 原值 万元 净值 万元 银行贷款 万元 实现利润 万 元 厂 区 占 地 面 积 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主要产品 1、 2、 厂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3、 4、 二、主要 产品 情况 产品名称 型号 上年产量 上年产值 产品技术先进水平 优质品率 一等品率 曾获何级何种奖励 主要用户名称 注:提供三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 84 供应商企业组织结构框图 以框图方式表示。 说明 85 (二)供应商相关证书 86 (三)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 注:(1) 所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应真实有效。若经查证不实,将取消 投标资格。如评审委员会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有疑问,有权要求 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进行核查,如供应商无法提供证明材料,评审委 会有权认定所提供的业绩无效。 87 (四)近三年财务状况 提供近三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88 (五)银行资信证明 格式自拟 89 (六)拟投入的主要人员信息 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的规模、内容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安排相应的技术人员,所 投入的人员必须能保证采购项目能按期完成。如中标供应商所投入的人员数量不 能满足项目按期完工需要,采购人有权要求增加相关人员的数量,中标人不得以 任何理由拒绝并要求增加相应的费用。 90 十、其他 制造厂家资格声明 1.名称及基本情况: (1)供应商(制造厂家)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公司性质: (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6)职员人数: (7)注册资本: (8)实收资本: (9)近一年资产负债表: <1> 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2> 流动资金: <3> 长期负债: <4> 短期负债: 2.与投标货物的生产、销售和服务有关的情况: (1)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2)本制造厂家不生产,需从其它制造厂家购买的主要零部件: (3)销售、服务网点分布(可另行附表): 3.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 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制造厂家)公章: 供应商(制造厂家)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91 代理资格声明 供应商为代理人的填报此声明,同时提交上述附件十一“制造厂家资格声 明”) 1.名称及基本情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公司性质: (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6)职员人数: (7)注册资本: (8)实收资本: (9)近一年资产负债表: <1> 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2> 流动资金: <3> 长期负债: <4> 短期负债: 2.同意为(代理)供应商提供报价货物的生产制造厂家: 3.由其他制造厂家提供和制造的货物部件:(如果有的填报) 制造厂家名称和地址 制造的部件 4.销售、服务网点分布(可另行附表): 销售服务网点名称和地址 主要服务范围 服务人员数 内部 等级 5.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 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92 制造厂家委托代理投标授权书 致:采购人 作为设在 (厂家地址)的制造 (报价货物名称和 型号)的 (制造厂家名称)在此唯一授权 (代理公司 名称和地址)用我厂制造的上述货物就 项目 (招标编号/包号)递 交响应投标文件并进行后继的合同谈判和签署合同。 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规定,我们在此保证为上述公司就此次投标而提 交的货物承担全部质量保证责任。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厂家名称: (加盖公章) 授权人签字: 日期: 93 中小企业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 , 本 公 司 同 时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 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监狱)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 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工业类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第四条第二款)。 94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9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 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 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96 其他材料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2.定义 3.合格的供应商 4.投标费用 5.语言及计量 6. 知识产权 7.供应商的风险 8.政策鼓励 9.投标限制 10.质疑和投诉 二、招标文件说明 11.招标文件的构成 1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3.答疑会和现场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与递交 14.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5.投标文件的编写及格式 16投标文件的密封 17.投标报价规定 18.投标文件递交 19.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四、开标、评审及定标 20.开标 21.评审(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办法见第三章) 22.定标 23.中标通知 24.开标、评审过程的监控 五、废标及无效投标 25.废标的情形 26.无效投标的情形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签订合同 28.履行合同 29.验收 30特别说明: 第三章评审办法 一、总则 二、评审方法 三、评审程序 四、评审细则及标准 (一包)评分标准 五、 废 标 六、定标 七、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八、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采购需求书 二、采购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人授权书 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开标一览表 五、已标价的货物清单 六、技术偏差总表 七、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及性能特点 八、技术部分及售后服务方案 格式内容自拟 九、资格审查资料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 注:提供三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 (二)供应商相关证书 (三)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 (四)近三年财务状况 (五)银行资信证明 十、其他 制造厂家资格声明 代理资格声明 制造厂家委托代理投标授权书 中小企业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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