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CRH-BZ202011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巴中市中心支行机关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6日14:30(北京时间)”、“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2月16日14: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现变更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1日15:00(北京时间)”、“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2月21日15: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七章、第八章有更正,具体更正内容详见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以更正后的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0年12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银行巴中市中心支行
地址:四川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145号
联系方式:孙女士0827-52531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4幢10层02号
联系方式:胡凤琼0827-22225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凤琼
电 话: 0827-2222579
项目编号:SCRH-BZ202011005
中国人民银行巴中市中心支行机关
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中国人民银行巴中市中心支行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文件编制: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编制
中国·四川·巴中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目 录
TOC \o "1-1" \h \u 第一章 磋商邀请 1
第二章 磋商须知 3
第三章 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9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0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22
第六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25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26
第八章 评审方法 54
第九章 采购服务合同 65
附件1 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情况考核表 85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银行巴中市中心支行委托,拟对中国人民银行巴中市中心支行机关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RH-BZ202011005。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巴中市中心支行机关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人:中国人民银行巴中市中心支行。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 1,318,092.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中国人民银行巴中市中心支行机关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服务商1名,最高限价为1,318,092.00元(年度控制价,其中包含暂列零星服务费10万元,该费用由采购方审核并据实列支使用)。(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竞争性磋商文件自2020年12月04日09:00至2020年12月10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或者远程获取。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
在(www.ronghuigr.com)网站上缴费后现场或远程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注册登记联系电话:0813-8565617。现场获取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凯悦名城9号楼7楼。
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要求远程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远程提供。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1日15:00(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2月21日15: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磋商地点: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凯悦名城9号楼7楼。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银行巴中市中心支行
地 址:四川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145号
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0827-525313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凯悦名城9号楼7楼
联系人:胡凤琼
电 话:0827-2222579
传 真:0827-2222579
电子邮件:SCRH_bz@163.com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
1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1,318,092.00元(大写:壹佰叁拾壹万捌仟零玖拾贰元整);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
2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1,318,092.00元(大写:壹佰叁拾壹万捌仟零玖拾贰元整);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
3 |
联合体 |
不允许联合体。 |
4 |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5 |
政府采购 扶持政策 |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1)促进中小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第七章)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影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第七章)。 |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1)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响应文件无效。(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按照第八章规则评审。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4/t20190403_11849836.htm)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3/t20190330_11833800.htm)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http://www.ccgp.gov.cn/zcfg/bwfile/201904/t20190403_11853998.htm) 2)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号)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是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项目清单或采购项目质量、技术服务内容要求中另有特殊规定的情形除外)。 |
||
6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7 |
失信企业 |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第八条 十四项 规定的情形除外)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5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
8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9 |
竞争性磋商文件 咨询 |
联系人:胡凤琼 电 话:0827-2222579 联系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凯悦名城9号楼7楼。 |
10 |
磋商过程、结果 咨询 |
联系人:胡凤琼 电 话:0827-2222579 联系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凯悦名城9号楼7楼。 |
11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采购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凯悦名城9号楼7楼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0827-2222573。 |
12 |
供应商询问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胡凤琼 电 话:0827-2222579 联系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凯悦名城9号楼7楼。 |
13 |
供应商质疑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本项目资质要求、技术参数要求及综合评分明细表根据采购人提供编制,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法定期限内,逾期不予受理。 接收方式:现场递交或者邮寄(以收到的时间为准的形式)。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0827-2222579。 联系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凯悦名城9号楼7楼。 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
14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1、由成交供应商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向采购代理公司定额支付人民币 15,000 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2、转账方式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分行 账 号:5105 0176 3702 0000 1993 |
15 |
响应文件数量 |
1、资格性响应文件(纸质):正本 1 份,副本 2份; 2、其他响应文件(纸质):正本 1 份,副本 2份; 3、报价一览表(纸质):1份; 4、响应文件电子档:1 份。 |
16 |
说 明 |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以上”均包含本数。 |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1.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中国人民银行巴中市中心支行。
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活动。
5.5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活动。
5.6回避。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审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竞争性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
1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10.1 竞争性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1.4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1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但供应商自行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为四个部分,分别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报价表一览表、响应文件电子档。
13.1资格性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
严格按照第三、四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3.2其他响应文件
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供应商如涉及时提供):满足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如未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的相关资料签字盖章等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则不能享受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①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小微企业认定标准的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满足《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满足《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供应商简介;(格式自拟)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服务方案;
售后服务相关资料;
服务要求应答表;
商务应答表;
承诺函;
响应函;
知识产权声明函;
主要人员情况表;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详见第七章)
对应综合评分表具体要求提供能够提供的相关承诺或证明材料;
其他有利于采购人或者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如不涉及,未提供不影响响应文件有效性)。
注: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磋商项目本身所包含的磋商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响应文件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即使成交也将取消成交资格。 如不涉及优惠条件,未提供承诺则不影响响应文件有效性。)
13.3 报价表一览表(格式详见第七章)
供应商需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报价表一览表。(实质性要求)
13.4响应文件电子档
(1)响应文件电子档应当包含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
(2)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完毕后(签字盖章完毕并检查无误),按页码逐页(包括封面)进行彩色扫描,扫描形成的图像文件依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
注: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供应商的报价是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验收价格,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同一报价表内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报价一览表内填写的投标报价将作为本次采购唯一的最终报价依据。
4、最终报价对应的各项“单价”根据首轮报价的对应项“单价”自动下浮,计算方法:最终报价各项“单价”=最终报价合计金额/首轮报价合计金额×首轮报价对应项“单价”。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除对于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以外。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尽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因响应文件格式形式不规范或者内容不齐全导致为无效文件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7.2 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资格性响应文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封面格式详见第七章)
18.2其他响应文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封面格式详见第七章)
18.3报价表一览表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封面格式详见第七章)
18.4响应文件电子档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封面格式详见第七章)
18.5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6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8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9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10(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且须逐页盖章或者盖骑缝章,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11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评审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实质性要求)报价表一览表单独密封包装。
19.2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电子档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9.3响应文件密封袋要求:
(1)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格式自拟)
(2)每一密封件上应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报价表一览表、响应文件电子档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供应商名称和响应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响应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审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2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0.3 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报价表一览表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善和递交,否则,将作为未按规定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处理。
20.5递交后,由于密封不牢固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供应商,并按照前款要求处理。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
21.4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
21.5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代表签字的方式。
21.6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评审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
23.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书面自愿放弃成交,且无其他非法目的的;
(6)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7)其他不应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3.4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解释成交或落标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资料。
24.成交结果
24.1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
24.2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5.成交通知书
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6.签订合同
26.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26.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6.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6.6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1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合同任何形式的分包。
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9.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
30.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1.履行合同
31.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1.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2.验收
32.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根据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详细参数等进行验收。
32.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33.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八、磋商纪律要求
34.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2)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5.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36.供应商行使质疑权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其 他
37.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38.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第三章 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殊资质性要求:无
二、供应商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按照规定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注:
1、本章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供应商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
(2)体现健全的财务制度的证明材料:①可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供应商经审计的完整有效的财务报告复印件;②也可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⑤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能力情况说明或同等效力的其他证明材料或声明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原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承诺函1)
二、供应商应当提供的其他类似效力证明材料
1、按照规定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用提供证明材料。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供应商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注:
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并且是有效的证明材料。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3、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是资格性审查的主要依据,未通过审查者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就被“多证合一”整合的相关登记、备案和各类证照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格式详见第七章)
5、本章所涉及到的格式详见第七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中国人民银行巴中市中心支行机关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服务商1名,最高限价为1,318,092.00元(年度控制价,其中包含暂列零星服务费10万元,该费用由采购方审核并据实列支使用)。服务范围包含:文印、会务、驾驶、保洁、食堂服务、水电维护、金库值守等。
服务标准
在成交方全面接管后,严格按照“全国物业管理优秀大厦”服务标准及二级物业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三、服务内容
3.1采购人物业办公楼地下车库及地上一层至九层、附属用房、周转用房、食堂、院坝等公共区域。(以下除特别注明外,均指本管理区域内事项)
3.2房屋建筑本体的维护和管理: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本体的日常清洁维护与管理。
3.3以下设施、设备日常的维修(材料费100元以上除外)、维护及其正常运行和管理:给排水及机电系统设备、管道及用水设备,强电系统设备、输配电线路及用电设备、柴油发电机组、应急电源设备,办公楼两部电梯的清洁。
3.4办公楼地下车库及地上一层至九层、附属用房、周转用房、食堂、院坝的日常清洁维护和管理。包括道路、沟渠、池、井、地下停车库等部位。
3.5公共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含各楼层会议室等)、房屋公共部位的清洁卫生。
3.6化粪池清淤。(专项物业)
3.7绿化管理与维护。(专项物业)
3.8文印会务服务、职工之家服务、公务用车驾驶服务、金库值守服务、食堂服务。
四、服务要求
3.1保洁服务要求:保持办公楼整洁、无杂物、墙面无积灰、蜘蛛网、地面无污迹;各楼层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公共区域现象,无乱设摊点、广告牌、乱贴、乱画现象;及时对办公与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做到日产日清;并做到污水排放通畅。
3.2工程服务要求:负责公共设施、设备及电梯的日常管理、运行和维护,并按要求做好值班及巡视记录;每年对污水井、化粪池进行疏掏2次(费用由成交方承担),并保持雨污水排水通畅;处理日常系统运行故障要及时,要求有完善的应急处理方案。
3.3文印服务要求:负责中国人民银行巴中市中心支行的文印服务管理工作及各类文件文书的排版、打印、校对等工作;收发各类文件文书、报刊、杂志。
3.4会务服务要求:协助采购人做好各类会务的协调、布置和接待服务以及活动策划、组织、实施等会务工作;负责会议使用设备的维修、调试,在会议进行期间巡查,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会议顺利进行;根据会议要求制作会标、会议导视牌、横幅、摆放植物(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据实结算)及现场服务。
3.5公务用车驾驶服务要求:驾驶服务人员随时保持在岗状态,加强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状态良好,增强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爱护车辆,不准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不开英雄车、赌气车、故障车,自学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驾驶;杜绝酒后驾驶,避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3.6金库值守服务要求:负责发行库区安全警戒、库区出入人员、车辆的验证的检查和记录;及时报告和先期处置危害发行库安全的各类突发事件。
3.7食堂服务要求:工作日安排早中晚三餐(原则上星期五不安排晚餐),准时供应;保持餐厅清洁、整齐,工作人员要求身体健康,举止大方,同时办理餐饮服务人员健康证;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委托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五、服务岗位、职责及人员配置要求
物业管理服务岗位、内职责及人员配置表
服务岗位 |
服务人数 |
服务工作内容 |
备注 |
现场管理人员 |
1 |
物管公司派驻全面负责工作人员 |
|
保洁服务 |
3 |
保洁服务 |
|
水电服务 |
1 |
维护、巡检水、强弱电设备、天然气设备设施等 |
|
文印、会务服务 |
3 |
打字、文印、会务、文件收发等 |
|
“职工之家”服务 |
1 |
公务接待等 |
|
驾驶服务 |
3 |
车辆驾驶等 |
|
金库值守服务等 |
5 |
金库守卫室值班等 |
|
食堂服务 |
4 |
职工就餐及公务接待就餐等 |
六、商务要求
6.1完成质量:必须按国家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及有关条例执行并符合上级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的要求。
6.2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服务要求进行实施。
★6.3报价要求
6.3.1工资福利:保洁人员、水电工、文印及会务服务人员、职工之家服务人员、驾驶员、金库守押人员、食堂服务人员等服务期内工资福利;
6.3.2办公费:相关工作人员的服装费、第三者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等;
6.3.3公益公用设施维护费;
6.3.4保洁绿化费用:包括污水井及化粪池清理、垃圾清运、绿化等;
★6.3.5零星服务费:10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加班补助、临时增加物管服务项目、以及其他零星服务开支等。(该费用由采购方审核并据实列支使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方履行合同期间,如遇甲方增加或减少人员,结算合同金额时需双方协商一致才能作相应调整);
6.3.6管理费用:以上6.3.2至6.3.5项合计金额的5%;
6.3.7税金及附加:以上6.3.2至6.3.6项合计金额计算增值税及附加。
★6.4付款方式:以签订的采购服务合同为准。
★6.5服务期限:1年。
★6.6服务期满后需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为采购人提供物管服务(不超过2年)。采购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在服务期间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续签采购合同)
其他服务要求
服务岗位人员需经中国人民银行巴中市中心支行面试审核同意,可优先使用现有人员。因上级要求或工作需要,出现服务人员不足时需按约定补足,补充的服务人员需经中国人民银行巴中市中心支行试用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采购人可在成交价格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服务岗位人员数量,随人员变动调整相关费用。
八、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情况考核表要求的内容。(详见附件1)
九、未尽事项根据合同约定实施。
注: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全部满足。
第六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针对第五章、第九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评审小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审小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文件一:资格性响应文件
格式1-1资格性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响 应 文 件
(资格性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根据第四章要求提供
格式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
致: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二)体现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根据第四章要求提供
格式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根据第四章要求提供
格式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致: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员工社会保险,具有良好记录,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验证。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格式1-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致: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格式1-7承诺函1(实质性要求)
承诺函1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作为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项目编号: )的供应商,现郑重承诺:
我公司具备: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年XX月XXX日
格式1-8关于“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承诺函
关于“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承诺函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现郑重承诺如下:
根据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资格证明材料要求中第X项,我单位应具备(备案、登记、其他证照)。但因我单位所在地已对上述备案、登记、其他证照实行“多证合一”,故在此次采购活动中提供满足资格要求:(营业执照中对该备案、登记、其他证照的描述)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内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注: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该承诺。
2.若已提供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的证明材料,无需提供该承诺。
3.若本项目资格要求不涉及,无需提供该承诺。
格式1-9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应提供的资质性证明材料(如涉及)
根据第四章要求提供
格式1-10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实质性要求)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时提供此页)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 电话 )。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
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提供其有效的证明材料,若提供居民身份证,须为正、反面复印件。
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若供应商代表为“授权代表”时提供此页)
致: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 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为我的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代理人在本次采购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我公司/我单位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公司/单位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附:1、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
1、提供其有效的证明材料,若提供居民身份证,须为正、反面复印件。
2、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文件二:其他响应文件
格式2-1其他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响 应 文 件
(其他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格式2-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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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四川巴中市分公司劳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7
人保财险四川省巴中市分公司工会2025年春节实物福利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2025-01-08
人保财险四川巴中市分公司恩阳支公司1年期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02
中国农业银行巴中分行后勤及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11-25
人保财险四川省巴中市分公司工会2024年实物福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21
建设银行巴中分行关于分行食堂生鲜食材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征集公告
2024-11-07
建设银行巴中分行关于分行食堂、工会预包装类食材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征集公告
2024-11-07
巴中分行食堂生鲜类食材采购项目
2024-11-06
巴中分行食堂、工会预包装类食材采购项目
2024-11-06
人保财险四川巴中市分公司通江支公司1年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