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0675-206JOC003644
二、项目名称:南京鼓楼医院食堂食用油配送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彩食鲜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昆山市花桥镇双华路338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79.20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食堂食用油配送服务 服务范围:南京鼓楼医院食堂食用油配送服务 服务时间:一年 |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玉红、王德富、贺芳(业主专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成交价的0.9%收取,共计人民币7128.72元,中标服务费由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鼓楼医院
地址:南京市中山路321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025-831057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7楼
联系方式:025-84795965、847954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昕、黄宇宁
电 话:025-84795965、8479542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4日
附件:003644招标文件 发售稿.zip
南京鼓楼医院
食堂食用油配送服务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0675-206JOC003644
招 标 人:南京鼓楼医院
招标代理: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 12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京鼓楼医院的委托,就其食堂食用油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0675-206JOC003644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包号 |
名称 |
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万元) |
价格浮动频率 |
服务期 |
1 |
食堂食用油配送服务 |
80万元/年 |
1年/次 |
1年 |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将导致废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缴费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安装安全认可证,制造、经营许可,强制性认证、准入证制度的产品和行业,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明文件
7.? 未被“信用南京”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 1投标人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提供证书复印件);
10.2投标人在投标期内无市场禁入和限制投标的情形;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0年12月01日9时至2020年12月08日17时每天9:00—11:00,13:3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交易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招标文件费用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电子发票;平台下载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电子发票,联系平台公司领取。
5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12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其后所收到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7楼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南京鼓楼医院
联系人:陈丽琼
电话:83105798 地址:南京市中山路321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7楼
联系人:金昕、黄宇宁
联系方式 :025-84795965 84795421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南京鼓楼医院 联系人:陈丽琼 电话:83105798 地址:南京市中山路321号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昕 黄宇宁 电话:025-84795965 84795421传真:025-84795981 地址: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710室 邮编:210005 E-mail:huangyuning@jocite.com |
1.1.4 |
项目名称 |
南京鼓楼医院食堂食用油配送服务 |
1.1.5 |
项目地点 |
南京鼓楼医院 |
1.2.1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第四章 |
1.3.2 |
服务期 |
1年 |
1.3.3 |
质量及验收标准 |
详见第四章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详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年 月 日 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 |
3.1.1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 |
无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无特殊要求 □特殊要求: |
3.7.4 |
响应文件份数 |
投标人对响应文件须准备一式4份,并分别标以“正本”1份和“副本”3份,电子文件1份,如果有差异,则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必须胶装,未胶装的响应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文件U盘中须包含投标文件扫描版的电子文件和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excel分项报价表。 |
4.1.2 |
封套上写明 |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4.2.2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同开标地点 |
4.2.3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是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不开标 |
5.2 |
开标程序 |
不开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需按中标总金额的0.9%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上支付。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详见第四章“招标清单及技术规格”。
1.3.2本次招标的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次招标的质量及验收标准:详见第四章“招标清单及技术规格”。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供货及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14)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1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组成
本招标文件,内容如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招标清单及技术规格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 合同模板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组成
3.1.1 投标人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内容及格式详见 “响应文件格式”。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在填写投标一览表及分项价格、明细价格时,币制要统一;数字、文字清晰,无涂改。
3.2.2 除3.6规定的情况外,招标人对每一项投标货物及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书中的投标总报价及分项报价,其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请未中标人在知悉评标结果后及时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事宜,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定后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办理退还手续。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3.5 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证明文件可以是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文字资料或检测报告。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 响应文件应按 “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响应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7.3 纸质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响应文件纸质正本一份,纸质副本及电子文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响应文件的纸质正本、纸质副本与电子文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或“电子文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本项目不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未出席开标会的,视为其认同开标结果。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2)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3)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响应文件开标顺序;
(4)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 投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 开标结束。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根据相关规定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 签订合同
7.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经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经招标人审批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1初步评审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不适用)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有效 |
||
2.1.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供货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技术要求 |
符合第四章“招标要求”规定,有一项★号条款(如果有的话)不满足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
||
权利义务 |
符合“合同条款”规定 |
||
其他 |
响应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2.2详细评审
说明:只有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评审。初步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对于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本次详细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采用打分法,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其中:
评审内容 |
评审原则 |
报价:30分 |
1、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经勘误、缺漏项等因素修正后的投标总价作为该投标人评标价,评标价格最低者得30分,其它家得分=评标最低价/各家的评标价×30分 |
同类项目业绩:5分 |
自2017年1月起,提供投标人类似项目的业绩,有一份得1分,最多5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 |
投标品种完整性15分 |
投标人的分项报价中,投标产品品种数量完整、齐全,规格符合招标文件的得15分,投标人的报价中每有一项货物的缺漏或者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扣5分,扣完为止 |
配送服务方案(10分) |
供应商必须有能力提供长期的本地化服务,有必要的运输工具,有一定的食材批量采购及配送能力,有针对食堂食材采购要求,制定科学、合理、优质的供货配送服务方案,供货配送服务方案中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配置、人员安排、服务流程、特色服务、安全保障等各项因素综合评分。根据应答情况横向比较得分: 方案全面、合理,具有针对性,科学合理具备可执行性的得7~10分; 方案考虑的相对不够全面,但依旧具备可行性的得4~7分(不含7分); 方案不全面,不具备可执行性的得1~4分(不含4分); 未提供不得分。 |
采购渠道(10分) |
采购渠道,投标人应详细说明食材采购渠道为正规途径采购或自有种植基地或自有生产基地,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能提供证明材料的得1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应急预案(10分) |
供应商须有能力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但不仅限于配送遭遇恶劣天气,医院临时要求补货等突发事件,根据应答情况横向比较得分: 方案全面、合理,具有针对性,科学合理具备可执行性的得7~10分; 方案考虑的相对不够全面,但依旧具备可行性的得4~7分(不含7分); 方案不全面,不具备可执行性的得1~4分(不含4分); 未提供不得分。 |
质量管控(10分) |
供应商须有有一系列保证食品安全的制度、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根据应答情况横向比较得分: 方案全面、合理,具有针对性,科学合理具备可执行性的得7~10分; 方案考虑的相对不够全面,但依旧具备可行性的得4~7分(不含7分); 方案不全面,不具备可执行性的得1~4分(不含4分); 未提供不得分。 |
履约能力(5分) |
投标人在从事原材料采购、运输及加工过程中,造成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投标人负责处理及赔偿事宜,招标人不负责处理相关事宜。有承诺得5分,无承诺得0份。 |
信用报告(5分) |
供应商的信用报告得分:5分 供应商需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后打印本公司的信用报告,随附在投标文件中。评标时针对供应商信用报告的星级进行打分。 三星级的得1分,四星级的得2分,五星级的得3分;被评为南京市政府采购“重诚信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得5分。 |
增加: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满足以下要求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
①需将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在附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单独报价;
②③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时需将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在附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单独报价;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投标时需将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在附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单独报价;
4.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
5.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对国家认定的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4%的加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未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l)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 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中出现相同错漏之处,且没有合理解释的;
(3) 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异常一致或规律性变化的;
(4) 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中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5) 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签署人、授权代表人签署人、项目经理签署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
(6) 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7) 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同一单位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
(8) 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个人、同一单位或在同一单位的注册人员为其提供投标咨询服务的,但响应文件规定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9) 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人编制的;
(10) 不同投标人授权同一人作为投标人代表的;
(11) 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或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12) 同一个人或几个利害关系人分别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领取招标资料、参与资格审查,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开标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的;
(13) 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的;
(14)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当废标的情形。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如果投标货物数量和服务内容少于响应文件要求时,评标时将其他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但签订合同时仍按响应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范围以原投标总价执行。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响应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投标人各项得分*各项权重后的总和
3.2.4 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最终得分。
3.3 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四章 招标要求
序号 |
品名 |
计量单位 |
年用量 |
价格浮动频率 |
推荐品牌 |
1 |
非转基因菜籽油/5升 |
桶 |
60 |
1年/次 |
金龙鱼旗下、福临门旗下、超市自营品牌或同等档次品牌 |
2 |
非转基因熟豆油/5升 |
桶 |
50 |
1年/次 |
金龙鱼旗下、福临门旗下、超市自营品牌或同等档次品牌 |
3 |
非转基因大豆油/20升 |
桶 |
720 |
1年/次 |
金龙鱼旗下、福临门旗下、超市自营品牌或同等档次品牌 |
4 |
转基因大豆油/20升 |
桶 |
3700 |
1年/次 |
金龙鱼旗下、福临门旗下、超市自营品牌或同等档次品牌 |
5 |
转基因菜籽油/5升 |
桶 |
540 |
1年/次 |
金龙鱼旗下、福临门旗下、超市自营品牌或同等档次品牌 |
注:1、本次招标不接受调和油产品。
2、本次招标规格暂定5L,如投标人提供其他规格产品,预计用量由投标人自行做相应调整。
1、? 食堂食材及物资配送项目,合同服务期为一年,一年后经采购人考评后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续签不得超过2年。
2、? 最高限价为医院上一年度该项目产品采购的全年金额,并作为本次招标投标价格上限依据,
3、? 本次招标所有项目中的数量为医院上一年度使用数量,并作为下一年度的预估使用量。合同执行时按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单价执行合同,数量按时结算。
4、? 由于食堂食材及物资项目因市场波动及季节变化,价格浮动较大,合同期满一年后,供应商与医院协商单价调整事宜,经医院同意后,可以按调整后的单价执行第二年的合同
5、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转账支票 ,按月结算。结算时开具正式发票,不能由第三方代开。如中标人未提供发票的,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产生损失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7、供应商拥有合格的储场地和运输设备;需冷藏的食材还需配备无尘冷藏存储场地或设备,配备无尘冷藏运输设备(存储场地及运输设备:具有严格的防鼠防虫、防潮、卫生、照明、湿度、恒温等存储要求和相关设备,提供照片证明 )
8、供应商送货服务和售后服务能达到医院和食堂的要求。如:运输车辆(必要时需冷链车)、运输路线、运输安全,补、退、换货、紧急要货等
9、供货质量要求:
9.1 供货商提供的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及相应的国家质量标准。
9.2 交付的生鲜类食材货品质量优良、新鲜卫生、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随货须附出厂检验报告。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具有完整的追溯链,如医院需要可随时提供追溯材料。
9.3 验收过程中一经发现供应以下产品,医院有权拒付相应货款并有权解除本合同。如果医院及其员工因供应商交付的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约定而遭受任何损失,供应商应当赔偿并承担其它法律责任,医院有权在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予以扣除。
9.3.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9.3.2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9.3.3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化学添加剂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9.3.4 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9.3.5 发现假冒伪劣产品的;
9.3.6 超过保质期限的。
10、 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提供货物的质量、品种、数量要求不符合医院要求,医院有权拒收,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11、医院联系人或其委托的人员可以提前16小时通知供应商以确定供货的品种、规格、数量等,对于未经医院联系人及其委托的人员书面确认的采购,医院有权拒绝付款。医院有权在供应商未发出货物前,取消订单。医院有权提前12 小时通知供应商变更其联系人或联系人委托的人员。
12、供应商在供货期间,凡因所供货物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等其他严重后果的,立即取消供货资格且供应商必须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13、为保证服务质量,入围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需向医院缴纳履约保证金。
14、供应商应将货物按医院指定时间内自费(包括配送费、运输费、上力费、卸车费、过路过桥费等)送至医院指定的收货地点,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丢失、毁损、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事故等,供应商负责赔偿,相关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运输工具进入医院,必须接受医院的统一管理,发生任何人员与设施的损伤,均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15、供应商不得延迟送货,每发生一次因延迟造成医院损失的,医院可以从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该批货值的2% 作为违约金。供货商延迟送货,导致医院员工的就餐时间延迟超过30分钟的,医院有权解除本合同。供货商取得医院同意的延迟送货除外。
16、供应商能够提供及时的供货、补货、换货等良好售后服务,因质量问题影响使用或拒绝补货的则从当月的货款中扣除本批次问题货物货款的2倍金额作为处罚。
第五章 合同条款
甲方:南京鼓楼医院
乙方:
签订时间: 2021年1月1日
1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南京海外集团工程咨询公司(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编号:0675-186JOC00 ),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以下货物的事宜签订本购销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1货物名称、型号、金额: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单价(元) |
2质量要求:
1乙方保证供给甲方的商品为原厂正规商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所有商品均具备应有的资质和检验合格证,并保证接触此商品的所有工作人员均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2乙方设专人负责检验供给甲方的商品,对出现问题的商品保证在出货前做出更换。
3乙方所在货物不得出现腐烂、变质等情况。确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收不合格产品,并要求乙方在2小时内重新送货,乙方应无条件执行。
4为确保商品质量安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材料;
①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公司资质材料;
②所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质量证明材料;
③原厂授权资料。
3订货时间:
甲方至少需在送货前一天下午14:00前将订单以邮件形式或传真形式发给乙方送货部,乙方核对订单及检查库存,并在每次出货前1天下午17:00前将缺货及替代品项反馈给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修改订单;如甲方需要临时修改订单,需在出货前1天下午17:00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
4交货地点、方式:南京市中山路321号(本部);中山北路53号(北院)。
1)乙方需在甲方订货的第二天7:30~11:00,15:00~16:30之间送货至甲方订单指定的地点。甲方当场验收商品,对质量问题商品、包装破损商品和与采购订单不符的商品当场提出异议,并在送货当次把有问题的发票交乙方送货司机带回修改;
2)乙方每次送货时向甲方出示“车辆清洁及配送情况记录”单,甲方验货完毕后在此记录单上对“配送是否满意”、“到达时间”、“货、发票、送货单是否收齐”(如有退换货或退票请在此注明,并请乙方司机写退换货品或发票的收条)、“拒收、投诉的具体原因”写出送货意见并签字。
五、乙方 免费 送货上门。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交货地点当场验收,任何异议提出以双方书面签字为准。
七、结算方式:
1、银行转帐/转帐支票,按月结算。结算时乙方须出具合法票据,信函或当面交至甲方。如乙方未出具合法票据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协议期内如乙方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供货价格,须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甲方未在乙方提出调整价格的5个工作日内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调整。乙方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价格供货。甲方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如发现乙方自行调价,报价超出合同约定价格的,每次给予1000元至5000元处罚,累计三次或情报节恶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本协议有效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试用期为本协议生效后的前三个月,试用期满经甲方考核评估通过后继续履行合同,壹年协议期满后可续签2次,每次1年。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货物(服务)必须保证质量。如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负责更换调整直至符合质量要求。如乙方未按协议约定提供合格货物(服务),并拒不按甲方要求整改,或向甲方提供假冒伪劣货物的,乙方按本批次所购货物(服务)金额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10日内没有或拒不承担违约责任的,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乙方的购货(服务)价款中扣回违约金,甲方有权因此解除本协议。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协议规定时间交货(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付货物(提供服务)价款总值的1%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提供服务)违约金,但该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协议(服务)总金额的30%。乙方延期交货10日以上的,则视为乙方不能交货(提供服务),甲方有权因此解除本协议。
3、如果乙方违反《南京鼓楼医院物资购销廉洁条例》的规定,乙方按违约期内甲方向乙方购货(服务)总额的30%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10日内没有承担违约责任,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乙方购货(服务)价款中扣回违约金,甲方有权因此解除本协议。
4、因乙方上述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甲方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补偿该损失部分的,甲方有权继续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所有实际损失。
5、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协议的各项义务。
十、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南京鼓楼医院物资购销廉洁条例》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均不可撤销地认同并遵守《南京鼓楼医院物资购销廉洁条例》。
十二、双方对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解决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一方不愿意协商或协商30日后无法解决的,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南京市中山路321号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传真:(025)83105762 邮编:_______ 传真: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流中心负责人:__________ 代表(手机)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南京鼓楼医院物资购销廉洁合条例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南京鼓楼医院特制定本条例,以资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双方按照《合同法》及购销廉洁合约约定购销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及行政办公物资等。
二、采购方应当严格执行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
三、采购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四、采购方严禁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
五、销售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
六、销售方指定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等。
七、销售方如违反本廉洁合约,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
八、本廉洁合约为南京鼓楼医院产品购销行为的廉洁准则,各方均需严格遵守。
九、本条例由南京鼓楼医院负责解释。
十、本条例自即日起执行。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投标格式
评分索引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详细评分办法中的各个打分项目 |
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备注 |
注:行数应根据实际内容自行增减
格式一
投 标 书
致: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有关澄清和修改说明(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个日历日。在这期间,本响应文件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如果中标,本次招标文件和本响应文件(含承诺书)将作为买卖合用的附件。
5、本项目完成期限/交货期为 。
6、我方愿意向招标人提供任何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其他资料。
7、我方愿意履行自己在响应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
8、我方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者的所有规定。
9、我方完全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章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并郑重承诺按此规定,不以任何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探听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10、我方完全理解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有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我方完全理解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无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理由的义务。
11、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如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将无条件同意贵方没收投标保证金。
12、我方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13、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4、如果我方中标,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将提供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5、其他说明:
1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日期
格式二: 投标报价汇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
是否为小微企业或其他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企业:(有/否) |
优惠条件:(如果有的话) |
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注:1、此项招标报价包括了货款、税、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等在内的一切费用。
2、每一包的投标总价为供应商所报单价乘以预计需求量再加总之和,中标单位本次所报单价即为中标合同单价。
格式二: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
序号 |
品名 |
品牌 |
单位 |
单价 |
预计用量(年) |
备注 |
1 |
非转基因菜籽油/5升 |
桶 |
60 |
|||
2 |
非转基因熟豆油/5升 |
桶 |
50 |
|||
3 |
非转基因大豆油/20升 |
桶 |
720 |
|||
4 |
转基因大豆油/20升 |
桶 |
3700 |
|||
5 |
转基因菜籽油/5升 |
桶 |
540 |
|||
总计 |
备注:
1、有何其他说明填写在备注栏内。
2、知名品牌商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也请在备注栏中注明,并附证书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
3、所列品种及采购量是为便于比较供应商综合报价所设,非采购人的最终需要采购的品种及数量。
4、涉及小微企业的服务及报价需在备注中注明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格式四:投标服务技术商务参数偏离表(针对第四章 招标要求,须点对点应答)
招标编号: 包号: