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丽水第二高级中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丽水第二高级中学第三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丽水第二高级中学第三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丽水第二高级中学第三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1
丽水第二高级中学第三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1 浏览次数:13

一、 采购人名称:丽水第二高级中学

二、 采购项目名称:丽水第二高级中学第三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浙建航磋商2020555号

四、 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7日

七、 定标/成交日期:2020年12月11日

八、 成交结果:

成交人:丽水市晨旭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价:人民币伍拾陆万捌仟贰佰柒拾肆元整(?568274.00元)

九、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项连平、马加瑞、陈建芳。

十、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 其它事项: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朱建丽 联系电话:0578-2139203 传真:0578-2303501

质疑联系人:李 红 联系电话:0578-2139203 传真:0578-2303501

地址: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1室。

2、采购人名称:丽水第二高级中学

联系人:叶 锋 联系电话:0578-2301986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1376号

采购人:丽水第二高级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2月11日

附件信息:

  • 成交人公告内容.docx

    35.7 KB

成交人公告内容

采购项目:丽水第二高级中学第三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采购编号浙建航磋商2020555

成交人名称

丽水市晨旭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人负责人

郑旭光

成交人地址

丽水市莲都区东升北区321单元702

成交标的

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单价

丽水第二高级中学第三食堂劳务外包

学年

1

?568274.00

成交金额合计

?568274.00

服务要求:1、成交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卫生部门制定的食堂卫生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3、管理要严格按照A级食堂的标准执行,食堂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财务单独核算,其财务帐目等要随时接受学校检查和监督,并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财务审计。

3、承诺对学校食堂实行直管,不挂靠、转包,更不能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采购方有权取消其托管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4、托管服务期间,食堂所涵盖的餐厅、操作间、储藏间、卫生间等属于经营者管理范围。

5、委托管理期间,承诺保证在经营活动中实施“五常法”管理,按有关职能部门规定做好A级食堂年检复评(或A级食堂达标)工作。

6、食堂工作人员全部由委托管理者自行安排(即委托管理者为用人单位,食堂工作人员与学校不存在劳动关系),委托管理者应按合同法法律程序要求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独立解决今后可能出现的有关与食堂员工的劳资纠纷。

7、委托管理方在合同签订七日内上交5万元的食品安全保证金。当学校根据相关规定扣除部分超过1万元时,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补足。

8、委托管理方在开始营业前必须向学校提交食堂人员花名册,岗位分工情况表,与员工签定的劳动合同等复印件、工作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厨师资格证复印件等证件。

9、要严格按照卫生部门对食堂从业人员的要求,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上岗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主要管理人员除必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外,还须持有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或持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在委托服务期间,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委托管理方自理。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由校方出资并负责办理。

10、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卫生防疫工作,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部门的有关标准。规范经营,校方有权监督,并可随时检查。如因委托管理方的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委托管理方负全部责任。

11、食堂以IC卡进行结算,严禁使用现金交易(包括客饭)。IC卡系统由校方负责建设,卡房收入的现金需交纳到学校食堂帐户

12、投标文件须有详实的、科学合理的、操作性强的经营方案,人员要求如下:直接管理食堂的负责人从事食堂管理岗位三年以上,能熟练使用电脑,善于与师生进行交流沟通;食堂IC卡结算人员需精通电脑,善于与师生进行交流沟通;厨师长须有五年以上的厨师工作经验,善于与师生进行交流沟通,有较强的配菜、开发新品种以及培养厨师的专业技术能力。

13、委托管理方保证师生早、中、晚餐供应。保证质量且营养均衡,品种多样,价格优惠。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

14、学校后勤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在师生中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委托管理方,委托管理方应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15、学校有义务配合委托管理方共同管理好食堂,对食堂的经营状况、服务质量、饭菜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定期由学校和学生家长代表参与的物价听证会,未经学校同意之前,食堂不能擅自抬高价格。

16、要求委托管理单位不得超范围经营;早餐、中餐和晚餐均采用自选制,自选菜肴实行菜肴标准量化和限价制度。每只菜应明确成份、重量及价格,并要求公示。委托管理方必须做到饭菜价格合理,根据学校实际,按 343的比例供应低价菜、中价菜和高价菜,高价菜每份不超过4中价菜每只不超过2元,低价菜每份不超过 1.5 元;米饭不超过 1 元;花色品种齐全,早点应不少于 10个品种,中餐菜和晚餐菜分别不少于15个左右的品种,中晚餐荤菜占30%以上,且相隔两餐菜肴相同率不超过50%

17、成交单位不得将食堂经营权委托其他机构或转让经营权,出现以上情况的,没收5万元食品安全保证金。

18、成交方应无条件配合校方创建阳光厨房(包括可能涉及到的所有费用)。

19、投标方案对学校食堂供应的一系列难点问题应提出相应对策,采取何种措施提高学生用餐满意率等。

20、鼓励投标方案对学校食堂提出有特色的供应服务,如针对身体不适学生和老师的供应方案。

21、为配合学校进行环保教育的需要,食堂必须给师生免费提供消毒卫生餐具,不得使用一次性筷子,尽可能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

22、要求委托管理单位的服务水平满足《浙江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大中型餐饮动态等级评定标准》,如有违反,执行相应的惩罚条款。

五、第三食堂的采购项目内容与服务的其他要求,在满足以上要求的前提下,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人员配置要求:

1、营业期间在岗人数不少于15,如发现少于15人按实际人数支付工资(按人均工资扣除);要求设食堂主管1人,厨师2名、面点师2名。具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其余为服务组。

2、人员工资发放明细及标准:

1)委托管理方按月支付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委托管理方凭承包方开具的正式发票支付,月工资总额=人均月工资*实际在岗员工人数

2)承包方按要求提供正式发票所产生的税费由采购人另行支付,具体金额按开票所产生的金额为准。

3)重大节日员工福利费按实际发放情况由学校承担,年发放福利总金额不能超过600/人。

4)暑期两个月生活费补助按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减半发放。

5)实际工作不足半个月的,按半个月发放,超过半个月的,按全月发放。

(二)经营情况要求:

1、负责学校食堂三楼学生餐厅和教工餐厅的备餐服务,同时负责学生夜点心的供应服务。

2、学生餐厅净利率不得超过4%

1)以学期为计算单位

2)超过4%的部分由学校以免费餐等形式返还给学生

3、净利率不能为负,负额由经营方补足

4、若经营方员工是在学校就餐的,经营方需向学校支付员工餐费,支付标准:18//天,按22/月计;

(三)工作纪律奖励

学校组建员工工作纪律检查考核小组,由校方司务长担任考核组组长,对营业期间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打分,根据工作表现的差异,发放0100元的月考核奖励。

(四)其他管理要求

1)建立健全原材料采购台账制度;

2)水、电、油、煤气等能耗、食堂用具及其他消耗品均由采购人提供,供应商应合理节约使用;

3)学校每学期会组织师生对食堂经营服务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作为是否续签合同的标准之一;

注:1、供应商应根据其响应情况填写该表,并保证其与响应文件内容的一致性、正确性和真实性;

2、填写该表不代表供应商已具有成交人资格。本表只作为成交结果公告内容的一部分,进行公告使用;

3、本表内容涉及较多,供应商可以适当增减表格行数,以保证表格内容的完整;

4、评审结果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该表格及项目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刻录成光盘或将电子文档提交给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未按时提交规定内容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如涉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予公告的情形,供应商应另附书面说明,如未事前书面说明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