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学前幼儿园伙食补助、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寄宿制学生伙食补助项目(第四标段)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8日 17: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HY-(MFX)JYHKXJSJ-HSBZ10
项目名称:学前幼儿园伙食补助、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寄宿制学生伙食补助项目(第四标段)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2339650
最高限价(元):73元/公斤
采购需求:
备注:具体采购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有所投设备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履行的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资金、仓储、运输设施状况、配送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要求; (2)投标人需具备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投标单位与屠宰场签订的屠宰协议; (4)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符合该公告报名条件的前提下,可在该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文件并参与投标,不再需要报名,在开标时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8日 17:00(北京时间)
地点: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委大院东侧)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12月18日 17:00(北京时间)
地点: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委大院东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民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索达路006号
联系方式:(0903) 675-02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北京东路48号玉都健身房四楼
联系方式:18997850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鑫
电 话:18997850777
附件信息:
学前幼儿园伙食补助、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寄宿制学生伙食补助项目(第四标段)招标文件.doc
511.8K
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HNHY-(MFX)JYHKXJSJ-HSBZ10号
项目名称:学前幼儿园伙食补助、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寄宿制学生伙食补助项目(第四标段)
招 标 人(盖章):民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联 系 人:买吐迪·阿卜杜瓦柯
电 话:13779286042
详细地址:民丰县尼雅文物馆斜对面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刘鑫
电 话:18997850777
详细地址:和田市北京东路48号玉都健身房四楼
日 期:2020年12月
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登记栏
本文件已报备 项目名称:学前幼儿园伙食补助、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寄宿制学生伙食补助项目(第四标段) 招标人:民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
民丰县政府采购办
目 录
TOC \o "1-3" \h \z \u 招标公告 6
第一章 谈判须知 13
(一)总 则 13
(二) 谈判文件 14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15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提交 17
(五)谈判 18
(七)合同的授予 22
(八) 其 他 23
1、合同设备(货物) 29
2、合同总价 29
3、合同组成 29
4、技术要求 29
5、合同货物、设备(货物)的包装、交货、验收 30
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30
7、培训 31
8、付款方式 31
9、技术服务 31
10、不可抗力 32
11、索赔 32
12、违约与处罚 32
13、合同终止 33
14、法律诉讼 33
15、其它 33
第四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34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42
评审标准 51
资格审查表 52
学前幼儿园伙食补助、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寄宿制学生伙食补助项目(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学前幼儿园伙食补助、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寄宿制学生伙食补助项目(第四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8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HY-(MFX)JYHKXJSJ-HSBZ10
项目名称:学前幼儿园伙食补助、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寄宿制学生伙食补助项目(第四标段)
预算金额:2339650元
最高限价:73元/公斤
采购需求:牛肉(具体采购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有所投设备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履行的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资金、仓储、运输设施状况、配送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要求;
(2)投标人需具备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投标单位与屠宰场签订的屠宰协议;
(4)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釆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釆购活动;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符合该公告报名条件的前提下,可在该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文件并参与投标,不再需要报名,在开标时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18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委大院东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民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民丰县尼雅文物馆斜对面
联系人:买吐迪·阿卜杜瓦柯
联系方式:137792860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北京东路48号玉都健身房四楼
联系人:刘鑫
联系方式:18997850777
投标人须知一览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人 |
名 称:民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买吐迪·阿卜杜瓦柯 电 话:13779286042 |
2 |
代理机构 |
名 称: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和田市北京东路48号玉都健身房四楼 联系人: 刘鑫 电 话: 18997850777 |
3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需有所投设备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履行的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资金、仓储、运输设施状况、配送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要求; (2)投标人需具备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投标单位与屠宰场签订的屠宰协议; (4)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釆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釆购活动;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
4 |
采购项目名称 |
学前幼儿园伙食补助、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寄宿制学生伙食补助项目(第四标段) |
5 |
资金来源 |
中央专项资金 |
6 |
采购概算价 |
2339650元。(73元/公斤) 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限价按废标处理,敬请投标人注意! |
7 |
报价方式 |
以单价的方式报价。 投标报价高于(73元/公斤)预算限价按废标处理,敬请投标人注意! |
8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9 |
评标方法 |
最低价评标法 |
开标会议结束后,进行评标 |
||
10 |
交货地点及时间 |
时间:1年 地点:采购人指定具体交货地点(民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指定) |
11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2 |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
13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
自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的七个工作日内(各潜在投标人如有质疑,请于规定的日期内提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列明理由、依据,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须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如在规定的日期内未收到任何投标人递交的质疑书,视为投标人可完全响应。) |
14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15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0年12月18日17:00(北京时间) |
16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7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汇款(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40000.00元(肆万元整) 请于招标文件指定日期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存入)以下账户: 投开户名称: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丰县支行 ; 账号:30582301040020842 ★特别注意: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缴入指定账户,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以进账时间为准确定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时效性,无须到民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收据,开标时需携带投标保证金电子回单。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且不得以分公司的名义转账。 投标单位须在汇款单备注栏标明:XXX项目XXX包段(标段)及项目编号。 退保证金需要:投标保证金回执单、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开户许可证、退回保证金收据。 |
18 |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
19 |
签字盖章 |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 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
20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一份电子档(U 盘) |
21 |
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 |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分包号(如有分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 本”和“副本”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
22 |
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 |
(1)采购人名称;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4)投标人名称; (5)投标人法人签字盖章; (6) 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
23 |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
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委大院东侧) |
24 |
评标委员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或5以上单数组成,业主专家1人; |
25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8日17: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委大院东侧) |
26 |
关于运距补充说明 |
业主指定地点或合同中指定地点 |
27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将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交到用户单位财务账上并与用户单位签订合同。产品验收合格后将10%的履约保证一次性无息退还中标单位。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帐。 帐户名称:民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帐号:30582301040002386 开户银行:农行民丰县支行 |
28 |
评审前采购人及监督人代表对供应商资格符合 性核验 |
开标时,供应商需单独提供以下证件进行核验: (1)投标人需具备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投标单位与屠宰场签订的屠宰协议; (3)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20年新成立公司不提供); (5)投标保证金电子回单; 注:若未按要求单独提供相关资料,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启,做无效投标处理。 |
29 |
低价认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30 |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31 |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 |
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32 |
其他说明 |
本次中标单位不得转包转卖此次合同,如被发现转包转卖合同将废除此次中标资格,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报监管部门追究责任。 |
33 |
中标服务费 |
按中标价计取:(100万以下按1.5%计取、100-500万按1.1%计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
34 |
补充说明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 |
35 |
其它要求 |
中标单位需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https://www.fupin832.com/)注册入住 |
投标企业请认真核实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标时监督小组将严格按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核实,无经营范围的企业一切责任将由贵公司自行承担。 |
谈判须知
(一)总 则
1、工程说明
1.1本采购项目说明详见前附表;
1.2本采购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择优选定一家供应商。
招标范围
2.1谈判范围:谈判文件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资金来源
3.1本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
4、合格的谈判人
(1)投标人需有所投设备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履行的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资金、仓储、运输设施状况、配送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要求;
(2)投标人需具备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投标单位与屠宰场签订的屠宰协议;
(4)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釆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釆购活动;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谈判费用
5.1谈判响应人应承担其参加本采购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二) 谈判文件
7、谈判文件的组成
7.1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前附表
谈判须知
技术规范
合同文件格式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7.2 除7.1内容外,采购人在谈判响应人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谈判响应人起约束作用。
7.3 谈判响应人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谈判文件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谈判响应人自己承担。谈判响应人同时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谈判响应人的谈判响应文件没有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谈判响应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谈判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8、谈判文件的澄清
8.1要求澄清谈判文件的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三个工作日前将需要澄清及答疑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企业公章按谈判须知前附表中的地址提交到代理机构处。代理机构将对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予以答复。代理机构将答复发给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 包括对要求澄清问题的说明,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9、谈判文件的修改
9.1 谈判文件发出后,在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采购人可对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 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谈判人,谈判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及时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谈判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为使谈判人在编制谈判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提交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10、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
10.1谈判响应文件和与谈判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二、谈判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三、谈判函及谈判函附表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五、投标保证金
六、产品介绍
七、售后服务承诺书
八、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九、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12、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谈判响应文件应当使用谈判文件所提供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谈判报价
13.1本工程的谈判报价以采购清单为依据,由谈判响应人按照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补充通知、答疑纪要、现场情况、承包范围,并充分考虑配送期间各类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系数,根据自身情况,在合理范围内,自主考虑、优惠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成本。
13.2谈判报价应包括货物本价、辅材、人工、机械、间接、运输、转运、检测检验、保险、利润、税金、安全责任、施工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14、谈判货币
14.1本项目谈判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谈判有效期
15.1谈判有效期60日历天(从谈判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谈判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谈判响应人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谈判响应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谈判响应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谈判响应文件。
16、谈判保证金
16.1谈判响应人应按前附表要求的时间及金额采用基本户转账形式将保证金交至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6.2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谈判响应人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16.2.1谈判响应人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
16.2.2谈判响应人违反有关规定,串通作弊;
16.2.3谈判响应人提供假证件的;
16.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而予以拒绝;
16.4在谈判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未成交人退还谈判保证金。在谈判有效期满前确定成交人的,在确定成交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7、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 谈判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谈判响应文件。
17.2 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7.3 谈判响应文件封面、谈判函均应加盖谈判响应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谈判文件逐页签字,文件加盖骑缝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的在谈判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谈判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谈判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7.4 除谈判响应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谈判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谈判响应人加盖谈判响应人的印章或由谈判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盖章。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提交
18、谈判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8.1谈判响应人应将所有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电子文档密封。
18.2在谈判响应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8.2.1写明采购人名称;
18.2.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 采购名称;
(2) 年 月 日 上午 时 分谈判,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3)谈判响应人应将所有的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版分别密封在封袋中,在封袋正面注明:“谈判响应文件(正本)”、“谈判响应文件(副本)”、“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的响应字样。封袋上加贴封条,并在封袋的封口处加盖谈判响应人企业印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
注:如不按以上格式密封的将拒绝接受其谈判响应文件!
18.3 如果谈判响应文件没有按本谈判须知的规定装订(采用死页胶装)和加写标记及密封,采购人将不承担谈判响应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谈判响应人。
19、谈判响应文件的提交
19.1 谈判响应人应于谈判之前将谈判响应文件递交至谈判地点(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
20、谈判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采购人在谈判截止时间以后将拒绝接收迟到的谈判响应文件。
20.2 采购人可按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谈判响应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谈判响应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谈判截止时间为准。
20.3 到谈判截止时间为止,采购人收到的谈判响应文件少于3个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21、迟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21.1采购人在本须知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谈判响应人。
22、谈判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 谈判响应人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谈判响应人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谈判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2.3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后,谈判响应人不得补充、修改谈判文件。
22.4 在谈判截止时间至谈判有效期满之前,谈判响应人不得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谈判
23、谈判
23.1采购人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谈判,并邀请所有谈判响应人参加。谈判响应人应按时参加谈判会议并签到,谈判响应人参加谈判会议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19年新成立公司不提供,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投标单位与屠宰场签订的屠宰协议。
23.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谈判响应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谈判响应人;按本须知规定确定为无效的谈判响应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3.3 谈判程序:
23.3.1 谈判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23.3.2 由谈判响应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23.3.3谈判顺序:按照响应文件递交签到的逆顺序进行;
23.3.4谈判(采购人将对谈判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23.3.5如有必要,谈判响应人可推荐相关技术人员对整个项目进行简单描述。
24、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25、采购人将有效谈判响应文件,送谈判小组进行评审、比较。
(六)谈判与成交
25、谈判小组与评标
25.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负责谈判活动,其中采购人的代表一名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四名。
25.2参加谈判的专家由采购人在谈判前从相关的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选。
25.3与谈判响应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谈判小组。
25.4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6、谈判过程的保密
26.1谈判后,直至授予成交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6.2 在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谈判响应人向采购人和谈判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谈判被拒绝。
26.3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人就谈判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人不得向谈判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谈判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7、谈判响应文件的初步评审
27.1 经采购人审查符合本须知有关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才能提交谈判小组进行评审。
27.2 评标时,谈判小组将首先评定每份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谈判响应文件应与谈判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谈判响应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的谈判响应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7.3如果谈判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谈判响应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谈判。
28、谈判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8.1谈判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8.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8.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谈判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8.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谈判响应文件的谈判报价,谈判响应人同意后,调整后的谈判报价对谈判响应人起约束作用。如果谈判响应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谈判将被拒绝并且其谈判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谈判工作。
29、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29.1谈判办法:最低评标价法,即全部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情况下以第二次报价最低的谈判响应人为成交人。
29.2谈判响应人对所投产品根据市场行情自主报价: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要求必须进行至少二次以上的报价,通常进行两轮报价(特殊情况可能进行三次或三次以上的报价),第一轮以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中的“谈判函”内的价格为准(不公开宣布第一轮参与谈判的谈判响应人的报价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现场组织谈判小组谈判过后符合条件的谈判响应人进行最终报价,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推荐最终报价中提出最低报价的谈判响应人作为成交供应商。(注:第二次报价可以和第一次报价相同,但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举例:如第一次报价为100元,则第二次报价不能高于100元。)
29.4谈判小组仅对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9.5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若谈判内容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9.6谈判共分二次进行: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为第一次谈判内容,第一次谈判内容保密,谈判小组将根据第一次谈判的内容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第二次谈判,第二次谈判内容为最终谈判内容,所有参加第二次谈判(最终)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函,最后进行公开宣标;
29.7谈判小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及财库[2007]2号令”有关规定向采购人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
30、在谈判过程中,凡遇到谈判响应文件中无界定或界定不清、前后不一致使谈判小组成员意见有分歧且又难以协商一致的问题,均由谈判小组予以表决,获半数以上同意的即为通过,未获半数同意的即为否决。
31、成交及履约保证金
31.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编制谈判工作报告,谈判工作报告须经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谈判小组提出书面谈判工作报告后5日内,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提交的谈判工作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
31.2谈判小组根据谈判响应人谈判价按从低到高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
31.3由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成交候选人即为成交人。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按谈判响应人谈判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向下依次确定成交人。
31.4采购人按规定确定成交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
31.5响应人若对谈判结果有疑问,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规定的程序进行投诉和质疑,但须对投诉和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31.6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日内、合同签订前5日内向采购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10%,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权。
(七)合同的授予
32、合同授予标准
32.1本采购合同将授予经过谈判小组推荐并经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人。
33、成交通知书
33.1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3.2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将于15日内向相关部门提交谈判情况的书面报告。
33.3确定出成交人后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的谈判响应人其谈判响应文件被接受。
34、合同的签订
34.1 采购人与成交人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及其补充通知、谈判文件、答疑纪要、成交通知书和成交人的谈判响应文件签署书面合同。
34.2 采购人如不按本谈判须知有关规定与成交人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成交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4.3 成交人如不按本谈判须知有关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成交,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4.4 成交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供货,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提出赔偿。
34.6中标服务费
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八) 其 他
36、谈判响应人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谈判文件。
37、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技术参数要求
采购金额:2339650元。(73元/公斤)。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学前幼儿园伙食补助、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寄宿制学生伙食补助项目(第四标段)
本项目集中采购品种名称及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一般项目: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品牌、型号、简要规格描述 |
计量 |
1 |
牛肉 |
牛肉必须是三岁以下小牛肉(含三岁),剔骨牛肉, 不允许提供内脏及冻牛肉。 |
公斤 |
要求必须为当日现宰新鲜牛肉,肉质新鲜,检疫合格,冷藏运输。提供产品必须是每日新鲜屠宰牛肉,牛尾巴、内脏、冻牛肉不允许供应,不得使用价格低廉的淘汰储备肉,冻肉等。
注:1、采购清单中内容不允许负偏离只接受正偏离或响应采购清单标准。
采购单位将随机对中标企业提供的产品进行抽检并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监管部门配合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
3、甲方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审核,乙方未按承诺的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要求配送,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进行扣除履约保证金。
四、其他重要事项
4.1、具体采购内容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4.2、合同期内供货商出现下列情况,取消供货资格:
4.2.1经常短斤少两、或故意弄虚作假的;
4.2.2配送不及时被学校食堂管理员投诉三次以上或配送不及时、服务不到位,影响食堂正常供应一次的;
4.4.3出现各种质量问题,配送的食品出现腐败变质、混有异物、含有毒有害物质、寄生虫或微生物超标、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掺假掺杂伪造、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或超过保质期等情况的。
4.5、服务承诺要求
4.5.1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提供的质量标准,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
4.5.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5.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甲方有权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4.5.4供应商必须按照学校食堂管理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因为供货因素影响学校正常运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4.5.5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五、供应商配送车辆和配送要求
4.1、运输车辆为厢式冷藏货车或厢式货车;
4.2、车体内外干净、整洁、定期消毒。
4.3、不得人货混装。
4.4、配送人员有健康证;
4.5、为便于装卸,各个配送点的货物在车内应整齐码放在一起,不得杂乱无章。
4.6、配送时间:以甲方要求配送时间
六、验收地点、验收方式要求
6.1、验收地点:甲方指定送货地点,民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指定地点;
6.2、验收方式:民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验收员现场验收;
6.3、牛肉数量以到达指定配送地点验收合格标准净重为准。
七、质保服务要求
7.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提供完整的质量保证流程,确保成果达到要求。
7.2、服务时间承诺:要求肉如出现不合格,供应商必需在30分钟内给予响应,3小时内到位。须明确现场响应的时间,在承诺响应时间内不能到达或完成服务的惩罚措施。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本)
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中标人) 签约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年 月 日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组织 (项目名称)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招标编号:HNHY(HTS)JYJ2020-07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合同设备(货物)
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下表中所列设备(货物)及负责安装调试。
设备(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产地厂家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随机配件 |
交货地点 |
交货 时间 |
… |
2、合同总价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即RMB¥ 元,该合同总金额是设计、设备(货物)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卸、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与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3、合同组成
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它有关合同设备(货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4、技术要求
乙方所提供设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环保要求及甲方的技术要求,并提供设备(货物)的厂试测验报告。所有设备(货物)及服务不得侵犯第三方版权、专利、税费等。
5、合同货物、设备(货物)的包装、交货、验收
5.1 合同设备(货物)的包装
货物、设备(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 合同设备(货物)的交货
5.2.1 乙方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5.2.2 乙方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5.3 合同设备(货物)的安装调试
5.3.1 乙方负责合同项下的安装调试,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5.3.2 乙方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它设备(货物)、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5.4 设备(货物)的验收
5.4.1 合同设备(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并移交所有资料文档后XX个工作日内验收,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
5.4.2 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后延。
5.4.3 如果合同设备(货物)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装,以保证合同设备(货物)安装调试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4.4 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5.4.5 进口产品必须具备省级(或相当于省级)商检部门的检验证明。
5.5 如乙方没有及时提供相关证件(如商检证等),有可能影响验收进程,所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6 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 乙方保证合同货物、设备(货物)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所有设备(货物)要求原厂商现场验货、安装和测试,并提供验收证明。每台货物包装上装订名牌(内容包括:制造商、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乙方应提供货物的随箱清单、用户手册、保修卡(或保修文件)、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乙方不能完整交付上述资料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付货。
6.2 合同设备(货物)免费保修期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质保2年(用户单位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免费保修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保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派员到现场维修。
下列情况乙方不负责免费保修:
(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确使用方法而引致设备(货物)故障损坏;
(2)擅自改装设备(货物);
(3)各种人为因素或天灾等外来因素造成的损坏。
6.3 货物交付使用后以书面形式承诺售后服务,实行终身维护:
设备(货物)维修响应时间:①工作时间(10:00-20:00,节假日除外)30分钟内故障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4小时内处理完毕;②非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内为1小时内故障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24小时内处理完毕。
6.4 所有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到现场保修,即乙方派员到甲方设备(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5 因设备(货物)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当地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设备(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设备(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房担。
7、培训
乙方为甲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主要内容为设备(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货物)安装现场或按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8、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每笔款项以人民币支票方式支付,合同设备(货物)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并完成安装,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凭:
1、合同;
2、验收合格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3、中标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复印件,加盖采购人公章。
9、技术服务
9.1 乙方应派员到甲方指定地点配合工作。
9.2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合同执行进度计划,再配合甲方及有关单位,以此做好合同执行进度上的配合工作。
10、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10.2 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11、索赔
11.1 如有异议,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
11.2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有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1.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2、违约与处罚
12.1 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办理政府集中支付手续,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3‰的违约金。
12.2 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的违约金。
12.3 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
12.4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
12.5 乙方未能交付货物,则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7.5%的违约金。
13、合同终止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14、法律诉讼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由和田县仲裁委员会或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或诉讼任选一种)。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15、其它
15.1本合同正本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二份,财政局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注: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第四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