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购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三次)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宝鸡市高新五路永泰铭苑3期20-1-7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2-30 14: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FCG-麟游县-2020-00044
2、项目名称:购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三次)
3、预算金额:501,6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购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三次),1次, 采购预算: 501,600.00元, 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医院门诊、住院等区域物业服务,内容包括: 第一部分:医院保洁、洗涤消毒、绿化维护服务 第二部分:医院安全保卫及车辆出入门禁管理服务 第三部分:水、电、气消防、电梯安全及运行服务 第四部分:食堂运行服务(此项目费用不包含在采购预算内)等服务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1-10 09:00:00 至 2022-01-09 17: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3、银行资信证明:提供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连续6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税收缴纳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连续6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本单位证明(被授权人2019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 2、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12-16 17:00:00 止
地点:宝鸡市高新五路永泰铭苑3期20-1-701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谢绝邮寄。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12-30 14:30:00
地点:宝鸡市高新五路永泰铭苑3期20-1-701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麟游县中医院
地址:县城东大街14号
联系人:麟游县中医院经办
电话:0917-796313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18685409897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鑫益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宝鸡市高新五路永泰铭苑3期20-1-701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
鑫益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