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我单位受采购人(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委托,拟对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服务(LZZC2020-G3-000647-DSGS)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内容(详见附件)予以预公示。所有潜在投标人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0年12月15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单位反映,以便我单位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要提交意见函,请携带贵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它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单位不予受理。
联系人:敬伟联系电话:0772-8857228
联系地址:柳州市海关路12号阳光100经典时代东区2栋1-21
广西德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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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德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
集中采购配送服务
采购编号:LZZC2020-G3-000647-DSGS
采 购 人 : 柳 州 市 第 一 看 守 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 月
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服务(LZZC2020-G3-000647-DSGS)
1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 4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 9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 20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 2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8
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服务(LZZC2020-G3-000647-DSGS)
2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
投标人应在广西柳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 ggzy.liuzhou.gov.cn 获取招
标文件,并于 2020年 月 日 9 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ZC2020-G3-000647-DSGS
项目名称: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556.8 万元/年
采购需求: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服务一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贰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事业单位除外)、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
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0 年 月 日 17 时 30 分止;
2. 获 取 方 式 : 供 应 商 可 登 录 柳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网 站
(ggzy.liuzhou.gov.cn)的“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政采公告”链
接,打开本项目的采购公告并点击下方的“获取招标文件”按钮,免费下载本
项目的采购文件。
3.注意事项: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按照主体资格证明上面的名称
(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
人身份证等)完整正确填写供应商名称;未在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下
载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具有投标资格;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
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 月 日 9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月 日 9 时 30 分,逾期送达将予以拒
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服务(LZZC2020-G3-000647-DS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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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经验证后递
交文件;
开标时间:2020 年 月 日 9 时 30分;
地点:广西柳州市新柳大道 115 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
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完整正确填写供应商单位全称(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须与递交投标文件时供应商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致;
未依法获取(下载)招标文件或递交投标文件与下载时填写的供应商全称不一
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已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
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交至保
证金专户,全称;广西德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开户银行:柳
州银行锦绣路支行,账号:7070 7500 0000 0000 1027;(以银行入账时间为
准)。
3.网上查询地址: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lzscz.liuzhou.gov.cn(柳州市政府采
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柳州市第一看守所
地址:柳州市南环路 108 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德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海关路 12号阳光 100 经典时代东区 2 栋 1-21
联系方式:0772-8857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敬伟
电话:0772-8857228
广西德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 月 日
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服务(LZZC2020-G3-000647-DS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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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为确保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伙房,在押人员的生活需求和伙房食品安全卫生,对柳州市第一
看守所在押人员伙房食品原材料统一采购及配送。
2、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地处柳州市南环路 108号,在押人员伙房位于第一看守所内,占地约 1600平方米,
分别设有食品储存室,食品加工烹饪区,消毒及食品分装区。第一看守所平均每日 1600余人就餐。
3、食品材料包括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伙房每日制作早、中、晚餐所使用食材,其中包括大米、
米粉、面制品、豆制品类,食用油类,鲜肉类,家禽类,鲜活水产品类,蔬菜类,禽蛋类,干货类,调
味品类等。
二、项目要求
(一)主要食材质量要求表
序号 食材类别 ▲质量要求
1
大米、米粉、面制
品、豆制品类
1、具有“QS”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2、大米质量必须符合 GB1354-2009标准,
3、大米卫生标准必须符合 GB2715-2005;
4、大米中的黄粒米限度为 2%;
5、米粒表面无横裂纹、无杂质、无异味、无虫蚀粒;
6、大米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类、分等储
存的要求,严防污染;
7、大米质量等级:
1)、在押人员:丝苗米,灿米三级;
8、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
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
9、产品须在保质期内,且剩余保存期不少于原有质保期的三分之二;
10、特殊要求:软度适中,不粘蒸饭盘,不粘饭勺,便于工作人员分装给在
押人员,不影响份饭工作;
11、交货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
2 食用油类
1、具有“QS”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2、花生油、大豆油质量必须符合 GB1534-2003、GB1535-2003标准;
3、食用油卫生标准必须符合 GB2716-2005;
4、食用油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类、分等
储存的要求,严防污染;
5、质量等级:
1)、在押人员:一级大豆油;
6、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
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
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服务(LZZC2020-G3-000647-DS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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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产品须在保质期内,且剩余保存期不少于原有质保期的三分之二;
8、交货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
3 鲜肉类
1、要求必须是当天屠宰的生鲜放心肉,交货时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生
猪定点屠宰证(猪肉类须提供)复印件,具有“QS”或“SC”食品质量认证
标志;
2、去除筋、杂物,肉质鲜嫩,不注水,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对于鲜猪手脚等,
必须去除一切杂毛污物,无异味,交货以干净、新鲜、大小适中为标准。
4 家禽类
1、无残留内脏(碎肝、肺等)、毛根、碎腊、粪便、头发等内/外源异物,无
血水、淤血、严重皮炎,个体破损、残缺等。品质形状饱满,表皮完整,无
严重破嘴、脖皮断裂、翅根断裂、腿断裂等现象
2、必须当天宰杀当天送货,运输过程要求进行冷藏保鲜,交货时须提供动物
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
5 蔬果类
1、叶菜类: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色泽正常;
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大白菜、卷心菜切开心不变黑,无腐烂情形,
无明显浸水现象;
2、根茎类(如香芋、土豆、莴笋):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新鲜,形态
大小均匀;
3、花果类(如西兰花、白菜花):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的色泽鲜
明,无发霉发黄;
4、瓜果类:外表光亮无斑点,有新鲜链接的秧,形状正常、大小均匀,无软
榻,成熟度适度,无腐烂,无污染,清洁,新鲜,无异味、无病虫损害;
5、蔬菜必须是新鲜无残叶腐烂现象,无农药残留及异味;
6、蔬果类农药残留不得超标,交货时需提供每批次蔬果类农药残留检测证明。
6 禽蛋类
1、规格要求:单个鸡蛋重 60g及以上;
2、蛋体要求:蛋体大小均匀,无斑点、无粪便、无血迹、无污染、无颜色差
异,蛋壳清洁,有外蛋壳膜,不破裂,蛋形正常,色泽鲜明;胚胎未发育;
3、蛋体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无异味;
4、健康状况:鸡群健康;
5、疫苗用药:严禁使用违禁药品,无公害、无药残、无激素。
7 干货类 要求色泽鲜艳、干燥有韧性,无破碎片、虫蛀、霉坏和泥土杂质。
8 调味品类
1、具有“QS”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正规知名厂商生产、品质良好,全部按标准规格包装;
3、产品须在保质期内,且剩余保存期不少于原有质保期的三分之二。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区标准等。
▲验收条件及标准
每批次供货时,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每批次质量自检报告单和检验合
格证明,以供采购人验收。
▲验收方法
1、中标人将食材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依据投标文件的承
诺、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初步质量验收及核对数量、价格,并按规定留样备
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服务(LZZC2020-G3-000647-DS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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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2、验收时,采购人对符合要求的给予签收,如食材有质量不合格、品
种规格不符、价格不符及数量不足等问题,采购人将不予签收;中标人应按
采购人的要求及时补货,其中鲜肉类、蔬果类、水产类等影响食堂当次供餐
需求的生鲜类食材中标人必须在 2小时内补齐,其它类食材须在当天下午下
班前补齐,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3、验收后,采购人不免除中标人的质量责任,不能认为质量已完全合
格,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食材存在其他问题的,中标人须及时到现场解决,
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退换货,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二)商务要求表
▲配送服务期限 贰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正式文件执行时间为准。
▲配送地点
柳州市南环路 108 号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伙房食材屯放区,并按
照要求堆放整齐。
▲配送时间
按采购人事先提供的食材采购计划清单,于每天早上 7点之前将早餐所
需的米粉、肉类、蔬菜,中、晚餐所需的肉、禽、蔬菜等原材料配送到位。
若遇到紧急需要,采购人当天需要补充某类食材的,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紧急
通知后 4小时内完成配送。
▲配送要求
1、投标人必须保证配送的食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未列入生产许可
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2、凡是《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一律不得采购和使用,严禁配
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
3、若食品在运输、配送过程中造成的损耗,由中标人负责及时更换或
补充,以达到该批次供货要求;如在该批次约定交货时间内验收数量无法达
到配送要求,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4、采购人组织专人负责对配送食品进行留样,中标人必须配合相关留
样工作。每批次供货留样 1 份,采购人可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对配送食
品进行抽样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建立档案;若抽样检查出现不合格产品或因
配送食品质量不合格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中标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
责任和法律责任。
5、投标人须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对配送的个别食材进行协助性粗加工。
6、投标人须配备不少于 4人的项目实施人员,实施人员须是与投标人
签订有劳动合同且已办理健康证或近一年内的健康体检合格报告的人员,投
标时必须提供配送人员的健康证或健康体检合格报告以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7、投标人须配备不少于 2辆的配送车辆(其中至少包括 1辆冷藏配送
车),投标时必须提供配送车辆的行驶证、彩色照片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若
为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合同有效期必须涵盖整个服务期
限)。
8、由于看守所收押工作有诸多不确定因素,对于不同民族及特殊关押
对象饮食有所不同,有特殊食品需求时,中标单位必须在 2小时内完成配送
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服务(LZZC2020-G3-000647-DS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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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
9、合同履行过程中产品的相关检验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价格标准
1、配送的食品原材料价格必须按照“随行就市、保本微利”的原则。
以柳州市物价局当月公布的食品参考价格及柳州市内大型农贸市场的同批
次食品原材料市场价格作参考依据,并且下浮优惠;中标后由甲乙双方对乙
方所报价格进行审定,按双方审定后的价格×(1-优惠率)作为结算价格,
保持相对稳定。
2、若在配送服务期限内,因个别食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涨跌幅过大(超
过原双方审定价格的 10%),由双方重新商定审定价格。
▲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结算方式为月结,采用先供货后对账再结算的方式,按
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合同期内每月 15 日前,甲方乙方双方按照上月已交付
的物品数量进行统计确认,计算应付款额;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该批次货物等额
发票及供货单据作为甲方付款依据,甲方在收到发票及相关单据后 10 个工作
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开具的发票必须真实、合法、有
效,如乙方提供虚假发票,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食品原材料成本、生产、
检验检测、包装、运输、仓储、配送、服务、人工、保险、培训、利润、税
金及代理服务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2、结算价格=甲乙双方审定后的食品原材料价格×(1-优惠率)。
▲履约保证金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汇票、本票或
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采购预算的 5%,否则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以转账
方式提供的,合同履行期限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以保函方式
提供的,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必须涵盖整个合同履行期限。
(三)投标人的资信要求表
▲履行合同的能力
1、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生产、经营中无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违
纪行为,不存在不良记录及食品安全、质量等问题。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良好。
3、投标人须具备健全的配送网络,有供货、仓储及其它履行合同的能
力,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项目的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1、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投标产品质量安全无害,必须遵守《中华
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
法》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预包装类产品须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规
定。
3、中标人必须依法接受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
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服务(LZZC2020-G3-000647-DS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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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接受、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测。
4、在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供应食材的相关加工场地及
设备进行检查,中标人必须配合,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若检查结果与其投
标文件承诺不符的将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报送监管部门,按政府采
购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5、中标人必须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以市场价格变化等理由拒绝
供货或擅自降低优惠率,否则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所产生的一切
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6、中标人须与生猪定点屠宰厂签订相关协议合同,生猪定点屠宰厂具
备生猪定点屠宰证,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7、中标人须配备 1 人于柳州市第一看守所进行驻点服务,驻点人员须
是与投标人签订有劳动合同且已办理健康证或近一年内的健康体检合格报
告的人员,投标时必须提供配送人员的健康证或健康体检合格报告以及劳动
合同复印件;
▲违规处理
中标人有下列行为并经查实的,将被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其合同,
并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①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食品经营许
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②在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
查中发现食品原材料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③因配送的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引发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④食品配送期间存在克扣、减量、延时、拒绝配送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
为,且情节较为严重的;
⑤配送的食品原材料的质量标准、品种规格、价格及数量等与采购人的
要求不符的,并不及时退换的;
⑥存在不止一次的严重缺斤短两行为的。
9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服务
2
采购数量及单位: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服务一项,服务期贰年,预算金额:556.8万元/年;
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3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代理服务费按发改价格[2011]534 号(货物招标类)标准和发改办[2003]857 号文规定向中标
人收取,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4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应按《公开招标公告》第六条规定交纳。
5 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
6 演示时间及地点:无
7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或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当以书面
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询问、澄清;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
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服务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
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
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8
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保证金证明)一式两份,不分正副本;资格证明文件
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价格部分、技术部分)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9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须于 2020 年 月 日 9 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柳
州市新柳大道 115 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厅,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验证后递交文件。
10
开标时间:2020 年 月 日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广西柳州市新柳大道 115 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厅
11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2
网上查询地址: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
购网)、www.zfcg.gov.cn(柳州市政府采购网)。
13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依法确认中标人后三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
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布于上述媒体。
14
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
律以转账、电汇方式退还投标人,未中标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
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服务(LZZC2020-G3-000647-DSGS)
10
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中标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与双方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
还。
15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
16
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
政府采购预算为:人民币伍佰伍拾陆万捌仟元每年(¥5,568,000.00元/年)。
17
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结算方式为月结,采用先供货后对账再结算的方式。合同期内每月15日前,
甲方乙方双方按照上月已交付的物品数量进行统计确认,计算应付款额;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该
批次货物等额发票及供货单据作为甲方付款依据,甲方在收到发票及相关单据后10个工作日内,
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开具的发票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如乙方提供虚假发
票,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18 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 60 天
19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服务(LZZC2020-G3-000647-DS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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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
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是指:柳州市第一看守所;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西德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自然人。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
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
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方式。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
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五)投标费用
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的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八)特别说明:
▲1.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
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
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投标总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性能最优一家为有效
供应商;技术性能相同时,以服务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
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
是其所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同一家原生产厂商授权多家代理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
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投标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
的采购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员工(或必须本投标人或其控股公司员工)。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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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九)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
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被
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被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
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
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
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3.质疑书面要求
质疑人质疑时须提交质疑书,质疑书至少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质疑人和被质疑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等;
(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 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及理由;
(4) 相关证明材料;
(5) 提起质疑的日期;
(6) 质疑人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
(7) 如质疑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提供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并加盖单位公章,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如不按上述要求进行质疑的,视为无效质疑,不予受理。
4、投诉的书面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 94号令)要求。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方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
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要求
招标采购单位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
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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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2.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
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
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
过代理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5.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
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开标一览表、保证金证明、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组成。
1. 开标文件(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不分正副本,装在开标文件袋中)
▲注:以下第(1)、(2)项均要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必须提供,
否则其投标无效。
(1)开标一览表(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2)保证金证明(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格式自拟);
(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5)中小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有,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2. 资格证明文件(单独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两份,装在开标文件袋中)
▲注:以下各项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必须提供,并且第(1)、(2)、(3)项由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否则其投标无效。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2)投标声明书(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按第六章要求格式
填写);
(4)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5)投标人 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6)投标人 2020年 9月、10月、11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
复印件或“电子缴税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
(7)投标人 2020 年 9 月、10 月、11 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款收据”复印件
或“电子缴款凭证”复印件或地市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或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依法缴
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3. 投标文件(价格部分、资信部分、技术部分)(合并装订、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装在投标文件
袋中)
3.1 价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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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函(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明细表(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3.2 资信证明文件,以下各项若有请提供,同时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该证明被视为无效。
(1)投标人近三年以来相关工作业绩证明(含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
(2)投标人近三年以来获得国家行政部门颁发重合同守信用、先进企业、纳税大户等与企业生产
经营相关的奖项复印件;
(3)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3.3 技术部分
▲注:以下第(1)至第(3)项均要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必须
提供,否则其技术部分不得分。
(1)项目实施方案(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2)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3)服务承诺书(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4)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格式自拟);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
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
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
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6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
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长有效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
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其它内容。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按规定于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以
银行入账时间为准)。
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电汇或转账形式交至保证金专户,全称:广西德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柳州分公司,开户银行:柳州银行锦绣路支行,账号:7070 7500 0000 0000 1027。
注: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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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采购编号。汇款人、出票人须填写投标人单位全称,不得填写个人姓名,否则其投标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投标函中所附的进账单或电汇凭证的全称、账号及开户行退还投标人(注:
投标人投标函提供的全称、账号、开户行务必要完整、正确;所提供电汇凭证或银行进账单,务必要
清晰,否则因不完整、不正确、不清晰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退付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4.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双方签订
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5.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份数和盖章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
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投标人须按下列要求编制并装订成册
(1)开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及保证金证明(一式两份,不分正副本);
(2)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3)投标文件:价格部分、资信部分、技术部分(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封面右上角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编制并装订成册。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用 A4纸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投标人须知》中规定
提供原件以外的均可提供复印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签名、盖章位置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
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投标
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密封、递交、修改和撤回
1. 投标人将开标文件(一式两份,不分正副本)、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一并装
在开标文件袋中(开标文件袋样式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样式制作),并在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法定
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均可)。开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投标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档一份),一并装在投标文件袋中(投标文件袋
样式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样式制作),并在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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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均可)。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及“评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投标无效,由此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
构;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
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
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除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外经评标
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澄清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
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澄清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
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
澄清、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证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
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4)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
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7)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
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性能、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
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 1项(含)以上的;
(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5)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差错相同二处以上的;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四、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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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按时参加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
利、认可开标结果。
(二)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
5.按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打开投标文件外包装,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
量;
6.唱标;
7.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
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开标结果;
8.开标会议结束。
五、资格性审查
1.采购人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六、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5 人或 5 人以上单数组成。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1.形式审查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问,投标人
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
权视该投标文件无效。
(3)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办法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等。评标委员会按评
标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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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
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
理。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
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
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本项目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标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或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
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七、评标结果
(一)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
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
定中标供应商。
(二)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柳州市
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
(三)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四)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及时索要书面回执。
(五)被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
的事项)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六)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供应商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
八、签订合同
(一)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相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
(二)签订合同
(1)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如中标供应商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中标供应商违约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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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退还中标供应商投标的全部投标保证金并上缴同级财政国库。
(3)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供应商之后排名
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九、其他事项
(1)代理服务费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货物招标类)标准和发改办[2003]857 号文规定向中标
人收取。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 万元 1.1% 0.8% 0.7%
500-1000 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 万元 0.5% 0.25% 0.35%
5000 万元-1 亿 0.25% 0.1% 0.2%
1 亿-5 亿 0.05% 0.05% 0.05%
5 亿-10 亿 0.035% 0.035% 0.035%
10 亿-50 亿 0.008% 0.008% 0.008%
50 亿-100 亿 0.006% 0.006% 0.006%
100 亿以上 0.004% 0.004% 0.004%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0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一、评标原则
(一)评委构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含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
二。
(二)评标依据: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定依据,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的价格、项目实施
方案、服务方案、业绩、信誉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标方法:以封闭方式进行。评标全过程中不允许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之间有可能影响
到评标结果公正性的会面与谈话,以体现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四)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第五条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即对投标人投标总价中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后加上原来未享受优惠政策
的部分投标价格作为评标价计算价格分。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残疾人企
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政策。
(五)未享受优惠政策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评标价。
(六)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评标。评标全过程中不允许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之间有可能
影响到评标结果公正性的会面与谈话,以体现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二、评定方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 30分
(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
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以进入评标的经价格扣除后(如有)的最低评审价格为 30分。
1 - 投标人有效最高投标报价(最高优惠率)
(3)某投标人价格分 = ×30 分
1 - 某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优惠率)
2)实施方案分?????????????????????????????????37分
(1)管理制度方案分(8分)
①投标人管理制度方案中有详细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的得 1分;
②投标人管理制度方案中有详细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的得 1分;
③投标人管理制度方案中有详细的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的得 1分;
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服务(LZZC2020-G3-000647-DS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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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投标人管理制度方案中有详细的进货查检和查验记录制度的得 1分;
⑤投标人管理制度方案中有详细的主要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的得 1分;
⑥投标人管理制度方案中有详细的食贮存、运输(包括有特殊温度、湿度控制要求的食品和食用农
产品的全程温度、湿度控制)管理制度的得 1分;
⑦投标人管理制度方案中有详细的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的得 1分;
⑧投标人管理制度方案中有详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制度的得 1分;
(2)投标人实施方案中有详细的配送服务方案的得 8分;
(3)投标人实施方案中有详细的配送时限保障方案的得 8分;
(4)投标人实施方案中有详细的食品安全保障方案的得 8分;
(5)投标人实施方案中有详细的恶劣天气(雨、狂风、雾等)应急配送方案的得 5分;
3、售后服务方案分???????????????????????????????28分
(1).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中有详细的售后服务制度的得 5分;
(2).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中有详细的送货不达标处理及退换货服务方案的得 5分;
(3).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中有详细的配送时限保障方案的得 5分;
(4).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中有详细的食品安全保障方案的得 5分;
(5).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中有详细的恶劣天气(雨、狂风、雾等)应急配送方案的得 3分;
(6).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中有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含质量、安全承诺、优惠承诺、承诺书)
的得 5分;
4、信誉与业绩分????????????????????????????????5分
(1)投标人有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和质量的能力。投标人 2018年以来相关工作业绩证明(投标人同
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或交易发票)(加盖公章);有一项,得 2.5 分,满分 5分。(注:与
政府机关及国有事业单位、学校等签订的合同才得分)
总得分 =1)+2)+3)+4)
三、评标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高低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
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进入详评的投标人,推荐综合得分前三
名为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认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
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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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采购计划号
供 应 商(乙方) 项目名称和编号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
件(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项目名称
数
量
食材类别
优惠率
(%)
备注
柳州市第一看守所
在押人员食堂食材
集中采购配送服务
1项
大米、米粉、面制品、豆制品类,食用油类,
鲜肉类,家禽类,鲜活水产品类,蔬菜类,
禽蛋类,干货类,调味品类等
结算价格=柳州市内大型农贸市场的同批次食品原材料市场价格×( 1-优惠率)
第二条 价格标准
1.乙方配送的食品原材料价格必须按照“随行就市、保本微利”的原则。以柳州市内大型农贸市场
的同批次食品原材料市场价格作参考依据,并且下浮优惠;结算价格按双方审定后的价格×(1-优惠率)
作为,保持相对稳定。
2.若内因个别食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涨跌幅过大(超过原双方审定价格的 10%),由甲乙双方重新商
定审定价格。
第三条 配送期限及地点
1.配送服务期限:二年,即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止。
2.配送地点:柳州市第一看守所指定地点,并按照各食堂要求堆放整齐。
3.配送时间:
第四条 验收
1.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食材,并未提供该批次质量自检报告,甲方有权拒绝
接收。
2.乙方将食材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指定的食堂负责人、保管员或验收员等专人依据乙方投
标文件的承诺、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初步质量验收,并核对数量、价格。甲方对符合要求的给予签收,
如食材有质量不合格、品种规格不符、价格不符及数量不足等问题,甲方将不予签收;乙方应按甲方的
要求及时补货,其中鲜肉类、蔬果类、水产类等影响食堂当次供餐需求的生鲜类食材乙方必须在 2小时
内补齐,其它类食材须在当天下午下班前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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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场验收后,甲方不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不能认为质量已完全合格,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食材
存在其他问题的,乙方须及时到现场解决,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退换货。
4.乙方必须在甲方进行现场验收时提交该批次的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及合格证;鲜肉类必须提供
该批次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屠宰证明及肉品检验合格证;蔬果类农药残留不得超标,必须提供该批次蔬
果类农药残留检测证明;否则甲方有权不进行验收。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资金性质:
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结算方式为月结,采用先供货后对账再结算的方式,按实际采购量
进行结算。合同期内每月 15 日前,甲方乙方双方按照上月已交付的物品数量进行统计确认,计算应付
款额;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该批次货物等额发票及供货单据作为甲方付款依据,甲方在收到发票及相关单
据后 10 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开具的发票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如乙
方提供虚假发票,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乙方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
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0),否则
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以转账方式提供的,合同履行期限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以保
函方式提供的,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必须涵盖整个合同履行期限。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比例向甲方提交质量保证金,服务期满
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第七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采购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新鲜、安全的食材。
2.乙方必须保证配送的食品具有工商、质监部门认可的检验合格证书。凡是《食品安全法》禁止经
营的食品一律不得采购和使用,严禁配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
食品。
3.乙方提供食品的质量发生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更换后需经甲方验收合格,更换所产生的所
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投标文件内容,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5.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食品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处理。
6.食品质保期:按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执行;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产品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
理解决。
7.乙方配送车辆必须是食材配送专用车辆,有固定司机,证件齐全,配送车辆运输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
及安全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需要紧急送货时,甲方能够随叫随到,乙方能够严格按规定的时间给予配送保障。
8.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若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单方终止合同的,甲方将没收其
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向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供货价格应不高于市场上同类产品市场价格,甲方如发现供货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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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责令乙方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所提供的食材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
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
失。
4.乙方应严格保证所供应的食品质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品致食物中毒等
事故发生,乙方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乙方有下列行为并经查实的,将被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并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①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②在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原材料存在严
重质量问题的;
③因配送的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引发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④食品配送期间存在克扣、减量、延时、拒绝供餐配送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且情节较为严重的;
⑤配送的食品原材料的质量标准、品种规格、价格及数量等与采购人的要求不符的,并不及时退换
的;
⑥存在不止一次的严重缺斤短两行为的。
6.其它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议定。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 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
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的根本目的不能实现时,一方可解除合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三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
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
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
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
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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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
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5.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五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采购投标(或应答)文件;
3.投标(竞标)承诺书;
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
一份,甲乙双方各两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
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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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同 附 件
1. 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2. 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3. 保修期责任:
4. 其他具体事项: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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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编号: )的约定,我单位对(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项目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公司名称) 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验收方式: □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
序号 名称
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
(或服务内容、标准)
数量 金额
合计:
合计大写金额:
实际供货日期 合同交货验收日期
验收具体内容 (按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可附件)
验收小组意见
验收结论性意见:
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
签字: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监督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签字:
或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
中标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采购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备注:本报告单一式 4份(采购单位 1份、供应商 1份、采购监督部门备案 1份、采购代理机构 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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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1.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投标文件(价格部分、资信部分、技术部分)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地址:
开标时启封
年 月 日
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服务(LZZC2020-G3-000647-DS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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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1.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开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文件组成:开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保证金证明)一式两份,不分正
副本;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地址:
开标时启封
年 月 日
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服务(LZZC2020-G3-000647-DS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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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标文件
1. 开标文件封面格式(不可缺):
开标文件
(开标一览表、保证金证明)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服务(LZZC2020-G3-000647-DS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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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开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保证金证明)目录:
目 录
(1)开标一览表????????????????????????
(2)保证金证明????????????????????????
(3) 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格式自拟)??
(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5)中小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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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一览表(格式)
采购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数量 食材类别
优惠率
(%)
备注
柳州市第一看守所
在押人员食堂食材
集中采购配送服务
1项
大米、米粉、面制品、豆制品类,食用油类,
鲜肉类,家禽类,鲜活水产品类,蔬菜类,
禽蛋类,干货类,调味品类等
结算价格=柳州市内大型农贸市场的同批次食品原材料市场价格×( 1-优惠率)
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否则其投标作
无效标处理。
2、以上报价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价”相一致。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服务(LZZC2020-G3-000647-DS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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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证明(格式)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说明:
1、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汇款人、出票人须
填写投标人单位名称,不得填写个人姓名,否则其投标无效。
2、进账单或电汇单复印件务必保持清晰完整,如模糊不清而造成该证明被视为无效或投标无效的,后
果由投标人负责。
3、若广西德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保证金专户在保证金递交规定时间内没有收到投标人
足额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无效。
进账单或电汇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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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
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
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服务(LZZC2020-G3-000647-DS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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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1. 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不可缺):
正本(或副本)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服务(LZZC2020-G3-000647-DS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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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目 录
1、资格证明文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2 投标声明书???????????????????????????????
1.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1.4 “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1.5 投标人 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
件??????????????????????????????????????
1.6 投标人 2020年 9 月、10月、11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
复印件或“电子缴税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原件???????
1.7 投标人 2020年 9 月、10月、11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款收据”复印件
或“电子缴款凭证”复印件或地市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或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依法缴
纳社保证明原件????????????????????????????????????
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服务(LZZC2020-G3-000647-DS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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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文件(价格部分、资信部分、技术部分)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 投标文件(价格部分、资信部分、技术部分)封面格式(不可缺):
正本(或副本)
投标文件
(价格部分、资信部分、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服务(LZZC2020-G3-000647-DS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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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标文件(价格部分、资信部分、技术部分)目录:
目 录
一、价格部份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明细表??????????????????????????????
二、资信证明文件
1、投标人近三年以来相关工作业绩证明(如有)??????????
2、投标人近三年以来获得国家行政部门颁发重合同守信用、先进企业、纳税大户等与企业生产经
营相关的奖项复印件(如有)????????????
3、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三、技术部分
1、项目实施方案??????????????????????????????
2、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3、服务方案及承诺书??????????????????????????????
4、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如有,格式自拟)??????????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格式自拟)?????????????
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服务(LZZC2020-G3-000647-DS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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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背面)
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服务(LZZC2020-G3-000647-DS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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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投标声明书格式:
投标声明书
致: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广西德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
_ 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
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
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无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
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
辩解。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服务(LZZC2020-G3-000647-DS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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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广西德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
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
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转为其他方式采购、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
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所在部门职务: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背面)
委托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服务(LZZC2020-G3-000647-DS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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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投标人的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文件:
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格式:(投标人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
采购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单价 合同金额 (万元)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服务(LZZC2020-G3-000647-DS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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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格式)
致: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广西德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采购编号: ),
签字代表 (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开标一
览表、保证金证明)一式两份,不分正副本;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投标文件(商务部分、
价格部分、技术部分)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
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
求。
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天(日历天)。
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
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
投标人名称(全称):
开户银行: 账号: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服务(LZZC2020-G3-000647-DS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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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
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
项目名称 数量 食材类别
优惠率
(%)
备注
柳州市第一看守所
在押人员食堂食材
集中采购配送服务
1项
大米、米粉、面制品、豆制品类,食用油类,
鲜肉类,家禽类,鲜活水产品类,蔬菜类,
禽蛋类,干货类,调味品类等
结算价格=柳州市内大型农贸市场的同批次食品原材料市场价格×( 1-优惠率)
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否则其投标作
无效标处理。
2、以上报价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价”相一致。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服务(LZZC2020-G3-000647-DS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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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项目实施方案
由投标人按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要求做出响应自行填写,所作的项目方案作为构成合同不可分
割的部分,必须真实、诚信。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4.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
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姓名 职务 证书编号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投标人须提供项
目实施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服务(LZZC2020-G3-000647-DS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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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服务方案及承诺书格式:
服务方案及承诺书
(由投标人按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要求自行填写,所作的承诺作为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必须真实、诚信,如提供虚假承诺或在中标、成交后不按其承诺履行的,将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并按《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予以处罚。)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