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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关服务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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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关食堂用大米类(含杂粮)、面粉类、食用油品类采购信息发布2020-12-14

招标详情

食堂用大米类(含杂粮)、面粉类、食用油品类

采购信息发布

依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食堂(伙食团)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呼铁财【2020】220号)、《机关服务所集体筛选确定餐料采购供应渠道管理办法(试行)》(机关服函【2019】10号)及《机关服务所应急物料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机关服函【2020】4号)的规定,发布2021年度食堂用大米类(含杂粮)、面粉类和食用油品类采购信息如下:

一、采购项目

序号

品类

具体要求

价格区间

全年预计

需求总量

1

大米类

东北大米;符合B1354—2009标准;具备食品生产许可、公司名

称、公司地址,生产日期、保质

期;

2.80元/斤(含2.80元)~3.20元/斤(含3.20元)

48550公斤

杂粮(主要含小米、玉米面、绿豆、大

黄豆等

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成品包装

具备食品生产许可、公司名称、公司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散装无杂质,水分少,无变质发

霉;颗粒饱满;

小米:4.50元/斤(含4.50元)~6.00元/斤(含6.00元)

玉米面:1.90元/斤(含1.90元)~2.30元/斤(含2.30元)

绿豆:4.90元/斤(含4.90元)~5.30元/斤(含5.30元)

黄豆:2.50元/斤(含2.50)~3.50元/斤(含3.50元)

32500公斤

2

面粉类(面食)

符合B1355—86标准;具备食品

生产许可、公司名称、公司地址,

生产日期、保质期;

2.00元/斤(含2.00元)~2.50元/斤(含2.50元)

75500公斤

3

食用油类

金龙鱼非转基因大豆油

符合国家标准;具备食品生产许可、公司名称、公司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

10L/桶装,最高限价

3250桶

食用油类

胡麻油

同上

75元/桶(5L装、含75元)~85元/桶(5L装、含85

元)

725桶

二、采购要求:

1.以上餐料品类为我方年度预计需求量,报价区间为2020年12月份下旬市场新品餐料价格区间,并已含税金、运输配送等费用。

2.散装餐料须新鲜、色正,无异物,无异味,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不得过量使用防腐剂、保鲜剂。成品包装类餐料包装完整,无破损,拒收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产品。

3.质量保证期:

(1)大米:自生产之日起6个月(或另标注保质期)

(2)面粉:自生产之日起12个月(或另标注保质期)

(3)食用油:自生产之日起18个月(或另标注保质期)

4.质量要求:

(1)大米:优质大米,米粒饱满,颗粒无生霉现象,无其他杂质、碎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

(2)面粉:优质面粉,含水量应在12~13%之间,气味、颜色、口味正常。

(3)食用油:质量符合国标优质食用油,无酸败、焦糊及其他异味,色泽透明均匀,不含异物,口感好。

注:中选大米供应商一并配送杂粮(小米、玉米面、绿豆、大黄豆、薏米、江米、黑米、小红豆等),年需求总量约32500公斤。

三、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当日下午接订货通知,于次日8:30将定购餐料准时配送至指定招待所,经我方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条款进行验收。

(2)临时应急任务需保证在半小时内(或约定时限)配送到位,如出现供货时间滞后、故意借口推送或断货现象,供应方对造成的损失进行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法规规定作出相应的补偿。

(3)运输中成品包装发生包装破损、泄漏等影响使用的情况,供货方无偿更换。

(4)配送变质或在保质期内发生的严重产品质量问题,一经发现,经三方(使用方,采购方,供应商)确认签字后,依据(2)条款之规定,除无偿更换相同品类、质量、数量外,补偿1-5倍的制约措施;发生第二次补偿5-10倍;发生第三次将立即取消配送资格,并终止合同。

(5)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人身伤害由供货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6)中选供应商配送中,各品类因厂家原因或产品批次出现问题,不符合使用部门的需求或断货停产,供应商可选择相近品质同价位的产品配送,给予限三次替换试用机会,如仍达不到使用部门的需求(需使用部门提供具体书面说明),供应商也明确提出配送不到同价位的物料,经三方签字确认(使用方,采购方,供应商)后,我方将启用顺次排序备选商家(单位),与之签订合同进行配送,有相同情况发生,以此类推。

四、参选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仓储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及配送车辆;⑤具备齐全的经营资格证件(照)且年审有效。

五、递交资质材料要求: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②公司经营范围、业绩介绍,其他能证明企业实力、信誉文件、各类荣誉证书等。

③同意我方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承诺,法人(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注:1.已办理 三证合一 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以上所有资质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六、评审方式:集体筛选确定供应商

商家按我方指定价格区间每品类只提供一种餐料样品,标明价格,通过定量取样统一 试做试尝 环节作为评审一项内容(蒸米饭环节由我方提供设备,商家自己配加水分比例;蒸馒头环节由我方统一制作方式),评委依据样品质量,成品外观、口感、味道及其他等综合评分方式选出一家年度供应商;食用油由我方依据市场确定最高限价,仅以金龙鱼单桶价格为筛选评审标准,选择确定每桶最低报价的1家商家(单位)为年度供应商,价格执行中选供应商报价为年度单品配送价格,同时配送胡麻油及其他所需少量辅助品类食用油(胡麻油需在限定区间报价,报价执行年度配送价格,其他需少量辅助食用油价格参考供应商报价并依据市场,由采购部门集体确定)其他参选商家(单位)列为备选供应商。

七、合同签订与履行

与中选供应商签订供销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期限为一年,如因特殊原因需延期履行合同期限时,此期间双方继续履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继续执行原供货方式、结账方式、原合同条款各项之规定。

八、供货价格:中选商家餐料报价为年度执行单价。

九、付款方式:每月通知对帐日期,由中选供应商与我方财务科进行对帐,供应商及时提供真实有效销售发票和明细,我方以支票方式付款。

十、报名时间

递交资质材料地点:机关服务所第一招待所202房间(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锡林北路131号;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斜对面 12月21日全天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报 名 截 止 时间:12月21日下午17:30

咨 询 电 话 :0471—2246766、2243168

注:为疫情防控需要,所有报名人员须配合大厅人员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口罩。

十一、郑重声明:

(1)报名结束后,我方对商家所报资质材料、资格条件进行详细审核,并对商家经营现场进行抽查,如果发现并被证实供应商提供虚假企业信息、发票、产品资料;现场抽查无固定经营或储藏场所等,将直接取消参选资格。

(2)参选商家必须是直接经营并配送,不得二次转包其他商家,以便于进行食品安全追溯,如果发现并被证实转包行为,将直接取消参选、供货资格。

(3)本次同时发布的餐料采购信息分为九大类:乳制品、酒水饮料、水果、干果、副食品类;牛羊肉品类;大米类(含杂粮类);面粉类;食用油类;调味品、干货类;兔、猪肉禽蛋品类;水产品类;蔬菜品类。

注:1.此品类参选商家(单位)不设限参选品类,即可同时参选以上三个品类类别。

2.大米类、面粉类在制作使用过程中因厂家原因或产品批次出现问题,断货(需提供证明复印件)、不符合使用部门的需求,供应商可选择相近品质同价位的产品配送,给予限三次替换试用机会,如仍达不到使用部门的需求(需使用部门提供具体书面说明),经机关服务所党政联席会议同意后,启用顺次排序备选商家(单位),与之签订合同进行配送,有相同情况发生,以此类推。

十二、集体评审会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选商家。

十三、参选商家参加评审要求:

(1)商家需携带资质原件。

(2)按我方要求提供参评资料:

参评资料需提供正、副本,胶封装订成册,报价单按我方公布信息餐料表格顺序分别报清单价、小计、各品种合计金额,表格品种顺序不得颠倒,报价无漏项。如出现漏项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单。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关服务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