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1年蔬菜、副食品供应商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1 11:21
代理机构:
项目编号:ALCG-XZTZ2020139
采购方式:
公告类型: 中标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LCG-XZTZ2020139
二、项目名称:阿里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1年蔬菜、副食品供应商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西藏融信生态农业建设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札达县托林居委会462号
优惠率:蔬菜类14%,肉类6%,禽肉蛋类9%,水产类11%,冻品类12%,水果类11%,干副调料(含干货类)11%,饮品类6%。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阿里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1年蔬菜、副食品供应商采购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
五、评审专家名单:马冶欢、黄勇、石庆芳、孙福权、王明雄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28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一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里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滨河南路4号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18008976818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西藏同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里地区狮泉河镇老干局格吉巷
联系人:雷 鹏
联系电话:17740776869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 鹏
电 话:17740776869
十、附件
招标文件
1
阿里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1 年
蔬菜、副食品供应商采购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ALCG-XZTZ2020139
采 购 人:阿里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代理:西藏同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零二零年十一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7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
二、供应商须知.......................................................................................................................11
1.适用范围...................................................................................................................11
2.定义...........................................................................................................................11
3.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1
4 合格的供应商........................................................................................................... 11
5.投标费用...................................................................................................................12
6.保密...........................................................................................................................12
7.语言及计量...............................................................................................................12
8. 知识产权.................................................................................................................12
9.供应商的风险.......................................................................................................... 13
10.政策鼓励.................................................................................................................13
11.投标限制.................................................................................................................13
12.质疑和投诉............................................................................................................ 13
13.招标文件的构成.................................................................................................... 13
14.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4
15.答疑会和现场勘察................................................................................................ 14
16.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4
17.投标文件的编写及格式........................................................................................ 14
18.投标文件的密封.................................................................................................... 15
19.投标报价规定........................................................................................................ 15
20.投标文件递交、修改............................................................................................ 15
21.投标有效期、保证金、履约保证金....................................................................16
22.开标.........................................................................................................................16
23.评审.........................................................................................................................17
24.中标.........................................................................................................................17
25.中标通知.................................................................................................................18
26.开标、评审过程的监控........................................................................................ 18
27.废标的情形............................................................................................................ 18
28.无效投标的情形.................................................................................................... 18
3
29.签订合同.................................................................................................................18
30.履行合同.................................................................................................................19
31.验收.........................................................................................................................19
32.特别说明.................................................................................................................19
33.样品(如果有).................................................................................................... 20
第三章评审办法.......................................................................................................................21
一、总则...................................................................................................................................21
二、评审方法...........................................................................................................................21
三、评审程序...........................................................................................................................22
四、 废 标...............................................................................................................................29
五、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的义务...................................................................... 29
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遵守的工作纪律.......................................................... 29
第四章 合同条款...................................................................................................................31
第五章 采购需求书.......................................................................................................- 41 -
一、采购内容清单及要求......................................................................- 41 -
二、配送要求..........................................................................................- 43 -
三、其他要求..........................................................................................- 43 -
四、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 44 -
五、报价要求..........................................................................................- 44 -
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44 -
七、付款方式..........................................................................................- 45 -
八、履约保证金......................................................................................- 45 -
九、其他.................................................................................................. - 45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46
一、投标函...............................................................................................................................48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书...................................................................................... 50
三、投标保证金.......................................................................................................................52
四、开标一览表.......................................................................................................................53
五、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及性能特点.................................................................................. 54
六、配送服务方案...................................................................................................................55
七、售后服务及承诺...............................................................................................................56
八、资格审查资料...................................................................................................................57
九、其他...................................................................................................................................58
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ALCG-XZTZ2020139
2.项目名称:阿里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1年蔬菜、副食品供应商采购
3.预算金额: 190 万元。
4.采购需求:蔬菜类、肉类、禽肉(蛋)类、水产类、冻品类、水果类、干
副调料(含干货)类、饮品等食材采购及配送,具体采购内容及数量以采购下达
的采购清单为准。
5.合同履行期限:1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履行合
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人员和技术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
库〔2019〕9 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 号)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7 日,每日上午 10:30 分至 12:
30,下午 16: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地点:阿里地区狮泉河镇老干局格吉巷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近 1年(2018 或 2019)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成立时间提供);企业 2019 年度至今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的 声 明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截图(查询方式:高级检索-案
由-贪污贿赂-全文检索输入内容包含公司名称,法人名称,委托人名称);根据
5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投标
人无违法记录并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以上三大网站任何一个网站出现对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出现过行政处罚记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
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以上资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购买
文件时还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以备查验)。
售价:850 元人民币/包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10 日 10 时 30 分
地 点:西藏同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日月湖小
区北区六排四号)
五、开启
时 间:2020 年 12 月 10 日 10 时 30 分
地 点:西藏同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日月湖小
区北区六排四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里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 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滨河南路 4号
联 系 人: 熊先生
电 话: 18008976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同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
地 址:阿里地区狮泉河镇老干局格吉巷
联 系 人:雷鹏
电 话:177407768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鹏
电 话:17740776869
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具体信息或数据
1 项目名称、编号
项目名称: 阿里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1 年蔬菜、副食品供应商
采购
项目编号:ALCG-XZTZ2020139
2 采购人
采购人:阿里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滨河南路 4 号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18008976818
3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西藏同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日月湖小区北区六排四号
联 系 人:雷鹏
联系电话:17740776869
4 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经费
5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
分
采购内容:蔬菜类、肉类、禽肉(蛋)类、水产类、冻品类、
水果类、干副调料(含干货)类、饮品等食材采购及配送,具
体采购内容及数量以采购下达的采购清单为准。详细采购需求
详见第五章。
6 采购预算 190 万元。
7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8 采购质量要求 符合采购人需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9 合同履行期限 1 年
10 投标有效期 60 天
1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人员和技术能力。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信用中国”网
8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具体信息或数据
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12
招标代理
服务费
1、本次采购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按中标价的 1.5%
支付。
2、支付时间:发放中标通知书时。
13 政策鼓励 /
14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
修改
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
潜在供应商,不足 15 日的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15 投标文件组成
1、正本 1 份、副本 4份,投标文件电子版 2份。
2、供应商还需单独提供开标一览表 1 份(含投标函;开标一览
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供唱标时使用。
16
投标文件的编制及
格式要求
1、签字盖章
(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法定名称)章
(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
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磋商而不委托代理人参与磋商,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
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2、“投标文件格式”
(1)供应商不得对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
(2)供应商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
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供应商填写的内容,不得与
投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
(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供应商填写的内容,
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
(空白)。
9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具体信息或数据
(4)投标文件应对投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
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
(5)投标文件所附证明应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内容不完
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磋商小组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核验。
17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
标记
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 A4 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
除外)编制和复制。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无线胶装方式
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
零散页。
2、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次序
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
明次序及册数。
3、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
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修改
的投标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
4、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加盖骑缝章并分开包装,正本一个
包装,副本一个包装,电子光盘与响应一览表一起封装一个包
装。
封面要求: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所投标包、日期
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在封套的封口处
加盖供应商单位章(鲜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电
子光盘应单独密封注明项目及企业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不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响应一览表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18 报价规则
本次采购采用折扣报价,最低优惠率:蔬菜类 12%、肉类 5%、
禽肉(蛋)类 8%、水产类 10%、冻品类 10%、水果类 10%、干副
10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具体信息或数据
调料(含干货)类 10%、饮品类 5%。
19
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12 月 10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西藏同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20 投标保证金
1、金额:3万元
2、递交方式:转账或保单保函
户名:西藏同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0158000409100035466
3、供应商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按规定将保证金交纳至西藏同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
账户,转账单上必须备注“投标保证金”字样及项目编号、标
包号。
4、退还方式:请各供应商将公司开户许可证及保证金转款凭(中
标供应商还须提供采购合同原件)证发送至我公司邮箱
185303909@qq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告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
标供应商保证金,中标供应商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
日内退还。
21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金额:合同价的 5%-10%。
履约担保形式:转帐
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前 7 日内由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人指
定账户。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
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
数额的,供应商还应对超过部分予赔偿。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方
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在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采
购合同中明确。
22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0 年 12 月 10 日 10 时 30 分
地点:西藏同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23 评审委员会的组成
评审委员会由 5 名专家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人,其余 5人
从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1
二、供应商须知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招标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
次招标的采购人为阿里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
构。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指西藏同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采购单位”:系“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人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向采购人提交了投
标文件的供应商。
2.5“设备”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一切设备及服务。
2.6“服务”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需承担的完成工程所需的设备、人工、
施工、辅材、运输、安装、测试、检验、调试、培训、维修、售后服务以及其他
相关业务。
3.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3.1 资金来源:本次采购为中央财政经费
3.2 采购标包划分、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5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采购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需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7 合同履行期限:1年
3.8 本次采购不允许分包
4合格的供应商
4.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
4.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
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3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并按照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递交了投标文件。
12
4.4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投标费用
5.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
的一切费用。
5.2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向供应商解释其中标/
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5.3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5.4 本次采购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6.保密
6.1 无论中标与否,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对招标文件负保密责任。
6.2 无论中标与否,供应商须对采购人的信息保密。
7.语言及计量
7.1 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
均须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
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国
外相关部门或机构颁发的无中文版本的相关专业证书或认证证书等除外,但应附
上相关中文描述说明),否则,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
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货币单位:
人民币)。
8. 知识产权
8.1 供应商应保证在项目使用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
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
纷。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
相关责任。
8.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8.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
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
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3
8.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
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9.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因供应
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
响应而导致发生影响投标得分、或投标被拒绝、或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的不利后果,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政策鼓励
/
11.投标限制
以下情形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1.1 联合体投标
1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11.3 为本次采购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
11.4 为本标段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供应商。
12.质疑和投诉
质疑、投拆活动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4 号令)规定
进行。
13.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
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的文件。本招标文件包括以
下内容:
13.1 招标公告
13.2 供应商须知
13.3 评审办法
13.4 合同条款
13.5 采购需求书
13.6 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4.1 款和第 14.2、14.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作
14
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4.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的情况,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邮件、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
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或者修改,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修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的,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
潜在供应商。不足 15 日的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14.2 供应商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 10 天,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或采购代理如果认为
确认有必要进行修改时,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发放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
应商。修改内容如影响潜在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采购人将按 14.1 要求顺
延投标截止时间。
14.3 本次采购的所有澄清、通知均以书面形式发出,在代理机构办公现场
领取澄清、通知的,应根据工作人员要求填写领取登记表;以其他媒介形式收取
澄清、通知的,应在收到文件后 6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确认己收到该澄清、通知。
15.答疑会和现场勘察
本项目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和标前答疑会。供应商如有疑问请按 14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的规定提出。
供应商可自行了解项目情况,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不就供应商就现场或市场
了解的任何情况、信息所做出的推断负责。
16.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编写及格式
17.1 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格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2 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
17.3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打印文本(供应商自行决定采用彩色或黑
白打印),为减少供应商投标文件编制工作,投标文件副本可为正本签字盖章后
的全本黑白复印件,但所有正、副本均须加盖骑缝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
理人签字。
投标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均应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并由法定代
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因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
应商自行承担。
18.投标文件的密封
18.1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包号)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18.2 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贴密封条,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封口处签字。
18.3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将有可能被拒绝,由此造成
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9.投标报价规定
19.1 供应商开标一览表中的为一次性报价。
19.2 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9.3 投标报价应包括产品的包装、运输、人工、保险、税金、售后服务等
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19.4 本次采购采用折扣报价,最低优惠率:蔬菜类 12%、肉类 5%、禽肉(蛋)
类 8%、水产类 10%、冻品类 10%、水果类 10%、干副调料(含干货)类 10%、饮
品类 5%。
20.投标文件递交、修改
20.1 供应商应在开标当日且在本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
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递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投标截止时间以
16
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采购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参加开标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二代身份证按时参加开
标会,并在采购人按开标程序进行身份信息确认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出席开标会。
20.2 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或撤回;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
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前述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21.投标有效期、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21.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
改其投标文件。
21.2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办理投标保证及履约保证金交纳
及退还金手续。
21.3 供应商若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开标后供应商撤回其投标文件;
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供应商明知非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而投标的;
由于中标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有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及活动的;
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的;
发生其它违规行为,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认定的。
21.4 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
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2.开标
22.1 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会。开标会由采购代理
机构工作人员主持,并邀请相关监督人员参加。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参加,参加开
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供应商参加开标会的代表应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上委
托的代理人本人。供应商未参加开标会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2.3 开标时,采购人或供应商自主推荐代表及现场监督人员共同检查投标
17
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宣布检查情况。未按投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的投标文件
将被拒绝。
22.4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
标文件,并清点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投招标文件要求的,代理机
构工作人员将如实在开标记录表上记录,并做为专家符合性检查的依据。
22.5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开标一览表”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
以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做好
开标记录。
22.6 所有投标文件唱标完毕,如供应商对宣读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
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误,经现场核实,当
场予以更正。
22.7 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记录确认无误后,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应签字确认。
供应商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拒绝签字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认可整个开标过
程。
22.8 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还给供应商。
23.评审
23.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次招标内容及项目特点,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
号)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2 评审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
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审委员会根据最终得分推荐前 3名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
商。
23.3 评审程序
评审委员会将依照以下程序进行评审:待临时抽取的专家到齐后,成立评审
委员会,宣布评审纪律要求、推荐主任委员。具体评审内容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24.中标
24.1 中标原则: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
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拟中标供应商。
24.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报送采购人。采
购人在接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按评审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
18
单中的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内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发出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25.中标通知
25.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
投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
事项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2 中标供应商如果改变中标结果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25.3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不
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26.开标、评审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的开标地点为西藏同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供应商在开标、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招评审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
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处罚。
27.废标的情形
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符合资质资格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介上发布公告,并说明废标
的理由。
28.无效投标的情形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未按照投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或未按规定地点送达的;
投标文件的组成不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
29.签订合同
29.1 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修改或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
19
的依据。
29.2 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承诺的条件以采购人发出的中标通知
书规定时间及其它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9.3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符加的签约条
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
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9.4 招标文件所附《合同主要条款》是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
本条款,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请供应商参加投标前慎重考虑相关商业风险。
30.履行合同
30.1 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
行合同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0.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
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1.验收
验收由采购人负责,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
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发生的检测费、
劳务费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2.特别说明
32.1 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
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一型号(或版本)
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同一品牌同过资格审查后的报
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售后服务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
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同一品牌同一
型号(或版本)产品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同
一家原生产厂商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
为有效供应商。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
心产品,核心产品列表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
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20
32.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
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2.3 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处以采购金额千
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标后发现的,中标
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9 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
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32.4 供应商的以下行为属于提供虚假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不是本法人所拥有;
(2)需提供样品的样品与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不符的;
(3)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与实际提供货物不符的;
(4)提供虚假的授权文书的;
32.5 采购人不就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所做出的任何推论、解释和结论负责。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对采购人、采购代理对有关问题的口头
解释所造成的推论和误解带来的损失承担责任。
33.样品(如果有)
33.1 样品的封装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2 样品的递交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3 样品的退还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
第三章评审办法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等法
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
2.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采购人依法
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组成
情况详见供应商须知 23 评审。
3. 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
和标准对待所有供应商。
4. 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
下列职责: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
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
为;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5. 评审过程独立、保密。
6.评审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供应商而言,除评审委员会要求
其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
他外部证据。
二、评审方法
本次采购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22
三、评审程序
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1.1 评审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
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的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
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1.2 除评审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
和理由停止评审。
2.资格性检查
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
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
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审查内容如下:
审查项目 是否合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与本
次采购相应的经营范围及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
能力、资金、管理能力、经验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或承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 1 年(2018 或 2019)经审计
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人员和技术能力: 提供了可充
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019 年度至今任意
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
供了有效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
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上述网站信息截图。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提供“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综合评定
23
3.符合性检查。
3.1 评审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投标文
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
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
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评审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标准
1 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包括形式及金额);
2
投标文件编码、
签署、盖章及组
成
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位置编码、加盖供应商公章和(/
或)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人名章的;投标
文件的组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未超过预算金额(招标文件有最高限
价的,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
4 附加条件 投标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 投标文件装订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完整且关键字迹清晰;
8 备选方案
供应商不得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
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者多个报
价;
9 投标内容 满足采购需求的要求
10 合同履行期限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1 其他无效情形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结论(通过或未通过)
4.详细评审
4.1 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及对评审因素的理解,对每个有
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独
立的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
序
号
评审项 权重 评审办法
24
一 报价 32
1、根据企业填报的对各类采购项的优惠率进行评审。
优惠率等于最低优惠率的得 2分,每高于最低优惠率
1%加 0.5 分,每项最高加 2 分。任意一项优惠率低于
最低优惠率,则报价得分为 0分。
二 配送服务方案(36 分)
1 配送方案 2
配送计划条理清晰、产品分类明确,配送人员、路线、
安排得当,当接到消防支队驻狮泉河各单位需要配送
副食品物品时,原则上能在 30 分钟以内到达,能按时
保证货物供给,货物储备(或采购货源点)充足,能
保证产品的充分供应、货物出现紧缺时,有行之有效
的应急保障方案的得 2 分;配送人员安排合理、线路
规划不完备、计划不详细或人员安排不足的得 1 分;
没有线路安排或人员安排的得 0分。
2
食品安全保障
方案
15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方案,从卫生
安全管理制度、卫生防疫体系、原材料管理、紧急情
况的处理等方面进行评审,以上措施全部具备的得 5
分,少一项不得分。
2.保障措施准备充分、计划合理,表达条理清晰、逻
辑性强,关键节点把控准确,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强,防范措施预见准确、处理方式得当的得 10 分;服
务质量保证措施明确、系统,对服务质量能有实质性
的保证的得 6 分;有完整的质量保证系统,保证措施
有针对性,但不全面的得 3 分;措施流于形式的得 1
分。
3
供货期
保证措施
5
供货保证措施具有针对性、能保证各个季节的供应,
货源充足,出现市场价格波动时,能有预防措施,并
能优先保证产品供应,每次送货时工作程序、时间安
排合理,有针对性的得 5 分;供货有保证措施,表述
清楚的得 2.5 分;没有措施或措施不合理或没有保障
性的得 1分。
4
产品质量保
证、保鲜方案
10
方案中具备健全且行之有效的质量保证措施、食品保
鲜措施,方案表述准确、条理清晰,体系完整,措施
得当,各个环节衔接紧密,措施行之有效的得 10 分;
有完整的措施,具备针对性及预见性,能保证产品质
量的得 6 分;措施简单,有条理,有相应的处理方式
的得 3分;没有措施或措施不得当的得 1分。
5
应急计划与应
急采购预案
4
内容应包括特殊产品、特殊季节、特殊要求(临时增
加)的采购、发生交通意外情况下的产品配送保证等
内容,应急时间安排合理,处理方式得当、组织得力、
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强的得 4分;有应急预案,处理程
序简单、能满足需要的得 2分;没有预案或处理方式
不切合实际的得 0.5 分。
25
三 供应商综合实力 (25 分)
1 业绩 14
供应商每具有 1 个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年度配送业
绩的得 2分,最多得 14 分。(提供配送合同及合同期
限内任意 1个月发票证明。
2 配送车辆 5
1、供应商每提供 1 台货车(准载 1.5T 及以上)得 1
分,最多得 2分。
2、提供其它机动车辆的每台得 1分,最多得 2分。
3、提供 1台冷藏运输车得 1分;提供租赁合同。
3 配送人员 3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具有健康证明的专业采
购人员(含应急替换人员)数量情况进行评分。配备
人员 2人得 2分,每多配 1 人加 0.5 分,最高加 1 分
(应提供配备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
4 供应保证 3
供应商拥有(或合作)蔬菜基地的得 2 分;拥有(或
合作)农牧养殖基地的得 1分。
注:提供合作协议及产权证明文件。
四 售后服务及承诺(7分)
1 售后服务方案 7
1、供应商应根据本次采购的类型制定售后服务方案,
售后服务内容涉及本次采购产品的所有类型,包括售
后服务承诺、货品的替换方案、电话回访、过期产品
的更换、变质食品的处理、服务人员的安排等。
制度等措施,措施详细具体,针对性强,能完全满足
项目售后服务需求的得 7分;措施片面、不详细的得
4分;措施笼统,不具系统性的得 1分。
5.评审过程注意事项
5.1 比较与评价。评审委员会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通
过资格性检查与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
比较与评价。
5.2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
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进行重点复
核。
5.3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
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工作方案得
分高低排列;工作方案得分相同的,按业绩人员得分高低排列;其余得分均相同
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
26
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
购人的书面同意,评审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
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5.4 出具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
位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审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五)评审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六)评审委员会授标建议;
(七)报价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
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
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
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
审结果。
5.5 评审争议处理规则。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
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
的评审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
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
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5.6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5.6.1 在评审过程中,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
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
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5.6.2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
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
27
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
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6.3 评审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
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
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审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5.6.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
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
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
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 2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
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
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
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审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供应商投标报价,
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
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7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
低于成本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
在评审现场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
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
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
28
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
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
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
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
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
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
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8 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5.8.1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评审委员会拟出具评审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
应当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
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
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审委员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
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审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
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审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
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
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
评审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
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
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5.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
评审委员会已经出具评审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29
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四、 废 标
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介发布废标公告,并公告
废标的理由。供应商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
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2.对于评审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
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五、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的义务
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
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
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
违法违规行为;
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
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遵守的工作纪律
遵行《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30
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
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
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
评分,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规
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服从评审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
监督。
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
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31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人名称) 以 (政府采购方式)
对 (同前页项目名称) 项目进行了采购。经 (相关评定主体名称) 评
定,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 (采购人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和 (中标供应商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
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
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
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中标通知书;
1.1.3 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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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标的名称: ;
1.2.2 标的数量: ;
1.2.3 标的质量: 。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序号 分项名称 分项价格
总价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 付款方式: ;
1.4.2 发票开具方式: 。
1.5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 履行期限: ;
1.5.2 履行地点: ;
1.5.3 履行方式: 。
1.6 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
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
供服务价格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
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
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
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
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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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
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
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
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
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
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
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
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
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
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
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
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
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
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7.1 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
仲裁规则裁决;
1.7.2 向 (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
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 人民法院起
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
甲方: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34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约定送达地址: 约定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 “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
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
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
2.1.3 “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
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
公共服务。
2.1.4 “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
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
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
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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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
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
准。
2.3 知识产权
2.3.1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
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
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4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4.1 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
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
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4.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
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5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 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2.6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6.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
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6.2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6.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
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
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
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
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7 质量保证
2.7.1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
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7.2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
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8 延迟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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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
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
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
2.9 合同变更
2.9.1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
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
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 10%;
2.9.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
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
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0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
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
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
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1 不可抗力
2.11.1 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
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1.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1.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
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1.4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
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
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2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3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
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
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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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合同中止、终止
2.14.1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4.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
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
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5 检验和验收
2.15.1 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
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
2.15.2 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
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
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
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15.3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
专用条款。
2.16 通知和送达
2.16.1 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 发
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
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
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
2.16.2 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
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
2.17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7.1 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7.2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18 履约保证金
2.18.1 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
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提交不超过合同价 10%的履约保证金;
2.18.2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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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2.18.3 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
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
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19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9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
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
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约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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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参考样本(货物类)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供应商 项目及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
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验收组织形式
□自行简易验收
□验收小组验收
分期验收 是□ 否□ 分期情况 共分 期,此为第 期验收
验收内容
货物清单
品牌、型号、规格、
数量及外观质量
技术、性能指标
运行状况及
安装调试
质量证明文
件
售后服务承诺 安全标准
合同履约时间、地
点、方式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专业检测机构情
况说明
存在问题
和改进意见
最终结论 合 格□ 不合格□
验收小组
成员签字
代理机构意见 采购单位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单位公章)
供应商确认:
(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说明: 1.该表为货物类项目履约验收的参考样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
2. “采购代理机构意见”,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自行组织的,无需填写该项内容及加盖公章。
- 41 -
第五章 采购需求书
一、采购内容清单及要求
(一)食品类别
以上食材采购内容及数量,以采购人每次下达的采购清单为准。
(二)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蔬菜类
成熟适度、新鲜脆嫩、外形色泽良好清洁、无影响食用的病虫害、无机械损伤,农药
残留限量满足国家最新相关标准。
2、肉类
肉质有弹性,手指轻按,凹陷地方马上恢复,脂肪为白色或乳白色,整体色泽光润,
切面红色、微微湿润但不粘手;具有猪(牛、羊等)肉固有气味,无异味;无淤血、无注
水,无寄生虫。配送的鲜肉类必须在定点屠宰场(或宰杀店)宰杀加工,并经动物卫生检疫
机构检疫合格,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和屠宰场印章,并附有《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
3、禽肉(蛋)类
(1)鲜鸡肉类
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淡黄或灰白色,肌肉切而发亮。外表微干或微湿,不粘手,
弹性良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正常气味。无长毛及毛、毛根、口腔及宰杀刀口无血污
杂质,无紫斑瘀血净腔禽腹内无过多脂肪,腹下刀口,不过长,刀口整齐,重量在 0.85KG
品目 内容描述
蔬菜类 各类绿色蔬菜、瓜果等;
肉类 猪肉类、牛肉类、羊肉类等;
禽肉(蛋)类 鸡类、鸭类、鹅类等家禽;禽蛋类等;
水产类 鱼类、虾类、黄鳝、蛙类、贝类等;
冻品类 禽类、鱼类等;
水果类 各类水果;
干副调料(含干货)类
干货调料、豆制品、半成品、调味品(食盐、味精、酱油、
醋、糖等)等。
饮品类 乳制品饮料、果浆、碳酸饮料等
- 42 -
鲜鸡当天杀当天送。
(2)鹅/鸭类
眼球平坦,皮肤有光泽,乳白或淡红色,肌肉切而有光泽。外表稍湿润,不粘手,指
压后凹陷立即恢复。鸭固有的正常气味,无长毛及绒毛,毛根口腔及宰杀刀口失血污、无
紫斑瘀血、净膛、腹内无过多脂肪、腹下刀口,不过长,刀口齐整,土番鸭重 5-6 斤左右。
(3)禽蛋类
外壳完整、洁净,将鲜蛋打开之后,蛋壳内部应为纯白蛋,不能有斑点或污浊,卵白
透明,卵黄膜不破裂,卵黄卵白分明,不能有血管形成,不能有腐败等异臭味。光照试验:
右手持蛋,左手遮盖光线透视,新鲜蛋整个呈微红色,陈蛋有暗影,腐蛋暗影更多或不透
明。振荡试验:将蛋握在手中,使其摇动,新鲜蛋无哑板声,内容物无流动感,无活动声;
陈旧蛋由于水分蒸发,内容物缩小,有振荡声。特殊说明:中标供应商只能配送白壳蛋,
不允许配送黄壳蛋。
4、水产类
(1)鱼类:游水生猛,对外界刺激敏感,无翻肚;无嘴烂及其它外表损伤。鱼鳞完整
有光泽,不易脱落,眼隔膜有光泽、透明,眼球突出;腹部坚实不膨胀,肛门内部洁净无
异常红尾。大小均匀。
(2)虾类:游水快,对外界刺激敏感;头尾完整,有一定弯曲度;虾眼突起,虾身较
挺,肉质坚实;虾壳发亮、发硬,呈青绿色或青白色。
(3)蛙类:大小均匀,没有伤痕,没有异味,表皮光滑,有较强的跳动活力。
(4)黄鳝:体色正常,体态完整,在水中头朝上直立,捞离水后,挣扎有力,身上黏
度较多,个体较大。
(5)贝类:肉质新鲜,无臭味,两贝壳相碰发出实响,且响声均匀,在静水中会伸出
触角;表面清洁完整,无寄生物,外观完美,有光泽。
5、冻品类
无杂质、异味,冻品物资包装完整,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和 QS 标识齐全明晰,
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检查标准。
6、水果类
色泽鲜艳,形体完整,无腐烂、霉变、异味、虫蛀、寄生虫,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检测
标准。
7、干副调料(含干货)类
- 43 -
干货调料品主要检查包装上注明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规格、生产地等相关内容。干
菜、大料、干货等散装的料品是否有发霉、变质的现象。
散装的料品里面不能含有杂质、小石子,干燥度、色泽正常,无异味等。
8、饮品类
包装完整,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和 QS 标识齐全明晰,符合国家最新饮品相关
检查标准。
二、配送要求
(一)供应方式:供应商按照采购人预约的数量按时将食材配送至采购人食堂。由厨
房值班员现场监督复称、验收、签字、入库后,供应商方可离开采购单位食堂。
(二)供货时间:供应商应保持相对稳定的进货渠道和充足的货源。一般情况下,采
购单位应提前 12 小时将所需货物的数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于每日早上 10:00 时之前
将所需食品配送到指定地点。如遇紧急或者补货情况,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迟
供应采购单位所需货物。配送时间不分节假日,全年 365 天配送。
(三)配送车辆及人员:供应商须配备配送人员至少 1名、配送车 1 辆,实行专人专
车配送;配送人员无犯罪记录,配送车辆车况良好且无违章记录等,承诺配送人员和车辆
遵守采购人相关规定。配送人员及车辆进入采购单位后,若发生因自身原因引起的安全事
故,采购单位概不负责。(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配送方案,配备人员个人简历、学
历、健康证、身份证复印件资料,配送车辆需提供行驶证及车辆照片;以上证件复印件盖
鲜章)
(四)投标供应商需制定应急物资配送保障预案,须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组织配送服务,
供应商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配送服务。
三、其他要求
(一)在为采购人服务期间公司内部所出现的劳资纠纷、经济纠纷等行为与采购单位
无关,不得影响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三)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
(四)供应商应按照上述服务内容的要求从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质量及安全保
证措施和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制定服务方案。
- 44 -
四、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合同签订后 1年内。
(二)服务地点: 业主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供货地点后,采购人工作人员应在供应商和食堂负责人在场情况下当面进
行感官检验、外观检验或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质量不能达到收货标准,采购单
位拒收配送物资,供应商应无条件迅速补充合格产品,不得影响正常开餐。若因供应商配
送不及时或质量问题更换货物,导致采购单位误餐的,误餐一次扣履约保证金 500 元。采
购单位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当场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提供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
责任,并赔偿所造成损失。
3、采购人组织定期或不定期货品抽检和送检。对检验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换货外,
需按双方约定予以处理。
4、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如西瓜等),在食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
供应商应作退换货处理。
5、凡按重量计量物资,均以物品净重方式计量结算。
五、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折扣报价,报价包含食材费、配送费、装卸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及
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
补偿。
每月 15 日前结算价格,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在每月 15 日前任 1天阿里地区/ 的
菜市场或超市中任意三家的同类产品的平均市场零售价(特价商品除外)平均价格,按照
成交折扣进行结算。
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所有商品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供应
商应作退换货处理。
2、因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全部法律责任。
3、产品保质期应超过采购单位正常使用的日期。
(二)售后服务内容
- 45 -
1、因市场特殊原因,个别食材品种不能及时提供,供应商应主动与采购单位沟通协调,
更换品种,满足采购单位需要。
2、物资验收中不合格产品,供应商按照采购单位规定时间内调换,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3、因配送物资质量导致出现食品安全事故,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
七、付款方式
本项目由采购单位付款,采购金额为预估数,采购单位根据市场定价和采购量分月份
据实结算,结算方式如下:
1、供应商按照采购合同交货后,由采购人验收人、供应商在日交货清单签字确认;日
交货清单必须要有双方签字,否则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2、本项目采用按月结算,供应商次月 7日内,根据日交货清单和双方核定的定价出具
月结算清单,月结算清单须供应商签字、食堂负责人签字确认才能作为结算依据;并开具
发票、向采购单位申请付款。
3、采购单位对供应商提供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 10 工作日内、以对公转账方式向供
应商支付款项。
八、履约保证金
(一)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 5%-10%
(二)缴纳履约保证金方式: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之前通过转账
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从供应商账户提交,不得使用现金进账。履约保证金账户在签订合
同时由采购人提供。
(三)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服务期结束后全部返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四)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未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
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的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九、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
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4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XX 项目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 字)
时 间: 年 月 日
47
目录
格式自拟
48
一、投标函
(采购人名称) :
________(投标单位全称)授权______(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职务、职称)
为授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_______(招标项目)投标的有关活动。为此: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拆扣率 参与投标,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项目,修补项目的任何缺陷,达到质量要求。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 日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4.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并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
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5.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
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我方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选择其他潜在中标人。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我方自
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选择其他潜在中标人。
(3)我方承诺踏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合同,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在合
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项目。
(4)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招标服务费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5)我方承诺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中标合同,否则采购人可视为我方自动
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选择其他潜在中标人。
(6)我方承诺设备所采用的专利技术均合格有效,所有技术应用和法律风险由
我方承担。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证明、陈述及相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
准确。若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 __ 电话:___ __ 传真:_________
8. (其他补充说明)。
49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50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51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
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
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自 年 月 日生效。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52
三、投标保证金
附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
53
四、开标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折扣率
投标保证金
合同履行期限
注:1.供应商必须按表中规定格式完整、清晰、填写所投设备的所有实质性内容;
2.投标总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
3.开标一览表不得填报有选择性的报价方案。该表中的报价应与投标文件中
的报价完全一致,否则将以开标一览表价格为准。
4.此页开标一览表除附于投标文件正副本中外,还必须按此格式单独密封封
装用于开标时唱标。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54
五、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及性能特点
注:格式由投标单位自行确定。
55
六、配送服务方案
格式内容自拟
56
七、售后服务及承诺
格式内容自拟
PAGE 6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供应商营业执照
(二)供应商相关证书
(三)类似项目业绩情况
注:所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应真实有效。若经查证不实,将取消投标资格。
如评审委员会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有疑问,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进
行核查,如供应商无法提供证明材料,评审委会有权认定所提供的业绩无效。
(四)近一年财务状况
提供近一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五)拟投入的主要人员信息
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的规模、内容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安排相应的技术人
员,所投入的人员必须能保证采购项目能按期完成安装调试。如中标供应
商所投入的人员数量不能满足项目按期完工需要,采购人有权要求增加相
关人员的数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并要求增加相应的费用。
(六)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信息
(七)其他内容
PAGE 6
九、其他
中小企业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
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监狱)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
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工业类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详
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第
四条第二款)。
PAGE 6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PAGE 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
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
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 61 -
十、其他材料
供应商应自行编制投标文件格式未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供应商须知
1.适用范围
2.定义
3.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4合格的供应商
5.投标费用
6.保密
7.语言及计量
8. 知识产权
9.供应商的风险
10.政策鼓励
11.投标限制
12.质疑和投诉
13.招标文件的构成
14.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5.答疑会和现场勘察
16.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7.投标文件的编写及格式
18.投标文件的密封
19.投标报价规定
20.投标文件递交、修改
21.投标有效期、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22.开标
23.评审
24.中标
25.中标通知
26.开标、评审过程的监控
27.废标的情形
28.无效投标的情形
29.签订合同
30.履行合同
31.验收
32.特别说明
33.样品(如果有)
第三章评审办法
一、总则
二、评审方法
三、评审程序
四、 废 标
五、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的义务
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遵守的工作纪律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采购需求书
一、采购内容清单及要求
二、配送要求
三、其他要求
四、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
五、报价要求
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七、付款方式
八、履约保证金
九、其他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开标一览表
五、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及性能特点
六、配送服务方案
七、售后服务及承诺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