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关于“2021年广电食堂蔬菜采购供应商库遴选”项目自行组织招标,现欢迎合格国内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编号:CKB20201222
2、项目名称:2021年广电食堂蔬菜采购供应商库遴选
3、采购内容及预算
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1、广电食堂蔬菜采购合格供应商库遴选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5、公示期: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22日
6、供应商报名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0年12月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州市西环南路128号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A25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招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12月22日上午9:30,福州市西环南路128号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A25楼会议室。
8、本项目采购人: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西环南路128号
联系人姓名:黄女士
联系电话:0591-38878713
9、本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网站招标公告栏上公示,网址:www.fjrtv.net.招标文件可从该网址下载获取。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2020年12月11日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CKB20201222
项目名称:2021年广电食堂蔬菜采购供应商库遴选
招 标 人: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招标服务一览表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说明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样本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关于“2021年广电食堂蔬菜采购供应商库遴选”项目自行组织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招标文件第三章
2.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12月22日上午9:30之前提交到福州市西环南路128号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科技发展部,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3.开标时间、地点:
3.1 开标时间: 2020年12月22日上午9:30
3.2 开标地点:福州市西环南路128号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25楼会议室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4.1 采购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潜在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4.2 评标委员会应当配合采购人答复投标人的询问和质疑。
5.质疑与投诉
5.1 潜在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潜在投标人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官方网站www.fjrtv.net/招标采购专栏中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网站更新,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7、联系方式:
地址: 福州市西环南路128号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电 话:0591-38878713 传真:0591-38878726
联 系 人:黄女士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序号 |
条款号 |
编 列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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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项目名称:2021年广电食堂蔬菜采购供应商库遴选 招标人名称: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项目内容:技术商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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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1 |
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企业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件的复印件); (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3)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帐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4)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保缴纳发票、交纳社保的银行转帐凭证、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招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招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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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1 |
公告期: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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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1 |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福州西环南路128号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科技发展部 接收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0591-38878713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2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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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1 |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细评标标准和方法见后附件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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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1 |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纪检监督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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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7.1 |
本项目为供应商入围项目,即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推荐入围供应商,根据招标人需求,由入围供应商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供食堂蔬菜配送服务。由于上述服务必须以招标人具体实施过程中的需求为准,无法量化,因此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进行报价。 具体项目实施前入围供应商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和具体采购需求进行报价后,由招标人进行比价采购。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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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8.1 |
其它要求: 投标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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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9.1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认定串通投标的情形: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行为,并做出其投标无效的决定: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2)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3)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 (4)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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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0.1 |
重大偏差与细微偏差: (1)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①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③明显不符合技术商务指标及要求的; ④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⑤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2)细微偏差。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评审小组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补正的程序和方法按投标人须知第18条对澄清的规定执行。无法补正的,可在评审时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认定。 细微偏差的可能情形包括: ①有明显文字和算术计算错误的内容,能接受评委会提出修正意见的; ②同类问题出现前后文字表述不一致; ③含义不明确的表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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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1.1 |
其它重要须知: 中标后中标投标人有关情况将公示。 |
附件A:评标标准和方法
本项目为供应商入围项目,即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推荐入围供应商,根据招标人需求,由入围供应商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供食堂蔬菜配送服务。由于上述服务必须以招标人具体实施过程中的需求为准,无法量化,因此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进行报价。
评审小组将按照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检查的各合格投标人根据以下标准和方法进行评估,评议过程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在提交的投标文件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不少于五家的前提下,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全部入围2021年广电食堂蔬菜采购供应商库。
具体项目实施前入围供应商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和具体采购需求进行报价后,由招标人进行比价采购。
1、 说 明
1. 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服务采购。
2. 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2.2 “投标人”系指已经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供货商。
2.3 “设备及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或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投标人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条件。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3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4 参加竞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 招 标 文 件
5.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⑴投标邀请
⑵投标人须知
⑶招标内容及要求
⑷合同范本
⑸投标文件(样本)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未提出疑义的,视为认同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今后将无权提出任何疑义。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至投标截止日期前3日,招标人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应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
7.2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在原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8. 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9.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10. 标书应按后附投标书(样本)格式填写。
1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
12. 投标文件的格式
1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技术商务标组成,在投标文件封面上和密封袋上标明“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并按以下要求制作,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技术商务标投标文件要求独立编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正、副本均须胶装(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投标人代表签字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加盖骑缝章。封面须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请各投标人特别注意)
★未按上述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及装订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2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加盖公章。
13.3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服务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13.4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并盖投标人公章并盖好骑缝章,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每页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13.5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公章。
13.6 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被拒绝。
13.7 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4.1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用密封袋密封,并标明招标项目、投标方名称、技术商务部分及“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14.2 每一信封密封处应注明“在开标以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如下:
项目名称:
投标人:单位全称(盖单位章)
投标人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在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启封
14.3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14.4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4.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6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14.7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超过五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5.开标、评标时间
15.1 本项目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15.2 开标由招标工作负责人主持,招标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15.3 开标时,由投标人监督代表和授权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对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当场逐一拆封。
16.评标委员会
16.1 评标委员会由节目、技术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为3-5人(根据采购金额大小选择)以上单数组成,专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二。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
16.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现在或者在采购活动发生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雇佣关系;
(2) 现在或者在采购活动发生前三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或技术顾问;
(3) 现在或者在采购活动发生前三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
(5) 与供应商之间存在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依法进行的利害关系。
16.3 在竞标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6.4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6.5 评标
16.5.1 开标程序结束后,进行技术商务部分的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投标人。
16.5.2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A”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A”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17. 投标文件的初审
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被认定为无效标。
17.1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是否已正确盖章。
17.2 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技术商务部分)
17.2.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7.2.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供应商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3.1、1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的;
(2) 未按规定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3)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 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
(5) 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7) 未按规定提交签字加盖骑缝章、每页盖公章并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的;
(8) 未按规定提交由企业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9) 未按规定提交由企业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
(10) 未按规定提交由企业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的(三证合一的无需);
(11) 未按规定提交由企业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的(三证合一的无需);
(12)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3)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性审查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14) 未按规定采取分包、转包方式履行合同的;
(15) 投标文件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评标委员会对技术商务部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及判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8.投标文件的澄清
18.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8.2 细微偏差澄清: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补正的程序和方法按法定的澄清程序执行。无法补正或不允许补正的,可在评审时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认定。对细微偏差的不利认定标准将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所述“评标方法与标准“中做出规定。
19. 比较与评价
19.1 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所述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9.2 评标委员会将按比较与评价最优在先原则, 排列评价顺序, 根据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5条款规定推荐中标供应商。
19.3 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少于五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0.定标准则
20.1 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20.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方法,经评委评审并推荐入围供应商库。
21.中标通知
21.1 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人在刊登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即表示对中标供应商告之中标结果等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2.签订合同
22.1 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公告发出后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2.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3 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2.4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但原则上中标价不能高于前一位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23.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及质疑
23.1 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本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
23.2 投标人如对招标活动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述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述和基本要求:
本项目是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2020年度食堂蔬菜采购合格供应商库遴选,中标单位应能满足集团2000余人就餐要求的采购量和提供早、中、晚餐服务的配送要求,采购量按实际经营服务为准。
二、集团食堂蔬菜配送要求
2.1 配送时间要求
① 中标单位须派固定车辆和司机负责配送,货物装卸由中标投标单位负责。要求搬运至厨房指定地点。
② 中标单位应安排专人专车运送,每日7:30前将所需食材送达食堂指定地点,如有特殊情况和临时需求,各食堂在每日14:00之前通知,中标投标单位在接到通知当日16:30前将所需物资送达,中标单位负责食品的装卸和运输,所需费用由中标投标单位承担。
2.2 质量及验收要求
① 中标单位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② 中标单位销售给采购方的蔬菜应当新鲜、青嫩、干净、无杂质、无杂草、无黄叶、无老叶、无浸水泡水或注水,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
③ 新鲜指各类蔬菜无腐烂、变质、无臭水伤味、无糟软状态,尤其是黄、绿豆芽、鲜菌类应保持应有的新鲜度。
④ 青嫩是指绝大多数蔬菜(除瓜类、根茎类等外)不但青而且嫩;豆角类及葫芦瓜等保持青色,外壳不能呈白色;青菜类和白菜类的外叶折断时不能有丝相连不断连的现象;丝瓜、苦瓜等折而易断,籽嫩而不硬;鲜蒜叶子不黄,头部与杆部一般大小相同。
⑤ 干净、无杂质、无杂草泛指各类蔬菜,特别是根(块)茎类的蔬菜不能有泥巴,鲜蒜、香葱、香菜、洋葱等的根部要干净。
⑥ 无黄叶、老叶主要指青菜、白菜类要见白、不能有老叶,花菜不能有青杆,鲜蒜、香葱等的杆部应当见白。
⑦ 无浸水、泡水或注水主要指白菜类(含花菜)、瓜果类、鲜菌类及根(块)茎类蔬菜不能浸水、泡水或注水。
⑧ 蔬菜净菜率须在95%以上。
⑨ 出具农残检测报告。
⑩ 以实际定货通知为准,如有变更应提前通知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变动。
? 每日配送的食堂物资由中标单位和招标人共同验收,验收合格的由双方指定的代表在送货单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物资验收不合格,由中标单位重新供货,给各食堂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招标方可终止合同,另行选择其他供货商供货,由此带来的损失由原供货商承担。
? 中标单位需严格按照承诺优惠价进行结算,若有违反,招标方可终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另行选择其他供货商。
2.3 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① 中标单位对提供的产品提供“三包”,对质量不合格产品进行包换、包退。进口产品应有国家检验检疫合格报告。
② 中标单位应对此次采购的产品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配送,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
③ 中标单位应及时接受招标单位的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及时退换货、遵守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的有关规定,满足特殊采购模式的需求。
2.4 车辆管理产品配送要求
① 中标单位须根据投标文件安排固定车辆和司机负责送货上门(车牌号及送货人员名单应报采购人备案),中标单位在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时,在指定时间内送达所有产品;
② 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③ 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④ 对送货车辆的定期消毒,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食品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⑤ 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人须承诺对采购方要求采购的物资产品有能力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送至采购方要求地点;采购人要求的紧急物资,有能力在2个小时内送至采购方要求地点。
三、货款结算
结算方式为月结,即当月 1日至次月 1日结算一次。中标单位应于每个月的30日前整理好本月的物资结算书(包括双方签字的货物接收单、供货总价汇总表、正规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书确认后第15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四、投标单位违约处理及责任
4.1 中标单位必须按照各食堂指定供货通知清单品种、规格、数量要求按时提供全部货物,超过约定时间2小时送达的,该食堂按应送货物当天价款的1倍给予处罚,送达的货物经该食堂验收不合格的,投标单位必须无条件退换,若因退换不及时造成该食堂指定品种断档,该食堂按应送货物当天价款的3倍给予处罚。
4.2 中标单位不按该食堂指定采购的品种、规格、数量供应货物,该食堂按当天供货通知清单货物价款的3倍给予处罚。
4.3 因中标单位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中标单位按照市场基调价赔偿该食堂损失货物(本批次不合格部份)价值的3倍,因中标单位提供质量不达标或受污染商品,造成该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4.4 中标单位提供的产品合格证明材料(产品检疫检测报告、农残检测报告、物资合格证)与本批次物资不符合时,食堂可以拒收,因此对该食堂造成影响,按本批次产品同价值的3倍给予处罚。
五、其他要求
5.1 本项目为供应商入围项目,即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推荐入围供应商,根据招标人需求,由入围供应商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供食堂蔬菜配送服务。由于上述服务必须以招标人具体实施过程中的需求为准,无法量化,因此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进行报价。具体项目实施前,入围供应商须按照集团保卫部的要求和具体采购需求进行报价后,由集团保卫部进行比价采购。
5.2 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与集团保卫部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启动本项目服务工作。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集团保卫部与中标人签订协议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5.3 本项目不允许中标单位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招标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或上个周期货款。
5.4 因中标单位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招标单位有权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5.5 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单位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七日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六、付款方式:
品目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付款方式 |
1 |
广电食堂蔬菜采购 合格供应商库遴选 |
1项 |
中标单位应于每个月的30日前整理好本月的物资结算书(包括双方签字的货物接收单、供货总价汇总表、正规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书确认后第15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
第四章 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
4.2交付地点: ;
4.3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2021年广电食堂蔬菜采购供应商库遴选”项目采购招标公告合同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