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为规范食堂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卫生,提高采购质量,保障原材料供应商的合理利润,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园现对食堂所需食品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
1.大米、面粉、食用油类(必须确保为非转基因食品、标准一等、桶装优质菜籽油,必须确保为非转基因食品)
2. 猪肉制品类(含猪排骨、腿肉、条肉等)
3.牛、羊肉类
4.禽类
5.调味品类(食盐、酱油、食醋、调料、鸡蛋等)
6.蔬菜类(各类时令蔬菜等)
7.水果点心类
8.牛奶制品
9.水产品类
二、资质要求
招标内容须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将投标书及资质证明材料在2020年12月16日18点前送达第三幼儿园二楼综合办公室,过期将不予受理。
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内页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本年度年检情况记录和局域范围);
2.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3.近一个月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具有生产、销售许可证明和专业服务能力;
6.店面食品安全等级达到B级以上。
三、服务承诺要求
1.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提供的质量标准,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幼儿园有权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4.供应商必须按照幼儿园食堂管理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因为供货因素影响幼儿园正常运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5.供应商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7天通知幼儿园,幼儿园同意后经双方协商变更合同。
6.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四、定标方式
1.投标方在投标前必须认真阅读和理解本招标书,若对本招标书任何内容有疑问,应及时与招标方联系释疑。
2.为做到公平公正,招标方在收到投标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后,由幼儿园招标工作小组统一开启标书,审查招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投标文件的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对投标单位进行供应商评审。
中标者的确定:
中标者确定后,幼儿园与中标者签订协议,供应商应按我园规定的品种、要求供应,若更换品种,须经幼儿园同意方可,供货时间为2021年2月1日至2022年1月30止。
五、结算方式
每月月底结算货款(一般每月26日结算,双休日提前),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每月必须按时到财务室结算。
六、其他说明
1.中标方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幼儿园签订书面协议。中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转让他人。
七、投标时间
投标时间:2020年12月14日 16日
招标方:嘉峪关市第三幼儿园三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5960252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0年12月17日上午9:30。
2.地点:市三幼三楼会议室。
嘉峪关市第三幼儿园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